Next Previous This Month  1999.1.31 c


經濟問題應由經濟法則解決

歐振文

近月以來,由於金融風暴的餘波效應,景氣持續低迷,大型上市公司
跳票、財務危機頻傳。財政部及中央銀行,不斷以各種方式提出紓
困、銀行團接管等的猛藥,期使景氣維持榮面。然而令社會大眾普遍
不解的是﹕昔日企業營運順暢之時,大型企業投資可以不顧營運風
險,大幅地擴張信用,以既有之資本獲取最大的投資報酬;但是當景
氣衰退時,卻必須依賴政府以各式的紓困方案來解決企業危機。表面
上,政府是在協助企業成長,讓它們安度難關。但在實質上,政府卻
在培養企業本身忽略營運風險、高度擴張信用、終致拖垮金融體系、
導致經濟嚴重衰退之危機。

其實財、經當局最重要的任務,應該在於以各式的稽核、審查手段,
維持財、經秩序的穩定,讓企業本質良好的公司得以持續發展,使營
運異常的投機炒作財團沒有生存空間;而非陷於不斷的紓困、挽救的
消極作為之中。前一波的金融風暴中,我們可以很明顯地看出,包括
南韓、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皆是因政府為挽救營運出現危機之
財團或家族企業,使得國際炒家有機可乘,導致不可收拾之後果。

景氣循環是經濟學中的鐵則,沒有保證絕對賺錢的行業,也沒有天天
上漲的股市。正如經建會副主委薛琦所言:「該倒的企業,就讓他
倒」。政府固然有扶持國內企業,使它們擁有國際競爭力條件的責
任,但是它的重點乃是經濟景氣及未來市場的供需評估、財務結構稽
核、營運研發的培植等工作。同時對營運出現異常徵候之企業建立預
警體系,避免逾放或授信過度,而非扮演消防隊,整天忙於滅火,讓
不肖企業經營者,在賺足了投機利潤之餘,還丟下一攤爛攤子,讓金
融體系留下一堆堆的呆帳、利損及無奈。

Next Previous This Month  1999.1.31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