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把案件判決和申奧掛鉤 楊子立的新青年學會案到今天整整100天了,北京國安局配合檢察院 仍舊還在進行所謂的「案情調查」。是楊子立等人的案子複雜,需要 檢察院派專人四處調查核實案情嗎?我想不是。其實,在楊子立等人 被國家安全局拘捕數天後,他們的案情就大致清楚了。為什麼此案一 拖再拖呢?這不能不讓人聯想到下個月的北京申奧。 共產黨的一慣做法是﹕既要打壓異議人士的聲音,又要向洋人顯示自 己的人權記錄不至於壞到哪裡去,特別是在像申辦奧運會這樣大型國 際活動時更是有所顧忌。出於這個考慮,對下級機關的行為,也就形 成了一條不成文的規定﹕凡事要講政治,一切為了政治服務。故此, 楊子立的新青年學會案拖到北京申奧以後再處理,也就不難理解了。 湖北民主黨的呂新華案,其實案情最簡單。抓他的當天,案子就無須 再調查了。只是,因呂新華先生直言不諱,他寫的幾篇文章,著實地 令中共不快罷了。 四川涉嫌民主黨的王森案,是個維護工人、農民合法權利的維權事 件。因維權心切,也為了避免勞資衝突升級,在無奈的情況下,他們 以民主黨的名義在街頭貼了些維護工人利益的傳單。此舉促使達州市 青花鋼鐵總廠的資方與工人和解,穩定了當地的社會局面。此案早就 應該公開審理結案,卻一拖再拖,一定要拖到北京申奧過後再處理。 我的自訴案比起上述案例可說是一個冤情最小的政治迫害案例(2000 年3月市社科院院長高起祥藉工作考核之名,搞政治迫害之實,將我 開除工職而引出的勞動爭議案),案情非常簡單,三、兩句話就可以 說清楚。這一點北京市二中院早已清清楚楚。但是,它就是拖著不 判。什麼原因?還不是等著申奧結束再說。 當然還有許許多多的事例可以證明,中共為了申奧,有意把自己不光 彩的一面拖到申奧過後再暴露。 但問題是,中共合適了,我們這些被迫害異議人士,卻因北京申奧, 遭了殃。 §§二、北京申奧讓異議人士蒙受經濟損失 近幾年來,中共看守所突然開始收費。各地區的看守所收取的費用不 等,名義也各不相同,什麼雜費、伙食費、零花費、管理費等等。特 別是內地的一些看守所,明顯地是在敲詐犯人的錢。四川的陳衛先生 被拘留過一天,看留所向他索取60元人民幣的伙食費。但實際的伙食 極差,只有用鹽水煮的粥,成本不到一塊錢人民幣。在看守所內,每 人每月至少要交納300∼800元人民幣,否則,在押人員既要吃苦頭, 又要戴個不遵守紀律的帽子。 如果不考慮申奧因素,我們的案子按照正常審理、判決的進度來講, 早該結案了。在看守所的異議人士,也會在數個月前就有結果了。他 們也不用再向看守所交納每個月的冤枉錢。 就我個人的勞動爭議案來說,從2000年4月初立案與院長高起祥打官 司,至今已1年3個月。本案按道理應該在2000年底以前結案。由於兩 會、申奧等政治因素的干擾,本案已被立為「特案」,至今仍未結 束。只因本人堅持打官司,不服輸,故此1年多來,本人沒有得到過 單位和社會上的一分錢的補償。中共80年前建黨時,用人單位開除雇 員時多少還給幾個銅板,80年後的今天,中共用百姓的血汗錢,大張 旗鼓地慶祝它所謂的「80年輝煌」時,卻嚴打上訪群體,一分不給, 其心真比「黃世任」還恨毒! §§三、中共申奧首先應該改正自己的錯誤 今天是奧林匹克日。中共雖然也在拿它說事,但奧林匹克精神它卻給 辯稱是一個純體育、與政治無關的概念。奇怪的是,中共講政治講了 80年,無處不講政治﹕抓捕楊子立的新青年學會是出於政治需要,逮 捕湖北民主黨員也是政治需要,緝拿四川民主黨涉嫌犯更離不開講政 治,將我開除工職,案件拖著不辦,在經濟上令我蒙受巨大損失,也 離不開講政治。恰恰在申辦奧運會、與洋人打交道時,中共卻一反常 態地反對講政治。其實,每個人心裡都清楚,中共在國內講政治,是 想永遠統治百姓,做一黨天下的既得利益集團;在洋人面前有時不講 政治,而講實惠,也是出於政權穩定的考慮。 中共申奧本是一件正常的行為,但是把通緝、逮捕政治犯、用看守所 來發財,並把這些視為自己的所謂「內政」,那就大錯特錯了。奧林 匹克精神離不開維護良知和正義。通緝、逮捕政治犯、用看守所來發 財,決不會是奧林匹克精神。 希望中共糾正自己的錯誤,停止通緝、逮捕民主黨人,釋放看守所內 的異議人士,釋放監獄中的政治犯。這樣做,世界人民是歡迎的,申 辦奧運會也是有希望的。(2001年3月23日於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