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3.27 a
國家主權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過去、現在和相當長的未來,主
權的完整,往往是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人的各項權利的有效保障。愛
國主義,始終是一種撲素、崇高的思想、感情。但不能因此將國家和
主權觀念絕對化、理想化、神化,而得出主權高於人權的結論。真理
撈過了界,往往就成了謬論。
國家的存在,是為了人民。個人雖然必須作有限度的犧牲,以換取更
大的便益,但人人享有不可剝奪的人權。這早已成為西方政治哲學的
主流。儒家學說中,也有著可貴的民本思想。二祖孟子就曾宣稱「民
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民為邦本」,是由《尚書》傳留下來
的一貫思想。
當官的愛說,國家、國家,有國才有家。其實,應該倒過來說才對﹕
國家、國家,無家哪有國?國家是由一個個小家、一個個小民即人民
組成的,應該代表人民的利益、以人民利益至上。為人民服務,應落
到實處,落實到每一個渺小、卑微的老百姓身上,不然,就成了空洞
的口號;人民,也就成了沒有實質內容的概念。
人,只有人,才是天地間的至尊至貴。人的價值高於一切事物的價
值。人的尊嚴高於一切事物的尊嚴。文明的形式多種多樣,但文明的
實質只有一個﹕以人為本,以人的價值和尊嚴為至高無上的價值和尊
嚴。
主權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能夠保障、維護人權。如果在一個主權國
家裡,許多家庭家破人亡,許多小民喪失人權,國家最強大,主權最
完整,也只對少數特權階級有意義。古代封建王朝不用說了,殷鑒不
遠,十年文革就是個最好的例子。在那黑暗的十年浩劫中,中華人民
共和國主權可是響當當的。可作為國家主席的劉少奇的人權都得不到
保障,更何況普通平民?
主權高於人權、還是人權高於主權,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已成了
國際上共產集團和自由集團的主要分水嶺之一。在梟眼看來,即使美
國等西方國家高呼人權高於主權的口號,有不可告人的邪惡目的,是
為「新干涉主義」張目,奉行人權問題上的強權政治,行霸權主義之
實,企圖推翻「不得侵犯一國主權,干涉一國內政」的國際關係準
則──即使真如共產集團所宣傳的那樣,作為一種理論,人權高於主
權,仍然是符合時代潮流和文明腳步的,在道義上,具有無可比擬的
優越性。
而主權高於人權的說法,無論怎樣喬妝打扮,都給人以似是而非、強
辭狡辨之感,是不得人心的。這種說法,不但與世界上自由、人權這
些普世標準差得太多,甚至比民本思想還要落後,比黑格爾的政治哲
學還要落伍。
就黑格爾的國家理論而言,雖然他主張國家是超越個人的有機組織,
個人附麗於國家組織之下,但在他的整個精神哲學體系中,政治屬於
客觀精神領域,它上面還有哲學、宗教、藝術等絕對的精神領域。
如果說,人權高於主權,等於霸權,那麼也可以說,主權高於人權,
等於特權。這種觀點,最容易被專制統治者和特權階層利用,作為漠
視、壓制、侵害人權,作為草菅人命、製造冤獄、打擊異己的藉口。
當國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主權和人權一致的時候還好,萬一它們之間
發生了矛盾、甚至衝突,就會被特權階層用來盜名欺世、盜名欺民、
盜用國家、主權等名義,維護特權、侵犯人權,對人民進行欺騙、奴
役和壓迫。
如果說人權高於主權是亡我之心不死的美帝和西方實施霸權主義、製
造人道災難、干涉我國內政的藉口,那麼,最好的應對辦法,就是切
實維護中國人民的人權,讓不懷好意者在這方面無口可藉。如我在給
全國人大的一封信中所寫﹕
「關於人權問題,應該超越黨派和意識形態之爭,從中華民族的
生存和發展的高度來考慮。不可否認,我們國家還存在著太多侵
犯、踐踏人權的現象。人權、人道主義已成為美國和西方國家向
我們政府施壓的藉口,並以此謀求他們的政治、經濟、外交利
益。而我國政府也不斷出讓經濟、外交方面的國家利益來緩解西
方世界對我『不良人權』的責難。我不明白,中國人民要求民主
的願望,為什麼反而讓西方國家從中漁利。這也太荒唐了。蒼蠅
不叮無縫的蛋,與其一個勁地指責美國和西方的霸道行徑,還不
如退而結網,讓自己的人民真正享有基本的人權」。
以上是走馬觀花看了《中國人權網站》後的一點感想。官方的東東,
難免充斥著強辭奪理的狡辯、枯燥無味的說教和明目張膽的粉飾,本
不抱什麼希望。但一番瀏覽之後,仍是大大希望。由於眾所週知的原
因,理論上的假大空、實質上的似是而非是無可奈何的事。但在形式
上,做做樣子,也得對當前實際人權狀況有所反映、介紹吧,也得提
供一個人權論壇,與國內人民交流、對話吧──我們在國際上一直強
調在人權問題上要加強合作對話,對國內最需要、最期待對話的人
民,卻視而不見,這是為什麼?看來真如某網友所建議的,中國人權
研究會改為主人之權研究會、特權研究會,才名符其實哩。(2002.
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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