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家華(Fang, Jiahua)
2004.6.22
| 方家華小檔案 |
- 方家華,男,中國貴陽人,1949年12月8日生,漢族,初中學歷,現住貴陽市,無業,亦未領什麼低保。因家庭出身地主,一生中未品嘗過共和國正式工作的滋味。
- 1978年10月:伙同摯友黃翔、莫建剛創立中國啟蒙社,並提創社主張及啟蒙社名。
- 1979年3月22日:攜本社成員梁福慶赴上海展開民運,期間,被上海當局在市中心指認「搶劫銀行」抓捕,圍觀者幾百人。後被送至收容遣送站。其間絕食抗議,3天後被強行注射葡萄糖,押送回貴陽收審,又組織絕食。
- 1986年4月2日:被中國貴陽雲岩區檢察院劉玉材指控「經濟詐騙」,一審判無期徒刑,二審判10年。羈押2年另3個月。期間,貴陽市中院審判長董篤農3次提審,問的全是啟蒙社問題,未提及「經濟詐騙」。
- 服刑貴陽監獄教育科期間,被科長徐國榮、幹事羅念村從語文教研組長安排去清洗全教育科廁所兩年。他們十天半月就要搜查他的書籍及思想學術劄記(收去16開本11本。《聖經》、《性心理學》也收繳),刑滿未發還。
- 出獄後,一直被當局監控,派出所頻頻光顧。他從未間斷中國民運簽名活動。
- 寫作的政治性文字多多,曾在國外刊出隨感《政變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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