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作品
劉大生
(Liu, Dasheng)
2003.1.24
劉大生小檔案
劉大生(1958∼)是中國江蘇省淮安人。
江蘇省行政學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憲法學和法理學。
通信地址﹕中國江蘇省南京市建鄴路174號
電話﹕025-4466172-5515, 6529942
E-Mail﹕qbsz@jlonline.com
劉大生作品目錄
學術十癌
改五級政府為兩級政府──關於機構改革的建議
如何保護「精神病」「患者」?
大陸頑固派與台灣獨立派
詩二首﹕血;金陵懷古
學術腐敗與制度變遷
建立政治宣誓制度的設想
如何縮小城鄉差別──與李憲源先生商榷
關於「試行」、「暫行」的法理思考
中國人權體制與國際人權公約的差距
北京大學,北京哪個大學?
(3之1)
(3之2)
(3之3)
人人生而平等的自然基礎──白蟻社會對人類的啟示
中央、全黨應該服從誰?
溢價發行可以休矣
溢價發行﹕中國股市中的萬惡之源
溢價發行已經毫無存在的理由
溢價發行產生的歷史毒瘤必須切除
人大常委會的人員結構應當如何優化?
聯合國框架與倒薩戰爭的合法性
(上)
(下)
教授不是薩達姆──評某些高校教師考評制度
「受賄無罪論」與程維高的命運
士何必皆革命?
《強制戒毒辦法》的憲政批判
憲法與上訪
香港:堅持一國兩制,防止「兩國一制」
紀念「五.四」──火燒趙家樓的再思考
人民代表民眾化
對《法治江蘇實施綱要》(討論稿)的幾點建議
──在依法治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座談會上的發言
政治童工劉胡蘭
我國城市體制及其發展方向
從毛澤東保護作家想到的
從憲政的角度看國企改革
──在海派經濟論壇國企改革南京研討會上的發言
禁忌終於打破
──第九屆國際語言與法律研討會側記
中南海的魚
分省運動的歷史經驗
絕對主義不利於憲法的實施──從錦濤同志接受批評看軍隊國家化的必然趨勢
告別什麼樣的魯迅﹖
禁止和平請願對誰有利?
──逼良為娼的《集會遊行示威法》
和諧社會需要和諧的上訪申訴制度
註銷國有股,救民救國救政府
在歷史中尋求Civil Rights的真象
在現實生活中體悟Civil Rights的真諦
請經濟學家關注民主法治憲政
鐵規還是陋規?新政還是惡政?
──評《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
(上)
(下)
中國擴張主義的理論依據非常荒唐
小論漸進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