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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养廉”在今日中国的破产

徐水良

一些年来,大陆少数“精英”给中共出了不少馊点子,“高薪养廉”
就是其中之一。他们把这个理论说得头头是道,而这个理论又恰恰把
大笔的人民币塞入中共官僚的荷包,当然使中共当局怦然心动。因
此,“高薪养廉”的政策虽然没有受到大力宣扬,却得到非常切实的
实行。

以南京为例,一般工人的平均收入每月大抵在400人民币左右,如果
把下岗工人和其它低收入人员也算在里面,他们的平均月工资,肯定
少于此数。而一般政府的工作人员,工资都在1,000元以上。公安、
法院、税务、财政、银行等部门工作人员的收入,则在2,000~
3,000,甚至4,000~5,000之间。相对而言,其“高薪”程度已经举
世无匹。这还没有计入他们的非法所得。因为非法所得,不在一般收
入之内,是几万、几十万、还是几百万,谁也没有底。“高薪养廉”
政策的功能之一就是给这些薪资原已太高的既得利益份子来个锦上添
花,使这个社会更加贫富不均!

我有一个熟人,在法院工作,收入很高,工作又是轻松无比。没想
到,他工作一段时间之后,却不想再干下去了。我们也帮着劝过,可
是最后还是尊重他的选择。因为法院工作人员及整体的腐败黑暗,使
他感到害怕,长此以往他也不得不同流合污,加入腐败、犯罪的一
伙,也会变成一个坏人。事实上,大家都收礼受贿,分给你,你又不
能不要。

腐败的根源,不在于官僚的薪资太低,而在于一党专制的官僚专制制
度,以及它必然引发的特权、分赃。上述的例子只是这个命题的小小
的实例。

这是“文化革命”以后,新时期民主运动最早阐明的一个问题。我在
1973年10月的文章和1974年的大字报,就曾着重阐明这个问题。结束
一党专制,实行多党民主、宪政民主,才是切实有效的方法,才能根
本解决这个问题。企图维持一党专制,用歪门邪道来解决这个问题,
其结果,必然不会成功。在专制的中国,“高薪养廉”的理论,终究
来说只能算是歪门邪道之一。只有在民主制度之下,有法制,有监
督、有揭发弊端而不会受到政府压制之民间自主传媒的情况底下,适
度的“高薪”确实可以“养廉”。我说“适度”,就是反对“过度”
“高薪”,因为这会把政府官员与普通工人的收入差距拉拔到使应该
是人民之勤务员的政府官员变成高坐在人民头顶上面的官老爷!
(199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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