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运动以建立民主制度为目标,达到这一目标的过程可以分为两个 不同的层次:结束专制;建设民主。二者的界限并不是截然的,但区 别是显然的。 令人遗憾的是,这两个层次的区别往往被忽视,导致混淆。郭罗基教 授在《中国海外民主运动的分野》一文中提出:“建立民主制度的过 程,必须符合民主制度的机制”。据说一位以研究民主转型着称的美 国学者也得出过类似结论。这里关键在于从哪个层面上理解“建立民 主制度的过程”。只考虑专制制度结束后如何把民主制度逐步建立起 来,这种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是否实行某种程度的“训政”的问题 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内)。倘若作为民主转型的全过程来理解,则明显 荒谬。且不论暴风骤雨式的革命,即便温和的改良过程也不可避免地 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专制统治者以运用一定专制权力的方式消除另外 一部分专制权力。比如专制统治者迫于压力开放“党禁”的行为(过 程,而非结果),如果硬要解释为“符合民主制度的机制”,未免穿 凿附会。从郭教授原话的上下文来看,讨论的问题是民主运动面对专 制政权的斗争方式,所以应当采用后一种理解。或许这一观点是在思 考第二层次时形成的,不慎用在不适当的场合。值得指出的是,民主 转型过程的两个层次在改良的情况下相互交融程度很深,因而郭教授 的上述论断在他所提倡的方式下更加无从谈起。 郭教授文中另一观点也与这里的层次问题有关:“革命运动是夺取权 力的运动,直接的结果是权力的转移,没有改变权力的性质”。仅就 “直接的结果”及政治权力整体而言,应当承认,这是一个基本正确 的论断。权力的性质取决于权力的来源和行使权力的方式。革命所产 生的临时权力机构,短时间内谈不上严格的民意授权基础,也很难一 步登天完全依据“民主制度的机制”行使权力。革命本身仅仅属于民 主转型过程的第一层次。旧的专制政权的灭亡并不意味着民主制度随 之确立。怎样确保权力的性质向民主的方向转变?这是第二层次的任 务,但对此的准备必须与第一层次的工作同步进行。 民运革命派所从事的革命是民主革命。革命行为的确不“符合民主制 度的机制”,“民主”与“革命”这两个看似相悖的概念之所以能够 结合,正是因为上述两个层次的区分。“民主”二字就来自对第二层 次的准备。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进行周密的 分析,并充分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 如何结束专制与如何建设民主是两个不同的课题。民运的着眼点侧重 于前者,然而后者甚至更加重要。而且,建立民主制度的过程中,社 会、经济、文化的方方面面都将提出棘手的挑战,人民更关心的其实 是这些问题。民运有必要在这些方面投入更多的精力,这是历史赋予 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