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星期初的《纽约时报》刊登了该报记者艾瑞克.艾克豪姆(Erik Eckholm)发自北京的一篇报导,题目是:《一场审判将测试中国对 电子网络的控制》。据这篇报导,中国当局将在本月26日对林海进行 审判。 林海是上海一家电脑公司的职员,于今年3月被逮捕。当局指控他向 海外敌对势力发送了几万个大陆电脑信箱地址。所谓“海外敌对势 力”,是指一份叫做《大参考》的电子杂志。这份周刊是由一些中国 留学生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编辑出版的。它通过电脑网络向大陆的电脑 使用者发送。 我有时也在电脑上浏览一下这个周刊,发现它的主要内容是刊登一些 政论文章,或者转载其它报刊上对中国事务的时事评论,并没有耸人 听闻的东西。现在,中国当局在起诉书中指控林海帮助这家电脑杂志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并依此要判处林海5年 或者更多的徒刑。这就有很多值得质疑之处。 第一,这份《大参考》电子杂志的内容是否就构成了要推翻社会主义 制度?对中国政治制度的探讨,怎么能等同于推翻现行制度呢?如果 这样等同,不就等于说谁也不可以探讨中国的政治制度了吗?中国当 前的政治制度难道是完美无缺、可以永恒不变的吗? 第二,言论和行动是两回事。在美国,无论喊多么激烈、多么“反 动”的口号,也没有人管,只要不付诸于行动,都属于言论的范畴。 而言论自由作为基本人权,是受到尊敬和保护的。《大参考》登的文 章,退一步讲,是中国当局说的反动文章,但它毕竟是文章,是文 字,是言论,而不是行动。这些言论,不管人们是喜欢还是不喜欢, 都有发表的权利。 第三,再退一步,即使这份电子杂志是中国当局说的属于“海外敌对 势力”,那么林海并没有参与编辑出版,只不过提供了一些电子信箱 地址。随着中国的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把电脑网址印在产品说 明书、或者广告上。这是公开的信息,把它收集起来,即使按照中国 大陆现行法律,也是不违法的。电脑网址如同电话簿上的号码一样, 并不是机密,林海仅仅把这些地址给了《大参考》杂志,就被指控为 参与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就被逮捕,还要被判5年以上徒刑,这是于 情、于理、于法都说不通的。 如此说不通,为什么中共当局硬是要审判林海?可能的原因是,中共 政权面对越来越多的电子杂志刊载着各种政治信息进入中国感到恐 惧,想用判决林海来杀一儆百。但是,北京当局这种做法很难达到预 期效果,原因是: 第一,电脑作为现代科技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显着。为了经济 发展的需要,中国政府允许并鼓励人们使用电脑和网络。只要允许人 们使用电脑网络,外部的信息,不仅仅是经济信息,其它信息也会 “春风潜入夜”般进入中国,除非中国当局全部取缔电脑。据统计, 现在中国大陆有电脑网址120多万个,而且每年以300%的速度增长。 中国政府没有那么大的人力物力去监控上百万的电脑网络使用者。 第二,随着中国民众使用电脑网络的人越来越多,人们渴望通过电脑 网络获得外部信息将成为一个趋势。原因是中国没有新闻自由,人们 从政府控制的出版物上得不到信息的满足,因此不得已通过电脑网络 去寻找外部真实的信息。据《大参考》电子杂志的一位编辑讲,他们 的电子杂志每期向中国大陆的25万个电子信箱发送,每天能收到5、6 百封读者来信,可见反响之大。 第三,办电脑杂志简单易行,有时一个人坐在家里就可以作业。因此 海外留学生和民运人士,越来越多的人办电脑杂志。而国内的电脑信 箱地址,随着经济开放,越来越容易获得,因此海外向中国大陆发送 电子杂志信息也成为一个趋势。中国当局这次要审判林海,说明它已 认识到这种电子杂志的威胁,要更严厉地加以控制。双方的较量将越 来越引人注目。但正如《纽约时报》的报导所说,“中共将逐渐输掉 这场战役。”(1998.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