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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是专制与民主的界标
──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五十周年──

朱虞夫

“鉴于对人类家庭的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和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
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
“鉴于对人权的无视和侮蔑已发展成为野蛮暴行,这些暴行玷污了人
类的良心,而一个人人享有言论和信仰自由并免于恐惧和匮乏的世界
的来临,已被宣布为普通人民的最高愿望,
“鉴于为使人类迫不得已铤而走险对暴政和压迫进行反叛,有必要使
人权受法治的保护,……”

一切专制、独裁国家的人民或许至今没有听到,或许听到了却以为是
远离尘世的天籁,但是实实在在,50年前的今天──1948年12月10日
──《世界人权宣言》在联合国大会获得通过,人权作为全人类的普
适概念在国际社会得到正式认同。有的国家政府勤而行之;有的国家
政府若存若亡;有的国家政府大笑之,然而笑声未落,他们面对蓬勃
发展的国际民主潮流惶惶不可终日:恐惧、封闭、欺骗、镇压,以所
谓的地域性、特殊性顽固地保护他们的僵化、傲慢、落后的统治模
式,迁延时日以维持他们的特权。

千百年来,人类之间弱肉强食战争不断,一直演义着奴役和反奴役的
斗争,文明、财富和生命时常在行为放纵的野心家面前毁于一旦。
《世界人权宣言》的发表,成为人类现代文明的重要里程碑。它明确
界定了任何人都无权侵犯的人的基本权利,从道义上遏制了滥权者的
野蛮行为,减少了人际间的冲突和对抗,减少了战争。《世界人权宣
言》是全人类理性的体现,为今天仍生活在专制暴政下的人民带来了
一份光明和企盼,指明了人类历史发展的正确方向。

50年来,人权概念在全世界范围得到广泛传播、认同和尊重。大多数
国家的人权状况得到大幅度改善,人民普遍享有了自由言论、出版、
集会、结社的基本权利,保障了不受任意拘禁、酷刑等个人权利,普
遍享有了自由选举与被选举、参与国家政治事务的权利。与此同时,
国家的政治体制从专制走向民主,国家政权逐渐转移到人民手中。
《世界人权宣言》以不可估量的巨大感召力,为全世界人民的自由、
民主、和平、幸福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然而,人权的概念获得普遍尊重并非一帆风顺,在那些号称制度最优
越,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最伟大、光荣、正确,国情最特殊却是
犯了最多政治性决策“失误”的当权者面前,人权遇到了最顽强的抵
抗,那里的人们仍在为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而付出被骚
扰、监禁、判刑的代价。

50年来,我们都清楚地看到,有多少仁人志士出于对国家政治的关
心,发表不同的言论而被劳教、劳改、镇压和处决。专制政权的受害
者从平民百姓乃至国家的第二号人物,许多显赫的人物仅仅因为表示
了不同的政见而使自己的基本人权受到严重迫害,被清洗、监禁、长
期关押。在那样的政体下,人性泯灭,兽性猖獗,人际关系充满着野
性的放纵,统治集团成员的人权来自于对权力的掌握,一旦失势,无
法生存。以至于他们害怕自己侵犯人权的罪行被清算而更肆无忌惮地
侵犯人权。在那样的地方,人权记录每况愈下,当权者全然不顾道
德、理性和文明准则。

《世界人权宣言》向世界揭示了一个真理:民主政治就是由人民当家
作主,政府依照人民的意志而设立、运作。政府只有保护人权的权
利,而无侵犯人权的权利。因此,如果一个政府不能充分保障人权,
这个政府就不够民主:如果一个政府侵犯人权,这个政府就绝非是民
主政府。

《世界人权宣言》已经发表50周年了,从人类50年来奉行与否的经历
中,其成效和教训已是不争的事实。人权事业是全人类的事业,保障
人权是一股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对于任何一种政权模式,无论其自
诩为如何特殊,都顺之者昌,逆之者亡。许多国家的进步,更告诉人
们:人权的普遍原则能否得到贯彻执行,并不依赖于当权者的施舍,
而是依靠每个个人的努力争取、努力践行。(199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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