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访日并没有取得他事前期望的成果。日本当局甚至拒绝像金大 中访日时对韩国所作的表示那样,对当年的侵华历史进行书面道歉。 这应该是“江泽民外交”迄今为止最大的败笔。且看江泽民如何承担 责任。 发生在半个多世纪前的日本侵华战争,不但造成了无数中国军民的死 伤,而且改变了中国现代历史进程。这一段历史迟迟无法得到清算, 固然与日本文化传统当中的负面因素作祟有关,与其军国主义不甘心 退出历史舞台有关,同时也与中国的专制极权统治及文化当中的生命 观念有相当的关系。 日本侵华战争中杀人无数,但中共统治大陆的近半个世纪中杀人更 多。相当多数的中国人潜意识中却将两种屠杀加以区别。按照这种逻 辑,日本人杀中国人是犯罪,而中国人杀中国人虽然不能说是“可 以”,却与前者有其“本质的不同”。到底有什么不同?在残酷地剥 夺中国人民生命的这个本质上,难道不是完全相同吗?如果有不同, 一个是对自己人﹑对本民族实施的屠杀,一个是针对外族或外国人的 屠杀。从人类文明发展的角度来看,民族﹑国家和政治集团,最初都 是基于保护内部的共同利益而形成或建立的,中共屠杀自己的人民﹑ “甚至共产党杀共产党”,比较希特勒和日本军国主义对外侵略扩张 的屠杀,不是更野蛮﹑更落后吗? 在1983年前后的所谓“反精神污染”运动中,胡乔木﹑邓力群等极左 派,挥舞棍棒,大肆批判人道主义﹑人性论﹑人权观念﹑异化论等思 想理论,并给它们戴上“资产阶级”的帽子,一时间搞得风声鹤唳。 刚刚起步的改革开放,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这时候邓小平的大公子邓 朴方站出来讲了一句话,对解除这一危机起了积极的作用。他说:人 的共同性远远大于人的差异性。据此,我们现在也不同意北京当局以 强调自己的特殊国情来拒绝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样的道理,侵华日 军和中共在屠杀中国人民的问题上,尽管有着许许多多的差别,但在 本质上﹑在对待生命观念上,两者的共同性是主要的,差异则是次要 的。也就是说,作为当时那段历史的主体,不管作为受害者的中国政 府和中国人民,还是作为侵略者的日本军国主义者,他们的生命价值 观念是否都有某种值得反省的共同性的因素? 比如说,日本在侵华战争中的南京大屠杀,的确犯下了不容饶恕的滔 天罪行。但是近年来海内、外各界的研究表明,在中国共产党的统治 之下,中国人民非正常死亡人数达到4,500万至7,200万之间。这个数 字不但是南京大屠杀的数百倍之多,也超过了8年抗战的死亡人数, 甚至还超过了二战死亡人数的总和。中国共产党在屠杀自己人民的行 为,与当年日本侵略军在南京施行大屠杀的行为,是否受同一种生命 价值观念所支配?日本侵略军在进行屠杀的时候,显然不把中国人民 当人看,杀一个人甚至不如宰一头牲口。而中共镇压自己的人民,受 制于“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阶级斗争意识形态,同样可以是涂炭 生灵、草菅人命,而且在数量上比日本侵略军更有过之。在手段的残 忍性方面,仅从中共自己的出版物披露土改和文革的情况看,与当年 侵华日军区别也只是五十步与一百步之间。例如当西的“吃人”﹑北 京郊区的“活埋”﹑张志新行刑前被割断喉管等等──所有这些都是 中国的人权状况(包括中共的人权观念)倍受世界舆论谴责的一个重 要原因。一个在80年代末当着国际媒体肆无忌惮屠杀自己人民、并且 至今坚持死不认错的政权,把它拿来和半个世纪前进行南京大屠杀的 政权“相提并论”,不是非常适当吗? 日本政府如果彻底为南京大屠杀认罪,意味着对日本人生命价值观念 的一种否定,也就是对日本文化一种重要内涵的否定。同理,如果中 共承认屠杀自己人民的史实,不但意味着一种文化反思,更可能预示 着对现实政治的一种颠覆,也就是共产党自己对自己的否定。当然, 这种否定如果期盼将来有凤凰涅槃式的重生,不仅需要进行彻底的政 治体制改革,同时还要有一个文化配套的重建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