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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眼花缭乱的中国修宪

傅申奇

中国有句古话,叫作:一朝天子一朝臣。但共产党统治的50年,却出
现了一朝天子一朝宪法,甚至一朝天子几朝宪法的奇怪情景。

大家都知道,美国宪法已有两百多年的历史,虽有几条修正和补充,
但宪法还是原来的那部宪法,基本没有变化。而中共50年却把宪法当
作面团似地捏来捏去,修了又修,改了又改,而且往往大幅度地修
改。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着社会的基本架构。怎么可以如此
折腾呢?究其原因,主要有两条。

其一是,中国社会处于不稳定状态,社会基本架构在不断变动。中共
建国以建立农业乌托邦为目标,把“消灭私有制”写在自己的旗帜
上。而改革开放又不得不把恢复私有制作为历史任务来加以完成。从
新民主主义新秩序飞跃到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经过彻底乌托邦的文
革,又羞羞答答地把私有制从后门放进来,最后要让私有制登堂入室
坐中央。如此令人眼花缭乱的社会基本架构的变化,宪法就不得不经
常修改了。

其二是,中国历史上的封建王朝把皇权当作法的源泉和准则,朕即法
律。中共则代之以党权或党的最高领导人的权力。所以,领导人变化
了或者领导人的想法、提法变化了,宪法也就跟着变化。于是,诸
如:“毛泽东思想”、“四项基本原则”、“开展三大革命运动”、
“坚持无产阶级政治挂帅”这一类的内容写进了宪法。甚至像“抓革
命、促生产”、“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这一类形像化的非法律语言
也写进了宪法。因此,中国才会出现因人、因事设计宪法的怪事。例
如:82年的宪法就被用来保证,让不担任国家元首的邓小平掌握最高
军事权力。说穿了就是一句话:中国的宪法是独裁者手中的玩具。

由此可以看到,许多朋友要在中国建立宪政民主,他们强调要在民主
前面加上宪政两个字,好像有了宪政才有民主,这是一个理论误区。
古今中外的文明历史表明:有宪政不一定有民主,而有民主必定有宪
政。宪政独裁是常见的事。强调宪政对民主的重要性是多余的。

现在中共又要修宪了,并且建议把“邓小平的理论”写进宪法。这是
江泽民为了维护自己权力的合法性和权威性而设计的。

邓小平有理论吗?没有!翻遍《邓小平文选》,我们可以看到许多说
法和提法,但唯独看不到邓小平有什么理论。他没有对哲学、历史、
社会、经济作过独立的分析和论述,只有针对个别的政策表明立场或
加以解说。在我看来:文革后邓小平从内心抛弃了乌托邦理想,只是
把它当作维护法统的合法性和维系人心的工具和手段而加以运用。实
质上他已转向了理论虚无主义的“务实”立场,用拿来主义的方式,
随意诠释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白猫黑锚论是他的典型的表述。被
吹嘘为所谓的“改革开放总工程师”的邓小平,只是在解决不得不加
以解决的危机时,迷迷糊糊作了设计,用他的口头禅来说就是:摸着
石子过河。他不清楚河对面是什么天地,他也没有把握这条河是否过
得去。改革之前,邓小平不知道改革的真正意义和历史作用,也不知
道改革会把中国引向何方。两年前,邓小平去世时,我在一篇评论里
写道:“邓小平不是共产主义者。他向市场经济低下了头。他也不是
民主主义者。相反,他成了民主进程的绊脚石。他是深通权术的民族
主义政治家,可惜他把共产党的一党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对
中华民族犯下了罪。历史将审判他。”“马克思不会向他开门。杜勒
斯也不愿与他握手”。

今天,如果中共在新一轮的修宪把戏中,真的把这种所谓的“理论”
写进宪法,那么我可以断言:这同样是一部短命的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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