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国家主权,就是国家作为国际法的主体、独立自主地处理对内、 外事务的权利。 在西方,近代主权概念是15、16世纪欧洲政治经济发展的产物,与当 时实行君主制民族国家的兴起有着密切的关系。法国学者Jean Bodin 对当时法国政治情况进行考察后,首先提出了主权学说。他在《国家 论大卷集》(1576)一书中下定义说:“主权是君主不受法律限制的 对臣民的最高权力。”18世纪末法国大革命和19世纪欧洲各国的变法 维新,作为专制君主最高权力的主权概念逐渐发展成为人民主权思 想。法国革命中提出的人民主权原则和不干涉内政原则,得到了各国 的承认,为现代国际法的发展涤讪了基础。 既然国家有封建专制和民主共和之分,那么国家主权就有属于一个家 族、一个独裁政党,还是属于全体人民之分。最近国内展开了一场 “人权高于主权,还是主权高于人权”的讨论。如果脱离了主权的属 性,这种讨论就失去了实际意义。在专制国家,统治阶级要维持其特 权与既得利益、奴役广大民众、镇压与清洗反对势力、排斥国际干 涉,维护国家主权成了维护其代代相传之封建统治的代名词。人权与 主权经常对立,成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在民主国家,首先确立人民主 权的原则。人民通过选举产生合法政府来管理国家,并实施有效监 督,由此形成了国家主权。也可以说,国家主权是人民自愿向政府委 托和授予的部份人权。人权是本质的,主权是人权派生的,主权从属 于人权并与主权相一致。正是因为人权是天赋而不可侵犯的,反映公 共人权的国家主权才变得神圣和不可侵犯,得遵循不干涉内政的原 则。 近几天我在电视里见到李鹏叫嚣“警惕借人权高于主权的言论干涉别 国内政。”试问中共从建党一直到夺取大陆政权,都受到前苏联的支 持,甚至在2、30年代还一度受共产国际操纵,不知那时他们把中华 民国内政不受干涉的国家主权丢到了哪里?6、70年代中国政府和全 世界大多数政府和人民谴责南非种族隔离制度,声援南非黑人争取公 正平等的人权运动,难道就不算干涉了南非的内政?中共先烈有句口 号:“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终解放自己。”所谓解放,即让人民 获得有人权保障的自由。可见,共产党理念本来也主张人权高于主 权。不知为什么自己现在不能高举人权大旗解放全人类,反而对这面 大旗反戈一击?这不是背叛、又是什么?! 中国驻南联盟大使馆遭北约轰炸已近一月,美国及北约各国政要已就 此悲剧向中国人民和政府作了多次道歉并在驻华使馆降半旗致哀。但 中国政府外交部长唐家璇5月11日向美国递交正式照会的四点要求 中,只字不提替死难者家属和受伤人员的索赔,并继续向战火纷飞的 南联盟派遣记者,冒生命危险替米洛舍维奇种族清洗政策抹粉。封了 几个“烈士”与“英雄”的虚名,美其名曰生命无价,实际上当权政 客们骨子里仍然把国人的生命权看作一文不值在玩弄。此时也是 “6.4”屠杀事件10周年之际,中共还没有因此向人民忏悔并向死难 者家属和伤残者赔偿。从内政到外交上如此漠视甚至践踏国人之人 权,尤其是生命权,中国的主权能够张扬?吾疑之,也深虑之。 什么样的内政,直接反映了什么样的主权。我们要的是实行多党制的 民主法治,使人民能够选择执政党组成政府来捍卫他们人权的主权。 我们决不要那些篡夺人民主权、用国民的性命与幸福作赌注去捍卫一 个领袖、一群贵族、或一个政党私利与特权的封建法西斯主权。共产 党先贤陈独秀先生曾说:“国家者,保障人民之权利、谋取人民之幸 福也。不此之务,其国家也存之无所荣、亡之无所惜。”放眼世界, 丧权辱国的满清王朝早已推翻,灭绝人性的纳粹德国也被剿灭,专制 独裁的苏联土崩瓦解,腐败殃民的菲律宾马科斯、刚果蒙博托、印尼 的苏哈托军政府也被人民抛弃──追求和维护人权的世界潮流浩浩荡 荡,民主国家的主权顺之则昌,专制国家的主权逆之则亡。在这种大 趋势中,中共政府应当反省它与萨达姆独裁政权、金正日没落王朝、 以及新纳粹份子米洛舍维奇等等同流合污的政策,切切实实地按照宪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规定,进行政治体制改 革。如此,则人民之幸!国家之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