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美援朝的老兵、工作几十年的老工人、70岁的、我的老岳父──毕 恩来,目前有家不能回。为此事,我和姓李的朋友于1999年6月22日 到全国人大常委会上访,并到北京市公安局申请静坐。 具体行程如下: 上午9点钟,我们骑车从海淀区西直门外的家中出发,9点20分来到人 民大会堂,被工作人员指点,到对面一个没有任何标志的灰色小楼 前。门前一个武警发给我们一个小条,上写“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人民来访接待室,地址:永定门西街甲1号,乘车路线:前门乘54路 汽车至游泳池下车”。 上午9点30分,我们骑车来到位于前门东大街的北京市公安局接待 处。一名警察指点我们去西城区德胜门外功德林的北京市公安局治安 处。 上午10点钟,我们骑车来到永定门西街甲1号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 厅人民来访接待室,经过20分钟的寻找,我们终于找到接待室。接待 室无人接待,门外有很多席地而坐的外地上访人员。我们冲着接待室 的一个很小的小窗口,高声喊叫:“有人没有,有负责的没有?”15 分钟后出来一个老者,问:“你们有什么事情?”我们就把要递交的 材料给了老者。老者答:“我去给你们找接待人员。”10分钟后,来 了一个40岁左右的没配带标志的女士,接过材料,看完后说:“这事 我们不管。”我们要求把材料留下,这位女士拒绝接受。 11点半,我们骑车来到西城区德胜门外功德林的北京市公安局治安 处。一名门卫说:“中午休息,下午两点以后来。”下午两点半,我 们再次来到此处。一位女警察接待了我们,让我们登记和叙述事由。 20分钟后来了一位王某某警察(未穿警服)。他首先说:“公民有游 行、示威、静坐的权利,但是国家也有不批准的权利。你们这件事 情,我认为你们有理。你们的事情,我可以给当地公安分局打招呼。 你们不要再提出静坐的要求了。你们去找当地派出所。这次去一定和 以前不一样。你们如果继续提出静坐要求,明天上午9点来,我给你 们一个拒绝通知。假如你们坚持去静坐,你们就是违法了,后果由你 们自己负责。” 这位警察留下《静坐申请报告》。当我们提出要收据的时候,他把 《静坐申请报告》扔还我们,并说:“如果你们要收据,你们明天上 午9点来。我告诉你们不成,但是我们不再给当地公安分局打招呼 了。”我们赶快说:“我们不要收据了,我们不要收据了。” 在这一天中,从上午9点钟到下午4点钟,我们骑车走了近百里的路 程,但是毫无结果。我们没有过高的要求,只希望一个抗美援朝的老 兵、工作几十年的老工人、我的70多岁的老岳父能有一个栖身之所。 (1999年6月22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