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 1971年文革中,为了上班近,在西城区换房站的介绍下,我一家北京 市运输七场宿舍换房住入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7号院内公房。文革后 房管局将我一家居住的住房虽实给张连胜名下。多年来张连胜辱骂轰 打要求我一家搬走,可是我和妻子所在的单位一直未分房,无处可 搬。为此曾多次告到法院,法院判决是我一家有权继续在此居住。 1999年4月23日和25日,张连胜之女张永青两次强行将房顶拆毁,我 大龄怀孕6个月的女儿从家中逃出,两次到派出所报案,然而,这本 属刑事范围内的违法事件,派出所却解决不了。 在中国几十年的计划经济时期,在人们的工资中,即不包含买房的金 额,也不包含租房的金额,这些金额被国家截留了,人们的住房则由 国家分配来解决。我与我妻子张德芳均是北京市运七场的退休工人, 我们每个人均为国家工作了几十年,我们有居住的权利。在计划经济 时期,我们有权住在公房内。虽然现在已不完全是计划经济,但我们 仍然具有居住的权利。 公有住房是我国的一个现实,文革中将一些私有住房变为公有住房是 那段历史的一个产物,这现实和产物是国家造成的,由此产生的后 果,自然要由国家负责。我作为一名曾抗美援朝的老兵,为国家工作 几十年的老工人,如今有家不能回,我没有更高的奢望,只希望有一 个栖身之所,只希望每天不再被侮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公民有言论、出版、结社、游 行、示威的自由之规定,决定于1999年6月25日下午在北京市政府门 前进行和平的静坐活动,现向你局申请,请予依法批准,并要求派警 察维持现场的秩序,以保证静坐活动正常、顺利地进行。 一、静坐目的:要求我们的住房权利,希望通过静坐活动,引起政府 高层的关注,以解决我们住房问题。具体要求为: (一)张连胜将损坏的房顶修好,张连胜保证不再发生类似的事 情。 (二)或者按照计划经济时期的方法,国家(单位)解决我们住 房,我们搬走。 (三)或者按照市场经济时期的方法,国家(单位)依据工龄归 还我们的住房金额,我们买房搬走。 二、静坐人数:我们全家11口人,毕恩来、张德芳、毕景麟、郭淑 敏、毕波、毕月、毕玉霞、刘凤钢、毕景龙、赵秀梅、毕晴。 三、静坐方式:默默静坐。 四、标语口号:无。 五、时间:1999年6月25日8点~12点 六、地点:北京市政府门前 七、静坐负责人:毕恩来北京市运七场的退休工人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七号 BP:62385566呼67831刘凤钢 此致 敬礼 毕恩来一家 1999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