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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棣案与中国人权状况

张伟国

曾经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华棣间谍案,最近又有了新的转机:前
些时候,媒体已经报导华棣对判决提出的上诉遭到驳回﹔其家属已经
退而求其次,以华棣患有男性乳癌为由,向当局要求“保外就医”。
然而,这个月初北京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项罕见的决定:驳回中级人
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要求原审法院重审。对这类在外交﹑政治上极度
敏感的案件“发回重审”,并由官方管道正式公布这一消息,在由中
共政法委员会“一元化”领导的中国司法界,是史无前例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少人对“6.4”的鲜血有些淡忘了。不少流亡者
也寻找各种途径回国“探亲”,以解自己的思乡之情。据报导,中共
在这方面除了采取惯用的分化瓦解策略,也作了一些政策上的调整,
如,凡是属于奔丧性质的,原则上可以酌情批准流亡人士回国探亲10
天。这一般有一些附加条件:要结具悔过书、保证回国不再从事政治
活动,并要有人担保。“6.4”后流亡海外、后又申请回国探亲成功
的人士有陈一咨、何频、吕金花等。但也有申请回国奔丧遭到拒绝
的,如王希哲等。华棣的遭遇,对没有回国坐牢思想准备的人是一个
警告。常言道,国无道,君子远之。在中共的本性没有改变之前,除
了像王策那样,流亡人士之为了达成回国目的,不惜与中共妥协甚至
向中共屈服,多少有“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嫌疑。华棣的遭遇,
使人再次思考一个在中国大陆争论已久的话题:你爱祖国,祖国爱你
吗?

不管华棣的历史背景和政治立场如何,也不论华棣的真实身分如何,
我们应该誓死捍卫包括华棣在内的所有人的人权!尤其是华棣是在中
共官方作出安全承诺的情况下遭到逮捕判刑的。这说明了,这个案子
从一开始就是中共对华棣的一种“非法绑架”。其中的非法性、对法
制的破坏,也是显而易见的。

退一步讲,按照当时中南海急于修复美、中关系的策略和部署,即使
华棣是中共不喜欢的国家机密泄露者,一个比较务实的做法是多一事
不如少一事,暂时不批准他回国,而不会把他诱捕去惹事生非。一个
可能的解释是:华棣持才傲物、疾恶如仇、锋芒毕露的个性,或者他
错综复杂的家族裙带关系,令他在北京官场树敌。正当他得到与他关
系良好的高层人士关照、信心满满跨入国门的时候,他昔日的政敌,
或者关照他的有关高层人士的政敌,却乘势把他推下了陷阱。所以,
华棣的悲剧恰恰是中共权力斗争的牺牲品。这也反映了中共腐败黑
暗、法制不彰的严重弊端。

一般认为,北京这次能够驳回重审,是中国司法制度一个“进步”。
当然,华棣能够获得自由,总比继续关在中共监狱里应该受到欢迎和
鼓励。尤其是华棣身患不治之症的情况下,这种决定对于华棣及其家
人都是一种最起码的安慰。然而,就像华棣之被逮捕判刑,绝不是正
常的法庭、依照现有法律作出的独立决定一样,现在最高法院的决定
也绝不是独立的司法决定,而是中共最高决策层的政治决定。这种所
谓的进步充其量只是中共欺世盗名的又一政治技俩。

自从“6.4”事件以来,北京一而再、再而三地把政治犯,尤其是国
际著名的政治犯,当作“人质”筹码,与国际压力进行讨价还价。10
多年来这已经行成了一套完整运作。华棣案件只是把这个过程又再经
历了一遍。所以,从根本性质上看,华棣案件目前即使被驳回重审,
中共还是没有摆脱把政治犯当“人质”的既定政策和路线。所以,只
要中共对司法界进行统一领导的政法委员会没有取消,中国不能建立
真正独立的司法。不管华棣是抓是放,都谈不上是一种进步。

相反,我们需要提高警惕的是:每当中共抓人,国际社会就抗议、施
加压力;而当中共在这种压力下放了人,它就会得到“改善人权”的
表扬。于是,中共越来越狡猾,反覆不断地演出“捉放曹”,把国际
社会的人权压力当猴耍。国际社会代表人权民主主流的西方国家,通
常也非常天真地把中共视为“同类”,轻易地相信中共演出的人权
秀。同时,他们相互之间为了争取中国巨大的市场利益,被中南海轻
而易举地各个击破。这是民主国家对付中国专制政权的一个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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