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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应该合理解决住房困难

徐永海

几十年来,我们这个国家一直实行着这样的分配制度:在我们每个人
的工资中,就不包含买房的金额,也不包含租房的金额,甚至不包含
取暖的金额。这些金额被国家截留了。一些人分到住房,享受着相当
于免费的住房、取暖。这决不是国家对他们的恩赐,而是他的劳动所
得。一些人没有分到住房、没有享受到相应的住房、取暖。这是国家
对这些人的侵占。

几十年来,我们这个国家一直实行着这样的住房制度:我们每个人的
买房、租房、取暖的金额被国家以多种方式截留了下来,之后又以多
种方式分配到各个单位,各个单位再用这些金额来修建住房。在这个
过程中,存在着极大的不公:一些单位得到了很多修建住房金额,并
修建了很多住房;而另外一些单位得到很少,甚至根本没有。得到很
多的,自然是有权有势的单位,例如国家的各个部委。没有得到的,
自然是一些中、小企业。

几十年来,我们这个国家一直实现着这样的住房制度:单位修建好住
房后,单位再将这些住房分配到各个职工。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着更
大的不公:一些人分得很多,一些人分得很少,甚至没有。分得很多
的,自然是有权有势的领导。没有分到的,自然是我们这些普通老百
姓。

几十年来,由于实行这种福利住房分配制度,广大老百姓过着十分痛
苦的生活。一家人三世同堂、四世同堂是常有之事。夜深了,老夫妻
不能回家,因为他们的儿女们还要洗浴。成年的女儿还与父母同居一
室,而遮羞的只是一块布帘。一家四口,两对夫妻,挤在一间几平方
米的小房内……,这样的住房条件使我们不能体面地生活。有些年轻
人结婚,得不到住房,有情人因住房紧张而难成眷属,美好的姻缘化
成泡影。

与老百姓相对应的是,一些国家的机关、各级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
一些企业、事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他们的住房则是另一种情景。他们
一家有着两套、三套、以至更多的住房。这些房子,他们住不过来,
就闲在那里,或者被租给那些在外企打工的白领。通过出租住房,他
们一个月可以有着几千元的收入。

中国实行的福利住房制度,收益的是各级领导干部,是有权有势的人
们,而不是我们老百姓。这个福利住房分配制度,我们老百姓很不喜
欢。

我们是老百姓,我们祖辈大多也是老百姓。我们的祖辈在世时,他们
盖了几间住房,或者租住了几间住房。这些房屋传到我们手里,使我
们几十年来有个栖身的地方。对一些老百姓来说,这个栖身的地方很
不体面,但我们必需有一个栖身的地方。近日,北京实行新的搬迁政
策:《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城市拆迁补偿的有
关规定》。根据这个政策,我们将失去我们这个栖身的地方。

例如,一个三口之家,住在一个一间10几平方米小屋里,房前盖了一
间几平方米的小厨房,栖身在此,也算过着温饱的生活。如果让我们
搬迁,按照新的政策,我们将得到10多万元人民币。可是这点钱即使
在北京的远郊县也住不上一个一居室。因为,一个一居室一般也需要
20万左右的人民币。我们要住上房,就要贷款。可是我们一个月的工
资也就在千元左右,在还完每个月的1、2千元贷款后,我们如何生
活。

如果我们的住房很大,那么在折合钱后,我们还能住上基本的住房。
可是,我们中的很多人,从来就没有分配过住房。很多是一大家子人
挤在一个不大的房子里。如果国家已经把我们多年的买房、租房、取
暖金额还给了我们,我们也能住上基本的住房。可是,国家从来没有
把这笔金额还给过我们。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人就调整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回
答了记者的提问。其中有一句话说的是要“减少原来补贴方式的福利
性色彩。”原来的拆迁政策有无福利色彩,我们不争论。现在的政策
要减少或者说取消福利性的色彩看来是真的。取消福利色彩,和我们
老百姓一笔一笔地算经济帐,对这点,我们是举双手赞成的,因为住
房福利化,我们从来是受害者。

现在我们要好好地算一算这笔经济帐。我们以一个平均年龄50岁、平
均工龄30年的夫妻为例。

如果他们是国家干部,他们30岁后,大多都有了一个、两居室。他们
在这个两居室中住了20年。以现在的市场房租来算,一个两居室一年
是2万,20年是40万。这个国家干部一家,国家每年还要给他们交取
暖费,大约是2,000,20年是4万。这个两居室目前价值最少也在27万
以上,而他们可以用7万元买下来。也就是说,国家又给了他们20
万。

而我们很多普通老百姓,国家一直没有分给我们住房,没有给我们交
过取暖费,没有、而且以后也不会以1,400元的低价卖给我们住房。
这一切加起来,对于一对平均50岁、平均工作30年的夫妻来说,国家
最少欠着他们64万。这里还不算利息。

1999年9月1日,北京市政府印发了《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
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这个方案一方面谈到要停止住房实物
分配,另一方面也提到了对多年无房老百姓的补偿问题。但它的补偿
金额是远远少于我们上面的数字。

我们要求国家补偿我们多年的住房、租房、取暖金额。我们用这笔钱
去买市场商品房。在拆迁时,如果我们的住房是祖上留下的房,我们
只要市场商品价格,不要补偿;如果我们的住房是国家的住房,我们
必会交还给国家。我们不会提任何其它要求。在拆迁时,我们不会做
拆迁钉子户。

然而我们目前看到的是,一些国家机关仍在福利分房。他们继续分到
价值几十万、上百万的住房。而同时,我们却还一直没有得到国家许
诺给我们的任何住房补偿。

为此,我代表部份住房困难的老百姓,向所有和我们有着同样遭遇的
老百姓发出呼吁:我们必须向有关部门反映我们的实际情况,要求国
家解决我们的实际问题。

为此,我代表所有的住房困难的老百姓,向我们的国家最高权利机关
──全国人大──,反映我们的实际情况,要求全国人大解决我们的
实际困难。(20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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