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国企中的职工代表大会起不到应有的功能 中国的国有企业,按分工大致有几类人员: 一是企业中进行管理的人员,包括厂长(经理)、劳资人事部门、企 业管理办公室、技术管理部门(总师室)、技术教育部门、质量检查 管理部门。其中厂长(经理)、掌握企业的经营决策、财务收支等权 利,是决定企业的命运的关键人物。 第2类是党务工作人员,包括党委书记、支部书记。他们在企业中负 责宣传党组织的方针政策,组织学习上级党的文件、审查提拨干部。 其余的党务干部包括党委宣传部门、工会、共青团干部、妇联等,在 企业中协助党委书记工作。党务工作群体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 系,是国有企业中的寄生部份。 第3类为直接参加生产的脑力、体力劳动者,包括工程师、会计师、 经济师、技师、普通工人。这部份人面对企业中不合理的制度所造成 的损害,无能为力,只好消极,暂时忍耐。 第4类是采、供、销人员。他们在经营活动中面对市场,有一定的行 动自由。部份人利用有利条件迅速致富,成为既得利益者。 最后,职工代表大会,是目前国企中,唯一能在小范围和指定的开会 期间,对企业的问题发表意见的民主管理形式。但职代会权能十分有 限,多数受到领导操纵,很难对企业的发展壮大产生积极的影响,也 很难真正维护全体职工的利益。 五、独立工会将给中国带来新的生机和活力 前节已述,中国的国有企业,拥有数量相当的技术管理人材。企业产 品的研制、创新、科技的进步,精密的管理,员工的勤奋工作,领导 者对企业高度负责──这一切都是由人的要素决定的。国企改革主要 应解决人的问题;用过去的话说,就是“人的主观能动性”问题。 顺应人类社会的潮流,遵循其规律,重视人的价值,维护人的尊严 ──这是工业化时代观念的主流。 国企改革应在企业界建立新的人际制度,重新调整分配关系,结束企 业中因一部份人贪腐浪费、不负责任,另一部份人消极怠工、不思进 取所造成的困难局面。 企业内人际关系的调整应该从提高普通职工的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入 手。职工有权说话、发表意见,是参加监督管理企业的前提条件。 从现在看,提高职工的经济、政治地位,最佳的途径是在国有企业中 建立独立工会。职工只有在自发的组织状态中,才能察觉自己的力 量,产生独立的意识和坚强的自尊。改革后的国有企业,除产权明 晰、政企分离、权责明确、管理科学外,应在法律上保障职工有组织 独立工会的权利。工会的产生做为国企改革的一大特色,对促进企业 发展、消除腐败、实现社会公正,有决定的意义。它的不可替代的作 用,将体现在中国国企改革、乃至经济改革的发展过程之中。 在当今世界上,工会已成为几乎所有文明国家的经济、社会制度的一 部份。在中国,它的出现将会给死气沈沈的中国企业,带来新的生机 和活力。 六、独立工会将深化改革并推进民主 目前在大陆隶属于全国总工会的各级工会组织的干部,都是由同级或 上级党委或行政部门选派出来进行工作的。这种官方的“工会”的主 要工作,是组织职工,宣传、贯彻上级党、政部门的方针政策,为这 些部门做些辅助性工作。当上级党、政部门出现腐化时,这种工会的 各级负责干部只能追随左右,而不顾广大职工的利益。从实际作用来 看,官方的工会只是党、政机关的分支机构而已。 而职工的真正代言人,应该是能代表职工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自由 活动的各种形式的独立工会组织。这是职工基于维护自身利益、自愿 结合的群众性组织。这样的组织现在在大陆得不到合法的地位。这与 中共政权在法律上承认工人的主人自主地位,甚至是领导阶级的说 法,是十分矛盾的。其实,工人阶级并不奢望成为领导阶级,而只希 望在社会上与其它阶层、利益群体,具有平等的地位。中国政府除在 《宪法》中确定了企业职工享有的公民自由权利外,还签署、承认了 联合国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约》承认独立工 会的合法性。职工在自己的团体中基于自身的目标和原则活动,自然 遵循和平、理性、法制的轨道,在现有的社会经济条件下解决自身所 面临的各种问题。无论在经济不景气或繁荣时期,独立工会都以自己 独特的形式和思维方式,协调各方利益,促进企业发展,实现社会公 正。 改革开放所引起的社会、经济、政治的震荡,正逐渐地唤醒国企中职 工的权利意识。独立工会的萌芽正在出现。伴随着法定形式内的各种 斗争(如最近黑龙江四城市出现的示威抗议活动),集体谈判的形式 也在向成熟的方向发展。 独立工会组织做为民间社团,它的宗旨包含对职工合法权利的强调。 工会组织不是政治派别,也不是在野党。在现阶段,它可以促进执政 党进行合乎时代要求的改革。 独立工会运动也不是单纯的经济利益保护活动。因为任何没有政治权 利作为依托的经济活动,都是没有意义的。这是公平的竞争,是一种 有序的运动。在目前各社会阶层都缺少平衡的心理状态、各方利益难 以协调的情况下,它是以有利于社会的基本稳定,通过协商方式,化 解严重社会危机的最佳途径。 国有企业的改革如仅仅变旧的管理机构成现代法人机构就算完结的 话,那么这种改革距离成功尚远,尽管理结构的改变不能消除国有企 业中长期存在的通病和消极因素。 无论18世纪产生于西方的产业、同业工会,还是现代社会中的各种自 由工会组织,工会从一开始出现,就肩负起维护工人利益、协调企业 界和工人关系的重任,并以独立于党派和政府的形式存在。只有独 立,才能以自己的思想和意识来为自己说话。这已经为历史所证明。 对中国的企业职工来说,独立工会运动是一门既崭新、又兴趣盎然的 课程。它自然会引导人们进入一种新的生活。 工会组织的形式和内容的多样性,使它们在不同的部门和岗位上以相 应的态度和合理的运作来达到维护职工权益的目的。私营企业中的工 会,着重于协调劳资关系和改善生产劳动条件的工作。而国有企业中 的工会组织,无疑是以职工代表参加民主管理为主要特征。独立工会 是现代企业和现在经济制度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份。没有独立工会的 企业制度,不是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 从长远来看,随着社会进步,工会组织将不断提高其社会参与能力, 为推动民主法制的建设、推动国家的深化改革而发挥作用。 中国的国企改革是形势急迫所致,是这种经济模式下企业的生死存亡 之战。这是一场关系到中国未来经济发展及命运的改革。它不可能不 关系到人的思想观念的巨大变革。这种变革不仅有外部影响,也不仅 是自身结构的问题,它关系到被现代公民权利意识所唤醒的职工,摆 脱旧时代的束缚,在新世纪来临之际,重新树立做为劳动者的尊严和 地位,并激发出巨大创造力。这最终将使大多数企业从贪腐和效率低 下、一蹶不振的旧工业时代走出来,踏上一条新生之路。 中国独立工会无论何时出现,都是在千年的专制传统的链条上打开一 个缺口,将自己的巨大能量汇入改革的洪流,冲垮阻碍文明与进步的 障碍。这是历史的必然。任何人对这一进步事物不应压制。允许它依 法存在和发展,才是明智之举。 乔.萨托利在《民主新论》一书中,提到这样一个问题:“怎样才能 把进步所必需的个人首创精神和生存所必需的社会凝聚力结合在一 起?”我们在这里以独立工会的庄严承诺向世界展示,在中国的特有 条件下,中国的经济模式中的一个最完好的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呼 唤着独立工会!(1998年2月24日于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