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本先,男,38岁,原青岛建材厂工人;1984年,工伤致残失去4个 半手指头,基本丧失劳动能力;1989年“6.4”期间,在市民与交警 对峙中,勇投石块,被判处12年徒刑;1997年假释出狱。 假释后张一直就工伤问题向厂方和劳动部门交涉。厂方置之不理。 2000年底张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结果张本先胜:厂方向张 赔偿3000余元(1984~1989);89年后,张被开除,赔偿请求不予主 张。 妙哉,老张赢了共产党3,000元,共产党赢了老张12年。含泪微笑, 赋打油诗二首如兹: 一、弹丸之功毕竟有限 当年老张正赋闲, 不甘寂寞去弹丸, 六四硝烟既散尽, 赢得大刑十二年。 一赢也,弹丸之功毕竟有限。 二、谁说中国没人权 如今老张没有钱, 工伤也以倒霉算, 四个指头价几何, 仲裁赢来三千元。 二赢也,谁说中国没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