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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第六次非法抄家!
──给国际社会及联合国人权委员的一封公开信──

冷万宝

今天下午5时30分,我被警察带到派出所。市局的人问我:“最近干
什么事情了?”我回答:“正常生活。”

僵持几分钟后,他们将我带到我妹妹家的房中,随后进行抄家(这已
是第6次对我进行非法的抄家了)。

我问:“你们炒我家,有什么理由?”一警察回答:“没有什么理
由。”再问:“没有理由就抄家,岂不违法?”又一警察说:“你扰
乱社会秩序。”我又问:“有什么具体事实?”他们回答:“你在互
联网上发表大量文章。”我回答:“这是宪法赋予的人权。”

但是,他们还是把我的电脑(这已是搜走的第2台电脑)和文章都抄
走拉了。

随后,他们又把我带到派出所进行审问,并告诉我:“来找你的吉林
市的迟寿柱(迟先生在89年曾被以反革命煽动罪判刑10年),已被扣
押(现在下落不明),并在他身上搜出你撰写的大量文章。这也是搜
查你的另一原因。”我问:“写文章也违法吗?”他们回答:“这是
中国,文章当然不能乱写。”我说:“既然你们不按照法律程序走,
对你们也就无话可说了。但是,我拒绝在审问笔录签字。当我向他们
索要被抄物品清单时,警方无力地拒绝我的要求。

晚上8时多,警方才把我释放。

中共当局最近刚刚口口声声地宣讲,现在的中国人权状况是最好的时
候;而国家总理在今年人大会议新闻发布会也方才说什么“谁说中国
人没有言论自由”,言犹在耳。没想到,他们居然又如此无视国家法
律,非法代笔迟寿柱先生,抄我的家,践踏我们的人权。这不是对它
自己最大的嘲讽吗?

我在此向国际社会及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呼吁:请你们向中国政府施
压,敦促它遵守自己所已经签订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
约》、《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国际公约》、以及它自己所已经制定的
法律,尊重中国公民的基本人权,释放迟寿柱,让他享有人身自由,
归还我用来谋生(我是一个自由撰稿人)的电脑,保障我的生存权。
(2001年4月18日于中国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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