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续在互联网上看到两篇忆旧文章:载于4月15日《网易.即 时讨论版》的《不能忘却的纪念——张志新》与载于4月18日《大道 中文期刊网》的《追求人性——重读王实味》。王实味与张志新,这 两个生活在不同时期的共产党员,都把批评的矛头指向了党内,当 然,结局也一样,都被残酷地杀害了。 王实味是个年轻的作家、翻译家,30年代投奔延安。他为什么被杀? 主要因为1942年,他写了《野百合花》等杂文,指出革命圣地延安也 存在着“丑恶和冷淡”,对“衣分三色,食分五等”的等级制度表示 不满,更直言不讳地批评某些“大人物”有“间接助长黑暗,甚至直 接制造黑暗”之嫌。这些既在《解放日报》发表,又贴在中央研究院 的整风墙报上的杂文,轰动了整个延安,连毛泽东也赶来挑灯夜读, 说:“这些东西很有教育意义,是很好的反面教材,”并当即指出: “思想斗争有了目标了。” 于是,王实味被“帮助”、批判、逮捕,直到1947年7月1日夜间被秘 密处死,年仅41岁。 张志新大家都很熟悉了。读了《网易.即时讨论版》的文章后,我了 解到:张志新并非仅仅是由于在“文革”中反对林彪、“四人帮”, 还在充分肯定毛泽东的丰功伟绩的同时,指出了毛在社会主义革命和 社会主义建设阶段中的错误。显然,这后一种原因才是她遇难的根本 原因。 我们党的政策历来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犯点错误是难免的, 接受帮助,改正了错误就是好同志,党和人民还是热情欢迎的嘛。本 来,在40年代初期的延安,文艺界有歌颂光明和暴露黑暗的派别区 分。而丁玲、王实味、艾青等人掀起了暴露黑暗的浪潮。可是后来, 丁玲、艾青等人都提高了认识,改变了立场,转过来与刘白羽、周 扬、范文澜等人一起,“帮助”起王实味来。也就是说,除了萧军以 外,几乎所有著名的知识份子,都形成了一个共识:王实味犯了严重 错误,如果不深刻反省,发展下去是很危险的。如果王实味能够认识 错误,重新回到党和人民的怀抱,再与大家一起,去帮助其他犯了错 误的同志,那我们有理由相信,即使他将来未必能逃脱“反右”与 “文革”,至少不会在1947年就被活活劈死了。 然而,王实味偏不,他不但号召人们“睁大眼睛来辨正邪”,而且尖 锐指出:“软骨病本身就是一种邪气,我们必须有至大至刚的硬骨 头!”并充分自信,他的骨头“从未软过,而且不比任何人软!” 再来看看张志新。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时的办案人员回忆介绍: 张志新1969年被捕后,原打算只要她认罪,判几年刑就行了。可是她 却认为自己没罪。这样一来,性质就变了:认了罪,可以显示党和人 民的宽大;不认罪,就是要“带着花岗岩脑袋去见上帝”的死硬的反 革命份子了,怎能不坚决予以镇压! 于是,沈阳市法院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一致对张志新判处死刑达成 了共识。最后,还是辽宁省最高负责人、沈阳军区司令员陈锡联发了 话:留个活口,当反面教员,不杀为好。于是,张志新才被改判无期 徒刑,投入沈阳监狱强迫劳动改造。 可是,1973年11月,犯人参加一次批林批孔大会,当报告人批判林彪 推行“极右路线”时,精神已失常的张志新站起来喊:“中共极右路 线的总根子是毛泽东。”张志新因此被认定“仍顽固坚持反动立 场”,被提请判处死刑。 1975年2月,中共辽宁省委常委召开扩大会议,审批张志新案件。出 席这次会议的有毛远新、魏××等17人,大家又一次达成了共识:判 处死刑,立即执行! 张志新与王实味终于都被平反昭雪了!然而,正因为他们是死于这么一种“共识”之中,才几乎无法追查真正杀害他们的凶手——彼时彼刻,凡善于独立思考、勇于坚持真理者,却又没有死于这种“共识”之中的,简直就是人间奇迹了! 呜呼,这扼杀民主意识、扼杀理性思维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