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扬州作家申维的《爱情乞丐》和广州作家钟健夫的《返祖》这两 部小说之后,我对“精神病”这个概念越来越感到恐怖。假如有一天 有人将“精神病”的帽子扣到我的头上,我该怎么办?这种可能性绝 不是空疏的可能性,而是一种现实的、实实在在的可能性。不信,请 看下面这条新闻: 谁有精神病? 《中国改革报》7月3日刊登魏文彪的文章说,广州天河某大学教授钟 华琰因6次被学校强行送进精神病院而提起诉讼,索赔亿元。在5月21 日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就钟教授是否有精神病进行了激烈辩论。 “接受记者采访时思路清晰、对答如流”、连校方也承认“平时能胜 任工作”的钟教授,究竟有无精神病,这里不在学术与技术上进行议 论。引起笔者注意的是,该学校认定钟有精神病、而决定送他进精神 病院,依据竟然是他“写了大量信件反映该校评职称的不公,并写了 大量大、小字报”。 现在,在一些单位,因为慑于打击报复,职工一般不敢与领导争执, 即便遇到不公,也大多选择逆来顺受,就更不用说到上头去“告状” 了。因而,与领导“叫板”,向来被认为是以卵击石,是发傻与发疯 之举。西安市昌仁里小学教师王恒雷因住房等问题与校长发生过争 执,曾不断向有关部门申诉,结果也被认为有精神病而强行送进了 “安康医院”。这些难道都仅仅是巧合吗?文章指出,相比于一般性 报复,将正常人送进精神病院,无疑更具伤害性。因为,它不但折磨 一个人的肉体,更摧残一个人的精神。施行此种打击报复手段者,其 病狂程度比起真有精神病者只有过之而无不及。究竟谁有精神病,明 眼人一望可知。(《报刊文摘》2001年7月9日第2版)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正常人、甚至是非常优秀的正常人,被认定为精 神病患者呢?我以为是认定程序有问题。现行的认定程序将认定权全 部交给了医院,对医院的认定行为又无任何监督和制约,导致认定程 序腐败。 要想保护“精神病”“患者”们的权利,使他们免受各种迫害,笔者 建议,改集权认定制度为分权认定制度、改医院一家认定为多方同时 认定,并且赋予下列各方中的任何一方以认定否决权:(一)医院; (二)所在单位工会;(三)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直系亲属和具有完 全行为能力的三个亲等以内的旁系亲属;(四)两名高级律师; (五)两名高级记者。 如果实行了以上制度,谁还能随便把人送进精神病医院! (2001年7月13日于中国共产党江苏省委员会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