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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一个不大恰当的比方:当初的北京大学,犹如今天的中央党校,是
培养官员的衙门学校;不少老学生的官位与年龄,要比教员高得多、
大得多;体育教员上体育课时,曾经喊过“大人向左转!”、“老爷
开步走”之类的口令。这自然是官本位的中国社会才会出现的中国特
色。这些老学生的日常功课,并不是钻研学理、探索知识,而是带听
差、打麻将、钻门洞、吃花酒、逛妓院、拜把子。这种局面直到蔡元
培到任,才开始发生根本变化。
1918年1月19日,刚刚担任北京大学校长的蔡元培倡议发起北大进德
会,并在《北京大学进德会旨趣书》中拟定准入条件:“甲种会员:
不嫖、不赌、不娶妾。乙种会员:于前三戒外,加不作官吏、不作议
员二戒。丙种会员:于前五戒外,加不吸烟、不饮酒、不食肉三
戒。”
此举受到全校上下的普遍响应。截至5月18日已有468人报名入会,其
中职员92人,教员76人,学生301人。当时整个北京大学的人数不过
2,000人。6月1日,进德会选举评议员和纠察员。陈独秀与蔡元培、
夏浮筠、王建祖、温宗禹、章士钊、王宠惠、沈尹默、刘师培、傅斯
年、罗家伦、陈宝锷等职员、教员、学生任评议员;郑阳和、李大
钊、李辛白、章味三、胡适、钱玄同、马寅初、陈大齐、李石曾、康
白情、陈宝书等职员、教员、学生任纠察员。
自己制订或认守的戒约,自然应该认真履行。这就是古人所说的“以
身作则”。不过,抢占了“以天下为己任”而“替天行道”的精神制
高点的中国强人,往往习惯于让别人“作则”,自己却偏要凌驾于一
切法律、法则之上,任性而为、战无不胜。进德会时代的《新青年》
主编、北大文学院院长陈独秀,就是这样一个“替天行道”的卫道强
人;他高举“民主”与“科学”两大旗帜指引别人、运动别人,自己
的双脚却并没有迈进“民主”加“科学”的现代化门槛。
陈独秀的原配夫人高氏是一个旧式家庭妇女,在乡中有贤慧之名,生
有延年、乔年两个儿子。1910年冬,陈独秀置家中的妻儿于不顾,与
同父异母的妻妹高君曼同居,曾引起乡里的非议。来到北京后,陈独
秀在鼓吹“民主”与“科学”的同时,又经常弃高君曼于不顾,跑到
八大胡同的妓院里纵情纵欲,从而引出1919年3月26日夜晚,蔡元
培、沈尹默、马叙伦等人在汤尔和家中对于他的命运的调整与改变。
因为,两年前,陈独秀正是汤尔和、沈尹默二人向蔡元培鼎力推荐而
入会的。
作为当事人,汤尔和在1935年12月28日致胡适信中交待说:“当时所
以反对某君之理由,以其与北大诸生同昵一妓,因而吃醋,某君将妓
之下体挖伤泄愤,一时争传其事,以为此种行为如何可作师表,至如
何说法,则完全忘却矣。”
胡适在12月28日当天回复汤尔和说:“三月廿六夜之会上,蔡先生颇
不愿于那时去独秀,先生力言其私德太坏,彼时蔡先生还是进德会的
提倡者,故颇为尊议所动。……嫖妓是独秀与浮筠都干的事,而‘挖
伤某妓之下体’是谁见来?……我疑先生终是为理学书所误,自以为
是,嫉恶如仇,故不免为夷初诸人利用也。”
胡适信中的浮筠,就是同为进德会会员的北京大学理科院长夏浮筠。
进德会是否就陈独秀与夏浮筠的破戒行为进行处理,已经难以考证。
有据可查的是:早在1919年3月1日,北大评议会就通过了原定于暑假
后实行的《文理科教务处组织法》,决定“文理合并,不设学长,而
设一教务长以统辖教务”,其目的显然是要变相免除陈、夏二人的学
长职务。由于多家报刊拿陈独秀“挖伤某妓之下体”大做文章,再加
上学界内部颇具势力的汤尔和、马叙伦、沈尹默诸人联手发难,蔡元
培不得不于4月8日召集文、理两科各教授会主任及政治经济门主任开
会,议决提前实施《文理科教务处组织法》,选举马寅初为教务长,
陈独秀、夏浮筠被改聘为教授。
此后不久,夏浮筠争取到经费出回游学。陈独秀则因为在北京前门外
新世界游艺场散发《北京市民宣言》的传单,被警方当场抓捕。1919
年9月16日被释出狱后,自动脱离了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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