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12.4 b
萧雪慧的《独钓寒江雪》是我今年所看到的最好的书之一。
这本书很杂,不但内容杂(古今中外无所不涉),体裁也杂(时评、
书评、杂感、学术随笔样样都有);但是万变不离其宗,让人一下就
看出她是研究伦理学的,她的核心思想是合理的利己主义。她和人论
事所依据的基本尺度——公民观念、权利意识、民主、法治、良知等
等──,无不建立在合理的利己主义这一基本原则之上。这是她作为
一个伦理学家成熟的证明。类似的例子如米瑟斯。在他那里,自由、
和平、民主、法治、国际联盟的思想,都是从自由贸易原则中推导出
来的。
萧雪慧的这本文集中的文章,大多是对我们生活中耳熟能详的事件的
评论,写得深入浅出。常识告诉我们,排队乘车的普遍要求,并不反
对少数人主动让座。但主动让座的普遍要求,却足以成为那些不想排
队的权势者强迫他人让座的口实。
从我的专业立场(民法)判断,我同样认为她是对的。
我过去在讲私法自治原则的时候,曾经讲过这样一则故事:
据说马可波罗回到意大利的时候,他的家人曾问他在中国见到的
最奇异的景观是什么。他说:“是一张可以容纳4、50人吃饭的
大圆桌。”家人又问,这么大的桌子怎么夹得着菜。他说:“那
筷子有1米多,比手臂还长。”家人再问他,比手臂还长的筷子
怎么能把菜送进嘴里。他说:“我夹给你吃,你夹给他吃,他夹
给我吃。”
尽管这个故事有些夸张,但它的确是我们乡下人的待客之道,也入木
三分地描述了在儒家大同思想与共产主义教育熏陶下成长起来的中国
人的普遍心态:总是指望别人来满足我们自己的需要。其结果,是当
主人不给我们夹菜时,我们会心怀怨恨;当主人给我们夹菜时,我们
又不得不吃那些我们并不想吃的菜。
什么样的菜最合自己的胃口,什么样的衣服最合自己的身材,什么样
的配偶最合自己的脾气,只有我们自己最清楚。每一个人是他(她)
自己利益的最佳判断者(未成年人与精神病人除外)。要在不歧视的
前提下满足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这是古今中外一切政府都不会公
开反对的),唯一的办法就是鼓励每一个人在不妨碍他人与社会利益
的条件下,自由地去追求他(她)自己的利益。我想这就是法学不得
不立足于个人权利本位的真正原因。民法不必提,就是80年代初制定
的中国宪法,也不得不把公民个人权利置于国家机关之前。虽然不时
有些噪音,甚至主流声音也有过反复,但是个人权利本位,在法学界
一直是一种强有力的声音,而且越来越成为法学界的共识。
我想,这也是萧雪慧所谓合理利己主义的最终根据:因为只有根据合
理的利己主义,个人才能感到排除他人或政府对自己权利的侵犯不但
是合法的、也是合乎道德的。德国法学家耶林说得好:尽管在法律上
你有不主张权利的自由,但是面对恶意侵犯,捍卫你自己的权利是你
的道德义务;因为,捍卫权利既是你维护自己人格完整的需要,也是
维护整个法律秩序的需要。任何人都有当缩头乌龟的权利。但是,那
样做并不光彩。忍受欺压与宽容大度,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被勒索
与无私奉献,也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但伦理学在中国却没有法学幸运。在这个领域,合理利己主义一直受
到打压。极左的意识形态一直占据支配地位。直到今天,主流的声音
还是极力美化5、60年代的社会道德状况,主张以“毫不利己专门利
人”的思想教育,来解决中国目前的所谓道德危机。
萧雪慧告诉我们:“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道德,需要一种人人自觉
奉行这个准则的实验室般的条件。因为,只有在人人利他的循环中才
能保证每个人的利益不被漠视与侵犯(“我夹给你吃,你夹给他吃,
他夹给我吃。”);而且为了使这一循环不被打破,就需要有严密的
控制与监督,从而极大地压抑人性,束缚个人的创造性活力。由于任
何社会都满足不了这样的条件,用这样的道德高调要求民众,只会造
成普遍的伪善,并把那些真正信奉这一准则的人作为牺牲品献上道德
的祭坛——如果他们没有被政府树做典型的话。
5、60年代真实的道德状况,完全证实了萧雪慧的上述推断:严密的
控制,对“阶级敌人”的残忍,对个人积极性的束缚,普遍的伪善。
难道一个逼得儿子跟慈父决裂、妻子出卖丈夫、学生殴打恩师的时代
是道德的吗?这不能不让我们联想到监狱寓言——
你可以说监狱里的人道德最高尚,因为世界各国监狱里的犯罪率
普遍很低;你也可以说监狱里的人最卑劣,因为一旦把监狱里的
人提前释放到社会上,他们将是犯罪率最高的一个群体。
有自由才有责任,也才有道德。人才有道德问题,螺丝钉是没有道德
问题的。说螺丝钉道德高尚,不过是拟人化的说法而已。5、60年代
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道德问题因为没有多少选择自由而基本上被取
消了,哪里还谈得上是道德高尚、还是道德低下?而另一些人则很明
显地是寡廉鲜耻、天良丧尽!因此以5、60年代道德风尚好为由来证
明改革、开放的错误,完全是无稽之谈。用所谓5、60年代的道德来
教化人民,在目前的状况下更是荒谬绝伦——那不是“台上他说,台
下说他”的滑稽场面吗?
回到5、60年代的“道德状况”,不但意味着要恢复无孔不入的国家
控制,还意味着要人为地制造“比手臂还长的筷子”——使所有的人
都失去自己谋生的能力。我知道有些人——主要是那些还没有恢复谋
生能力的人——是把“比手臂还长的筷子”,看做通往天堂之路的。
这种说教对其他不够理性的人也有相当的煽动力。因为,我们都渴望
来自他人的关爱。但“比手臂还长的筷子”也可能是通往地狱之路,
如果谁也不肯夹菜给别人吃的话。为了避免全体的毁灭,“比手臂还
长的筷子”制造出来后,不可避免的结果是:强迫人们夹菜给别人
吃。于是,几乎所有的人都失去了自由;而被歧视、或被忽视的人们
则不情愿地当了饿殍。那些没当饿殍的,吃到的也未必是自己喜欢吃
的菜。
中国伦理学与法学及市场经济之间根本出发点的矛盾,也就是国家立
法、市场秩序与新、老左派的道德说教之间的根本矛盾。现在该解决
了吧?除非左派们执意要把所有中国人的筷子都造得比手臂还长!但
是,我相信绝大部份中国人是不会答应的。
(萧雪慧:《独钓寒江雪》,中国工人出版社2001年9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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