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2.28 c
专制与极权
──论“智识民主”(之9)——
杨淑明
专制与极权都代表了统治集团的绝对政府权威、不可被民众限制与反
对,即使统治集团可能是标榜着为民专政的理念,但却不让民众具备
有效参与政治的机会与管道。因此,不同于自由民主政体,建立在普
受民众监督的统治权威上,专制与极权的统治权威是建立在暴力强制
与意识型态:暴力强制提供了驱役民众的胁迫手段;意识型态则可作
为驯化民众的洗脑手段。
专制与极权的分野,根源在于其统治集团的政治基础,究竟是趋于现
实利益、还是趋于狂热理念。极权政体的统治基础,在于其意识型态
所倡导的狂热理念,从而可以蛊惑民心、发动群众,也因此而导致极
权政体可以将政治组织深入社会基层,并狂热无情地依其理念,强迫
改造社会。极权政体的狂热理念,在古代往往是来自宗教理想上的信
仰狂热──如清代太平天国的天父天兄狂热──,在现代则往往是政
治理想上的主义狂热───如德国的法西斯主义与苏俄的共产主义。
专制政体的统治基础,则在于其统治集团的现实利益分沾,从而致使
统治集团可以团结一致,瓜分社会利益并巩固统治力量。专制统治的
首要考量是现实利益,因此不会企图大肆改造社会,反而是冀望在既
有社会基础上,搜括与保卫种种利益──如中国自秦、汉以来两千多
年的皇权专制、蒙古征服世界各地的所建汗国。
暴力强制虽然是专制、极权所共有的胁迫手段,但在运用本质上,两
者却有所不同。极权政治藉由狂热理念的鼓吹,所创造的群众暴力,
往往可以不断集结多数民众,以斗争特定的少数民众,而掀起社会的
血腥狂潮。专制政治藉由现实利益考量,所制造的威权暴力,是少数
统治集团藉由武力,以压制多数民众的反叛,往往着重在杀一儆百,
以确保统治权威,而导致社会的恐怖顺服。
专制与极权的统治集团都会使用暴力,捍卫其意识型态在民众心目中
的权威。然而意识型态虽是极权政体的必备基础,却仅是专制政体的
利用工具。专制政体仅是利用意识型态,以巩固统治,尤其是以道德
理念美化其暴力本质──如中国两千多年来,阳儒阴法的专制政体。
意识型态的崩坏,却意味着极权政治的终结。然而,只要统治集团的
暴力基础仍在,极权政体将逐步异化为专制政体,篡改原有意识型
态,以符合现实利益──如中共在文革后的转变。
专制与极权的统治集团兴起过程,亦有差别。专制集团是为了现实利
益,先掌握了暴力工具,其次才谋求意识型态的支持;极权集团是为
了狂热理念,先有了意识型态的共识,其次才是鼓动群众暴力的支
持。极权政治的狂热理念与其运动,往往因不符现实而无法长久,其
结局有二──一是因疯狂而灭亡,如德国纳粹的第三帝国;一是因现
实而异化,如中共党国的改革开放。专制政体因为着重现实利益,如
果配合民本道德的意识型态,可以构成较为长久稳定的政体,只要没
有过度的暴力搜括社会利益,往往可以延续甚久,才会因统治集团的
腐败无能,而混乱覆亡──如中国历代皇朝的兴亡更替。
专制统治集团基于现实利益,往往可以容忍自由──只要民众拥有的
自由不致影响其统治权威。然而,对于危及其统治权威的民主,它却
必然压制。极权统治集团的统治基础,源于民众对其狂热理念的认
同。因此,它往往 动民意迫害其理念所不容者与不同意其理念者,
因而危害自由。
民主之逆为专制,自由之逆为极权。自由与民主虽然在理念精神上相
互拱卫,但在体制实践上却隐有阙隙──在缺乏足够智识能力以监督
政府的民众疏失下,民主可因自由经济之竞争异化而堕为专制,自由
可因民主政治之民粹异化而毁于极权。因此,欲求自由、民主之长治
久安,就必须遏止自由、民主的异化,才能避免专制与极权的借尸还
魂。
智识民主的政治体制正是力图弥补现行自由、民主政体的阙隙,进而
有效遏止专制与极权的还魂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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