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xt Previous This Month  2002.9.19 a


一个美丽而光荣的梦想(3之2) Next Part Previous Part

赵常青

社会契约论

毫无疑问,要改变这种情况必须借助民主的力量和自由的力量——历
史事实表明,正是民主的政治生活和自由的社会生活,才创造出林肯
们个人的神话,才创造出民主自由世界的发达与先进、美丽与繁荣!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政治生活才是民主的呢?究竟什么样的社会生活
才是自由的呢?对于这个问题,近代的思想家和政治家都作出了自己
的明确的答案,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点:

首先,近代思想家和政治家确立了“社会契约论”和“人民主权论”
的思想和原则。

我们知道,专制时代的帝王、天子,都认为自己代表上帝来对人间进
行管理,都认为自己的权威来自于“上帝”和“天意”,因而,自己
也就是国家和社会的当然主宰者,甚至自己就是国家本身(如路易14
就说过“朕即国家”)。国家的一切——包括生命(男女老少)、财
产(土地、河湖、矿藏、森林、草原、山川等)──都是帝王所私有
的。用周天子的话说,就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
王臣”。

在此情况下,人民只有受宰割、被压迫、和被奴役的命运。近代思想
家首先洞悉了“朕即国家”、“君权神授”、“天子主权”的理论和
实践,是国家和人民一切不幸和苦难的根源,因而针锋相对地提出了
“社会契约论”和“人民主权论”。社会契约论认为国家和政府是人
民根据自身利益需要而缔结的一种契约关系。这种契约要求国家和政
府必须服从人民的意志,必须保护人民的利益。而一旦国家和政府背
离了保护人民、造福人民的宗旨、并调转矛头对人民进行剥削和压迫
时,不仅契约关系自动中止,而且人民为了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就有
进行社会反抗的权利。

人民主权论

“人民主权论”对“朕即国家论”、“天子主权论”,同样是一种
“哥白尼式”的革命。这种理论认为:人民作为最高立法者,拥有国
家的最高主权;执政者和政府只不过是基于人民的同意而为人民谋福
利的公仆;执政者和政府必须执行立法者(人民)的意志,否则人民
就有权利进行废黜。

英国的霍布斯(Hobbes)、洛克、法国的卢梭、伏尔泰、美国的杰弗
逊、潘恩等人,都是这种思想和学说的倡导者。如《独立宣言》的起
草者、曾任美国第三任总统的杰弗逊就说过:“我们相信,世界上存
在着这样一条真理:即所有的人生来平等,上帝赋予每个人无可争议
的同等权利——生存的权利、自由的权利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等等。
为了保障这些权力,人们建立了政府,政府只有得到人民的许可之后
才能行使它的职权。”正是根据这些理论,英国人民才把粗暴践踏社
会契约的查理2世、法国人民把同样昏朽的路易16送上绞刑架和断头
台。

其次,为保证“人民主权论”(即民主的最高本质)不仅从理论上说
得通而且也在实践上行得通,近代思想家和政治家借助人民的力量和
智慧,为国家和社会确立了一系列相互关联的民主政治制度。具体说
来,它包括:

(一)分权制衡制度

   在这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是英国的洛克和法国的孟德斯鸠。他们
   通过对历史的透视和解析,意识到了绝对集权、绝对权力的巨
   大危险性,认识到了集权、专制、独裁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
   巨大危害。因而,他们明确地提出了分权制衡理论,主张在国
   家政治生活里实行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平行分离,并建
   立起一种互不隶属、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关系,从而在体制
   和制度上保证人民主权论的贯彻执行。思想家们的这一构想被
   英、美、法等国的政治家和社会活动家迅速采纳、并成为人民
   制约政府的最有力武器。因而,分权制衡理论被愈来愈多的国
   家和人民所欢迎和接受。

(二)议会制度的确立

   对于面积特别小、人口特别少的国家来说,可以让每一个公民
   直接参予国家公共事务的讨论、决策和执行(就如古雅典城邦
   所做的那样)。但对于面积比较大、人口比较多的国家来说,
   这种直接民主制实行起来就不会那么容易,更不用说面积大、
   人口多如英、法、美这样的世界大国了。因此,在政治实践中
   这些国家就发展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代议制度。所谓代议制度
   就是由国家主权的最高领有者——人民──通过科学合理的法
   定程序、选出能够代表自己意志和利益的议员组成议会(国
   会),专门从事国家立法工作,并对国家行政和司法工作进行
   有效监督。这种制度的合理性在于:一方面,它能够通过相关
   法律和制度的订立来保证“人民主权论”的贯彻执行;另一方
   面,它又避免了直接民主制的那种大规模地兴师动众、劳民伤
   财。

(三)两党或多党政治

   从世界范围内看,近、现代国家绝大多数都是政党政治国家。
   而民主国家的优点在于:它不允许有法定的某一个政党对于国
   家生活(包括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教育生活等等)有
   绝对的领导权(就如同法西斯国家的纳粹党和各共产主义国家
   的共产党所做的那样)。这些国家的人民深深地知道:一党独
   尊、一党独大的霸权主义内政局面,不仅会造成拥有绝对权力
   的该党的腐败,而且由于该党内部的腐败和残杀,会给国家和
   人民带来巨大的灾难。因此,人民不允许有这样的政党存在。
   而是从法律上规定两个或多个政党(无论大小强弱)都拥有平
   等的权力和参政执政机会。各个党派能否执政、能在多大程度
   上影响国家和人民的生活,关键在于它们的纲领、政策和计划
   能否赢得人民的选票。如果人民中的多数支持甲党,则由甲党
   在某一法定的时间内来领导和影响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
   同样,如果人民支持乙党的话,乙党将在某一法定时间来扮演
   同样的角色。而且,如果某党干得好,人民中的多数还会继续
   给予支持,而不象前法西斯国家和各共产党国家——无论干好
   干坏,法西斯党和共产党都会继续盘踞在领导党和执政党的位
   置上,不存在谁上台、谁下台的问题。这自然会给国家和人民
   造成无数的灾难和危害。

(四)竞选制度的确立

   这是从法律上打破皇权世袭制、权位终身制、大权垄断制的又
   一非常重要的民主制度建设(西方一些著名学者如戴蒙德、亨
   廷顿等人甚至认为“选举是民主的本质”)。我们知道在封建
   专制时代,每一个王朝的建立者都不仅设法使自己老死不离皇
   位,而且还通过皇权世袭制使自己从人民手中攫取的盖世权利
   一代代地承传下去,直到“政变”或“革命”的发生造成新一
   轮的循环。这不仅不利于关系国计民生的各类公务人员的选拔
   (包括国家领袖和一般公务人员),而且常常会因昏君、庸
   相、奸臣的错误决策,而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的灾难。因
   此,近代进步的思想家和政治家,就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实行
   了市场化的竞争竞选机制。这种竞争既包括为执政、为竞选国
   会议员多数而发生的政党间竞选,也包括个人间为竞取某个公
   共职位而发生的竞选。政党竞争在前述政党政治中已有所交
   待。这里,我把个人竞选根据自己的理解和思考略作表述。

   我们知道个人间政治竞选一定是某个公共职位的竞选。这些公
   共职位既包括国家总统、副总统,也包括省长、州长、乡长乃
   至各个级别的议员或人民代表等等。参加竞选者不仅要把自己
   的政纲、政见、计划、方策等公布于众,而且也要把自己的既
   有成就、乃至道德品行方面的修养,都真实不二地提供给广大
   选民,以供他们的鉴别和选择。通过法定的公平、公正而又公
   开的选举程序,只有那些真正愿意“为人民服务”且让选民多
   数相信他有能力提供这种服务的竞争者才能够如愿以偿。

(五)责任制和弹劾罢免制

   通过竞选而执政的某个政党,通过竞选而当选某个公共职位的
   个人一旦当选后并不是从此天下风调雨顺,可以高枕无忧了。
   相反,在法定的任期内,一方面享受人民所赋予的信任和荣
   誉,享受人民提供的比较优厚的薪金、办公和生活条件;但另
   一方面当选者必须勤勤恳恳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工作。稍有
   懈怠或不慎,轻则受到社会舆论的攻击,重则在下一轮竞选中
   不体面地下台。如果发生比较严重的玩忽职守或违法乱纪事
   件,自觉的领导人或公务人员必将主动引咎辞职,不自觉的将
   会面临被议会(民意机关)弹劾罢免的命运——其目的一方面
   是为了预防通过选举产生的公务人员少出或不出错误,另一方
   面也是在公务人员一旦出现了渎职乃至违法犯罪问题后,保证
   人民有能力对之采取相应的制裁。

(六)任期制

   这也是近代民主制度的有机组成部份之一。任期制规定各级公
   务人员都有法定的任期限制,如美国法律规定合众国总统每届
   任期4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其目的主要在于防止专制
   独裁者的出现,从而保证人民主权论、保证民主制度在政治实
   践中不会被袁世凯、蒋介石、斯大林、毛泽东这样的强权人物
   所扭曲亵渎。

Next Previous This Month  2002.9.19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