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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重在转变职能

刘奇中

第10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方
案,拉开了我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帷幕。

根据这次机构改革的方案,国务院又将撤销和合并不少部门,如撤销
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新组建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等8大委和商务部等机构,国务组成部门由29个减为28
个。虽然这次改革中机构有破有立、有增有撤,从数量看动作不大,
但决不意谓着这次机构改革是无关痛痒的小打小敲,也决不可据此窥
视这次改革的现实意义,因为,机构改革的关键不在于机构如何撤并
和撤并数量的多寡,而在于政府职能的转变。 

在这次机构改革之前,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共进行了4次较大规模的
政府机构改革。这些机构改革是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推动的必然结
果,应该说也反过来有力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但也毋庸置疑,与
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相比,政府机构的改革应有的潜能远未能充分释
放,改革的初衷尚未充分实现,行政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的
矛盾始终困绕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正是因此,一方面政府机构改革
不断,另一方面加强机构改革的呼声还是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客观地说,这些机构改革声势不可谓不大,涉及面不可谓不广,精简
人员不可谓不多,它之所以未能取得如期的效果,除了社会环境、市
场环境的制约以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恐怕就是政府职能转变未能与
机构改革同步,政府的职能转变还不够彻底,太多政府该放且可以放
的“权力”没有从改革后的机构中剥离,在一些时候仅仅是在新机构
中将原有的机构职能进行“1+1”式的简单运算,甚至有些政府机构
改革(特别是基层政府的机构改革)把其首要目标锁定在精减人员、
减轻财政负担上,结果,看起来机构撤并了,而实际上只是原有职能
的“异地为官”或改头换面,事还是那些事,权还是那些权。最终也
导致了旧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阴影挥之不去,行政体制的束缚屡冲不
破,政府机构改革也陷入“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

政府机构改革的目的在于破除上层建筑中的行政体制与经济基础之间
的矛盾,使行政管理体制适应和促进市场经济和生产力的发展。诚
然,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是在有着几十年计划经济体制作用的基础上
进行的,加之市场经济的发育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此,改革行政
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宜采用循序渐进的方法。但现实情况是,很
多政府职能都是实践进入了“死胡同”、非改不可的时候才不得已而
转变的,谁都认为该放的很多权力就是放不了,谁都认为该管的很多
事也没管起来,政府职能的转变,严重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成为
我国市场经济中的常态。政府职能转变之所以举步维艰,一是利益的
作祟。少数部门怕丢权、丢利,固守着既有权力不肯放手;再一个重
要的因素就是观念上的误导。一些部门管事管习惯了,潜意识里还不
能改变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形成的“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
气”的理念,恐怕一放权不管,市场就要大乱。

我国致力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因为从整体看,市场在
配置资源方面具有着比政府更高的效率。因此,凡是市场能调节、且
比政府调节更有效率的,都应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减少政府的干预
和作用。政府的职能只能限定在弥补“市场失灵”上。为了保证市场
机制充分地发育和运行,我国政府就应大踏步地从目前过多、过滥的
微观干预、直接控制中走出,履行起政府应有的职责,即主要加强经
济调控、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从而实现政府职能由缺
位、越位、错位向正位、归位,转变形成“小政府、大社会”的和谐
格局。从以往的实践看,很多政府职能转变后,被管理的领域不是更
乱了、而是更有序、更规范了;市场效率也不是更低、而是更高了。

与前几次改革不同,这次政府机构是在一种全新的背景和环境下进行
的。一是市场机制日臻成熟,市场的力量蒸蒸日上;二是中国成功地
加入了“经济联合国”——WTO──,以开放促进改革的倒逼机制
逼着政府要转变行政职能、改善行政作风、提高行政效率,以遵从W
TO的游戏规则、适应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充分融会贯通的需要;16
大的胜利召开,为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勾勒出了宏伟的蓝图,也吹
响了加快发展的号角。由于面临这样的非凡形势,由于有前几次政府
机构改革的实践与探索,特别是由于全国上下对加快政府机构改革的
共识越来越强烈,这次机构改革必须、也必然比任何一次其它政府改
革更彻底、更深入、更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审视这次政府机构改革
的方案,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强化了宏观调控与监督,弱化了计划和
微观干预,所设立的8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就是宏观调控和监督;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更名与重组,更折射出了政府竭力摆脱旧体制
束缚的精神与决心。因此,尽管这次机构改革与其它改革相比声势不
大,但实质上的意义却将是非常深远而巨大的。

目前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获准通过。但这只是改革的开始。改革的最
终成效如何,关键还在于具体的落实。当前来说,要转变政府职能,
重点就是要以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为突破口,将那些阻碍市场机制的
发育、妨碍公平竞争和政企分开的行政审批彻底废除。凡是可以用招
投标制等市场机制的手段加以替代的,一律替代之。凡是市场可以自
行调节,市场中介组织、个人可以自治自律且效率更高的,一律还权
于市场、市场中介组织及个人。凡是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
要强化对行政审批本身进行监督的机制。可以说,只有行政审批得到
了最到位、最高效的梳理,政府职能才能得到切实的转变。我国政府
机构也才能最终走出“审批生权、权养审批”的泥潭。

我们欣喜地看到,国务院近日又在2002年11月首批取消789项行政审
批的基础,取消了行政审批项目406项,并将82项行政审批改变管理
方式,移交行业组织或社会中介机管理。但是,我们还应看到,现存
的行政审批项目,特别是各地自行制定的行政的项目中,还有很多是
应该、而且可以取消的,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还是任重而道远的。

让我们试目以待这次政府机构改革能朝着既定的目标阔步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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