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4.22 b
李昌平是一位令人敬佩的勇士。因为,他敢于舍弃自己的当乡镇党委
书记的既得利益,大声指出:农民真穷、农村真苦、农业真危险!他
提出的主要药方是:要求政府给农民国民待遇。=老实说:我并不赞
成这个主张。因为,国民待遇依然解除不了农民的苦难。农民只有取
得公民待遇,才能根本解放自己。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按照这个组织的规定,必须在诸如投资、消费等
方面的经济领域,给外国人完全的国民待遇。譬如,一个叫约翰的美
国纽约人,在中国某地办企业,中国政府要保证他,在课税时,如果
中国政府就某种企业的某一税种,对中国人课5%的税额,它也可以不
课他7%;他买票要一游故宫时,售票处如果每张卖给中国人40元人民
币,卖他也得是40元;他若为了追讨债务而控告一个中国人,中国法
院不能因为他没有中国国籍,而不给他同等的民事权利。
这就是说:在经济权利方面,我们得把他当中国人看,不能给他任何
歧视。但是在政治权利方面,比如选举权或担任政府公务员资格方
面,我们可以把他当作外人而给予“歧视”(差异对待),不让他在
中国参选或当任何一级的人大会去提出议案。
也就是说:公民权利大于国民权利;公民权利等于国民权利加政治权
利。
国民权利少于公民权利的地方,在于缺少政治权利这一块。他们不能
选举或被选举,没有处理国家事务的参与权、表决权,参政议政权。
只有具有公民身分的人,才有权利当家作主。中国农民的苦难,就是
政治权利长期被剥夺所导致的。
打比方说:59、60年,我们的农民被饿死3,000万。在此同时,我国
政府却花外汇采购大批加拿大的粮食,去援助阿尔巴尼亚。可以想
见,农民占8成的我国,如果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里哪怕只有4成的议
席,他们也可以用投票权发话:在饿殍遍地的情况下,把这种“宁可
自己饿死、也要拯救他人”的提案否决掉;可以决议:动用一切手
段,解决饿死人的问题。这样的话,别说3,000万人,就是3,000人、
300人都死不了。
可见,我们农民遭受了大灾祸,正是因为我们没有政治权利,
李昌平指出,农民没有财产权(种植、经营自主权)、平等受教育
权、就业权、平等赋税权等等的“国民待遇”。
共产党在尚未建国以前,鼓动农民造国民党的反,承诺说,新政权建
立后将让农民“耕者有其田”。之后,农民得到了靠自己的血肉征战
所换来的、法律规定完全归他们处置的私有土地。但是,政府搞无偿
收回,让农民在一夜间一无所有了——这是政治权利缺位所酿造的悲
剧。
政治权利是一种分配利益、参与制定决策的权利。有了它,一切损害
农民利益的制度与政策,在没有出台的时候,就会胎死腹中。
今年3月召开的10届全国人大,占总人数80%的农民群体,只有不到9%
的投票权(而且假冒者居多)。农民的政治权利遭到严重的践踏!
从别的国家,也可以找到许多例子来说明政治权利的重要性。
在几十年前的南非,占人口75%的黑人没有得到公正的投票权利,从
而损害了他们的经济权利。有了平等的投票权之后,他们把代表他们
利益的曼德拉选为总统。这是一个使用政治权利运作“三个代表”的
案例。澳大利亚土著在公民权被剥夺的时候,正是他们的日子过得非
常悲惨的时候。在60年前的美国与加拿大,华裔移民在“排华法案”
里饱受煎熬的日子,也正是华裔移民得不到公民权的日子。
这说明农民除了拥有国民权利之外还要拥有政治权利,如此,才能得
到公民待遇而真正当家作主。也就是说,农民不仅要争取外国人也可
以享有的国民权利,而且要争取国家主人应该拥有的公民权利!
农民要争取选举权利,选出能够代表农民利益的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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