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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一些突击检查

刘奇中

突击检查项目繁多“战果辉煌”

富有中国特色的“突击检查”、“专项治理”可谓名目繁多、应接不
暇。诸如,某地对文化市场进行突击检查,查出黄、毒、赌等非法经
营场所XX处,抓获卖淫、嫖娼人员XX人;某地开展对制售假酒行
为的突击专项治理,3天内共查出制假、售假窝点XX个,涉案人员
XX人,案值金额达几千万元;某市对违章建筑进行突击检查和治
理,共拆除违章建筑X处,违章面积达多少万平方米;某市经过突击
检查,一举捣毁了X个生产黑心棉儿童服装的基地……。还有诸如关
于生猪屠宰市场突击检查、消防安全突击检查、网吧突击检查等的文
章也是屡见于各新闻媒体。

乍看到这些突击检查的“辉煌战果”,有时的确振奋人心,但稍加思
考,也许谁也振奋不起来了。为什么要等黄、毒、赌到了肆虐横行、
经媒体多次曝光后才突击清理文化市场?为什么要等多次发生小矿山
瓦斯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后,才想起突击检查、关闭非法生产的
小矿山?为什么一定要等到引起群众多次上访、某某领导亲自批示
后,有关部门才想起突击清理中小学乱收费?

突击现象的流行,折射的是执法不严问题

突击以前我们的行政管理机关干什么去了?是它们不知道这些违法违
章现象的存在吗?非也,很多行政机关都赫然公布了举报电话,而多
少群众的投诉却如泥牛入海。更何况,很多违法、违规活动就长期公
然发生在执法人员的眼皮底下。是他们无力查处吗?非也,从突击检
查中“一举捣毁窝点”、“一举抓获XX人”的壮举和效率来看,它
们是有能力履行自己职责的。退一万步而言,即使不能正本清源、使
被管理的领域一尘不染,至少也完全可以避免如此大面积违法、违规
行为的泛滥成灾,以至每每“到了非治理不可的时候了”。

突击现象的流行,说到底,折射的是执法不严问题。一些行政执法机
关及其人员,或热中于迎接检查评比等形式主义的东西,疏于日常管
理;或抱着“服务就是收费、管理就是罚款”的信条,对违法、违规
行为往往以罚款一罚了之,将严肃的执法活动简单化、利益化,甚至
与不法份子沆瀣一气,为其撑起了地方保护主义的大伞;或者对群众
的投诉敷衍推诿、漠然处之,结果,更加助长了不法份子有恃无恐的
嚣张气焰,使得违法、违规行为如野火燎原、愈演愈烈。

如果说,我们广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人员都能够按“三个代表”的要
求强化守土有责意识,并且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切实加强日常管
理,一有问题,便严肃查处、标本兼治,以防微杜渐,其实很多的
“突击检查”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由此看来,很多行政执法机关是
该对自身的管理行为也来一次突击检查了。

治理执法不严减少突击检查的办法

治理执法不严,杜绝或减少违法违规现象的滋生蔓延,从而减少太多
不必要的突击检查,当然需要加强执法队伍的作风建设、业务建设和
组织建设,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水平。但最根本
的,还是要加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完善创新,为依法行政提供坚
实的制度保障。

一方面,要切实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引咎辞职制度。对因日常管理
松懈而导致被管理领域问题较多的,要不折不扣地追究有关部门及责
任人的行政责任。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有关负责人必须
引咎辞职,乃至受到刑事处罚。这样就会大大增加执法不严的风险和
成本。

另一方面,要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时至今日,行政审批制仍是我国行
政管理的主要方式。由于行政机关把过多的精力投放在纷繁琐杂的行
政审批上,无力、也无意加强审批后的日常管理,从而造成行政管理
的越位、错位和缺位,使得不该管的管了,该管的却管不好。因此,
只有大幅度地削减行政审批、实现行政管理重心从行政审批向市场监
管的转变、由微观控制向宏观调控的转变,才能保证行政管理的日常
化、规范化。

再一方面,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等市场中介组织。作为行业自律性组
织、作为连接广大企业和政府的桥梁,行业协会等市场中介组织在规
范和监督成千上万的市场主体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和较高的效
率。但由于目前市场中介机构独立地位没有真正确立、财产组织制度
不合理、行业协会法律不完善、机构不健全、人员素质偏低等因素的
存在,我国市场中介机构的应有功能难以发挥,在市场管理中仍是政
府孤军奋战。因此,加快行业协会等市场中介组织脱胎换骨式的重
塑、实现政府职能的转移,是提高市场监管效率、规范市场秩序的又
一重点。

此外,还得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加快高科技手段在行政管理中的作
用。要保障依法行政,就必须加大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切实将行
政管理活动纳入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要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在
行政管理中的能动作用,特别是广泛运用网络技术实现网上管理与传
统管理的结合,以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

小结:以着重日常管理取代重突击检查

运动式的突击检查固然有一定的功效,但决不能多用,更不能取代日
常管理;否则就是舍本求末,就会给行政管理留下太多的“死角”,
给违法、违规行为的“疯长”,提供不应有的机会。因此,面对我国
社会生活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面对加入WTO的全新形势,实现行政
管理活动由重突击检查向重日常管理的转变,由重事前、事后监督向
重事中监督的转变,已成为我国广大执法机关刻不容缓的艰巨任务。

为了我们生活的环境更加和谐,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更加规范
与有序,但愿日常管理更多些,突击检查更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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