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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应该有两种集中营制度可以载入人类的“文明史”:一种是德
国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所创办的集中营制度,另一种是由世界上人口
最多的国家的执政精英们所创办的“收容遣送制度”。前者已经随着
阿道夫.希特勒先生和第三帝国的覆灭而灰飞烟灭,而后者则不仅没
有消亡,反而不断“与时俱进”,成为具有鲜明特色的制度的优越性
的重要体现之一。将这一国家的收遣制度与纳粹德国的集中营制度相
提并论,有人可能会认为这是在别有用心地“妖魔化”现行的收遣制
度,而事实上,并非我有意要妖魔化收遣制度,而是这种制度本身就
具“妖魔”性质。
虽然,收容遣送制度通常都不采取纳粹集中营的那种令人闻之毛骨悚
然的“最后解决方式”,但是在总体或总量上,收遣站的令人不愉快
的程度在某些方面甚至远远超出了纳粹集中营。首先,从集中营的规
模和组织的严密程度来说,纳粹集中营与之的相比,无疑要相形见
拙。收遣站遍布全国的大、中城市。收遣制度动用的社会资源和暴力
资源不仅有警察、武警部队、收容遣送站、铁路交通部门、城管部
门,还有临时雇佣的治安人员和居委会工作人员。其次,从被收容的
对象来看,纳粹集中营的收容对象通常是纳粹的种族清洗对象或战
俘,而我们的收容对象则有可能是任何一个守法公民,无论你是公司
白领、民工、个体从业人员或私营老板,一旦离开其户籍所在地,都
将无一例外地成为被收容对象。
简言之,大陆14亿人口,这14亿人口中至少有10亿可以成为被收容的
对象,而一旦被收容,失去的不仅仅只是个人的金钱,同时还将失去
人的全部基本自由和尊严。进了收遣站,“人就不再是人”,什么人
格、人权、人的价值和尊严,都成了天大的笑话和天方夜谭。进了治
安联防队、派出所或收遣站,再去同那些警察、狱卒和党棍去讲宪
法、法律、人权、公民权,不仅会被警察认为是“神经病”或“智障
者”,还会被同为收容对象的同胞认为滑稽可笑不明事理。
世界上现在仍然有很多国家都存在收容制度,但这些国家的收容站主
要不是用来针对本国国民的,而是用来针对非法移民者或战争难民
等,被收容对象往往都是外国人,而我们国家的收容站却主要用来收
容本国公民,动用庞大的社会资源和有组织的国家暴力对付手无寸铁
的同胞。而这一切,居然都是在“社会救济”或“维护城市形象和社
会正常秩序”等堂皇理由下做出的。我只要一谈到收遣制度,往往难
以掩饰自己的激动情绪,乃是因为我有过被收容的经历,并且险些被
用手铐铐住扔进象沙丁鱼罐头的闷罐列车遣送回原籍。
1999年,我在我工作了5年之久的一家国有中型化工企业下岗,原因
是因为我的业务技能和思想素质不能胜任公司的管理工作。在内地找
不到活路,人又不能坐以待毙,我只好选择外出打工。下岗以后,我
正式开始了我的“盲流”生涯。2000年,我到北京,找工作,辛辛苦
苦地找了一个多月的工作,最后终于有一家德资企业向我伸出了橄榄
枝。我他妈的当时还以为我在体制外的幸福生活就要开始了,从此以
后我就可以过上优雅体面的小资生活,我会一心一意挣钱,如果运气
好,还可以找一个漂亮美眉作老婆,一边在高档写字楼和高鼻深目的
洋鬼子中间重新开始我的职业生涯,一边耐心地编织我玫瑰色的爱情
梦想。不料,我的这一切小资美梦,却都因为一起“居住卡事件”,
而被彻底粉碎了。不过有了这么一个不值一提的小插曲,无限小资的
我方才如梦方醒,从此对我所身处其中的社会反而有了一个清醒的认
识。在来北京之前,我原以为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是这个国
家的主人。来了之后,我才知道,我原来不是公民,而是贱民,更不
是什么主人,而是根本就不是“人”。
本来,我初来乍到我们伟大国家的心脏──北京,就很快办了暂住
证,因为我早前风闻我的一些同学、朋友们对我说起过北京的警察和
治安人员行为如何如何,如何对暴力感兴趣,如何打人成瘾。我胆又
特小,一到北京,第2天就到上我的“暂住地”派出所办好了暂住
证。但结果,还是没有逃脱被抓的命运。
到北京还不到两个月,在2000年北京最酷热的7月,我终于尝到了专
政铁拳的滋味。虽然我当时随身带了暂住证和身分证,还是在北京一
个叫什么“杨桥”的地方被治安联防大队给依法治安收容了。联防人
员说我没办一种叫什么“居住卡”的东西。我闻所未闻,怎么办。我
一辈子从来还没同警察、治安这些人打过交道。当时见他们那种气势
汹汹、手提警棍、仿佛随时准备动武的架势,我以前哪见过这阵势,
当时真的是吓坏了。当时和我一同被带到治安联防大队的还有两个一
同出门买早点的中建公司职工,也是一脸的书生气,运气不好,刚一
出大门就给逮个正着。后来被关押在治安队的时候和他们一起交谈,
我才知道他们刚从哈工大毕业分配到中建公司,北京的身分证还没来
得及办,谁知竟然遭此不测。他们显得比我还要紧张一些,眼神里充
满了惊惧和茫然。
我后来算了一下,我在治安大队总共被限制人身自由达3小时之久,
因为我毕竟还是有暂住证的,情况相比其他人而言,稍好一些。当时
治安要我交300元钱就走人。我当时哪有这么多钱哪。我当时身上总
共只有100元不到。后来好言好语同他们讨价还价,终于谈到了100元
就可以走人。我最后用我的手机作抵押才走出的治安大队大门。
和我一起被关押的绝大多数都是青、壮年人,还有一些年纪刚20出头
的男孩、女孩,清纯的脸上充满着恐惧、无助和茫然。我现在还记得
我身边有一个年轻的李姓的厨师,他用我的手机找他的表哥求救。我
明显感到他打电话的时候声音在发抖。后来我才发现,被关押在治安
联防大队的人,绝大部份和我一样,都是一些善良、驯良、懦弱的百
姓。他们要嘛迫于生计,要嘛为了寻找梦想和希望而来到北京,结果
却往往难以逃脱被收容遣送的命运。
而事实上,那些也许是最需要被收容的人,比如流浪儿、街头行乞者
或完全没有生活来源的伤残人士,却一般不会被收容,因为这些人在
治安人员和警察看来,是榨不出油水来的,收容他们反而会成为负
担。他们往往将最佳的收容对象锁定为私营业主、城市打工者、学生
模样的人或一些没有靠山的性工作者等。主要原因是因为这些人还有
点钱,其次反抗力弱、较少暴力倾向,好对付,也好搞钱。而一些社
会上的黑恶势力,比如黑社会团伙成员、有反社会倾向的人士或有组
织犯罪人士等,却难以受到治安联防的追究。大底一些治安联防人员
和警察就属于他们中的一份子,而且即使没有关系,收容这些人也存
在一定的风险,因为制服这些人的难度大,而且可能遭到报复。
我现在终于认识到,当局的警察机构和治安联防机构在某种意义上可
以说是介于黑社会和官方势力之间的一种中间组织。它们既可以黑又
可以白,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可以在自己的辖区内只手遮天,横行
无忌。用他们的话说,就是“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一些被他们逮住
的“外地人”,如果被他们认为“态度不好”或是“顶嘴”、“不知
趣”,用一些过来人的话说,就是要把你“玩死”、“打得你认得我
为止”或“满地求饶”为止。
从马家堡治安大队出来后,我在京的一些朋友过来给我压惊,都说我
的处理方式也还过得去。他们原以为我脾气倔,担心我在治安队挨
打,现在看来还好,我和以前相比还是成熟了些。我一个朋友就曾经
因为没带暂住证而又不愿买罚单,结果被治安人员给“打得不成人
形”,就是因为我这朋友太过书生气,竟然愚蠢到同那些抓他的治安
联防队员谈一些大道理,谈什么共和国宪法、人权、公民权等大道
理。结果不说还好,他这么一说,那些人反而认定他是一个书呆子,
没有多大的能耐和板眼,结果把他往死里打,打得我这位朋友以后一
看见穿警察或联防队员服装的人就吓得发抖。我这位朋友血气方刚,
本来胆还大,经过他亲爱的警察叔叔好一顿收拾,以后就安份了很
多。看来暴力还真是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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