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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选又何妨

张明

如果在民主国家,贿选肯定是丑闻。但是在一党独大的中国,却又另
当别论。我非但不认为它是丑闻,相反还希望这样的事情最好天天都
有发生。

据媒体披露,今年初,湖南省湘潭市的胡友建为了当选该市副市长,
采取给部份人大代表送钱、送购物品等手段,获得代表提名,并当选
为副市长。日前,因贿选案曝光,胡友建被摘了“乌纱帽”。

我看到这条消息的第一反应是:妈的,中国也有贿选丑闻啦!我的第
二反应是:胡友建一案意义深远,它表明铁板一块的共党内部产生裂
痕啦!我们知道,共党的所谓“选举”,不过是走过场而已,从国家
主席、政府总理到最底层的县、乡长,哪一级的行政首长不是由共党
说了算?各级人大代表不过是在早已内定的名单上画个圈而已。如果
这个名单没有通过,他们就会想尽办法折磨代表,直到通过为止。选
谁不选谁,代表们根本不可能表达自己的意愿。胡友建不能见容于当
局,关键的问题还不是所谓的“贿选”。根据媒体公布的材料,胡友
建用于“贿选”的现金和购物品,总计才11,000元。这点钱还不足以
改变选举的结果。胡让当局恼火的是,他根本就不是由共党组织推荐
的副市长候选人,而是由代表联名提名的候选人,并正式当选的。这
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换句话说,胡栽倒的根本原因是他破坏了“游
戏规则”,犯了当局的大忌。我这话决不是信口开河或者猜测之词,
因为,这次处理胡友建所援引的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
行)》,而不是《选举法》(当然,共产党好象还没有这样一部法
律)。因此,即使没有所谓的“贿选”情节,胡友建在副市长的宝座
上也不会坐得太久。

曾经意气风发的胡友建栽了,但是,此案至少给我们传递了如下一些
信息:

(一)共党已经不能绝对掌控地方行政首长的选举了。用我前面的话
   说就是:共党内部已经有了裂痕;
(二)人大不再甘于做橡皮图章,权力意识开始增强;
(三)反对派看到了希望(至少共党内部的反对派是如此):他们可
   以通过运作人大代表,从而当选地方行政首长。

如果不以民主国家的政治道德来看胡案,应该说,胡友建的所谓“贿
选”,在党禁未开、选举形式大过内容的中国,并不能算作一件丑
闻。再说,胡的做法从形式上来看,也没有违反民主程序。在共党集
权下,各级官员如果要想往上爬,只有唯上是从。他们的眼里是没有
选民这个概念的。在此之前,胡友建走的也是这样一条升迁之道。但
是,当他失去了上头的宠信,升迁受阻时,他想起了手中还有一个重
要的砝码,于是转而寻求人大代表的支持。我认为这是民主意识的觉
醒,至少这件案例可以告诉其他官员这样一个事实:只要能够得到人
大代表足够的支持,没有上面的认可,一样可以当选。也许,胡友建
的做法不是十分光彩,但是,同那些作为唯一候选人而窃居高位的人
比起来,胡不知要高尚多少倍呢!

想往上爬并不是一件非常丢脸的事。用共党自己的话来说,这是政治
上要求进步。如果在民主国家,胡完全可以通过发表施政纲领、游说
选民等正常的竞选手段来达到当选的目的。可惜,胡生在一个由共党
操控选举的国家。按照这个党所定下的“游戏规则”,胡连进入选举
程序资格都没有,更遑论当选了。由于胡不甘心接受命运的安排,他
选择了一个比较极端的方式。胡的作法客观上将铁幕撕开了一道小小
的口子。我们从中看到了一点微弱的民主之光。

如果贿选能够打破共党一手遮天的局面,就让我们都来贿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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