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5 a
民主的训练场不是在课堂,而是在足球场。
没有什么能比现代足球运动更能折射出民主体制的精髓了。
如果将主场作战的球队比作执政党的话,那么客场作战的球队则可看
作反对党或政治上的反对派别;围绕在足球场周围看台上的球迷则可
代表数量庞大的普通民众;在球场与看台之间的区域则主要是媒体记
者们的活动范围。在整个比赛时间内,场上队员的一举一动都在媒体
和球迷的注视之下。这可视为民众的监督和媒体的监督。这两种监督
都有很大的局限性:民众的监督是一种非专业的、随意性的外围监
督,并且“球迷”离“球场”的距离较远,民众与拥有权力的公共机
构和官员之间存在较大的距离。这使民众的监督有鞭长莫及之感。媒
体记者虽然由于其工作性质使然,拥有近距离观看球赛的便利,但也
不能进入球场进行跟踪监督,仍然只能算是一种外围的监督。
如果要突破外围监督的局限,就必须进入“场内”,只有进入了场
内,才有了“一对一、人盯人”进行有效监督的可能。能将这种可能
变为现实的就是场上客场作战的球员。通过双方球员的贴身盯防以实
现人盯人的贴身监督。双方球员在对抗中,不仅能通过贴身盯防看
死、盯死对方球员,还被鼓励采取诸如越位与反越位、判罚点球等技
战术设计对方犯规,从而在竟争中获胜。
民主的体制安排也就是要达到类似于这种足球比赛的效果,在民主体
制下,才有可能实现“场内”的监督,并且使这种监督贯穿于整个比
赛时间(任期)之内。这种场内监督不是通过权力对权力的监督和制
约来实现的,并且这种监督的效果也不是后者所能达到的。
要获得这种“球场内的有效监督”,要通过“影子内阁”的制度安排
来实现。判断民主与伪民主的标准,不完全在于政府内阁的产生方
式,关键在于该“内阁”有无“影子”。影子内阁的“影子”主要由
反对党或者政治上的反对派别所组成,相当于足球场上的对方球员。
影子内阁处于在野地位,不直接控制权力中心,但很多“影子内阁”
的成员可能就是内阁各部的副部长,甚至各级政府机构和部门都有
“影子内阁”成员参予其中,直接参与权力中心的日常运作,在工作
关系上其与执政党的内阁部长属于上下级的合作伙伴关系,但在政党
关系上却是属于监督与被监督的、在朝党与在野党的竟争关系。政党
竟争可能使政治众生相表现出很不体面、很不绅士的一面,政坛可能
以杯葛行动为时髦,到处充斥着攻诘、谩骂和别有用心的造谣中伤。
在民主体制之下,是不可能出现“让我们紧密团结在XXX的周围”
之类的政治口号的。如果说极权体制认为“团结就是力量”,那么民
主体制则倡导“不团结就是力量”。“影子内阁”的制度安排的精妙
之处:就在于它具备了一种能产生“窝里斗和窝里反”的机制,并且
使这种“窝里斗或窝里反”在权力中心暴发,当这种“窝里斗”达到
一定烈度时,不是通过暴力,而是通过“重新洗牌”,即重新组阁来
实现政权的和平交接。这也是民主体制的精妙之处。党争使政界许多
不体面、甚至很阴暗的内幕暴露在阳光之下。然而却保证了社会的健
康和活力,并且使民众的宪法权利得到了保障。
通过政党竟争形成的反对党制约,主要有如下一些特点:
一、人盯人的贴身监督
足球场上双方球员都有各自的位置,在各自的位置上进行人盯人的贴
身防守:中卫盯中卫,后卫盯前锋。贴身盯防贯穿于整场球赛的始
终。
反对党的“球员”在政治的“足球场”上的活动也与此类似。由反对
党组成的影子内阁处于在野地位,不直接控制权力中心,但很多“影
子内阁”的成员可能就是内阁各部的副部长,甚至各级政府机构和部
门都有反对党的成员参予其中,他们直接配合作为执政党党员的行政
长官的工作,参与权力中心的日常运作,共同参预机要,执政党的行
政长官与反对党的下级在共事时,既是上下级关系,也是被监督与监
督的关系;在工作关系中相互合作,在政党关系中则相互竟争。
执政党的行政长官与反对党的副手,可以在工作中建立良好的合作关
系。但反对党的副手却难以成为行政长官的“心腹”,因为,反对党
的党员显然是政治上的异已份子。
二、监督职能化
反对党或政治上的反对派别存在的唯一理由就是:为反对而反对。
即:“我就是吃‘反对’这碗饭的。”如果不让我反对,我就会被支
持我的民众解雇,就成了下岗失业无所事事的人。我的存在也就失去
了意义。
“反对”并不需要崇高的道德理想和价值理想。甚至这些“理想”本
身可能就是遭反对的对象。反对的动力也不是因为反对党认为自已真
理在握,或者是某些人尽可夫的东西的代表。反对党反对的唯一动力
就是获取政权。反对党存在的意义不在于它反对什么,而在于反对本
身。
反对党对执政党的反对直接形成了对执政党的监督和制约。换言之,
反对党是通过“反对”来履行对执政党的监督职能。
三、成本极小化
反对党不直接控制国家资源。除了少数在公共机构中拥有正式职务的
反对党党员,他们的经济来源有公共财政的保证外,其他绝大多数党
员的活动经费只可能来源于反对党的党费(也可能包含一部份社会捐
助)。在民主体制下,任何政党的党务活动开支必须只能来源于党
费,即使是执政党的党务开支,也必须和公共财政开支加以严格区
分。党的日常活动经费、党的代表大会的花销和专职的党务干部的薪
资等,只能来源于其党费。任何党派如果利用手中所掌握的公共权力
侵占国家资源谋取一党之私,将会被视为严重的罪行。
反对党是在“花自己的钱”履行其监督职能。因此,无论反对党党员
数量多么庞大,也不可能增加公共财政的压力。因为监督机构的无限
叠加趋势而而带来财政压力的不断增大,这种现象很难发生在民主体
制里。
反对党没有花纳税人的钱,却在政治活动中保障了纳税人和普通民众
的利益。反对党的监督成本趋于极小化,而监督效能却达到极大化。
四、长效监督
无论是立法机构的反对党议员、还是行政机构的反对党的行政官员,
他们仅是在议席数量和所分配的行政权力的大小上处于劣势。在具体
的决策和行政过程中,他们都是全程的参与者。任何撇开反对党议员
或官员的政府行为都会被视为逃避监督的黑箱操作,一旦被媒体曝
光,可能将会导致民众对政府各部和内阁的信任危机。
从公共政策的制订到执行,以及政策执行后的信息反馈,反对党都能
进行全程实时的掌握。政府行为的每一环节,都置于反对党的监督之
下。反对党虽然能影响公共政策走向,但没有执政党制订公共政策的
主导权。反对党出于谋求执政地位的动机,不仅关心公共政策的制
订,而且会更关心政策在具体执行中的效果。反对党会就失误的政策
和政策执行中的偏差,发起对执政党的抨击,以便在政党竟争中获得
民众的支持。
反对党的监督,是对政府行为的一种同步监督和长效监督。这种监督
的特点使反对党比执政党对各种利益诉求和民间情绪更具敏感性,通
过政党竟争,使政府具备了较强的纠错机制,在政策失误或环境变化
时,能及时调整公共政策走向,迅速恢复政治稳定。
五、消解专业壁垒
在极权体制下,以“政治花瓶”来形容代议机关里的“民意代表”是
再恰当不过的。即使这些“民意代表”能代表一部份人的利益,我们
也不能不怀疑这些代表们的参政议政能力。在有些典型的极权国家,
这些代表要嘛是主管意识形态组织的负责人,要嘛是肥皂剧中的搞笑
明星,要嘛就是动员妇女堕胎或做绝育手术的能手;或者是体育明星
或文艺界的“旗手”和“鼓手”。这些人也许应该受到尊敬。但受人
尊敬并不代表他们就具备参政议政的能力。换言之,即使这些代表真
正拥有那些“本本”上所写的权力,他们也不可能真正用好这些权
力。管理国家事务和进行公共决策,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能
力。极权体制下的非专业化的“民意代表“,即使手中拥有某些象征
性的民主监督权力,在履行监督职能时,专业壁垒可能构成代表们行
使监督权力时不可逾越的障碍。
当政府首脑和各部部长在代议机关作工作报告时,议席里的劳动模范
或体育明星可能不知所云。代议机构里的各专业委员会的成员绝大多
数由执政党党员充任,虽然其成员很可能是某领域的专家,但议案进
行小组讨论或委员会审议时,很可能是外行看热闹,比如环境资源委
员会或外交事务委员会的提案。对劳动模范和体育明星来说,要弄清
那些专业性极强的概念术语本身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在民主体制下,民众和媒体与权力机构之间的专业壁垒依然存在。但
是这种专业壁垒却并不构成对权力进行有效监督与制约的障碍。这也
主要归功于反对党的制约。代议机构里的各个专业委员会或特别委员
会,一般以多数党党员或执政党党员占多数,在野党或反对党可能在
数量上是少数。无论是执政党、还是反对党,他们共同的特点就是:
他们都是某一专业领域的行家或者至少是某领域的专门人才。在共同
的专业领域都有大致相等的造诣;在理论界也有大致相当的话语权。
因此,反对党对执政党进行监督时,基本排除了专业壁垒这一干拢因
素。在各个专业委员会或者其他公共决策与行政部门,由于都有反对
党的参预其间,反对党与执政党势均力敌的专业素养,使双方在互动
中大致能有一个充分交流与勾通意见和信息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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