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5.18 b
台海两岸危机的责任论
──台海两岸危机(4之4)──
杨明远
在《台海两岸危机的策略论》第7条,即是在两岸纷争激化时,一个
有良知和理性的公民所应采取的行为和应尽到的责任。但这并不充
分。
略去大陆权力垄断集团的政治、经济、文化精英的责任不谈。在现有
格局下,想改变他们对责任的践行和行为选择是很困难的。基于我公
民的四重责任论(基于对自我负责的个体责任;基于对家庭负责的家
庭责任;基于对职业负责的专业责任;基于对公共、公益事务负责的
公民责任。详见本人《制度建设与文化建设是当代中国必须跨越的两
道坎》),这一节我重点只谈大陆公民的公民责任。
作为一个大陆公民,目前阶段影响权力集团决策的途径是几乎没有
的。台湾方面的因素,我们几乎也是无法考虑的。因为现有格局使得
两岸的民间力量,连最起码的双向沟通、调研、讲演宣传等都不可能
做到。也许我们所能把握的就是自己。但不要小看我们作为无权势者
的力量。即使专制集团再不顾民意(何况我们看到近期来新领导已显
示出更多的听取民意的倾向),如果很多公民都能够理性的行动起
来,比如发出自己的呼声,那么未必不能有些作用。
上节所述,两岸和谈、两岸统一的关键是大陆自身的文明程度;解决
台湾问题的大战略,就是要把主要精力用于促进大陆自身的发展程度
和文明程度。那么,大陆公民的主要着眼方向也应当是此。
很多人对此很悲观,但无论从文明发展趋势,还是从大陆社会的变迁
来说,我认为,还是有更看重积极因素的理由。最近宝马案等事件
中,显示出大陆公众在面对不公时的觉醒。当公众的良知、理性、责
任和勇气一块觉醒的时候,那种力量足可以让一切恶性力量和惰性力
量退步。勇气是重要的,责任、良知和理性,都只有勇气才能够承
载。勇气之为勇气,是它在任何时候都几乎必然付出代价。这个代价
在中国,就是我们愿意为争取一个合理、公正、自由的文明社会而付
出的责任成本。
即使我们仍有许多无法乐观的理由,但我们只能朝着自己最希望的方
向去努力,然后在努力中创造更多的希望。
无论如何,大陆在迈向合理化社会的进程中,公民必须行动起来。公
民行动意味着,不再把自己命运前途和社会进步的希望,主要寄托到
权力集团身上。那充其量只是一种希望活得更好一点的奴性行动。
公民必须清醒,现在的社会之所以病态百出、恶事连连,关键原因就
在于权力垄断集团本身。民间社会必须发展、壮大,最后形成充分规
制权力的力量。
公民责任的落脚点:在公民权利极其有限的专制社会里,努力成为一
个真正的公民,并在任何一个公共事件中,凭自己的良知、理性和积
极精神,尽到自己的公民责任。(2004.1.24)
2004.5.18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