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志向是做一个社会政治批评者,只从对国家、民族有利的角度出
发,不预设任何党派或意识形态的立场。我希望公诉人先生和法官大
人能注意到这样一种事实,我的文章不仅包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的批评,更有对中国台湾政府、日本政府的批评。我的《贪婪而阴险
的日本》是诅咒日本的,我的《政治人物应该谨言慎行》是批评日本
首相森喜朗和中国台湾政府的副总统吕秀莲的、我的《你是哪国
人》、《自立国号症》是批评中国台湾政府的国防部副部长的。所
以,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其政治人物的批评,绝非出于某种偏
见,而是基于对客观现实的理性分析,是负责的、冷静的。
或者也可以说,我之有今天的这些行为,相当程度上的原因来自于我
对历史的反思。我酷爱历史,喜欢研究历史问题。然而我对中国历史
的研究使我有一种悲凉的感觉,这种感觉源于我对我们这个民族历史
遭遇的认识。坦率地说,我认为我们这个民族是一个多灾多难的民
族,尤其是对于作为主体民族的大汉民族来说更是如此。自东晋王朝
开始,大汉民族数度失去对政权的控制,人民为躲避异族的血腥屠杀
和残酷统治而数度南迁。这样的一个历史,在世界各民族的历史中是
极为罕见的,我们为此本应深刻地反思历史,反思民族文化传统存在
的问题并积极对现实进行检讨。但由于哲学观上的形而上学,我们一
直未能在上述问题上很好地开展工作。在我们的历史作品中、在我们
的历史观中,总习惯于把大汉民族乃至中华民族的灾难归咎于某些个
人、某个王朝或某届政府,却很少研究整个民族为此应该承担的责
任。所以,我们把南宋的灭亡归咎于南宋皇帝的偏安意识、把满族政
权的建立归咎于吴三桂的“冲冠一怒为红颜”。我们从不反思南宋时
期整个大汉民族应该承担的责任,虽然其时不乏“王师北定中原日,
家祭无忘告乃翁”的爱国词人,但如果不是整个民族都有一种偏安意
识、文化传统上具有封闭保守、不思进取的陋习,何以会失国于异
族!我们更未反思我们为什么那么喜欢内战,那么喜欢暴力革命?为
什么大明政权在倾力于阻止满族人的南侵时,还要在国内开展战争?
而李自成、张献忠等又为什么要置国家、民族的危亡于不顾,一定要
与政府拚个你死我活?
由于民族文化传统上对“一元化”的狂热崇拜,我们更不善于检讨现
实问题,以至于陶渊明的“觉今是而昨非”成为我们的一种政治习
惯。它使我们的每一届政府都把对前政府的全面否定作为解释自己产
生和存在的理由。唐之否定隋、清之否定明,未有脱此痼疾者。而对
于自己的政府,则十分关爱有加。无论现实究竟如何,当朝人士一定
要千方百计地把自己的时代描绘成贞观之治、康qian1盛世。文坛上
极少“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之类的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品,却充
斥着《金光大道》、《艳阳天》之类的应景之作。所以,今天我之对
政府的批评被认为是有意造谣污蔑,也就不足为怪了!
但是我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有一些使命感,而不仅仅从一种职责观
上来面对其所需要处理的工作、生活问题。也就是说要有良知,能脱
开对一时利益之计较。只有这样,我们的现实环境才会更完美,社会
弊端才能及时得到遏止。王羲之在《兰亭集序》中感叹:“虽世殊事
异,所以兴怀,其致一也。后之览者,亦将有感于斯文”。我却希望
后人不再重复我今日之感慨。在读到我的辩护词时,能把它当做一个
遥远的故事。如此,我愿足矣!
无庸讳言,今天的这一事件对我来说是一个悲剧。它使我失去了半年
多的自由,而且我不知这种状况会持续到何时,我并因此与爱妻、幼
子长相别离,更无法去探望年已八旬、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老父亲、
老母亲。但我不会将这一悲剧归咎于任何一个个人,如公诉人先生、
法官大人或国安局工作人员;我也不会把这一悲剧归咎于某一个组
织、或某一团体。因为我认识到这一事件不仅仅对我个人是一个悲
剧,它对于我们今天必须面对的多元化世界、必须进行多元化改造的
民族文化传统来说更是一个悲剧。所谓一叶落而知秋,从我的这一事
件中,可以体会出我们的文化传统中“一元化”意识的力量是如何之
强大!影响是如何之深远!涉及领域是如何之广泛!
案件进行过程中,我一再被提醒应该聘请一个律师为我自己辩护。国
安局工作人员、李治峰检察官及贵院负责我案的赵法官都在这样做。
我非常感谢他们的提醒,同时我也十分清楚我的确需要一个律师,从
法律专家的角度给我以帮助。因为作为一个经济工作者来说,我对法
律的了解其实很肤浅。但我坚持不聘请律师,因为我们的“一元化”
文化从根本上制约着律师在我案中的作用。我想各位应该承认,我与
公诉人先生在本法庭上根本就没有平等的话语权力。而如果我聘请律
师的话,我的律师同样不会有这种权力。所以,即使再好的律师,也
会对给我辩护有一种力不从心之感。我想我还是不要给他人增加烦恼
吧。同时我相信因为我的这场官司,我的家庭经济已经崩溃。我本一
介穷儒,本就有愧于赡养父母、关爱妻、子之责,而现在这一切的责
任均需由我的妻子一人来承担,我将为此而内疚余生。所以,只要不
是十分必要,我还是不要额外地为她增加经济负担吧。
最后,我希望法庭能尽快对我的案件作出公正的裁判。当然,我很理
解现实,所以,我也会平静地接受任何一种结果。
谢谢!
被告人郭庆海
2001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