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夏7月底,我从外地回到重庆不久,接到一桩民事案的法律咨询。
在听完事情经过的陈述后,我立即感觉到这又是一桩目前在中国非常
典型的民工讨钱官司,说通俗一点,也就是当今中国盛行的黑吃白、
红吃黑现象。他最后的结果往往是红、黑勾结,民众的“控告”也几
乎变成了真正的“空搞”!除非这一件官司是为了“面子宣传”的需
要。
这一桩民事案的咨询人原是一家送车企业的员工,他在上班送车期间
出了车祸,造成损失约7千元;后来因为企业裁员,该企业企图侵吞
强迫数十名员工每人交纳1万元的所谓“风险金”,就把他这个讨回
这一笔钱的主要分子之一辞退了。这一家送车企业在他走的时候,从
他交纳的1万元保证金中单方面扣除了造成损失的约7千元。
根据其陈述,从法律的角度上看,他在上班送车期间出了车祸,造成
损失约7千元,理该由该企业承担。该企业对员工在上班送车期间出
车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企业在这一赔偿过程中,却以所谓员工
自己没有买财产保险为由,拒绝承担责任,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并
且,该企业也明显是在报复他讨回这1万元钱的出头举动。按照《劳
动法》的有关规定,作为“送车”这一特殊企业,为员工买人身保
险、财产保险是理所应当的。不然,这一个企业肯定有违规、违法之
重大嫌疑。据这一位员工陈述,该企业也确实存在违规、违法行为,
如:凡是到这一家送车企业上班的员工,他们都被迫交纳了1万元的
保证金;二、他们与该企业所签定的合同完全是被动的违心合同,即
由企业制定合同,你不愿意就意味着失去工作;即使是签定了合同,
企业还不让员工保存合同。《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必须遵循公
平、公正原则。但目前中国劳工普遍没有最基本的人权,人身安全得
不到保障,法律不能够真正有效保护劳工权益。
我与律师支持他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中国虽然也建立了法律援助中
心,但这个中心并非人们所理解的不交钱就帮你白打官司的。并且,
他的手续也相当复杂。这是目前中国平民不敢去法院打官司、而选择
没有尽头的上访的主要原因之一。
开庭哪天,通知是下午2点半开庭。我提前了约10几分钟到达,但到
了4点多钟才开庭。1个多小时的开庭庭审过程中,很明显,法庭完全
是在袒护被告方。在出来的路上,我悄悄地告知原告的爱人,可能要
作好败诉的心理准备。他们告诉我,该企业也确实与法院有“熟人关
系”,他们曾经企图侵吞数十名员工每人交纳的1万元“风险金”,
而请过该法院的1位副院长吃过饭。9月20号,原告的爱人给我打来电
话,气愤地告知我败诉了!她说:天下乌鸦一般黑。政府真是太不得
人心……。我与律师建议他们上诉。后来,他们告诉我决定不再上
诉了,理由是这个社会太黑暗了!
我十分理解他们的不上诉,同时,又对他们迫于对现实的无奈而放弃
维护自身权利、讨回公道感到遗憾。我向他们提出愿意为他们承担这
400多元的费用,但他们拒绝了!他们已经不愿意再去花费这慢长的
时间……。
官司输了,但我们的参与却赢得了他们的好感,也使他们更加看清了
中国的专制腐败给民众带来的灾难,也提升了他们向往民主社会的强
烈意识。作为民运人士,只要我们深深扎根于民众之中,去唤起他们
的觉悟,传播民主理念,中国的民主事业就必将形成一股滔滔洪流,
势不可挡,指日可待。(200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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