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有扩大化的本质
摊开来讲,宪政体制最核心的问题,事实上就是政治权力。刚刚大家
也提到政治文化的问题。这当然是很重要的一个面向。就大家对这宪
法背后的原理、逻辑的认识,以及愿不愿意从权力的角度去看待这个
宪法,当然都是属于政治文化的问题。但是我想,政治的常态是:权
力一定会想办法去使利益极大化。若撇开蓝、绿不讲,我们讲三权分
立,立法权跟司法权之间可能也存在这个问题:如果立法权不彰,司
法权可能功能更强。所以要纯粹从政治文化这个角度来看宪政的运
作,我觉得是不足的。我们还是要回到权力的本质。权力有一个本
质,就是要扩大。古典的宪政理论,象孟德斯鸠他早讲,怎么防范权
力扩大?要用权力来制衡权力。但是,这边说的权力,不是在宪政制
度当中想象怎么去赋予立法权或司法权权力,它就可以顺遂地运作。
其实更根本的是,制度上的权力设计也是不出于赤裸裸的权力竞逐。
它可能是建立在人性本恶的基础上面,也可能是建立在社会的分歧基
础上。每一种制度的或非制度的权力,都在想办法争取越多人支持,
然后作为权力运作的正当性基础去跟另外一个权力对抗。
对现有制度的反省,是宪政改造的第一步
1990年代的修宪造就了目前的宪政制度。这是在过去权力争逐的过程
当中逐步形成的。现行的《宪法》并不是在学界的讨论中形成的,不
是在学界与政治菁英的共识当中形成的制度,而是在既有中华民国原
来的宪政制度遗绪的基础上面,在最早的中国国民党主流派、非主流
派,再来是中国国民党、民主进步党、新党和宋楚瑜等多种权力的竞
争之下所形成的。所以要怎么看待现行制度呢?就象刚才赵弘章教授
所提到的,如果我们可以对过去修宪的历史、对这个制度形成的原
理,多一点反省、多一点检讨,我们才能看出今天制度欠缺什么东
西。
我的看法是这样:政党的竞争,事实上决定了今天这个制度能不能合
理运作。这是最根本的原因。因为,今天制度设计成这样,后来我们
会看到蓝、绿的恶斗,把制度的理性放到一边,而想尽办法要从制度
当中去寻找一个权力的空隙。比如说蓝营,两千年总统大选之后,它
对行政部门的不满并不是循着《宪法》所赋予立法院的职权来加以制
衡的。它不是。它当初采取的是想尝试罢免总统。我们知道,台湾总
统采相对多数当选的选举制度,在有多数参选人的情况下,一般是反
对总统当选人的一定多于支持总统当选人的,所以再以相对多数罢免
总统,基本上是不合理的。泛蓝跳跃了国会制度、《宪法》赋予国会
的权力机制,这就种下了后来泛绿反扑很重要的原因。正就是国会没
有善用制衡的权力,让人看破手脚,所以让泛绿有机会去反扑。象核
四那个案子就非常明显。此后,当国会跟行政部门产生僵局的时候,
行政部门就搞它自己的,立法院只能借助司法机关来帮它处理。
我们看到国会的无力,因为它把自己最基本的制衡权力都放出来给司
法部门,从来不敢、也不想用自己的倒阁权。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
国会弱势的原因出在哪里。它出在国会的多数党,一开始就欠缺对制
度理性的尊重。当然我们知道,对他们来讲,罢免总统是比较直接而
保险的方式,倒阁而导致国会解散的风险大。这暴露出我们制度的欠
缺周全,使国会不愿对于权力制衡和对抗的可能后果,向民意诉求、
向民意负责。我们的政治菁英,需要有一个平台,重新去认识、去理
解这个制度理性的基础在哪里。对于既有制度的反省,是无论蓝、绿
政治菁英或者是法政学界,在我们台湾展开另一波的宪政改造之前,
最重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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