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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半月来的生活经历

颜钧


◆2005.4.4
 ◇我离开陕西省上畛子监狱,父母和亲属接我于当天傍晚返回西
  安。

◆2005.4.5
 ◇父母陪我到陕西省中医院检查身体。检查项目:B超;肝功;肝
  炎 系列;X光。其中,B超显示肝光点增多,左小叶偏大,胆
  囊炎; X光作了胸部透视,未见异常;肝功和肝炎系列要等到
  两天后才可以见到。

◆2005.4.6
 ◇早上:到西安市未央区公安阿房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以及咨询
  身份证办理问题。结果:身份证无需专门再办;照相登记后于中
  午办完了户口登记。
 ◇下午:一、前往法律事务所咨询;二、前往旅行社咨询。内容:
  申诉问题;人身自由权利问题。
 ◇结果:“因为你在看守所期间已经呈交过申诉,不知为何没有见
  到处理结果?如果你仍旧要申诉,可以自己办,也可以请律师事
  务所代理。/你被判决剥夺政治权利3年。这不会影响到你的人
  身权利。如果你想到国外旅行,可以去申领护照,不过,最好让
  旅行社帮助代理。如果你希望进行1个私人旅行,依法也不会受
  到限制,你可以个人去办护照,也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
  “因为你是要访友兼旅行,而且前往地是美国,因为中美两国还
  没有互相开放旅游市场,其实让旅行社代理反倒麻烦,你完全可
  以自己去办理个护照,主要是签证问题。”

◆2005.4.7
 ◇前往西安市公安局一楼大厅办理护照登记。照相、填表、交表。
  主办警官在准备打印回执单时,却打不出来,随即将申请表递还
  给我,并对我说,“你的护照办不成。”我向他询问原因并说明
  我是依法定程序办理的,他告诉我等一会儿。于是我和父母坐在
  大厅的凳子上等候,过了一会儿,他告诉我说,“作为个人,我
  会拦你,也无权拦你。国保总队设定了限制,无法打出单子。你
  去找一下未央分局内保科。”我对他说,“我是一个合法公民,
  也是按法定程序来申领护照,即便要找其它部门,也不是我的责
  任。但鉴于我国的具体国情,我会和他们联系一下。不过,无论
  联系的结果怎样,我明天都会来这里。”

◆2005.4.8
 ◇电话和公安未央分局联系,负责人称不知道这件事情,让我最好
  和市公安局一处联系一下,称他们肯定知道。于是电话和一处负
  责人联系,应要求说明了办理护照的意图:一、访问财经界的几
  位朋友;二、自知心理状态极不正常,略事休息调节一下。并专
  门说明,之所以办护照,一不打算避难,二不打算逃跑,我个人
  是一个中国人,并且事业也在中国。负责人称会依法办理,让我
  放心。
 ◇再次进行法律咨询,“即便不受理你的护照申请,也应给你一个
  书面说明。然后可以向其上级机关申请复议。”
 ◇到公安局一楼大厅办理,申请表仍旧被退了回来,我要求说明理
  由,让我等一会儿。过了一会,让我到街道对面出入境管理处的
  一位科长办公室去,于是我和父母按照该要求去了那位科长的办
  公室。科长接待了我们,并说已经受理了,等通知即可。
 ◇下午,从省中医院一楼大厅取到了另外几项检查结果。乙肝系列
  指标均正常,甚至已经没有了抗体指标;肝功显示有两项转氨酶
  指标高。亲属询问了专家,说过一段时间还需要再检查。

◆2005.4.14
 ◇和父母回到汉中父母家。

◆2005.4.14~2005.5.9

 ◇寄发了申诉书;
 ◇复检身体。作了乙肝定量、系列肝炎检查。乙肝定量正常,肝炎
  系列有一个戊肝指标,但专家称该指标不要紧,并告诉了母亲应
  如何用药。另外,专家在对比了2002、2003以及今年的检查结果
  后说,几个检查都有相似之处,肝小叶增大、肝光点增多、两项
  转氨酶指标居高。“肯定有炎症,但又看不出来什么。吃一段时
  间药,还需要检查。”

◆2005.5.10
 ◇打电话询问出入境管理处接待我们的科长。他称国保方面已经明
  确答复他们,不能给我办护照,理由是“在剥夺政治权利期
  间”。我告诉他我已经反复咨询过这个问题,这个理由不能成
  立。对方称他已经尽力,“你不要纠缠我,请你去找国保方
  面。”我询问他是不是只有口头答复,没有书面说明,他说,
  “是,没有书面说明。”

◆自述
 ◇之所以办理护照,除了向西安市公安局所说的意图外,最根本的
  还有一个,就是希望在美国找一家医院检查肝脏状况。但有一点
  是无疑问的,那就是我会返回大陆,不会申请避难。另外,鉴于
  不少善良的人们,以及个别“好心人”告诫我最好就陪父母亲留
  在汉中,不要去别的地方,尤其不要去北京等大城市。这让我无
  法容忍!如果这样,意味着我的基本生存问题、吃饭问题都得靠
  父母亲。从各种情况判断,如果我继续申请护照,几乎肯定有危
  险。但就目前的情况,“生存权”却已成为我需要尽最大努力争
  取的权利。当然,如果我循这种公开的法律渠道办到了护照,也
  就意味着中国大陆会开创一个先例:曾经的政治犯们拥有了比较
  完全的人身自由权利。
 ◇准备于2005.5.23前往西安。
 ◇yanheguang@netscape.net邮箱仅仅使用了一次,就无法再登
  陆。刚才使用了一下,竟然发现密码已经被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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