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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举措

肖利军


中国政府需要构建和谐社会,这说明中国社会已不和谐了。那么应该
怎样构建中国的和谐社会呢?笔者认为它应该针对不和谐的社会根源
采取以下基本举措。

全面保障人权

古今中外所有不和谐社会的基本原因之一是过度的压迫和剥削,也就
是社会不公正、权利不平等。不平则积怨,积怨则逆行,社会就无法
和谐。今日中国大陆言论、结社、信仰等自由还没实现,民众的人身
权利、财产权利还无有效的保障、矿难不断发生、拆迁户利益受损
害、不同政见者遭打压、法轮功学员受迫害──人权既然被如此严重
地侵害着,我们怎么能构建和谐社会呢?

要建立和谐社会就要全面保障人权,使民众从物质到精神,从经济、
文化权利到政治权利都得到维护。如此一来,人心自然顺畅,人们自
然气和行端,和谐社会的构建就具备了基础条件。

政治民主化

人权的全面保障在专制制度下不能实现。因为专制权力不来源于人
民,不受人民监督。既然人民在一般情况下决定不了他们的命运,他
们也就缺乏维护人权的自觉性、主动性,而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条件
就不能形成。所以,要构建和谐社会就要实现政治民主化。

政治民主化后,民众有了选举国家领导人的权力,为了选票,不管是
真心还是假意,领导者都得顾及民意,公平决策,科学治国。社会关
系由于国家权力公平公正的参与就容易和谐。

更主要的是,政治民主化后才能形成权力分立、利益分享、相互沟
通、相互制约的社会机制,构建和谐社会才会有政治体制上的保证。

建立科学的法体系

通过公平公正的立法、执法、司法能使社会活动有序地进行,各利益
集团的权利合理平衡,各种社会关系有规则地建立发展。所以,科学
的法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权威性保证和运作规则。如果法体系失去
科学性、公正性,它就不但无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还会成为社会不
和谐的根源。

今天,中国大陆的法体系还处于专制体制内。中共还抱着法是统治阶
级意志体现的旧观念,将法体系当作维护自身特权、打压异己的政治
工具,致使中国的法体系失去科学性、公正性。许多时候是国家违
法,中共违法,权力违法,立法、执法、司法过程违法。主持社会公
正的体系失去公正性,社会和谐怎么会建立呢?因此,要从法观念、
法体制、法律内容、立法、执法、司法实践等方面进行全面彻底的改
革,才能确保中国和谐社会的构建有公平公正的规范。

建立优良的道德体系

要构建和谐社会还需要建立优良的道德体系。和谐社会也必然体现出
高尚的道德情操。中华民族古来有仁、义、礼、智、信,济困扶危、
友爱互助等优良传统道德。这些道德观今天仍有现实价值。可惜的
是,违背人性的共产主义道德没有形成,优良的传统道德又被抛弃,
再加上片面发展经济的误导,在在使得今日的中国大陆处于道德伦
丧与道德混乱的状态。良心和美德未成主流,欺诈失信、巧取豪夺、
贪脏枉法、男盗女娼却司空见惯。在这种社会风气中,和谐社会是不
会构建成功的。所以,一定要在恢复传统优良道德的基础上,吸纳人
类优秀的道德文明,重建中华民族道德体系,净化提升国人的心灵,
和谐社会的构建才会有人心自觉的支撑,才能深入持续的进行。

以上举措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发挥作用。但政治
民主化是纲,不实施此举其它举措就不能真正有效地实施,和谐社会
也就无法构建。因此,要以政治体制改革为先导、主导,继而跟进其
它举措的实施,中国的和谐社会才能构建有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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