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隐形的暴力”同样也在极大地侵犯人的尊严、扼杀人的生命、
“污染”人类社会生存的环境、使人们在对待生命的问题上容易形成
冷漠、淡忘、麻木、视而不见的心理。
它视民众的生命“轻如鸿毛”。然而,老百姓的生命当真猪狗不如?
下面是1组真实材料的对照:
2004年1月6日,美国,纽约市政府做出了决定,同意给1名黑人移民
被害者家属赔偿300万美元。他是4年前被警察误杀而身亡的。与此相
比,在社会主义国家,同样冤死在军警的枪口之下,已经有16年了,
那些学生和成千上万的无辜者的冤魂,仍然在天安门上空飘荡不得安
顿。就在纽约市政府决定赔偿后的第2天,西安市纺织城的卫恭运被
火车撞死,其家属到铁路部门处理后事时,被告知: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给予死亡者家属的救助金最多只能给300元。国家有关部门规定
是什么呢?原来是上世纪50年代初由铁路部门制订的政策。该政策已
经颁布执行了50多年仍未修改!
那么,近期的死难者生命又值几许?
重庆井喷事故遇难者家属每1条生命获得8万元左右赔偿。在“宝马车
苏秀文交通肇事案”中,被害人家属获赔9.9万余元。某央视女主持
人在酒店不慎堕楼身亡,其家属获赔40万元。(参见《杂文月刊》
2004年第3期,王琳文。)
与生命相比,金钱会显得暗淡。但是,作为事故发生后不得不跟上的
补救措施,赔偿应当凸现出对生命的敬重。
就是与赔偿无涉的事故死亡,出于对生命普遍意义的敬重,我们也当
对死难者表示哀情。
2004年在希腊举行的全人类共享的残奥盛会,竟然因7名高中生在车
祸中遇难而取消了闭幕式的文艺演出,以表示对遇难者的悼念。
我们对生命的尊重意识、对人的尊严意识有几多呢?社会主义国家宣
传的是重国家利益、轻视个人的生命。这实质就是一种“隐形的暴
力”政策。
目前,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接近10万人,并且还以年均
10%的速度递增。煤矿事故死亡率在加强安全意识的口号中,还在节
节攀升,遥遥“领先”美国100倍(2004年上半年我国煤炭生产百万
吨死亡率为2.96。也就是说,每生产百万吨煤炭,平均就有近3名矿
工遇难。美国则仅为0.03,1年死亡仅30多人。参见《读者》2005年
第6期,石敬涛文)。
法国思想家福柯在研究生命权利时,这样提问:什么样的国家对生命
会那么样的敏感、紧凑、赋予更多的力量、严谨的知识和给予生命如
此的尊严?显然,不是那些落后、贫穷、荒凉的国家,不是阿富汗、
伊拉克或卢旺达、中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福柯把这些国家的生命
看作是停滞在基本生理学需求的层次:生命的全部目的就是维持肉体
功能的需要,政治学指向的是唯物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在这些国家
里,生命只是凭本能在喘息、蹒跚、挣扎。生命从来不会得到自身反
思性的知识。它既不邪恶,也不悲天悯人。生命没有注入别的意义。
无论是神学的意义、还是世俗的意义。这不是1种有权利和有分量的
生命,而是破坛子破摔的生命、虚无麻木的生命。因此,镇压、屠
杀、象动外科手术一样不是犯罪,而是游刃有余般的决策。死亡、流
血惨案既不悲哀,也不欢乐,就象例行公事一样。
但是,在那些对生命十分敏感的国家、那些成熟了的民主国家,福柯
称为进入了“现代生物学阶段”,政治指向的就是“人口的生命政治
学”。这里的生命承载了太多的份量和意义。这是高贵的生命、绝对
尊严的生命。它总是在自我反思,证明自己,认识自己。围绕着生
命,1大堆医学知识和哲学知识建构起来。医学知识是为了促进生命
的健康,使它活得更持久、更有耐力、更有质量。哲学知识给予了生
命的价值、意义、品质,为生命的保健提供了依据,成为生命宝贵的
动力和充足的理由。两种知识的发达,促使生命永久地闪光。一切政
治学说都包围了生命,旨在增强生命的意识,看重生命的尊严,使之
日益强化、敏锐、警惕。
因为,生命一但没有赋予尊严和相关的知识,对生命的暴行和威胁将
随时出现。
要消除对生命的威胁,我们必须捍卫尊严;从社会主义国家跨入到民
主法治的国家。(2005年8月8日写于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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