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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台州报社事件看《中国民主建设》白皮书

吕耿松


10月19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
皮书。这是中国政府首次发表关于民主政治建设的文告。10月20日,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交警大队大队长李小国以报道失实为由,率领
40多名交警冲进《台州晚报》社,殴打、绑架该报副总编辑吴湘湖。
这两件事都是前所未有的,后者对前者不啻是1个极大的讽刺。

白皮书称,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取得
了巨大进步,中国人民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得到保障”,“中国
人民今天享有着过去从未有过的全面、真实和充分的人权”。国务院
的话刚一出口,就被台州警察打了一记响亮的耳光。这真是一出好
戏。

台州报社事件包括政府乱收费、交警冲击报社和当局冷处理3个部
分。整个过程凸显了在民主与专制的较量中民主的无能与无奈。

10月15日,椒江区出台1项新政策,规定所有电动自行车必须上牌,
收费的标准是牌证费20元、拍照费10元,此外还要强制交保险费80
元。在别的地方,牌证费是15元,拍照费8元,并且没有强制保险。
椒江这种巧取豪夺的做法引起了市民的不满。人们纷纷向报社投诉。
谨小慎微的《台州晚报》社不敢自作主张,在请示了台州市纪委和市
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后,派记者卢纬波进行了暗访,编发报道前又
经台州市纪委审阅,尔后于10月19日在《台州晚报》上发表了1篇题
为《电动车上牌,乱收费吗?》的报道。这条不到1千字的报道语气
相当平缓,只讲了3条事实,没有任何评论。这3条事实是:牌证费20
元、拍照费10元、保险费80元;保险费实际上是强制的;收费人没有
出示物价部门的批文。

这样的报道本来算不上什么,但椒江区交警大队却老虎屁股摸不得,
由大队长李小国率7、8个交警上门兴师问罪。20日上午10时,台州市
交警支队椒江大队两名副大队长走进正在值班的《台州晚报》副总编
吴湘湖办公室,指责报道失实,要求报社更正、处理记者,并“对一
切后果负责”。吴湘湖正在辩解时,大队长李小国走了进来,指着吴
湘湖的脸就骂,并拿起手中的包砸向吴湘湖的头部。在李小国和吴湘
湖扭打中,吴湘湖的手碰到了李小国的脸。李小国及两位副大队长随
即召集40多名正在值勤的交警,分乘10几辆汽车包围了报社大楼,李
小国等人将吴湘湖痛打一顿后绑架到车上。

对如此恶劣的行径,当局却来了个冷处理:中宣部下令国内各媒体不
准报道此事,以免引起“负面影响”;浙江省委宣传部下令禁止任何
浙江媒体报道此事;报社领导开会指示员工,要克制情绪,保持冷
静,要听上级指示,不要做出过激的行动,要考虑影响,等等。迄今
为止,国内除了《现代快报》、《新京报》、《沈阳今报》和《海峡
都市报》等几家比较活跃的小报外,未见其它报纸报道过此事。广
播、电视保持沉默。《人民网》22日登过此消息,但立即被删除,其
它大网站也为之却步,只有几家小网站及社区、论坛、博客论及此
事。国内新闻界面对同行蒙受如此奇耻大辱,却敢怒而不敢言,难道
他们没有良知?不是的。面对统治者的高压,他们无可奈何。

言论自由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中首要的权利。它不仅指公民个
人的权利,也包括媒体、政党等法人的权利。在中国,只有共产党的
言论自由,没有其他个人和法人的言论自由。这是世人皆知的事实。
《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侈谈什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得到
保障”,只能给后世留下笑柄。言论自由制度、人权保障制度、公平
竞争制度和权力制衡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建设的显著标志。中国目前
充其量只能说只有一点点影子,怎么能说取得了巨大进步呢?如果说
这份白皮书有一点点值得肯定的地方,那就是这份长达3.2万字的文
告,提出了“民主政治”4个字,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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