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30日下午,我突然接到校长的电话,说让我到学校去一
趟。我到学校办公室后,不仅校长在,学校1名主任拿着笔、拿着本
也正襟危坐。校长直接向我宣布了1件事:“根据学校的安排和局党
委的决定,今年由你下乡支教。”听完这些话,我一口拒绝了这个决
定。我对校长说:“你今天找我除了这个事外还有没有其它的事?没
有,我就走了。”我提上包就要出门,那位正忙着记录的主任把我拉
了回来。
“这是学校和教育局党委的决定。你作为学校1名职工要服从领导的
安排。”校长态度很强硬。
“我小孩今年才4岁,爱人又是班主任,家庭负担这么重,我怎么走
得开?”我大声吼道。这次谈话最终因我的夺门而出而结束。走在回
家的路上,我不禁疑点重重。
“这学期的课都安排了,怎么现在才安排支教?往年支教早定下人
了”。
没过一会儿,校长又打来电话:“9月1日学校派车送你下乡。”我答
到:“你们想把我绑下去?”
第2天傍晚,我那位在教育局办公室做副主任的亲戚来到我家,他很
直接地问我:“你最近都做了些什么事?”我说:“我就是做了一些
维权的工作,关注了一下随州市内一些国有企业下岗工人的遭遇,这
也犯法?”
“你这些事从上到下都很恼火,现在定了让你下去,是改变不了的。
你要多为家庭想一想。孩子这么可爱。”谈到这儿,终于证实了我的
怀疑。
我当时告诉这位亲戚:“你们这是以‘支教’之名对我进行政治迫
害。我所做的一些维权工作都是符合我国现行法律的。你们因这些事
而把我流放下去,是对我人权的野蛮践踏。”
这次谈话后,我就没再到学校去,也不给他们打电话。这种状态持续
了两个星期。我不给学校打电话,学校却给我打了几次电话。他们继
续劝我下去。在这几次电话中,我提出了“停薪留职”的要求。校长
一口回绝:“停薪留职是不可能的,谁敢批?谁敢放你出去?”自此
我知道了上班还有限制人身自由的功能。
在这两个星期中,教育局还把我的妻子叫去谈话:“刘飞跃这个事是
国家安全部办的,市政府直接处理的,不去就要下岗,就要开除公
职。”回来后,胆小的妻子向我哭诉了好长时间。此后几天她要嘛默
默坐在我的床头,要嘛就喋喋不休,最后竟对我吼叫起来。
在这些天中,通过QQ和MSN有好几位朋友劝我要注意妥协,还是
先忍一忍。在网上我也看到少坤兄的文章。第3个星期的第1天,学校
打电话让我第2天去一下学校。到学校后,我告诉校长:
“任何事情都是可以商量的,要我下去有一些条件:
1、要下去就下到村级学校去,我正好想了解一下农村的情况。
2、只在下面搞1年的时间。
3、2006年‘支教’结束后,我要求‘停薪留职’。
4、不参加下面的会议尤其是政治学习。
5、下去时不需要学校派车相送,中途也不需要相关人员前来看
望。
6、家庭有困难,要求星期五能提前回家。”
前1天晚上当我决定作出这个妥协时,内心非常痛苦,屈辱感也非常
强烈。我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决定,主要是基于一些现实的考虑和一些
具体的事情。校长听完后说:“你这些要求我们不能做主,我们向上
面汇报。”
1个星期后,校长告诉我:“上面同意了你的前两条要求,其它的下
去再说。”我当时告诉他:“你们这是以势压人,没充分考虑我的意
见。”于是我又夺门而出。
这样又过了1个星期。10月8日下午,我打印了1份声明信给学校。声
明信的题目是:《关于我“下乡支教”的声明》。主要内容有:
1、经过1个月的抗争,我已原则上决定下乡。
2、我认为,随州市有关当局对我作出的“下乡支教”的决定是源于
我的一些政治活动和维权工作,是对我的政治迫害。我下去,并
不表示我认可和接受这种侵犯我人权的非法行为。
3、下到乡村学校后,我只参加与教学有关的业务会议,不参加政治
学习。
4、我自己搭车下乡,谢绝有关部门“相送”。
第2天,相关部门没对这个声明提出异议,算是默认了。2005年10月9
日,我来到了随州市曾都区吴山镇三合店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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