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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就是鹊巢鸠占的“物业公司”

侯杰


北京朝阳法院对业主实行强制执行,震惊全国。这不仅打破了法院
“执行难”的神话,更使得“执行难”成为鬼话。人们看到的是全副
武装的法警,对手无寸铁的小区业主施之以掐颈、锁喉等武术动作,
对小区业主施以武力、甚至闹出诸如搜出“凶器”剪刀1把之类的笑
话。我不能理解的是,业主为什么一定要接受这样的物业体制?自己
买了房子就拥有这个小区的主权,成为了这个家园的主人,完全可以
按照自己的意愿雇用物业来为自己服务,如果不满意,可以炒掉物
业。这就如同自己家中雇用保姆一样,很平常的事。可是,现实情况
是:业主入住就有1个不知来自何处的物业向你索要“保护费”;不
给,就有可能象北京太平家园业主那样被物业打手刀砍追杀,象北苑
家园业主那样要被法院抄家,而业主却没有炒掉物业的权利。象太平
家园虽然已经以合法的程序将老物业炒掉了,可物业赖着不走,还雇
用打手横行小区,威胁小区业主安全,而地方公安派出所和区建委小
区办竟然都对此毫无办法,法院也表示无所作为。

为什么产权所有者不能捍卫自己的权利,不能以合法产权所有者的身
分自由炒掉物业?这里固然有地方权力部门暗中支持的问题,也有利
益浸淫下的官官相护的问题,但是,作为全国性的物业体制问题,我
觉得远不能用这样的理由来解释,因为这种物业体制,这种对业主的
产权权利的限制和剥夺,是从体制上来限制的,而不是某个职能部门
决定的。11月中旬,北京朝阳区法院对业主大演全武行,赤裸裸地与
物业站在一起,将法院叫嚷了多年的“执行难”神话瞬间变成鬼话。
我终于明白了政府要维持这种物业体制的原因,因为中国政府本身就
是1个鹊巢鸠占的物业公司。

中国的小区物业体制是个怪胎。理论上小区业主是产权所有者,是主
人,物业是经过小区业主雇用的。但是,实际操作中,我们看到的都
是由开发商指定或是由傀儡的、甚至不存在的业主委员会聘请。实际
操作中,物业成为小区的管理者,业主成为被管理者,甚至改变了主
人与仆人的关系,物业变成为小区的主人,而业主称为交钱的奴隶。
虽然法律上,业主拥有整个小区的产权,但是操作中小区业主对小区
物产没有任何发言权,倒是一切由物业说了算。诸位请看,这不就是
中国政府和中国公民关系的1个缩影吗?中国政府同物业一样,理论
上是公仆,是小区物产的服务者,但是,事实上是鹊巢鸠占,霸占了
中国这个超级“小区”业主的物产权利。所以,当业主主人和物业仆
人发生冲突、想炒掉仆人、并且以拒付薪酬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权利
时,中国政府这个大物业站出来保护物业的权利就再自然不过了。在
朝阳强制执行的个案中,两个仆人联手对主人进行了镇压,不仅仅是
强行索取了物业费,更是对这种荒唐的主仆关系做了强化──告诉业
主,炒掉物业绝无可能。

那么,中国政府为什么不允许业主随意更换物业?除了这种不想改变
这种主仆关系意外,还有什么原因?合理的解释是:中国政府的本意
是要维护社会稳定。他们害怕任何1个变革都可能危及社会的稳定,
进而危及他们的统治。要知道,小区物业已经是中国最基层的管理单
位,在某种程度上取代了街道办事处的作用,是中国政府控制社会、
管理社会的最基本单位。而小区物业能否存在,取决于是否服从政府
的领导,而不是小区业主的意愿。这个选择与中国政府的一贯统治思
想是相统一的。尽管政府明知物业对小区的物产权利是鹊巢鸠占,它
也不想随意改变这种状况。同社会的稳定政权的稳定相比,小区业主
的经济利益是微不足道的。

中国政府不容许业主自由选择物业的更深层次的考虑是:当中国人日
益都成为业主的时候,业主自由支配小区的物产,自由选择中国最基
本的管理单位,无形中就给了中国人民以选择基层管理政权的权利,
也培养了中国人最基本的民主选举的习惯和意识。这是中国政府所不
原意见到的。试想,全中国的小区业主都成了可以支配自己民主权利
的有产者,全中国的管理单位都可以由民众自由选择,而中国各级政
府对此束手无策──这个局面对于中国政府来说,是十分可怕的。

他们情愿容许鹊巢鸠占的物业体制的存在,情愿看到物业追杀业主、
砍杀业主──这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选择。因为,这种荒唐的主仆关
系能保证社会统治结构的稳定。近年来,小区业主抗拒物业强制服务
要求更换物业、自主选择物业的呼声甚高,如果中国政府任由这种自
主选择仆人的风气弥漫全国,那么这就意味着民主意识的觉醒,如果
任由这种民主意识泛滥,那么,迟早会有更换中国最大物业公司──
中国政府──的呼声的出现。基于此,朝阳法院出动了,法警们的掐
颈、锁喉、抄家、搜剪刀,对主人罢免仆人的呼声进行镇压。由此我
也得出了1个结论:打倒鹊巢鸠占的物业、砸烂这个主仆颠倒的物业
体制,就是中国民主政制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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