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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水(Liu, Shui)  Page Bottom Search By Author

2003.11.15
刘水小档案

  • 刘水,男,1967年9月出生于甘肃东部西峰市(现为庆阳市)一个军人家庭。
  • 1984年:入读甘肃财政学院(现名兰州商学院)财金系,中途因病休学一年。
  • 1989年:参与兰州及北京学运,遭通缉,7月因“反革命宣传组织罪”在兰州被判刑1年3个月。
  • 1994年6月:“6.4”5周年,编写《六四事件大写真》、《海南黑社会纪实》,被定“反革命宣传罪”,在海南被判刑3年。
  • 1998年2月:经香港人权民运信息中心,在海外公开发表致全国人大公开信,倡议“解除党禁报禁,实行新闻自由,多党制”、“释放王丹等政治犯”、“允许海外民运人士自由归国”等主张。被报社除名。
  • 1998年11月:因在深圳组织《自由论坛》,接济出狱朋友,被深圳警方视为不欢迎人士,被以“三无人员”借口收容遣送。当年,认识了何清涟女士,并邀请做讲演,后被国安局阻止。
  • 先后在海口、上海、深圳谋生,曾在香港大公报《大周刊》、《南方都市报》、《深圳晚报》等8家媒体任记者、编辑。在深圳屡被警方公开骚扰,在报社屡被辞退。曾短暂任某专业杂志主编。
  • 出版诗集《走上街头》(香港金陵书社出版公司);2000年,报告文学《裸模风波──中国首宗环保行为艺术事件全纪录》在《广州文艺》连载,并初选入《2000年度全国最佳报告文学》,2003年出版同名单行本受阻;2003年9月,始写作10万字纪实小说《海边的岩石:一个自由主义者的十年》;同时写作《监狱手记》。
  • 现为自由作家,居中国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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