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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书介绍 |
| 出版者 | 民主亚洲基金会 |
| 页数 | 437页 |
| 价格 (含邮资) | 美国地区:USD $19.00 其它地区(平邮):USD $21.00 |
| 邮购处 | Asia Democracy Foundation, Inc. 1723 Gates Ave. Ridgewood, NY 11385-2846 U.S.A. |
| 目录 | 《论“依法治国”.目录》 |
| 代序 | 郭罗基:《出版说明》 |
| 简历 | 郭罗基:《作者自传》 |
| 书评一 | 陈小平:中国的关键问题是教育政府 ──读郭罗基教授新著《论“依法治国”》 |
| 书评二 | 胡平:郭罗基新著《论“依法治国”》评介 |
代序 /郭罗基 第一章 “依法治国”与宪政 01 “依法治国”是什么样的法治? 02 实行法治必须树立宪法的权威 03 宪法是否有权威首先在于如何立宪 04 宪法是否有权威还在于如何修宪 05 宪法的内容 06 宪法的精神 07 宪法和宪政 第二章 “依法治国”与民主 08 宪政是近代的新型民主 09 中国人怎样理解民主? 10 民主不是多数压制少数 11 民主不是错误服从正确 12 民主不是为了集中 13 民主集中制不是民主制 14 民主必须和自由协调 第三章 “依法治国”与自由 15 行为规范和人的自由 16 在不自由中争自由 17 自由的冲突与和谐 18 普遍的自由就是平等 19 自由不能没有限制 20 自由的界限是法律 21 人身自由是最低限度的自由 22 居住自由是人身自由的延伸 23 思想自由是精神的天性 24 能否“统一思想”? 25 言论自由是绝对的 26 何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27 新闻出版自由是利权不是权力 28 “舆论一律”有什么好处? 29 结社自由是人身自由和表达自由的结合 30 组党自由是公民的参政利权 31 民主和自由的根源是人权 第四章 “依法治国”与人权 32 人权在中国 33 人权问题上的分歧是什么? 34 中国政府在人权问题上的迷思 35 人权的共同标准和不同标准 36 人权的结构 37 追求人权的历史过程 38 人权和国权、主权 39 人权和公民权 40 国际人权公约和中国公民利权 41 公民的利权和义务 42 人权和法律 第五章 “依法治国”与法律 43 什么是法律? 44 人民为什么要守法? 45 政府为什么要守法? 46 政府的合法性何在? 47 法律和经济 48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49 法律和所有权、所有制 50 法律和道德 51 法律和正义 52 法律和宗教 53 行为规范和社会秩序 54 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 第六章 “依法治国”与政权 55 法律制度和国家权力 56 国家权力的集权和分权 57 立法权 58 行政权 59 司法权 60 取消一党专权 作者自传 /郭罗基
从1999年到2000年, 《自由亚洲电台》约我播出一个专题──《法治评论》, 《民主论坛》为我提供一个专栏──《法治丛谈》。 《评论》和《丛谈》都是针对中国的“依法治国”,批评时政,探讨 理论;同时也介绍一些民主国家的公民所应有的法治常识。每篇独立 成章,篇与篇之间前后连贯,大体上涉及宪政、民主、自由、人权、 法律、政权诸方面,总共60篇。但并非有意构造体系,如精力和时间 允许,《评论》和《丛谈》本来还可以继续进行。 从《评论》的听众和《丛谈》的读者所得到的反馈颇为鼓舞,他们希 望结集出版。我听到了赞扬反而于心不安。这些作品过于简单,实在 没有什么深刻之处,只是表明听众和读者有此迫切需要,希望针对现 实中的问题多讲道理。于是,我决定加以充实,重新回报读者。本无 严密的体系,但在改写时却面对一个固定的框架。如果打烂了重新构 造,工程太大,等于另写一本书,只好迁就现状。还有一些意见无法 安插,无奈忍痛割爱。 《评论》和《丛谈》的内容互有异同,是两个版本。《评论》是比较 口语化的,《丛谈》则是书面语言。现在出版的是将两者综合,经增 删、修饰、补充后的第3个版本,分成6章。由于播音的时间和报纸的 篇幅所限,《评论》每篇不超过1,200字,《丛谈》每篇不超过2,000 字;第3个版本平均每篇4,000字。在修改过程中,部分篇章曾在报刊 和网刊上发表。 我在中国早就被剥夺了发言权和发表权。我在美国的言论和写作还是 为了中国。我的主要听众和读者远在太平洋彼岸。电磁波虽然可以无 往弗届,自由亚洲电台的广播在中国常常受到干扰;书籍虽然可以远 渡重洋,中国的海关又禁止进口异议书籍。不知道有多少中国读者能 够读到这本为他们写的书。这是我的悲哀,也是中国的悲哀。不过, 我相信,时间不会凝固,地球不会顿挫,历史不会停步;黑夜的尽头 是黎明,寒冬的尽头是阳春,悲哀的尽头是欢乐。 亲爱的读者,欢迎您交流思想,提出批评,针对三个版本中的任何一 个版本或3个版本全部。惠书请寄: Luoji Guo Pound Hall 419 Harvard Law School Cambridge, MA 02138 U.S.A. 郭罗基 于哈佛大学法学院 2002年8月
◆生当国难临头──1931年“9.18”事变之次年。 ◆长于鱼米之乡──东林党人的发祥地、民族资本的大本营、太湖之 滨的无锡城。 ◇小学没有毕业就上中学;中学没有毕业就上大学;大学没有毕业 就当教师。 ◇平生没有任何学位;自己没有学位,还要指导别人读学位。 ◇当学生学的是历史;当教师教的是哲学;当研究员研究的又是 法。 ◇当官,被罢官;治学,无专学。 ◇疏于交游却多知己。 ◇历次运动打而不倒。 ◇对别人宣传思想解放,自己为人则谨小慎微。 ◇鼓吹言论自由,反而被剥夺言论自由。 ◇早年参加共产党,晚年又反对共产党。 ◇为追求民主而加入共产党,在共产党内却饱受不民主之苦。 ◇因怀抱理想而被吸纳入党,又因坚持理想而被清除出党。 ◇在盛行马克思主义的中国搞自由化,在自由化的美国又讲马克思 主义。 ◆16岁的时候被国民党政府列入追捕的黑名单,60岁的时候又被共产 党政府列入放逐的黑名单。 ◇中国政府始而不准出国,出国后又不准回国。 ◇现任职务: 哈佛大学法学院资深研究员 纽约科学院院士 中国人权(纽约)理事
拿到郭罗基教授赠送的他最近出版的《论“依法治国”》这本书的时 候,我正在为《美国之音》一个有关中国人权状况是否有改善的电视 现场辩论作准备工作。针对一些人提出的目前中国人权状况有进步的 观点,我的看法是,当今中国的人权状况不是进步了,而是倒退了。 为了证明这个看法,我除了要收集案例、数据外,还需要梳理人权宪 政、法治理论相关问题。此时能够看到郭教授著作,真可谓雪中送 炭。 人权问题,核心是人身自由、言论自由、思想、宗教自由以及结社自 由等等。从这些方面看人权,当今中国的人权实在难以说取得了什么 进步。如果进一步分析,上述基本人权是否有保障,取决于国家的宪 政化和法治化程度。但一个国家的宪政化和法治化程度,则要看政府 是否知法守法。至于如何使政府知法守法呢?核心的一个问题是要对 政府进行人权、宪政和法治知识启蒙教育。而这些连锁性问题,正是 郭教授书中关注的重点。 据我所知,80年代初以来,就有不少人打算编写一本《公民常识》或 《公民读本》。现在哥仑比亚大学政治系的博士候选人王军涛和目前 在纽约当律师的李进进先生在80年代初就开始编写《公民读本》。徐 友渔先生在回忆李慎之先生的文章中提到李老生前和他说得最多的一 件事情就是想为青少年编一本《公民读本》。目前,“6.4”黑手, 原北京社会经济科学研究所负责人陈子明先生,目前仍然在关注《公 民读本》项目。但比较遗憾的是,类似《政府法治读本》或《政府法 治常识》这样的书或项目,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值得高兴的是, 由民主亚洲基金会出版的郭罗基教授的《论“依法治国”》可以说是 对中国政府进行宪政和法治知识教育和启蒙的标准《政府常识读 本》,填补了宪政和法治治教育领域的一大空白。 郭教授在为本书写的《出版说明》中说,该书是在他为自由亚洲电台 的《法治评论》专题和《民主论坛》的《法治丛谈》基础上经过删 减、修饰和补充之后完成的,大体上涉及宪政、民主、自由、人权、 法律、政权等。作者自谦说本书全然没有什么体系。但我认为,全书 6章,分别谈及“依法治国”与宪政、“依法治国”与民主、“依法 治国”与自由、“依法治国”与人权、“依法治国”与法律和“依法 治国”与政权,看起来浑然一体。不仅如此,原本晦涩难懂的法学家 行话,经郭教授走笔之后,使得本书读起来相对轻松得多。在从波士 顿去华盛顿的班机上,我把这本书再次翻阅了一遍,掩卷之余,惊叹 郭教授从一个哲学家到法学家的转型和取得的惊人的成就。 哲学家和思想家胡平先生曾经赞扬郭罗基教授是中国大陆推动思想自 由和政治民主的优秀先驱。在我看来,今天的郭罗基教授则是一个宪 政主义和法治主义者。“6.4”之后,郭教授与南京大学之间发生了 一起著名的官司。当时,根据“上面的精神”,南京大学拒绝了郭教 授的党员登记,剥夺了他教书的权利,并扣发了他的工资。于是,郭 教授于1992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国家教委主任李铁映、南京大 学校长曲钦岳和南京大学哲学系主任林德宏以及南京大学党委。此 后,根据这个官司,郭教授写字出了第1本标帜自己向宪政主义和法 治主义者转型的《共产党违法案纪实》一书。可以说,《论“依法治 国”》一书是在郭教授个人经历和多年的流亡生活基础上加之郭教授 对宪政和法治问题进行了长期思考之后的心血之作。 在目前,在海外流亡知识分子群体中,郭罗基教授是宪政和法治领域 的权威人士。目前他是哈佛大学法学院资深研究员、纽约科学院院 士,同时还是中国人权(纽约)理事和中国司法观察成员。除了那场 告国家教委和南京大学党委的著名官司之外,郭教授还站起来为自己 的回国利权抗争。 从宪政话语在当今中国成为大众话语到公民维权成为2003年中国社会 的主题,说明宪政制度和人权话语已经成为当今中国社会的主流话语 之一。人们已经开始从法学家视角审视社会问题,用宪政话语解释社 会问题。这是当代中国社会出现的一个崭新现象和可喜的进步。郭罗 基教授这本书在起到对中国政府进行普法教育的功能的同时,必能从 理论和实践上为中国宪政化和法治化的发展作出贡献。 〔原载《多维》〕
今年3月,纽约的民主亚洲基金会出版了郭罗基教授的《论“依法治
国”》。这是作者根据他在《自由亚洲电台》的专题节目《法治评
论》和《自由时报.民主论坛》的专栏《法治丛谈》上发表的系列文
章整理编辑而成。全书共有60篇文章,分为6章,分别从宪政、民
主、自由、人权、法律和政权等方面,对依法治国问题展开全面论
述。
1997年,中共15大提出一个新口号,叫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
治国家”。讲法治本来是不错的,但中共讲法治,却要在前面加上限
制词,曰“社会主义法治”。正如郭罗基教授指出的那样:凡是具
有普遍价值的好事,到了中国,总要加上限制词;一加限制词,好事
就变质。例如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主义法治;不仅如此,中共在
“社会主义”前面还要加上限制词,曰“中国特色”──“有中国特
色的社会主义”。“中国特色”有没有限制词?没有了。一切都融化
在“中国特色”之中。本来,“中国特色”很多,有好有坏,中共专
拣坏的。所谓“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说穿了,就是专制主
义的法治,就不是真正的法治。
在一党专制下的中国,始终有个法大还是党大的问题。有人说,现在
中国也讲法治了,有时候共产党也照法律办事了。这使人想起一个笑
话。有个人怕老婆,别人问他:“你们家的事谁做主?你做主还是她
做主?”这个人回答说“有时候我做主,有时候她做主。意见一致时
听我的,意见不一致时听她的。”这就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法治”。毫无疑问,在今天的中国,法律还只是一纸空文。我们一定
要认识到所谓“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的虚伪性和欺骗性。但
是这决不意味着我们就不应该坚持用法律为武器进行种种合法抗争。
作者反复强调,我们必须要敢于和善于运用法律进行合法斗争,只有
这样才能促成真正的法治的实现。
《论“依法治国”》一书的内容大体可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法治
的基本概念和一般理论的简明介绍,一方面是对中共的所谓“依法治
国”谎言的揭露与批判。不是有许多人都说,中国需要一本面向一般
读者的、深入浅出的、结合中国实际的法治普及读物吗?这就是。诚
然,这本书讲的都是有关法治、宪政和自由民主的基本常识,但是今
天中国最需要的就是这种常识。
这本书涉及的问题很广泛。我以为写的最精彩的还是有关自由与人权
的若干段落。这无疑也和作者本人长期为自由与人权奋斗的经历有
关。
在正文后面,有一篇作者自传,别具风格。郭罗基先生写道:
◆生于国难当头──1931年918事变之次年。
◆长于鱼米之乡──东林党人的发祥地、民族资本的大本营、太湖之
滨的无锡城。
◆小学没有毕业就上中学,中学没有毕业就上大学,大学没有毕业就
当教师。
◆平生没有任何学位,自己没有学位,还要指导别人读学位。
◆当学生学的是历史,当教师教的是哲学,当研究院研究的又是法
学。
◆当官,被罢官,治学,无专学。
◆疏于交游却多知己。
◆历次运动打而不倒。
◆对别人宣传思想解放,自己为人则谨小慎微。
◆鼓吹言论自由,反而被剥夺言论自由。
◆早年参加共产党,晚年又反对共产党。
◆为追求民主而加入共产党,在共产党内却饱受不民主之苦。
◆因怀抱理想而被吸纳入党,又因坚持理想而被清除出党。
◆在盛行马克思主义的中国搞自由化,在自由化的美国又讲马克思主
义。
◆16岁的时候被国民党政府列入追捕的黑名单,60岁的时候又被共产
党政府列入放逐的黑名单。
◆中国政府始而不准出国,出国后又不准回国。
这篇自传寥寥数语,既勾画出时代的变迁,又描述了个人命运的起
伏。字里行间,透露出达观、幽默,对世俗功利的淡泊,对理想的始
终不渝。可亲,可敬。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http://www.voanews.com/chinese/。
提供者:(美国纽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