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波在山东第一监狱沓无音信生死不明
紧急呼吁海内外同仁 关注王金波先生在狱中状况 (发起人) ┌────────────────────────────┐
│ ◆王金波为大家入狱。现在,他在暴政底下已经生死不明。 │
│ ◆关心王金波不就是关心自己的社会与大家自身吗? │
│ ◆请大家勇敢地给予关怀、参加这次的联署救援运动。 │
│ ◆我们乐于代转你的签名! │
│ ──洪哲胜编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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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内、外民运同仁、中国民主党和
海内、外关心中国大陆民主进程的朋友们:
山东民运人士、民主党山东筹委会成员王金波自2001年5月被捕以
来,因痛斥中共政治迫害,拒绝认罪洗脑,先后被临沂看守所、济南
监狱警直接殴打和授意同监犯人殴打、侮辱多次,有时竟然被固定在
地板上强迫进食。几年来王金波受尽折磨,坚持民主理念,矢志不
逾,实属难能可贵,堪为民运人士系狱群体的楷模。
根据王金波父亲说:他已6个月与儿子联系不上了。王秀玉先生先后
4次被狱方拒绝探视。狱方并拒绝告诉有关现状的任何消息,问急了
有时和还用手推搡王秀玉先生。济南监狱的这种做法,不仅十分荒
唐,也严重违反监狱法,完全剥夺了家属的知情权。最近,王秀玉先
生总做恶梦,坐卧不宁,对王金波狱中情况甚是担忧。
王金波曾多次对王秀玉先生说过,他决不屈服中共狱方的淫威,决不
向邪恶势力低头,如不准探视一般情况就是受到迫害而绝食抗议,并
表示他已经抱宁死不屈的决心决不会自寻短见,如有不测就是中共折
磨所至。王金波自被捕以来,多次长时间绝食,身体状况很差。
我们和王金波的家属屡次劝他珍惜身体、从长计议。但树欲静而风不
止,监狱方对明知王是无罪的政治犯,但监管方式却毫不变通,迫害
如故。对此,我们希望有关部门,严密关注此事,保障王金波先生的
生命健康。王金波身体如此虚弱,如果在严管状态,应予以解除,以
践诺基本人道。同时向家属通报王金波在监狱中的真实现状,并允许
家属会面。拒绝、拖延等都无法解决问题。
希望海外人权团体对此个案给予过问,并通过一定渠道向济南狱方追
问实情。最近一个时期,胡锦涛、曾庆红提出的“和谐社会”的构想
被确定为执政要点。我们认为是真和谐、还是伪和谐的试金石就是:
人民有没有言论自由和各项其他宪政自由。
第一步要做的就是取消以言定罪,释放已决的和未决的政治犯。这是
构造和谐社会的基点。可是,我们看到的是对师涛、张林、赵昕、郑
贻春等异议人士的抓捕。我们看到的是济南监狱对王金波父子探视
权、知情权的肆意剥夺。至今我们还看不出政治宽容的迹象。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和谐社会,在于民主,非不能为,是不为也。
“5.4”以来中国的民主宪政曲折逶旎,已经到了非实施不能救中国
的关键时候了。执政者有两个道德选择:一个是政治压迫,继续以各
种方式迫害异议人士,这必定是错的;一个是自由,还中国人民的言
论、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永远是对的。
看到这篇文章的同仁们、各界朋友们,请关注危急中的王金波先生。
我们郑重的向你们征集签名。让我们为拯救我们的朋友王金波携手共
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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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主张实名,网名也可。(以下个人签名按收到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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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言:由于认识和表达方式不同,我们所征集的只是原则性意思表
示。(以下单独收到个人签名按收到顺序)
王秀玉、洪哲胜(《民主通讯》主编)、
余樟法(萧瑶、诗人、网络作家)、任畹汀、杨天水、樊百华、
胡平(《北京之春》主编)、陈泱潮、徐文立、刘飞跃、王雍罡、
陈青山、牟传珩、车宏年、燕鹏、申贵军、陈延忠、于傲之、
牟柏华、牛天民
范子良、王凤山、李志友、戚惠民、李锡安、来金彪、胡晓玲、
徐光、谭凯、王复华、杨建民、陈树庆、李国涛、杨勤恒、
戴学武(以上由范子良电话通知、任畹町邮件提供)
孙丰、吴江、薛超青、姜友陆、陈余根、华宝德、佘冬贤、郏国庆、
莫锡军、刘维民、王华、宋克俭、王歌、董克非、梁东、李春安、
丁秋来、陈印坤、郑伦兴、孙志平、郑连仲、康秋生、江敬石、
张晓峰(以上由孙丰邮件提供)
邓永亮、周志刚、李家平、鲁登川
(以上由邓永亮、任畹町电邮提供)
李运生、王明、龙太平(以上有李运生电邮提供)
邓焕武、王明、何兵、李运生、闫家鑫、蒋世华、许万平、林信舒
(以上由邓焕武电邮提供应)
李海、严正学、齐诗、龚达、李伟、李广利、宋义、钦欢、王林键、
将福建、张国华(以上由任畹町电邮提供)
孙文广、李健、周育田(以上由任畹町电邮转寄)
王治晶、赵达功、沈良庆、胡俊雄、唐元隽
(正在联系签名网悬挂,征集网友签名正在进行中,待续)
由于一些原因,原拟计划提前,遗漏和疏误在所难免,信箱依然接受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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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波父亲给胡锦涛主温家宝总理的公开信
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
我儿王金波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在山东第一监狱服刑3年多
了。在此期间,他多次遭到狱警和犯人殴打、虐待。现已经有6个月
了,我被剥夺探视王金波的权利,同时与王金波通信的权利也被剥夺
近8个月。狱方不向我通报任何信息。
由于我儿身体状况长期不好,狱方又不准我们给予我儿基本的食品和
营养补充,以我儿虚弱身体,怎堪如此不人道折磨!
多日以来,我心惶惶,夜不成寐。我想,主张“以人为本”、“和谐
社会”的胡主席、温总理,一定会理解一个做父亲的此时心愿。我恳
请你们过问此事,指示济南监狱还给我们应有的权利。
此致敬礼
王秀玉
2005.3.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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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波小档案
◆王金波,男,汉族,山东莒南人,1972年10月25日生。
◆1989年5月19日:在莒南一中读书期间,化名给“天安门广场上绝
食的大哥哥大姐姐们”写声援信。
◆1991年9月:进入华东地质学院(江西抚州)应用化学系工业分析
专业学习。
◆1992年:3月,任共青团华东地质学院委员会机关刊物《大学时
代》编辑室主任;6月,发起成立强国研究会,并出任首任会长。
◆1995年8月:进入山东临沂制药厂工作。
◆1997年8月:因给韩东方写信而被临沂市国家安全局传唤。
◆1998年9月:参与筹组中国民主党。
◆1999年:2~3月,在杭州被扣,并在临沂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名
被行政拘留15天;4月,参与签名呼吁释放济南异议人士车宏年;
4~6月,在杭州被扣,并在临沂和莒南被软禁。
◆2000年:2~3月,在莒南被软禁;12月,参与呼吁释放王有才等政
治犯的28人签名。
◆2001年1月:参与呼吁释放所有政治犯的119人签名。
◆(日期不明):被逮捕、判刑、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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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记下一笔警察侵犯公民权利的罪行
1月21日上午10时左右,中国山东省莒南县十字路镇西派出所的辅助
警王伟和一个穿警服的人,到了我家。1999年5~6月和2000年2~3月
我两次被软禁均有王伟在,因此比较熟。另一个人我不认识。寒暄了
几句,那个人说要我去趟派出所。我问他有没有传唤证。他说没有。
我说,没有,我就不去。他顿时变了脸,非要我去不可。我说你拿工
作证来。他说没有。我说,那请你出去。他态度仍不好。我说,你这
是侵犯民宅。他灰溜溜地走了,说要拿传唤证来。
下午1点多,那个穿警服的人和镇西派出所辅助警薄夫亮又来了。这
次,他们拿来了传唤证。我吃了点饭,于1点半左右到了镇西派出
所。我在办公室和值班室里跟值班的警察和辅助警聊天。中间,我看
见今天值日表上有名字的所长潘仕虎自己开着一辆警车出去了。
转眼到了5点左右。按照风俗习惯,今天(腊月27)下午要给死去的
亲人上年坟。父亲打电话过来,问我何时回家上坟。我说不知道。于
是我用公安内线给临沂市局政治侦察科(原政治保卫科)科长王政打
电话,问怎么回事,要不,我就回家上坟了。他问:“派出所里的人
呢?”我问坐在旁边的几个人,说都出去了。我又告诉王政。他一听
值班的都不在,火了,叫人接电话。一个不值班、回所里玩的警察接
了,说了两句。
5点半左右,所长潘仕虎气冲冲地进了值班室,叫我到铁笼子里去。
我问怎么回事。他说:“你竟然敢给市局打电话,把你关到铁笼子
里。”到铁笼子门外时,我一看,太脏了,问:“能否拿个椅子?”
他说:“你先进去再说。”我进去一试,太别扭了。原来,这是在楼
梯下用铁门围成的一个小屋子,习惯称为铁笼子。铁笼子长宽均两米
多,除门口约1米长、3、40厘米宽的一小块外,其余部分均在楼梯
下,高度比我的身高约短7、8厘米。因此,我只能弯着腰站着。但这
样时间长了,肯定不行,脖子痛得很。地上很多土,还有唾液、鼻涕
之类的东西。但我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在里面那堵墙的中间部位找了
个相对干净的地方坐下。地板砖冰冷得我老半天没回过神来。这个铁
笼子比1999年2月20日我在杭州闸口派出所被留置盘问时的条件还
差。因为,那儿毕竟还有一排水泥板,而这儿则仅有地板。
不一会儿县公安局政治侦察大队(原政治保卫科)大队长卢修田(习
惯上仍称为卢科长)和一个女的来了。他们说刚才去涝坡镇了,让我
好好考虑一下,等一会要回答问题。他们走后,我继续被冻在铁笼子
里,而且肚子饿了。
约8点40分,一个辅助警打开铁笼子,把我带到办公室。卢修田和那
个女的在。卢修田介绍说:“这个女的姓杨(后知其名杨玉霞),是
科里刚来的指导员。”简单说了两句,卢修田开始一边问我问题,一
边说我整天弄这些事干啥。杨玉霞也同时跟我讲着。卢修田问我最近
有没有干什么法律不允许的事。我说:“我很奇怪,一个人的行为是
否违法,只能由法庭做出判决。现在,没有任何法庭判决我的行为违
法,那就说明我没干违法的事。你作为一个从事法律工作的警察,竟
然问出这么低级、无知的问题,实在令人莫名其妙,……”他打断我
的话,问我叫什么名字。我说:“你知道,还问干啥。”他又问我年
龄。我说1972年出生的。期间,杨玉霞说要跟他们配合。我说:“凭
什么配合!你们为什么不跟我配合?我现在又饿、又冷、又困,连你
们提的问题,我都想不起来了。”卢修田问我几月生人。我说:“忘
了。”他又问我哪年上的学。我说:“忘了。”他火了,说:“你怎
么搞的?”我说:“我现在又饿、又冷、又打盹,想不起来了。”又
争论了几句,他说:“你什么时候能想好?”我说:“不知道。”他
说:“那你就先想一想吧。”我爬在桌子上迷糊了会儿。他们俩则谈
论着其它一些事。不久,卢修田问我:“想起来没有?”我说:“没
有。”他说:“那你,先回铁笼子里想吧。”我问:“能否告诉我的
亲人,拿些衣服来?”他说:“不行!”
9点45分左右,我又被关进了铁笼子里。我站一会,坐一会,好不容
易熬过了一个小时。10点45分,他们又把我叫到办公室。卢修田问
我。我说:“仍想不起来。”最后,卢修田拿记录让我看。我指出,
询问记录与传唤证上的讯问不符,应改正。他说,就是询问,并要我
签字。我当然不签。他说,那你就回铁笼子里继续想吧。我再次提出
衣服的问题。他说:“不行。”
我回到铁笼子里,苦苦熬过了一夜。期间,我时儿坐会儿,冻痛了就
站起来,站一会儿脖子又痛,就到门口倚一会儿,……想着外面人家
都在忙年,我却在这儿连觉也睡不成,而父母也在替我操心劳累,不
觉又对共产专制制度更加痛恨。对极权主义的走狗、尤其是卢修田、
潘仕虎之流的警察,除了觉得他们恬不知耻、凶残暴虐之外,我直怀
疑他们是否还有一丁点最起码的人性?因为,不知有多少老百姓被他
们这样折磨过!何况卢修田还指示其部下抓了那么多法轮功学员!
好不容易到了早上8点多。卢修田又来了。这次他单刀直入,问我是
否通过互联网在《北美自由论坛》上为“犯罪分子”王有才签名呼
吁。我说,我只知道王有才是个受到非法剥夺自由的守法公民;他的
行为并未触犯法律;倒是审判他的那些人做了违法的事。卢修田说,
“为犯罪分子呼吁本身,就是违法。你知道不?”我说,“我不知
道。而且,王有才并未犯罪。”卢修田又要我随时等候口头或书面传
唤。我说:“我只认书面传唤。每次必须开出传唤证。”他又说了几
句无理的话。我说:“从现在起,我拒绝同你的一切合作。一切后果
由我承担。”我将记录看了一遍,注明询问与传唤证上的讯问不相符
之后,签了字。
大约9点,他说我可以回去了。我说:“家离这儿10里路,让我怎么
走?”他说:“你花两块钱坐个三轮车走。”我说:“我没带钱。”
他说:“那没办法。”我说:“你们怎么这么不讲理。”他就走了。
我一看派出所院子里也没有车,就对值班警察说,等车来了再把我送
回去吧。几分钟后,潘仕虎过来,恶狠狠地让我赶紧走;说这是他的
办公室,不准我再待下去。我说:“你就随便把人叫来,然后再随便
把人赶走?”他说:“对,我就这样。”我一看他如此不讲理,就自
己走了。
前不久我跟林牧谈起浙江湖州范子良老先生遭到警察虐待的情况。林
牧在电话里激动地说,对那些侵犯公民人权、特别是侵犯低层老百姓
人权的警察,一定要将他们的名字和罪行公布出来,并记录在案,以
后对这些人是绝不能客气的。我这次被传唤约20个小时,滴水未进、
粒米未吃,冻得关节隐隐作痛,也未能睡成觉,又走了一遭人间地
狱。我想,这样的地狱我还是要经常走的,说不定哪一天会葬身里
面。我死无所惜,但死前我要把刽子手们的名字及罪行公布出来,让
世人记住他们的丑恶嘴脸。(2001年1月22日,于获释5小时后)
〔转载自《民主论坛》2001.2.16;http://asiademo.org/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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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中国国家结构形式的一种设想
1.台海两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华民国分裂分治已愈半个世纪。台
湾问题已成为每一个关心国家前途命运的中国人不得不考虑的问
题。
显然,台湾首先是台湾人的台湾,其次才是中国人的台湾、地球人
的台湾。对台湾问题拥有第一发言权的,应是全体台湾人。解决台
湾问题必不可少的、也是最具法律效力和民意基础的途径和方法,
是就台湾问题在台湾举行全民公决。
全民公决的结果若是主张统一,那么会有两种形式:以邦联制组成
中华邦联,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华民国分别为对等、完整的国际法
主体;以联邦制组成一个完整的国际法主体。其中前者的可能性更
大。
2.统一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论是作为邦联主体还是作为联邦主
体,均应保持相对独立的地位,并宜实行联邦制。本文将其命名为
中华联邦共和国。
2.1.首先,在中华联邦共和国境内,西藏、新疆、内蒙古等地的民
族独立倾向较明显。
流亡海外的藏族民众已建立流亡政府,而且由于其领袖达赖喇
嘛曾获诺贝尔和平奖,藏族民众争取人权、自由、民主、自治
的运动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同情、理解和支持,维持西
藏目前的地位已远远不够。因此,也宜就自治问题在西藏举行
全民公决。作为中华联邦共和国组成部分的新西藏,宜设立共
和国,行政区域除目前的西藏自治区以外,其周边藏族聚居
区,主要是青藏高原一带的青海大部分、四川西部、云南一小
部分、甘肃一小部分,也宜由当地居民自主决定是否并入西
藏。
新疆地区的维吾尔、哈萨克等民族具有深厚伊斯兰背景,其文
化传统、生活习惯与汉民族差异较大。中共在新疆长期实行政
治高压、经济掠夺、从内地移去大量汉族人以使新疆汉化等政
策,当地其他民族同汉民族的矛盾日益加深,维吾尔、哈萨克
等民族开始寻求更高的自治地位,甚至已有人在境外设立“东
土耳其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流亡政府”,同时不断在新疆和内地
制造炸弹爆炸恐怖暴力事件。因此,为充分尊重该地区各民族
的意愿,也宜就自治问题在该地区举行全民公决,并在此基础
上设立共和国。
内蒙古地区的蒙古族与蒙古国为同一民族。论人口和行政区
域,内蒙古自治区和蒙古国相差不是很大,但却长期被分割成
两部分:一部份建立一个独立国家,另一部分附属于另一个国
家。这是促使内蒙古地区蒙古族民众希望加强自治地位的重要
原因之一。同样,内蒙古地区也宜在全民公决基础上设立共和
国。
宁夏、广西两地的民族独立倾向不及以上三个地区。但鉴于其
目前亦均为自治区,民族聚居程度较高、人口较多、行政区域
较大,也宜分别在全民公决基础上设立共和国。
2.2.香港、澳门回归后,在政治、经济、文化、法律诸方面均同内
地存在显著差异,宜享有类似西藏等共和国的地位。因其城市
化程度较高、行政区域较小,宜分别设立自治市。
2.3.北京作为中华联邦共和国首都,上海作为内地最大城市,宜分
别设立联邦直辖市。
2.4.内地其他地区,行政区划宜作重大调整。
2.4.1.设立华北、东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7个
自治联合体:
2.4.1.1.各自治联合体分别由若干省、特别市或省、自
治省、特别市组成:
2.4.1.2.目前的省一般分为2-4个省:
2.4.1.3.自治省主要由目前的若干自治州或自治县组
成;
2.4.1.4.较大的市设立特别市;
2.4.1.5.取消省与县之间的地区及相当于地区一级的建
制,由省、自治省直接管理县、市,其中自治
省内部的行政区划设置可自行决定;
2.4.1.6.取消乡、镇、办事处一级的建制及市辖区一级
的建制,特别市、市、县直接实行社区自治,
包括城市社区自治和农村社区自治;
2.4.1.7.特别市、市所辖区域以城市化程度较高的区域
为主,基本不辖农村区域。
2.4.2.具体地讲,可作如下划分:
2.4.2.1.华北:主要包括天津、河北、山东西部、河南
北部、山西,其中天津设立特别市;
2.4.2.2.东北:主要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其中沈
阳设立特别市;
2.4.2.3.华东:主要包括山东大部分、江苏、安徽东
部、浙江、福建北部,其中南京设立特别市;
2.4.2.4.华中:主要包括河南大部分、安徽西部、江西
北部、湖北大部分、湖南北部,其中武汉设立
特别市;
2.4.2.5.华南:主要包括湖南南部、江西南部、福建南
部、广东、海南,其中广州、深圳分别设立特
别市;
2.4.2.6.西南:主要包括四川大部分、重庆、湖北西
部、湖南西部、贵州、云南大部分,其中重
庆、成都分别设立特别市;
2.4.2.7.西北:主要包括陕西、甘肃大部分、青海西宁
一带,其中西安设立特别市。
2.4.3.各自治联合体立法、行政机构的组成宜采取如下方式:
2.4.3.1.各省、特别市或省、自治省、特别市议会分别
派出若干代表组成自治联合体议会联席会议,
行使自治联合体的立法权;
2.4.3.2.各省、特别市或省、自治省、特别市议会分别
选出一名代表组成自治联合体行政委员会,或
由各省、特别市或省、自治省、特别市行政首
脑即省长、市长组成自治联合体行政联席会
议,行使自治联合体的行政权,并设立主席一
职,由各成员在任期内轮流担任。
2.5.这样,中华联邦共和国由16个联邦主体组成:5个共和国:西
藏、新疆、内蒙古、宁夏、广西;2个自治市:香港、澳门;2
个联邦直辖市:北京、上海;7个自治联合体:华北、东北、
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2001年4月4日第2稿)
〔转载自《民主论坛》2001.4.13;http://asiademo.org/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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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来国家结构形式设想的几点说明
——与王小宁先生商榷 我想就王小宁《不要给反对在中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人以口实》一
文(《中国研究》)中涉及我的《未来中国国家结构形式的一种设
想》的部分,作几点说明,以与他商榷。
首先是关于邦联制问题。其实,10年前我上中学时就对邦联制与联邦
制区分得很清楚。这里仅谈两点,余不赘言。
(一)国家结构形式还有一种更为广泛的分类方法,即单一制和复合
制;复合制又分为联邦制和邦联制;
(二)以邦联制的形式统一中国是近年来一直存在着的一种思路。例
如《中国政治改革200题》(总策划王军涛、主编刘晓竹、执
行主编吴学灿,中国战略研究所1997年9月第1版)认为,“进
入21世纪,对中国国家结构形式进行必要的改革……思路主要
有以下四条:……(3)将单一制改为邦联制;……”(138
页)。“如果在将来的某个时刻,民意使然(如举行全民公
决),采行邦联制达成中国统一,也未尝不是一件值得庆幸的
事情。缔结邦联的方案可能有以下几种:(1)中国大陆与台
湾结成邦联;(2)中国大陆与台湾和西藏结成邦联;(3)中
国内陆与台湾、西藏、新疆、内蒙、广西、宁夏以至港、澳结
成邦联;(4)在第(3)方案的基础上再加入蒙古以及其它自
愿加入的国家和地区组成‘大中国邦联’。”(143页)
其次是关于西藏问题。
对于达赖喇嘛的态度的转变,我是一直持欢迎态度的。同时,我对
“达赖喇嘛的去世将使西藏分裂主义者树倒猢狲散”的看法,则不敢
完全肯定。在国内生活了15年、年仅16岁的噶玛巴活佛近来表示支持
达赖喇嘛,至少说明分离主义在年轻一代藏族人中是有一定影响的。
至于国内的班禅喇嘛能否得到多数藏族人的承认,还是一个有待解决
的问题。即使班禅喇嘛合法性的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国内的班禅喇
嘛得到了多数藏族人的承认,但噶玛巴活佛的经历表明,班禅喇嘛恐
怕也难以保证将来就一定没有寻求西藏更高自治地位、甚至是分离的
倾向。
有大量藏族人居住的四川省西部、青海省大部分、云南省西北部、甘
肃省西南部,不管藏族人的比例如何,也不管全民公决的结果如何,
我认为关键的是别人无权剥夺他们行使全民公决、自主决定以何种方
式实现治理的权利。至于会否并入西藏,则是第二个层面的问题。
虽然我认为有必要对中国大一统的传统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进行解
构,但从感情角度讲,作为一名一直生活在中国传统文化积淀很深的
地区的中国人,我希望中国尽快结束分裂状态,希望西藏及其它地区
留在中国。
我认为,建立共和国就是“半独立”的观点,可以展开讨论。全球化
使国家的概念日益削弱。在个人与全球之间,国家已成为一个过渡性
的概念。如果说建立共和国就是半独立(有限独立)的话,那么结成
邦联为什么就不是一种统一(有限统一)呢?
再次是关于新疆问题。
正是考虑到在人口数量上维吾尔族在新疆不占绝对多数,所以我在文
中提到维吾尔族时总是与“哈萨克等民族”一起提出,根本没有主张
其他少数民族“由维吾尔族来统治”的意思。至于王小宁关于“少数
人根本不可能统治多数人”(从民族角度讲)的论断,我想至少中国
的历史就不能证明。另外,我在文中提到“已有人在境外设立‘东土
耳其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仅是一种事实陈述,并未涉及我对这个
问题的态度。
至于内蒙古、宁夏、广西3个地区的汉族人占绝对多数的状况,从历
史上以及更长远的将来来看,就是否为唯一构成不可能在各该地区建
立共和国的主导性因素,我希望有能够更深入的分析。
我认为,中国的分裂与统一,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不能一言以蔽
之。至少,中国历史上分裂与统一的时间相差不是很悬殊。春秋战
国、魏晋南北朝、五代两宋时期,都没有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统一政
权,事实上处于分裂状态。至于晚近以来,中国事实上一直没有实现
统一(远有被外国长期侵占的香港、澳门、台湾和独立建国的外蒙
古,近有政治体系上完全独立于大陆、自成一个完整的政治实体的台
湾)。故在当今中国,存在的不是国家分裂是否可能的问题,而是如
何结束分裂、实现统一的问题。也因此,我认为,与其避而不谈任其
分裂,不如提出一些方案结束分裂。
至于王小宁文中“中国今后的国家体制将为:大部分为统一制(大陆
只有西藏实行高度的民族自治),少部分(台湾、香港、澳门)为联
邦制”所要表达的意思,我没有搞明白。“统一制”是什么意思?从
字面上讲,它应与“分裂制”相对应,而不是联邦制。
当然,王小宁提出的“民主派在提出政治主张时,应考虑是否为中国
人民所接受,不要给反对在中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人以口实”的观
点,我认为是非常有价值的。我完全同意,并希望所有关心中国政治
改革的人都能注意这一点。(我在文中所谈到的任何观点,仅代表我
个人的意见,且仅供商榷和参考。)(2001.04.28)
〔转载自《民主论坛》2001.5.6;http://asiademo.org/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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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与和平
一、战争与和平
俄国文豪李奥.托尔斯泰在其世界名著《战争与和平》里说:
“无论是俄罗斯人、或是法国人,从任何角度看起来都是一样
的。更何况大家从小都受过教育,都应该遵守戒律,那就是:勿
杀人。可是,人类为什么还要藉着战争而互相杀戮呢?”
历史的洪流已经进入21新世纪,台湾海峡却仍然笼罩在战争的阴霾里
面。共产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旧以极不文明的野蛮态度,文攻
武吓威胁自由民主台湾(中华民国),令人不胜感慨:
“无论是台湾人、或是中国大陆人,从任何角度看起来都是一样
的。更何况大家从小都受过教育,都应该遵守戒律,那就是:勿
杀人。那么中国大陆和台湾,本无冤仇?又何必自相残杀呢?”
中国大陆应放弃其战争野心,与民主台湾和平共存,一起拥抱自由民
主与繁荣,为人民谋幸福,这才是具有宏观智慧、符合世界文明规范
的行为。
二、共产中国《反分裂国家法》之不诚实与荒谬性
自从1949年以来,在地球上,台湾海峡两岸已经各自存在着中华民国
台湾(Taiwan/R.O.C.)和中华民国共和国/中国(China/P.R.C.)。
这乃是既成的事实(Status Quo)。各自主权独立、互不隶属,也是
存在的事实。因为,这也是历史所造成的结果,大家都必须诚实地去
面对。台湾外销全世界的产品都标示着Made in Taiwan,而中国大陆
外销产品则标示着Made in China,这也是全世界公认这是分别来自
China(中国)和Taiwan(台湾)两个不同的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虽然主观希望和台湾将来统一或合并;但是,其主权
事实上从未及于台湾。因此,它制定所谓的《反分裂国家法》其实都
只是在为其发动战争侵略台湾的野心找藉口罢了。这种不诚实与荒谬
的行为,根本就不符合现代文明的规范,更不符合人类追求和平的共
同要求,必定要受到全世界爱好自由和平者之谴责和坚绝的反对。
三、21世纪新中国大陆:应调整其新长期战略:
反美反日何时了?
长久以来,共产中国长期战略始终把美国和日本视为假想敌,因此,
在战备战术的演练下,皆以美国和日本为目标;在其国内文化、教
育、及新闻宣传上,也始终以反美和反日为基调。这是中共口中不
说、但实际却一直在做、且为众所皆知的事情。
这样做对不对?对中国大陆的未来是否有利呢?这是新中国大陆政府
领导人、社会精英、和广大民众应理性思考的问题。19世纪和20世纪
的历史不应遗忘,但是要有宽宏的心,以更宏观的视野向前看。
20的世纪里第2次世界大战,谩丁±国与中国互为盟邦;美国与日本和德
国却互为敌国。但是二战之后,专制集权的日本和德国(西德)转型
成为自由民主、开放繁荣的国家,反成为美国最坚定的盟邦。新中国
大陆在近年来取得经济进步之后,是否也应考虑让其政治也逐渐走向
自由民主化、并成为地球村里现代文明的一员?
冷战已经结束,就不要让自己成为另一个“苏联”吧!
战争与和平的取舍,皆存在于此长期策略的改变。
四、21世纪新中国大陆:应调整其对台湾关系正常化:
进步的夥伴
自1949年以来,中华民国台湾已逐渐发展成熟,成为一个自由、民
主、开放、繁荣的社会和国家。开放党禁、报禁、言论自由之后,台
湾各层级的政治领导人,包括:总统、县市长、国会议员、地方议员
都须要民选,更确立民主政治的真谛,那就是”“统治者必须基于被
统治者的同意”。
自由、民主、繁荣的中华民国台湾,早已抛弃历史的包袱;台湾的人
民和各党各派(包括民进党、亲民党、国民党、台联党、建国党、新
党等)都不可能寻求与大陆为敌,反而愿意成为最好的邻居、最好的
朋友、最好的兄弟。
台湾既不可能成为中共眼中美国和日本的鹰犬与中国大陆敌对;而事
实上,新世纪里美国和日本等国也已经不可能再和中共敌对。和平共
生、共存共荣已经成为新世纪里各国的目标。所谓的“被迫害妄想
症”和“中国威胁论”皆应该抛弃,而换之以理性务实的文明态度和
政策。
台湾、美国、和日本既然不可能与中国大陆为敌,那么,中国大陆何
不把长期战略调整:都互为“进步的夥伴关系”呢?
中国大陆对台湾的关系正常化,就是彼此承认、平等友好,先从互设
使馆/代表处做起,扩大彼此来往,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有
了彼此尊重的心态,才会引导出密切的往来和信任。将来在政、经、
文化水准融合相似之后,若要谈合并或统一也绝对不迟。武力绝对不
是、也不可以成为一个选项,因为武力胁迫只有使台湾愈走愈远。难
道这道理还不够明白吗?
五、傲慢与偏见:诚实面对才能为人民
找到真正幸福──民主与和平
英国人珍奥斯汀世界名著《傲慢与偏见》里说:
“我的傲慢,和你的偏见,差一点使我们错失美好的关系,幸好
我们都诚实面对考验,才能摆脱缺点,找到真正幸福。”
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其实都是一样,必须摒弃粗鲁的傲
慢和挟隘的偏见,才能为人民找到真正幸福。
长久以来,中国大陆存在着中原老大的傲慢心态,粗鲁地对待台湾,
认为中国大而台湾小,如何平等对待?这是很不文明的心态。新加坡
同为华人为主的国家,人口只不过300万余,它仍为联合国中的一
员。同为华人国家,在联合国里有中国、新加坡、台湾3票互相支援
不是很好吗?
而台湾与中国大陆同文同种,经济上也能互补,互相依赖,彼此倘若
平等尊重,必能促进两岸人民政、经、文化之发展和幸福的生活。现
在是去除彼此偏见的时候了。引领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经济发展史的经
济学大师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说:
“当经济政策与政治思想融合时,所产生的力量最大是无可置疑
的。”
倘若台湾与中国大陆不论在经济上、或是政治上都能互相谦虚地学习
对方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那么彼此就能真正成为进步的夥伴,
为人民找到真正幸福。
期许台海两岸的政府领导人、社会精英、以及广大人民,都能以更大
的智慧、胸襟、以及更大的爱心,耐心来看待及处理未来。
民主与和平很明显地已经成为台海两岸去异存同的最大公约数,并且
已经成为世界各国人民所要共同坚决捍卫的普世价值。
(王义兴(Peter Wang):美国国际政治评论者;
peterwangusa@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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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法》立法──没有必要且不明智
《反分裂法》的事情在中共内部,人大代表之间有没有提出不同或者
修改的意见我们不知道,我们相信他们会照中国共产党党中央的决定
来通过的,这个通过就表示着要正式地立法。如果台湾有任何分裂的
活动,那就可以用兵,这是基本的原则。至于怎么判断台湾政权走向
分裂了,这个我想也没有客观标准,基本上还是中共方面的主观认定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立法,因为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但并不是中国共
产党的一部分,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这是两岸的共识。但
中共这个时候忽然立个法,是不是有很好的作用,大家的意见有所不
同。在我个人看来,这是很不聪明的。
第一,我觉得这件事情根本不需要立法,已经是认定了。所以这个反
分裂法,中国通知了美国之后,不但白宫,国会都表示了反对的意
见,就是民间的舆论,也不很好,认为这是一个挑衅,台湾更认为这
一个挑衅。这是没有必要了,刚刚关系才转好一点。今年春节的直
航,第一次做到了,可以说是一个改进,已经在这种改进之下呢,好
象台湾老百姓心里松了一点,忽然之间来这个立法,只有刺激台湾的
台独派更为积极努力,而老百姓也可能起很大的反感。
我想,中国采取这样一个态度,以立法的方式出现是不很明智的,尤
其我们要知道,中国对于法律从来没有真正认真过。从1949年开始,
它的法律只有在最初一两年还有个法律的形式,到后来根本连法院都
没有了,到“文革”的时候,毛泽东所谓的“无法无天”的状态之
下。今天就是要想恢复法制,到现在为止我们所看到的也都是一句空
话。因为在党治之下,最重要的是党的决定,党的决定超过立法,这
是一党专政国家的基本特色,所以立法本身就没有意义。所以要靠立
法来阻止台湾独立或者是分裂运动的话,我认为,第一,没有必要,
第二,只有坏处,没有好处。所谓只有坏处,没有好处就是说,台湾
的问题基本上是老百姓的问题,无论你喜不喜欢陈水扁的政权,它是
通过民选一票一票数来的. 如果老百姓还是支持陈水扁的政府,你用
这个方式也不可能造成改变,同时也可以说,刺激了本来中立的人支
援陈水扁对抗中共。所以这个问题不能靠立法来解决。
最要紧的,我们要看大陆和台湾的实际的关系,实际关系显然限于两
个方面。一方面是经济的,这是没问题的。所以只要在经济上和台湾
发生密不可分的关系的话,我认为,两岸的老百姓之间的沟通是会慢
慢加深的。
另外一个方面就是文化方面,所谓文化方面还不光只是高等的学术研
究,比如说,科学的研究,中国历史文化的研究,等等,还是指许多
宗教上的来往,譬如说台湾的许多信仰,象妈祖的信仰基本上来自福
建。所以在福建和台湾之间因宗教关系来往的也很多。另外一方面就
是艺术方面。台湾的许多艺术也是由中国传到台湾去的,艺术家常常
被请到台湾去表演,还有戏剧,有各种各样的可能的活动,这些文化
的活动也是使两岸的老百姓慢慢地接近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只有加
以时间,经济和文化的交流不断。
台湾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是没有问题的;台湾在政治上属不属于中
共,我想,在台湾的人没有几个会承认这一点。中国大陆要懂得一点
中国人的文化心理,儒家所谓的“以德服人,不要以力服人,”是一
个很重要的教训。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2005.3.15。
转载自《大纪元》2005.3.17 18:35;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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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主权关系十二条(讨论稿)
目前退居台湾的“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说:
“中华民国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国家的主权属于2,300万台
湾人民;台湾前途任何的改变,只有2,300万台湾人民才有权决
定。”
陈水扁的讲话,充分说明在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陷入了法理上的困
境。中国民主正义党认为:
(一)中华民国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中华民国政权没有因为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权的建立而灭亡。
(二)中华民国的主权不仅仅属于2,300万台湾人民,也属于13亿大
陆人民。
(三)中华民国作为一个主权独立国家,其国家性质和领土范围仅仅
由台湾人民或代表台湾人民的任何机构来改变是不正当、不合
法的。
(四)“台湾”,作为“中华民国”的一部分,台湾今后前途的任何
改变,台湾2,300万人民有权参与决定,“中华民国”其他部
分的人民也有权参与决定。两岸人民如何同时参与台湾今后前
途改变的问题有待确定。
(五)当前在台湾的“中华民国”政权与在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权都是通过暴力革命建立的政权,都是在中国领土上正
当建立起来的政权。在暴力革命结束、和平稳定的条件下,当
前在台湾的“中华民国”的民主政权是正当的、合法的。在暴
力革命结束、和平稳定的条件下,当前在大陆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的独裁政权是不正当、不合法的。
(六)当前,在中国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制定(或改变)台湾
地区的法律,缺乏正当性和合法性,均属无效。
(七)当前,在台湾的中华民国政权制定(或改变)大陆地区的法
律,包括制定(或改变)国家性质、主权领土范围等的法律,
亦缺乏正当性和合法性,亦属无效。
(八)在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有权以和平方式阻止台湾人民为建立
独立国家的正当的、和平合法的努力,有权以非和平方式阻止
台湾人民为建立独立国家的非正当、非法和非和平的行为。
(九)在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权以和平的方式阻止台湾人
民为建立独立国家的正当的、和平合法的努力。只有在台湾的
中华民国政府的请求之下,在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才
有权以非和平方式阻止台湾人民为建立独立国家的非正当、非
法和非和平的行为。
(十)在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无权参与和帮助台湾人民建立独立国
家的努力。当民主的中华民国政权因其内部或外部原因,其在
台湾的政权因非正当、非法的运作而失去控制的时候,凡是承
认并认同在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的中国人民,无论居住在世界
的哪一个地区,都有权通过和平或非和平的方式保卫民主的中
华民国政权。
(十一)只有在台湾已经另外建立独立国家之后的情况下,所建之独
立国家,不仅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所建之独立国家的主权
才仅仅属于2,300万台湾人民。
(十二)只有在台湾已经另外建立独立国家之后的情况下,台湾今后
前途的任何改变,台湾2,300万人民,也只有台湾2,300万人
民,才有权参与决定。
(起草人王燕玲原属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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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会通过决议.谴责中国《反分裂法》
〔《美国之音》记者黎堡2005.3.16于国会〕美国国会表决通过谴责
中国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的决议案。决议案说,中国的这项最新举
动是单方面采取可能会改变两岸关系现状的行动。
《美国之音》报导,国会众议院星期三通过了参众两院第98号联合决
议案,宣称中国这个星期一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单方面采取可能
会改变两岸关系现状的行动,从而引起美国的严重关注。
史密斯:北京试图单方面改变现状
众议院国际关系委员会副主席克里斯托弗.史密斯在辩论中说:“北
京试图单方面改变现状的举动,必须……我再说一遍……必须遭到美
国行政当局和国会的坚决反对。根据1979年国会通过的《台湾关系
法》,美国国会在面对北京这种挑战的时候尤其不能保持沉默。”
兰托斯:中国错失了一次良机
前不久访问过北京和台北的国际关系委员会资深民主党人汤姆.兰托
斯说,他曾经为台海两岸最近出现的一些和解迹象感到鼓舞,但是中
国政府这个星期通过《反分裂国家法》破坏了两岸不断和解的一个良
机。
兰托斯议员说:“通过立法、授权对台湾可能采取武力,北京在中国
和台湾人民正在缓和的关系上泼上了一桶冰水。中国政府应该让那些
最有才华的年轻一代领导人在两岸人民之间搭建一座新的桥梁。可
是,政府却向军方强硬派势力低头,对台北施加新的压力。这项法律
的通过使中国错失了一次良机。”
夏伯特:应尊重台湾人民意愿
来自俄亥俄州的共和党人、国会台湾问题议员团主席夏伯特也在辩论
中说,在两岸统一问题上,北京必须尊重台湾人民的意愿。夏伯特
说:“台湾的未来应该由台湾人民自己去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共产
党领导层不允许自由的台湾人民争取一个安全、繁荣和民主社会的任
何企图都应该受到谴责。”
众议院的决议案说,布什总统曾明确指出,美国的政策是反对中国或
者台湾任何一方单方面采取会改变现状的行动。鉴于中国制定《反分
裂国家法》属于这种行动,国会敦促布什总统要求行政当局所有相关
官员向中国各有关官员表达美国的严重关注,并且敦促布什政府继续
鼓励台海两岸之间的对话。
有分析人士说,在国务卿赖斯即将访华之前国会及时通过这项决议
案,是希望她能向中国领导人尽快表达美国对中国制定《反分裂国家
法》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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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外交部感谢美众院
要求布什关切《反分裂法》 〔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17日电〕美国联邦众议院以424票对4票压倒
性多数通过国际关系委员会主席海德 (Henry Hyde, R-IL)领衔提
出的第90号决议案,要求布什政府对中国通过《反分裂法》表示严重
关切,外交部今天表示诚挚感谢。
外交部官员指出,投下反对票的4名众议员,分别为Betty McCollum
(D-MN)、Jim McDermott(D-WA)、James Oberstar(D-MN)及Ron
Paul(R-Tx)。
对于美国联邦众议院藉通过共同决议案严正关切中国通过《反分裂
法》,并明确表达对台湾坚定支持的友台立场,外交部表示感谢。
〔转载自《大纪元》2005.3.17 08:09;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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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法》.中国送阿扁大礼.台独增27%
〔《大纪元》3月17日讯〕北京通过及实施《反分裂法》后,台湾多
项调查表明,至少有6成台湾人反对《反分裂法》,当中不少是蓝营
或中间选民。《中国时报》最新民调显示,倾向独立的台湾民众比
《反分裂法》出炉前激增27%。有2成3受访民众表示有意参加
“3.26”的大游行,抗议《反分裂法》。若按台湾人口比例计算,
届时或有380万人参加。
台湾《中国时报》在大陆《反分裂国家法》表决通过的当天和翌日,
完成了800多名台湾成年人的电话访问。调查发现,面对北京通过
《反分裂法》,6成2受访者表示难以接受,只有3个百分点的人给予
肯定,还有3成半的受访者表示难以判断。
北京强调立法是为了反制台独,但法案通过后,倾向台独的台湾民众
激增,主张台独的人比主张两岸统一的人多近倍,与以往平分秋色的
形势大为不同。
台湾泛绿阵营又号召民众参加在3月26日举行的抗议《反分裂法》大
游行,获得4成半受访者支持。调查同时发现,年满20岁的成年人当
中,有两成3人表示有意参加“3.26”大游行,抗议《反分裂法》。
目前台湾成年人口1,600百万,若以2成3计算,则有380多万人会参加
是次游行。
《苹果日报》评论员张华发表分析文章认爲,《反分裂法》帮了陈水
扁大忙,如果台湾的《反分裂法》抗争活动继续发酵,今年底的台湾
县市长选举将以民进党大胜告终。这很可能又是北京无意间送给台独
势力的“大礼”。
〔转载自《大纪元》2005.3.17 03:04;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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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社团响应“3.26”大游行.
台湾进步重要支柱 〔中央社记者蔡素蓉台北17日电〕台湾总统陈水扁今天接见青商会代
表时,感谢四大社团踊跃响应“3.26”大游行,以实际行动表达对
台湾、自由、民主、和平的坚定支持。他强调,这股热情力量,是推
动台湾不断迈向自由、民主、进步的重要支柱。
陈总统下午在总统府接见国际青商总会第53届干部,肯定青商会长期
投入社会正义、服务人群的杰出表现,感谢他们踊跃参加“3.26”
大游行的热情。
他表示,自己是编号1228号的青商会会员,以身为青商会友为荣。
总统指出,目前有两百多个社团响应3月26日《民主和平护台湾》百
万人大游行。“青商”、“同济”、“狮子”、“扶轮”4大国际社
团,虽然时间紧迫,仍列名为共同发起单位,踊跃响应。
他表示,大家动员所有会员,手牵手、心连心,坚定地站出来,踊跃
参加“3.26”大游行,用实际行动表达对台湾、对自由、对民主、
对和平的坚定支持及渴望。
总统说,要特别感谢“青商会”在内的4大社团,因为这股热情的力
量,正是推动台湾不断迈向自由、民主与进步的重要支柱。
“国际青商会”10月主办亚洲区《第九届两岸四地青年论坛》,将结
合澳门、香港、中国大陆、台湾优秀青年,对现今世界潮流进行座
谈;争取“2006年亚太高尔夫球在台湾”、“2007亚太大会在台湾”
“2008年世界大会在台北”等活动。
陈总统相信,在大家积极争取、充分合作、政府作为支持后盾下,一
定可以成功,给国际社会留下深刻的印象,而藉由国际交流开拓台湾
视野,对台湾外交、商业发展绝对可产生莫大助益。
〔转载自《大纪元》2005.3.17 08:21;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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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支持“3.26”和平护台大游行
民进党主席苏贞昌11日拜会本联盟总会,呼吁共同发起反中国制订
《反国家分裂法》,意图为并吞台湾立法源,决定于26日举办全国为
《民主、和平护台湾》的大游行,获得本联盟会长陈椒华,及施信民
、高成炎、郭金泉等教授的认同。本联盟决支持此一有意义的活动。
陈椒华会长并受邀与台湾基督长老教会松年大学校长高俊明、全国总
工会理事长锺孔昭、凯达格兰学校校长李鸿禧、国策顾问李元贞等30
人共同担任“民主和平护台湾大联盟”发起人。唯陈椒华会长及几位
教授也呼吁民进党和政府在经济开发的同时,也应该重视环境、生
态、与保育,不应有所偏废。
另外15日本会秘书长何宗勋与一群跨党派的文化界与非政府组织人
士,包含郭芝苑、蔡瑞月、锺肇政、叶石涛、马水龙、林怀民、侯孝
贤等3、40名,共同发表《自主选择权不容剥夺》的共识声明。他们
表示,“以自由与和平之名,我们坚决反对用任何非和平的胁迫方式
来剥夺我们自主的选择权利。”
〔《台湾环境电子报》http://www.tepu.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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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评》是台湾反《反分裂法》的最佳利器
──兼论“向中国共产党说不”运动 3月14日中国共产党不顾全世界爱好自由民主和平人们的反对,通过
人神共愤的《反分裂法》,套句毛泽东的话真是“搬石头砸自己的
脚”。台湾话有句俗语:“牛就是牛,牵到北京还是牛”,古今中外
从没有人“一手拿硫酸、一手拿刀、向小姐求婚”成功的案例。受过
“兽记”的邪恶共产党,竟然笨到不知“洗心革面、勤政爱民;先让
自己脱胎换骨,变成和蔼可亲的少年郎;然后载歌载舞,带着丰盛的
一牛车聘礼”来博取宝岛姑娘的芳心。
3月26日台湾绿营将发动百万人反《反分裂法》游行示威,向中国共
产党说“不”,蓝营也将举办各种活动表明反对《反分裂法》的立
场。台湾《大纪元》应设法让参加“3.26”游行的民众每人都获得
《九评共产党》,并呼吁他们购买《九评共产党》分送亲朋好友。我
在《〈九评〉是台湾的最佳心防利器》一文中指出:反共应该是台湾
蓝绿两阵营的共同利基,台湾朝野都应重视《九评共产党》,促使立
法院通过特别预算,让台湾人尤其是年青人及100多万台商人手一册
或一光谍片《九评共产党》。这不但是台湾的最佳最低廉 (不会超
过新台币1亿元)的心防利器,也可透过台湾人访问中国的机会,让
广大的中国人民获得《九评共产党》;决战境外、以攻为守,从中国
内部和平瓦解共产党的《反分裂法》。
同时,我认为应在台湾、香港、中国大陆及全世界发起“Say No To
CC”或“向中国共产党说不”的运动:
(一)右手姆指与食指相接表示英文字母的“O”,其他三指微微弯
屈表示英文字母的“C”“C”“N”,只要举起右手,用手指
头发出“CCNO”的手势,就表示“Say No To Chinese
Communism”或“向中国共产党说不”;
(二)可以制造分发“No”的胸章、背章、帽子、T恤、指环……
等,供民众佩带;
(三)“No”的意思是“我不是共产党员”、“我己退出共产党”
“我不支持共产党”、“我不要和共产党员来往”、“我不嫁
共产党员”、“我不娶共产党员”、“我看不起共产党员”
……等;
(四)呼吁中国大陆人民用电脑翻印《九评共产党》及“向中国共产
党说不”运动纲领,分送亲朋好友或放在公共场所让人取阅;
(五)配合退党纲站成立“向中国共产党说不”网站及服务处,让广
大的非共产党员登记,以多数非党员反包围死不悔改不退党的
少数共产党员;
(六)呼吁台湾、香港、中国大陆人民到处划或贴“No”或“不”的
标帜,让中共集团感到四面楚歌、草木皆兵;
(七)如果共产党要取缔人民写、说、或佩带“No”或“不”,可说
这是“不喝酒”、“不抽烟”、“不睹博”、“不贪”、“不
偷”、“不抢”……的标帜。
本运动是正义对抗邪恶,善良人民对抗共产统治剥削阶级,自由民主
对抗集权专制的一种崇高运动,也是一种救己救人的伟大行动。为了
救己救人,不是现在,等待何时?不是你我带头来做,等谁?
〔转载自《大纪元》2005.3.17 12:48;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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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门母亲运动致10届3次全国人大公开信:
要求公正解决“6.4”、 停止迫害受难者家属 天安门母亲运动支持丁子霖等125名“6.4”受难者家属要求全国人
大暨全国政协要求公正解决“6.4”事件,包括重新调查“6.4”事
件,依法给予“6.4”受难者合理赔偿以及立案侦察并追究“6.4”
事件制造者司法责任等3项要求,以及为反对镇压89民运被而软禁长
达15年的中共已故前总书记赵紫阳讨回公道,要求当局推翻他至死仍
背负的莫须有罪名。有关“6.4”事件的要求自1995年提出以来,一
直未得到回应,中国的领导人亦由第二代过渡到了第三代、第四代,
但“6.4”事件的问题始终没有提上议事日程,与政府当局的对话也
始终未能展开。中央政府的冷漠反应,令人深感遗憾及失望。我们深
切希望两会能尊重人民意愿,今年正式把“6.4”事件列入讨论议
程。
“6.4”事件是中共历史上一次严重的是非大颠倒,89民运是学生和
市民以和平方式反对腐败、反对官倒并要求加快政治民主化的请愿运
动,绝不是政府所说的“动乱”和“暴乱”。中共前总书记赵紫阳反
对镇压89民运,却被指犯下“严重错误”,今年1月17日含冤病逝;
相反,中共已故领导人邓小平以及89民运时的总理李鹏,动用军队对
付手无寸铁的学生和市民,却被说成是决策“正确”。赵紫阳被指犯
下的“严重错误”,是莫须有的罪名,必须彻底推翻,而由此造成的
“6.4”冤案亦必须得到公开的纠正和重新评价。
另外,自赵紫阳逝世后,中共动用大批军警阻遏和骚扰民间悼念活
动,仅仅在北京,至少有10多名“6.4”受难者以及难属,被严加监
控及软禁。就以丁子霖、蒋培坤夫妇为例,他们除了失去人身自由,
电话也被彻底监控,并不断以强大噪音切断海外媒体或国内外打去的
电话,上网线路亦已被完全切断,基本上与外界隔绝。天安门母亲运
动对此表示强烈抗议,要求有关当局立即停止对丁子霖等“6.4”受
难者家属的迫害。
中国政府虽然在1997年签署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1998年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于2001年2月18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保留地确认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
约》,更于去年3月14日修订《宪法》,郑重承诺“尊重和保障人
权”,但胡锦涛等第四代领导2003年3月上台以来,中国在政治上急
剧倒退,人权状况日趋恶化,对言论和网络的控制到了无以复加的地
步,多名网络异见人士被判刑10年以上。近日,中共为防上访者影响
会议进行,扣押了数百名上访人士,部分人更被殴打。上访人士本身
在原居地因有冤无路诉才上访中央,却被拒于门外,甚至被扣押失去
人身自由。中共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人民的意愿,而且违反《宪法》
的精神。天安门母亲运动呼吁中有关当局尽快释放被扣押的上访人
士,正视他们的申诉。
最后,天安门母亲运动严正要求中国落实人权公约及《宪法》赋予人
民的权利,立即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6.4”事件真相,还赵
紫阳公道,还死难者公道。
(200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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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理事会主席伯恩斯坦的公开信
亲爱的中国朋友们:
感谢你们的关心!
我自1989年起就一直参与中国人权的工作,并努力去筹款以支持中国
的人权工作者。
最近中国人权的一些理事辞职,其中有为中国做出了重要贡献的出色
的个人,他们的行动使我深感悲哀,因为这对一个从事重要工作的中
国人的人权组织来说极具破坏力。
最近几年来,我们对所有提到理事会上的具体的、特别的问题都进行
了认真的调查和研究,包括因组织的快速发展而产生的职能问题。
我敦请大家继续为促进中国实现法制和开放社会的伟大工作而努力。
真诚地,
中国人权理事会主席 罗伯特.伯恩斯坦
〔转载自《槟榔园文学书院》2005.3.17 05:39;
http://libins.cc33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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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之正统
19世纪中期,中国发生太平天国之乱。他们以篡改后的基督教义、反
对满族的异族统治、反对皇权统治、残酷地压制知识分子、烧毁孔孟
之书、摧毁孔庙、全盘否定中国文化等方式,发动农民革命。
当时,曾国藩为了维护儒家正统文明,号召天下儒生共同抵抗太平天
国的势力,最后终于打败太平天国,维系了专制时代儒家正统的文
明。
太平天国是一种邪教,它装神弄鬼、鼓吹神灵附体、妖言惑众、公开
敛财(入教者须将全部财物交公)、等级制度森严而不平等、下层士
兵采行男女别营、军民不分(全民皆兵)、苛刻的宗教教义、严刑峻
法等;而且领导阶层多妻纵欲、争权夺利、自相残杀、内部不团结、
贪污腐化、骄逸奢侈等。
此外,他们所制定的《天朝田亩制度》,亦十分不合理。它使懒惰而
不工作的人,可以得到其他工作者的劳动成果;这个制度并未使大多
数的农民受益。农民不仅要照旧交粮纳税,而且还要接受各种苛刻的
宗教教义和严峻的刑法。
虽然曾国藩以儒家思想为号召,但是他在剿灭太平军时,却杀降很
多,而且以抢劫掳掠和封官爵的方式鼓舞士气。这些做法违反了儒家
仁义的精神,十分可耻。这一点,任何一个有基本人性的人,都应该
提出严厉的人道谴责,否则就是纵容那群儒家分子犯恶作孽的行为。
毛泽东与蒋介石都十分推崇曾国藩。例如,1917年毛泽东致黎锦熙函
时提出:“愚于近人,独服曾文正,观其收拾洪杨一役,完满无
缺。”蒋介石亦数次以曾国藩自居。他认为自己是中国的正统,而将
共产党的红军视为太平军。
在中国专制时代,儒家思想尚能在形式上维持一个基本道德的社会体
系。而太平天国却与邪教无异。虽然曾国藩有许多的做法令人不齿,
但是与太平天国的邪教相比还是比较好一点,因此尚且被后人称之为
“中国文化之正统”。
我认为,曾国藩式的正统并不是中国文化的理想选择。中国文化在未
来还必须寻找新的价值,以便建立符合人性关怀与爱的伟大正义传
统。
1949年,中共窃据了中国大陆,实施一党专制、残害中国文化、毁灭
中国人的人性、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中国大地。中共是一个比太平天
国还要可怕的邪教。这个邪教,中国人必须设法尽快消灭它,否则会
不断地贻害人类。
中共邪教的本质包括四点:第一为主张无神论与唯物论,当一个没有
爱与正义的无神论与唯物论结合之后,人类便有可能否定生命的价值
与尊严,作出各种违反人性与良心的行为;第二为主张无产阶级暴力
革命、仇恨资产阶级与阶级斗争,当人类以仇恨、暴力与斗争为信仰
时,人类便有可能做出许多残暴与罪恶的行为;第三为坚守大中国主
义(大汉沙文主义)的立场,以汉族文明为中心意识统治与压迫其他
民族,甚至以历史契约论、大中国主权意识、将宗属国视为领土等,
造成了亚洲地区民族的冲突与危机;第四为坚持一党专政,中共信仰
邪恶的马列主义,反对现代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等理念。
我认为,所谓的中国文化之正统,就是中国文化正义的传统。这个正
义的传统,源于先秦时代中国的仁义传统;这个仁义的传统,源于中
国人的天道思想。中国的天道思想,就是中国人的宗教观,这个宗教
观,包含了中国人对神的信仰与认知,也包含了中国人良心的原质与
概念。
有人说,中国的先秦思想,大部分属于无神论。我认为,这不是正确
的观点。中国的先秦思想都与《易经》与《尚书》有关。这两部中国
古文明的经典,都包含有强烈的天道观。所谓的天道观,就是探讨宇
宙之神的意志与力量。
不论是老子、孔子、墨子、庄子、孟子等人,都有天道的概念。这个
天道的概念,包含了神的爱与正义。虽然他们的表述方式不同,但是
他们的心中都有天、天道与神的概念。这些概念,逐渐演化成为人文
的理性思想,最后形成中国文化的仁义思想,这个思想就是中国的仁
义传统,也是中国文化的正统思想。
虽然,中国仁义的传统受到了专制文化无情的压迫与残害,但是,这
个仁义传统的精神,从来就没有灭亡过。它虽然长的很苍白、无力、
脆弱、畸形、残缺、病态与不健康,但是它却保有其顽强的生命力,
在等待未来的中国人来解救它。
1966年,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彻底毁灭了中国文化的价值,也使中国人
丧失了对人性基本的关怀与信任。这场文化的浩劫造成了目前中国各
种普遍的乱象,包括,人心腐败、道德堕落、社会诚信危机、伪劣与
假货充斥、社会充满了假大空与坑蒙拐骗的现象、功利主义盛行、知
识分子犬儒心态、物质主义泛滥、人民缺乏同情心与爱心等问题。中
国文化经历了文化大革命之后,已经呈现奄奄一息的现象,令人悲恸
不已!
如何才能解救中国文化、让中国文化的仁义传统能够健康地发展?我
认为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尽快铲除中共专制政权,让中国文明能够
健康地吸收现代文明的阳光与养分,如此,中国文明这朵美丽的花,
才能够展现其美丽而灿烂的容貌。
所谓的现代文明的阳光与养分,就是现代文明的核心价值,也就是人
道爱、正义、自由、平等、民主、人权、仁慈、忠诚、公正、真实、
节制、平安、喜乐、幸福、和平、重视家庭的价值、参与慈善事业、
扶贫、关心弱势团体、人道关怀、人道勇气、人道谴责、人道干涉、
人道责任、人道义务、生态保育、环境保护、维持地球可持续性发展
等理念。这些都是目前严重受伤与残破的中国文化,急需要学习与吸
纳的价值。
中国人如何为自己建立一个关怀人性、尊重生命与爱护大自然的国
家?中国人如何在未来为人类推动人道爱与正义的价值?中国人如何
为人类,推动幸福与和平的文明?
当中国人了解了上述问题的答案后,我相信,未来的中国人应该知
道,如何建立真正的中国文化之正统!
(200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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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大还是世界大
上学以前,俺象大多数孩子一样,不知道什么是国。上学以后,国家
的概念就慢慢建立起来了。当时如果老师说我们是X国人,那到了现
在,我等说不定还爱着X国(X=魏、楚、吴、越、齐、鲁、燕、粤
等等)。可老师当时说我们是中国人,报纸大喇叭里也不断这么说,
于是我们就爱上了中国,而且越爱越深。
当那激昂好斗又充满了一分冤屈两分悲壮的国歌响起来的时候,想想
那用血肉筑成的新的长城挨日本枪子的感觉,还会眼里发热,得使点
劲才能把眼泪忍住。不久,党就搀和进来了,要分散俺的爱,接着就
是最最最最的伪大领袖,硬是争着出来当各人的最爱。插一句,至于
党是什么,费了俺几年的小学时光还是似懂非懂。
很多年以后,俺才知道有个希特勒,爱国爱得比俺可狠得多。为了爱
他那优秀民族和扩大他那已经最伟大的国家,至少有百万吨的血肉,
没等到筑成长城就被消灭了。
出国以后,俺感到周围很多人对俺的关爱,并不比同胞差,所以俺也
学着爱人了。俺觉着不管他白人、黄人、黑人、绿人,也不管他说什
么听得懂、听不懂的语言,信什么死的、活的大师、圣人、东西正
教、协教,他首先是人就要受到人一样的尊重,不应当被随便剥夺其
生命和基本人权。
有些爱国爱得最狠的人,似乎是觉得国家比世界还大,至少得一样
大。记得那年不慎给儿子买了一本英国出的小学生地图,里面把英国
画得很大,差点儿把俺儿唬住。那些爱国爱得特狠的人,胸怀比世界
还大的祖国,堂而皇之的纠集他的同胞同盟,打入世界,打入一个或
者几个别的国家。几千年来,他们打的大旗变换了无数次,但只有杀
人这一点却恒古不变,越杀技术越高,效率越高,越难以控制。
如果一般的人把不住自己的权利,上了那些狠爱国的人的当,不管他
是美国总统也好、中国主席也好,都可以给别的无辜的人造成极大的
伤害,到头来说不定也给自己造成伤害。
所以俺感到人道主义高于民族主义。当人道主义与民族主义冲突的时
候,应该站在人道主义的立场上。即使是民族之间发生冲突的时候,
也要尽量以人道为怀,这才是做人的根本。为此俺愿意尊重加强联合
国的机能。毕竟,从世界地图上可以看出,世界比哪个国家都大。
〔转载自《独立评论》2005.3.16 17:56;
http://www.haichuan.net/xhc/XHC.asp?ID=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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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间抵抗运动报告(上)
2005年春,中国“两会”作为政治史上值得记载的事件是:“冲锋枪
和狗”成为中国政治应对人权运动的公开方式。这一紧急状态或敌人
状态,使“和谐社会”继续沿着江泽民主义的复古思潮回归王政,而
离宪政愈来愈远。在这种背景下,作为对“冲锋枪和狗”的反应,人
权运动将更大规模地以抵抗权的方式出现,而远离宪政主义;这是
“冲锋枪和狗”的时代,世俗正义唯一的自我救济。中国当代抵抗运
动发端于1989年天安门事件,在江泽民“稳定压倒一切”的十五年里
持续发展,中间经过法轮功事件,于今在胡锦涛时代演化为越来越强
大的上访运动和抗法运动,而这两大运动则获得了网络政治的支持。
这种状况是前所未有的。关于上访运动,笔者在《门前政治与稳定的
终结》一文中已经阐明,因此,本文旨在对抗法运动提出专门报告。
一、序言
宪政建构和诉诸抵抗权从两个方面把国家与个人关系置于文明的纠错
机制之下。所谓文明或政治文明,无非是指:第一,宪政制度,它保
证社会冲突(由于人的局限性发生冲突绝难避免)可以通过和平的方
式予以释放、调整和重构(正当化机制或纠错的制度化)。第二、同
样由于人的局限性,实证主义的宪法和法律可能罔曲正义或者为恶提
供机会,于是公民可以在“超验正义”或“自然法”的基础上对法律
暴政或政治暴政进行抵抗;这一抵抗权所依据的“超验正义”或“自
然法”,在另外一条底线上可以回避孟子正义或卢梭人民意志的黑铁
法则,而是在“黄金法则”或爱、秩序与自制的原则下将和平抵抗塑
造成法律成果,而把暴力抵抗克制在“超验正义”所禁止的边界上。
换句话说,抵抗权的超验根据在十字架上,而不在太极图上;在公义
而不在报复;在顺服天道而不在替天行道。如果说宪政的本质在于纠
错的制度化,那么抵抗权的本质在于权利的宗教化,抵抗权源于先验
正义,并终止于先验正义——以避免人民暴力和政权暴力进行无休止
的报复性循环,同时提供吸收文学激进主义和民众激进主义的内在顺
服机制。正因为如此,可以说抵抗权思想起源于萨里斯伯利(John
Salisbury)的基督教反暴政论、但与孟子革命论存在很远的距离。
因此,不是所有的“反抗”都是“抵抗”,恐怖主义和在“黑铁法
则”(以牙还牙)之下的、非自卫性质的“暴力革命”,不是抵抗权
的对象。换言之,抵抗权应该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消极的“公民的
不服从”;第二、积极的和平或非暴力抗争;第三、合理的、克制、
迫不得已和暂时性的暴力自卫。暴力自卫即使在中国的法律上也存在
规范根据,只是这类法条仅仅在刑法和民法上有规定(正当防卫与紧
急避险),而尚未成为宪法的根本规范这一分析框架构成研究当代中
国抵运动的理论前提。对于中国抵抗权来说,需要明确的另外一个现
实前提是:在中国,宪政和抵抗权都不是既定事实,这与西方人权历
史状况存在很大差异。在近代以来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西方宪政理
论与抵抗权理论,有时表现为法学实证主义或政治学行为主义与新古
典法哲学的冲突,有时表现为立法权与公民权、法律集团和文化精英
之间的冲突。战后德国在纳粹的恶法记忆中将二者统一起来,但这种
法律实践在世界范围内还很不普遍。正因为如此,宪政派可能成为反
对抵抗运动的力量。但在中国,宪政派必须意识到自己的未然存在状
态,因此它如果反对或漠视抵抗权,在某种意义上也等于反对自身
——中国的抵抗权运动不仅把基本人权作为追溯目标,而且也可能把
宪政本身作为共同诉求。在一个既无宪政又毁灭抵抗权的国家,反对
抵抗权就是反对自身并支持暴政。即使在宪政国家,宪政安排同样是
暂行性的,这种悲观主义为抵抗权基础上宪法演进开辟了空间。任何
法律王国内部的程序主义无法对社会历史进行全面及时的反应,因
此,宗教和法治就成为一个文明社会同时不可缺少的精神根基。
有学者试图以罗尔斯的正义理论来消解宪政和抵抗权之间的冲突,或
者试图在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之间达成均衡。罗尔斯的世俗正义论
(共识重叠)确实正确地说明了“程序正义只是正义的近似值,因
此,在这个意义上对公民的守法要求也就不能太绝对化”(季卫东,
2003);但“共识重叠”的前提是:必须存在把非“共识”部分悬置
起来并不至于诉诸革命的那种“前提共识”,而那种“前提共识”永
远不是法学或政治学的对象。换句话说,宪政仅仅是一个社会的“共
识重叠”,但宪政无法保证“共识重叠”是如何可能的——无论在起
源和实践上,宪政缺少宗教的支持就成为空中楼阁。以台湾作为反对
神学自由主义的例证完全缺乏逻辑力量,那里的宪政仍在演化和完善
中。
程序主义最难克服的困难是恶法的实体性问题。二战后,德国法学家
赫特布鲁特说:“法律实证主义以其‘法律就是法律'的信条,使德
国法律界对专横、非法的法律失去抵抗力”(郭道晖转引赫特布鲁
特:《法律的公正与超法律的公正》,德文版第88页)。因此程序主
义无法对“德国问题”给出答案,这一问题在今天的中国尤其突出。
守法的前提是存在善法,而善法的前提是——法的原则根植于超验正
义。自由先于法治,这种自由根源与信仰,并可以在获得内在动力的
同时也获得内在约束。梁启超在谈到抵抗权时说:“使不幸而有如桀
纣者出,滥用大权,恣其暴戾,以蹂躏宪法,将何以持之?使不幸而
有如桓灵者出,旁落大权,奸雄窃取,以蹂躏宪法,又将何以待
之?”他的回答是确立人民的抵抗权。梁启超以降,中国的近现代历
史就是这种抵抗权的历史。梁启超的抵抗权同样可以说是中国社会的
“共识重叠”,但这种“共识”在实体上可能背叛正义。换句话说,
耶稣被钉死是“绝大多数”的“人民意志”,或者是人民的“共识重
叠”,那么,这种状况下的“共识重叠”怎样能被“合法抵抗”呢?
这种情况不是人类社会的少数情况而是经常情况。抵抗权要抵抗恶
法,抵抗权理论公开宣告恶法非法、行政权无效,这是抵抗运动的逻
辑前提。
那么具体来说,哪些恶法和行政行为构成的抵抗的对象呢?
首先、非按民主程序组成的立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是不合法的,这些部
门制定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定都是无效的。都可以先行视为恶法,
公民有抵抗权。第二、经民主程序组建的机构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如果在实体上违反正义,公民有不服从的权利。第三、对没有任何善
法上的理由,试图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心灵自由的行政行为,公
民有权进行正当防卫。正如戴雪的法治理想,政府和公民在法律面平
等,既然二者受同一法律管治,因此对于违法行政行为,公民当然可
以象对待私人那样对待政府。抵抗权不以法律是否承认为唯一程序要
件。正如读者已经明了的,抵抗权思想并非反对所有暴力,抵抗权支
持为了自卫进行的抵抗,而这种抵抗与传统的暴力行为存在本质的区
别:“后者一意孤行地想要毁灭旧事物,而前者关心的主要是如何创
造新事物”。当每个罪犯(包括国家)拿刀子抵着我抢走我的皮夹和
持枪抢劫银行时,自卫是应当的(《暴力革命与公民不服从》,汉
娜·阿伦特)。
二、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本质上就是抵抗权的对象。一方面,按官方意识形
态的逻辑,国家就是暴力镇压组织,而法律不过是他们统治阶级意志
的体现。而在实践中,行政权不仅忠实于政府的非法起源,也忠实于
恶法,而且还要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权,这都构成了公民抵抗的充分理
由。本文正在这一基础上报告中国2004年以来的抵抗事件的。这些抵
抗运动集中表现为“暴力抗法”(这是官方的定义)事件上。这些抗
议事件主要见诸于官方媒体,因此不可能是抵抗运动的全部。不仅如
此,官方的报道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这些案例显示警察力量的重要性,
增加治安费用的必要性。而部分媒体则通过报道这些案例向暴力部门
买好,当然也不排除个别媒体实际上站到了民众一边。因此阅读这些
材料仅仅是“一面之词”,只有政府部门对事件的描述,而没有另一
当事人的证词,这是特别需要注意的。尽管如此,个别勇敢的记者戳
穿了一些所谓“暴力抗法”事件的真相——“暴力抗法实质是野蛮执
法导致的忍无可忍的自卫和抵抗。这种情况不是个别的,而是具有普
遍性。有些报道一见就可知真伪,因为一般来说,民众不可能敢于如
此轻率挑战”大盖帽“的权威,因此记者的报道在公开说谎(如湖南
宁乡事件等)。大部分抗法事件显然是抵抗运动和自卫运动,特别是
针对政府和商人为了物质利益进行野蛮拆迁的抵抗。至少目前为止,
这些抵抗运动主要被动的,是对暴力侵犯的忍无可忍,而不是主动抗
争;而其目的主要是捍卫经济权利和人身权利,因此主要针对经济管
理部门(如城市管理局、工商局、税务局、环保局等)和警察部门。
它也表明中国政府已经堕落为牟利、抢劫组织,而警察成为这一政治
企业的保安。个别案例表明暴政压力之下民间黑社会力量的形成,包
括地方政府部门和官员由于利益使然进行暴力抗法。中国民众的抵抗
运动已经取代了上个世纪80年代大学生的抗议,不过最近就业危机和
贫富分化问题的恶化,有可能刺激新的大学运动与民间抵抗运动的联
合。
1、2005年两会期间北京上访者面对警察非法拦截、抓捕开始抵抗。
这是一个新的现象。此前,上访者面对警察或者逃跑,或者束手
就擒,但是现在,他们开始抗议。显然,警方没有任何法律上的
根据拦截和抓捕上访者,而“敏感时间”作为法律理由是对法律
稳定性原则的公然践踏。据英国广播公司的报道,3月7日中国当
局在天安门广场逮捕了20名上访请愿者,包括一名儿童在内。这
些请愿者在被逮捕后高呼他们是无辜的。而另外一家媒体报道
说,一名女士因为没有携带身分证被警察怀疑是上访人员,在天
安门广场被拖入警车。她高喊“流氓啊──,随便抓人啊──,
救命啊──”。这家媒体还报道说,3月6日星期日上午八点,郑
州女访民李乔凤(音)被八名截访在高级法院附近截住出声求
救,引起百名以上的访民和北京市民长达一个小时的围观指责,
民愤鼎沸如同火山爆发,三名截访警察终遭百姓拳打脚踢抱头求
饶……
2、银川事件,2005年2月14日中新社报道:2005年2月14日凌晨,银
川市公安局4名110民警在新华街某酒店处警时遭酒店10几名男子
殴打,导致一民警鼻骨骨折、脑震荡,带班副大队长马建文头部
软组织多处挫裂伤。据介绍,2月14日零时13分左右,110指挥中
心接到报警电话称新华街某酒店发生打架事件。接警后,110民
警迅速赶往事发现场。根据报案人指证,在民警对携带凶器的人
员进行搜查时,从酒店里间冲出来8、9个手持木棒的男子。民警
马建文立刻掏出手枪指向楼顶并向围过来的人说:“不要动,马
上放下手中的武器,再过来我就开枪了。”这时,有人喊到:
“警察有什么了不起,有本事就开枪。”十几个人一拥而上,手
持凶器向民警乱打,民警均不同程度受伤。受伤民警在兴庆区公
安分局新华街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抓获暴力妨害执行公务人员
6人,并当场缴获镐把、钢管等凶器。据统计,仅2004年至今,
银川市造成民警受伤住院治疗的袭警事件就有23起,情节轻微的
达100余起。
3、河南潢川事件,2005年2月19日~21日《大河报》报道:春运中
强行拉客引发与潢川县客运公司的纠纷后,郑州发往潢川的车牌
号为豫A73086的客车承包人董新军等人强行封堵潢川汽车站大
门,并与前来疏导交通的民警发生冲突。董氏家族及其亲属手持
棍棒、菜刀、砖头等凶器,击伤17名民警。记者昨日从潢川县公
安部门获悉,这起暴力抗法事件中的3人已被刑拘。2月19日,该
车在拉客中,与潢川县客运公司发生争执。承包人董新军一名70
多岁的亲属在与该公司负责人论理中心脏病突发死亡。董新军聚
集100多名亲友开始闹丧,封堵潢川汽车站,打伤汽车站管理人
员。2月21日,400多名民警进入潢川汽车站,决定强行疏通312
国道和汽车站大门。百余闹丧者不听执法人员劝阻,并手持棍
棒、菜刀等物殴打执勤民警,致使执行公务的17名民警受伤。目
前,警方已将领头的张国全等3人以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依法刑拘,对其余人员给予治安拘留、警告处罚。
4、吉林梅河口事件,2005年1月29日《新文化报》报道:2005年1月
29日,梅河口市小杨乡发生一起暴力抗法事件。梅河口市法院执
行局到该乡陈大桥村对村委会主任于宝昌强制执行一起民事判决
时,遭到该村数百名群众暴力抗法,两辆警车被铁链锁住,两名
执法法警被打伤,法警被围困长达6小时。3月3日5时许,梅河口
市公安局组织民警,在小杨乡陈大桥村展开抓捕行动,将涉嫌暴
力抗法的于宝昌的弟弟和侄子抓获。记者来到梅河口市小杨乡陈
大桥村采访,发现村主任于宝昌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其村里承担
的化肥款,而被执法法警在家中戴上手铐长达一个多月。调查
中,记者发现这起纠纷并不是简单的暴力抗法。村民说:“当时
村主任家门口停了3辆警车,几个人一边拽其上车,一边对其殴
打,还揪着村主任的头往车门上撞,车门上全都是血,一看车牌
子,其中两辆警车的牌照竟是同一个号,当时我们以为村里来了
坏人,就上前阻止。”一位60多岁的老大娘讲,1月29日是村里
的大集,当时人特别多,看到有人给村主任戴上了手铐,大家都
急了,打村主任的人没穿警服,村民们怀疑这些人的身分,要求
他们出示证件,并将警车团团围住,为防止这些人逃跑,村民们
找来了铁链,将两个相同牌照的警车锁住。记者找到了于宝昌的
家。一进屋,见他戴着手铐躺在炕上,两眼发直地望着天花板,
妻子则坐在一边垂泪。见到记者,于宝昌抑制不住,号啕大哭起
来。于妻拉着于宝昌的手,让记者看已被铐了一个多月的双腕,
有的地方已经勒得发紫,已经一个多月无法脱衣洗澡的于宝昌身
上散发着异样的气味。
5、四川江安事件,2005年1月29日《人民网》报道:2005年1月29
日,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交通局局长李建国在老家泸州市邻玉镇
为其父操办80岁寿筵时,在马路边设局赌博。接到举报后,泸州
警方迅速组织力量前往现场查赌,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执法
现场,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李建国等人竟带头抢夺警察枪支,对
警察大打出手,还阻碍记者采访,强抢摄像机。
6、北京西城区工商局事件,2005年1月3日《北京青年报》报道:
2005年1月3日下午,在西单中友百货北门,石俊涛纠集其妻其弟
和7、8名同伙,违法出售“冷烟花”,被巡查至此的西城城管西
单分队查获。以石俊涛为首的该团伙成员仗着人多势众,拒绝接
受执法人员的处罚。打骂推搡城管执法人员,哄抢被暂扣的近万
支“冷烟花”。城管执法人员把带头暴力抗法的人员石俊涛扭送
到西单大街派出所。石俊涛的弟弟石俊国见状,当即从兜里掏出
一沓百元面值的大钞,硬往执法人员的兜里塞,央求执法人员放
了他哥哥,被执法人员严词拒绝。
7、河南漯河事件,2004年12月31日《河南报业网》报道:2004年12
月31日晚7时许,漯河市环卫处市环卫监察人员在市区人民路巡
查时发现一辆满载污泥垃圾的货车,遂依法对其查询。执法中,
一群人围了过来,将环卫巡查车强行开到漯河银鸽集团厂区。当
晚10时许,环卫处的另一辆巡查车行至人民路与东环路交叉口
时,几辆车突然将该车团团围住。据被打的环卫监察人员介绍,
近20名不明身分的人用木棍和刀具砸碎了车窗玻璃,随后把车内
6名环卫监察人员拉下车一顿痛打,其中3名环卫监察人员在他们
的逼迫下不得不下跪,随后,这伙人将巡查车和一部摄像机抢
走。
8、北京朝阳区事件,2004年12月28日《北京青年报》报道:2004年
12月28日,位于朝阳区京承高速公路出京方向10.3公里处黄港收
费站北侧的内容为“三元乳品”的大型双面双立柱户外广告被市
城管执法局强制拆除。当城管执法人员来到现场并准备强制拆除
时,该公司纠集10余人阻挠执法人员和拆除工人进入现场,还封
死了吊车进入的惟一大门,并在广告下方停放了一辆面包车。后
在公安人员的严厉警告下,该公司才停止阻挠行为。
9、海口“治摩”事件,2004年12月15日《商旅报》报道:2004年12
月15日下午15时40分许,海口市秀英小街发生一起暴力抗法事
件,一摩的司机持砖头将执法队员砸伤。据悉,这是近两天来发
生的第3起暴力抗法事件。
9、北京石景山城管队事件,2004年12月10日《京华时报》报道:
2004年12月10日,石景山城管队员乘坐4辆执法车进入衙门口
村,查抄了10多个无照经营的蔬菜水果摊位。执法人员将货物装
车时,一个男摊主一头钻到执法车下,试图以身体阻挡车辆。不
多久,100多名村里的外地租住户闻讯蜂拥而来,他们叫嚷着将
执法车团团围住。一些人开始推搡执法人员。僵持了1小时后,
城管队员只得拨打110报警求助。下午5时30分,两辆警车呼啸而
来。20分钟后,围堵的人群被民警劝离。据城管部门介绍,大量
外地来京者在衙门口村租住,其中许多人在这里无照摆摊形成了
几十家规模的非法菜市场,城管执法屡遭阻挠。
10、大连普兰店事件,2004年11月24日《红网》报道:2004年11月24
日傍晚,在大连普兰店市第二中学西门附近发生了一起冲突事
件,冲突的双方是商贩和普兰店市城市综合管理监察大队。最终
的结果是12人进了医院,但究竟是城管野蛮执法,还是商贩暴力
抗法,双方各执一词。当事人田玉良回忆,11月24日晚上5点左
右,他和妻子刘布新以及内弟等4人正在普兰店第二中学的西门
外卖小吃,他说他们是交了费用的。此时,一辆白底蓝杠带红色
“综合执法”字样的130小解放货车开过来,看见车来了,他们
几人赶紧收拾东西,准备往家跑,这时三弟刘世嵩正好路过此
地,也帮忙拿液化气罐。随后,从执法车上下来3、4个人去抢刘
世嵩手里的液化气罐。刘世嵩说:“在争夺过程中,城管的那几
个人开始动手打我,当时我被打倒了。”看见刘世嵩倒在了地
上,田玉良和内弟刘世胤冲了上去,和几个人厮打在一起。没过
多长时间,又来了5、6辆综合执法车,上面跳下20多人。这时,
刘世胤的另一个弟弟刘世卓得知消息后来到现场,也被打倒在
地,左耳和头顶都受了伤。在这次冲突中,刘布新、田玉良、刘
世嵩、刘世卓4人住进了普兰店第一医院。主治医生说,伤得最
重的要属刘世卓,他的头部和左耳都用纱布包着,耳廓裂开将近
2.5厘米,软骨也断了,因为创口很整齐,应该是刀之类锐器所
伤。事后,普兰店市城市综合管理监察大队的8名伤者住进了普
兰店市中医院。提起当晚的情况,外伤最重的杨勇对记者说:
“当天晚上是五中队的4名同志去的,看见商贩又在学校门口摆
摊,便进行清理,但商贩对执法十分不满,双方就发生了冲突。
他们立即向队里打了电话,随后有5辆执法车、大约20多名工作
人员来到事发现场。”
11、郑州市伊河东路事件,2004年11月15日《河南报业网》报道:据
执法人员介绍,2004年11月15日,他们对伊河东路几家水果店的
占道经营进行清理时,从一水果超市冲出一个40多岁的中年男子
对执法人员进行辱骂和拉扯。随后,该店又跑出3男1女,和该中
年男子一起对执法人员拳打脚踢,致使一名执法队员手指被打骨
折。闻讯赶来的郑州市行政执法警察支队的民警将5名暴力抗法
者制服,就在将5人带上警车时,一青年突然挣脱,跑进水果超
市拿出一把近一尺长的匕首冲了出来,挥舞着威胁执法人员,其
当场被警方制服。
12、广州白云区事件,2004年11月5日《新快报》报道:2004年11月5
日上午,白云区创建办联合区城管、区公安等部门100多人,准
备对位于白云区民营科技园旁的一处由当地经济社违建的厂房进
行拆除时,遭遇村民聚众阻挠。上午9时10分,城管人员开始用
钩机拆除框架结构。刚拆完第一根混凝土柱子,两名男子就与现
场维持秩序的执法人员争执起来。5分钟后,从附近陆续走来一
些当地村民,其中5名男子冲到钩机驾驶室前要求司机下车,并
威胁说要打人。随后赶来的村民越来越多,估计有50多人,其中
还有一些阿婆、阿伯。村民们情绪异常激动,不停地与城管人员
争执,但没有发生暴力冲突。11时,在太和镇政府与当地村社负
责人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为避免矛盾激化,城管等部门不得不停
止执法撤离现场。
13、广州天河区事件,2004年11月3日《信息时报》报道:2004年11
月3日,天河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公安分局、城管大队、沙河
街道办等部门共出动800多名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将位于濂泉路的
42家服装商铺强行拆除。执法中,部分店主与执法人员发生冲
突,投掷石块将拆迁工人打伤。
14、沈阳铁西区事件,2004年10月28日《辽沈晚报》报道:2004年10
月28日,因为一张摆在人行道上的桌子,铁西区卫工街道办事处
城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与一副食商场业主发生冲突。在铁西公
安分局卫工派出所,记者见到了(抗法者)黄玉宝,他右眼睛充
血,脸上有一处被划破,脖子上还有一道道带血的划痕。他向记
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大约9点左右,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的6名
工作人员前来检查,发现我们商店门前有个桌子,便让我搬进
去。我一边找人搬桌子,一边向城管的工作人员反映附近的几个
楼从阳台的玻璃处开门并设置木制楼梯,实在是有碍观瞻。在听
了我的话后,他们顿时怒发冲冠,'你算干什么的?这是你管的
事吗?'还说了很多难听的脏话,我跟他们理论,他们突然打了
我眼睛一拳,当时我的眼睛就睁不开了。另外几个工作人员,也
围过来对我拳打脚踢,旁边上来拉架的几个人都被他们推倒在地
上,我好不容易才跑了出去。我也急眼了,回去取了把刀又冲了
出去,结果刀被他们夺了下来,我又被打了一顿。我妻子上来与
他们理论,也被推倒在地,打了一顿……”在卫工街道办事处,
记者看到了从派出所做完笔录回来的另外一方的当事人──综合
执法办公室的田科长。他说:当时执法人员让黄某搬回放在人行
道上的桌子,可是黄某非但不予执行,还向执法人员挑衅,更为
过分的是,他还从商场里拿出一把砍刀,威胁执法人员!当时考
虑到如果就这么屈服以后的工作将很难开展,万般无奈之下,执
法人员只好冲上前去,空手夺刀,在“搏斗”的过程中,黄某不
知为何受伤,他的妻子代某在冲上来的时候,被执法人员推了一
把也倒在地上……
15、沈阳市于洪区事件,2004年7月底《今报》报道:2004年26日下
午5点,甘官村49岁的梁某因为不满执法人员拆其亲属的违建
房,将事先准备好的汽油瓶点燃,扔向执法人员,执法人员被严
重烧伤,27日晚,梁某因涉嫌放火罪被刑事拘留。27日下午,富
官村74岁的徐某因不满执法人员拆自己的违建房,将装满汽油的
塑料瓶点燃后扔向执法人员,现在徐某已被移交到于洪公安分
局,等候处理。执法人员在28上午对剩下的违建进行拆迁时,再
次遇到阻挠,两名女子拿出准备好的一桶汽油,浇在了他们的身
上……
16、湖南宁乡事件,2004年5月26日,《长沙晚报》报道:2004年5月
26日,宁乡县工商局执法人员贺志华、彭强、张胜初等一行到该
县资福乡望群村周孝明开办的种子化肥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系
无证经营,必须予以取缔。周龙当时拿出菜刀威胁执法人员,一
名执法人员在抢刀过程中受伤。而周孝明当时拿出一桶硫酸泼向
执法人员,致使2人重伤,1人轻伤,5人轻微伤。事件发生后,
本报第一时间进行了报道,并引起省、市主要领导及中共中央政
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的高度重视,他们分别就本报报道
作出了重要批示。宁乡县人民法院于2004年12月3日对该案进行
公开审理。法院认为:周孝明以暴力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
员依法执行公务,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周龙以暴
力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构成妨害
公务罪。法院依法作出了相关判决。
17、上海袭警事件,2004年1~6月《法制日报》报道:上海有8人因
暴力抗拒民警执法而受法律严肃处理,其中6人被判处有期徒
刑。上海警方正告违法者:公安民警依法执法的权威不容动摇,
暴力抗法者必将受到严厉惩罚。今年以来,上海市公安民警执法
中受到伤害的事件屡有发生。1月30日,嘉定分局王永华等两名
民警在处警中衣服、警衔标志等被撕破,颈部等多处被抓伤;3
月20日,徐汇分局民警孙中于上门捕捉无证犬过程中,遭到狗主
陈志香暴力阻拦,孙中于左手无名指骨折;5月15日,闸北分局
民警周国扬等两名民警在清查中,遭到刘仁生等4人围打,周右
颈部被抓伤……据上海市公安局统计,1至6月,全市共发生民警
正当执法权益受侵害事件1,162起,民警受伤人数为221人,其中
受重伤两人,轻伤23人。与此同时,全市各级司法机关对侵害民
警正当执法权益当事人逮捕11人,刑事拘留95人,其他处罚137
人,并附带民事诉讼5起9人。
18、环保暴力抗法事件,2004年《中国环境报》报道:据12个省的不
完全统计,2004年以来发生环境执法受阻事件已达4,400余起,
其中暴力抗法事件就有120多起,相当一部分至今未破案。如
2004年5月10日,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崔新军
在堤村乡安定村依法取缔土焦时,被一名暴徒拳脚相向,致使其
间歇休克,住院治疗。而山西省忻州市去年连续发生3起严重暴
力抗法事件,至今还没有处理。2004年9月13日,河北顺平县监
察大队3名监察人员在检查私自加工医疗垃圾时被砍成重伤,被
村民发现后才送往医院,目前仍在治疗中,至今未破案。2004年
10月17日上午,山东济南历下区环保局监察科刘毅、张庆爽、亓
鲁、刘柳4名执法人员在执法现场被打致伤。事后,施暴者竟以
执法人员未着制服为由,拒不承认知道4人的身分,妄想推脱法
律责任。
19、辽宁盘锦事件,2004年6月3日《晨报》报道:2004年6月3日,盘
锦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接到举报称,在渤海乡东跃村有一家没有
任何手续的“黑游戏厅”。当日15时30分许,5名执法人员开车
来到东跃村,在一个普通的平房里,执法人员发现屋内大约有20
台各种游戏机,7、8个年轻人玩兴正浓。执法人员依法亮证,进
行检查。经查,屋内竟然有一台利用真硬币进行赌博的赌博机。
随后,执法人员依法扣押5块机板、一台赌博机。就在执法人员
已上车时,一辆出租车停在了平房门前,下来4个男子,一个30
多岁的人攥紧拳头就朝一名稽查队员的头部砸过来,同时,他们
开始往车下拽人。大约有10几人一起围攻执法人员,他们疯狂地
踹车、砸玻璃,并把执法人员往车下拽。20多分钟后,又有一辆
出租车停了下来,4个年轻人下了车,他们不容分说,把执法人
员摁在了车里使劲儿打。在整场事件中,5名稽查队员全部被
打,其中1人呕吐不止,1人呼吸困难,2人被送经医院观察治
疗。
20、“无代表权不纳税”——抗税事件与暴力征税事件英国广播公司
2002年1月16日报道:2001年秋末冬初,农民因抗交苛捐杂税而
与基层干部发生的小规模冲突此起彼伏。《大纪元》网站在2004
年6月2日的一篇报道中则称:内陆各地集镇商人风起云涌的罢市
抗税。这位作者称,他先后到过河南、湖北、四川、湖南等有关
地方,亲眼目睹了内陆县市商人有“组织”有“纪律”的罢市活
动,一些商人都是齐心协力、坚强不屈的“关门停业”罢市抗
税。以此来维护他们的基本权利。从1999年至今,在河南省的平
顶山市、开封市、浙川县、许昌市,湖北的公安县、天门市、监
利县、钟祥市、应城市、洪湖市,四川的万县、涪陵市、双桥
县、内江市、大竹县,湖南的岳阳市、常德市、长沙县、韶山市
等数百个县市集镇分别不同的暴发了大规模的商人罢市抗税事
件,以此来要挟当地职能部门减轻税费。文章还说,很多带头抗
税组织者常常被被拘留、罚款。据不完全统计,湖南、湖北等省
下属的县市罢市抗税浪潮中,带头组织者占一半的受到打击,被
当地公安派出所秘密拘留、罚款。中国国务院新闻办也证实,
2000年4月15日的一场冲突中,武警在江西云塘村打死两个农
民、打伤20人。江西事件曾经震惊中外。据《纽约时报》报道,
事发的村落约有1,800名居民。村民不满地方政府征收重税及滥
收费用,3年来一直与地方官员抗争。98年长江泛滥,该村严重
水浸,大量农作物被毁,但当局仍然加税3成。99年,当局又再
加税,更迫村民缴交98年的欠税。当局于99年2月及去年7月,两
度企图调派公安进村,但遭反抗。村民去年在进村的唯一道路,
建起铁闸,阻止官员的车辆驶进村。起初,当局拘捕一名被指是
抗议行动领袖的村民。次日凌晨,最少600名公安武警持枪及电
棍,乘坐货车及客货车开入村。公安武警在一间小学外,与数百
名村民对峙。村民向公安证实,公安开枪镇压。政府官员证实,
2名村民被打死,18人受伤。
2004年引起轰动的是一系列虚假的“暴力抗税”案件。《新京
报》7月1日报道,河南宜阳县农民王幸福通过自己的独立调查,
发现当地发生的230起暴力征税事件中,遭受伤害的群众没有一
个是抗拒纳税的“钉子户”,但仍被殴打、非法拘禁。据《半月
谈》杂志社报道,河南宜阳农民王幸福自费秘密调查230起暴力
征税事件中,75名群众被打伤。王幸福从2002年11月到2003年8
月,他先后秘密调查该县13个乡镇的230户被殴打、被非法拘
禁、被抢粮抢物的农家。“当他那份含着泥水、血水、汗水和泪
水的60多页调查报告辗转送河南省和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
时,暴力征税事件终于露出了冰山一角。”在王幸福的报告中,
叶沟村村民叶新超是受害者之一。11月13日,叶新超拿着钱赶到
收税地点准备交税,但他发现乡政府账上的亩数与自己家的实际
亩数不符。他实种8亩地,而乡里却让他按16.2亩纳税。询问与
反驳中,叶新超说了几句过激的话。结果,叶新超被乡干部用警
车拉到乡派出所。在派出所里,他被迫脱掉大衣和棉鞋,跪在水
泥地上。经村干部说情,罚了300元才算完事(同样没开收
据)。所有“暴力抗税”这几乎都有叶新超一样的遭遇,有的更
为悲惨。
21、中国检察日报社《正义网》报道的一组“抗法事件”(2004年1
月以来)
◆妇女不服从交警管理阻挠拖车12记耳光打晕交警
(01-2619:24)
◆郑州违章女司机拒不接受检查两次发动车撞交警
(01-1110:04)
◆南京人性化执法被认为懦弱8个月300多警察遭打
(12-2410:11)
◆30多人持刀袭击稽查大队哈尔滨8名交通稽查被砍
(12-2010:18)
◆山西一交警队被冲击两交警当场死亡多人受伤(12-0809:41)
◆开枪抗拒抓捕杀害两名民警3犯罪嫌疑人被天津市河西区检察
院批捕(12-0809:23)
◆浙江瑞安发生袭警案4名公安人员被刺伤(12-0309:36)
◆自焚抗拒拆迁重庆一法盲夫妻双双获刑(12_0216:44)
◆内蒙一农民殴打民警终审获刑2年(10-1014:04)
◆穗烟草稽查遭遇恶性事件造假者用毒气阻挠执法
(09-1109:59)
◆广西一年轻妇女用硫酸袭警造成23名民警住院(09-0720:22)
◆妨碍执行公务受处罚天津一男子不服决定起诉被驳
(08-2516:47)
◆一男子不服判决打砸法庭辱骂法官被拘(08-1008:58)
◆太原10天发生4起袭警案4名执勤交警被撞伤(06-1520:29)
◆持刀威胁还泼硫酸湖南宁乡两暴力抗法嫌疑人被批捕
(06_0909:06)
◆不满法院判决结果武汉一旁听者谩骂撕咬司法人员被拘
(04-3022:39)
◆山西太原一“黑网吧”女业主割腕抗法(04-2320:34)
◆杭州处理18名暴力抗法者7人被逮捕11人刑事拘留
(2004-03-2923:36)
◆大连商贩暴力抗法一综合执法人员殉职(2004-03-0309:57)
◆制止散发小广告北京一交通协管员遭人毒打
(2004-02-2621:11)
◆武汉昨日宣判3起袭警案件4名暴徒均获刑
(2004-02-0416:02)
◆城管协管员执法遭封眼(2004-02-0110:31)
◆广东发生罕见暴力抗法事件执法人员被鞭炮炸伤
(2004-01-1310:39)
◆陆丰打假遭遇暴力抗法执法车被砸封存摩托被抢
(2004-01-1213:31)
◆太原首次对暴力抗法者实施行拘(2004-01-1120:35)
◆警察抓卖淫女遭歹徒围攻持械袭警的21名歹徒落网
(2004-01-0609:08)
◆执法车旁放火围攻荷泽一造假窝点聚众暴力抗法
(2004-01-0223:21)
◆陕西发生暴力抗法事件烟草局副局长被推下车致死
(2004-01-02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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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军政府的政治玩弄术
10位掸族(Shan)领袖在2005年2月7日被拘捕,理由欠奉。包括他们
的家属在内,无人知道他们被关在哪里,为何被捕。军政府守口如
瓶,问也不说,全国因而谣言满天飞。
星期二,新闻部长觉山(Kyaw San)准将终于简短公布:掸族领袖被
控阴谋叛国罪。
每个缅甸人听了都吓了一跳。在43年军政府统治中,叛国罪是死刑,
军魔大发慈悲的话,命可保留,但也要终身监禁,一生完了。
请问将军:“起诉何时结束?”
部长不答。
请问将军:“为何不许被告请律师辩护?”
警察总监钦艺(Khin Yee)准将回答:“我们是依法起诉的。我们对
被告提供律师,他根本不需要自己请律师。”
多谢了,杀人魔头!
掸族民主联盟秘书长赛万赛(Sai Wansai, General Secretary of
the Shan Democratic Union)气愤地告诉我们:“军政府把社交集
会夸大为阴谋叛国。他们实际上是在进行政治暗杀。他们不许被告选
律师为自己辩护,也不许被告与律师见面。他们强迫被告接受他们指
派的律师”。
赛万赛更愤怒指控:“缅甸军政府企图阻挡众民族争取民族平等与真
正的联邦制度。”
缅甸军政府的政治玩弄术,勾起我们对奈温时代学生运动的回忆。
◆1962年7月7日,我们在仰光大学示威游行,军政府派军队来枪杀我
们、枪伤我们、逮捕我们、赶我们回家。
◆1963年,我们上街呼吁国内和平,军政府关闭我们所有大学,永远
开除学生领袖出大学校门。
◆1968年我们在德国成立缅甸学生会,并出版学生刊物《战斗的孔
雀》(Fighting Peacock)。军政府强令我们解散学生会,禁止出
刊物。我们拒绝。于是军政府叫东德政府把我们的4位学生领袖:
Ko Thein Win主席、Ko Khin Maung Htwe副主席、Ko Min Zaw财务
(缅甸华族)、Ko Kyaw Win秘书,由东柏林经莫斯科直押解到仰
光。
军政府自1962年开始,就一直拷贝下列控词版本:“伪装为□□□□
□(填充),这些人企图制造动乱,以分裂国家的统一,破坏民族的
团结。”
不信?那就听听穿军装的部长将军这次对掸族领袖的指控:“伪装□
□□□(填充:追求民族平等与真正的联邦制度),这些人企图制造
动乱,以分裂国家,破坏团结。”
◆记得军政府怎样指控昂山素姬(全国民主联盟NLD主席)吗?
◆记得军政府对丁吴(全国民主联盟NLD副主席)的指控吗?
◆记得军政府对各学生领袖、各民族领袖的指控吗?
◆也请追忆一下军政府怎样指控还在狱中的1,500多政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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