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来踹中共邪党一脚
中共退党的人数已经超过百万,而且它每天还在以惊人的速度继续增
长着,退垮共产党,是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以及有良知的共产党
员都该干的事。
看着网上那么多的人退党、退团、退队,那种热潮、那种群情激奋,
让自己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很想加入进来。无奈,挖空心思的想了
许久,实在也找不出什么可退的。
当我进入学校上小学没多久,母亲就在“四清”运动中被定为“逃亡
地主”由于受她的牵连,少先队肯定我是没有资格加入了。可怜那时
的我连善恶是非都分辩不了,当同学们唱着“我们新中国的儿童,我
们新少年的先锋”这首歌时,我都不敢唱。想想自己一个“黑五类”
的子女,哪能唱这首歌。“文化大革命”父亲由于说了一句:“毛泽
东是土匪头子”的话,被打成“现行反革命”。至此,我是不可能还
有任何政治前途了。记得有一次,班主任老师见我的成绩好,就叫我
写申请加入“红小兵”谁知此事竟惊动街道居委会,7个街道委员赶
到学校去,阻止老师让我加入“红小兵”。从此,我在幼小的心灵中
暗暗发誓,我一生不管走到什么时候,我决不沾共产党的边。
81年,有人给我介绍了一个“工业局”的干部为对象,见面之后,我
看此人一表人才,心里已经愿意,谁知他无意说了一句:“我是共产
党员,又多少有点职务,将来我给你把工作调动一下,你就不用当工
人了。”我一听此话,马上拒绝了他,不愿与他再交往。他一急,问
我要在什么情况下才会与他交往?我对他说:“你马上退出共产党,
我可不愿沾共产党的光,我很反感共产党!”他一听,说我不可理
喻,到此结束。
84年底,当我的师傅给我介绍双元时,说双元一无所有,说双元曾经
被打成“反革命”,我一听,想着我的父亲,心里就想马上与他见
面。想见识一下“反革命”的真面目。几经周折,我们终于相见,由
于我们两人骨子里共有的叛逆,遂使我们很快相爱并结婚。婚后,双
元与我经常与“公安、国安”打交道,双元的两次坐牢,回家后“国
安”的随时传讯、监视、跟踪。让我从一开始的非常害怕,到后来的
无所畏惧!即便是“国安”跟踪在身边,我也能与双元肩并肩,头靠
头的照相。我对双元戏说“是国安操练了我,使我快速成长!
我一生在单位都是当工人,并且拒绝在单位挂什么有衔职务。由于没
有光环罩着,在技术上我就尽量做到出类拔萃,凭着自己的聪明,各
种机器一操作,便很快熟练地掌握。96年,双元2次坐牢已1年有余,
这时,单位调来一位新的党总支书记。他一来,看着我精湛的技艺,
他就要求我写申请加入共产党。我发自内心的对他说:“我不会加入
共产党的。”他问:“为什么?”
我说:“早年的共产党提倡的是‘拒腐蚀、永不沾!’我如今也用同
样的话回答你,我不参加共产党,也是‘拒腐蚀、永不沾!’因为我
瞧不起共产党,你们共产党员争房子、争工资、争先进、争名争利,
样样都是享乐在前,我决不沾你们的边,以免受你们的腐蚀!”
写到这里,我想,我一贯对共产党的那种不屑一顾,也不是天生的。
而是共产党的所作所为让我在孩提时代就感受到它的残忍、恐怖、邪
恶。它的那种居高临下,没有人性。你只要与一个共产党员争吵,不
论对与错,他都会给你上纲上线,仿佛他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永远是
正确的,从不管别人的感受,从不念其是老人或孩子,统统强行征
服,打翻在地,绝不留情!绝不手软!!
以上这些,是我对共产党的一些浅显的认识和看法,用此表示对中共
退党潮的呐喊、助兴!
(2005年4月25日于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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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盟大纽约支盟会长声援百万退党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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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3日在曼哈顿的声援百万民众退出中共集会上,全侨民 │
│ 主和平联盟大纽约支盟会长郭静子女士到场演讲支持。以下 │
│ 是她发言全文。 │
│ ──《大纪元》编按 │
└────────────────────────────┘
今天很高兴在这里看到这么多追求民主、自由、和平的朋友聚在一
起,声援百万人脱离共产党大会。
几十年来,一党专制的中共对善良百姓所犯下的罪行,磬竹难书,使
生于台湾的我们早已有物伤其类的悲愤。而今更不顾国际间要求台海
争议须和平解决的共同期望,妄图以762枚飞弹,用暴力威胁来处理
台海议题。此举已经明目张胆的践踏联合国宪章与联合国国际人权公
约。而国际社会对中共的《反分裂法》作为,也表达了严重的关切与
不断的谴责。
中共当局虽口口声声寄希望于台湾人民,但却一而再、再而三的做出
伤害台湾人民感情的事,这些都显示出专制政权本身不知自由民主为
何物所致。
我们相信只要中国大陆一日不民主、中共就不可能真正了解台湾,也
不可能放弃武力犯台的意图,更不可能停止快速扩军,那么亚太地区
甚至全世界也难有真正的安定与和平。
在21世纪的今日,我们呼吁中共当局认真体会自由、民主与人权已成
普世价值,而应立即实施根本性的政治改革,将大陆人民本应享有的
宗教、言论自由与政治民主的权利还给人民,让人们有安乐的生活,
也让两岸问题有和平解决的机会,也才能使亚太地区有真正的安定。
今天在美国经历过“9.11”悲剧的我们对破坏和平的恐怖分子更是
深恶痛绝,所以我们认为只有人人唾弃极权专制的共产党,不再当他
们的帮凶,期盼中国大陆能够早日民主化,也才能使我们两岸的子子
孙孙有一个安和乐利的未来。
〔转载自《大纪元》2005.4.28 12:56;
http://www.epochtimes.com/gb/ncnew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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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应陈尔晋的紧急征集签名
尔晋兄并诸接件仁兄:
好思路!好眼光!好气魄!大手笔!
自由民主思想武装起来的军队官兵,是极权专制制度的天然掘墓人。
当海内外千百万中国人纷纷加入声援、支持军方推动政治体制民主化
改革的诉求大军之时,军队就会热泪盈眶,挺身而出,英雄辈出,前
仆后继,把拒绝民主的独裁者坚决赶出家园。
那时,中国政治体制民主化改革将强力启动永不回头。那时,任何阻
挡者都将被这伟大的变革辗得粉碎!
因此,中国的命运其实不在独裁者手中,而在为追求自由民主一致行
动的普通中国人手中。问题的关键其实只在于加入人数的多寡。
因此,我们应群起响应,积极签名。今天的签名,就是明天的夺命—
—夺极权专制制度的命!建自由民主之邦!
朋友们!兄弟姐妹们!让我们化笔为枪,象泱潮兄那样,赶快协力加
入这一场或许永远没有硝烟的伟大战争吧!前仆后继!前仆后继!!
国涛 敬上
(2005.4.26晨)
签名网址:http://127.0.0.1:8567/dmirror/http/www.qian-ming.
net/gb/default.aspx?dir=scp&cid=31(《议报.签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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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征集签名声援和支持
军方推动政治体制民主化改革的诉求 最近由军方高层决定召开的军方研讨会,由刘亚洲中将等人所联署发
表的题为《欲人尊我,必先自尊,日本人为何对我猖狂?》的文章
(以下简称《军方研讨会文》),明确发出了强烈推动中国政治体制
民主化改革的诉求,足以堪称是100多年来,中国最伟大的文字!
它简明地列举了一些非常说明问题的数据,实事求是证明了中国今日
所奉行的专制独裁政治制度非常落后的严峻现实,尖锐批评了所谓改
革开放不过是新洋务运动的局限性;
它言简意骇地指出了:“我们中国人这200年来弱就弱在制度,输也
就输在政治制度上。……”
它非常尖锐非常明确地指出了:“那种认为只要西方技术,只需引进
硬件就行,那种将先进技术与产生这种技术的先进人文环境分离的思
维,从当年的‘洋务运动’到今天的‘改革开放’,已经一次又一次
地被证明是一条将中华民族引向自甘落后、自取其辱之路,可今天却
还是有人要硬着头皮继续走……”
总之,《军方研讨会文》是当代乃至于近代中国最重要的一篇文字,
是共产中国军人良心复苏思想成熟、军队国家化时机成熟、中国国体
政治制度民主化改革再也不能拖延的重要标志!
可是,现实中国最高权力三权集于一身的胡锦涛,面对如此重要的一
份文件,不仅不宝贵,不仅不支持,而且出于维护其个人专制独裁权
势的私心和短浅目光,,竟然对此军方研讨会恼怒有加,严辞喝止了
如此有积极意义进步意义的军方研讨会!致使军方高层领导不能不对
此作了违心的检讨!
在这样的时刻,在这样的事态面前,在中国人怀着由反日风潮复苏起
来的政治激情,即将迎来“5.4”、“6.4”纪念日的情势下,在下
作为《特权论》作者、《圣灵福音》代笔人,特此慎重呼吁:
所有网友、所有爱国者、所有法轮功等气功界朋友、所有民主运
动朋友、所有反对专制独裁的志士仁人、所有炎黄子孙华人华裔
(包括广大中共党团员),
尤其呼吁所有志在促进中国民主宪政建设的党派社会团体,
迅速积极行动起来,踊跃签名,以壮声势,
坚决地、明确地、不失时机地尽快表态声援和支持《军方研讨会
文》所表达的推动共产中国政治体制民主化改革的救国理念和
意志!
这是历史转折关头的具有重大意义的务实之举,历史关注着您和您的
团体在此时此事上是否签名!
团结起来,迎接中国历史的伟大转折!
真民主救国、真民主建国行动万岁!
陈泱潮(陈尔晋)
中华合众国筹备委员会
中国以独攻独联络中心
(200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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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一场全民求责运动
中国政府自换界以来,人们期待的所谓“胡温新政”并没有出现,随
之而来的是更加保守的政策路线。胡锦涛甚至提出要向北韩、古巴学
习。过去一段时间来,全国各地的抓捕行动持续不断,先后有湖南的
师涛、上海的李国涛、南京的杨天水、北京的李柏光、安徽的张林、
严正学、北京的赵昕、四川的欧阳懿等民主人权人士被捕,其他不知
名的各地维权人士以及法轮功学员、地下教会成员被抓者更是不计其
数。过去有不少民主人权人士曾出于善意向当局发出要求和解的声
音。现在看来,这是一种天真的一厢情愿的想法。如今,我们应该站
直腰杆,向全社会发起一场求责运动,号召全民以各种方式参与到这
场追究迫害者的责任的运动中来。我们应该明确告诉那些对人民欠下
血债的统治者们,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所有曾参与迫害民众的各级
官僚都将面对未来法庭和正义的审判。
历史曾给过中共无数次与民众和解的机会,可惜他们一再视若无睹。
毛泽东去世是一个机会,当时当局采取了拨乱反正的政策,让广大民
众受创的心灵得到了安抚,人们原谅了当局在过去四分之一个世纪所
犯下的种种罪行,包括反右、文革等。可是,接下来当局就对西单墙
民主运动进行了镇压,魏京生、刘青、徐文立等遭到逮捕和重判;89
民运又是一次机会,人们仅仅向当局提出“惩治腐败,推行政治改
革”的诉求,结果却招致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大屠杀,令全世界为此震
惊和愤慨。从那一刻起,人们已经不再对当局抱有任何幻想;99年
“4.25”事件可以说是当局的最后一次机会,当数万法轮功学员集
结在中南海外向当局承情,要求练功自由和释放被捕学员时,当局不
是感激这些善良的民众对他们的信赖,而是玩弄权术,采取先安抚后
算帐的一贯做法,急欲置法轮功于死地而后快。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一
再上访,却一再遭到镇压和迫害。因此,一个原本只求去病和提高心
性的修炼团体被逼走上了集体寻求社会正义的道路。由于他们是一群
有信仰的人,因为他们是一群与邪恶势力誓不两立的人,由于他们是
一股群体的力量,因此,当他们发出要求追究中共当局的责任的时
候,中共当局就错过了最后与全民和解的机会了。
国际社会曾流行一个概念,叫免责(Impunity)。免责的具体的定义
是,“由于无法进行任何调查,从而导致在事实上或法律上都不可能
对那些人权侵犯者追究刑事的、民事的、行政的或者纪律的责任。”
也就是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对当局者所犯下罪行的调查工作会变得
越来越困难,从而使得对他们的起诉、逮捕、审判、定罪、量刑,以
及对受害者进行赔偿都变得越来越不可能。因此,求责运动或叫免免
责运动应该成为当前所有正义之士都应该参与的一场运动。如果现在
不对迫害者的罪行进行调查和收集证据,时间越久远,收集证据就越
困难,将来对他们进行正义的审判就会遇到种种阻力。
社会的进步有赖于正义的存在。一个社会正义得不到伸张,这个社会
就不可能真正的稳定,也不能被视为现代意义上的文明社会。过去就
是我们的善良和宽容纵容了中共,使得他们在对广大民众进行迫害时
变得越来越肆无忌惮。我们必须反省这一点。如今社会道德堕落,世
风日下,腐败横行,这一切都是正义无法得以伸张的结果。
我们在这里决不是要发动一场简单的复仇运动。恰恰相反,我们所要
推动的求责运动,除了要阻止中共腐败官僚们继续横行外,也是为了
避免今后发生大规模的暴力复仇局面。我们希望今后通过法律手段使
正义得以伸张,并为未来建立稳定的民主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提供者:(美国纽约)唐柏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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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部分异议人士拒绝遵守
新《信访条例》的声明信 等人 2005年5月1日,国务院新颁布的《信访条例》将正式施行。大陆的
上访问题再次引起世人的关注和不安。
有数据显示,近几年每年到中央机构上访的人群和信件不下100万
件,上访呈越演越烈之势。这么多上访案件的出现,证明我国社会存
在大量的社会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在不断激化并在现有的制
度框架下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在千百万的上访公民中,被毒打的有之,被拘留、关押、劳动教养、
判刑的有之,被关进疯人院的有之,被迫害致死的有之。社科院的于
建嵘研究员调查的600多名上访者中显示,55.4%的因上访被抄家、被
没收财物、东西被抢走;53.6%的因上访被干部指使黑社会的人打击
报复。于建嵘在一次讲演中指出,40%的上访人所反映的已经不是原
来的问题,而是上访过程中所受到的政治迫害的问题。连政府官员都
承认80%是有道理的上访为什么屡屡遭受暴力打压?其暴露出来的问
题不得不令人深思。
上访洪峰的出现,说明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缺乏有效的保障。各级地方
官员和有权有钱有势者敢于贪赃枉法、胡作非为、欺压百姓,是由于
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政府权利与百姓权利严重失衡造成的。司法机
关不能有效地为公民申张正义,是由于司法不独立、司法功能异化造
成的。老百姓上访遭到镇压,说明我们的政府不仅没有充分尊重公民
上访申诉这一宪法权利,相反却在拚命限制。总之,我们认为上访矛
盾激化的根本原因在于制度,是由于我国政治制度不民主、权利不受
制约造成的。政治体制不改革,上访现象难以消除。
我们仔细研究了这部新《信访条例》,看到了以下规定: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
人数不得超过5人。”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
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
信访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
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
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
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我们认为新条约中的这些规定反映了制定这部条约的指导思想仍是以
社会管理为目标,而不是以尊重宪法保护人权为目标;我们认为新条
约中的这些规定很容易使上访人因其一些合法行为如自卫、集会等面
临“滋事”、“扰乱”、“妨害国家公务”之类指鹿为马式的荒谬指
控和枉法严厉迫害!同时新《信访条例》虽然增加了一些对对公务员
执法违法破坏信访秩序的行为的约束规范,但此类规定的力度明显不
够,且能否将此严格执行,不再官官相护,令人怀疑。
鉴于这部条约背离了宪法保障维护人权的精神;鉴于这部条约仍是一
部限制上访的条约;鉴于这部条约仍然把“上访”看成是“闹事”,
把“访民”看成是“刁民”;鉴于这部条约没有制定出切实有效的维
护公民上访权利的措施;鉴于公民有拒绝“恶法”的权利,我们郑重
声明:我们拒绝遵守这部新条约,不接受这部条约的制约。
大陆异议人士:
车宏年、许万平、刘飞跃、李国涛、
冷万宝、杨天水、黄晓敏、曾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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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通讯权被无端剥夺致胡、温的公开抗议信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阁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先生: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先生:
出于无奈,才给你们写这封信。而把中共中央总书记摆在首位,也是
出于无奈!因为根据你们的理念,中国共产党“领导”一切,党处于
“核心”(特殊)位置。对于你们来说,这是“理所当然”的。所
以,我作为中国“公民”,就按你们的理念办,大概不会得罪你们
吧?
现在是电子信息时代,本当以民主宪政法治与之相适应,和谐社会自
然会到来。可是,你们却一定要坚持一党专制政治之老套套,致使中
国社会怎亦和谐不起来。2年多来,你们的“胡温新政”,在实践中
被证明,不过是后极权主义的换汤不换药。而这种新瓶盛苦酒的政治
把戏,把国人原来对你们的一点点良好期望,已打消得烟灭云散,不
存踪影了!
既然是在电子信息时代,那么,现代公民使用电子通讯,本应是合法
而正常、正当之事务,是公民们应有之权利。可是,你们表面上不得
不承认这些,而在背地里,却千方百计予以阻碍与破坏!致使本来合
法的网络警察,蜕化为违法的网络特务!对此,我以自己的亲身经历
与遭遇,作为依据,向你们提出批评、指责与抗议!
本公民现在正被莫名其炒地剥夺网上合法通信之权利——本月15日下
午,我在家中上网时,照常打开信箱,阅读来信、来文;当我阅毕一
篇关于浙江东阳地区画水农民受地方官员之蜕变公权力的逼迫,在忍
无可忍状况下进行暴力维权的报导文字,……。接着,再阅读另一篇
关于这一事件的分析文章时,不料,我的电脑被立马“掐死”了!
即,一再显示“找不到服务器”或“该页无法显示”等“脱机”状
态,……。直至18日凌晨2点多钟,才恢复基本正常。但是,18日下
午,我通过自由门打开动态网,找到4月15日《民主通讯》,在浏览
之后再找16日《民主通讯》时,屏幕又一次被蔽盖。至今,再也无法
重新打开!同时,我的电子信箱亦再患“毛病”,而无法进行通信,
直至现在!
无奈之下,今天(19日)下午我给重庆市公安局一处的李明(此人过
去是科长职务,现在早该高升了吧)去电话,提出严正的批评与指
责!可他一再推脱说这是电讯局的事,不能找他们……。于是,我愤
怒驳斥道:网络警察归谁管呢?他们是电讯局之下属吗?……
当他语塞之际,我进而大声道:如果我的上网行为,触犯哪条法律的
话,你们应当来明确告诫与依法制止。否则,就不能在背地里违法于
扰,因为这是非法的网络特务行为,是可耻的!……
以上所述,是抵赖不了的事实。面对这类丑恶事实,本人忍无可忍!
故而,请问温家宝总理,你知不知道这种几乎每天发生于中国的执法
违法的行为?请问地方情治部门是否是公安部之下属单位?而公安部
归不归你这位国务院总理管?而你下属违法地执法,你总理负不负应
有之责任?你能够亲民地下到农村同农妇握手,为她家讨工钱;过大
年下到矿井同矿工们一起吃饺子。所以,你应当也知道这类践踏公民
合法权利的丑事。但你为什么坐视不管?这岂不可悲又可叹吗!我当
然知道,你有难言之处,因为作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之一,凭你一
人管不了那个“政法委”!这是制度弊端,不仅是你,就是胡总书记
亦不能对此一人说了算!这就涉及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了。但是,你们
胡、温不改革,就难辞其咎!
还是切实一点好,如果在改善人权状况上,下点真工夫,做出一些努
力,就比那些做秀之举,切实多了。同时,不要再学朝鲜了,若这样
下去的话,非完蛋不可的!
既然如此,你们2位就不必再作亲民秀了,因为在一党专制下,你们
的政治秀,最终是徒劳的,无效的,骗不了世人的。
以上所言,既是愤怒的抗议,亦是诚挚的告诫!良药苦口,忠言逆
耳;希三思之!
最后,再提醒一点:既然,你们继承的政治体制是权大于法的落后于
时代的制度,同时,又不思改革它。那么,就请求你们运用手中之权
力,立即纠正这种大大有损你们颜面的丑陋举措;这,从你们根本利
益计,亦是必须做的。
虽然,这给你们的是一封公开抗议信,却仍然说明本公民(尽管是被
打入另册的“二等公民”)对你们尚存一线期望。所以,你们如果尚
有一点良知与明智的话,请珍惜这一线期望为幸!
此致
持异议公民 邓焕武谨书
(2005.4.19于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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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共第三次合作?
继国民党主席连战于4月26日赴京赶访後,亲民党主席宋楚瑜也不甘
连後,急匆匆的应胡锦涛之邀准备于5月5日访问大陆。国、亲两党的
这一系列磕头外交和迎统行动,被台湾岛内的媒体普遍喻为“中国
疯”。
众所周知,国共第1次合作是在北伐战争期间。国父孙中山先生鉴于
苏联强邻在侧,虎视眈眈,革命政权又尚未站住脚跟,被迫接受了
“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政策。不久便被蒋介石推翻了。实行了
“4.12”清党,共产党人血流成河。国共第2次合作是东北军张学良
西北军杨虎城被身边的中共地下党员所惑,发动兵谏,救了中国共产
党的命,并最终令中共在抗日战争中坐大,打过了长江。这次是轮到
国民党人血流成河了,还一直流到文化大革命。
至于张学良的历史定位,当然应在中共结束其一党专政後才能真正盖
棺论定,但至少有一点是十分肯定的,则少帅终其一生也从未搭理过
中共的统战招手,回沈阳老家替中共背书,不管大陆拍了多少?为少
帅歌功颂德的电影、电视剧也好。张学良是懂得“汉贼不两立”的道
理的。
这次国共的所谓第3次合作,难免启人疑窦,不知下野的国民党与专
制极权的中国共产党到底合在何处?作些什么?其实明眼人不难看
出,这第3次国共合作只不过是国民党下野後气有些不顺,故欲拒还
迎的去接受中共招安罢了;是连战不甘心退出历史舞台,想藉这么一
?肥皂剧来延续自己的政治生命而已。连战的一己之私,不但给王金
平和马英九角逐党主席造成种种难以确定的变数,也给国民党的改革
和世代交替设置了重重障碍,至于国亲合?,当然更有可能破局无
疑。
国民党是在野党,选战无师父,3年後谁也不知道胜负如何。连战此
刻冒险上京迎统,带去的是一张空头支票,连除了为中共专制暴政背
书,为“反分裂国家法”涂脂抹粉,令大陆13亿人民对国民党彻底失
望外,又能起到什么作用呢?国民党的党产尚未售罄,但国民党的政
治基础即将在“国共第3次合作”中输尽典光了!
中共正处于内忧外患的紧急关头,忽然有国亲两党扣门,争着请他插
手台湾岛的内部事务,把台湾变成第2个西藏。当过西藏自治区第一
书记,西藏军区司令员的胡锦涛连睡梦中都会笑出声来??可见一纸
《反分裂法》的作用比部署在福建沿海的706颗飞弹来得厉害。
至于国亲所谓第3次合作,也就是连战在投共的道路上能走多远,又
是否能与张学良媲美,从此改写中华民国和台湾的历史则自有公论,
台湾2,300万人民最终也会用选票作出自己的抉择。
这真是:
无力卖台先卖党,
争向胡温去报到。
百年老店齐解甲,
更无一个是男儿。
(2005年4月26日于芝加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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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是在搞政治吗?
对于法轮功,老枭一向是“不敬而远之”的。当它得到政府和大小官
员的鼓励和支持而风靡九州的时候,我视之为伪气功团体,曾有诗冷
嘲之;当一些媒体因发表了对它的批评文章而向媒体隆重抗议的时
侯,我讨厌它心胸狭隘小题大作──我对容不得异议的东西都很反
感;当中共作出禁止党员和官员习练此功、要对其学员开展教育转化
工作的时候,我仍以为可以理解──一是党章本就规定党员只能信仰
共产主义(真伪是另一回事),二是通过科学知识的普及,提高广大
人民特别是底层民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减少各种非理性的思想和信
仰,有何不可?
当法轮功被定性为邪教的时侯,我认为太过分了;当我通过各种途径
逐步了解到中共对轮子功的批判和对其学员的转化已经演变一场大规
模的腥风血雨的镇压的时侯,我震惊而愤怒。曾于2003年写过《关于
轮子功的一点意见》,对此表示抗议,希望政府能善待轮子功学员。
由于对它只反江泽民不反共产党的取向不以为然,虽抱同情,文章中
仍不无微词。
法轮功从与中共眉来眼去,到反“贪官”不反“皇帝”,再发展到反
老江不反老共。而今《九评》的问世,表示法轮功已走上了彻底的反
共道路,这是一条荆棘丛生的不归路,也是一条通向自由的光明大
道。《九评》的推出和退党大潮掀起,对中共反动势力的打击震慑,
对民心民意的鼓舞,对民主大业的贡献,都是难以估量的。这“一体
两面”相辅相成的两大事件,于我中华民族,具有巨大现实意义和深
远历史意义。那些坚持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学员,深受迫害而不诉诸
暴力,委实了不起。这不就是中国式的和平理性非暴力抗争么?在此
容我向它的广大学员表示崇高的敬意。
在中共眼里,法轮功将不仅是“邪教”,而且属于“反动政治组织”
一些知识分子也加深了法轮功在“搞政治”的疑惑和批评。法轮功一
再声明不问政治、不参与人间政治、对政治不感兴趣,在质疑者看
来,反成了不真不善、欺人欺世之谈,或者是一种“深挖洞、广积
粮、缓称王”的韬晦之计。
法轮功究竟是否在“搞”政治?这先要视“政治”二字如何理解和定
位。在中共秘密字典里,政治乃是一种可以合法垄断各种资源和利益
的特权和威权,是它的禁脔,它正搞邪搞明搞暗搞怎幺搞都行,别人
搞则一律非法。它要你“讲政治”,是要你坚持它的领导,维护它的
权威,一切围饶着它转。凡是不利于中共统治的言论、行为、组织,
都可以上纲上线到政治的高度,予以严厉打击!
用中共的标准看,法轮功对中共特权统治的冲击越来越大,其危害正
未有穷期,乃是它执政中国半个多世纪所未有的劲敌,难逃搞政治之
嫌。而今弄出《九评》和退党潮来,不论法轮功是否真有“问鼎中
共”的野心,已明明白白在搞政治啦。
按照文明世界的标准,政治乃是一门高尚的关于管理公共事务的艺
术。法轮功宣讲真相,是在维护自己的权利,抗议所遭受的迫害;九
评中共,发起退党,则是进一步揭假驱邪,反恶抗暴。我对法轮功教
义缺乏深入了解,但按传统佛道的观点言,驱恶即是行善修道,除暴
即是积德修炼,所谓霹雳乎段菩萨心肠,慈悲与威严同在,就是这个
道理。所以法轮功一再声言它是超越政治的纯粹修炼的团体,它的世
俗行动是在救度世人,并为自己争取一个合法自由的修炼环境。
从法轮功不是在管理公共事务或追求政界权力这个意义上讲,它当然
没有搞政治。至于法轮功将来是否会对世俗政权产生兴趣,或者,是
否现在处于“深挖洞、广积粮”阶段,以便时机成熟好“称王”,我
不敢断言。我个人相信这些疑虑是没有必要的,乃以世间人之心度世
外人之腹。从世俗政治或利益的角度去分析宗教、修炼人士的所作所
为,难免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就如老枭,拔笔而起挺身而斗,何尝对
现实政治和官场有啥子兴趣?偏偏多数朋友误会我想在将来政坛大显
身手,呵呵。
(200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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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运人士与自由
关于一般意义上的自由
如果一个人以为自己不自由,那么他有可能是自由中的人。自由之与
人来说必须有一个外部的环境,这一点固然重要,但是比这更重要的
是内在的自由或者内心世界的自由才是第一等的东西。在人类以往数
千年的专制历史中,人类中的那些伟大的圣人、杰出的哲学家和不朽
的宗教家,他们没有因自己生活的社会的不自由而获得了自由就是最
好不过的例子了。关于这一点,圣安布罗斯说得好:“一个聪明人即
使身为奴隶,也是自由的;据此而论,一个傻瓜虽然统有天下,但也
仍然是个奴隶。”
在今天,虽然我们许多人都认为民主和自由是同一个价值,但是,依
我之见我们民运人士若还用对待民主的那个同一的方式来对待自由,
就会把事情闹到无法收拾的地步。正因为民主和自由有着这样的区
别,所以我个人认为在今天中国民运队伍中给出自由一个不同于民主
的定义和定位是十分重要的事情,也就是说在有关民主和自由的事情
上,我们且不可眉毛胡子一把抓。
自由这个东西在许多的场合中可以表现为一种终极的价值,要获得这
种价值好象完全需要一种超越现实的追求。你说我们的一个普通老百
姓没有自由,这样的事情当然易于理解,但是你说中国的古代皇帝们
也缺乏自由,这样的事情就不好理解的了。事实上也是这样,隋朝开
国皇帝隋文帝扬坚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我们大家都知道他是一个
励精图治的好皇帝,在治理国家和教育接班人的问题上,创立的“忆
苦思甜”的方式都为20世纪的毛泽东所效法。他教育太子扬勇不要忘
记创业时的艰苦生活,把其在当上将时所穿的衣服和所吃的酸白菜收
集起来,放在一个专门供人展览的屋子(相当于毛泽东时代的“忆苦
思甜展览室”),让接班人“时常”看,“时常”想。他冬天批奏
折,手都皴了还不辍笔,勤于政事,宵衣旰食。就是这个皇帝,在一
个偶尔的时刻中,叹息自己没有自由。
情况是这样,他个人并不是一个好色的皇帝,同皇后一直保持着良好
的夫妇关系。但是他终归是男人,偶然也免不了在后宫中猎艳。可巧
有一次,被皇后憧见了,俩人发生了争吵,皇帝一气之下独自一人跑
到了行宫所在地的深山老林(陕西省麟游县)里,一时间造成了皇帝
失踪的特大事件。也就是在这个时刻,他的爱将高炯找到了他,劝他
不应该为一个女人生这么大的气,他说了一句至理名言:“我身为帝
王,不得自由!”(见《隋书》、《资治通鉴》)分析这句话,应该
说隋文帝是一个很懂自由的人,从这样的事情中我们如果能够看到自
由之于人的最高境界的话,那么,人对自由的不同理解和不感受就是
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正因为有这样的一种注意,所以,我们在推进
中国民主化进程时对自由作出界定是非常必要的。就此而言,在民主
的运动中,我们要争取的自由一定要是政治自由,是法律赋予我们的
并由人道保证的公民政治自由;如果我们不作这样的限制,把争取中
的自由当成了隋文帝所说的自由,那就没有一个民主的运动可以被我
们所把握的了。
自由的种类
作为人,谁都不自由!这是自由之于人的第一个定义。人作为自然之
物可能是自然的奴隶,作为上帝的造物是上帝的奴隶——这种奴隶的
地位在人之为人的时候是没有指望可以改变的。在这个意义上没有一
个终极性的人的自由存在。认识人的这种处境,可以引起人对自己的
悲观性思考;思考之中也同时地寓于着人为自己处境的改善所抱的一
丝希望。可见这个问题固然对人有非常的意义,但是它只是一个供职
业哲学家思考的问题,普通人大可不必为这样的事情的研究而徒劳其
神。如果认为民主运动是普通人的事业,那么为民主运动而进行的研
究淘汰这样的问题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过去,哲学家们曾经把人的自由分成为外部自由和内部自由两类,这
样的分类虽然可以为人的自由提供一种方便,但是内部自由和外部自
由的分法到底缺乏严格的性质,特别是对于一般人来说,内部自由的
那种境界是难以达到的。对于从事于专门研究的人来讲,内部自由是
具有很高的价值的,为了这种价值的现实,外在的奴役只是一个形
式,所以这些人即使身陷缧绁之中,其精神的自由也是任何的锁链无
法捆绑的。在古代和中世纪那漫长的岁月中圣贤们的自由就是如此。
近代自由和现代自由产生于这样的时间中,即社会发展到了一定的阶
段,职业和阶级的组织在达到了类似与人的“自我”后所出现的对于
解除某些禁忌的要求就叫自由,在这些要求中,有知识分子的要求和
新兴的产业阶级的要求。在后来的时间中,这些要求对是对于中世纪
的禁忌的某种破坏使社会表现了“近代面貌”和“近代风气”,随着
时间的推移,这些“近代”性的东西在日渐地浸淫着社会的基层阶级
的时候,就产生了民主这东西。
显然在产生了民主之后,自由就必然的要面临着新的分类,过去的传
统的内、外分类已经不适应社会和人们的需要了。从新的分类中,分
出了一种政治自由,而民主化运动所追求的那种自由就只能是它。但
是同任何事物一样,分类只有大概意义,不可穷尽所有的问题和所有
的意义。因此政治自由这样的东西也是一个勉强分类的产物,只适宜
于实用的政治生活。如果说民主政治有一个实用意义的话,那么传统
的对自由的绝对主义的解释就势必要被淘汰。基于这样的思路,我们
分析经典马克思主义的问题,它认为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人类的自
由才会全面实现的思想显然是犯了绝对主义的错误。因此当马克思运
用自己的方式演绎出了“每个人的自由是发展一切人的自由的条件”
时,他把自由从人的生活中抽了出来,放到了一个纯粹逻辑的框架中
去理解,以至于闹出了错误。马克思主义认为在资产阶级社会中人的
自由不可能实现的思想并不完全的错误,所以它主张人类进步到一个
可以超越资产阶级社会的新社会的思想也不错误,错误仅仅在于马克
思没有认识到政治自由在资产阶级的社会中可以相对构成这一点,与
此相应的是,政治自由虽然在马克思看来有许多理论的上的缺陷,但
是人性本身的缺陷和人性本身的不完善却被他忽视了。如果说在马克
思主义的对立面,“资产阶级”的理论开始了对不完善的自由和有缺
陷的制度的“实验”的话,那么在对比的意义上马克思主义就变成了
“空想主义”了。从“空想”到“现实”就造成了上个世纪秧及于半
个人类的马克思主义的专制。
马克思主义的错误告诉我们对于自由这样的东西人们不能够进行“阶
级”的分类,如果我们把自由分成为“资产阶级的自由”和“无产阶
级的自由”两大类的话,那么,我们在消灭“资产阶级自由”的同时
也就同时地丧失了“无产阶级的自由”,其所以产生了这样的情况的
主要原因就在于自由是容不得这样的分类的,这样的分类的结果是破
坏了自由的核心成分——人性的相通和交通。因此,我们如果能够从
马克思主义的失败中真正的总结出经验教训的话,就应当对自由的另
外分类意义产生兴趣。今天我们采用政治自由这样的新的分类也是出
于这样的考虑的。
政治自由不是圣贤式的自由
正确的说政治自由是一种公民自由,同圣贤式的自由是风马牛不相及
的,但是,在今天的中国民运队伍中,我们一些人却把它理解为圣贤
式自由,这就不对了。在上面的议论中,我已经多少的说到圣贤式自
由是一种朝向终极目标的自由,它有着一种至高的境界,在走向这个
境界的路途中,追求自由的人都有一种“屈原效应”:“世人皆醉吾
独醒”。基督徒所追求的自由,佛教徒追求的大彻大悟和哲学家们所
追求的至善都属于这一类。如果我们把这种自由当成了政治自由,那
么你就有理由大骂“民运人士品德底下,道德败坏”,因为你心中的
自由还套着古代圣贤式的那种光环,在这种光环还在发光的时候你是
看不到别人的自由的长处的,就好象你在绝对光芒之中同在绝对黑暗
中是辨认不了任何事物的道理一样。与这样的情况相应的是在人民群
众这一方,那些如屈原一样的现代“圣贤”们无不比他们看成是“疯
子”和“傻子。”就此情形而言,在现代条件下,一个人或者一伙人
有权利保持“清高”,但是如果他们以这样的行为无意或者有意地向
社会要求道德的话,显然是犯了“不识时务”的错误。
在中国民主化的今天,我们民运人士必须对政治自由这样的东西作出
明确的认识和明确的判断,绝不允许把现代的政治自由同古代的圣贤
式的自由混为一谈。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用民主运动的方式追求自
由的行为就没有人可以搞清楚的了;又如果我们每一个普通的公民对
自由作隋文帝式的理解,那么追求自由的事情对我们而言到底意味着
什么就没有人能够讲清楚的了。又如果我们对自由的理解保持着中世
纪的知识分子的“清高”,同样的道理,我们也是没有办法拿到我们
所应该获得的自由的。
政治自由同样是一个宽泛的概念,没有什么更为严格的界线可以把握
的,因此,在通常的情况下,我们把宪法制国家的那些写在了宪法上
的东西当成现成的东西就是一个自然的事情。可见,政治自由主要包
括如下几项自由:言论自由、结社自由、游行、示威的自由以及思想
和良心的自由。这些自由其所以被认为是政治的,是因为现代专制国
家以法律的方式并且利用国家的力量压制它,于是就产生了政治自由
的问题。在这里是政治的手段和政治的制度造成了对此项自由的危
害。进一步的分析表明,上述几项自由被看成是政治自由还是在于它
是公民政治生活中的酵母因素,有了它政治生活的面团才能够发起
来。如果说我们对由这几项权利构成的政治自由有一个大体上的理
解,是不是把政治自由可以理解为公民政治表现的自由和政治发展的
自由就是我关心的问题。这样的自由是普通意义上的自由,是普通公
民权利中的事情。因此,它同古代圣贤的自由是不可同日而语的。这
种自由被紧紧地维系在政治的问题上,而几乎完全地失去了夕日的道
德意义。
如果把政治自由这种从法律学角度上讲是人的基本权利的东西解读为
一个道德的东西,那么就难免会生出许多的误会来的。在这里民主的
思想和精神事实上面临着一次重大的变革,变革的结果是传统政治观
上的道德主义的因素被淘汰掉了,新政治在人生而平等的基础上重新
的安排在一种权利的架构之中。因此就权利的意义讲,一个普通人认
为自己可以当国家总统和议会的首脑(哪怕他真的没有这样的本事)
就不再是“骄傲自满”的了,同样的道理,如果我们对此行为采用此
人缺乏“自知之明”的批评,表明我们是不懂政治的。因为在这里一
个政治竞争的意义又寓于其间,我们在没有发现它的情况下而进行政
治的评论,就属于我们的不是了。
如果说现代政治和古代政治有一个根本的区别的话,那么现代政治是
一种普通政治就是最主要的特点之一,就是它衍生出了许多的政治新
特点,于是,新政治同传统政治的区别就在于它的“开放”性。在古
代和中世纪政治是上流社会的事情,普通老百姓是不过问政治的,现
代政治生活和政治制度造成的后果是普通公民参与政治,于是,政治
的古代的“民”的理想才最后实现了。古代政治思想固然也讲“民”
但是“民”在政治中是不可能出场的,也就是说政治制度和政治设施
没有为“民”的行为可利用之处,以至于使“民”成为一个道德上的
范畴。情况既然是这样,那么所有好的政治,都可以看成是为“民”
的政治了。只有一点,这样的政治只能够接受“民”的“颂扬”而不
接受“民”的批评。现代民主政治改变了这一切,在权力还不是认为
归于“民”的条件下,至少舆论是归于“民”的。由此而产生的一个
结果是“民”具有了政治批评的自由和政治上自我表现的自由。
政治批评的自由和政治表现的自由
中国古代对于言论自由这样的事情有着很高水平的理解。从上古帝王
建谤木、立衢室的寓言到中古时期的各朝各代的英明帝王努力建设言
路的历史中我们理解了政治家们对于政治上的批评性言路建设之事的
高度重视的现象,从“以言为戒,国之大忌也”的认识到提倡“知无
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精神,都明白了批评性言
论在政治生活和政治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把这个现象同当时的传播言
论的技术的手段联系起来思考,古代政治家和思想家们把“畅通”的
言路建设当成开明政治和优良政治的一个标准的确是很了不起的事
情。
但是,在现代,当技术和文化的发展都为批评性的言路建设提供了可
能性时,中国的当权派们竟然以“革命”的名义“开了历史的倒车”
在统治者们获得可以控制言论的技术的和社会的手段之后,却推行了
一种纯粹“倒退”的言论禁锢政策。就这样的意思,我们重温阿克顿
勋爵有关“自由是古老的,专制才是新的”话就会有许多的收获的。
压制言论,特别是压制批评性的言论是现代专制主义(不管它是哪一
种)的一个共同的特点。也就是针对这个特点,民主化运动的一个主
要的功能是开创言论自由的风气和建立言论自由的制度。到今天为
止,我们在这一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而这个成绩的最显著的
表现是中国社会已经出现了以个人言论的力量孤立于制度的“异议分
子”。进一步的分析明白,他们这些人虽然在专制的条件下其言论所
受之限制是很大的,但是他们作为“异议者”在社会生活中的公开存
在却是社会变化和变革的一个信号。解读这个信号的意义,虽然人们
也许形不成一致的见解,但是有一点却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共产党
统治者们已经到了不能够维持原来的禁锢一切反对性言论的老政策的
程度了。在这里历史进步对于共产党统治者们的“逼迫”的程度已经
是一个可以读得出来的指标了。
如果说具有20多年历史的中国民主运动在批评、批判共产党制度、共
产党社会和共产党人方面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平的话,那么,在这个
方面我们所作的努力是全世界的人有目共睹的。民主的意义在这里必
须表现或者体现在批评、批判上面,要不然什么是民主的问题人们就
不得而知的了。就从这个方面来讨论我们民运人士的自由问题,政治
批评和政治批判的自由是基本的自由,其广泛的运用就形成了今天的
海内外民主运动。如果说这样的批评和批判已经事实上作出“共产党
错误”的判断的话,那么,我们民运人士和中国人民就以要求“结束
错误”的行为站在了“历史的正确性”一边。又如果认为我们的民主
化运动是对于过去“民主革命”的一种“继承”的话,那么我们要使
中国进入“正确的历史道路”的努力就一定具有传统革命的因素了。
因此,在中国民主化之后,虽然历史将不再被划分成为“错误”与
“正确”的,但是被我们正在推进着的中国民主化进程是一桩“正
确”的人类事业的思想和看法却是理所当然的。
因此,在有关民主化的问题上,我们且不可以照抄西方现成的理论,
在说到民运人士民的自由问题时我们不必写出象罗尔斯那样的《论政
治自由》的书,事实上我们并不缺乏有关的民主和自由的理论,而是
我们真正缺乏的是对理论和实践中出现的问题的应付能力。我们在纯
粹理论问题上所持的立场和观点一般都是正确的,可是我们在运用这
些东西在具体的说明我们所面临的实际问题时,就显得很不高明,有
时候简直可以说是非常愚蠢的。正是念起这一点,我在写作这篇文章
时,把政治批评、批判的自由和政治表现的自由并列在一起来论述就
很自然。我认为我们所进行的批评和批判若还不是为了加强我们中国
人在政治上的自我表现的话,那么它就变成为无的放矢了。
所以如果仅仅是就理论谈问题的话,那么我们中国人的政治表现的问
题是很难作为一个问题独立的提了出来的,而恰恰是这样的问题却是
我们民运人士民所必须面对的一个大问题。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讲,在
过去的时代中我们普通人的确经过了一个政治教育的时代,这个时代
在我们民族的进步史上也的确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这些事件在我
们民族中所留下的影响应该如何的评价,肯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
题。但是现在的情况是:我们这些民运人士往往运用简单化的方式把
它简单化,所以在我们说出了“这是共产党对我们人民的欺骗”的话
之后,就再也说不出其它的话了。可是呢,实际情况远远不是这样,
那些被我们现在看成是“欺骗人的东西”在我们人民政治发展的“初
期阶段”所起的作用却有着一种“历史”的因素。又如果我们同某些
人一样的认为“历史是骗人的”,那么我们反对共产党的行为就应该
没有“历史”,若不是这样的话,我们认为“历史”本身就是现实的
一种构成的部分,“必须是研究的一部分”,那么,我们必然会具备
另外的心态来看待这个问题的了。
所以就“历史”的线索来观察问题,我们普通中国人是有自己的“政
治表现”的,研究这种表现,就是我们当前的任务的一个组成部分。
在前毛泽东时代,普通中国人接受了“政治表现”这样的一种新观
念,尽管在当时的环境中这种“政治表现”是专制政治对每一个人的
强制性的要求,但是在1966年的伟大政治运动中当“强制”权力在人
民大造反的行动中解体时,“政治表现”就成为“个人自由”的主要
内容了。如果说在运动前,“政治表现”是由共产党、共青团各级组
织把握和评价的,那么在运动兴起来之后,参与运动的广大普通人对
自己行为的“无产阶级革命”式的自我评判就造成了一个“时代”的
变化。在变化中,从政治上评判个人“政治表现”的权力归为造反后
的“个人”就是全部问题的精华之所在。参加了自治组织的人,对自
己的行为的自我批评和自我评价就构成了“新时代”的“新内容”。
一种波及了普通人的重大的革命性质的变化就发生在这个时刻了。因
此,我们如果独立的深刻地研究发生于这个时刻中的变化,那么自由
化的风气开创于此时此刻的情形就值得我们来认识。
但是在所谓的邓小平时期,我们普通中国人没有从上述的事情中寻找
出真正的经验与教训。我们对一个自发意义上的自由化民主化运动采
取了“动乱”式的看法,结果是我们在“反对动乱”时也就同时的
“反对”了民主化、自由化。这样以来我们又重新地回到了1966年运
动前的那个有关“政治表现”的共产党式的评判了!到1989年5月,
当伟大的运动要再一次地复活公民“政治表现”的自我式评判时我们
“否定1966年运动”的行为已经把我们推到了“6、4屠杀者”们的立
场上去了。公民对自己的“政治表现”实行一种基于自己情感的自我
评判——这是民主和自由的第一要素。但是当一个民族性的“政治表
现”的在民族的自我批评和自我批判中立不起来时,民主与自由对他
们而言到底意味着什么?就没有人能够说清楚的了!
站在今天民主运动的立场上看问题,我们的不足不是表现在政治批评
方面我们无能,而是我们自己的政治表现不能够打破专制主义的僵
局。这种局面的形成,当然有众多的原因,但是依我之见,我们对自
己的政治表现的历史的错误式的批评可能是重要原因之一。批评的确
有助于我们走出专制主义的束缚,但是在批评的过程中如果我们不能
够区分价值和非价值,那么我们在新变化了的专制形式面前就会迷失
方向。因此,我们若运用邓小平的方式来对付毛泽东,我们就只可能
是这样,变成为一个少了精神的目光短浅的奴隶。
民主运动中的自由价值
自由这样的事物同任何的东西一样,我们只要对它进行深入的研究便
会发现它是充满了矛盾的事物。因此,我们作为民主运动中的人认识
自己是行为中的人这一点就非常的重要,只有这样我们在研究自由问
题的时候才有可能避免犯形而上学式的错误。说实在的,我们研究的
自由是实践意义上的自由,这样的自由是存在于我们以前的历史之中
的,所以我们对它的研究也同时是对我们自己历史的认识。对于我们
而言,的确有过这样的时刻:曾经把自由“溶化在血液中,落实在行
动上”。那个时候,我们自由的选择自治组织,想参加哪一个就参加
哪一个,没有受任何的限制,我们自由的批判政治上的当权派,自由
的表现我们自己,并且在自治组织中,尽情的实现自我的价值。但是
遗憾的是,我们身在自由之中却没有能够说出“自由”的这两个字,
因此,在事后当别人在指责我们的行为不是自由时我们却默认了这一
切,于是,我们对自由的认识就不由自主地偏离了我们的经验而走上
了形而上学之路。
正因存在着上述的问题,所以,我们在推进中国民主化的进程中对自
由只会作出别人已经作过的那些解读就非常的自然,但是,自由这东
西如果不是出于“我”自己的理解,那么,它就永远与“我”无干。
在生活中,我们不自由的感觉是很强烈的,要叫我们要表达这样的感
情也是非常容易的,但是这样的情况若要求我们对自由作一个正面的
表述却是非常困难的。民主运动对于我们每一个普通人来说,首先是
一个自由化的运动,因此整理出我们对自由的知识是非常必要的。于
是,民主运动在这里的第一个意义就是打破不自由的局面,至于说这
样的局面如何能够打开,组织民主的力量就是第一等重要的事情。也
正是抓住了这一点,就组织的意义而言自由的行为在此就不得不出现
一种“统合”,“统合”的结果就是我们所说的“力量的集结”。明
白了这样的道理,民运人士在谈论自由时应该谈论哪一种不就是显而
易见的事情了吗?
如果我们不是象上面的那样理解自由,我们的行为就有可能出偏。在
去年我写作的《论民主的信仰》的文章中所提到刘荻的《炮打民主》
的“大字报”那样,认为民主侵犯了自由而发誓要“炮打民主”。象
刘荻这样的如此有个性有血气的青年女性,能够理解自由和民主的不
同之处的确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但是当这样的理解事实上把民主置之
与自由对立的地步表明了她的思想是不平凡的,在“第二民主”的范
畴内,自由受到了民主的侵犯的确是一种不容否认的事实,分析这样
的事实,把自由的价值和民主的价值分离开来看待也是自然而然的事
情。为了维护人的自由而警惕“民主”(制度)对它的侵犯也是正当
的事情。问题是:我们如果到此止步而不要求再前进一步,情况又会
怎么样呢?
毫无疑问,保护人的自由的问题是一个大问题,但是在讨论这个问题
时我们难道能够脱离民主的制度吗?大家的普遍看法是法律可以保护
自由,可是,法律的制度在今天的情况下如果没有民主的支持和民主
的内容,那么,这样的法律能否保护自由不也是一个问题的吗?在过
去的时代中法律也保护过自由,但是那种自由不是普通老百姓的自
由,而是有产阶级的自由或者是城市的自由和市民的自由,只是随着
历史的进步这样的事情因着文化、社会以及经济的发展而有了变化,
变化中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社会上的基层群众也群起而效法之,基
于不同的理由和方式他们发出了争取自由的斗争。在这一方面,马克
思主义理论在基层社会的流行的确助长了普通人的权利观,以“无产
阶级革命”的名义向“资产阶级社会”所提出的具有革命性质的要求
虽然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合法性,但是它总归被认为是一场革命。问
题仅在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没有能够成功地提出人的自由的问题,
在对人所作的“阶级分析”中,人的自由面临着一个全面的丧失,因
此我们在马克思主义之后所进行的民主化的运动就必然的要考虑到这
样的“遗留”问题。
就“遗留”问题来看我们队伍中的情况,那么我们给出人的自由一个
特别的关切是当然的或者必须的,如果在民主化的进程中自由象在过
去的“民主革命”和“无产阶级革命”一样不再被重视的话,我们有
可能会重复以前的错误,但是在推进民主化的运动的同时,我们没有
把自由的价值很好的组织在人民的政治运动之中,以至于我们在提倡
自由的同时使我们自己长期地立于“异议人士”的位置上,那么,这
样的自由非但不能够被我们自己坚持住,而且一定会面临最终丧失的
危险。现代社会中的自由不同于古代的自由,它是在现代条件下的一
种受诸多因素限制的东西,因此当这些众多的限制性因素和公民生活
与社会生活连成一片时,不自由的境况是古代生活所无法比拟的。因
此一个在古代条件下可以拿得住的自由在现代条件下有可能全面的丧
失。因此保持自由的事情在现代条件必须要诉诸于民主的制度,没有
它发挥作用,人的自由是不可想象的。《炮打民主》的作者没有注意
到这样的问题,用一个老眼光去观察新事物能看准问题吗?
在西方诸多大家们的作品中,自由在“民主中”有可能失却的思想的
确是存在的,从巴斯卡到尼采这样的思考就没有停止过,但是对这类
思想家的作品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如果不作出独立的思考,而一味的
被他们的书所左右,那么我们就不读的为好。因为这些在人类的思想
史算得上是“上乘”的作品有着一种古代圣贤的遗风,同我们的现代
人特别是普通人有着一个很大的距离,我们在“消化”他们的作品时
忽视了其间的“距离”,就免不了要犯错误,到最后,我们作为21世
纪的人却唱出了19世纪的老调子,这就很不好的了。
就自由问题,我说了这么多的话,关键的原因是在于我认为目前中国
民运人士队伍中存在着许多的糊涂观念,如果不及时于以纠正的话,
我们就没有可能顺利的完成中国民主化的大业。在讨论自由民主这样
的有关问题时,我们不是没有知识,而是我们的知识许多是“学”别
人的或者“听”别人的,缺乏我们自己的消化和理解,正因为如此,
我们中国人自己在以往时间中已经“上手”了的东西就从我们的这一
行为中漏掉了。于是,我们的理论不足于组织民主的伟大运动就自不
待言。但是,如果这样的问题受到了我们的重视那么我们在民主化这
样的事情上就有可能掌握着主动权。因此这篇文章也顺便地说到了民
运人士的学习问题,当然我不认为我的说明是好的,但至少可以说它
有着解决问题的意向。
(200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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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中共中央宣传部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
舆论控制中枢的调查报告 ------------------------------------------------------------
一、中宣部是中共对中国媒体和全民精神控制的最高权力机构
(一)中共通过中宣部监督控制舆论工具
(二)中共通过中宣部掌控舆论导向
二、中宣部按照江的指令制造骗局 施行全民洗脑
三、炮制“自焚”伪案,驱动全民反法轮功运动
四、采用多种手段妖魔化法轮功以维持镇压
(一)中宣部参与主办妖魔化法轮功的大型展览
(二)利用文艺手段煽动仇恨
(三)加强对出版市场的掌控,
更大范围的推行反法轮功的仇恨宣传
五、褒奖诽谤法轮功的传媒打手,鼓动迫害
六、销毁和禁止出版法轮功出版物,
实行言禁,为进一步的诬陷铺路
(一)言禁
(二)收缴、销毁、禁止出版法轮功出版物
七、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宣传系统部分官员(注)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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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以来就把舆论宣传作为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的最主
要武器之一,放在至少和武装斗争同等的地位。这两者在中共历史上
被叫做作“笔杆子”和“枪杆子”。其控制下的舆论宣传和国际社
会对媒体的普遍认识完全背道而驰。中国大陆的媒体从来就不具备新
闻性质,而是中共控制下的独裁专政的舆论工具,是“党的喉舌。”
除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由中共中央直接管理外,中国大陆所
有媒体都在中共中央直属机构中共中央宣传部(以下称“中宣部”)
监督控制下运作。
1999年以江泽民为代表的中共决定镇压法轮功后,江泽民指定中宣部
部长丁关根兼任“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的副组
长,以便直接操纵中宣部控制舆论导向迫害法轮功。5年多来,中宣
部紧密配合,开动全国媒体对法轮功这个民间修炼团体进行了系统性
的妖魔化宣传,不断制造口实推进这场迫害运动,造成了全国民众对
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深深的误解和仇恨敌视,致使以江泽民为代表的
中共集团对修炼法轮功的民众施以灭绝政策成为可能。
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7.20”以来的5年中,截止2005年4月26
日,通过民间途径能够传出消息的已有1,926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
死,而据2001年10月底中共官方内部统计,拘捕中的法轮功学员死亡
人数当时已经高达1,600人,全国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
6,000人,被非法劳教的人数超过10万人,数千人被强迫送入精神病
院受到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的摧残,大批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各地“洗
脑班”遭受精神折磨,更多人受到“执法人员”的酷刑折磨和经济敲
诈。中宣部及其属下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中宣部是中共对中国媒体和
全民精神控制的最高权力机构
(一)中共通过中宣部监督控制舆论工具
中宣部为中共中央直属机构,是中共对全国媒体和全民精神控制的最
高权力机构。中国全国性主要媒体如:《光明日报》、《中国日
报》、《解放军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工人日
报》、《农民日报》、《经济日报》、《科技日报》、《法制日报》
等中央级报刊的新闻宣传工作,均由中宣部直接负责管理,并制定
“媒体制度”和“宣传纪律”,通过国务院的直属机构新闻出版署
(政机构)执行实施。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则负责对本地报刊的新闻宣传
工作,包括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级媒体在本地所办报刊和新闻宣
传的管理工作,传达中宣部的媒体政策,由当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
门执行实施〔4〕。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新华通讯社(《新华网》)、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主办的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网》)同受中宣部的宣传业务指导和
“宣传纪律”约束。这些“宣传纪律”不以“法律”的形式出现,但
它们事实上规定着传媒对新闻的取舍与报导的口径。
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电影集团
公司、中国广播电视传输网和中国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组成的中国广播
影视集团由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
总局”)党组代管,集团实行党组领导下的管委会负责制。受中宣部
的“宣传纪律”约束〔5〕,由国家广电总局局长、党组书记兼任中
国广播影视集团管理委员会主任(此职位原由前中宣部副部长徐光春
担任,2004年12月至今由新任中宣部副部长、广电总局局长兼党组书
记,原中共安徽省委书记王太华接任)。
而《人民日报》则是中共中央机关报,和中宣部一样,属于中共中央
直属机构。〔2〕
据《中国新闻出版报》2003年5月公布的数据,2002年中国大陆共出
版报纸种类2,137种,总印数367.83亿份;期刊总数9,029种,总印数
29.51亿册;全国共有广播电台306家,电视台360家,广播电视台
1,300家;广播频道1933套,广播人口覆盖率达到93.21%;电视频道
2,058套,电视人口覆盖率达到94.54%;有线电视用户高达1亿;截
止2002年底,中国大陆上网计算机数量为2,083台,网站数量达到37
万个,国际出口带宽总量为9,380M;中国大陆的上网用户人数为
5,910万人,占全球网民的9%,仅次于美国。所有这些中国大陆的传
媒,无一例外的在中宣部监督控制下运作。
(二)中共通过中宣部掌控舆论导向
中共执政50多年来,自始至终把完全控制意识形态领域作为其党生死
攸关的头等大事。通过中宣部掌控着全中国的舆论导向,贯彻传达中
国共产党的意志,通过国家宣传机器,对民众进行反复洗脑宣传,把
全民思想统一到中共中央的意图上来。充分发挥党的“喉舌”作用。
1996年,原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视察《人民日报》社时指出:
“党的新闻事业与党休戚与共,是党的生命的一部分。可以说,舆论
工作就是思想政治工作,是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所系的工作”。
1999年1月21日,江向出席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的官员讲话,强调要牢
牢把握舆论导向,“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切实做到令
行禁止。该管的要管住,重要的宣传阵地和传播手段,一定要把好关
口,丝毫不能出问题”。
2001年1月10日,江泽民与出席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的官员座谈,强调
“宣传思想工作部门是十分重要的部门,宣传思想工作是全党的工
作”,要“努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更要加紧做好统一思想”
帮助广大干部群众认清形势”。
2001年10月26日,中宣部部长丁关根在中国记协第6届理事会第1次会
议开幕式上讲,“当前,新闻工作第一位的任务,……自觉同以江泽
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
……把党和政府的声音送到千家万户,把中国的声音传向世界各地
……一定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牢牢
把握正确导向”。
2003年9月20日,当时的中宣部副部长、国家广电总局局长、党组书
记徐光春在中央党校新闻媒体总编辑、台长培训班上所作报告提到
“江泽民新闻思想的核心内容”时说,江泽民的“‘喉舌论’思想,
始终着眼于新闻媒体的政治属性,把新闻工作作为党的事业的重要部
分来强调”,江泽民的“‘喉舌论’思想有力地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
主义新闻理论的‘喉舌论’思想,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
事业的根本属性”。〔9〕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提出“将在中
央党校和各省党校分层对新闻战线各级领导进行培训”。
2003年12月5日,胡锦涛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强调,
“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重要原则
和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的一个重要方面,必须始终牢牢坚持,任何
时候都不能动摇。”
二、中宣部按照江的指令制造骗局施行全民洗脑
中共在一开始就宣称和法轮功之间是意识形态之争。1999年4月25
日,江泽民在给政治局常委及其他有关领导的信中摆出他要镇压法轮
功的理由,“难道我们共产党人所具有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所信奉的
唯物论、无神论,还战胜不了法轮功所宣扬的那一套东西吗?果真是
那样,岂不成了天大的笑话!”
中共中央办公厅并将江泽民给政治局常委及其他有关领导的信作为文
件在党内传达。
1999年6月7日,江泽民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发表《关于抓紧处理和解
决法轮功问题的讲话》,确定成立一个专门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
小组,由副总理李岚清任组长,任副组长的分别是当时的中宣部部长
丁关根和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罗干〔15〕,充分体现了中共历来谎言
加暴力的“笔杆子-枪杆子”的构架。
在同一个讲话中,江泽民在毫无事实根据的情况下为媒体宣传定下了
口径。他要求针对法轮功及其创始人,要迅速搞出一个“有充分事实
依据”的材料,“包括发生精神分裂、跳楼自杀、有病不吃药而使病
情恶化甚至死亡等突出事例”。〔15〕这些根据需要制造出来的“案
例”在镇压开始后很长一段时间成为媒体宣传的主要内容。
1999年6月下旬,当时身兼武汉市广电局局长和武汉电视台台长的赵
致真率先配合。武汉电视台《科技之光》节目中心“一行3人飞赴长
春,拍摄了一部专题片《李洪志其人其事》及6小时的素材带。后来
为中央处理‘法轮功’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并为中央电视台揭批‘法
轮功’准备了资料。”
1999年7月22日,公安部和民政部在《人民日报》上,宣布了镇压法
轮功的通告和决定。──公安部《“六禁止”通告》、民政部《关于
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
1999年7月23日,中宣部负责人对《人民日报》记者发表谈话“我们
一定要认真学习江泽民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央关于处理‘法轮功’
问题的指示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自觉地同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我们同‘法轮功’组织
的斗争,是一场严肃的思想政治斗争。宣传思想战线一定要遵照中央
精神,切实负起政治责任,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要深入宣传马克
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
同日,全国各大报纸都转载了中宣部负责人讲话,中宣部操纵全中国
所有的电视、广播、报纸、刊物连续数月密集的诋毁法轮功及其创始
人。
在对法轮功的公开镇压开始的30天内,仅《人民日报》就发表了347
篇妖魔化法轮功的文章,同时全中国的电视、广播、报刊杂杂志等一
切舆论工具充斥的都是诬蔑法轮功及其创始人的文章。这些铺天盖地
的仇恨宣传驱使了全国所有的学校、机关、工厂、街道,各级政府组
织全部卷入这场迫害运动。
江泽民本人更是按耐不住,亲自出马向国际社会诋毁中伤法轮功这一
民间修炼团体。1999年9月,在新西兰举行的《亚太经济论坛》会议
上,江当面向克林顿总统赠送了反法轮功的书。
1999年10月25日,中国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播出了江泽民接
受法国《费加罗报》主编书面采访时的讲话,宣称法轮功为“邪教”
第2天,中国各大官方媒体以《法轮功就是邪教》为题在头版头条刊
载了江泽民的讲话。外界普遍认为这代表着中国官方对法轮功的定
性。
此后,不少新闻从业人员成了中共权势迫害法轮功的造谣工具。经
“追查国际”查核,“天安门自焚”、“精神病患者傅怡斌杀人案”
“浙江毒杀乞丐案”等都是蓄意制造的造谣、诋毁法轮功的事件。
2000年1月至2003年10月仅《新华网》发稿就达522篇之多。中宣部操
控中国大陆所有传媒把欺骗宣传注入每一个中国人的头脑中,为镇压
起到推波助澜作用。
三、炮制“自焚”伪案,驱动全民反法轮功运动
“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出台前夕,2001年1月8日至11日,全国宣传
部长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
长(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丁关根在会议上讲
话,强调“要加强宣传舆论阵地的建设和管理……时刻牢记新闻媒体
是党的喉舌……确保宣传舆论阵地掌握在党的手中……把揭批法轮功
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党”。
丁关根还要求加强对法轮功学员的“思想教育工作”。
2001年1月23日下午2点41分,5人在天安门广场自焚。新华社几乎在
第一时间,即“自焚”发生后仅仅2小时50分,就作了天安门自焚事
件的报道。据《美国之音》记者若思报道《美国之音》记者随后打电
话到北京市公安局和中国公安部求证此事、并请他们发表评论时,两
个部门的值班人员都表示不知道有这件事。就在连值班的公安人员都
不清楚的案情,新华社却“捷足先登”抢新闻。这不但在常理上说不
通,而且也违反中共一贯繁琐费时的层层审批的“宣传纪律”。
按照1988年2月6日中宣部发布的《关于新闻报道工作的几项规定》,
要求“对于社会敏感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一定要核实清楚
并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阅才能发表”。按规定中宣部并没有赋予新闻
媒体直接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的权力。那末,是谁给新华社的权力?
2001年5月30日,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高挺先在谈到“天
安门广场自焚”的“宣传报道”时,无意中泄露了这个秘密,高说
“都是严格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统一口径,有计划、有步骤进行
的”同时,他还强调,“对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宣传报道,选择什么时
机、口径、范围、规模,必须在中央的统一部署安排下进行。规定由
新华社统一发稿的,各媒体要及时转发,不能自行采写发稿。允许各
媒体自行组稿发稿的,也要严格按中央的口径要求把握好度”。
“天安门自焚事件”发生1周后,即2001年1月31日,新华社发表了第
1篇关于“自焚”事件过程的详尽报道《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始
末》,在描述自焚过程的大量具体细节中,既没有记者的目击过程,
又没有任何对现场目击者的采访,而且没有作者的署名。按照中共新
闻出版管理的规定,没有署名的报道说明这不是由编辑记者亲自采访
和动笔的稿件。然而,这样一篇疑点、漏洞百出的报道,全国中共喉
舌媒体《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光明日报》、《中国妇女
报》等中央级报刊在同一日全文转载报道并借此连续炒作。
2001年2月5日至19日,《解放军报》、《中国国防报》同时以整版篇
幅连续刊登4篇歪曲事实、诋毁法轮功的系列报导。《解放军报》记
者唐水福在谈体会中说出了制作这组报道的背景:“天安门广场自焚
事件发生前,解放军报社党委传达了中宣部和总政领导关于深入揭批
法轮功的指示精神”,“1月30日(大年初七),中央电视台播放天
安门广场自焚的报道后”,“在报社党委的直接关心下产生,在中宣
部、军报领导大力支持下完成”了这组系列报导,
据中共《东北网》称,黑龙江省内新闻媒体抓住这一揭批“法轮功”
“有利时机”,各级宣传部门,各个新闻媒体展开了宣传攻势。“据
统计,从1月30日至5月底,仅省城主要新闻单位就发稿1,280多篇宣
传稿件。”
全国各级宣传部门,各个新闻媒体也紧紧追随,在中宣部的“统一部
署”下,“有计划、有步骤”的对法轮功进行新一轮造谣中伤的仇
恨宣传,使中国民众由同情法轮功修炼者到认同镇压,从而驱动了全
民的反法轮功运动。
“自焚”伪案推出后,中国大陆民间对法轮功修炼群众敌视的情绪有
大幅度上升趋势;在各种关押炼功群众的地方(如:监狱、劳教所、
精神病院、各种转化班、洗脑班)及在追捕过程中炼功群众发生人身
死亡的事件数骤升。
2005年1月23日,“自焚”伪案4周年,中共媒体新华社、中央电视台
再次发挥它的喉舌作用,重播并续编“自焚”伪案,继续诬陷法轮
功;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作为组织者还特别邀请了两家著名西方媒体美
联社和CNN采访。当年,中共公安部消息人士曾表示,“除夕当天
自焚案发后,现场公安人员在天安门广场扣留6、7名分别来自CNN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络)、美联社及法新社的驻京记者,没收他们
的录影带及底片,并要求他们签署一张承认进行非法采访和保证下不
为例的文件,然后释放”。
在中国大陆,所有新闻信息发布都必须经过中宣部系统各级部门审
查、商业网站都不能擅自转发外国新闻媒体报道的。《华盛顿邮报》
记者菲力蒲.潘(Phillip Pan)当年亲自到刘春玲的家乡开封实地
调查的第一手资料报道,至今始终未能见诸于大陆任何一家媒体。中
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对外称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此次特邀美联社
和CNN采访的反常举动,明显是在借西方媒体为中共向西方社会传
播谎言和煽动仇恨。
四、采用多种手段妖魔化法轮功以维持镇压
(一)中宣部参与主办妖魔化法轮功的大型展览
2001年1月10日,江泽民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特别强调“新闻媒体
是党和人民的喉舌,应准确、鲜明、生动地宣传中央的精神。充分利
用一切宣传教育渠道,不断探索更有效的方法和手段。”〔11〕
在江泽民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讲话半年后,2001年7月15日上午,
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公安
部、司法部、中国科协联合举办的反法轮功大型展览,在中国人民革
命军事博物馆开幕。组织了北京市、河北、黑龙江、湖北、山东等20
多个省市35万多名各界群众观展。参观者包括中直机关工委、中央国
家机关工委、中央金融工委、中央企业工委、外交部、解放军、武警
部队等100多个部门和行业干部职工、武警及解放军官兵。
◆反法轮功大型展览
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即610办公室)主任王茂林主持
开幕式。中宣部常务副部长、中央文明办主任刘云山在反法轮功大型
展览开幕式上讲话,整个展览通过大量的伪证图片、录像等,对法轮
功进行诋毁污蔑宣传;把对法轮功修炼者洗脑转化的迫害,作为工作
成果来展示。
继7月15日北京举办反法轮功大型展览后,该展的复制标准版、可移
动展版陆续运往全国各地。
其中,在2001年9月11日,为时15天的反法轮功大型展览在武汉市科
技馆闭幕,被组织前来观看展览的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部队院
校、中小学校的干部群众近10万名;由陕西省省委宣传部、新华社陕
西分社等单位在省博物馆东展厅主办反法轮功大型展览,刚开展两小
时,被组织前来观展的武警官兵及各界民众就有2,000余名。
(二)利用文艺手段煽动仇恨
2002年8月22日和8月28日,上海电影集团公司出品的中国第1部反法
轮功题材的电影故事片《走出死亡陷阱》(王国贤编剧导演)和同样
题材的16集电视连续剧《生死呼唤》(叶辛编剧、徐伟杰导演)分别
在上海首播。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长王仲伟等出席首映式,并会见了
作品的主创人员。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
室(市委“610办公室”)和上海市文广影视局领导直接指导了这两
部影视片的拍摄,利用捏造的事实情节和文艺手段的喧染,诋毁法轮
功,得到了中宣部、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中央“610
办公室”)和国家广电总局的肯定。
上海市委宣传部和市文明办、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市教
育党委、市司法局、市文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发
出联合通知,要求本市各地区、各系统、各部门观看这两部影视作
品,配合观看开展党团组织生活、各种形式的座谈、讨论等活动
〔42〕。
(三)加强对出版市场的掌控,
更大范围的推行反法轮功的仇恨宣传
2002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组建中国出版集团,由中宣部
直接领导,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实施行业管理。对于这个国家级大型出
版集团,中宣部副部长刘云山强调说“是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阵地,
是我国精品出版物的重要生产基地,是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中
国出版集团的主要任务包括:“把握出版导向,确保控制能力”。
中国出版集团成员包括人民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中华书局、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美术出版总社、人民音乐出
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东方出版中心、中国对外翻译出
版公司和新华书店总店、中国出版对外贸易总公司、中国图书进出口
(集团)总公司等13家大型企事业单位。其中,新华书店总店、中国
出版对外贸易总公司、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3家单位,与
国家邮政局所属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中邮邮购有限责任公司2家
单位,组成新华发行集团总公司,为中国出版集团的控股公司。
〔45〕由中宣部直接领导这些全面垄断了大陆出版、发行市场的企事
业单位,大大加强了中共对出版市场的舆论的掌控。令其在这场迫害
法轮功的运动中充分发挥舆论工具的作用。
以教材为例,中国大陆出版的小学教科书也加进了反法轮功的内容。
中国现有565家出版社,很多出版社都是依靠出版教材为生,中国的
在校生有上亿人,对课本的需求超过60亿册。
2001年,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校园拒绝邪教》,配合了中共教育
部党组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意在妖魔化法轮功的“校园拒绝邪
教”活动。人民教育出版社”于2003年11月第3次印刷的“九年义务
教育6年制小学教科书”中的《思想品德》(第10册),12课中赫然
印着的诽谤法轮功的“教学内容”、“天安门自焚骗局”,其中,假
借12岁的刘思影的嘴,大肆煽情,激发小孩对法轮功的憎恨和恐惧。
此课本自2002年以来,一直以自焚伪案毒害着全中国大陆的小学生。
把无中生有的内容统一写进了小学生的课本,让所有还没有独立思考
能力的小学生毫无防备的把诽谤法轮功当成“理所当然”和正面思想
言行。让年幼无知的小学生仇恨法轮功,通过学生将在学校接受的仇
恨宣传推向家庭和社会,是以江氏集团为代表的中共通过中宣部和教
育部施行系统性迫害法轮功的有力证据。
上图1至4〔图从略〕:迫害图证:“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11月第
3次印刷的“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教科书”中的《思想品德》
(第10册)。此课本自2002年以来,一直以自焚伪案毒害着全中国大
陆的小学生
五、褒奖诽谤法轮功的传媒打手,鼓动迫害
1999年12月24日上午,中国记协在京举行第九届中国新闻奖和首届中
国新闻名专栏奖颁奖大会。中宣部副部长徐光春到会向获奖者表示祝
贺。他说“1999年对于我们新闻界来说,是不同寻常的一年”;徐光
春把反法轮功宣传视为“四大宣传战役”之一。徐光春总结性说“广
大新闻工作者围绕中央的部署……进行了开创性的宣传报道,为凝聚
人心……创造了良好舆论环境。”
2001年2月26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政法
委员会、公安部、民政部、人事部、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
室(610办公室)等7部委(办)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联合召开表彰大
会,联合发布关于表彰迫害法轮功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
定,丁关根主持了表彰大会。大会上,中宣部常务副部长刘云山把对
法轮功的迫害,说成是“争夺思想阵地、争夺群众的政治斗争。我
们一定要充分认识……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我国政府处理“法轮
功”问题的方针政策”。刘云山还指出要以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集
和个人为榜样,提出了要“从根本上铲除法轮功”。
以下是因进行妖魔化法轮功报道而受到中宣部表彰或获奖的部分名
单:
◆1999年6月21日,《人民日报》发表《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系列评
论员文章获第十届中国新闻奖,二等奖,作者王金海介绍说“《崇
科学破除迷信》是中央决定揭批‘法轮功’后,《人民日报》发表
的第1篇评论。……那时,还没有给“法轮功”定性为邪教,又因
为是这方面的第一1篇评论,可供参考的材料不多。……我最后确
定用《崇尚科学破除迷信》这个标题,……评论见报的当天,李岚
清等中央领导和中宣部领导就给予了表扬,要求按照这个题目连发
‘十论’。”
◆2000年10月20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播出的《与民为敌
必覆亡》节目受到中宣部副部长王晨和中央“610”办公室的表
扬。
◆2000年,《中国妇女报》编辑、作者雷收麦的报纸通讯社类言论获
第11届中国新闻奖。
◆2001年,中央电视台,作者李玉强、余伟利、张雪峰关于“自焚”
伪案电视评论获第12届中国新闻奖,二等奖。
◆2001年,新华社,作者刘思扬、王雷鸣、翟伟、牛爱民,编辑南振
中、吴锦的通讯类报道获第12届中国新闻奖,二等奖。
◆2001年,新华社,作者高学余、编辑张维革的摄影作品获第12届中
国新闻奖,二等奖。
◆2001年,《永州日报》,作者曾锐、小雷、何上进,编辑欧显庭的
通讯类报道获第12届中国新闻奖,三等奖。
◆2001年,《中国日报》,作者陈婕、编辑黎星的通讯类报道获第12
届中国新闻奖,三等奖。
◆2002年,《中国日报》,作者赵焕新、编辑朱宝霞的消息类报道获
第13届中国新闻奖,三等奖。
◆2002年,新疆人民广播电台,作者傅雪琴潘登帕尔哈提、编辑安思
国的广播评论获第13届中国新闻奖,三等奖。
翁文庆:青岛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在中共未正式公开镇压法轮功
时,1999年2月中旬翁文庆便带头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清查收缴法
轮功书籍。由于翁文庆和青岛市新闻出版局表现突出,被中宣部、中
央政法委、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公安部、文化部、广电总
局、新闻出版署等7部委评为迫害法轮功的“先进个人”和“先进个
人集体”。
梁凯程,《天津日报》主管夜班工作的编委,出版中心主任。负责
《天津日报》所有新闻版的总把关。
他辖下诽谤“法轮功”报导的版面获中国新闻奖版面评比银奖,《天
津日报》出版部多次受到中宣部及市级官员的表扬。梁凯程诽谤“法
轮功”的“自选动作”获天津市好新闻一等奖。
《解放军报》、《中国国防报》:“自焚”伪案发生后,《军报》
刊发了《一位童真女孩的悲惨遭遇》等5篇报道,受到总政和中宣部
领导的表扬。
六、销毁和禁止出版法轮功出版物,
实行言禁,为进一步的诬陷铺路
(一)言禁
中宣部为确保迫害法轮功的运动能进行下去,对传播资讯实行高度垄
断、把外部消息和不同声音彻底封锁,在中国大陆范围内实施封闭式
的全民洗脑宣传。
2000年5月29日,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当时是副部级)针对各
级报刊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向各地宣传部门下发有关“七大禁区”
的警告制度的意见和实施细则,其中有一条内容是,“只要党委宣传
部门和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严重错误”,均将受到“行政
处罚”〔4〕。而在中国,对法轮功的报道属於首位“禁区”。
(二)收缴、销毁、禁止出版法轮功出版物
在未公开全面镇压之前,1996年7月24日,受中宣部控制的国家新闻
出版署曾发出《关于立即收缴封存〈中国法轮功〉等五种书的通知》
1999年7月22日宣布镇压法轮功之后,国家新闻出版署马上发出《关
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同日,新闻出版署与公
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关总署、全国“扫黄”办公室联合发
出《关于立即集中清理“法轮功”类出版物的紧急通知》。各地政府
部门立即紧急部署查缴“法轮功”类出版物的工作。
中国新闻出版署通知,所有法轮功的出版物一律不得重印,发行。
据大陆官方不完全统计,在不到一个星期内,中国大陆清缴“法轮
功”类出版物逾200万件,包括:北京市收缴“法轮功”类图书18.7
万册,录音带6,000多盒,录像带1,000多盘;天津市出版管理部门,
收缴“法轮功”书籍22种、73,000余册;武汉有关“法轮功”的书
刊、音像数据等共13万余件进行了集中销毁,其中包括书籍10万册、
音像制品2.7万盘,练功服、横幅布标、李洪志先生画像等3,400件;
乌鲁木齐市查获《转法轮》、《洪吟》等书籍3,200多册,《大圆满
法》录像带、VCD碟1,200多盒、《李洪志在大连讲法》等1万多
盒;青岛市收缴“法轮功”各类书画音像制品总数10,801册(件)。
上海4.5万册法轮功”类书籍和物品被销毁;云南省销毁了3,367册
(盒)“法轮功”类书籍、光盘和录音带;贵州省贵阳市共销毁
14,324册,音像制品3,658盘(盒),挂图11,750张;辽宁省收缴近
18万册“法轮功”出版物被集中销毁;山东省销毁8万多件〔60〕。
截至1999年10月底,中国大陆共收缴音像制品4,896.51万盘(盒),
收缴书刊1,057.6万余册,收缴“法轮功”类出版物1,070万余件。查
缴光盘生产线8条(总数已达86条),取缔印刷企业3,723家,压缩印
刷企业29,425家。
1999年2月中旬到12月,青岛市清查收缴法轮功类出版物达119,959
件,其中书刊35,249册、音像制品23,881盘(张),其他宣传品
60,833件,分别于5月21日、7月30日、8月12日举行了3次全市性大规
模公开销毁出版物活动,用粉碎机当场粉碎非法出版物和法轮功音像
制品19.3万盘(张),化浆销毁出版物和法轮功书刊5.3万册,销毁
法轮功其他宣传品5.4万件〔58〕。
1999年8月5日,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出版物,收紧
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
2000年1月29日,中宣部联合中央政法委、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
公安部、文化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召开
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中宣部副部长、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龚
心瀚出席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全面清缴‘法轮功’类出版物”
认为这些出版物是“国内外各种敌对势力”与中国共产党“争夺思想
文化阵地的重要工具”和传播的“重要渠道”。对于出版物市场仍有
一部分‘法轮功’类出版物在社会上流传,“以境外出版物为底本”
的“仍时有发现”,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从巩固党的思想政治基础
和执政地位的高度,“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
“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服从服务于全党工作大局”“党政主要
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加强领导”“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查缴“法轮
功”类出版物”中央政法委秘书长王胜俊在讲话中说“充分运用法律
武器”“要配合有关部门集中查缴‘法轮功’出版物”要坚持“严
打”方针,“从重从严惩处”,“上级政法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协调,
检察院、法院适时提前介入”〔63〕。
据2001年7月中共官方统计,自1999年7月22日起,中国大陆各地共查
获法轮功印制、传播宣传品案件3,000多起;收缴宣传品260种,共
330多万份;查缴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制版机等设备2,000多台。
在法轮功的书籍、磁带和音像制品被禁止发行、被强行销毁,普通民
众无法了解法轮功真相的情况下,中宣部推出一系列的诬陷栽赃法轮
功的洗脑宣传。
七、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宣传系统部分官员(注)
◆丁关根性别:男
出生日期:1929年9月
职务:1992年起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1992年至
2002年10月任中央宣传部部长,1999年6月7日起被江泽民委任为
“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15〕。
丁关根任职期间主持全国反法轮功的宣传〔22〕,主持全国性反法
轮功的表彰会〔49〕、参观反法轮功展览并称赞办得好。作为中共
宣传部部长,丁对于以歪曲事实来诋毁法轮功创始人和修炼者、散
布谣言以误导民众、煽动仇恨,使其盲从中共和江泽民对法轮功的
迫害负有直接责任。作为由江泽民直接扶植的用以专门迫害法轮功
的非法机构610办公室的主管之一,丁关根直接参与策划了针对海
内、外法轮功学员的仇恨宣传、酷刑和谋杀。
◆刘云山性别:男
出生日期:1947年7月
职务:1997年4月至2002年10月中宣部副部长(1997年10月明确为
正部长级),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02年11
月起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中央精神
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03年起任全国“扫黄”、“打
非”工作小组组长。
刘云山任职期间负责国内外反法轮功舆论宣传。主持全国性反法轮
功的表彰会〔50〕、大型展览并讲话[38〕。以中央文明办主任身
分召开反法轮功座谈会并作主要发言。在全国“扫黄”、“打非”
工作会议上部署全国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扫黄”、“打非”工作。
对各地方部门借“扫黄”、“打非”的名义收缴法轮功的讲真象资
料的情况,刘云山给予特别肯定,称为“‘扫黄’、‘打非’取得
重大进展”。
◆徐光春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44年11月
职务:1995年起任中宣部副部长,2000年6月至2004年12月任国家
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2003年12月6日起兼任中国广播影视集团
管理委员会主任,2004年12月任河南省委委员、常委、书记。
徐光春任职期间鼓动各级广播影视局(厅)制作反法轮功题材的影
视伪作诋毁法轮功〔48〕,积极执行中共中央批示和中宣部的部
署,布置反法轮功宣传报道工作,强调“要大力实施‘走出去’战
略……做好我广播影视节目在海外的落地…让中国的舆论在国际上
发挥更积极的影响。”
◆李东生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55年
职务:1978年到中央电视台工作,曾任中央电视台新闻部时政组副
组长、政文部副主任、新闻采访部副主任、主任、新闻中心主任、
中央电视台副台长,2000年8月7日至2001年2月12日任广电总局党
组成员、广电总局副局长,协助徐光春分管日常宣传工作,2001年
起以610办公室、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副主任的身分
在全国活动。2002年起任中宣部副部长。
李东生任职期间以中国代表团特别顾问的身分参加联合国人权委员
会第57届会议,借接受记者采访之机发表反法轮功言论,并就妇女
问题作专题发言攻击诬蔑法轮功。2001年11月5日至13日,以专职
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副
主任的身分随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组长李岚清到广东的梅
州、汕头、深圳、珠海、顺德、广州等主要几大城市的企业、学
校、卫生与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开发区视察……。2002年10月22
日,以中央610办副主任、中宣部副部长的身分到湖南省岳阳市考
察610办工作〔80〕。2002年8月26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全国宣传
部长会议上,中宣部副部长、中央电视台副台长李东生“通报揭批
‘法轮功’的情况”。李东生应对中国大陆5年多来主要媒体,包
括中央电视台进行的反法轮功宣传负主要责任。
◆桂晓风
性别:男
出生日期:?年
职务:2001年4月至2004年11月任全国政协委员、总署党组成员、
国家新闻出版署副署长,1989年起任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
组长兼办公室主任。
桂晓风任职期间积极查禁收缴法轮功出版物,污蔑向民众讲清事实
真相的法轮功资料是“属于非法出版物”,并要“一律予以收缴”
他强调“从1996年以来,尤其是1999年7月份以来,新闻出版署、
全国扫黄办还有其他的有关部门曾经多次发出查处“法轮功”类出
版物的通知,这一通知都应该继续执行”。2003年3月13日,桂晓
风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说:“据不完全统计,从1994年到2002年
底”,全国共缴收“法轮功宣传品1,630余万件”。桂晓风应对法
轮功的书籍、磁带和音像制品被禁止发行、被强行销毁负主要责
任。
◆王仲伟性别:男
出生日期:1955年12月
职务:现任上海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1976年1月参加工作,
198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上海第五制药厂团委书记,
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院长,共青团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青年联合
会主席,市新闻出版局党委副书记,文汇新民报业集团党委书记、
社长
2002年8月22日和8月28日,上海电影集团公司出品的中国第1部反
法轮功题材的电影故事片和同样题材的16集电视连续剧分别在上海
首播。王仲伟出席了首映式,并接见了两部影视作品的主创人员。
这两部影视伪作是在由王仲伟担任部长的上海市委宣传部、市防范
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和上海市文广影视局官员对影片拍摄给予直
接指导下产生,利用捏造的事实情节和文艺手段诋毁中伤法轮功残
害生命等。得到了中宣部、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
(610办公室)和国家广电总局的肯定。王仲伟管辖下的上海市委
宣传部和市文明办、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市教育党委、
市司法局、市文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发出联合
通知,要求本市各地区、各系统、各部门观看这两部影视伪作,配
合电影、电视剧的观看开展党团组织生活,各种形式的座谈、讨论
等活动〔42〕。几年来,以反法轮功为主题的文艺节目,在上海社
区进行巡演。2003年12月15日,王仲伟观看了专场演出并为获奖单
位代表颁奖。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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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60分钟》节目主持人华莱士专
访。江:媒体应该是党的喉舌。我认为所有国家和政党都必须有他
们自己的出版物来宣传他们的主张,我们的确有新闻自由,但是这
种自由应该从属并服从于国家的利益。难道你们允许的言论自由就
是破坏国家利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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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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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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