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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违法案纪实(4之1)Next Part

郭罗基 著
◆序言                          .
◆诉讼纪实                        .
◇我对“6.4”事件的保留意见               .
◇我对核心人物邓小平的批评                .
◇我对重大政治问题的三点看法               .
◇抗议书                         .
◇控告书                         .
◇告别书                         .
◇起诉书一                        .
◇起诉书二                        .
◇上诉书                         .
◇申诉书                         .
◇公民上书                        .
◇结语:废弃“以暴易暴”,开创“以法易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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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6.4”开枪以后,我站出来抗议镇压。抗议招致迫害,我又以起诉
对付迫害。我在维护公民权利的名义下,利用合法的程序,谴责镇压
人民的暴行,反对共产党一党专权,历时3年多。我争得了被剥夺的
出国的权利,应邀来到美国。

当年,我的发言和演讲曾在民间口头流传,我的法律文书被大量复
印。国内的朋友们多次带信来,希望将这些材料结集出版,以便研究
和传播合法斗争的经验。现在事情又过去3年多了。检阅书稿,惊奇
地发现,居然还没有过时。这就是说,产生这些材料的环境并没有改
变。在社会科学方面,时间上、空间上的远距离观察,反而看得更清
楚。

“6.4”以后,我处心积虑一步步地走向法庭。当我还没有走到这一
步时,王蒙已先我上了法庭。王蒙的一篇小说《坚硬的稀粥》,被
《文艺报》的文章批评为影射攻击邓小平。王蒙告《文艺报》主编郑
伯农等人对他诬陷。但王蒙的诉状只是与郑伯农等人比对邓小平的
忠诚。没有其他的意义,不过是为了一碗“坚硬的稀粥”而已。

我在诉讼过程中,确立了一个命题:共产党违法。提出“共产党违法
案”,是我的小小的发明;但我并不拥有专利,希望更多的人来推广
运用。

提出“共产党违法案”的意义在于:

第一,把法的权威置于共产党的权威之上;
第二,反党无罪;
第三,对共产党违法必须依法处置。

如果将这些意义加以扩充,必将动摇一党专权的根基。

常人欲求自己的著作不朽,我却希望这本书很快过时。根据中国的现
实,人们对本书不再感兴趣,比之对本书大加赞扬,更使我欣慰。

1996年1月于哈佛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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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纪实

 
1989年6月4日凌晨,北京的枪声警醒了全中国、震动了全世界。参加
民主运动的人们陷入愤怒、不安、痛苦……。

我的研究生、南京市“高自联”(高等学校学生自治联合会)负责人
之一朱利全对我说:北京传来信息,要全国各地开展“空校运动”,
大家离校,抗议镇压。我说,这个方针是作鸟兽散,错了。下一步必
然会出现大逮捕、大审判,只有团结战斗才能反对镇压。我提出一个
相反的方针:“立即返校,恢复上课,坚持民主,反对抓人。”他
说,现在乱哄哄的,说走就走了,很难说服大家。

我并不希望发生学潮。1988年以来,中国的和平演变相当迅速。上海
的《世界经济导报》和北京的《经济学周报》实际上已冲破报禁成为
自由化思潮的阵地。1988年5月,我去北京,出席在北京饭店举行的
“文化座谈会”,为翌年“5.4”运动70周年作准备。不少多年来被
整肃的自由化分子,连为胡耀邦陪绑的下台中宣部长朱厚泽,都出场
了。1989年的“5.4”之前发生了政治风波,和平演变的进程为之中
断。如果可以选择,我宁要和平演变,不要政治风波。但政治风波不
可选择地发生了,我决定参加进去。这种思想经历已经有过一次。
“文化大革命”之初,我一直消极观望;思考了几个月,决心积极投
入,否则就不可能取得对于历史事件的发言权。我对历史的态度,首
先是参与,决不旁观;参与之后,再作选择。

我一再对朱利全讲,要坚持合法、和平、理性的方针。我建议,是否
可以开一些讨论会,讨论讨论:究竟什么是民主?怎样争取民主?他
说:“不行,大家根本冷静不下来,整天都在等待行动。”所谓“行
动”,就是“飞行集会”,高呼口号,上街游行。有一次,朱利全
说,很多人要求采取行动堵住交通要道,叫城市陷于瘫痪。怎么办?
我说,这件事不能干。“高自联”开会,进行激烈的辩论。朱利全好
不容易说服大家,通过了一个否定堵截交通的决议。“高自联”常委
之一陈学东,认为“高自联”的决议“右倾”。第二天,他擅自行
动,带了200多人把长江大桥等处一堵,果然南京瘫痪了。此举引起
市民的不满。

堵住交通要道太平门的学生受到责问:“你们学生有爹妈养着你们,
我们工人不上班谁养我们?”家长送子女上学也不许通行。家长责
问:“你们大学生不上课,还不许小学生上课吗?”政策不得不改
变,说小学生可以过去,家长不许过去。家长说“我的孩子的安全你
们能负责吗?”

南京大学的多数学生也表示反对,除了政治上的理由外,还因为向南
京大学运送粮食的卡车被他们堵在江北,食堂将开不了饭了。

中共江苏省委倒并没有激化矛盾。省委书记韩培新亲临长江大桥,对
学生进行劝说,恢复了交通。

我在北京大学和南京大学往往被说成“后台”。民主运动遭镇压以
后,我想走上“前台”。我预感学生领袖们将有大难临头。我自己也
有赎罪的意识。北京戒严以后,学生们常问我:军队会不会开枪?我
说:不会,至多象1976年那样,挥舞棍棒,两个士兵架一个学生,
“请”出天安门广场。真的开了枪,我的第一个念头是:我所在的这
个党已经变得不可捉摸了,我也参与了对人民的欺骗!我一定要和人
民站在一起,来对付镇压人民的共产党。

我住在离南京大学很远的紫金山下,走动不便。我对学生领袖们说:
“我搬到南园(南京大学的学生宿舍区)去住,和你们在一起。”他
们都不赞成。有的说:“郭老师,你年纪大了,……”有的说:“到
了这时候,你出来也不行了。”他们不给我找房子,我无可奈何。

中国政府一口咬定民主运动是“极少数人操纵的”。其实,我想操纵
都无法操纵。

朱利全又来,向我告别。他也要走了,说是出去躲一躲。第二天,他
还没有走出南京,就被公安局抓走了。

中国的大地上出现了抓人狂潮。除了明令“通缉”者外,又以“收容
审查”的名义大肆搜捕民运人士。究竟抓了多少?从未公布,无法统
计。还有,一批人被公安局传讯,一批人被本单位领导勒令交待问
题。便衣警察,出入校园;政工干部,盛气凌人。高等学府到处是一
片恐怖。

一批有通道的民运人士已亡命海外。抓的抓了,走的走了,没抓不走
的人如何继续举起民主的旗帜?

有人主张民主运动转入地下。一些热血青年,怀有献身精神,成立了
地下组织。他们请我作“指导”。我说:“我赞成你们的目标,不赞
成你们的做法。”我主张公开地举起民主、自由、人权的旗帜,进行
合法斗争。青年人往往激情胜过理智,有时是不计后果的。“6.4”
以后,官方一再宣布破获了多少多少“反革命组织”。南京大学也有
两个组织被破获,又抓了一批人。我为民主力量遭受进一步的打击而
感到痛心。一天早上,又有一位青年来向我告别。他说,他要出去流
亡了。他的几个伙伴已经被抓走。昨夜警察到他家里抓人,他不在。
邻居通风报信,叫他赶快逃走。我问他去哪里?他说不知道,反正是
向南。最后,他感慨道:“什么事都干不成了,还不知什么时候能结
束流亡生活。我现在才认识到合法斗争的重要,……希望您和别人多
讲讲。”他在我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匆匆离去的背影。年轻的朋友,
你在哪里?我祝福你平安!

这位青年的留言打动了我的心。我真该多讲讲合法斗争,从那天以
后,翻来复去讲的有三条:

第一,民主运动是合法的,暴力镇压才是非法的。民主运动应当用合
法的手段来制约非法、反对非法,而不是把自己置于非法地位。是政
府违法、共产党违法,人民要起来护法。

第二,转入地下,不活动毫无意义,一活动往往又遭镇压。有时,什
么事情都没有来得及做,自己就丧失了力量;只有当他们的组织不存
在的时候,人们才知道它曾经存在。进行地下活动,精神是可嘉的,
斗争是无效的。

第三,即使斗争有效,结果如何?非法斗争、地下活动,对于夺取权
力是有用的,但它不能改变制度。非法斗争进行得彻底必然是武装斗
争。中国共产党已经走过“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道路,在地下活
动、武装斗争方面达到相当高的水平。但是枪杆子里面可以出政权,
不能出人权,所以枪杆子里面出来的政权不讲民主。只有法制才能出
人权、讲民主。中国所面临的历史课题是建设一个法制社会;通向法
制社会的途径必须是合法的,而不是非法的。

89民运分化成三股力量:海外民运、地下民运、合法民运。

在中国进行合法斗争不但是困难的,而且也是危险的。合法斗争需要
造成群起而攻之的形势。但如果事先纠合人群,弄不好又会被打成
“反革命煽动”、“反革命组织”。只有人自为战,逐步推动,汇成
大海。我不能只是号召别人去斗争,应当用自己的行动来实践自己的
主张。我设计了三部曲:

一,党内斗争;
二,行政控告;
三,法律诉讼。

一、党内斗争

政府杀了人还要对受害者的尸体泼上脏水,诬之曰“反革命暴徒”,
然后强迫人民表示拥护。几十年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很善于开
展表态运动来获得人民的支持。表态运动往往是说谎运动。邓小平应
是记忆犹新的。1976年,毛泽东和“四人帮”发动的“批邓”运动,
按表态据说全国人民是“万众一心”的,其实都是谎言。毛泽东一
死,打倒“四人帮”那才是万众一心。“6.4”以后,对“平息反革
命暴乱”的一片拥护声,也是大规模的说谎运动。人们用谎言来迎合
政府,保护自己。根据已有的政治经验,邓小平不可能不知道人们在
说谎;但现在轮到他需要利用谎言来虚张声势、进行自我欺骗了。中
国知识分子中的许多人加入了说谎运动,玷污了知识,辱没了人格。
曾经激昂慷慨地谴责政府不民主的人,枪声一响,又对不民主的政府
表示拥护了。人民的沉默、容忍、以至“拥护”,是不民主的政府得
以存在的条件。还有一种哲理作为支持,叫做“好汉不吃眼前亏”。
中国坏就坏在“好汉”太多。当权者深谙此种心理,只要来一个“杀
鸡给猴看”,一大批怕“吃眼前亏”的乖巧的猴子们就缩着脖子当起
“好汉”来了。每当紧要关头,也总有人以“好汉不吃眼前亏”劝
我。我只好说:我不是好汉,所以不怕吃眼前亏。制造“6.4”流血
事件的中国政府之所以没有受到进一步的挑战,就在于多数人不敢讲
真话。因为政府太坏,逼得人民不敢讲真话;正因为人民不敢讲真
话,政府就可以坏下去。这是两难推理。从何突破?政府会不会自动
变好?邓小平设计的改革开放,起初也大讲“民主和法制”,人民寄
予莫大希望。曾几何时,“民主和法制”换成了坦克和步枪。看来,
首先必须在人民方面作出突破,真正的变革必须由人民来推动。可以
说,中国的民主政治要从人民讲真话开始;讲真话就从每个人自己开
始。

我因讲真话吃过许多苦头,至今不悔。“6.4”以后,讲真话更为困
难。仅仅表示一下个人的英勇气概还不算难,难的是如何用自己的真
话去引发大家讲真话。

邓小平1989年6月9日所作的《接见首都戒严部队军以上干部的讲
话》,成了权威性的文件。以学习和讨论这个讲话为题,从党内到党
外,开展表态运动。那时,我虽然是一个没有登记的共产党员,还是
要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我所在的支部共有16名党员,都是教马
克思主义哲学的。有几个“马列主义老太太”和“马列主义老爷
爷”,在民主运动期间蜷缩起来,现在又趾高气扬、咄咄逼人了。多
数人都是同情、支持学潮的,参加过游行,在请愿书上签了名。形势
一变,又随风转舵,还有一套说词,大致是:开始学生是爱国的,后
来被坏人利用了,我上当受骗了;幸而“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采
取坚决措施,挽救了革命、挽救了党,也挽救了我。这是一种学问─
─共产党在几十年中教会人们的“表态学”。无论多么互相矛盾、互
相冲突的事物,都可以看上面的脸色找到理由表示拥护。每个人的发
言都很长,按规定必须汇报自胡耀邦逝世之日起的全部活动,还要论
证自己的思想转变如何合乎情理。开半天会,只能完成两三个人的表
态。我对所有人的发言都听得很仔细,把它作为一种社会心理来进行
研究。同时我也在琢磨斗争的策略,既要反对镇压又要保护自己。以
往我常常拿《中国共产党章程》作护身符,虽然效益不大,还是要用
它。这次我还想采取“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办法,利用邓小平的话
来反对邓小平,利用他的一句话反对他的十句话。别人都表态了,第
3天,最后轮到我发言。我抓住邓小平说的“这次风波迟早要来,是
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分析事件的必然性。必然性的根据是人民
的不满。但是邓小平对政治风波的处理,采取开枪、抓人的措施,就
是不承认事件的必然性。当时大讲党的总路线是“一个中心、两个基
本点”。我说“6.4”事件也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一个
中心”──极力掩盖事实真相;“两个基本点”:一是用个人解释历
史,说什么“动乱和暴乱是极少数极少数人策划的、操纵的、组织
的”,一是用思想解释历史,说什么政治风波的根源是“资产阶级自
由化思潮的泛滥”。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这叫历史唯心主义。我随
身带着党章,拿出来念了一段,根据党员的权利提出保留意见。我发
言的时候,会场上气氛很紧张,有一位“马列主义老太太”暗示作会
议记录的人好好记,大概是为了向上汇报。我说:“请你们如实汇
报。如果记得不全,我可以再重复一遍。”

我的发言一下子传开了,从系里传到系外,从校园里传到校园外,从
南京传到北京。其实,我并无独到的见解,很多人与我看法相同,只
是没有讲出来。既然我讲出来了,别人就借我的名义表达自己的看
法,并加以渲染。信息反馈回来,变成这样:“郭罗基爆了一颗原子
弹!他说邓小平的讲话只有一句是对的,其他都是错的。……他讲完
了,有人威胁他:你敢不敢再讲一遍?他站起来,又讲了一遍,还叫
记录的人一字一句都记下。”我的发言越传越长,因为人们都把自己
的话加进去,成了“民间文学”。

不久,东欧剧变,北京惊慌。江泽民、李鹏签发了一个紧急电报,要
求全国进行所谓“反和平演变教育”。各级党委又一次从党内到党外
组织人们“反思”,而且还要每个人写出书面的“思想小结”。这一
次,我不等到最后发言了,而且不无煽动之意。我说,不仅老百姓要
反思,领导人更要反思。现在的问题是领导人毫无反思之意,只是要
求老百姓反思,还带有强迫的味道。我是愿意反思的,反思的结果
是:在中国讲真话很困难。我又拿出党章来念了两段,说:上一次我
根据前一种党员权利对“6.4”流血事件提出保留意见,这一次我要
根据后一种党员权利对核心人物邓小平进行批评。还是用老办法,引
了邓小平关于“对领导也可以批评”的一句话,然后说“我批评邓小
平就是执行邓小平的指示”。我发言时,有人点头,有人插话,讲到
这里,有人就笑起来了,气氛与上一次大不相同。

我讲完后,S教授接着发言。他早已带头“反思”过了,此刻是针对
我讲的。

他说:“在中国,不是共产党就是国民党,不是国民党就是共产
党。”我以为要把我打成“国民党”了,幸好,还不是。他继续说:
“中国没有社会民主党,中国的社会民主党思潮就在共产党内。”然
后就大肆批判社会民主党思潮。本来我被封为“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
的代表人物”,这时又成了“社会民主党思潮在共产党内的代表人
物”。这位教授在“6.4”以后大出风头,经常应召进京,参与各种
批判文章的写作。北京正在批判社会民主党思潮,他刚从北京回来,
就把这顶时髦的帽子带了回来。

他又说:“共产党究竟做的好事多还是坏事多?是不是要把共产党推
翻?”

我说:“即使做了许多好事,难道就有理由向人民开枪吗?有人为你
做了99件好事,最后只做一件坏事,就是向你开了一枪,难道还要对
他感恩戴德吗?”

他说:“现在的问题是搞社会主义还是搞资本主义?这是第一位的大
是大非……”

L副教授为我帮腔:“罗马尼亚搞的是社会主义吗?完全是封建专制
主义!”他情绪十分激动。明指罗马尼亚,暗含什么意思,大家心照
不宣。

我是不动感情的,慢条斯理地说:“社会主义有各种各样的牌号。除
了科学社会主义之外,《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有反动的社会主义,
有保守的社会主义,有空想的社会主义。还有农业社会主义、伦理社
会主义、民族社会主义等等。东德搞的是大墙社会主义,把人民封锁
在大墙之内,强迫享受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罗马尼亚搞的是夫妻社会
主义,人民的财富变成齐奥塞斯库和爱琳娜夫妻老婆店的私产,存入
了瑞士银行。北朝鲜搞的是父子社会主义。古巴搞的是兄弟社会主
义。我们中国是老人社会主义,国家大事都由几个老人说了算。中国
政府公开表示,说是尊重罗马尼亚人民的选择。那么即使搞资本主义
也是罗马尼亚人民的选择。党内文件又说罗马尼亚的变革是‘帝国主
义的和平演变’。如果是‘帝国主义的和平演变’,就不能说是人民
的选择;如果是人民的选择,就不能说是‘帝国主义的和平演变’。
究竟是什么?”

其他人也有说上三言两语的,竟没有一个人公开站在S教授一边,为
他帮腔。

S教授和我在50年代是北京大学历史系的同学,后来在北京大学哲学
系和南京大学哲学系长期共事,相知颇深。在北京大学,平时我们都
爱发怪论。运动一来,他就深刻检讨而且还要揭发我;运动过了,照
样发怪论,又是好朋友。如是者再三。他是出于自己的要求先我调到
南京大学来的。1982年,我被发配到南京大学时,他常来闲谈,为我解闷。

有一次,他问我:“你知道你为什么倒楣?”

我反问他:“为什么?”

他说:“别人批‘四人帮’批的是‘四人帮’和邓小平的不同点,你
批‘四人帮’批到‘四人帮’和邓小平的共同点上去了。咳,你批得
太深刻了,触动了共产党左倾的老根子,所以邓小平不干了。”他把
一个“太”字声调拖得很长。

我一想,果然如此,而原先我还没有这种自我意识,应该说是他比我
看得深刻。不搞运动,他的“自由化”思想往往超过我;一搞运动,
他又反起“自由化”来了。我从北大到南大,历来有一个不好的名声
──“从来不作检讨的人”。1983年“清除精神污染”,中共中央宣
传部(部长邓力群)指示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胡福明),中
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又指示南京大学党委,要对我这个“从来不作检讨
的人”进行“帮助”。S教授当时是哲学系副主任,他和党总支书记
找我谈话。我根本不承认什么“精神污染”。党总支书记倒是应付差
事,他却很认真,说什么“难道你是一贯正确的?你比党中央还高明
吗?”党总支书记向上汇报:“开会帮助,如果郭罗基反驳,大家又
说不过他,怎么办?”正好胡耀邦来南京,中共江苏省委书记韩培新
壮了胆,就把中共中央宣传部指示对我进行“帮助”的事一笔勾销。
他在南京大学党委的请示报告上批示:“在北京发生的事我们不了
解。有必要可以谈谈心。”后来连谈心都未谈,可见没有“必要”。
“清除精神污染”短命夭折,S教授和我又共发“自由化”言论。
1986年纪念“百家争鸣”方针提出30周年,许多报刊重提7年前我提
出的“政治问题是可以讨论的”。北京有人提出“要为郭罗基平
反”,S教授也表示支持。“6.4”以后,彼此态度截然不同,他又
站在批判的立场上来对付我了。我从北大到南大,看惯了在共产党领
导下的知识分子的众生相。我真希望有一位大手笔,写一部当代的
《儒林内史》,其历史意义和文学价值肯定会超过吴敬梓的《儒林外
史》。S教授就是可以入《儒林内史》的人物。

“反和平演变教育”要求写书面的“思想小结”,无非是为了装档案
袋。中国人就怕档案袋,走到哪里跟到哪里,一辈子不得解脱。我的
档案袋里已经装了许多东西,再加一点也无所谓,我是不怕的。但我
在会上给大家提醒一下,表示拒绝写书面材料。L副教授居然起来响
应:“我也不写!”

这一天是1990年1月6日,比起3个月前的那次会来,表明形势的发展
有了很大的进步。会前我和不少人交换过意见。我的第一次发言未遭
大难,有人就跃跃欲试,跟了上来。

不久,又在发生“动乱和暴乱”的地方进行“党员重新登记”。目的
当然是为了对参加民主运动的党员和不拥护镇压的党员实行清洗。

所谓“重新登记”是相对于已经登记而言。1984年开始的整党运动进
行过一次登记。1983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12届中央委员会第2次全
体会议作出整党和清除精神污染的决定。在这次会议上,邓小平作了
《党在组织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迫切任务》的讲话,邓力群作补充发
言,点了周扬(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胡绩伟(《人民日报》社
社长兼总编辑)、王若水(《人民日报》副总编辑)、李洪林(中共
中央宣传部理论处副处长)、阮铭(中共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副主
任)和我6个人的名,作为全国的批判重点。其他5个人都有一官半
职,只有我是白丁,但我的罪名最重。邓力群说我是“从极左到极右
的典型”、“‘三种人’的标兵”。所谓“三种人”,就是在“文化
大革命”中追随林彪、“四人帮”造反起家的人,派性严重的人和打
砸抢分子,按当时的标准是“敌我矛盾”。邓力群指使教育部派了两
个人来南京“传达党中央的指示”,要我公开检讨,说是“要求不
高,只要象白桦那样,两千字就行了。”我拒绝了。整党中提不出任
何事实可以证明我是“三种人”,但又不肯罢休,结果对我作“暂不
讨论”的处置,没有登记,由原单位北京大学进行“审查”。我强烈
地提出不同意见:这种做法违反了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决
定中只有“准予登记”、“不予登记”和“缓期登记”三种,没有
“暂不讨论”这一条。当时南京大学哲学系的党员除了一人态度暧昧
以外,都是支持我的,在支部大会上激烈批评上面的错误决定,最后
议决:由支部委员会写个书面报告,向党中央提出不同意见。这里表
现出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的严重缺陷,作决定的人可以不遵守自己作
的决定,特别是代表党中央的那些人,而一般党员又无法监督他们遵
守;若是向上控告,还是由不遵守决定的人来处理不遵守决定的案
件,下文如何可想而知。

1986年“7.1”前夕,南京大学哲学系的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
“优秀党员”,我竟入选。爆出了一大新闻,共产党领导机关决定“
暂不”登记的党员,在普通党员眼里却是“优秀党员”。我本人并不
优秀,我认为这是对我所受的不公正待遇的同情和对领导机关不讲道
理的抗议。领导和群众对立,必然引起群众和领导对立。党中央某一
个领导人还批评南京大学哲学系“选举郭罗基为优秀党员是错误
的”。这一事例对于研究共产党的“民主集中制”是十分有意义的。
不是声称“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吗?按照民主程序选举出来的“优
秀党员”,事先被领导定为不能登记,“集中”的基础何在?事后又
被领导说成是“错误的”,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了什么?直到
1987年,全国范围的整党已经宣布结束,而我的党员登记问题还是
“暂不讨论”。又过了1年多,北京大学党委才拿出一个《关于郭罗
基同志的审查结论》。虽然捏造事实、歪曲真相、罗列了一大堆“严
重政治错误”,还是没有找到“三种人”的定案根据。既然罪名不能
成立,理应为我平反。南京大学党委居然还要我作检讨,才准予登
记。党内掌握领导权的人是没有错的,明明错了也不算错;而被领导
的人则必须不断检讨认错。我问:“要我检讨什么?”党委书记韩星
臣说:“人人都有错,难道你是一贯正确的?”这算什么理由!我不
作检讨,相反,于1988年11月1日写信给当时的总书记赵紫阳,提出
控告,要求“对诬陷诽谤者邓力群予以制裁”。勒令检讨与拒不检讨
僵持,所以一直没有登记。

“6.4”以后“党员重新登记”,党委就想将1984年遗留下来的登记
问题不了了之。我却不依,提出:1984年整党时一个“暂不”,已经
6年了,我还没有登记;没有登记就谈不上“重新登记”,应当先讨
论我的登记问题。党委说,参加“重新登记”一起解决。我就宣布:
既然我有资格参加“重新登记”,等于我已经登记,这就是我坚持不
作检讨的胜利。

“党员重新登记”有一项规定,首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必
须承认一些先决条件,诸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反对资产
阶级自由化”、“拥护平息反革命暴乱”等等,否则连参加“重新登
记”的资格都没有。我当然不会承认这些,但是如果不申请就是自动
出党。

民主运动高潮期间,有人希望我带头在校门口贴“退党声明”,还说
会有10几个人跟上。

我说:“如果我不是党员,现在决不参加这个党;既然我是党员,现
在决不退出这个党。”我还劝大家不要退党,在党内坚持斗争:“反
腐败的人都退党了,不是把阵地完全交给腐败的人了吗?”法律系有
一位青年教师按捺不住,写了“退党声明”,结果“6.4”以后被开
除党籍。在开除党籍的支部大会上,他本人又举手投了赞成票。其
实,他根本不必参加会议。过于冲动的人,往往又胆怯。党员应有退
党的自由。到了这时,共产党只许进不许出,成了封建会道门。共产
党不许退党是一种考虑,反腐败的人们不应退党是另一种考虑。孙悟
空还要钻进铁扇公主的肚子里,才好发挥作用。已经在共产党肚子里
的孙悟空们,为什么要自动退出呢?所以,我总是愿意留在党内。

不怀好意的人正在瞧着我,如果我提出“党员重新登记”的申请,就
可以逼我就范,承认“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拥护平息反革命暴
乱”等等,否定自己,深刻检讨。如果坚持自己的立场,那就不要申
请,自动出党。我还是申请了,我的申请书上写着只承认党章。我准
备过这第一关就和他们斗一斗。假如他们不接受我的申请,我就要
问:“你们所列的那些条件是否包含在党章之内?如果包含在党章之
内,我承认党章为什么拒绝我的申请?如果不包含在党章之内,怎么
能成为党员的必备条件?”我的申请书交上去之后,没有任何反应。
我不承认那些先决条件,照样参加“党员重新登记”。

我参加“党员重新登记”之后,就在堡垒内部攻打。我提出:上一次
“党员登记”是中央委员会的决定,而这一次“党员重新登记”是中
央组织部的通知;中央组织部推翻了中央委员会的决定,是违反党章
的。“党员重新登记”的条件,列入了“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等
等,这是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中所没有的,也是违反党章的。党总支
书记郭广银自作聪明地说:“下一次的党章就有了。”我说:“既然
要等下一次的党章才有,这就证明确确实实违反了现行党章。”党委
没有正面的答复,说是:“你可以不申请嘛!”他们感到麻烦了。有
的人虽然在会议上不敢有所公开表示,私下同意我的说法。因此,
“党员重新登记”的庄严气氛大打折扣。

“党员重新登记”的程序是:学习文件,提高认识,个人总结,支部
评议。在支部评议之前,支部委员分头与每个人谈话,掌握动态。支
部委员L副教授找我和刘广明谈话。

L副教授是我到南京大学哲学系后才相识的,他曾主动对我表示支
持。那时他是党小组长,我在他的党小组里得到了保护。1986年我被
选为“优秀党员”就是他提名的。在一次中共江苏省委书记韩培新参
加的座谈会上,他为我仗义执言,要求取消对我的不公正待遇。韩培
新还表示“要解决这个问题”。L副教授对我和刘广明说:“现在支
部里只有我们3个人能谈谈心了。”他要我们谈谈各自的打算。刘广
明是参加民主运动的青年教师,现正受到公安局的不断传讯。他处事
稳重,运动高潮期间并不激进,高压之下也不软弱。他的打算是不失
原则,蒙混过关。我说,我不会为了登记而拿原则做交易。我已经举
起反对镇压的旗帜,党员可以不当,旗帜不能倒。L副教授动情地
说:“这个党员当得有什么意思?我和老婆半夜醒来,一起商量,不
当党员了。后来一想,家里有老人孩子,不行,……”他同意我们的
打算,说:“支部通过是没有问题的,我可以保证,不知上面批不
批?”谈话结束,跨出门的时候,他还说:“好,就按既定方针
办!”L副教授也是一个可以入《儒林内史》的人物,他的好戏是在
后面。

每个党员在支部大会上报告自己的总结,然后大家评议,是否同意重
新登记。其他人都顺利通过,刘广明报告了总结而没有就是否同意重
新登记的问题作结论,我连总结都没让报告,大概怕我在会上“放
毒”。随后就放暑假了。我的重新登记问题和上一次的登记问题一样
还是“挂起来”。

我估计,最终是不会让我登记的。我在党内40多年,这是一生中主要
的经历,今后上帝大概不可能再给我一个40多年了。我想写一篇文
章,说说我先前为什么入党?如今为什么出党?作为我的人生备忘
录,也是对共产党的告别书。1990年的暑假,我就干这件事。谁知思
绪万千,文章越写越长,挥汗疾书,写了十几万字,还没有写完。

开学以后,党总支的负责人谈起我的登记问题,我就说:等我的书面
材料写完后,请你们打印出来,发给大家,然后开支部大会评议。我
是想把我的“不同政见”变成打印稿,以广流传。开始他们不置可
否,11月22日党支部书记和党总支书记正式找我谈话,说“打印出来
是不可能的”,大概请示过上级了。这次谈话,她们要我谈谈“对重
大政治问题的看法”。“6.4”以后,在高压之下,我只是顶住,提
出保留意见。这时,根据形势的发展,我的调子就升高了,准备反攻
过去。我说:所谓“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是坚持封建主义专制化;
“6.4”事件的性质是镇压人民;再加上“党员重新登记”违反了党
章,这就是我的“三点看法”。事后他们整理了一个书面的谈话记录
向上报告,要我签字。我认为很好,可以留下一个历史资料,非但签
了字,还把它修改得更明确一些。

二、行政控告

我一直在考虑,怎样把党内斗争引向党外?我想抓住“收容审查”的
问题做文章。

“6.4”以后抓人,总是说“依法进行收容审查”。依的什么法?
“收容审查”是没有法律根据的。国务院、公安部有过关于“收容审
查”的规定,但它是违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
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
捕。”作为行政措施的“收容审查”,在限制人身自由的严厉程度方
面,与逮捕没有什么区别。这就是“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
者人民法院决定”的逮捕。国务院、公安部发布的行政法规与宪法相
抵牾,因而是非法的。在执行中,又不按规定办。本来,“收容审
查”的对象是“有流窜作案嫌疑或有犯罪行为又不讲真实姓名、住
址,来历不明的人”。后来主要用来对付“政治犯”。“收容审查”
的时限是1个月,至多不能超过3个月。而“6.4”以后被“收容审
查”的人已超过5、6个“5个月”。以“收容审查”的名义作出的具
体行政行为完全是违法的,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和《拘留逮捕条
例》等有关法律。

我的研究生朱利全被抓走以后,一直与刑事犯关在一起“收容审
查”。我给南京市人民政府递了一封《抗议书》,抗议南京市公安局
在“收容审查”问题上的非法、违法行为。南京市公安局不仅侵犯了
公民的人身自由,而且破坏了大学的教学秩序。我作为研究生的导师
也是公安局破坏教学秩序的被侵害者,所以有权提出控告。我还说: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7条的规定,我首先提请南京市人民政府严肃
处理;“如果问题不能得到合理解决,我不得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我将手持法律,走向法庭,伸张正义。”

这封信写于1991年1月21日,那时我因病住在江苏省人民医院,是在
病床上写成的。按常规,南京市人民政府一定置之不理。我的计划是
1个月之后以南京市公安局为被告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级人民法院肯定不会受理,我再向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上
诉、申诉。另一方面,“收容审查”的问题并非南京所独有,可以从
南京市公安局追到公安部、国务院。不料,我出院后不久,春节以
前,2月11日朱利全等人被放了出来。不见得是我的《抗议书》起了
作用。但下一步法律诉讼的计划未能实现,我又得另找题目做文章
了。

朱利全等人释放时叫做“审查结束”。另一名物理系学生陈学东,就
是那位带领学生堵住长江大桥的“高自联”常委,被判了两年徒刑;
按“关押1日折抵刑期1日”计算,没过多久,也放出来了。既然“收
容审查”的“关押”可以折抵刑期,怎么能说它是“行政措施”?可
以折抵刑期的长期关押,未经司法机关批准或决定,怎么能说它不是
非法、违法?

朱利全出来后告诉我,在他关押期间,重点“审查”的一个问题就是
他和我的关系。真是软硬兼施,用尽心机。第一次提审就要他“交待
和导师的关系”。

朱利全说:“导师和学生的关系就是教我学问。”

有一次,江苏省公安厅的一位处长找他“谈心”。朱利全是被关在南
京市看守所,由上级的处长出马,可见案情重大。处长说:“你的导
师有思想,文章写得好,我都看过,就是有些话说得太早了一点。你
怎么看?”想套他的话。

朱利全说:“郭老师的那些文章都是在北京写的,那时我年纪还小,
没有看过。郭老师到南京以后就不能发表文章了。”

后来,公安人员发火了,拍桌子打板凳地说:“你的情况我们都掌握
了,就看你交待不交待?”然后拿出一张单子,上面一行一行地写着
几月几日几点到几点。说:“你一次又一次到导师家干什么去了?讲
吧!”

朱利全看了一眼,他不记得那些日期了,不说话。公安人员提醒他:
“5月14日南京市‘高自联’成立,你5月13日晚上到导师家去了。5
月18日南京市大游行,你5月17日晚上到导师家去了。5月19日鼓楼广
场开始绝食,你5月18日晚上到导师家去了。……都是关键时刻,你
干什么去了?呃?”

朱利全又看了一眼,仔细一想,准确无误。他说:“既然你们已经掌
握了,还问我干什么!”

北京说:民主运动是“极少数人操纵的”,所以,各地都要捉拿“操
纵者”。我没有被捉拿到,我的朋友高尔泰却在南京被捉拿去了。

高尔泰是四川师范大学教授。197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内部刊物
《未定稿》发表了我的《政治问题是可以讨论的》第一稿和他的《异
化现象近观》,还有沙叶新的剧本《假如我是真的》,主编林韦被邓
力群指责为“偏离四项基本原则”而遭撤职。我和高尔泰神交已久,
但直到我在南京时他1983年来访才相识,彼此一见如故。时值“清除
精神污染”运动,他对我颇多激励,赠钟馗图一幅。他所画的钟馗与
众不同,是一个戴眼镜的现代钟馗,作仰天长叹状,题诗曰:“魑魅
魍魉何其多,一个钟馗奈若何!”后来,他又重画一幅,题诗只有一
句:“一个钟馗奈若何”。他说,这样更含蓄。此幅钟馗奈何图,我
十分喜爱,常悬室中。往还多年,他就想到南京大学来教书。经不少
周折,1989年居然办成。9月1日,他正从南京的新居出来,上去两个
人,是四川省公安厅的,要同他“谈谈”。一谈不复返,被押回了成
都。

高尔泰的研究生也是民主运动中的活跃人物。有其师必有其徒。自由
化的老师,培养出了自由化的学生;惩罚自由化的学生,又追究自由
化的老师。高尔泰作为“反革命宣传煽动嫌疑”,被“收容审查”
了。这是因为对民主运动的镇压,四川比江苏搞得更凶。北京民主运
动高潮期间,各路诸侯中给中央打电报施加压力的,有海南的省长梁
湘和四川的省委书记杨汝岱。后来,梁湘被找了个岔子撤职查办。杨
汝岱一看风头不对,早就“转弯子”了。为了将功补过,他特别卖
力。除了北京,外地开枪的只有他的治下成都。高尔泰告诉我,6月5
日,他亲眼看到武装警察挥舞狼牙棒在成都大街上见人就打。有一个
男子怀抱婴儿,狼牙棒打下来,他一闪,正中孩子的头上,一刹那脑
浆迸流。这位愤怒的父亲,大喊一声,把死孩子扔向了警察。我久久
不能从心头抹去这一幕惨状。事后,杨汝岱抓人也很起劲,还抓到南
京来了。高尔泰被关4个月后释放,得了8个字:“事出有因,查无实
据”。他在狱中与刑事犯关在一起。那些凶狠的牢头狱霸要教训教训
他,反被他打翻在地。他学过武术,当“右派”的时候又在大西北经
受了生死考验,所以有本事把刑事犯镇住。出狱以后,他对我说:
“当时我就为你担心,你要是被抓进去,受不了……”从北京到南
京,我有几次“抓进去”危险,结果都化险为夷。有人解嘲:“你命
中没有牢狱之灾。”

我的《抗议书》送到南京市人民政府后,没有答复;南京大学党委却
作出了反应。1月28日,党总支书记郭广银通知我,党委决定,因
“政治审查不合格”,取消我当教授的资格。中国不象美国。美国的
政府部门各司其职,非法移民向税务局交了税,税务局不得把他的非
法移民身分告诉移民局。在中国,“官家”都是相通的,可以转材
料,最后都转到本人所在单位的党委进行处置。

对知识分子的处置常常是取消职称或不得提升职称。中国的知识分子
向来重功名,从前的秀才、举人、进士的科举阶梯变为如今的助教、
讲师、教授的职称系列,孜孜以求。《儒林外史》中那些可笑的周
进、范进们,换上了20世纪的新装,还在继续演出传统的悲剧。共产
党利用知识分子的功名心理,强调政治标准第一,因而提升职称成了
政治控制的手段。我对这一套早已看透。1989年3月,南京大学学术
委员会通过我的博士导师资格。不久,政治风波兴起。有人给我打招
呼:“你千万不能动,否则博士导师的头衔就丢了。”我说:“我宁
可不要博士导师的头衔,我要做一个象样的人!”“教师团”的负责
人段小光、王建华起草了一份大字报准备征集教师的签名。他们让我
过目。我只改了几个字,正要签名,段小光阻止,说“我们只要你把
把关,不要你签名。”我问为什么?他也是说:“你好不容易通过为
博士导师,一签名就完了。”第2天,大字报贴在校园里,我特地跑
去在大字报上签了名。当场,还有几个教师也跟着签名。“6.4”以
后,博士导师的头衔果然丢了。有人幸灾乐祸,有人同情惋惜。现在
又取消了教授资格,老子不在乎,其奈我何!但是,我也不放弃这一
机会进行合法斗争。我给中共江苏省委送上一份《控告书》,控告南
京大学党委取消我的教授资格是窃取行政权力、作出错误决定,因而
违反了宪法、违反了党章。南京大学党委作出的决定,曾装模作样地
在校、系评审机构通过,这些机构中都有党外人士。我提出质问:我
的“三点看法”属于党内的保留意见,是谁把它向党外人士泄露的?
我要求追究,以违犯党纪论处。当然不会有什么结果,我只是表现一
下得理不饶人。

我对南京大学党委的控告,省委置之不理,反而来讨论我的党籍问题
了。先是党委书记韩星臣在一个叫“斗鸡闸”(从前是何应钦女儿的
公馆)的地方背着我开了几次预备会,“统一思想”。3月14、15
日,讨论了两个下午,虽然最后以“不予登记”的方式取消了我的党
籍,但会议开得非常激烈,大大地伸张了正气。

按规定,我必须首先作思想小结、进行自我批评。我全不按规定,还
是讲我的“三点看法”:“党员重新登记”是反党;“6.4”事件是
反人民;“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是反马克思主义。我的发言具有强
烈的挑战性,比起1957年的向党进攻“猖狂”多了。这些讲哲学、教
理论的同行们竟没有人站出来回应。所谓的“评议”,也说不出个道
理来,我想反驳都抓不住论点。说来说去只有两条:一,政治上和党
中央不一致;二,从来不作自我批评。结论是不能当党员。这两条,
我早已直认不讳。正因为政治上和党中央不一致,我才提出保留意
见;由于提了保留意见而不能当党员,这是侵犯党员权利、破坏党
章。现在不作自我批评也是事实,但不是“从来”。1957年以后,共
产党的左倾思潮横流,能顶住压力不作自我批评是一大优点,而我还
做得不够。

第2天下午,支持我的人纷纷发言。“6.4”以后,南京大学哲学系
的教师分成两派,大体以年龄划线,人们戏称为“老年黑格尔派”和
“青年黑格尔派”。“老年黑格尔派”持官方的态度,又掌握了系的
领导权,处处打击“青年黑格尔派”。也有交叉:按年龄来说我是老
年,但政治上属于“青年黑格尔派”;有一对夫妇很年轻,政治上却
属于“老年黑格尔派”。会议的高潮是,支持我的“青年黑格尔派”
人物张之沧,与那位“老年黑格尔派”中的年轻人,拍桌子大吵了一
通,火药味很浓。时代确实不同了。1957年,刘宾雁受批判时,一位
支持他的朋友戚学义,欲辩不能,当场跳楼自杀,以死表示抗议。
1982年,我在北京大学受批判时,支持我的朋友也只是暗中出主意,
会上表示沉默。现在是明目张胆了,公开支持我就是甘愿冒犯领导。

值得一提的是那位L副教授。过去,他因支持我而为领导所不喜欢。
他估计,中国的现状至少还能维持20年。20年一过,不死也老了,一
生就完了,所以决定“转弯子”。第1天的会议上,他在发言中说:
“你既然不能和党中央保持一致,你自己提出来不要做党员算了。”
我的那些“不能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观点,他都曾表示赞同,那么
他自己为什么不提出来呢?他也确实想“不当党员”,只是考虑到
“家里有老人孩子”才当下去。他对我很了解,我是不会自己提出来
不做党员的。第2天,该说的都说了,支部书记要表决。有一位政治
上虽保守而心肠很好的人提议:“是不是让老郭再考虑几天,下一次
会议表决。老郭是几十年的老党员了,党籍丢了很可惜。只要他表示
愿意和党中央保持一致,一切都可以重新考虑。”

L副教授说:“这个会开得很痛苦,不要再开了,现在马上就表
决。”痛苦的是他自己,是他自己的双重人格的表演。

又有人说:“看郭老师是不是愿意考虑大家的意见,如果愿意,还是
再开一次。”

他们把拥护官方的态度叫做“大家的意见”。我说:“现在在场的大
家的意见也有不同的观点。大家的意见我都可以考虑,但考虑的结果
不能保证大家都满意,再考虑几天恐怕也很难改变几十年的考虑。”

L副教授接着说:“你看,再考虑几天有什么用!”去年,他对刘广
明和我说,我们两人的“重新登记”,在支部大会上通过是没有问题
的,他可以保证。今年,他却是迫不及待地要求通过给我“不予登
记”的决定。

表决的结果,以9票对7票通过“不予登记”的决定。只差一票,如果
是8票对8票,就不能通过了。在“共产党领导”下,什么都是“一致
通过”的年代已经过去了。毕竟还是出乎党委的意外,他们本来以
为,以绝大多数票通过是没有问题的。“6.4”以后,我们这里的形
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第1次在支部大会上唱反调的时候,还没有
人响应,而现在党内出现了不可小看的反对力量。合法斗争改变了一
个单位的“小气候”,坚持和扩大斗争也一定能改变全国的“大气
候”。

决定通过以后,支部书记让我发言。我说:“我再一次表示反对这个
决定。我要申述反对

的理由,起码讲两个钟头。如果你们不怕耽误吃晚饭,我就讲下去。
也可以另外找时间接着开……”其实我是缓兵之计,想把我这个最后
的发言组织得有条理一些。当时已是下午6点,支部书记说,那就以
后再开吧。事后,他们又赖帐了,说:请示过党委,不同意再开了。
我说:那我就写书面意见,请你们打印出来,发给每一位到会者。

为刘宾雁跳楼自杀的戚学义,死后还被追打成“右派分子”。为我辩
护的“青年黑格尔派”,虽然没有成为什么分子,但后来的日子也不
好过。L副教授改换了门庭,日子过得越来越好。我被取消教授资
格,空出一个名额。他看准机会,改变态度,就补了上去。如果他继
续对我表示支持,这个好处不会给他。“党的领导”也很需要这样的
人,否则,关于我的“不予登记”的决定就通不过。L副教授又被任
命为哲学系副主任,发给“特殊津贴”,申请多年的换房问题也得到
了照顾。林彪把共产党的权术、也是历来统治者的权术概括为一句
话:“诱以官、禄、德”。诱人者是可恶的;但多少知识分子,自愿
上钩,失尽尊严,也是很可悲的。维护人格,追求真理,进行合法斗
争,不仅要耐得寂寞,而且同样会忍受牺牲;这种渐渐消磨的牺牲更
难熬,更需要韧性的战斗精神。

我的目标是走上法庭,但还没有找到打官司的题目。清洗出党不是法
律问题,但我深知共

产党的脾气,对于被清洗出党的“异教徒”,必将进一步实行政治上
的歧视和迫害。我耐心地等待着共产党为我创造诉讼的条件。

果然,1991年暑假以后,9月12日下午,哲学系主任林德宏和新任党
总支书记钱惠琴找我

谈话。林说:“上午系里开了会,根据上面的精神,根据目前的形
势,我们决定,你的课不上了,由别的同志来上。”

我多年来讲授研究生必修的专题课。“6.4”以后,我发表“不同政
见”只限于党内,上

课还是按教学大纲讲,所以没有理由不让我讲课。现在不让我讲课,
肯定是有“上面的精神”来了。

我问:“‘上面的精神’是什么?根据‘目前的形势’为什么就不许
我上课?请你们讲出理由来!”

林说:“上面的精神你应该知道。”

我说:“我不知道,请你讲一讲。”

谈话冷场,谁都不讲话。

系主任林德宏是看“上面”的脸色办事的人。1982年我被发配到南京
大学哲学系时,这里人与人关系融洽,系主任夏基松主持公道,因此
气氛极好。“文化大革命”以后,这样的单位可以说全中国少有。当
时我很庆幸,心想执行邓小平指示的蒋南翔选错了地方。系主任换上
林德宏以后,搞得人心离散,四分五裂。他有一句口头禅:“多做工
作有什么好处!”他当系主任就是为了捞“好处”。利益不均,必然
引起矛盾。下面没有多少人拥护,则唯上是从。所以,越是贪官越听
话;越是腐败官僚机构的权越大。林德宏对“上面的精神”当然很清
楚,不知为什么他就是不说。我就是要逼出“上面的精神”来。

我说:“既然你说不出‘上面的精神’,我无法执行,到时候我还是
去上课。”说完就走。这次谈话不到一刻钟。

隔了一天,林德宏、钱惠琴又找我谈话,传达“上面的精神”。他们
说,是南京大学党委和校长、副校长一起作的决定,因为我有“三点
看法”,政治上不合格,所以不能上课、不能带研究生。钱惠琴还
说:“我们是婉转地传达,他们说得很不客气。”

我说:“第一,剥夺我的工作权利是违反宪法的,我保留以后采取行
动的权利;第二,取消列入教学计划的课程是撕毁协议的行为,应当
赔偿我的经济损失。”

钱惠琴很紧张:“你要采取什么行动?我劝你不要采取行动。”在她
看来,采取行动就是破坏“安定团结”。

我说:“我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采取行动。”

然后她就对我进行“政治思想工作”,陈词滥调说了一大堆,最后一
再强调:“希望你好好学习马列主义。”

我说:“马列主义,我比你学得多。你看过几本马克思、恩格斯的
书?你说说。”

她说不出来,脸通红。事后,她对人讲起这一点,大为不快。

钱惠琴是一个典型的共产党基层政工干部。她上过大学,因为教书教
不好、研究做不了,转为政工。大学里的政工干部大多类此,是教学
第一线淘汰下来的人物。某人,搞教学讲师都当不了,搞政工则可以
当个科长;过几年又可以提升为副处长、处长。在官本位的体制下,
处长相当于教授;不仅相当,还可以名正言顺地当具有中国特色的
“政工教授”、“德育教授”、“管理教授”等等。智商很低而又曲
线追求名利的人,都集中到政工干部队伍中去了。其实,这批人是给
共产党帮倒忙。我在北京大学的时候说过,北大办得最好的时期是蔡
元培当校长,蔡元培只身上任,根本没有什么政工干部。政工干部们
听了当然很不高兴,说我“否定政工干部就是否定党的领导”。邓小
平好象也有所感觉,他曾说:“大学里只要一个党委书记就行了。”
但后来要反“自由化”,又不得不依靠这些政工干部。在共产党看
来,维护稳定比办好教育更重要。而依靠一帮愚蠢的政工干部来维护
稳定,共产党的形象只能越来越糟,饮鸩止渴而已。政工干部们常常
板起“马列主义”的面孔教训人,他们自己又不懂什么“马列主
义”。我的专业就是研究马克思主义,他们这一套对我失灵了。

听说“上面的精神”来自国家教委,但没有拿到证据。正巧,证据来
了。

周培源先生来南京。我们是忘年交。我和妻子刘渝宜到东郊宾馆去拜
访。南京大学校长曲钦岳和物理系教授冯端也来了。冯端是正直的老
知识分子,不改常态。曲钦岳却点头哈腰、形状畏葸,因为他有求于
周老。我看到了两个曲钦岳:在小人物面前是一个高傲的曲钦岳,在
大人物面前是一个卑下的曲钦岳。我想起了《官场现形记》中的描
写,脏官的官服都需要两套:在百姓面前得穿前襟长、后襟短的官
服,因为老是挺胸;在上司面前得穿前襟短、后襟长的官服,因为老
是弯腰。曲钦岳如果穿长袍,现在就需要前襟短、后襟长了。

大家坐落在一个大客厅里。我坐在周老的旁边,我妻刘渝宜坐在曲钦
岳的旁边。刘问他:“不让老郭讲课是你决定的吗?为什么在党内发
表了不同看法就不能讲课?”

曲钦岳说:“我不是党员,党内的事情我不清楚。政治上的问题由党
委拿意见,我不好插嘴。行政上的事嘛,我不能说不清楚,那是执行
国家教委的规定。”

以“不是党员”而当大学校长,为数极少,因为象曲钦岳那样的人不
是党员而胜似党员。

中国的“民主人士”往往比共产党员听话,共产党内还有“持不同政
见者”,选听话的“民主人士”当政更便于加强“党的领导”。对于
“民主人士”本人来说,也乐意如此,有好处是自己的,有麻烦就推
给党委。

刘渝宜又问:“国家教委的规定有文件吗?”

曲钦岳说:“文件没有,是口头的。教委负责人在各种会上多次讲
过,坚持看法的,不能讲课。”

这样,我就可以把哲学系、南京大学和国家教委连成一条线。他们侵
犯了我的公民权利,但起诉的根据好象还不够。不愁,他们会继续为
我创造条件。

我收到一份出席国际学术会议的邀请。英国的国际传记研究中心和美
国的传记研究所将我的名字列入了几种名人录。这两个机构联合向我
发出邀请,参加将于1992年7月在剑桥大学举行的第19届国际文化和
交流大会。我向系主任递交了一个要求办理出国手续的书面报告。这
次会议的费用自理。我算了一下,至少需3,000美元。我负担不起,
即使批准出国我也去不了。但我断定上面是不会批准的,可以使我又
一次拿到侵犯公民权利的证据。过了1个多月,系主任答复:“请
示过党委,党委书记韩星臣说:‘象他那样的表现,根本不能出
国。’”好极了,比我预计的还要好,我正需要这样的材料。公民出
国由共产党的党委来审批,而且可以根据“表现”限制出国,这是严
重的违法行为。但人们在“党的领导”下生活已习以为常,我的一些
朋友,即使思想很解放的朋友,也表示困惑:“这怎么是违法行
为?”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解释了半天,
他们才慢慢腾腾地说:“也有道理……”。不过,还是提醒我“要谨
慎”,因为1957年的教训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触犯“党的领导”是
要当“右派”的。这就更促使我运用法律武器来对付“党的领导”。

中国的现实是“党政不分”。但我的起诉不能“党政不分”,虽然违
法的事实是相关的。

我分别以国家教委、南京大学党委为被告,进行起诉。同我直接打交
道的是南京大学和哲学系,他们不是行政机关,根子追到国家教委,
就构成行政诉讼。我起诉南京大学党委,还想引出一般性的命题:
“共产党违法”。苏联解体以后,“苏联共产党的存在是否合乎宪
法”引起诉讼。这一点对我有启发。但此时提出问题,苏联共产党早
已下台。何不在共产党掌权的时候起诉共产党?

我知道我的官司在法庭上是打不赢的,但在道义上一定能打赢。我的
诉状主要不是给法官看的,而是给人民看的。这就决定了状子的写
法。起诉书有一定的格式,逐栏填写则索然无味。我不去管它,自成
一体。

我给南京市人民政府的《抗议书》是手写的,复印了几份,作为抄送
件给有关单位。其中一份给了南京大学学生会,他们又去复印了许
多。这事提醒了我。我几次要党委把我的发言打印出来,他们不干。
我决心自己买一台电脑,写作诉状,便于打印、复印,以广流传。

当时我手头拮据。剥夺了我的工作权利后,只发“基本工资”;听起
来还是“基本”的,其实只是全部实际工资的一小部分。后来发“职
务补贴”,我的“职务补贴”在助教之下。我问校长,在助教之下,
我算什么职务?没有答复。为了表示抗议,我拒绝领取工资。这样,
我就没有收入,靠朋友接济。恰好有一笔意外之财。台湾时报文化公
司将我的《中国的现代化需要新启蒙》一文收入丛书,给了600美元
稿费,换得3,300元人民币。我走进一家电脑公司。老板说,不谈生
意,先谈友谊。电脑是现代化的,经营电脑的人脑也比较现代化。当
我得知一台IBM286的电脑售价是3,900百元,面有难色:“我只有
3,300.”对方却说:“好!就3,300.你郭先生要用电脑,我们送你一
台都是应该的。”那种电脑的进货价是3,400元,临走时还送我一个
多用插座和5张软盘。我在中国办事常有意想不到的结果。因为我是
明码的“自由化分子”,办事的时候,对方知道我而我不知道对方。
如果遇到“反自由化”人士,往往横生枝节,多方刁难,自以为很有
把握的事也办不成。如果遇到心心相印的人物,则排难解纷,锦上添
花,别人办不到的事我能办到。后一种情况越来越多,使我相信人间
自有公道在。

三、法律诉讼

我的两份《起诉书》早在1991年12月就已用电脑写好,预定发出的日
期是1992年1月25日。为什么?因为这是学期的最后一天。他们剥夺
我的工作权利的一个说法叫做“缓聘”。如果起诉早了,他们可以采
取补救措施,马上就聘;到了学期的最后一天,这就没有回旋的余地
了。

我有充分的时间将写好的《起诉书》多方征求意见。在南京,我的朋
友和家人没有一个人支持我的做法,都说“太危险”,“弄不好扣一
个‘反革命煽动’的帽子,把你抓起来”。连学法律的人也不赞成。
我惊诧他们缺乏法的精神,他们之中有人说:“不是我没有法的精
神,而是中国的法律没有法的精神。”有几位很动感情地劝我、求
我,说是一定不能发出去。“你不考虑自己还要考虑家里的人呀!”
我非常非常地为难。这种经历从前已经有过。“文化大革命”后期
“批邓”的时候,我拒不表态,成了“大辩论”的对象。我说:“我
不愿意跟你们辩论,还不行吗?”“革命群众”大吼大叫:“就是不
行,我们要跟你辩论到底!”我在1979年的一篇文章中说中国“没有
讲话的自由,也没有不讲话的自由”,完全是亲身体验。白天,“革
命群众”找我开会“大辩论”;晚上,亲朋好友登门轮番劝说:“你
表个态算了,这年头谁不讲假话!”那些日子,我觉得晚上比白天难
熬;善意的劝说比恶意的批判压力更大。现在,我又一次违拗亲朋好
友的苦口婆心,一意孤行。但后来我上了法院,他们就转为积极支持
了。这是善意和恶意的区别。

我也认真地考虑了不同意见,采取相应的措施。我准备在将《起诉
书》送法院之前先带到北京、带到香港、带到美国,以防在无声无息
中被扼杀。

恰好闽琦来南京看我。他和陈子明、王军涛一起,原在民办的北京社
会科学研究所工作。

“6.4”以后,研究所被解散、几百万元资产被没收。他逃亡到内
蒙,以采药为生。躲了两年多,回到北京,不再抓他了。没有工作、
没有户口,倒也自在,所以有时间到外地跑跑。他看了我的《起诉
书》,大为赞赏。我就托他带到北京,大量复印,广为散发。他还
说,他也要进行合法斗争,告派出所无理吊销户口。

我又通过多种途径、几经曲折把《起诉书》带到香港和美国。

(一)起诉

1月25日,我将两份《起诉书》用挂号寄给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我
不能送上门去,如果他们当面拒收,下面就没有戏可唱了。同时将副
本寄给江泽民和邓小平,并各附一信。在南京,我公开散发了几十
份。

从这一天开始,我们家就热闹了。我的《起诉书》上有地址和电话。
常有不速之客,不为别的,远道而来向我表示敬意。电话也很多。用
电话表示者,往往不愿讲姓名,我从来不问。

南京大学的学生特别高兴,见了我就问:“什么时候开庭?”还有人
说:“我们有几千人要去旁听,把它新盖的礼堂挤垮!”南京市中级
人民法院刚搬进新盖的大楼,就在南京大学对门,要是去旁听,只需
跨过马路,十分方便。我对他们说:“旁听可以,千万别‘闹事’;
你们‘闹事’,对我就是帮倒忙。”他们相对一笑。

原南京大学的学生、吃了两年官司的陈学东看到《起诉书》后来找
我,他为民主运动期间自己的鲁莽行为感到后悔,表示要学习合法斗
争。他为中国的民主而奋斗的意志很坚决。

南京大学党委作了一个愚蠢的决定,说是全校所有的复印机不准复印
郭罗基的状子。大学生们说,不给复印,我们不能用手抄吗?有人告
诉我,他至少看到三种手抄本,字迹还很工整。

到美国以后,刘青告诉我,他们在北京约定:谁得到郭罗基的状子,
各自复印10份,分发给自己的朋友,依此类推。总共复印了多少,已
无法统计。怪不得有人从遥远的地方打来长途电话,说:“你的《起
诉书》已经模糊不清了,我要和你核对一下。”

中国的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都有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应
当在7日内立案或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我的朋友们差不多每天都
要问,有何动静?过了7日,毫无动静。朋友们说,情况不妙。我的
估计则相反,我认为法院有麻烦,时间拖得越长对我越有利。

种种内部消息,慢慢地传了出来。

公安部门还是老眼光,认为我所散发的《起诉书》的内容是“反革命
煽动”,要把我抓起来。中共江苏省委不批。省里的有些厅局长干部
是我过去的部下或学生,他们施加了影响:“要说郭罗基是‘反革
命’,砍了我的脑袋都不相信!”

国家教委副主任滕藤又给南京大学党委打电话下指示来了。不久前,
他在长春召开了一个“文科清理会议”,部署“清理”文科的“资产
阶级自由化”,还点了我的名。说“郭罗基一贯思想反动,敌视我
们。”现在他说:“郭罗基又跳出来了”,他要求南京大学党委拿我
当典型,批判“资产阶级自由化”。他在北京发号施令好说,南京大
学党委具体执行不好办。我的《起诉书》产生的影响和大学生的情
绪,他们不是一无所知。党委的一位负责人说,开批判会让不让郭罗
基发言?他一发言下面鼓起掌来怎么办?于是请示中共江苏省委。中
共江苏省委为此专门开了一次常委会,讨论的结果是不同意国家教委
的意见,认为“公开批判只能扩大郭罗基的影响”,要求南京大学党
委通过个别谈话解决问题。报告送到中共中央,中共中央电复:“同
意江苏省委的意见”。

南京大学党委和校长、副校长们开会研究如何进行个别谈话。他们公
推党委书记韩星臣出面,韩说:“不行,我说不过他。”又推校长曲
钦岳,曲说:“他告的就是我……”最后推定主管文科的副校长、党
委常委董健找我谈话。董健在家学了三天法律,拟了一个谈话提纲,
又经党委讨论通过,以示集体负责。然后,党委办公室的干部打电话
给我:“郭罗基同志,党委通知你下午两点来开会……”

我说:“我已经不是党员,党委有什么权力通知我去开会?”对方无
话可说。

又有一位女士来电话,很和气:“郭先生,我是校长办公室的,校领
导请您下午来谈谈。”

我问:“谈什么呀?”

“我还不知道,我去问问。”她去问了又来:“说是谈您的告状问
题。”

我说:“告状问题应当到法院去谈。我是原告,校长是被告,有话在
法官面前讲。”

她说:“请您等一等。”大概她去转告了我的意思,又拿起电话:
“校领导问,您来不来?”

“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法院通知我,马上就去;到南大谈告状问题
不是地方。”

党委以“郭罗基不愿谈”向上交差。董健的朋友告诉我,他很高兴,
如释重负。

2月21日上午,有人给我打电话:“我是英国BBC驻北京记者麦杰
斯。我得到您的两份《起诉书》,我们要广播,您同意吗?”

我说:“既然你不是从我这里得到的《起诉书》,也就不必得到我的
同意。”

他心领神会,笑出声来:“您回答得很巧妙。”

下午,又有人来电话:“我是路透社驻北京记者史进德。我的中国朋
友给了我两份您的《起诉书》,我想写一篇报道,您是否同意?”

我说:“新闻自由嘛!报道不报道,怎样报道,是你的事情。”

他连连说:“我懂了,我懂了。”

这两个英国人汉语讲得很好。他们对于我在《起诉书》中提到的事实
问得很仔细。

同一天晚上12点,英国BBC节目主持人打来国际长途电话,对我进
行采访。提了五、六个问题,最后一个是:“在目前中国法制不健全
的情况下,您认为告状有用吗?”我在回答这个问题时,阐述了开展
人民护法运动和人民立法运动的主张。

第2天早上8点多,有客来访。一看名片,是新华社驻江苏记者高峰。
他说,刚听到BBC的广播。“你告党委,这确实是新闻,所以我也
来采访一下。”

我说:“这样的新闻你能公开报道吗?”

他笑呵呵地说:“可以写‘内参’嘛!”

我说:“在北京的时候,我经常上你们新华社的‘内参’,‘参’进
中南海,邓小平就点我的名。”

他补充道:“你来南京以后还‘参’过几次。”

我问:“你来采访不会是个人的行动吧?”

“当然,领导上打过招呼。”

我想,是“领导上”派他来摸我的底的,因为这时没有合适的人可以
找我谈话。他问了许多问题,作了详细记录。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
是:“如果法院不予受理,你怎么办?”他们最怕煽动学生闹事。

我说:“我坚持按法律程序上诉、申诉,但究竟怎么办,还要到时候
再看。”我让他们既放心又不放心。

又过了一天,《美国之音》(VOA)节目主持人东方,通过国际长
途电话对我进行采访。2月24日,《美国之音》播出了一个十分精彩
的专题节目。先是放我的谈话录音。接着有两位对起诉事件发表评
论,一位是《中国之春》的主笔胡平,一位是未透露姓名的、南京大
学毕业后在美国读博士学位的女学生。这位女学生嬉笑怒骂,言语生
动:“我觉得中国领导人真蠢。他们把一批持不同政见者关在国内,
不让出国,自以为得意。其实是不得安宁。”这一点,大概提醒了中
国领导人,后来变得聪明了。他们陆续放一些持不同政见者出国。但
放出国就不让回国,以为从此祸水断流,又过于自作聪明了。这个节
目的后半部分更有意思。

东方:“作为被告的南京大学党委和国家教委是什么态度呢?”电话
打到南京大学党委:“你们南京大学哲学系的郭罗基教授起诉党委,
知道吗?”

“知道。”

“你们党委是什么态度?”

“我们……我们没有态度,听法院的。”虽然显得很笨拙,还不算太
离谱。

电话打到国家教委党委,说是请政工司答复;又打到政工司:“南京
大学的郭罗基教授起诉国家教委主任李铁映,你们知道吗?”

“知道。”

“你们国家教委是什么态度?”

“这个……,这事你要问外交部,由外交部统一口径。”大学生宿舍
里每天有许多人聚在一起听《美国之音》,听到这里,不禁哄堂大
笑。评语是:官越大越蠢。

东方:“好,我们将打电话给《美国之音》驻北京记者,请他在外交
部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出来。”

后来东方在电话中告诉我,《美国之音》驻北京记者裴新果真在外交
部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出来了,发言人说:“这不是外交问题,我们不
能代替国家教委来回答。”

到美国后有人告诉我,东方的这个节目得了奖。

BBC和VOA广播以后,我收到全国各地的许多来信,表示声援,
还有从陕西汉中的深山和贵州边远地区写来的。《起诉书》的流传,
大概主要是在城市。电磁波比文字传得更快、更广。关心我的朋友们
兴奋地说:“这下子你的安全没有问题了!”我说:“中国公民的安
全要靠外国的舆论来保障,这是我们国家的悲哀。”

3月2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来了三个人,二男一女,向我送达出庭
通知,让我签字,颇为郑重其事。但态度很友善,其中一位环顾四
周,还找一点题外的话说说:“郭教授,你这是文人之家,很高
雅。”

下午两点,我准时到达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他们已在等候:一位审
判长,两位审判员,一位书记员。先是例行公事,核对姓名、年龄、
地址等等。审判长开讲,解释一下为什么审理的时间拖得那么长,说
是因为法院搬家。对我的起诉,结论是“不予受理”,理由有三条:

一,南京大学党委不是国家行政机关,不具备行政诉讼被告的资格;
二,作出“缓聘”和不同意出国的决定是学校内部行政行为,不属于
  法律调整的范围;
三,国家教委没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我对这三条当场一一反驳,那些意见已经写进了《上诉书》。

我特别针对第一条反驳:“你们讲的这条理由,我早就想到了。我的
《起诉书》是两份,你们却没有注意到。我对国家教委的起诉是行政
诉讼案件,当然适用行政诉讼法。我对中国共产党南京大学委员会的
起诉,本来就不是行政诉讼案件。如果一定要问,这是什么案件?只
能说是‘共产党违法案件’。我找不到适用于‘共产党违法案件’的
法律,只好把这个问题留给你们法院去解决。你们在不该用行政诉讼
法的地方用了行政诉讼法,不是我的起诉不应受理,而是你们自己把
适用的法律搞错了。”审判长一下子脸都红了。

我讲完后,他们也没有什么可讲的了,给我一纸《裁定书》,说:
“你上诉吧,上诉吧!”一位审判员提醒我:“注意上诉的日期,10
天。”是的,法院违反了程序,裁定超过7日,我无可奈何;如果我
的上诉超过了10天,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宣布作废。

按规定,庭审记录要本人签字。我将记录作了一些修改。书记员愿意
再抄一遍让我签字。

等待的时候,就进入非正式会谈。法官们都叹起苦来,待遇低、住房
挤。审判员中有一位女士,也就是上午送通知的那位,别人指着她
说:“一家三代人,还住着一间16平方米的房子。”她本人倒是笑盈
盈的,并无怨言。他们大概都是清官。

我起身的时候,他们都为我送行。

(二)上诉

我提前两天,于3月10日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递送了《上诉书》,
同时也寄给了江泽民和邓小平。

上诉是不能不受理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通知我交了80元诉讼费。

《上诉书》比《起诉书》传得更快、更广。我直接散发的就有100多
份。我的学生朱利全从别的地方复印了30份,刚进校门,就被一抢而
空。一位朋友告诉我,他在一家饭店遇到一桌年轻人在朗读我的《上
诉书》,大概已有醉意,还不时大声叫好。

我给江泽民的信中说:“不知哪些义务宣传员把我的两份《起诉书》
送到BBC、VOA和一些外国报纸。为了照顾新闻的连续性,这一
次是我自己把《上诉书》的副本寄给了外国通讯社驻北京记者,同时
也寄给了新华社。”我是寄给路透社的史进德的,请他复印以后分
送。结果,路透社发了独家消息,其他记者打电话来要《上诉书》全
文。我问史进德是怎么回事?他说:“他们是我的竞争对手,我不能
给他们。”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比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更随和,只是打了一个电
话,请我在4月10日到行政审判庭去“谈谈心”。也是一位审判长、
两位审判员、一位书记员,我坐定了还给我端茶。

审判长:“这个案子我们是很重视的。我们是第一次接到这样的案
子,在全国来说也是第一次。”他要我谈谈为什么起诉、为什么上
诉。

我谈完后,一位审判员手里拿着我的《上诉书》,抖了一抖,自言自
语地说:“确实是一篇好文章!”

审判长:“你要不要请律师辩护?”

“不需要,我自己为自己辩护。”

审判员:“恐怕南京的律师还不敢为他辩护。”

另一位审判员:“律师辩护也不一定比他本人说得清楚。”

我说:“我能不能提一条意见?”

“可以呀!”

“我的《起诉书》是两份。对国家教委的起诉是行政诉讼案件,理应
由你们行政审判庭来审理。但对南京大学党委的起诉本来就不是行政
诉讼案件,不适用行政诉讼法,由你们行政审判庭来审理是不合适
的。”

“你看由谁来审理?”

“我提出的是一起共产党违法案。现在没有审理共产党违法的法律,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网的大漏洞。我认为,可以暂时使用民事诉讼
法。共产党的党委作为团体完全具备被告的资格。因此,这一案件应
由民事审判庭来审理。”我是在想,如果从我的案件开始,可以按民
事诉讼法审理共产党违法,以后人们和共产党打官司就不必担心冒政
治风险。

审判员:“作为民事诉讼也不合适……”他没有说明为什么“不合
适”。

审判长:“现有的人民法院的组织机构没有相应的法庭。”

共产党不是拥有特权吗?那么特殊问题特殊处理。我说:“我来提一
条建议,经申报批准,可以成立特别法庭。”

审判长:“你出了一个主意。可是解放以后只成立了两次特别法庭,
一次是审判‘四人帮’,一次是……”

我知道他要说审判刘青山、张子善,不等他说完就接着说:“既然有
了两次就可以有第三次。”

“你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去提。”

确实是谈心,气氛很融洽,有些话书记员都没法记。但最后他们说,
这都是个人的意见,不算数的,要听审判委员会的。这是具有“中国
特色”的司法制度。裁决权不是属于当堂的法官,而是操在幕后的审
判委员会手中。其实,审判委员会也没有权,权在共产党的政法委员
会。法官听审判委员会的,审判委员会听政法委员会的。从前的程序
叫“先批后审”。重大案件的判决先由政法委员会批准后,再交法院
审理。现在有了一点进步,叫做“先审后批”。法院可以先行审理,
最终还是要由政法委员会来批准。这一套程序,完全是违宪作业。

一位审判员问:“假如审判委员会驳回你的上诉,怎么办?”

“我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郭教授,你对司法程序很熟悉嘛!”

“逼得我非学不可呀。”

在这之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也把校长和党委负责人请去谈话,详
情不得而知。但他们回来以后很不满意,扬言:法院成问题,还说郭
罗基很讲道理,水平很高。法院是什么立场?究竟是站在郭罗基一
边,还是站在党一边?这就是共产党干部的偏见了。在他们看来,法
院应是共产党的工具。

两级法院对我都很客气,特别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明显地
同情于我。南京大学的教师和学生们都在期待:是不是会有戏剧性的
结果?

法律规定,对上诉的审理不得超过两个月。5月8日,江苏省高级人民
法院行政审判庭又打电话来请我去谈谈。这一次气氛与上次大不相
同。

审判长:“审判委员会决定驳回你的上诉……”他请一位审判员解释
《裁定书》。

审判员没精打采地解释了一下,将《裁定书》交给我。我仔细地看了
一遍。内容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差不多。看来是由两
级法院后面的人定调的。因此,我也不必同我面前的法官辩论了。我
只是说:“《裁定书》没有针对我的上诉理由回答问题。我还要向最
高人民法院申诉。”

最后,审判长提了一些希望。他说:“解决问题的途径很多,法律的
途径走不通,还可以走别的途径。”态度很诚恳。他当然知道为什么
法律的途径走不通,在司法不独立的条件下当法官,别有一番苦衷。
我也知道法律的途径走不通,知其不可而为之,自有一番深意。

上诉虽被驳回,但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BBC和VOA又一
次播出关于我上诉的新闻。

《中国之春》分别发表了《起诉书》和《上诉书》,还有胡平的一篇
文章。他以深情的笔调写道:“去国五年,我时常想到郭先生。我十
分忧虑他险恶的处境,也十分挂念他多病的身体。

看到海外一般关心大陆问题的人们,不论是华人还是洋人,有许多对
郭先生知之甚少,乃至一无所知,我焦虑,甚至愤慨。愤慨于中共的
‘封杀’,愤慨于媒体的善忘,也愤慨于世人的不求甚解。我直欲大
声疾呼,又恐对郭先生造成不利。当我读到郭先生的《起诉书》时,
感到再也不能沉默。”胡平以警句式的语言结束了这篇文章:“真正
的勇士未必总是在形势顺利时冲得最远的人,但必是在恶浪袭来时屹
立不退的人。”

民主中国阵线、中国民主团结联盟、全美中国学生学者自治联合会共
同发表声明,对於我的抗争给予支持:

“我们十分佩服郭罗基在《起诉书》和《上诉书》中对公民权利和法
制精神的阐述。我们认为,郭罗基提出起诉和上诉的行为,已经有力
地促进了中国大陆的社会进步。我们也知道在今日中国的大陆,郭罗
基发表那些看法是冒了很大风险的。

“我们也呼吁全世界追求民主自由的人们都来关心郭罗基的命运,以
促进中国大陆人权状况的改善。”

5月,中国人权(纽约)执行主任萧强来电话,通知我中国人权已增
选我为理事。他意味深长地说:“郭先生,你根据你的处境来考虑,
接受或不接受都可以,我们能理解。”

我说:“早就考虑过了,完全接受,我愿意在国内同你们合作,推进
中国的人权事业。”

外国通讯社和广播电台驻北京的记者纷纷来电话核实,问中国人权选
我为理事是否确有其事?问我本人是否同意担任中国人权的理事?我
一一作了肯定的答复。然后他们以“中国人权在中国大陆的第一位理
事”作了报道。

萧强担心我的“处境”,熟悉中国国情的人都会有这种想法。从北京
到南京,我已经习惯于一种特殊的生活。多少人象害怕传染病似的躲
着我;一些正直善良的人们则千方百计地保护我。公安部门和国家安
全部门的内部信息有时也会通过几道接力传到我的耳朵里。

我已经感觉到有无形的锁链束缚着我。我家里的电话“有鬼”,不用
它也会出声,用它则有回声。我出门常有人跟着。我托一位女士带封
信到美国,约好一个地点交给她。她发现“有人盯着我们”,吓得她
不敢带了。有一次,我和“6.4”以后被“收容审查”的段小光在一
起,发觉后面有异样的目光。段小光回头一看:“这家伙,就是到深
圳抓我的人。”

中国政府往往用“海外敌对势力”来指称海外的人权运动、民主运动
及其组织。我当上了中国人权的理事他们究竟如何处置?我不动声色
地观察中国政府的态度。后来得知,外国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提问:
“中国政府对郭罗基担任中国人权的理事是什么态度?”外交部发言
人说:“无可奉告。”很好,我要开始活动了,上北京去!

1992年5月19日是我六十岁的生日。北京的朋友们早就邀我去北京,
为我祝寿;也是纪念被逐出京城10周年,“前度刘郎又重来”。我要
去北京,为的是两件事。一件,我的诉讼还有两步棋:下一步是向最
高人民法院申诉;肯定不会有什么结果,最后一步我再向全国人大常
委会上书。这两步棋主要是在政治上、理论上借题发挥,扩大战果。
我要和北京的朋友们好好商量。另一件,就是研究一下中国人权怎样
在大陆开展活动,还要提名增加几位大陆的理事。

我打电话请人买火车票、飞机票,一个星期毫无头绪。有人本来很有
把握,到时候还是吹了。这就怪了。传来一个信息,说是上面有话:
胡绩伟、张显扬在北京闹得很厉害,不要让郭罗基去北京。原来如
此!

邓小平在南方的讲话提到“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
北京坚持改革开放的理论家们编了一本反“左”的论文集《历史的潮
流》,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不久,“左”派势力紧张策
划,称之为“政治坏书”,由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出面,下令封存、停
止发行。此事在北京引起轩然大波。胡绩伟、张显扬不过是论文的作
者之二,因为他们名气大,罪责都算在他们的账上。

北京,我是非去不可。已经到了5月17日,还是买不到票。我打电话
到东华饭店,约定时间去找X,吸取了教训,电话里什么事也不说。
谁知这个东华饭店实际上是江苏省公安厅的招待所,自投罗网了。我
一到,X把我拉到一个角落里,小声地说:“郭老师,什么事?你还
没来,公安厅八处的监听车就来了。”他还指给我看楼下停着的一辆
带天线的米黄色小轿车。我说明来意,他为我四处联络。最后高兴地
说:“民航有3张明天的退票,快去,4点半以前赶到。”当时已是4
点。我的学生朱利全陪我坐出租车到民航大楼时,那辆米黄色小轿车
已先到了。X转托的是Y,找到了Y,他认为没有问题。Y去了售票
窗口回来,有问题了,说是“上面来了一个电话,有首长要去北京开
会,需要5张票,3张还不够呢。”不一回,有人持江苏省公安厅的介
绍信,把3张机票取走了。我让朱利全赶紧打电话找人买明天的火车
票,他说有希望。我从楼上往下一看,那辆米黄色的小轿车开走了,
大概又去部署下一步了。我对朱利全说:“不买火车票了,就在这里
解决问题。你再去找Y,请他一定想办法帮忙。”朱利全买了一条好
烟,孝敬Y。Y到售票窗口嘀咕了半天,想出办法来了。他给我弄来
一张票,笑嘻嘻地说:“这是一张‘空头支票’。你明天早点去机
场,先把登机卡拿到手。谁最后一个去就算倒楣,等下一个航班
吧。”我皱了一下眉头,没有办法,只好接了这张坑害别人的机票。
一条烟起了作用。我问朱利全,多少钱?“80元。你看,腐败也有好
处,否则办不成这件事。”

第2天,起飞的时间是下午1点,我又怕发生什么“交通事故”,上
午9点就出发了。我总算没有使朋友们扫兴,赶在六十岁生日的前一
天到达了北京。

(三)申诉

我在北京会见了不少老朋友,又结识了一批新朋友。多次找法学家朋
友请教、座谈,大有得益。我想起了高尔泰的感慨,他说在四川呆久
了就会有“盆地意识”,他每年要到北京去“充电”一次。北京是出
思想的地方。我在北京又参与了另一起诉讼活动。

《历史的潮流》编委会是一批年轻人,负责人为北京大学法律系的袁
红冰。中国的官方人士说:“自由化分子已经是老中青三结合了。”
一点不错。我离开北京以后10年中成长起来的新一代“自由化分
子”,更有活力,更难对付。《历史的潮流》编委会对于后来出现的
结果早已估计到,事先采取了措施。出书前,弄到一张薄一波的题
词:“改革开放,强国富民。”出版社这一关就容易通过了。出事以
后,薄一波说话了:“稿子我没有看,秘书说写得不错……”书印好
后,先将外地的发走。准备在北京出售的,也提出来藏在一个地下
室,给出版社留了480本,让它去查封。《历史的潮流》在北京一亮
相,果然遭查封。其实损失不大;相反,官方禁书的影响比任何广告
所起的作用都大,人们倒想看个究竟。《历史的潮流》不能进新华书
店,就流动出售。拿出两千本到中共中央党校,一个中午就卖光。第
2天到王府井,第3天到前门,……到处打游击。后来还出现“黑
市”,本来定价4.45元,有人卖10元、20元,最高达30元。书贩子见
有利可图,纷纷盗版翻印。结果这本书发行了好几十万册,至少比正
常的发行多10倍,还要对“左”派表示感谢。

《历史的潮流》编委会又召开了一次座谈会,以座谈邓小平的讲话为
名,进一步反击“左”派的挑衅。北京有过这种怪现象:“自由化分
子”集会,或是临时会场另有别用,或是停电,致使会议开不成;要
不,会议开了,来了一些不相干的人捣乱,叫你开不好。这次座谈
会,公开通知的地点是中共中央党校,真正的地点只有几个人知道。
当天早上,会议的组织者把应该到会的人接到了奥林匹克饭店,而另
一些人就跑到中共中央党校去了。会议的参加者90多人,座谈了5个
小时,发言很热烈,香港和国外广泛地作了报道。

无论从哪方面说,《历史的潮流》都取得很大的成功。反对者担了恶
名,中国人民大学党委还违了法,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经多次商量,决意进行法律诉讼。由《历史的潮流》编委会负责人袁
红冰,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和新闻出版署。
袁红冰任北大法律系诉讼法教研室副主任,打官司是看家本领。虽然
都是告共产党党委,和我的起诉角度有所不同:“人民大学党委虽不
是行政机关,但《历史的潮流》被封存的直接原因是人民大学党委违
法下达的行政性命令,所以它实际上起到了相当于行政机关的作用。
为了使合法权利得到救济,故将人民大学党委列为被告之一。”袁红
冰曾向新闻出版署请求保护公民的合法著作权,没有结果。根据行政
诉讼法第11条,“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
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所
以,新闻出版署并列为被告。7日期满,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袁
红冰“补充起诉的法律根据”,显然是拖延时间。补充多少“法律根
据”都没有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是下了“不予受理”的《裁定
书》。理由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我所说的十分相似:

一,人民大学党委不是行政机关,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二,人民大学党委对人民大学出版社进行监督管理是学校内部行政行
  为;
三,《历史的潮流》的封存不属于新闻出版署管辖。

袁红冰立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什么理
由都不说了,只有一句话:“对袁红冰的起诉不予受理是正确的”,
驳回上诉,作出终审裁定。北京的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比南
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差劲多了。

我在北京期间,正值“6.4”3周年前后。别看大家都在捞钱,北京
人没有忘记“6.4”。有一次,我坐出租汽车经木樨地,司机指给我
看大楼墙上的弹痕,“就是这座楼,一个6岁的女孩,在阳台上被打
死后掉下来……。这也是‘反革命暴徒’?”但是人民还在克制。北
京大学的学生宣告:邓小平的南方讲话提出进一步改革开放,我们表
示支持,所以今年

“6.4”暂时不采取行动。尽管如此,紧张空气并未稍减。从
“5.4”前开始,1个多月,北京大学处于“非常时期”。外有警车
嘶鸣,内有便衣巡逻。严格把守大门,外人不得入内。我是北京大学
的校友,也遭拒之门外。

“6.4”前夕,北京的高等学校普遍传达了一个“敌情通报”,其中
居然有这样一条:“郭罗基到北京……”。一个文弱书生到了北京,
如临大敌,实在是神经太紧张了。我本来要去参加奥林匹克饭店的座
谈会,当天早上有人打电话叫我不要去,“什么原因以后再告诉
你”。第2天,他来,说是得到可靠消息,我已被列入“秘密逮捕”
的名单。我说:“不可能吧,‘秘密逮捕’不是早就被毛泽东否定了
吗?”斯大林时代有“秘密逮捕法”,多少人突然“失踪”,连元老
伏罗希洛夫都担心,早上出门不知晚上能否回家?50年代,罗瑞卿当
公安部长时也想“学习苏联”。毛泽东对斯大林的“秘密肃反”是不
赞成的,他的拿手好戏是搞“群众运动”,指到哪里打到哪里。他有
本事公开把人打倒,“再踏上一只脚,永世不得翻身”,所以就不必
来秘密的了。

来客说:“现在谁有毛泽东的本事?说不定就把老式武器搬出来
了。”

我问:“怎么个‘秘密逮捕’?”

据说,第一,要寻找机会,干得不露痕迹。或是“失踪”,或是制造
“车祸”、“食物中毒”等等,连家人都不会怀疑是政治原因,而是
偶然事故或自然死亡。第二,等待形势的发展。如果邓小平一死,政
局难以控制,那么有影响的“自由化分子”就要马上除掉。要干,是
一个特别行动小组负责,地方上的安全机关都信不过。我说:“为什
么不能参加会议?”他说:“主要是怕把盯着你的人引到开会的地
方,对会议不利。”我问消息的来源,他说是在国家安全部担任司长
的一位朋友告诉他的。“他们这些人担心将来会落入苏联克格勃的命
运,想留一条后路。所以故意向我放风,为的是必要时可以让我为他
作证明。”我还是将信将疑:“既然要寻找机会,不给他机会就是
了。”后来得知,“6.4”前后有30多人被捕,可见“专政”机器还
在加速运转。从前抓了人就登报,以为能起威慑作用,结果招致国外
抗议,国内的人民也受到鼓舞,知道“6.4”火种不灭。现在抓人悄
悄地进行了。这倒是一种转变。

如何在中国大陆开展人权运动,我和朋友们也进行了商量。我们这一
批人有几十年患难与共的经历,相知颇深。有一次相聚,某人这样形
容我们之间的关系:“假如一个警察进来,说:‘你们中间必须有一
个人站出来砍脑袋,其他人走开。’我相信都会站出来,没有人走
开。”我提名王若水、于浩成为中国人权理事。于浩成不久前才从监
狱里放出来,爽朗地说:“义不容辞!”不久,纽约的中国人权总部
通过。这样,中国人权在大陆就有了3名理事。我们几个人年龄大一
些,活动能力较差。我们背后还有一大批年轻人,他们是实干家。

我在北京住了1个多月,目的已经达到,头脑完成“充电”,又回到
南京,赶写给最高人民法院的《申诉书》。

《申诉书》不再纠缠已经提出的问题,而是从我的案子出发,向深广
两方面发展。在北京时就拟定了3个题目:

一,为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服务必须严肃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一家法院可以受理侵犯人权的案件?
三,思想不可能构成违法犯罪,党和政府却常常用违法犯罪行为来对
  待思想。

第1个题目是反“左”,法院也必须反“左”,否则不可能严肃执
法。

第2个题目是进一步用我的经历说明至少有9种关于基本人权受到侵犯
或竟遭剥夺,而我的起诉仅仅涉及劳动权和出境权,还有7种关于基
本人权的受害状况尚未诉诸法律。请问最高人民法院,到哪里去告
诉?

第3个题目是从我所受的政治迫害出发,推而广之,控诉惩罚言论
犯、思想犯、政治犯的一系列专横行为。从反胡风、反右派一直说到
反“自由化”,特别要说一说我们这些“自由化分子”的共同遭遇。
但1987年那一场反“自由化”,我不在北京,虽然听了不少,下笔时
就觉得材料不太确切,只好简单交待一下,非常遗憾。

我的《起诉书》、《上诉书》在国外发表后,引起不少研究中国法律
问题的专家们的注意,《纽约时报》和《人与人权》刊出了评论文
章。纽约大学的法学教授季遵迪(Timothy Gelatt)〔1〕还为我写
了一份详尽的意见书。我惊叹西方学者对中国法律研究之精细,一一
采纳,补充了申诉的法律根据。

写作《申诉书》时,正值南京盛夏。南京是中国著名的“火炉”,白
天气温高达摄氏38度。家中无空调,电脑不能起动。我经常在半夜工
作,还要用许多冰块在电脑周围制造凉爽的小气候。白天闷热,又有
种种干扰,无法睡觉,苦不堪言。我付出了极大的毅力和精力,才把
《申诉书》写完。但并没有立即送出去,因为又出现了新情况。

6月,我收到纽约科学院选举我为院士的通知和院士证书,还邀请我
参加将于9月份进行的纪念该院成立175周年的庆祝活动。我又一次写
了办理出国手续的申请,连同有关材料,于7月2日送交南京大学校
长。正巧,当天又收到美国著名的中国问题专家黎安友(Andrew J.
Nathan)教授来信,邀请我9月以后到哥伦比亚大学东亚研究所当访
问学者。第2天再给校长送去黎安友教授的邀请信。这样,我在参加
了纽约科学院的庆祝活动后,就可以在美国逗留较长的时间。

这一次对我出国的审批,南京大学党委书记韩星臣说:“我们不管
了。”而且校长、副校长们也立即同意,将报告转到北京国家教委。
校长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我:“这下办事效率可高啦,先发电传,
再寄原件。”法院对我的起诉虽然“不予受理”,共产党党委的出国
审批权似乎动摇了。共产党的脾气就是这样:别人批评,死不认错;
这一次气壮如牛,下一次偷偷改正。1957年的反右派运动有一个“整
改阶段”,把“右派分子”打下去以后,再按“右派分子”所提的某
些意见进行“整改”。大跃进失败了,先把以彭德怀为首的批评者当
作“右倾机会主义分子”进行整肃,然后就搞“调整、巩固、充实、
提高”。

我一次又一次地催促。南京大学的负责人显得很轻松:“我们早就同
意了,问题在国家教委。”8月中,国家教委在南京大学召开一次工
作会议。我的一位朋友去找了他们的张处长。张处长和我并不相识,
对我的事情很热心。她给北京打了几个长途电话,总算弄清楚了。南
京大学的报告送到国际交流司,说是“同意南大的意见”,又送到
直属司(管重点大学的事);直属司同意国际交流司的意见,又送到
“委领导”。在“委领导”那里已有1个多月,不知是否又送到别的
什么领导那里去了。我的朋友问张处长:“怎么那样麻烦?”答曰:
“因为是郭罗基嘛,一路都说同意,就是没有人最后作主。”

又过了1个月,9月12日,我得到通知,可以办出国手续,但先要办离
休手续。不知是谁最后作的主。先离休,后出国,其中有何奥妙?经
多方打听得知,受到国外的邀请,又有经济支持,经官方批准,叫做
“自费公派”。我本应属于“自费公派”。离休以后,叫做“因私出
国”。当时,我还是没有弄清两者区别的意义,到美国以后才恍然
大悟。如果是“自费公派”,将来没有理由拒绝我回国;而“因私出
国”,就可拒我于国门之外。原来早有伏笔。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参加革命的“老干部”,虽然已被共产
党革出教门,“老干部”的身分是取消不了的。和退休不同,“老干
部”离休以后仍领取百分之百的工资。但我的工资被剥夺得所剩无
几,为了表示抗议,早就拒绝领取。我声明:“离休,按制度办事,
我可以接受。但离休以前遗留的问题仍需要解决。不要以为法院‘不
予受理’就完了,官司还要打下去。”当时正在放电视连续剧《杨乃
武与小白菜》,我调侃了一句:“杨乃武的姐姐告了一百多次,我才
告了几次?”

我说:“那个百分之百的工资,我还是不去领。什么时候为我平反冤
案,我才去领。”

同我谈话的人说:“郭老师,有问题以后再说,工资还是去领,否则
财务处不好办……”

“我就是要你们不好办。其实,职称和工资我都不在乎,我是为了给
你们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整人是难以收场的。”

多少年来,我象大熊猫和珍贵文物一样,是被禁止出口的。现在居然
被批准出国,消息传得很快。办理出国手续,又开始了另一个曲折而
有趣的故事。

在人事处、老干部处、保卫处、校长办公室之间转了好几天,9月16
日办完了南京大学的手续,花10元拿了一张介绍信,到南京市公安局
出入境管理处领取护照。交验材料时,要求将英文的文件译成中文,
公安人员给我指定一个公司的出国服务部,交费40元。我说:“这是
很简单的事,我自己翻译一下。”

“你自己翻译得准确不准确?翻译得准确,盖章公证,也是40元。”

反正是要你出钱。自己翻译,说你不准确,又要惹麻烦。我交了40
元,还得两天后来取。

18日取到翻译稿。一看,总共1张纸,只有5、6行。英文的文件有5
个,只译了IAP-66表,而且也只译了几项。字迹潦草,标点不
全,文句不通,大概花了10分钟。重要的是盖了一个章。一个公司的
出国服务部的图章为什么能起公证作用、具有法律效力?就因为它是
公安局指定的!中国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外文文件必须译成中文才能生
效,而外国的大使馆、领事馆签证时也并没有要求中文文件必须翻译
成外文。时下中国人认为出国就是“发洋财”,想尽办法勒索,叫做
“雁过拔毛”。

我到出入境管理处交上5个英文文件和1纸译稿。公安人员给我1张
表,上写“材料齐全”,又叫我到那个出国服务部去交钱。

问:“你是不是要加快?不加快25元,加快150元。”

“不加快是怎么回事?加快又是怎么回事?”

“不加快1个月,加快是1个星期到10天。”

我当然要加快,交了150元。中国政府声称是为人民服务的,为人民
服务本应讲究效率,现在却要人民出钱来买他们的效率。实际上他们
能快也不快,而办理出国手续的人的心理总是尽量要快,这又是逼得
人多交钱的一个花招。加快和不加快,做法上有什么区别?出入境
管理处收到申请后,要进行“政审”(政治审查)。如果不加快,将
“政审表”寄到申请者所在单位的保卫部门,保卫部门填写后再寄
回。所谓加快,不过是将“政审表”派人送去又取回,省了邮寄的时
间。出入境管理处是政府部门,出国服务部是民间机构,他们到底是
什么关系?公民向政府申请护照,为什么要向一个民间机构交钱?
150元的定价又是根据什么成本核算?

我拿了出国服务部的收据,又到出入境管理处,这才给我3张正式申
请护照的表,还要交105元。

公安人员对我说:“你拿回去填,明天再来。”

“为什么?”

“我们5点下班,你来得及填吗?”

我一看时间是4点半。我是3点到达的,在出入境管理处和出国服务部
之间来回折腾,花了1个半小时。这些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总是给人
民找麻烦,我明天再来路上又得花两个小时。一般的机关是6点下
班,他们提前了1个小时,而且4点半就准备收摊了。

我说:“我可以在你们下班以前填好。”那3大张表确实很复杂。我
来的时候就看见几位女士坐在那里填,大概生怕填错,一边填一边
想,我走的时候还没有填好。我精神高度集中,用20分钟就填好了。

那些准备下班的懒洋洋的公安人员,见我居然填好了,反倒打起精神
来了。左看右看,挑出毛病来了:“这一栏你没有写清楚。”

那一栏是“出国联系经过”。我说:“我已经写了,是‘对方邀
请’。”

“你要写上什么时候开始的?怎么联系的?通过什么渠道、什么人?
履行过什么手续?”

“没有,什么都没有。我没有去联系,是对方主动邀请。”

“你没有联系人家就邀请了?”

“是的。”

“哪有这么回事!人家为什么要邀请你?”这些人是一派殖民地心
理,好象非要乞求洋人才能得到邀请。

“因为他们选我当纽约科学院院士,当然要邀请我去访问。”

“那么他们为什么选你当院士?”提了一个愚蠢的问题。

我笑了起来,随即脸色一沉:“这个问题,你应该去问他们,我怎么
能回答!”

他大概也觉察问题提得不对头,自己找个台阶下:“那是因为你有学
术地位,就把这一点写上。”

已经过5点,他们急于下班了,最后对我说:“没事了,在家等着
吧。”

在中国办事是不能在家里坐等的,需要顺藤摸瓜,一个一个环节往下
摸。下一个环节是到南京大学保卫处问,什么时候收到“政审表”,
希望尽快完成“政审”。虽说是“加快”,过了3天才送到“政审
表”,比邮寄还慢。在保卫处遇到好人了。他们催促各级领导签署意
见,然后,不等出国服务部来取,就直接派人送到公安局。保卫处长
对我说:“我们一分钟也没有耽误。”

10天过去了,护照毫无消息。我打电话问出国服务部,回答道:“出
入境管理处说的,你有问题,快不了。”

我亲自去出入境管理处问,究竟有什么问题?公安人员反问我:“谁
说的?我们没有说,谁说的你去问谁。”他倒变被动为主动了。

“……你的护照嘛,正在进行中。一个月给你答复是正常的。”

我说:“我在出国服务部交了加快的费用,怎么快不了?”

“出国服务部怎么能决定我们快不快?”

我说:“那是你们叫我到那里去交钱的。”

“你找他们退钱。”

我和公安人员对话的时候,旁边一位女士,也是办理申请护照手续
的,和我素不相识,一个劲地拉我的衣服,暗示我不要同他们顶。这
是善良的中国人。中国人和政府打交道好象低声下气、打躬作揖才
是,象我这样似乎不合常规。

听公安人员的口气,确实“有问题”。一个月之后只是给个“答
复”,怎样答复?不得而知。本来,我的《申诉书》写好后按兵不
动,现在要当作炮弹发出去了。我通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最高
人民法院,同时也寄给江泽民、邓小平。10月1日,还有一封给江泽
民的信:“按惯例送上我的《申诉书》一份。

“《申诉书》在7月初就已经用电脑写好。当时我收到纽约科学院选
举我为院士的通知,并邀请我访问院本部;接着又收到哥伦比亚大学
讲学的邀请。我又一次申请出国,承蒙南京大学和国家教委转辗批
准。如果很快出国,《申诉书》就没有必要发出去了。近日,我在南
京市公安局领取护照受阻,于是我想《申诉书》还是要发出去。所以
前两天才送交法院。”

这封信,我通过国际长途电话念给纽约的中国人权执行主任萧强,请
他记录下来,在美国和香港发表。果然有效。消息传出,是这么回
事。在我之前,国画大师刘海粟领到护照后,出国不归,声言:
“‘6.4’不平反不回国。”李鹏派袁木到南京来查问。这是毫无道
理的。南京市公安局过于谨慎了,认为郭罗基也是“敏感人物”,于
是层层向上请示。外面造出舆论,上级又发话了:“你们为什么不早
给他护照?”下级不好当。刘海粟的护照,给了,吃批评;郭罗基的
护照,不给,又吃批评。10月15日,公安局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很客
气:“你的护照可以取了。但是现在护照要换一种式样,做起来很麻
烦,请你等几天。”10月17日,我带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
理法》去公安局,说:“今天是法定时间的最后一天……”他们说:
“好了,好了!”随即把我的护照拿了出来。我又说了一句:“你们
真能充分利用时间。”公安局的人也并非都是恶狠狠的,一位女干
部,我看到她的签名,名余海霞,和颜悦色地说:“对不起,我们耽
误了时间。祝你签证顺利,出国一路平安!”

到了法定时间的最后一天才拿到护照,算什么“加快”?按理说应退
我加快的费用。出国服务部却说:“有意见可以提,钱不能退。”提
意见有什么用?没有用的意见何必再提?在走廊里、电梯里遇到从出
国服务部办事出来的人,无不愤愤然:“这个出国服务部恶劣透了,
死要钱!”“挂着‘服务’的招牌,究竟为谁服务?”问题是它还可
以继续恶劣下去。拿到护照的人,又忙于签证等等,无暇计较;没有
拿到护照的人,下次还要上门,不敢得罪。

(四)上书人大常委会

10月17日才拿到护照,纽约科学院邀请我在9月份参加成立175周年的
庆祝活动早就过去了。中国人权将在12月初召开理事会。我预订了11
月27日飞纽约的机票。我之所以还要在南京待2个多月,主要是为了
完成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公民上
书》。

我给江泽民的信中说:“如果很快出国,《申诉书》就没有必要发出
去了。”这话不是真的,因为领取护照受阻才这么说。《申诉书》是
早晚要找理由发出去的,而且当时我又在下最后一步棋,开始写作
《公民上书》了。

《公民上书》比《申诉书》又进了一步。不是说我们这些人是“持不
同政见者”吗?那么,我就认真当一回“持不同政见者”,说说到底
有些什么“不同政见”。出国之前事情很多,我咬着牙日夜兼程,一
定要把它写完。有人劝我,到了美国再写吧。不,同样的内容,写于
南京锁金村和写于纽约曼哈顿,意义大不一样。我就是要在天子脚下
说给天子听;也是保持为人的一致,不因为在国内慑于压力而不说,
不因为到了国外无所顾忌而乱说。

10月20日,我到上海的美国领事馆签证。领事馆在淮海中路的一个僻
静所在。供签证出入的门外,有一条线和一个圆。沿着墙根的一条
线,是等待进去签证的人们排的队,绵延30米;据说,有时长达百余
米。门口的人群形成一个圆,是为准备签证打听消息的。从门里出来
的人,一看脸色就知道是签上了还是没有签上。没有签上的人,带着
失望和遗憾一出门就急冲冲地走了。有的人喜形于色,特别是年轻的
姑娘连蹦带跳地飞了出来,门口的人群一拥而上,团团围困,他或她
就成了圆心,想走也走不了。人们问长问短,而且还互相探讨,什么
样的条件才能签上。看来那些打听消息的人,已经来过不止一次了。
他们对里面的美国签证官都取了外号:“大胡子”,“黄毛”。而且
还研究了他们的个性:“‘大胡子’好说话,可别碰上‘黄毛’”。
对于签证官的生物钟也有研究,说是星期一二休息以后刚上班,情绪
不高;星期五六想着出去玩,就放松了。这一天是星期二,所以排队
的人不算多。

美国领事馆前面形成了一个特殊的服务行业:有人出租凳子,有人代
填表格,有人供应胶水(贴照片用),还有出售饮料等等。收入不
错。租一张凳子1元,每天可赚50到100元。用一次胶水两角,而买1
瓶胶水才3角,至少可用100次。人们都这么说,要出国的人的钱最好
赚。

排队等候签证的人们,因为命运相同,“相逢何必曾相识”,在一起
就大侃艰辛的“出国路”。我说起领取护照“加快”也不快,还花了
300元。一位姑娘说:“啊呀,老先生,太便宜了,你这是官价,我
为这张护照花了8千元,8千!”

一位小伙子不象她那样激动,沉着地说:“你也算便宜的。我的护
照,时间,花了一年多,钞票,花了一万多。”

我的见识太少,问:“怎么花的?”他们这才讲起如何过五关斩六
将,无非是请客、送礼、塞红包,用“糖衣炮弹”将把门的哼哈二
将、拦路的四大金刚全打翻在地,开出通道。

另一位忧郁的姑娘说:“为了出国求学,伤心透了。几次都想不干
了,又一想,已经花了多少精力、财力,还是硬着头皮走下去吧。”

那位沉着的小伙子却爆出一个震撼人心的问题:“这样的祖国有什么
可爱?真是叫人一去不回头!”

我说:“祖国还是可爱的。问题是谁代表祖国?可恶的人不能代表可
爱的祖国!”

小伙子摇摇头,不以为然。他看到我所填的表格上的名字,忽然想起
来:“喔,郭老师,我在《美国之音》里听到你和共产党打官司
……。你现在还说祖国可爱,真不简单。”

想不到在外国领事馆的墙根下进行了一场关于祖国的讨论。接着又目
睹那些自以为代表祖国的人作出叫人伤心的事。

进入领事馆,在见美国签证官之前,还有3道关,都是中国人把守。
第1道关是武装警察,检查手提包。录音带、录象带、照相机都不能
带进去;户口本也不能带进去,不知为什么。第2道关是干部模样的
人,检查所填的表格。然后通过安全门。表格若有差错,退出门外重
填。第3道关是大干部模样的人,先对你打量一番,再用官腔问人:
“你到美国干什么?”“以前出过国没有?”“美国还有什么人?”
这3道关的中国人,一个比一个凶,盛气凌人,呼幺喝六。坐在里面
等待的时间很长,人们不免交头接耳。那位大干部模样的人就厉声斥
责:“不要讲话了!”“再讲话就把你们轰出去!”其实他的声音比
谁都大。如有洋人来签证,非但不要排队,这3道把关的中国人都笑
脸相迎。申请签证的中国人看在眼里,暗暗地咒骂:“洋奴!”这些
人名义上是领事馆的“雇员”,实际上是国家安全部门的干部。他们
的真正任务是管那些到这里来要求出国的中国人。如此对待自己的同
胞,怎能叫人相信这样的政府是代表祖国、代表人民的?

这一天负责签证的恰好是那个被中国人认为不好说话的“黄毛”,签
上的只有十分之二。

但待人很有礼貌,即使不签还说一声:“对不起!”表现了对人的尊
重。中国人对中国人的态度,外国人对中国人的态度,在这里形成鲜
明对照。轮到我的时候倒很顺利,一分钟就办好手续,他还对我说:
Welcome to America!

我出门的时候也被人们围了上来,他们要我谈谈经验。我说:“多年
来,我被剥夺了出国的权利。由于我上法院去起诉,才争得这个权
利。我告诉你们,有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谁不
许你出国,你就带着这个法律去找他。”我讲完后,突然发现人群中
有一个跟踪者。

为了准备出国,购物、制衣、签证等等,我多次到上海。每次到上
海,都受到严密的监视。我常常从川流不息的人群中一眼就把那些跟
踪者认了出来,有好几个已是熟面孔。他们总是备有两样东西,或是
对讲机或是摄象机。走在大街上,用嘴巴对着一个小包讲话,又把小
包贴着耳朵听话,你看奇怪不奇怪?显然是用对讲机在进行联络。有
的女青年,肩上背个小皮包,不断用手调整方向,那里面是摄象机在
工作。他们的动作太蠢笨,当然也是肆无忌惮的表现。

我住在弟弟家。我和妻子一出门,对面的弄堂(小巷)里就有人出来
盯梢。看样子那里设了一个临时据点,全天候监视。平白无故被人监
视,感受到人格上的侮辱。我的弟妇说:“光起火来我要去问问伊,
盯牢人家做啥?”我说随他去吧,说不定还有好处,要是小流氓捅刀
子,也许他会上来保护我。有一次,我们去找一个朋友,不愿给人带
来麻烦,所以就要想办法摔掉“尾巴”。后面跟的人一高一矮。走到
一处,我忽然停住,对妻子说:“那边墙上贴的是‘道家气功’,我
们去看看。”那两个人只好继续往前走。到了公共汽车站,妻子说:
“今天没有人跟嘛。”我用嘴一撅,说:“在前面。”一看,那两个
家伙正躲在角落里用嘴对着黑包讲话。汽车来了,我们跟着大家上
车。妻子刚上去,我一下子把她拉了下来,车门关上开走了。那个高
个子已上车,他和我隔着车窗互相瞪眼。摔掉一个,站上还有一个,
用同样的办法他不会上当了。这一回,那矮个子等我们上车以后才上
来。我和妻子一个靠近前门、一个靠近后门,他在中间两头张望。到
了一个地方,我们两人突然下车,他在中间挤不出来。车开动了,他
和我又隔着车窗互相瞪眼。共产党教我做地下工作的时候,他们还没
有出生,我的资格比他们老。当年没有对讲机、摄象机之类的现代化
工具,但摔掉几个跟踪者是不在话下的。

在上海比在南京对我盯得紧,而且越来越紧,后来不是从对面的弄堂
里跟出人来,而是一下火车就有人在那里恭候了。我坐上出租汽车,
跟踪者就钻进一辆早有准备的紫红色桑塔纳轿车尾随。他们不知道还
有保护我的人在反跟踪,记下了这辆车的车牌53113。以后又见这个
车牌的紫红色桑塔纳在我住地周围游动,就知道干什么来了。我对这
种“上海景”进行了思索,意味着什么?联想起在北京时听到的“秘
密逮捕”的传说,看来并非无稽之谈,可能是在寻找机会。我的几个
神通广大的学生,又从地方上的安全部门得到一些重要信息。南京市
安全局已经把我的案子交给“上面”。假如我“失踪”了,一定是在
上海,因为在南京不敢下手,怕南京大学的学生闹事,而上海是我出
国必经之地。所以我在上海,出门都有亲友护送,有时还进行交接
班。当时听说高尔泰失踪了(到美国后才知道是出走香港),更加重
了我的担心。我知道,人家掌握了强大的国家机器,无论我怎样机
警,最终是斗不过他们的。如果历史决定中国还要有人出来再一次当
李公朴、闻一多,那就是我!

我是怀着悲愤的心情写作《公民上书》的。也许这就是我的绝笔,故
尽我所有,铺陈纸上。但精神紧张是写不好文章的。想起在北京大学
的时候,与朱光潜先生交往,他赠我一联警句:“持出世的态度,做
入世的文章。”此时此刻,体会尤深。现在我就需要有一种超然出
世、无所牵挂的态度,才能写好这篇入世的文章。友人送我一盒“南
无观世音菩萨”的录音带,一听,顿觉思想放松。于是我到鸡鸣寺、
栖霞寺去买了许多佛教音乐和念经的磁带。一听佛经,好象站在云端
里观察世事,心境十分宁静。我是一面聆听佛经一面操作电脑,完成
《公民上书》的写作的。为了追求精神上的解脱,我这个无神论者吸
取了有神论文化的营养。

我起诉的时候就料定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正中下怀,我可以逐步升
级,不断做文章。本来我想从区级人民法院开始起诉,因行政诉讼法
上规定对中央机关的起诉必须是中级以上的法院,只好减少一次。我
的诉讼文书,在内容上,层层引申,在篇幅上,每次翻一番。两份
《起诉书》,每份4,000字;《上诉书》一份就是8,000字;《申诉
书》应是16,000字,结果突破计划,写了25,000字;《公民上书》当
有5万字。法院的起诉书、上诉书是有一定格式的,我全不理会,怎
么痛快怎么写,故意横生枝节,尽量借题发挥。有的官方法学家说我
的状子不象状子,都是论文。这就说对了。如果我写成论文,非但无
处发表,说不定真成了“反革命煽动”;写成状子,则可以合法流
传。不少人还向我请教,状子怎么写,我成了义务法律顾问。我本来
想到9点“不同政见”,《公民上书》写了5点,已达5万字。事情很
多,时间很紧,只好就此打住。这一时期,我日子过得更苦。《公民
上书》的最后虽写着“1992年10月11日于南京紫金山下锁金村”,实
际上到我离开南京的前一天,即11月23日才改完、定稿。我委托别人
打印以后,于11月25日寄送给万里委员长和诸位副委员长,同时寄送
给江泽民和邓小平。

起初,我想悄悄地行动,所以出国的日期、航班、路线都保密。香港
的《南华早报》对我进行采访,我故意施放烟幕,说是圣诞节前离开
上海,经底特律到肯塔基看望儿子,然后去纽约。后来发现,我的行
踪别人了如指掌,无法保密。我的学生说,干脆都公开,大张旗鼓地
进行。我采纳了这个建议,改变方针。香港《联合报》来电话询问近
况,我如实地说明处境和行程,最后强调一句:“如果我11月27日没
有到达纽约,请你们作追踪报道。”我一方面诉诸海外舆论,一方面
依靠群众保护,同时又给当时领导政法工作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乔
石写了一封信,提出我的安全问题。最后有一个附注:“此信复印件
已托人带去美国和香港。如果我遇有不测,则将公开发表。”到美国
以后,我在发表于《世界日报》12月6日的一篇文章中声明:“现在
我已经到达纽约,虽然不太顺利,人总算还是完整的。这封信就不发
表了。我是守信义的。”〔2〕

11月24日,我离开南京。我的友人和学生几十人在大楼前、火车站热
烈欢送,还有人陪同我到上海。11月27日去虹桥机场,只有两位亲戚
送行。我估计到会有麻烦,航班是9点50分,我7点1刻就到了。果
然,以前认出来的跟踪者的熟面孔都来了,他们周围还有三三两两的
人,前前后后,里里外外,跟着我。我和旅客们一起排队进去的时
候,被单独叫出来,打开行李翻箱检查。一位看起来比较负责的人问
我:“带文件了吗?”

“没有。”

“有计算机软盘吗?”

“有。”我从口袋里拿出4张软盘。

他把我带到一间小屋子里,隔着玻璃门在外面望着我的亲戚非常着
急。

他问:“什么内容?”

“主要是我打官司的法律文书,还有已经发表过的文章。”

他说:“我们要检查一下。”他拿出去过了一回又来,说:“电脑有
毛病,留在这里吧。”

我说:“不行,我要带走。我不相信你们这个大楼里面只有一台电
脑。”

他无话可说。出去了一下又来,说:“还是打不开。这样吧,我们写
个收据,叫你家里的人来取。如果没有问题,我们出具证明,可以寄
给你。”我想,主要是那几十万字一时看不完,他们不会轻易放过
的。我只好妥协。(后来我弟弟去取时,说有“反动内容”,要“没
收”。我写信给海关,请他们说明“反动内容”具体所指,并提供
“没收”的法律根据。他们又改为“退内处理”,通知我弟弟去
领。)其实,同样的软盘有三套,一套请北京的朋友带出国,还有一
套交给了比我晚几天出国的一位南京朋友。我带上一套让他们“没
收”,是为了掩护这位朋友,放松对她的警惕。如果我什么都不带,
人家反而会奇怪。当他们将我的软盘“退内处理”时,另外两套早已
带到美国,《公民上书》也发表了。中国的官方人士不懂得什么是现
代社会,也不知道那一套愚蠢的、野蛮的办法根本不灵了。

他们又从我的包里查出20几盘录音带,一看,大部分是佛教音乐和念
经,问:“你信佛吗?”

“不信。”

这就更要检查了。别人去检查录音带,那位负责人就同我谈谈。

“你在南京大学教什么?”

“我是教马克思主义的。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不许我讲马克思主
义,资本主义的美国却欢迎我去讲马克思主义。你看说明了什么?”
我的反问使他为难了,他笑笑。

他问我的经历。说:“老革命嘛!”

我说:“老革命差一点成‘反革命’了。”

越说越客气,他自我介绍,叫陈祥伦,是海关的副关长。最后,录音
带送还给我时,他说:“我们是执行公务,请原谅!”

检查完了,两个箱子被翻得一塌糊涂。我不客气地说:“请你们帮我
整理好。”陈副关长命令两个穿制服的人把我的箱子弄好。我又说:
“请你们帮我托运。”他们就去托运。

过安全门的时候,对别人都用仪器,对我却用手摸。上上下下,搜了
3遍,把我口袋里的手帕、纸片等等都抖落了出来。仪器只对金属有
反应,他们要在我身上搜的显然不是炸弹之类的东西;但精神上的
“炸弹”又怎能搜得出来。

折腾了两个多小时,我是最后进入机舱的。门口早有人在那里等着,
这一回干脆把录象机拿在手里了。我向他们招手:“感谢你们来欢
送!”即将进入机门,我回头一看,录象机还在我背后工作。如果将
来有一天中国的安全部门也落入苏联克格勃的命运,把他们的全程录
象拿出来,就成了珍贵的历史资料。

在机场的最后一幕,我想和以前不同。以前是我怕他们采取行动,这
次是他们怕我采取行动:发表演说?接见记者?散发传单?几十个人
拿着家伙对付一个文弱书生,实在是太可笑了。

我坐上美国西北航空公司的班机。飞机起飞、腾空,我一下子感到自
由了,此时才觉察精神上的紧张状态已维持了几十年。

1992年11月27日,美国东部时间下午一点半,我到达纽约。从被剥夺
出国的权利到争得出国的权利,是以我的胜利告终。

在中国进行合法斗争还是一条艰险的道路。但是,虽然开动了专政机
器,终究不敢轻易下手。在现代条件下,合法斗争毕竟比其他的斗争
方式更有成效。

【注】

1、季遵迪也是中国人权理事。我到美国后,常与他一起参加中国人
  权理事会和其他人权活动。他在耶鲁大学讲授中国行政诉讼法,
  还邀我合作共同讲课。1994年8月23日,他突然昏倒在纽约街
  头,不幸身亡,年仅39岁。所有认识他的人,无不扼腕长叹!每
  念及他和我的交往,对这位关注中国人权状况的美国友人常怀由
  衷的敬意。

2、我当时不知道,《百姓》半月刊(香港)1992年12月1日这一
  期,陆铿新闻信《郭罗基获准赴美,临行前特务盯梢》已经披
  露。后来《探索》(纽约)1993年1月号在《郭罗基出国记》一
  文中又发表了。我本人身边已没有这封信,也好,录此存照。

  《探索》的文章中说:“郭罗基致乔石书,不仅有政治意义,且
  有历史价值和文学价值。

  政治意义虽失,历史价值和文学价值犹存。信件已在美国和香港
  流传,殆非郭罗基和乔石私人所有。公诸报端,亦不悖情理。原
  信如下:

  乔石同志:

  我早就听说,国家安全部已将我列入“秘密逮捕”的名单。不知
  是否属实?如果确有其事,我想学毛泽东的腔调讲一句:“第一
  反对,第二不怕。”

  今年5月,美国纽约科学院选举我为院士,并向我发出访问院本
  部的邀请。随后,哥伦比亚大学又向我发出讲学的邀请。我申请
  出国,虽然遇到种种麻烦,花了整整4个月,总算得到中国政府
  的批准。但在我出国之前,又对我进行严密监视。一方面批准出
  国,一方面严密监视,这种不协调的现象只能有一种解释:中国
  政府是为了装出宽容的姿态,并使我产生麻痹,以便寻找机会动
  手,干得不露马脚。

  昨天,我到上海办事。一下火车,就有3个便衣在那里恭候。今
  天我出门,又有人紧跟不舍。他们手持对讲机,不断请示汇报,
  不知要干什么?我一眼就从川流不息的人群中把他们认了出来。
  共产党教我做地下工作的时候,他们还没有出生,资格太浅。他
  们的动作太蠢笨,当然也是肆无忌惮的表现。无论如何,要好好
  提高业务水平。

  我一向主张以合法的、和平的、理性的方式争取人权,实现自由
  和民主;我还反对党和政府的非法、违法行为。按照现行法律,
  不可能对我作出处置,所以就会有人想到用卑鄙手段进行暗害。
  既然是暗害,就不能让人家知道;既然人家已经知道,还有什么
  意思?一意孤行,将在政治上付出更大的代价。

  我景仰谭嗣同、邹容、李大钊、李公朴、闻一多等中国的先进知
  识分子。如果历史决定我要步他们的后尘,我义无反顾。解放
  前,我就被国民党无锡城防指挥部列入“黑名单”。由于解放军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过长江,我才得以逃脱追捕。国民党没有
  做到的事,由共产党来完成,那就说明我命中注定要为中国人民
  的正义事业作出牺牲。而十六岁没有作出牺牲,到六十岁再补
  上,已经多活了四十四年,何足惜哉!(陆铿新闻信中说:“我
  读到这里,眼泪几乎要夺眶而出。中国知识分子的命运何其悲
  惨!而铮铮铁骨之士所反映出的‘民不畏死’的精神又何其壮
  烈!”)

  不过,我还是希望您能管束您的部下,不要胡来。我的行动计
  划,他们已得知,干脆就公开。我将在本月24日离开南京去上
  海,乘27日美国西北航空公司的班机赴纽约。我也已通知美国的
  朋友,如果在这期间我突然失踪或发生意外(例如车祸、中毒等
  等),他们会立即作出反应。

  但愿我能平安到达纽约。

  祝我的祖国前途光明!

  郭罗基
  1992年11月17日写于上海

  又及:

  此信复印件已托人带去美国和香港。如果我遇有不测,则将公开
  发表。

  11月20日寄于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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