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民主论坛》
一晃又是一年。去年《民主论坛》6周年时,我寄了一篇《讨伐主旋
律》,以表达这几年来因为能够及时看到《民主论坛》而能够保持视
野开阔耳目清新的感激之情。那篇文章主要分析了在中共统治下的影
视文化领域里的一个十分奇特的现象,广大群众深恶痛绝的主旋律影
视剧为什么在没有经济效益的前提仍能够保持一种奇怪的繁荣。原来
在这个繁荣之下,是一套被异化了的腐败机制──内部人受益──在
发挥作用,它提供了一个恶的循环。
我与《民主论坛》的认识很偶然。因为在海外发了一些文章,有一天
不期然地在信箱中发现一份叫做《民主论坛》电子刊物,来信中题头
有主编洪哲胜先生的按语,说要订阅只需要按原地址回复一封空信封
就行。心甚疑惑,但一看内容,心里乐坏了,里面登载的正是自己多
年来想要看到、想要听到的那些真人真事真话,而且编辑态度认真,
立场公正,不偏不倚,只要一刊在手,基本上国内外的大小事都能够
一览无余,是一份很好地结合了新闻与评论的电子刊物。几年下来,
它成了我精神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曾有过那些几次,因为中共
的封锁和干扰,我有几期都没有收到它,这让我食不甘味,仿佛自己
被抛进了一个与世隔绝的孤岛,那种沮丧感真的是让人十分难受。
不象其它的一些电子刊物,出于对它的热爱,总能够或多或少地提出
一些不足和希望。而《民主论坛》因为洪哲胜先生的辛勤工作,即使
用最挑剔的眼光也几乎找不到一些能够说挑得出来的需要改进的地
方。它并非十全十美,但它确实是目下的电子刊物中做得最出色的。
最后只能是希望洪哲胜先生能够保持健康,永远以充沛的精力来从
事《民主论坛》的编辑工作,让它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成为一份深具
权威性的电子刊物。
(200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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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园丁您辛苦了!
民主论坛七周岁了,
已经发育成英姿少年!
花甲的哲胜兄,
论坛的成长,
极大程度仰赖于你的悉心培养
剪枝裁叶施肥
愿他茁壮成长,
愿您老当益壮!
〔转载自《民主论坛》;http://asiademo.org/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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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究竟是什么?
──《被欺骗的中国人》选读 中国传统文化,到底是个什麽样的文化呢?
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但其发育期是春秋战国时代,成熟期是汉
代。
春秋战国500年的诸侯混战、“礼崩乐坏”,造就了中国历史上第一
次,也是最大的一次思想文化的繁荣。当时争鸣的百家,按学术观点
可以将其归分为六家:儒、墨、法、道、名、阴阳。其中构成中国文
化主体的,对中国社会、民族心理影响最大是儒、道、法三家。
儒:创始人为春秋时代的孔丘。生于乱世的孔丘,竭力维护行将崩溃
的宗法制度,他用其一生的心血把外在的宗法制度转化为内在的
道德伦理要求,将宗法制度的实质精神提炼阐发为一整套价值观
念。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仁”,所谓“仁”就是“亲亲”“尊
尊”(爱自己的亲人,尊敬位尊者),其中“亲亲为大”(爱自
己的亲人是最重要的)(《礼记.中庸》)。儒家思想是宗法制
度之血缘、等级原则的思想升华、理论化。因他的学说构建了后
代帝王们的专制统治的基础和民众们的生活方式,孔丘被后世帝
王捧为、被后世民众尊为圣人。战国时代的孟轲,又将孔丘的思
想进一步深化,并为之找到了一定的哲学根据。汉代的董仲舒将
道家思想、阴阳五行理论揉进儒学,使儒家思想提高为神学──
中国专制神学。儒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中
国传统文化的象征。
道:创始人是一个名叫李耳的神秘人物。道家认为,“道”是世界的
本原,是宇宙运行的总规律。主张人们应该无为顺道,全生避
害,顺其自然。道家的深邃、辨证、超逸、自由,使之成为中国
人的精神依托。表面上,道家主张的弃仁背义,废礼毁智与儒家
的隆礼贵仁,尚义主智正相反,其实那只是“五十步”与“百
步”之争,属于“阶级内部”矛盾。儒家把人禁锢在“礼”的等
级名分的框架之中,通过束缚人的行为来维持现状,阻滞社会发
展变化;道家藐视儒的机械笨拙,主张“虚其心,弱其志,常使
民无知无欲”〔1〕从内心思想入手,泯灭人的奋斗欲望,让人
随遇而安来达到同样的目的。道儒本质是一家,他们的差别不过
是“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2〕的差别而已。孔
丘只是想往礼治的周代,而李耳则向往回到“鸡犬之声相闻,民
至老死,不相往来”〔3〕的氏族社会,庄周更彻底,干脆回到
“民知其母,不知其父,与麋鹿共处。”〔4〕的原始社会。“
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5〕“古之圣人,假
道于仁,托宿于义”〔6〕。道的出世与儒的入世在“道”中得
到了统一。中国人既可以寓身仁义,出将入相,也可以隐居山林
返朴归真.儒道互补,进退自如。汉末,道家思想与一母同胞的
阴阳五行、神仙方术结合起来,形成了原汁原味的中华民族原生
宗教──道教,李耳也因此成为了道教的始祖──太上老君。道
教是中国人灵魂的归宿,也是中国人灵魂的体现。鲁迅先生曾讲
“中国根柢全在道教”,一言中的。
法:代表人物有管仲,商鞅,韩非,李斯等。此学派因主张法治,反
对礼治、仁政而得名。与儒家美化现实、道家逃避现实不同,法
家敢于面对现实,并敢于赤裸裸地剖析现实,因而他对社会的认
识也最深刻。法和儒是对立的,儒说人性本善,法说人性本恶;
儒厚古薄今,反对变革,法厚今薄古,因时变法;儒以礼治国,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法以法治国,法不阿贵,不别亲疏贵
贱一断于法……。法儒斗争是百家争鸣时代的最强音,也是中国
社会恒久的主旋律:太平时期,它表现为皇帝与官僚、中央与地
方的不动声色的较量;社会遭到挑战需要变革时,它就浮出水
面,改革派与保守派便开始了因时变法与遵守古训这个中国古老
的争论。汉代,法和儒的“受体”发生分离:法为帝王之术,儒
为臣奴之术。相互斗争的双方因而和谐统一起来,和平共处与同
一个社会有机体之中:法为专制的棍棒,儒为专制的温床;法成
为专制社会的强健的骨,儒成为专制社会温厚的肉。周曾因缺“
骨”而腐烂,秦也因缺“肉”而枯折。由铸刑鼎、著法经、公布
成文法,到创建使“奔者无所匿,迁徙者无所容”的严密户籍、
300余年的成长,法家思想终于建构了中国专制社会的“骨架”
汉代,继承了法家思想的产物──秦代的制度,并崇尚道家思想,汉
武帝时,又尊儒家,儒道法在汉代得到了统一,并都沦为了帝王专制
之具。帝王以法治民,以儒欺民,以道愚民。法为骨骼爪牙,儒为筋
肉皮肤,道为神经,三者互为里表,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中国传统
专制文化体系。这个文化体系是一个统一的,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
有机整体,这个有机体尚拥有一个中国人熟悉的名字,那就是──
龙。龙之为物,能屈能伸,能大能小,无所不在,无微不至:得势则
飞龙在天,腾云驾雾,叱吒风云;不得势则潜龙勿用,介隐藏形,潜
伏于每个中国人的心中,伺机而动。龙是中国社会有机体的基因信息
图,是中国人灵魂的生动体现。
在这样一个统一、完整、丰满的文化信息的控制下,孕育出的社会也
是统一、完整、丰满的。它的各组成成分是一荣俱荣,一毁俱毁的,
牵其一发就会动其全身。对它进行手术刀切割式的革命是徒劳的。一
个王朝崩溃了,中国传统文化就会再“克隆”出一个同样的王朝,满
清皇帝被赶下了金銮宝殿,又出来了袁世凯登基、张勋复辟、军阀专
制、共产党独裁──专制文化不除,专制制度不已。
自汉以降,法家思想被视为帝王之术而被专制者垄断,广大民众只能
被迫接受儒道思想。长期的灌输、驯化使得儒和道成了一鬼一判、一
狼一狈,左右着中国人的思想、灵魂。
从宗教的层次讲,中国是一个儒道教国家。
【附注】
1、《老子》
2、《易经.系辞》
3、《老子》
4、《庄子.盗跖》
5、《资治通鉴》
6、《庄子.天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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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张林案看当政者的无奈
从1957年大鸣大放开始,社会上对当政者的批评就没间断过,这些发
表政治异见的人们都受到过程度不同的打压,有的被枪毙、有的被判
刑、有的被管制,当权者之所以会做出上述举动,是因为他们害怕政
治异见会破坏现有的社会秩序,从而危及到自己的统治。当人们从战
争年代走到和平年代的时候,当我们见到其他人对政治异见持宽容的
态度的时候,我们还不改传统习惯,还继续打压政治异见,我们因此
就显得缺乏灵活性。
人是能思考的动物,语言是思想的载体,当政治异见人士用语言将自
己对政治的思考传达出去的时候,一场纠纷就不可避免了,秉承传统
习惯的当权者往往指责政治异见人士的言论危害了自己的统治,于是
当权者就要惩罚异见人士,现在当政者给表达了政治异见的人准备的
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如果一个人在他的言论里表达了对当
政者的合法性以及执政能力的怀疑,那么这个人就有可能被怀疑为煽
动颠覆国家政权。
政治异见有两种表达方式,一种是宣泄式,一种是说理式。宣泄式的
异见表达是直接的、简单的,这种表达一开始就下结论,你不好就是
不好,这种表达根本就不分析你为什么不好。以这种方式说话的人就
是为了宣泄自己的情绪,他的发言不是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他没收
集证据,没对证据进行分析,他只是在重复别人说过的话,或者说自
己的不成熟的想法。
说理式的异见表达与宣泄式的异见表达完全相反,以说理式异见表达
方式说话的人重视证据、重视研究,几乎不说没有根据的话,他得到
的结论就是他的研究成果。他说话的目的不是要宣泄,而是为了发现
问题,解决问题。当然,人的认识能力是不同的,有的人可以在研究
的基础上得出正确的结论,有的人却得出了错误的结论。即使研究出
现了错误,也不能把错误的研究跟宣泄式的表达相提并论,因为两者
产生的过程是不一样的。
假如一个人走在大街上碰上这样一个人他一定会生气,这个人说他有
心脏病。那个人为什么会生气,因为说他有心脏病的人是在胡说,首
先他可能根本就不是医生,即使是医生,他也要通过技术手段才能确
认别人是否有病。他只看了别人一眼就判断别人有病,这实在是令人
生气。假如一个人在医院里经过了医生的检查,然后医生说他有心脏
病,那么这个人一定不会生气,反过来他还要给医生钱,让医生好好
给自己治疗。宣泄式的表达者就象那个大街上说别人有病的行路人,
说理式的表达者就象医院里的医生,我们的社会应该尊重说理的行
为。
目前中国的政治异见人士当中确实有一些喜欢研究社会问题的人,张
林就是着其中的一员。这些人有一定的知识积累,有独到的观察视
角,他们所表达出来政治异见是一种研究成果,而不是情绪的宣泄。
如果一个异见人士的分析是正确的,那么当政者打压异见人士和他的
研究简直就是自找麻烦。当政者可以说某一个异见人士是罪犯,但是
你不能说他的分析是错误的,因为分析的正确和错误不是某一个人能
确定的,如果一个分析符合科学精神,那么即使是皇帝说它是错误的
也没用,科学精神是超越了特定时代的存在,任何人都不能超越科学
精神,进而变成科学精神的管理者;一个人的分析如果符合科学精
神,那么任何人对这种分析的攻击都是徒劳的,历史证明,哥白尼、
伽里略、彭德怀等人是最后的胜利者。
当政者在法庭上审判异见人士的思想就要涉及到他的分析过程,每一
个智力健全的人都能分辨出一个分析过程是否合理,法官、检察官、
律师和旁听者都能发现一个分析过程是否合理,按照当政者的标准,
异见人士的分析必须是错误,否则就没法给他定罪,可是智力健全的
人却以为这个分析没错,这时是谁审判谁?在审判张林的法庭上就出
现了一个值得关注的场面,当张林的律师发表辩护意见的时候,检察
官拿不出雄辩的架势,找不到驳倒对方的缺口,于是便反复重复一句
话:“根据我们掌握的证据,根据《刑法》第105条第2款,可以认定
张林犯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根据我们掌握的证据,根据《刑
法》第105条第2款,可以认定张林犯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这个
场面证明了审判一个正确的分析过程是一个多么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其实当政者也知道审判一个正确的分析过程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所以前几年他们对政治异见人士的打压方式就变化了,他们试图将政
治事件非政治化,他们不从异见人士的政治见解中寻找打压人的理
由,他们自己知道根本就找不出站得住脚的理由,于是他们在日常生
活中寻找打压人的理由,比如刘水进了一家娱乐场所,他们就说刘违
反了国家的某个法规,于是将刘水送去劳教。他们这样做就避免了对
正确的分析进行审判。将政治事件非政治化也不是轻而易举的,所以
当政者不得不继续面对正确的分析过程,他们明明知道无法撼动正确
的分析,但是他们还要冒着风险去做这件事。这不能证明他们是勇敢
的,只能证明他们是无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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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车边的土皇帝
──也给东海一枭敲敲警钟 最近以来,我的邮箱被“关怀备至”,很多信息得不到,对于林樟旺
案了解不多,逮着有限几篇文章恶狠狠看了几遍,就觉得一枭兄呼朋
唤友、捶胸顿足、直累得头晕眼花,肝火直冒委实有点不值。
首先,我要提醒的是:你老枭钱褡子里有多少银子。
不要以为一个小小的地方官好对付。你要对付的是他们背后无穷无尽
的权力资源,是与他们相关连的大大小小的利益链、关系链和潜规
则。你跟他们玩什么“程序瑕疵”,分明挂得是小儿科:他们懒得跟
你玩或者干脆逗你玩,你又奈何!堂堂政协副主席,香港亿万富翁如
何,不还是被地方小吏玩忽鼓指掌。最后他的结局光明,除自身显赫
的地位外不能不是因为破费了大把银两。遑论肥牛,君不见燕过尚且
拔毛,蚂蚁都要你献血吗?
其次,我要提醒你的是吃透“中国特色”的巧取豪夺。事实求是的作
好应对。这一点你老枭好象早看透了,什么“道德沙化,官员痞子
化,官场黑社会化,腐败全方位大规模化,两极分化,官民矛盾深化
激化,法律法规成了潜规则支配下的玩偶,警匪一家”什么“有权走
遍天下,有钱走遍天下;此乃古今一脉的现实,而且“今非昔比”、
今不如昔。”这都是些佳句呀。甚至你都明白:“承蒙老佛爷过问,
斗垮了周光明,那也是意外事件,不具普遍意义,也是特权的胜利而
非法律、道义、舆论的胜利。”老枭所言我100个赞同,只是老枭总
在“寻求对方软肋”,还愿意拿扬乃武与小白菜说事这就让俺有些不
放心,你老枭胆敢到京城里搅和,就不怕你那翘翘的猴尾巴正好被拿
住。
第三,送给你一段毛主席语录:“我们的同志在困难的时候,要看到
成绩要看到光明,要提高我们的勇气。”这一招很灵,可以说是精神
原子弹,也是顺气丸。区区几万块钱,该丢是要丢的,不但要丢,丢
的还不够还要继续丢。
第四,杨律师的建议书,虽然有理有据有法,但主要是给我等网友看
的,相信“光明派”是不大理会的。千万不要拿着鸡毛当令箭,失去
“和解”和“双赢”的机会。
第五、林樟旺等人多大个事儿,你也该明白。你难道不知道上亿元的
大项目一纸公文就没了,民工胆敢讨薪被上百人在大街上追杀,定州
市开元镇绳油村村民被数百名统一穿迷采服的“雇佣军”公然用铁棍
驱赶和消灭(当场打死6名,打伤40余名)胆敢不响应政府命令按时
退出土地的村民。这样想来,就是你侥幸取胜,你又有多少钱雇一班
以一当十,刀枪不入的骁勇保镖来保护你的小命。
说到这里讲点历史,隋炀帝的任意车想必老枭是知道的。本皇帝性
需求旺盛,制造了御童女的“任意车”,看谁家黄花闺女漂亮性感就
掣将来剥光了扔进车里,自己站在车边,然后随意摇动曲柄,转换角
度爱怎么日人家,就怎么日人家。就这么牛!人家是皇帝嘛。
那是几千年的事了,历史上只出了一个隋炀帝。可时代毕竟不同了,
皇帝能办到的事,如今土皇帝照样办得到。这一点你要有清醒的认识
才会立于不败之地。(瞧瞧,我都糊涂了,和土皇帝斗怎能够不败!
这一句不算数。)好了,我的意思你明白了,我也就不多罗嗦了,我
辜负了你的希望不帮你长志气,还给你泄气。对不起!哦,差点忘
了,给你推荐一篇好文章,《督促杜聿明先生投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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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版“莫须有”师涛案
今日上网看到的第一个消息是: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师涛案的刑
事裁定书。又一名中国记者被判刑了,怎不令人关切!
裁定书称,“上诉人师涛为获取高额稿费和向境外人员通风报信,通
过互联网将其在工作中所知悉的属于绝密级的国家秘密故意非法提供
给境外机构,其行为危害了国家安全,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
密罪,且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驳回上诉,维
持一审原判(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师涛犯为境外非
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本
裁定为终审裁定”。
师涛的罪名是“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境外”是什么概念?
是指“国外”吗?当然不是。因为,师涛不过是将一份报社编务会上
的口头传达记录发给了一家网站的编辑,于是乎就成了犯罪。真是世
界上独一无二的罪名啊!虽萨达姆、萨哈夫之辈也绝想不出这样的罪
名。奥威尔笔下的《动物庄园》、《一九八四》为之相形见绌。
师涛是一名记者,被捕前任职于湖南《当代商报》。众所周知,记者
的天职就是报道事实,提示真相。就本案来说,仅仅是报社最普通的
一次编前会上的口头传达,在一没有看到原件;二传达范围相当广
泛;三在事后没有任何人强调并确认的情况下,师涛完全有正当理由
否认此所谓“绝密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民主通讯》
网站作为一家中国台湾人开设的独立媒体,既非情报机关,也非研究
机构,完全有独立报道的权利。新闻报道一旦被扣上“非法提供”的
罪名,那么新闻自由的普世性就荡然无存了?
师涛是一位公民。他只须承当作为公民的责任伦理,而无须效忠于某
党。正如李建强律师所言:“师涛虽然是记者,但不是行政官员,不
是中共党员,他对那份党的文件没有保密的义务。因为他从来没有在
中共的党旗下宣誓要‘保守党的机密’。那份党的文件只是政党机
密,传达到非党群众中,就已经解密,把已经解密的‘政党机密’混
同国家机密,然后让一个‘无业’的公民承担‘保密’的义务,这是
这个判决最可笑的逻辑预设。”
师涛案使我想起了宋朝的岳飞案。据《宋史.岳飞传》记载,岳飞被
捕后坐牢两个月仍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其有罪。著名将领韩世忠不服,
找秦桧质问。秦桧说,岳飞儿子岳云写给张宪的谋反信,虽然找不到
了,可是“其事体莫须有”。译成现代话,意思是“岳飞的罪名,难
道没有吗?”难怪韩世忠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师涛在《末日浩劫》一诗中写道:
末日不会在一个下午
突然来临
除非一部叫作
《末日浩劫》的电影
会带来这种神奇的预感
但是我总觉得,有人
突然敲门
递过来一张传票,说:
“先生,你被捕了,
我们找你好久了!”
我盯着紧闭的门
我想冲出去
对满街的便衣警察
狂叫:
“你们,不会等到那一天!”
“文字狱”大兴之时,就是帝国末日行将到来之期。
但愿不是浩劫降临!
(2005年6月30日)
〔转载自《民主中国》;http://www.chinamz.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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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老的生日──云衡贺礼
中国有句古语说:“七十三、八十四,阎王爷不叫也得去。”这是中
国人所总结出的两道人生大槛。有没有科学依据我们就不必讨论了,
反正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是相信的。
今年7月1日中国共产党平静地度过了84岁的生日。生就的一个怪胎活
到第2道大槛真是不容易,我们也该为它庆祝一下了。共老生日那一
天香港街头有数万人为争取民主权利、反对官商勾结举行了大规模游
行。当天大陆的庆祝形式比较特殊,股票市场出现暴跌,一成以上股
票跌停板,充分显示出84岁的风险之所在。云衡预测共老能活到86
岁,可能怪胎的历史规律会特殊一些,但不会相差甚远。
那么共老的日子现在到底过得怎么样呢?是不是象有些人想得那么舒
服呢?显然不是。从最近一年来它采取的高压政策就可以看出危机四
伏的隐忧。高压统治虽然能够暂时控制住自由力量的成长,但积蓄的
能量一旦爆发出来就会摧枯拉朽,不可阻挡。现在社会的黑暗程度越
深,将来的革命就会越彻底,中国的前途也会越光明。
现在共老正在拉人头入党,但越是这样党票就越贬值,党内矛盾就越
突出,一旦利益关系发生变化共老内部就会发生动乱。据说一年内入
党的人和声明退党的人都是200余万,这是个很有意思的现象。
不管怎样我们还是要着重分析共老到底还有没有生命力?共老的改革
开放政策不是很让一些人佩服吗?这就是历史开的一个大玩笑。改革
开放后大陆经济确实发生了强劲地反弹,但那不是共老加强领导的结
果,而是放松领导的结果。中国人实在是太聪明了,给一点阳光就能
灿烂;只要压迫一减轻他们就要站起来。这也许就是大陆经济发展看
起来比较成功的根本原因。但这毕竟是片面的看法。实际上改革开放
后出现的问题要比成绩大得多,而且都是灾难性的,只是还没到集中
表现的时候。自由经济的成长虽然有生命力,但在没有理性控制的条
件下它对自然的破坏是毁灭性的。近几年来大陆地区的天灾人祸日益
严重就是改革开放带来的严重后果。共老能够压制人民的不满情绪却
控制不住大自然的报复,而大自然的反击随时可能终结共老的性命。
大陆人民的精神危机是最大的隐患。社会道德价值观的彻底崩溃是共
老高压统治的严重后果。大陆的贫富差距悬殊问题,教育问题,社会
保障问题都在走向恶化。很明显共老已经失去了解决这些问题的能
力,比如共老多年来一直企图给百姓降低医药费用,却都以失败告终
了。显然这些问题根本不是共老能够解决好的。
经济问题是共老的生命线。中国人的聪明才智确实给共老脸上添了光
使它从73岁苟延了过来。历史总会造就出极不公平的社会现象,人民
用汗水甚至鲜血换来的果实养肥着一批压迫人民的恶棍。但我相信这
只是暂时的现象,社会的变革会解决群体利益的严重失衡问题,这就
是社会总会出现革命的主要原因。既然大陆的经济有痈疮就一定会爆
发,而且现在已到了临界的时刻。历史的经验证明全世界的共产党从
来就没有彻底解决过经济发展问题的先例,这是其祖宗的指导思想所
决定的。50年来大陆的经济学家不可谓不聪明,党内也出现过朱熔基
那样的优秀人才,但在共老的红色染缸里,他们的命运只能是被融化
掉。难道这个历史规律能够在中国大陆改变吗?我坚决不相信。
基于对共老本性的认识云衡提出了实业救国的主张,要我们在体制内
的薄弱环节上实现突破,这在现实条件下是完全可能的,也是和平演
变的唯一可能出路,假如有外商的配合最为理想。任何社会的变革者
都需要经济实力作为基础。共老当年依靠打土豪分田地起家也是为了
建立其经济基础。我们中国民主运动始终不能获得成功就是因为我们
没有经济基础做后盾。只有当中国的进步势力能够有效控制住经济的
命脉时我们才能顺利度过大陆社会经济崩溃的那一天。为了这个目的
云衡呼吁海内外的进步力量要尽其努力,争取在经济领域展开对大陆
反动势力的一场总决战,这场战斗的结果将决定着中国人民的命运与
前途。我们要充当中国社会和平演进的催化剂。
(20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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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方允许的批评讨论
──文章摘选(第一辑) 整理 张奇志、方列:《草根民主亟须告别“跛足”》
选举年里,一些地方的“村官”竞选非常激烈,不时爆出花钱买选
票、候选人买凶伤害竞争对手之类的丑闻。参选者为何如此不择手
段?记者在浙江各地采访时发现,一个重要原因是,“村官”可以搞
腐败,而且安全系数比较高。
在中国所有的官员里,村干部本算不上一级官,但他们手中却又实实
在在地握有一定的资源。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村干部极有可能
将自己掌握的公共资源占为己有,使之成为他们权力寻租的基础。
事实上,在不少地方,对村干部的监督的确不能算到位。今年2月,
有一条关于浙江乐清市某村村干部挥霍土地流转补偿金,将村务会开
到杭州西湖国宾馆的新闻,受到中央高层领导的批示。事实上,“村
务会开到国宾馆”只是最具新闻冲击性的一件事而已,不少地方“村
官”违法违纪正成为一种常态:私自出借公款,个人收取好处;乱支
乱花,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外出游山玩水;在土地征用、安置补偿、
工程建设中暗箱操作,从中牟取私利等。
但是,能“有幸”被中央领导批示而查处的村官只能是极个别。上台
后好处多、风险小,这无疑是近些年在一些农村村委会选举中贿选和
暴力选举越演越烈的根本原因。
轰轰烈烈的农村民主选举,令不少西方人士也大为赞叹。但是草根民
主建设,光有选举是不够的,关键是选举后的民主建设问题。
“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这四权在民主实践中缺一不
可,缺了,就是‘跛足民主’。”记者在余杭区采访时,这个区的领
导如是说。〔摘自《人民网》〕
马赛克:《以洗衣粉的名义举行“民主罢免”?》
3月26日上午,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果园乡冯大里村的村民,聚集在
本村小学里,行使投票罢免本村3名村干部的民主权利。按启动这次
罢免程序组织者的“规矩”,凡是在罢免票上画圈的村民,均可获得
洗衣粉2袋。投票结果:包括村主任、负责物业的村委委员、治保主
任在内的3名村干部的职务,被分别顺利罢免。(《公益时报》3月30
日)
据该村村民透露,启动这此罢免现任3名村干部程序的组织者,就是
上届因擅自出卖村集体土地而被罢免的原村干部。而且,该村上届村
班子落下的土地问题,尽管早已“闹“到了上级党政部门、甚至两级
法院,至今仍然没有解决落实。因此就有村民直言不讳地说,这次搞
的“公开罢免”,实际上,是因为“本届”曾罢免了“上届”所引起
的延续性风波。明知是神仙打仗式的“游戏民主”,村民便觉得画圈
可得洗衣粉,那又何乐而不为?
2袋洗衣粉,就换来1个代表着“同意罢免”的圆圈,启动罢免程序的
操作者们倒真是独辟蹊径,让人闻所未闻!据说,为使这次罢免马到
成功,罢免程序启动方准备了足足一车洗衣粉,在现场公然“视圈而
发”。看来,村民们一直以为很神圣的民主,在这里就仅仅等于2袋
洗衣粉的价值。无论这3名村干部是否应被罢免,采取如此与贿选性
质无异、甚至比之更恶劣的手段,就是在以违背宪法精神的假民主,
操纵和控制真民主!这是对民主原则、民主精神的恶意践踏与破坏。
既然罢免活动的组织者,还懂得须以启动罢免程序的“合法途径”才
可掀掉3名在任村干部的“帽子”,那就不能说他们完全不懂法,而
是知法犯法。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当记者闻讯前往采访时,不仅遭
到罢免大会组织者的阻拦,而且当记者与冯大里村所在的乡、区(县
级)、市相关部门联系采访事宜时,同样吃了“闭门羹”!这种行为
无疑使此次罢免活动处于完全对外封闭的状态进行。那么从这种种迹
象中,我们可猜测和发现些什么呢?
从冯大里村以洗衣粉收买公民民主权利的违法行为,足见在某些天高
皇帝远的基层,在那些长官意志盛行的地方,民主已被扭曲成了个啥
样子!那么,具体到冯大里村来说,既然有的人今天可采取“洗衣粉
式民主”的非法手段,操纵罢免程序,那么到日后选举时,也就很可
能再使出类似手段将自己抬上宝座。因此,若不依法否决这次人为操
纵的罢免结果,若对这些恶意“操作”民主的始作甬者不依法惩治,
若对知情而不制止、反倒欲盖弥彰的上级相关部门及其负责人不追究
政治和法律责任——恐怕到时候,基层民主就完全成为任人捏弄的泥
团,所谓完善村级民主自治,就只能是空话一句。〔选自《新华
网》〕
晏扬:《民间组织不需要主管“婆婆”》
延续了10多年的民间组织(非政府组织)注册时须有业务主管单位批
准的规定有望取消。国家民政部社团登记服务中心副主任乔申乾近日
表示,虽然这个规定可能还要再执行一段时间,但是取消这个规定势
在必行。(《新京报》10月18日报道)
众所周知,改革开放后,随着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热情的高涨和公民民
主意识的觉醒,我国的民间结社形成了一股热潮,各式各样的民间组
织纷纷成立。民间组织须有业务主管单位,制定这个规定的初衷是为
了规范管理,促进民间组织有序发展,但是实践证明,这一规定又在
客观上限制和阻碍了民间组织的发展,从而越来越受到人们的质疑。
由于这个规定的存在,许多民间组织因为找不到主管部门而无法登记
成立,而一些非营利组织由于无法在民政部门获得登记,不得不去工
商部门注册,从而付出必须纳税的代价。更让人忧虑的是,一些民间
组织由于找不到合适的“婆婆”,便干脆私自结社,转入地下,变成
了非法组织,有的还干起了违法的勾当。民间组织鱼龙混珠,影响了
其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降低了其发挥社会职能的作用。
而找到了“婆婆”的民间组织,有的也并没有享受到来自“婆婆”的
照顾和关爱,一些“婆婆”往往只管收钱(管理费),而并没有履行
监管、服务等职责,更谈不上什么业务指导。如此一来,民间组织须
有主管这条规定,在现实执行过程中往往变得有名无实。
我国《宪法》中明文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
取消民间组织须有主管单位这条规定,解除束缚民间组织发展的种种
枷锁,才能进一步保证公民的结社自由,将结社等民主权利还给公
民。从这个角度看,取消民间组织上头的主管“婆婆”,其实也是
《宪法》的基本要求。
有人可能担心,如果没有了主管单位,民间组织由谁来管?实际上,
民间组织没有了“婆婆”,并不意味着其发展就会放任自流,而是改
原来的由“婆婆”来管为由法律来管。一方面,民间组织登记注册
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才可以成立;另一方面,民间组织成立后
的一切活动,必须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有了法律来“管理”民间
组织,何须多出一个“婆婆”来管理?用法律手段就可以管好的事
情,又何须行政手段来干预?
据报道,目前我国共有各类民间组织23万个,而实际上的民间组织远
不止这些。在市场经济逐步深入、政府职能发生转变的今天,民间组
织在参与社会管理等方面起到的作用有目共睹,并将发挥越来越重要
的作用。民间组织不是洪水猛兽,民间组织没有主管单位,更不是什
么可怕的事情,而恰恰反映了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又向前迈进了一
步。〔选自《新华网》〕
杜峻晓:《从干部肇事逃逸看从严管理干部》
宁夏大武口区原区委书记冯晓东,酒后驾车肇事逃逸被依法处理后,
加强对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管理,再次成为群众极其关心的事。宁
夏区党委书记陈建国说了一句发人深省的话:我们常说对干部严是
爱,宽是害,但在实际工作中还是严少宽多,导致一些干部违纪甚至
违法,教训非常深刻。
平心而论,严格管理干部是件不太容易的事。就拿冯晓东来说,作为
一县级区委书记,在市委、区党委领导面前,他是下级,而在他的下
级面前,他却是说了算的一把手。能监督他,让其“生畏”的,是少
数;而在其左右,真正能够提醒、监督他的,却又不敢。因此,在冯
晓东肇事后,他们不仅不去举报或者提醒他投案自首,反而共同密谋
如何把此事“抹平”,其司机甚至“挺胸而出”,欲代替冯书记“受
过”。而冯晓东本人,肇事逃逸已错,却不知联合他人共同作伪证更
是错上加错。与冯过从甚密的党办主任,按照冯的“旨意”,给代冯
受过的司机家中送去1万元被拒收后,又许诺给其解决住房,当然事
情后来还是败露了。但假如密谋之事没有穿帮,作为一级主要负责同
志的冯晓东,又如何“严格”管理他的部下?
从严管理干部,贯穿在日常的管理之中。一些干部在考察、提拔之
前,其踏实肯干的精神,兢兢业业的作风,均得到肯定,但在担任领
导职务一段时间后,隐藏于心底的劣根性渐渐暴露出来:以前的谦虚
不再有了,代之以“唯我独尊”;以前的朴实不再有了,代之以作风
飘浮;以前还有人教育他,现在代之以他去教育别人了。一些干部就
是在组织对其放松管理,而其自己又不肯严格要求自己之中,逐渐腐
化、堕落,以至违法犯罪。冯晓东出事后,宁夏加大了对干部的监督
力度,包括上级对下级监督,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
督等等。〔摘自《人民网》〕
邱延波:《贪官为何丧失信念信“大师”?》
贪官求贤访名山,“大师”才调更无伦,谁知夜半虚前席,不问马列
问鬼神。(仿李商隐《贾生》)
据1月20日《人民日报》报道,观察近年来一些贪官的腐败“新动
向”,似乎不仅钱色二字,还有另外一个新的现象:贪官的背后,往
往都站着一位“大师”。贪官崇拜的“大师”,是那些善于看“风
水”、说阴阳,算命看相、占卜测卦的“赛神仙”、“活菩萨”。河
北省原常务副省长丛福奎,身为部级领导干部,在家供“道台”、
“神台”,打坐念经。山东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大师”预测
他“有当副总理的命”,但命中缺“桥”,于是胡下令将国道改线,
在水库上架起一座桥。某省纪检部门统计,近几年来该省查处的厅级
干部,身后大多有“大师”晃动的身影。
权力和迷信结合在一起,诞生的只有荒诞和罪恶,掩盖不了昭昭罪
行,挽救不了贪官的仕途命运。贪官为何丧失信仰,而迷信“大师”
贪官的智商何以低到此种程度,连基本的常识都不顾而去相信“大
师”们那些虚妄的东西?
有什么样的思想,就有什么样的行动。贪官不迷信“大师”,本身其
脑子里就有点“贵恙”。过去,中国民间,哪一家有孩子考上大学了
或者出门做了官发了财,往往被认为是祖坟冒了青烟。官做到一定程
度,那就不是个人努力的结果,也不是个人能力的问题,而是命中注
定的,有这个官命!所以人们爱说:“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
强求。”至今,笔者回老家,总会听到人们议论,称某某大官回老家
了,到祖坟怎么排场怎么虔诚地烧香,末了还反问一句,要是没有鬼
神、没有祖先庇佑,为什么大官们都这样做?可以说,民间的一些
“鬼神”说法影响了贪官们的思想,官做到一定程度就觉得宁可信其
有不可信其无,认为反正信了没什么坏处,不然万一真有,不是影响
了自己的仕途?反过来,他们的这些行为又在民间产生了恶劣的影
响,加强了人们的迷信。
“做贼心虚”是贪官迷信“大师”最重要的原因。虽然贪官迷信“大
师”有其思想信仰不坚定的因素,可能受过迷信思想的影响,但根本
原因还是贪官们走了犯罪这条不归路难以自拔。
在国家的法律面前,他们担心迟早有一天会被绳之以法受到严厉的追
究。“病”急乱投医,找“大师”自然不奇怪了。就算不能真正掩盖
自己的罪行,不能让自己在仕途上更上一层楼,终归对自己是一个安
慰,摆脱那种犯罪后的恐惧心理,借以自欺欺人。
众多贪官迷信“大师”,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民主法制不够健全。看起
来两者似乎风马牛不相及,但却有着内在的联系。如果我们的民主及
监督机制十分完善,山东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何以能凭个人意志
将国道改线,在水库上架起一座桥?如果我们的民主及监督机制十分
完善,某些贪官也不敢明目张胆地将大师请进来看办公楼看办公室的
风水。如果我们的民主及监督机制十分完善,贪官们就算有迷信“大
师”的想法,也不可能置社会及舆论监督于不顾,做出这么多实际的
行动来。
贪官迷信“大师”这种信仰缺失是一种官场病态文化,试想,有哪一
个清正廉明的政府官员相信“大师”的鬼话?做官行得正走得明,就
不怕鬼神!希望执法部门拿起法律的“金箍棒”,将迷信的贪官们一
个个拿下。今日欢呼孙大圣,只因“妖雾”又重来。〔选自《新华
网》〕
林金芳:《红头文件中的“霸”气从何而来》
人们常常把经济合同中那些剥夺消费者权利、免除商家责任的不公平
条款,称为“霸王条款”。如果政府部门“红头文件”中出现了“霸
王条款”,那该怎么处理?据《人民日报》记者的报道,黑龙江省法
制办依法审查发现,黑龙江有11个地市和18个省直部门发布的68件规
范性文件存在问题。
红头文件违法的现象并不少见。在上位法有规定的情况下,有些地方
政府、部门通过规范性文件扩大了上位法赋予的行政处罚权限:有的
增加了其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的罚款数额突破了上限或者下
限;还有的改变了行政处罚主体等等。不仅仅是现在的黑龙江,此前
的安徽省,在对110件省级“红头文件”审查时发现,其中竟有60%的
文件存在违法违规“瑕疵”。
“红头文件”以违法的手段执法,尽管有些“红头文件”会被上级行
政部门否定并废止。但是,笔者以为,行政部门的上下级关系仍然存
在利益的牵扯。单单依靠上级行政领导来审查红头文件的合法性,可
以但不完全可靠。红头文件中的“霸”气从何而来,最根本的原因,
是因为“红头为件”等抽象行政行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享有特别的
“司法豁免权”。
合法性审查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司法机关,即人民法院。然而,从我国
的立法现状来看,合法性审查的对象只能是具体的行政行为。我国
《行政诉讼法》表明,人民法院在审查具体的行政行为时,发现该具
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本身违法,也只能对具体行政行
为予以撤销,而不得宣告或确认行政规范性文件违法或无效,更无权
撤销。这种实质意义上的“司法豁免权”,使得这些红头文件“瑕
疵”频出。
不仅如此,我国现行的立法不仅将合法性审查的对象限于具体行政行
为,而且还从内容上作出了进一步限定:合法性审查的内容仅限于具
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范围,而不涉及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问题。我
们都知道,行政的自由裁量权非常大,可是,对于行政自由裁量范围
内的事项是否适当的问题,司法一般也不予干预。
很显然,我国行政诉讼的合法性审查的对象过于狭窄。在目前的制度
结构中,行政部门几乎拥有绝对的权力,却缺乏有效的制约。在现实
生活中,我们可以经常看见这样一些事实,地方行政长官一声令下,
检察、法院、公安倾巢而出。而对于行政部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
摊派,更是屡见不鲜。事实上,这些“乱作为”并不是凭空作为,往
往都可以找到文件甚至法规依据。
可以想象,如果法院判决某一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但这一具体行政
行为所依据的“霸王条款”,仍然混杂在“红头文件”中,恐怕这不
但不会消减“霸”气,反而助长它的嚣张气焰。要根绝红头文件中的
“霸王条款”,要应该赋予司法机关充分的司法审查权。〔选自《人
民网》〕
〔转载自《正义党通讯》20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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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催化对中国公众事务的争论
中共的邓小平曾经有一个非常著名的“不争论”之说,他最早是针对
中共党内关于现行政策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说的,因为邓从70年
代末期以来推动的经济改革政治路线,本质上是从公有制的共产党要
在中国领导并完成一个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
转变。虽然这个方针基本上得到了党内的支持,但在理论上却根本动
摇了共产党统治的合法性。为了减少党内反对派的阻力,更为了减少
共产党权力基础的质疑,老邓定下了这个“不争论”的政策,暂时地
避开了理论上如何解释政党的理论基础180度转弯的问题。
不过在1989年“6.4”屠杀以后,不争论则不只是指党内的意识形
态,而更是对整个中国社会发展的方向和政策,谁都不允许挑战中共
执政者的说法,再加上什么“发展是个硬道理”,什么“稳定压倒一
切”,这些都说明,这种对整个社会发展方向辩论的压制,决不是中
共党内政治的权宜之计,而是对整个中国社会思想自由和文化建设空
间的扼杀。
这种不争论政策成为中共思想专政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后果
之一,就是我们今天看到的:虽然有着经济的市场化,但是公民的社
会却无法健康成长。
而互联网的出现,给中国知识界思想上的争论,公共空间的形成则提
供了一个新的可能。除了新闻网站,BBS这样网上论坛,还有个人博
客以外,在中国的网络空间出现了大量的网上的思想论坛,最早的象
由南京大学教师李永刚办的《思想的境界”,以及《中国评论网》,
《法律思想网》,等等,还有民间色彩更加鲜明的,象《不寐之夜》
《关天茶舍》等等,这些思想论坛的内容也极其广泛,有法律,管
理,经济,传播,妇女研究,甚至国际关系和外交,都有涉及。
虽然开始这些大多数是学术的讨论,但不是纯学术,而是越来越有与
现实有关的话题,也逐渐地开始讨论国家,政治,社会以及未来的走
向。通过这些影响广泛的思想论坛,中国的知识界至少可以部分地打
破不争论的现实,为中国社会一个公共空间的形成提供了一个新的可
能。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网络不仅是争论的催化剂,让公民在一切事情
上有着公开运用自己理性的权利,而且透过这样大众化的平台,非官
方的言论还可以直接让中共的高层接触到。这些对于中国未来的走
向,应当说都是健康的影响
(2005.7.1)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转载自《新世纪网》;
http://www.ncn.org/,2005.7.2 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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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尊重本民族的思想家
──纪念顾准诞辰90周年 思想家顾准离开人间已经31年,曾在思想界刮起旋风的《顾准文集》
问世也有11年了。今年7月1日是他诞辰90周年,听说中国社会科学院
经济学研究所要在河南息县专门举办了一个纪念会.毫无疑问,顾准
是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最伟大的思想家,几乎也是上个世纪70年代唯
一当得起思想家称号的知识分子。对于受过顾准思想的启发和影响,
得到顾准人格感召的人们来说,这真是一种莫大的安慰。对处于改革
转型期的中国而言,尊重本民族的思想家,珍视他们留下的思想遗
产,正是我们大步往前走的坚实起点。
顾准自学成才,年纪轻轻就已斩露头角,成为蜚声沪上的会计学家,
深受一代会计宗师潘序伦的赏识,一度视为衣钵传人,然而在山河破
碎、民族危亡的关键时刻,青年顾准毅然告别了温暖的屋檐,义无返
顾地踏上救亡、革命的道路,冒着生命的危险加入处于地下的共产党
组织。和同时代的许多有理想的青年一样,去寻求别样的人生。1949
年当他穿着军装回到上海时,才华勃发的他已是负有重责的共产党干
部,担任过上海市财政局长兼税务局长等职务。然而,从1952年“三
反五反”运动起,厄运就一直缠绕着他,1957年他顺理成章地成了右
派,1965年再一次戴上右派帽子,“文革”期间他是牛棚、干校的常
客,乃至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子女都与他划清界线,在生命的最后
时光他想见一面都不能。就是在这样的人生逆境中,他没有气馁,没
有怨天尤人,而是不断地努力读书,开始独立思考,上下求索,在阴
霾四布的岁月里展开他思想的翅膀。不夸张地说,在一个几乎全民族
都停止了思想的年代,正是他独自一人在命运之神从不眷顾的角落
里,默默地思想着。特别是1972年秋天,他从河南息县干校回到北京
后,在贫困和病魔的双重折磨下,他以超乎寻常的毅力,大量阅读中
外历史和哲学著作,为民族命运寻找答案,这也是他生命的最后两
年,却留下了一生中最闪光的思想结晶。在他身后20年,他的思想引
起了千万读者的共鸣,震撼了整个中国读书界。“路漫慢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这是屈原2,000多年前的诗句,在顾准身上我们
看到的正是这样一种精神境界。与他有过近距离接触的经济学家吴敬
链、孙冶方都曾受过他思想的启迪,自称“我也是个‘两头真’”的
前国务委员张劲夫等忆及顾准当年,对其人品、学识、超前的思想无
不同声赞叹。与他年龄相仿的学者王元化、李慎之等几乎都把他当作
了精神上的先导。
李慎之生前曾经说过,以顾准的学识至少可以得3个博士学位:数
学、经济学、历史学。近代以来中国产生了不少思想家,但同时对几
门学科下“死工夫”(用顾准自己的话说就是下“笨工夫”)的人,
没有第2个人。在毛泽东的“绞肉机”上搅拌过之后了,经过痛苦的
反思,顾准终于“痛苦地”从理想主义回到了经验主义,重新找回了
一种方向感。他未能及身看到70年代末的思想解放,没有目睹“文
革”的终结,没有见证改革开放艰辛与曲折的每一步,但他的思想已
预示了世事的变化,洞察了社会进步的规律。他在幽暗的隧道里单兵
掘进,却意外地达到了几乎可与同时代其他文明国家的知识分子相对
接的高度,他举起的火把照亮的绝不是他一个人。他在鲁迅之后再次
提出的“娜拉走后怎么办”的问号,回荡不已,令人深思。他写下的
那些从来没打算发表的读书笔记,已成了本民族弥足珍贵的思想遗
产,这是他生前绝对没有料想到的。
顾准在孤独和凄苦中离开了这个世界,但处在整个历史的河道中他并
不孤立。他的思想在中文世界有着广泛的知音,他的文集、日记都曾
洛阳纸贵,关于他的文章、传记汗牛充栋。他生于1915年,差不多是
“5.4”的同龄人,成长于抗日救亡运动的大时代,有学者称为
“1.29”一代,他们身上既有强烈的爱国情怀,又有着赤诚的理想
主义激情,他们年轻时为追求正义、公平的社会理想,为挽救民族危
亡走上红色革命之路,他们中的许多人即使到了晚年也能燃烧自己,
重新回到民主理想的轨道上。包括顾准在内的这一代老共产党人被誉
为“两头真”不是偶然的,他们身上都具有追求真理的精神,有不盲
从、不随波逐流的习惯,那是一种我们久违的真正的知识分子气质。
诚然,如许良英先生指出的,顾准的思想也不是没有局限,他还来不
及没有对人权、自由等理念作进一步的思考,他对雅典直接民主与间
接民主的理解,他的哲学观念、民主价值观、他对等都还可以商榷,
他的思想探索刚刚开始,火花四溅,亮点闪烁,由于环境的限制、时
间的匆忙、病魔的无情等许多原因,他的思想还处于“未完成”状
态。但其人格的高大和坚忍不拔的勇气足以让后人肃然起敬。正如陈
寅恪所写的王国维纪念碑铭说的:“先生之著述,或有时所而不彰。
先生之学说,或有时而可商。惟此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历千万
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谨以此纪念顾准先生诞辰90周
年。
【注】今年7月1日是顾准诞辰90周年。
(作者为中国独立作家)
〔转载自《观察》2005.7.2;http://www.guanch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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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律师谈朱久虎律师被抓
政府使用国家暴力抢劫民财 公检法是执行抢劫的生力军 〔《大纪元》记秦越采访报导〕为陕北民营油田投资者维权的北京
律师朱久虎,被陕北公安抓捕已经1个多月,事件引起人们的关注。
早在2004年7月,陕西省三级政府强行回收了榆林、延安2市1000多家
民营石油企业财产,案件涉及6万多名民营投资者,涉及的资产达70
多亿元人民币。这是自中国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最大的民告官案
件。在递交起诉状的第2天,5月26号至今,陕北靖边县公安先后抓补
了朱久虎及其他9名诉讼代表,靖边公安局并于6月22号将朱久虎正式
逮捕。《大纪元》记秦越就此采访著名维权律师高。
高律师表示尽管目前存在阻力,他仍然希望为朱久虎担任辩护律
师。他认为,陕北民营油井案件完全是政府抢劫民财最为恶劣的一个
案例,政府以回收的名义,抢劫上百亿民营资产,而且使用国家恐怖
手段残暴镇压财产所有者。
高律师透露,榆林市长王登记是这一次抢劫行动的总后台,并且他是
去年榆林血案的指挥者。2004年10月3号的国庆长假期间,王登记亲
自指挥了几千名防暴警察去抢夺农民的土地,在抢夺农民土地的过程
中向农民开枪,打伤了30多人,抓捕了将近50人。
高律师指出:中国的公检法本身是进行抢劫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当
前的极权统治者最恐惧的和最反感的就是两样东西:法治和民主。当
局从开始对民主诉求的打击发展到现在对维权行动的镇压。当局坚持
对民众的和平诉求进行暴力镇压,只会加速自身的崩溃。
(以下简称记者为“记”、高智晟为“高”)
记:你怎么看待陕北民营油井这个案子呢?
高:实际上我发表过一些文章,我们毫不回避的认为这完全是政
府抢劫民财,这是毫无疑问,而且是毫无顾忌的去抢劫民财,我
们感到非常痛心的就是他们每天都在喊着他们是执政者,但是他
们抢劫民财的时候,他们完全不考虑他们所谓的执政角色,这个
案件当中,应该是在抢劫民财方面最为恶劣的一件案子,并不仅
仅是取决于因为他抢劫了上百亿的民营资产,最主要的是抢劫以
后,对于财产的所有权人和民营投资人镇压的残暴,抢劫完成以
后,剩下的就是开始如何对付他们,利用国家的恐怖手段,你知
道这一次抓了朱久虎律师之外,9个讼诉代表全部被抓,非常明
显的一个信号就是谁告状,谁去告我,我就抓谁,9名讼诉代表
全部被拘捕。
记:政府在名义上说是回收私营企业,他们这在法律上能讲得通
吗?
高:您知道全球有政府文明的地方,全球有制定法律的地方,没有任
何法律赋予政府这样的权力,因为私有投资人他们是独立的所有
权人,他们投资关系的发生,投资事实的发生正是你这个国家,
你这个政府制定的法律允许他们这样去做,回收是个什么概念?
政府并不天然享有这种权力,即使政府自己认为自己享有这种权
力,你自己也应当制定一部法律,自己授权自己说我有权回收,
你也应当把制定法律的程式完成以后才这样去做,而不是在完全
没有法律的依据下去这样做,您知道全文明人类的财产所有权取
得只能通过法定取得和约定取得,也就是法定取得和约定取得,
实际上从宽泛的角度讲约定取得它也是法定取得,那你这种取得
是一种什么方式取得呢?是暴力取得。
记:他们是不是给予私营企者相应的回酬,就是回收是不是用购买的
形式呢?
高:这里面你要强调一个前题,购买必需发生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
这是一个前题,他们所谓的回收行动经过这么两个阶段,第一个
阶段是他用这个集团内部所有能动用武力的人,有力量的人全部
参与了他的回收……,回收就是下去抢劫,把私营企业全部赶
走,由于这种做法引起的反抗是比较激烈,外部社会的批判频率
也非常高,到第二个阶段的时候他们开始给予你总价值20%的补
偿,但是你无论是一个什么样比例的补偿,这种补偿的比例,补
偿的标准是不是由政府单方靠权力来决定的呢?政府并不享有这
种权力,你是不是应当和投资人进行协商?您知道榆林的市长王
登记是这一次抢劫行动的总后台,他手上沾着中国无辜百姓鲜血
的人,2004年10月3号的国庆长假期间,也就是这个人亲自指挥
了几千名防暴警察去抢夺农民的土地,在抢夺农民土地的过程中
向农民开枪,打伤了30多人,抓捕了将近50人,所以这一次河北
定州又发生了为抢劫土地而屠杀农民的事件,由于这一次他们是
雇用了社会闲杂人员去的,所以抓了一部分人,这两次针对无辜
百姓使用暴力的性质实际上是没有区别的,但是河北定州有些官
因此而丢掉了官帽,有些具体施暴的人,参与施暴的人被拘捕,
但是榆林三岔湾抢劫农民的过程中没有任何人受到处理,反而农
民有30人被拘捕入狱,这里面唯一的区别就在于三岔湾事件是由
市长带着警察去,对农民的施暴,对农民的开枪是市长带着警察
去的,而河北定州事件是权力安排了雇用其他人去,社会闲杂人
员去的,我们感到痛心的是中共他们接纳容许王登记这样的人继
续在一个地方做一个市长,实在让人不敢高看他们。
记:朱律师被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高:目前法律依据找不到,罪名倒是有,他们给安了一个非法集会和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您知道中国目前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和非法
集会比明朝时期对待人民的手段更加严密和残暴,为什么呢?尤
其是象这种大规模的群体被伤害事件,他们找律师的时候势必人
数是要比较多的,和律师见面的过程,就合同过程进行谈判的时
候,你是不是要和律师见面,你要是和律师见面,你就是非法集
会,和律师签定了合同以后,就合同如何履行,履行的一些细
节,律师和当事人也要见面,你们要见面你们就是非法集会,您
说的这个是根据哪一条法律呢?
记:您说的这个是根据哪一条法律呢?
高:刑法有规定,刑法有非法集会的这么一个罪名,至于说聚众扰乱
社会秩序那更是……,您也知道过去的叶国柱案件,他实际上是
这么一个口袋,一个永远填不满的口袋,我们大陆学者称其为口
袋罪,就是一切当局不喜欢的人,他都可以给你戴这个罪名。
记:您是说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这个罪名?
高:非法集会,他这个口袋罪还不少呢,还有颠覆政府罪,非法经营
罪,这些罪的标准由谁来判断?标准就由当局来判断,我们最近
参与的一起基督教徒被迫害案件就是这样,他把宗教问题经济
化,把政治问题经济化,你从外界看跟政治没有任何关系,但是
他背后就是政治目地。
记:什么叫经济化呢?
高:他说你非法经营,去年天津的郑明芳由于上访被捕,由于上访被
捕,这实际上也是政治问题经济化。由于郑明方家里面搞了几台
电脑对外出租游戏,他说你非法经营。他不可能说因为你上访我
治你的罪。
记:那是所有的上访他都找这个理由吗?
高:不外乎非法经营、不外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不外乎非法集会这
些罪名。
记:有的人说朱律师被抓是根据上访条例中规定的五人以上上访就是
违法的,他们有人这样说,您觉得是这样吗?
高:嗯,有人在做这样的议论。
记:那么您觉得这个新出台的上访条例带给维权群众的是什么呢?
高:你知道如果说带给群众东西的话,那就是你已经看到的这种东
西,那就是对群众来讲是更多不确定的灾难。我倒是曾经写过一
篇文章,它倒是带给官府很多好东西,它带给权利集团很多好东
西。比方说过去上访抓人的话,还是要找到一个理由的话,就是
上访条例本身当中找不出来;现在的上访条例已经解决了这个问
题。比方说你所谓的非法集会、所谓的策划、所谓的就坐在公共
场所如何如何,这些都是可以被抓的所谓依据。
记:那您怎么评价这个上访条例呢?
高:这实际上是两个话题了。因为上访本身就是一个非规则国家、非
制度文明国家的这么一个严重疾病的一部分、社会疾病的一部
分,甚至是他体制疾病的一部分。这个上访条例,我曾经于一篇
文章里面文章的标题就叫〈到来的并不是希望〉,我提到了他的
诸多弊端。首先是他解决了一个过去各级政府部门的苦恼,就是
过去由于上访而进行抓补的话,过去的条例当中没有解决这个问
题;现在最明显的一个就是上访条例本身提出了充分抓补人的依
据,抓补上访人的依据。
记:据那个维权代表说,我们不愿意对抗,我们希望对话;但是各级
政府不愿意与我们对话。当他们用法律起诉政府的时候陕西省又
拒绝受理,那么在这种协商无路、告状无门的情况下,您认为中
国的维权之路有可能成功吗?
高:在当今体制下,所谓的成功也是极具偶然性,法律并不必然去发
挥作用,法律的执行机构本身参与违法。所以这种所谓的维权之
路、维权的结果是可以想象。我曾经有一篇文章标题叫《警惕陕
西省当前的利益集团再次公开耍流氓》,现在很多国内的专家学
者戏权威说这是高律师给陕西省政府公开耍流氓画了一幅路线
图,他们全部目前按照这种套路了。我的一篇文章当中提到这个
问题就是,他的公检法本身就是完成抢劫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抢劫过程中公检法是生力军,我们人民面对的无奈是什么呢?最
后要告还要我公检法去告,也就是在抢劫者那里去告状。所以你
可以想象这个告状的另一端,告状最后的结局会是什么。你要坚
持告,我就抓补你、关押你,这就是结局。
记:那么在中国现在就是说为公民维权的律师被抓,朱久虎不是第一
个,在他之前还有郑恩宠、李柏光、郭国汀等先例,那您觉得在
如此的制度下,公民维权之路要如何进行下去呢?
高:公民的维权之路要进行下去这个是不容讨论的,还是要进行下
去;至于如何进行,应该说在一个非规则国家、在一个非制度文
明国家这的确是一个问题,人们面对许许多多的无奈。你知道现
在所谓的新政啊,胡温新政以后出现了一个迹象,就是大规模的
抓捕维权人士。你刚才提到的这几位都是在他们上台以后抓补
的,而且这些律师在国内外极具名声。
记:那他们究竟为什么这么做呢?
高:实际上我们这一段时间也在思考这个问题就是说,当前的这种极
权统治啊,他们最恐惧的和最反感的就是两样东西:一样是法
治、一样是民主。那么对民主的诉求露头就打;那么对法治的诉
求呢,前几年还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基本上还是有所克制。现在
他们发现维权……,由于民主露头就打,民主的诉求露头就打,
那现在呢由于民间的智慧和民间面对的这种现实啊,实际上把包
括民主的诉求也与维权的方式进行,和他们所谓的披着维权的外
衣进行,那么这种情况下,对法治诉求的打击实际上兼有对民主
诉求的打击。因为你刚才唸到的这些律师,实际上他们对中国民
主的这种价值充满了渴望和追求。一个极权政府啊,他实际上最
仇恨的应该是民主和法治,实际上他们现在打击目标也明朗化
了。
记:那您说这个公民维权要怎么进行呢?既然一个集权政府把维权视
为他的敌我矛盾。
高:你知道这事我多无奈,我和众多中国人都无奈,您说怎么办?他
不是一个规则国家,维权首先是建立在规则发挥作用,那么这个
维权仅仅就是赋予这种过程,过程中获得道义当中的互济和道义
当中的这种精神慰助,没有其他的。我们痛心的就是人们选择维
权的方式,和平维权的方式这应当是当局的财富,人们没有选择
暴力,人们没有选择运动;那么唯一剩下的这种和平的诉求也要
被暴力强压下去这怎么得了?但是我们不能说朱久虎和其他公民
被抓是个好事;但是朱久虎和其他无辜的中国公民被抓对当局来
讲绝不是一件好事,绝不会因此使他们更加安全,绝不会因此使
他们在人民中间更加权威;而是相反。
记:但是当局是不是这么想呢?
高:你可以肯定的就是他们绝对不会这样想;如果他们这样想,这样
的事不会发生。这实际上让人民感觉到就是,他们的执政能力以
及他们维护所谓社会稳定的所有方法,都交给了警察。现在政府
和人民打交道的固定途径、固有途径就是警察,这实际上也是一
个非常明朗和简单的这么一种模式。
记:这样下去您觉得中国的局势会怎么样呢?
高:我周围许许多多的人认为,这种恶劣现状、这种非人道的现状不
会持续到10年,不会超过10年。因为中国历史上,这样的规律可
以说是不胜枚举。
〔转载自《大纪元》2005.7.1 03:21;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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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正虎状告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翻开2005年2月号《前哨》杂志,记者罗冰关于胡锦涛策划摧毁“上
海帮”的文章映入眼帘。此文最后一段文字紧紧揪住了我的心:“上
海‘海归’冯正虎于2000年11月13日出版了电子版《上海日资企业要
览2001年版》,结果被上海新闻出版局指为非法出版而被捕,后来被
上海法院判处3年徒刑。2003年11月12日,冯刑满出狱,开始漫长的
抗争,将上海新闻出版局告上法庭。……”“冯正虎”!“3年牢
狱”!因为多年失却联络,我对昔日好朋友的如此遭遇竟然一无所
知。庆幸的是,电话线的另一端传来了熟悉而略带沧桑的声音──冯
正虎再次东渡日本,几经转折,得到了我现在的电话号码。他那平静
的语音叙述着不平静的故事,我却难以压抑胸中的愤懑。我决定将这
桩新世纪中国出版自由的又一冤案告诉更多的人。为了我当年的优秀
学生──80年代初冯正虎在上海复旦大学管理学系读硕士研究生时
候,他修过我的科学哲学课;为了当年开创性的事业伙伴和领导人─
─冯正虎在创建上海企业发展研究会和中国企业发展研究所时,邀我
参与其事,担任过研究会、所的理事;也为了在中国大地上因争取新
闻出版自由而遭受苦难的所有当代精英。
15天的变迁──从受市长表扬到被抄家入狱
2000年10月下旬,“上海第二届国际工业博览会──高新技术成果
展”在上海国际展览中心召开,当时的国家主席江泽民题写了会名,
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中共上海市委书记黄菊出席了开幕式。这次
“工博会”首次开设了留学回国人员企业创业区,邀请12家留学人员
创办的企业免费参展,其中包括从日本留学回国不久的冯正虎创办的
上海天伦咨询有限公司。作为6位留学归国人员代表之一,冯正虎还
应邀出席“工博会”的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了回国创业的情况及
天伦公司的产品──新开发的电子出版物,中文版《上海日资企业要
览(2001年版)》、日文版《中国日资企业要览(2001年版)》。当
时日本的一些报刊、上海所有电视台均在显著地位报道了冯正虎的成
果。
“工博会”结束后才15天,2000年年11月13日上午,10几名上海市公
安局查禁支队工作人员冲进了天伦公司,搜查了公司办公室的各个角
落,扣押了所有中文版、日文版《中国日资企业要览(2001年版)》
电子书以及公司财务账册、公章、文件、计算机;将冯正虎及3名公
司职员一起押至上海市公安局传讯,之后又以“非法经营”电子出版
物的罪名将冯刑事拘留,押至上海市看守所;同时对冯正虎的居家大
肆查抄。
被称为“非法经营”的电子工具书究竟是什么内容,值得公安局如此
大动干戈?冯正虎担任董事长和法人代表的上海天伦咨询有限公司成
立于1998年9月,是经上海市工商局和上海市科委批准的高科技公
司,坐落在五角场高科技园区,1999年3月开始营业。2000年,该公
司先后组织了30名留日学者、专家及复旦大学师生,花了近7个月时
间,投入40多万人民币,利用国际上最先进的电子工具书制作软件与
技术制成了这两本电子工具书,分别由同济大学出版社、日中展望出
版社正式出版,并委托专业公司刻录光盘。电子书介绍了12,800多家
中国日资企业;4,300多家对华投资与贸易的日本企业;1,000多家日
本企事业单位驻中国各地的代表机构;1,000多家与日本相关的中国
企业以及上海日资企业的典范;还有上海的主要产业和上海市及其所
属19个区县发展成就与对外开放的介绍;书中还包括对中国日资企业
及其相关的中日两国企业进行地区、行业分布的研究。
很明显,这是一个科研成果的商业产品,其内容即使从中国官方发展
经济及对日交流的立场上来看,也是有益无害的。所以时任上海市市
长的徐匡迪的办公室曾经代表市长对天伦公司发电祝贺,而分管浦东
新区的周禹鹏副市长则特意请浦东新区外事办公室在10月中旬给天伦
公司寄来称赞信,祝贺公司的电子书顺利出版。
正当书生气十足的冯正虎以为公安局此举可能是“阴差阳错”,等待
他们“有错必纠”的时候,势力强大的上海市公检法的加快了迫害的
步伐。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宣布正式逮捕冯正虎,并向上海市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公诉,指控天伦公司、冯正虎“非法从事电子
出版物出版活动”。2001年5月2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组成
合议庭开庭审理此案,不过没有按公开审理要求进行庭审,除了被告
人的妻子、妹妹、哥哥参加外,其它亲友均未被允许参加旁听;被告
人的辩护律师当即就此提出意见,未被法庭采纳。被告及其辩护人依
据事实证据认为天伦公司制作销售上述电子出版物不构成犯罪,提请
法院宣告被告人冯正虎无罪。2001年6月1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召开一审宣判庭,宣告判处被告单位天伦公司犯“非法经营罪”,
判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被告人冯正虎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
徒刑3年,罚金10万元。被告不服判决,于2001年6月12日向上海市高
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合议庭没有开庭审
理此案,于2001年8月21日作出了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
原判。9月11日,冯正虎被转押于上海市提篮桥监狱服刑。
被告的辩护律师为冯正虎作了无罪辩护。因为,第一,从内容来说,
天伦公司的电子书合法,既非反动,又不黄色,也无国家机密;第
二,从出版手续来看,电子书交给合法的出版机构同济大学出版社出
版,拥有正式的书号;第三,根据中国《刑法》第225条规定,构成
“非法经营罪”必须“情节严重”。依照现有法规的司法解释,要
“经营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才算
“情节严重”。实际上到公安局查抄时为止,天伦公司共向政府机
关、企业赠送电子书的光盘六百余张,售出226张,才回收投资7万8
千元,经营所得是负数。226张的经营额是78,000元,即便全部算作
“非法”,也远在30万元以下。
在上海司法部门某些人的操弄下,一桩新的冤案产生了;又一个中国
公民、知识分子仅仅因为试图享受宪法规定的出版自由权利而蒙受了
牢狱之灾。
红头文件统治下的中国──法制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虽然长期以来在非民主体制下,当权者对小老百姓常常是“欲加之罪
何患无词”,但是在今天的中国,检察院的起诉和法院的判决总得有
个理由。当我们仔细阅读上海检察院的起诉书和法院的判决书的时
候,就会发现许多模糊之词。检察院指控被告“违反国家规定,非法
从事电子出版物出版活动”,法院判决被告“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
可,非法经营电子出版物”。请注意,第一,“非法出版”变成了
“非法经营”,如果是“非法出版”,理应追究同济大学出版社的责
任;第二,“违反国家规定”均语焉不详。直到上海高级法院的二审
的裁定书才比较清楚地指明,天伦公司的“违反国家规定”,是“未
经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的批准”。这就是定罪的主要依据。这个
“出版管理部门”是何方神圣?就是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公民的出版自由,是庄严的中国宪法赋予的权利;即使对照国务院国
家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
备案办法》的规定,冯正虎和天伦公司也没有违反;不过,作为地方
政府的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的一纸公文他们确实没有遵守,于是,他们
就成了罪犯。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在当代中国,写在《宪法》上的公民的“出版自由”往往是空洞的,
各级行政部门对出版自由的限制常常是实在的。比如国际书号(IS
BN),在现代世界各国祇是为了便于图书管理而采用的一个方式,
公民、出版商可以用一般商业行为取得,在中国则变成了限制出版自
由的一个手段,书号由官方垄断,拿不到书号就是“非法出版”比如
出版社,在现代世界各国祇是一般的商业企业,在中国则要官方批准
才能成立。即便如此,冯正虎的电子书还是具备了这些要件:同济大
学出版社──官方批准的出版社;书号也已经具有。
问题出在冯正虎这类知法守法的读书人忽略了中国的法外之法:多如
牛毛的红头文件。2000年4月28日,同济大学出版社按照规定发文向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提出出版申请,说明天伦公司的电子书“经审查和
检测符合出版要求”,要求新闻出版局开具光盘的“复制委托书”。
直到申请后的46天,即2000年6月14日,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才发传真
给同济大学出版社,称“经研究,你社所报材料不符合国家出版名录
的有关规定,请撤选。”这个红头文件并未阐述天伦公司的出版物不
符合国家哪些规定,违反了国家哪条法律。在今日之中国,并没有一
个正式的法律规定出版物经过出版社批准后,还需经政府的新闻出版
局批准。至于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提到的“名录性质”的出版物,根据
国务院国家新闻出版总署1997年《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
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规定,也不是实行审批制,而是实行备案制。
因此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的批复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反而与国务院文件
相抵触。可是,就是这个剥夺公民合法著作权利,直接侵犯了法律赋
予公民的出版自由权的红头文件,却成了上海检察院、法院控告、判
决的主要依据。
在上海市检察院和法院某些人眼里,宪法可以放在一边,甚至国务院
的文件也可以放在一边,唯有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的规定是非遵守不可
的。在中国,红头文件满天飞,这些不同级别的红头文件,甚至没有
成为文件的某一级领导人一次讲话,一通电话,一张批条,都可能凌
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
事实已经很情楚了,造成这一新冤案的根源就在于上海司法当局以行
政机关的“红头文件”凌驾于宪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之上。真是何
其荒唐!
在这里不得不提到的一个更为荒唐的事实是,当冯正虎坐满3年牢狱
出来状告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的时候,作为被告的新闻出版局才说明了
当时作出“撤选”批复的理由是“同济大学出版社报送的材料中没有
书稿和电子出版物样片”。且不说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有关规定,出
版社向上海新闻出版局申请时候不必报送样片;即使实在需要,出版
局的官员们只要一个电话,这些要求就能得到满足。为此,冯正虎的
律师杨绍刚十分愤怒地责问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在批文中为什么不说明
这一如此简单的理由?这些官员不愿意花3分钟的时间打个电话,却
宁愿让天伦公司43万投资付之东流,让几十名专家苦心经营7个月的
电子出版物毁于一旦,更让冯正虎在监狱中苦度了3年光阴!人们不
需要多少智能就能判断,这些被称为“公仆”的官员缺乏起码的工作
责任性,缺乏基本的人类良心,他们有错,甚至有罪。而天伦公司和
冯正虎无罪──他们的“错误”最多是需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面处理
的“违章操作”而已。
秋后算账──“6.4”事件的滞后效应
当人们以一般思维方式无法解释这件冤案的发生时,自然会从其它途
径来寻找真正的答案。熟知中国当代司法黑暗的朋友提出一种比较合
理的解释是:冯正虎有前科,而且是在1989年中国民主运动中的前
科;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历来明察秋毫,赏罚分明。
在这里,需要略微介绍一下这个冤案的主角冯正虎的个人生涯。
冯正虎1980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数学系,1986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管
理系,获经济学硕士学位,毕业后在上海财经大学任教。研究生期间
他读书认真,又热衷于社会活动,曾经被评为三好学生,担任过任复
旦大学研究生会常务副主席,上海市学生联合会研究生委员会主任。
在与他多年的交往中我发现,冯正虎没有政治野心,却极具管理才
能──就读复旦大学管理系如鱼得水。冯正虎在研究生期间便主持筹
建“上海市研究生经济与发展开发中心”,担任理事长。1986年11
月,该中心在上海主办了首届中青年中国企业发展研讨会。近百名中
青年学者、企业家、政府官员云集一堂。会后,冯正虎与伙伴们四处
奔波,在国家经委、中国企业管理协会和上海市某些党政领导人以及
一批经济学家、管理学家的支持下,经中国企业管理协会批准,于
1987年2月成立了“中国企业管理协会上海中青年企业发展研究会”
──次年改名为“中国企业管理协会上海企业发展研究会”,1989年
又改名为“上海企业发展研究会”,冯正虎一直担任研究会会长。
上海企业发展研究会是一个民办的独立的社会团体,它不是政府机
构,也不同于大学、研究所等事业单位或“科协”、“社联”等半官
方的“人民团体”。它不受官方支配,没有党组织;不享有国家行政
拨款和人员编制,独立管理。这是中国民间社会的一个细胞,是未来
民主社会的重要构成部分。在冯正虎的运营下,研究会与一些官方人
士有着较紧密的个人联系,取得了他们的支持和同情。原国家经委副
主任、中国企业管理协会会长袁宝华担任了上海企业发展研究会的名
誉会长。在顾问名单中还有原上海市市长江泽民、国务院经济技术社
会发展研究中心总干事马洪、国务院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主任汪道
涵、上海市副市长黄菊、上海市科协副主席刘吉等人。袁宝华、汪道
涵、刘吉都对研究会有过实际的支持。我曾经提醒过冯正虎,可以与
好官交私人朋友,但不要让研究会与官方走得太近,他笑着让我放
心。实际上冯正虎的分寸拿捏得还是很好的。我也赞成他的一个思
路:让具有开放心态的官员参与企业研究,对他们管理政府也有帮
助。
继首届中国企业发展研讨会后,研究会于1987、88、89年每年主办一
次大型研讨会。连续4届研讨会网罗了政府机构、传播媒体、大学、
经济管理研究中心和大中型企业参与,讨论中国企业发展的重大问
题,包括中国企业发展模式由行政性生产单位向市场主体的演变;国
有企业的生产效益、面临的问题及对策;产业结构的调整,市场疲软
问题。研究会还同联邦德国爱伯特基金会、上海计委研究所、上海大
众汽车有限公司共同举办了“国有工业企业资金管理”和“企业内部
效益”的国际研讨会。每年研讨会的论文、报告分别发表在《世界经
济报道》、《改革》、《世界经济文汇》等报刊杂志及大学学报上。
研究会主持编辑《中国企业发展年度综合分析报告》及《上海工业企
业发展年度综合分析报告》,为企业家、官员们提供了对全国、全市
企业形势、发展走向及主要症结的宏观分析。研究会编辑的《中国企
业发展论坛》为企业家、理论家提供了专业言论园地。研究会编辑出
版了百万字的《中国企业发展年鉴》中英文版,成为第一部系统介绍
中国企业发展的大型工具书。中国企业发展研究所与展望出版社还合
作编辑出版了《中国企业发展丛书》。第一辑于1988年发行,其中包
括《股份制──中国企业改革的希望》、《企业文化──社会、价值
、英雄、仪式》、《危机管理》、《推销艺术》等。这是冯正虎争取
出版自由的最初步伐,在那开放的年代,可以说基本上获得了成功。
10多年后为他带来牢狱之灾的《上海日资企业要览》》、《中国日资
企业要览》也正是他早期出版活动的一个顺理成章的延伸。
“上海企业发展研究会”的骨干,除开一些企业家和官员外,大多是
上海几所大学的经济系、管理系毕业的研究生,也有少数原先攻读物
理、数学,乃至从事历史、哲学研究的,其中硕士学位获得者居多。
他们务实肯干,潜心于企业发展的研究,对于出头露面的政治活动幷
无兴趣。在以往“清除精神污染”或“反对自由化运动”中,绝大多
数人未曾“失足”。冯正虎邀我这个哲学博士加入理事会,我也认真
参与其事,严守本分;我们曾为师生,情同兄弟。同为研究会理事的
《世界经济报道》副总编辑朱杏清,在研究会里也一直以中国企业发
展为主要话题,从无出格的政治言论。但是,研究会的主要成员们又
是一群时刻关注祖国和民族前途的真诚学者,具有知识分子应有的社
会责任感。所以,在1989年的政治大风波中,他们也理所当然地表达
了自己的态度。
1989年5月20日,研究会秘书处假上海伯乐科宛召开了例行的信息发
布会,请《世界经济导报》记者“纯客观”地介绍上海的热点新闻
──《世界经济导报》停刊事件。近40名研究会理事出席了该信息发
布会。《世界经济导报》是上海企业发展研究会诸多业务活动的支持
者,但两者之间幷无任何组织上的联络。5月22日,研究会所属“中
国企业发展研究所”收到了“上海市中共党员致中共中央的公开信”
研究所成员对信中一些观点有同感,认为李鹏总理发布的戒严令是错
误的决策。当时大家不清楚北京的真实情况,担心戒严之后军队进城
可能会引起冲突,造成流血和经济损失。基于善良的忧虑,中国企业
发展研究所发表了“致厂长(经理)们的公开信”,呼吁厂长经理们
为了挽救党、挽救共和国、挽救社会主义,要坚决而有效地抵制错误
决策,督促政府保持理智与克制,用和平、民主、法治的方式处理目
前事件,争取市民、学生与政府的谅解与团结,决不允许发生镇压学
生和群众的流血事件。《公开信》还呼吁全国厂长经理们冷静、理智
地协助地方政府克服危机,正确引导工人对学生的声援活动,保证生
产健康发展。《公开信》要求厂长经理们通过正当渠道,向中共中央
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反映不赞成戒严的民意。该信通过邮寄发往与企业
发展研究所有联系的全国六百家企业。5月25日香港《文汇报》刊登
了该公开信的摘要。
随着局势的发展,5月27日召开的研究会秘书长办公会议对《公开
信》问题作出决定,正式发出文件,认为《公开信》有严重错误,要
求中国企业发展研究所全体成员“认真学习李鹏、杨尚昆讲话”。6
月17日,中国企业发展研究所发出关于《公开信》的《写作过程和认
识汇报》,《公开信》的起草者,中国企业发展研究所长冯正虎承担
了全部责任,引咎辞职。研究会同意冯的辞职幷于1990年1月停办中
国企业发展研究所。
1989年此时我正在前苏联基辅大学作访问学者,无幸参与上述诸事。
用一般公众的眼光来看,冯正虎主持的研究会在整个事件中的行为,
实在是相当守法、理智和“识时务”的;最后一刻良心用苦的自我保
护措施,为的也是免使研究会遭受政治冲击。也许正因为这样,也许
此时当局重点整肃的对象太多而顾不过来,在“6.4”天安门流血事
件以后,上海企业发展研究会艰难地维持着而没有马上被清算,这年
年底还成功举办了第4届中国企业发展研讨会,在全国万马齐暗的恐
怖时期仍然发出改革的呼叫。在研讨会的开幕词中,承担了“公开
信”全部责任但拒不认错的冯正虎坚定地声称中国的改革开放不会中
断,也不可能中断。开会期间正值罗马尼亚共产党覆亡事件发生,冯
正虎不合时宜的发言与这次全国性研讨会惊动了当时的领导层,在上
海市的内部会议上,某些领导人严厉地点了上海企业发展研究会和冯
正虎的名,当局立即对冯正虎与上海企业发展研究会采取了强硬措
施,上海企业发展研究会最终还是没有逃脱被解散的命运。冯正虎受
到了近2年的审查,被停止财经大学讲师之职,取消党员预备期资
格,受到行政记大过的处罚。
1991年4月,这位在“出国潮”中从不打算出国,只想留在国内做一
番事业的人,带着一腔热血和种种未了的设想,东渡日本,在一桥大
学研修经济政策。其间还担任日本社团法人中国研究所的外国人特别
研究员,日本三正实业有限会社中国部部长。此年7月,中国企业发
展研究所重建委员会于东京成立。壮志未酬的冯正虎与我多次通信联
络,讨论重建建计划,加上了“联络海外华人、中国留学生和关心中
华民族发展的国际友人,支持和帮助中国的改革开放与企业发展”,
“研究中国企业与日本、美国、德国为中心的3大经济圈的企业合作
模式,促进中国参与世界经济的合作”的内容。
正当这个开创者和爱国者试图按新的思路重建中国企业发展研究所的
时候,他还是经不起“南巡”讲话和重新性点燃的改革火炬的诱惑,
于1993年回到中国。他考过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的博士生,据说成绩合
格,因有“前科”被刷下。一些大学、研究机关亦有意聘请他,但均
因89年的“事故”无法成功。无奈之中他祇好又回日本。当他另辟蹊
径,在1998年与其它留日同学创办了上海天伦咨询有限公司,而且刚
有起色之时,迟了好几个秋天的清算用意想不到的方式降临到了他的
头上。
大墙后面的黑暗──冯正虎从来不愿意说这些
3年监狱生活如何?冯正虎从来不谈。他在给我的信中说,他之所以
这样做,是“不希望把公众的视力引向政治报复、个人报复、狱警残
暴等政治迫害这个老问题,却使关系到所有公民的出版自由与司法审
判公正这些大问题被忽视了,而这些大问题的评论有助于公民的维权
运动。”冯正虎在上海市看守所的铁笼中席地盘坐,伏在腿上写成的
长文中也说:“如果我的坐牢能使社会唤醒,我的建议被政府采纳,
促使中国、上海更加文明、民主,我的坐牢也就有意义。”在写给当
年同为研究生的朋友、也曾经是上海企业发展研究会理事、原上海华
东政法学院院长、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曹建明
的信中他也说:“但愿我的坐牢心得对你这位立法者、共和国大法官
的工作有参考的价值。”我万分尊重冯正虎的高尚人格,但实在不赞
成这些豪言壮语。在中国,不再需要哪怕一桩新的冤案来唤醒这个社
会,需要的是这个社会阻止出现任何一件新的冤案。
我从2003年元旦冯正虎写给上海市提篮桥监狱监狱长乔利国的信中看
到了这个大墙后面的黑暗。
从进入监狱的第一天起,冯正虎给自己定下的坐牢的行为准则是:
“不服判决,依法申诉;服从管教,遵守监规;多行善事,以德化
怨。”监狱对他的回答则是歧视与体罚。
冯正虎所处的监区100多名服刑人员中90%是盗窃犯、暴力犯,象他这
样只有3年刑期,又属法人犯罪的服刑人员祇有一个。但是因为冯不
“认罪服法”,所以受到特殊的歧视,自始至终是D级待遇的服刑人
员。所谓“D级”是最低一级的待遇。监狱的犯人分A、B、C、
D四级管理,每个犯人必须佩戴有等级标志的胸卡。D级犯人所受监
管最严、待遇最差。一般刚入狱的犯人均是D级,后来根据表现升降
级别。“表现不好”与“不认罪”的犯人总被归入D级。进入提蓝桥
监狱后,冯正虎一直被分配在劳役最重、时间最长的生产小组。每天
清晨6点一直干到晚上8点半,有时到晚上11点多,休息日也经常加
班。2002年,冯正虎3个月内接连2次被“严管”体罚。第1次是8月14
日,冯正虎因全身患寻麻疹(由监狱医生确诊)没有去车间。分监区
长沈言荣命令他去车间劳动。因为不服从指挥,冯被关进监区的严管
室,一关就是16天。当时他很天真,还想带一本书在禁闭室一边反省
一边研读。哪知道这个“严管”是早上5点半至晚上9点半端坐在8公
分宽的低凳上面壁,除了吃饭、大小便、洗漱之外,不准离开;每天
3餐白饭加酱菜──监狱方面擅自降低国家规定的服刑人员最低营养
标准。第2次是11月7日,冯正虎暂时无劳役任务,在餐厅里写信,突
然被召进队长办公室。尽管小组组长证实冯的确没有劳役任务,中共
第6监区支部书记杨昌元还是将冯正虎送进了严管室关了39天。而根
据《提蓝桥监狱罪犯计分考核奖、扣分实施细则》,第1次就算冯正
虎“不服从命令”,祇要扣1分或2分即可;第2次就算“违纪错误”
也是扣1分以下。
50多天的体罚对冯正虎身体的摧残是:坐骨神经、腰椎、颈椎以及胃
肠受到明显伤害。由于餐餐酱菜,没有油水,冯正虎4、5天大便不
通。在体罚的第30天肚子突然受寒,大便时胃肠痉挛,痛得死去活
来,大便一结束,冯正虎眼前一片漆黑,昏倒在地。看到这里,我的
心感到阵阵紧缩。
这是狱中家信。当我看到冯正虎为自己被抓走的那天晚上不能去参加
学校召开的家长会而向儿子表示抱歉时,我的心再度阵阵紧缩。
冯正虎对当年迫害他的人十分大度,而我却指名道姓地把这些事实公
布于众。我祇是想说明一个简单而又简单的道理:任何侵犯人权的行
为都必须停止;任何侵犯人权的责任者都必须被追究;在任何岗位上
侵犯过他人人权的人都要反省、忏悔、道歉。
官司远远没有完结──且看状告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下文如何
冯正虎从来没有服从过法院的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冯正虎陆续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
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结果要么石沉大海,要
么被违反司法程序地将申诉转给原审法院。
在狱中,冯正虎先后给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中华人民共
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
长曹建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萧扬写过申诉信。他也
托人将申诉状转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他的胞兄,旅居日
本的冯正宝还给国家主席江泽民写信求救。
出狱之后冯正虎出狱后继申诉,向上海新闻出版局提出行政诉讼状,
也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违宪行为告到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以捍卫公民的宪法权利。
冯正虎状告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侵犯公民出版自由权利的行政诉讼案于
2004年10月27日被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受理,幷于2004年11月19日
上午9时在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4楼第9法庭开庭审理,上午10时20
分左右李平法官当庭宣布口头判决,冯正虎败诉。扣除休庭20分钟,
一审庭审在1个小时内高效结束。鉴于一审的判决有悖于司法公正,
冯正虎于2004年12月10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海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通知冯正虎2005年1月27日开庭审理,开
庭之前冯接到法官的电话通知,被告上海新闻出版局要求延期开庭,
理由是被告代理人出差没有回来。时隔一月,法官通知冯正虎去法院
谈话,谈话后3天邮寄一份法院的行政裁定书给冯。裁定书的内容是
第一,撤销一审法院的判决书;第二,驳回冯的诉讼;第三,退回冯
的两次诉讼费。如果说卢湾区法院的一审是草草走过场的话,上海市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简直就象一出闹剧,法院否定了原审法院判
决,但是又剥夺了原告冯正虎的诉权;法院省去了公开庭审,连做做
样子的司法程序公正也不要了。法官在裁定书中以冯超过起诉期限为
由剥夺冯的诉权。其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3条规定,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而不能提起诉讼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所以冯正虎的起诉根本
没有超过起诉期限。
于是,冯正虎在2005年3月17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
求撤销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书;请求对本案再
审。2005年1月8日,冯正虎也向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申诉,请求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本案,督促法院依法受理本案的再审,以示
司法公正。
冯正虎为什么要屡败屡诉?他在一封信中说:“民告官的结果是令人
悲哀的,很少有胜诉;但它的过程是令人鼓舞的,把违宪违法的行
政、司法机关及官僚押到被告席上,让他们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受到
审判与谴责。”
“在互联网时代,法官已没有能力可以向公众隐瞒任何一场司法审
判,公民已有能力向不信任的法院索回最终的审判权。法官可以用一
张判决书把无罪的人送进大牢,抵赖受到侵害的当事人的经济赔偿,
但是他们也被钉在违法的耻辱柱上,不仅仅受到良心的拷打,还会感
受到不知何时来到的司法追究的恐惧。”
时代毕竟在进步。在中国大地上,正义的力量从来没有放弃与邪恶的
较量。今年1月上海市人代和政协的两会上,就有代表以冯正虎案质
询上海法院。3月1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的法官通知
冯正虎,巳受理对该案复查。
还值得一提的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检察日报
社主办的《方圆》杂志发表了记者的署名文章“以宪法的民义出招”
详细介绍了冯正虎一案的来龙去脉。文章责问道:“冯正虎何许人
也?天伦公司因何遭此劫难?上海市的执法机关因何为这226张光盘
出此重拳?同济大学出版社和光盘生产厂家为什么安然无恙?案中至
今还有许多难解之谜。”文章提出:“人们需要思考的是:此案应该
不应该发生?它是否是能够避免的?”“冯正虎案不大,但它也许会
作为一个时代的印记而进入历史,在中国社会走向自由、民主和法治
的道路上,在公民争取出版自由的进程中留下一个纪录。”
为了社会公正,为了司法公正,为了中国公民出版自由的基本的人权
得到保障,冯正虎将无所畏惧地将这场官司打到底。上海法院是否有
勇气依法纠错,给冯正虎一个迟到的公正,我们拭目以待。
我想以一个好消息结束读来使人压抑的本文:冯正虎的新着《中国日
系企业要览(2005年版)》日文版不久前在日本发行,受到日本读者
的高度关注和踊跃订购。
(周义澄,原上海复旦大学教师。笔名亚衣,新著《流亡者访谈录》
作者。)
〔转载自《民主中国》;http://www.chinamz.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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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族群与黑金
观察国民党主席选举中的各种语言和动作,归纳起来大概有两个焦
点,一个是族群问题,一个是黑金问题。
不论是马英九还是王金平,都花了很大精力来拉黄复兴党部与眷村的
票,这不但是可观的数字,而且是热衷政治、热衷投票的党员。王马
在钓鱼台问题上比勇,都成了鹰派。以圆融著称的王金平居然上了军
舰,处事欠缺魄力的马英九则扬言“不惜一战”,都使人刮目相看。
如果抛开讨好中国的可能,更多的显然与拉拢黄复兴党部与眷村的党
员有关。
蓝营的政治人物说,台湾每逢选举,绿营就会挑动族群关系。如今国
民党主席之争,纯粹是蓝营内部的事情,应该就没有族群问题了。可
是王金平一再撇清和李登辉本土路线的关系,一再声称反对台独,甚
至指责马英九是李登辉路线。显然他的脑海里知道族群问题会影响他
的选票,台湾人的背景对他不利。所以只要看投票揭晓后以外省族群
为主体的黄复兴党部的投票结果,就可以知道国民党内部有没有族群
问题作怪。
马英九多次强调自己的反黑金形像,虽然没有攻击对方,但是隐含的
意思不言而喻。马英九的形像的确清廉,这方面王金平的辩护不够有
力,只是提处理党产问题。他说,“只要财务调度得好,2008年有机
会赢得政权,党工权益自然受到保障。”要靠取得政权才能保障党工
权益,那不是国库通党库?其实,要说黑金,基层黑金是小事,收买
选票才5百、1千1张,大黑金在中央,出入亿元上下,才连党工的薪
金都发不出。掌管国民党资产的人勤往中国跑,连战去也去,连方
(玉禹)去也去,才值得注意。王马应保证,从当选日起,国民党合
法出售的党产,除日常发放的党工薪金外,应首先成立党工基金,以
保障党工未来的薪金与退休保障等福利支出,特别严禁转移到国外,
包括中国,已经转移出去的要转回来。他们还应该保证,当选主席
后,尽快对外公布党产情况。只有摆在阳光下,才能分得清黑金还是
白金。然而王马有这样的魄力吗?
在王马之争中,连战表面中立。但是最近忽然与王金平密谈近1个小
时。除非对马英九也有同样动作,否则会被视为连战挺王之举。连战
同支持他的其他国民党大佬不同,连战挺王,他们挺马,相当微妙,
是否可以解释连战关心党产超出族群,所以宁愿支持在党产问题上态
度温和一点的王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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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马争党魁,绿营关注权力变迁盼选后新局
〔中央社记者蔡素蓉台北2日电〕中国国民党7月16日将举行党主席选
举。台湾立法院长王金平娴熟政治协商艺术,台北市长马英九是政治
理想主义者,民进党人士分析,不管谁当选党主席,应有助开启政党
合作新局,通过较多法案。不过,若选后泛蓝完成整合,或坚持连战
路线,朝野能否成功合作,仍有待观察。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民进党内一份不公开民调显示,在统一与独立政
治光谱中,2003年,大部分民众认为亲民党政治立场是最偏向统一,
国民党其次;2005年初,大部分民众却认为国民党立场最偏向统一,
亲民党其次。
另一份不公开民调显示,以往亲民党支持者六成以上是外省人;现今
亲民党支持者仅有一成是外省人。
擅于解读民调数据的一位民进党党务主管表示,这显示亲民党已质
变,不再是外省党。亲民党支持度来自于民众对个别亲民党政治人物
的支持。新的国民党党主席出炉后,势必冲击泛蓝政治版块,形成另
一新局面。
总统幕僚分析,王金平、马英九都可能竞逐2008年大位,未来两岸等
政策,都可能逐渐向中间路线靠拢,也会使朝野政治协商、谈判空间
变大,不可能让政府陷入空转、内耗,届时朝野气氛可望较缓和。
王金平身为立院龙头,娴熟政治协商艺术、擅长调和鼎鼐。若是王金
平当选国民党党主席,同时掌握立院党团及党中央权力,可使朝野展
开较好互动,民进党期待届时政治相对较稳定、安定,有助经济发
展。
长期观察国内政治情势变迁的民进党人士推测,国民党主席选后,立
法院比较有可能通过行使监察委员人事同意权、军购特别预算等案。
一般认为,马英九是政治理想主义者,重视形象、论述、道理。党政
人士表示,虽然马英九与民进党谈判或合作可能性较低,不过,只要
对国家、社会有利法案,马英九绝不会要求立法院党团杯葛到底。
党政人士分析,马英九不会坐视立法院违宪,不行使监委人事同意
权。马若当选党主席,可望使立法院通过较多法案,陈水扁总统5月
份才表示,台湾政局7月将有新发展。
总统幕僚分析,中国热已退烧,不管王或马当选党主席,泛蓝权力重
组、微调,政治气氛趋向和缓,可透过政党领袖高峰会等任何形式,
进行朝野沟通和解,形塑政治新局,有助于立法院临时会法案过关。
不过,一旦马英九当选,成为泛蓝共主后,是否加速国民党、亲民党
与新党整合,届时泛蓝政治板块要大于彼此间有嫌隙民进党、台联的
泛绿板块。团结的泛蓝与分裂的泛绿,并不利于朝野和解、政党合
作。
此外,不管王金平或马英九,选举期间以“尊连”为基调,言必称党
主席连战。后连战时代,两人若仍坚持续走连战路线,朝野间能否顺
利成功,也有待观察。
台湾政治情势动态变化难以预测,今年2月24日扁宋会后,民亲合作
气势高昂,亲民党党主席宋楚瑜原有机会在两岸舞台再创政治高峰。
不过,连战抢先访问中国、亲民党在“5.14”任务型国代选举失利
等,都使民亲合作暂时停摆。
正如长于观察台湾整体政局的民进党党务主管所说,王或马谁当选,
对执政党较有利,还很难下断言,变数太多,仍待进一步观察。选
后,是否能开启朝野合作新局,的确需要再视国民党内权力变迁演变
而定。
〔转载自《大纪元》2005.7.2 12:35;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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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肯定陈菊是劳工真正的好朋友
〔中央社记者徐毓莉台北1日电〕陈水扁总统今天参加劳工退休金新
制开办活动致词时,对台湾行政院劳委会主委陈菊推动这项历史性改
革给予高度肯定。总统不仅多次称呼陈菊是“劳工真正的好朋友”,
还表示,陈菊是真正的劳工保母,今后大家叫陈菊最好的代名词、称
呼就是“劳工之母”。
陈水扁总统提及去年立法院第5届第5会期只剩下最后2天,劳退条例
协商台联党还有不同意见,如果无法顺利在第5会期完成立法,以后
想再通过可说遥遥无期。
刚好他要宴请台联党立委餐叙,陈菊一再请总统帮忙游说,即使大家
有不同意见,起码要使法案能够进行相关表决,让有共识的部分先通
过,不要因为坚持要100分,结果继续维持零分。
陈水扁总统特别感谢朝野政党的鼎力相助,让这一部攸关800万劳工
福利的修正案能够顺利通过,并对始终锲而不舍的陈菊表示敬意。
陈水扁总统说,过去劳退制度苛刻条件等于变相剥夺劳工退休权利,
超过9成劳工辛苦一辈子后完全领不到任何退休金,这样的劳退制度
在一个以人权立国为目标的国家竟然存续到现在,不仅道德上说不过
去,甚至可说是全体社会的耻辱。
陈水扁总统表示,劳退条例修正前后历经14年,好不容易在2001年8
月的经发会列为朝野政党与会人士共识结论之一,尽管如此,也拖了
3年多才完成立法,显示改革是如何艰辛。
陈水扁总统指出,如果不是陈菊的坚持,与整个执政团队毫无保留的
支持与协助,《劳退条例》的修正案绝对还在立法院一个会期拖过一
个会期,一届拖过一届。
陈水扁总统在致词过程中,多次称呼陈菊为劳工朋友最好、真正的朋
友,指陈菊是真正的劳工保母,简称“劳工之母”,还说今后大家叫
陈菊最好代名词、称呼,就是“劳工真正的朋友”、“劳工之母”。
〔转载自《大纪元》2005.7.1 10:32;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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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恨你!中国
──写于师涛二审恶判之后 当师涛的判决传来
当再次目睹恶法一意孤行
所有的辩护和呼吁全是枉然
压抑了许久的泪水夺眶而出
我要把久积的仇恨和愤怒
狠狠地砸向你
我要对准你的耳朵大喝
我恨你!中国
一个又一个热爱你的人蒙冤
一个又一个优秀的子女
被屠杀、被关进监狱
母亲们的哀告揪紧所有人的心
你居然无动于衷
你愚钝、怯懦、毫无爱心
你根本不配被称作母亲
我恨你!中国
从赢政、刘邦、朱元璋
到袁世凯、毛泽东、邓小平
再到现在的胡来
你生养了一个又一个
流氓、独夫、民贼、嗜血的暴徒
独裁者才是你钟爱的儿子
你为他们提供军队和警犬
留给人民的只有屈辱和囚牢
我恨你!中国
贪官污吏横行不法
你视而不见
弱肉哭声呼天抢地
你充耳不闻
正义被人强奸、轮奸
你听之任之
法律沦为强梁的玩物
你乐观其成
你又聋又瞎又哑
又蠢又老又丑、你心地残忍
我恨你!中国
我恨你──专制猖獗的中国
我对你咬牙切齿
我恨不能织你的尸布
我咀咒你快点死去
我恨你──禁锢自由的中国
我要用鞭子抽你
我要用雷电劈你
劈开你加在我们身上的枷锁
〔提供者:(北京)张耀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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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的前夕
啊,太阳,你已死亡
沉默无言的天空
升起了巨大的黑暗
大地变成了一座监狱
啊,是谁在黑暗中
亵渎神灵的祭坛?
为什么天上的星星
全都熄灭了光芒?
啊,吃人的魔鬼
你为什么到处行走?
不论我逃到哪里
都在你的监控之下
啊,我向往自由
我要用心灵的翅膀
向黑暗的宇宙
勇敢地飞翔
冷酷无情的血
飞洒在地狱的天空
暴风雪的利刃
刺进了我的灵魂
我的希望
变成了一块墓石
冷冷地凝视
黑暗的天空
我不能出卖良心
也不能顺从魔鬼的意志
我不愿做奴隶
我宁可选择死亡
苍白的月光
沾满了玫瑰的鲜血
死难的英灵
在野地里尖叫
沉默的树林
找不到星光
随着夜风摇曳
失去了自己的灵魂
未完成的革命
埋藏在尸骨的心中
死亡者的微笑
令我灵魂颤抖
面对人间的贫穷
我的泪在奔流
面对人间的苦难
我的血在沸腾
在黑色的暴风雨中
我点燃了火炬
不论路途多么艰险
我依然在黑暗中前行
(2005.4.16)
(欢迎浏览刘宗正网站:www.worldslove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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