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通讯 2005.9.30 新闻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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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突”宣布向中共开战
◆BBC:“东突”宣布向中共开战………………………《大纪元》
◆流亡维吾尔穆斯林指新疆已成定时炸弹………………………中央社
探索道路
◆中国经济根底,前赵紫阳智囊赴台揭密…………………《大纪元》
◆析中共策略和如意算盘………………………………(美国)程晓农
◆关于基层政权朝黑帮化的趋势及其预防措施…………亦忱、田奇庄
◆试论一些可供民间维权选择的新路径………………(中国)王延效
运动留痕
◆范老先生──自称在“民运舞台上跑龙套的人”…(杭州)戚惠民
◆中国每天多少起“太石罢村官”这样的公共事件?(杭州)昝爱宗
◆“陕北油田事件”战况最新进展通报………………(北京)高智晟
◆让事实说话──陕北石油事件最新情况通报………(中国)曲建平
迫害实录
◆报导郑贻春案难产.家人质疑《时代》受压……………《大纪元》
◆〔林樟旺〕刑事判决书(〔2005〕第83号)……浙江龙泉人民法院
他山之石
◆谢长廷呼吁引导中国走向民主……………………………《大纪元》
◆〔台湾观点〕浅论国际移工潮…………………………中央广播电台
◆台湾基督长老教会,盼与中国教会对话………………………李信仁
◆本报刘保伸新闻获总统府肯定……………………《台湾教会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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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东突”宣布向中共开战

《大纪元》


〔《大纪元》9月30日讯〕“东突厥斯坦解放组织”(ETLO)宣
称,将开始用一切手段向北京政府发动武装战争。这是中国西部新疆
的分离组织首次公开宣布采用武装斗争形式争取独立。

“东突厥斯坦解放组织”向总部设在德国慕尼黑的“东突信息中心”
传了1盘录像带,BBC获得了录像带的链接。

东突宣布向中国开战

BBC报导,据称来自“东突”的天山分部的这盘录像是9月26日利
用免费《万维网》服务器fhreactor.com发布的。

录像显示,3名蒙面人手持自动步枪,以“东突”分离组织的月牙星
旗为背景,用维吾尔语宣读1份声明。

声明中号召维吾尔族人抵制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的庆祝活
动,并表示将利用一切手段向北京政府发动武装战争。

北京对少数民族态度

中国镇压少数民族的民族主义活动的做法一直受到人权组织的谴责,
而中国官方在“9.11”后加大力度打击新疆分离主义,也受到了国
际社会的谴责。

一些人权组织指责中国政府利用全球反恐战来严惩那些持有不同观点
的维吾尔人,甚至那些主张非暴力的分离主义者。

新疆当地维吾尔人和其他维权组织指责中国政府以打击维吾尔分离主
义为名镇压当地宗教和文化自由。

新疆官员和海外维吾尔流亡组织透露,在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筹办
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之际,库尔勒市维吾尔族市长穆塔里甫.玉素
甫9月23日自杀。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发言人迪里夏提认为玉素甫突
然自杀,事出蹊跷。

中共把“东突厥斯坦解放组织”及“东突信息中心”列为恐怖组织,
中国政府将在10月1日纪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50周年。

新疆维吾尔人

二战后期在新疆曾经一度建立过亲苏的“东突厥斯坦共和国”,随即
被中共取消,目前流亡在外的维吾尔民族主义运动中多以建立东突厥
斯坦共和国为目标。

事实上许多维吾尔民族主义者并非要求直接独立,而是要求中国政府
兑现法律规定的民族自治。他们关注更多的是当地环境恶化、反核试
验、宗教自由,税负过多以及强制计划生育等政策。

中共在新疆大量开采自然资源,矿产资源的加工和深加工在中国内地
进行,然后向国际市场出口,新疆地方的资源收入则完全根据国内价
格。有学者将此模式称为“内部殖民主义”。

除了政治和经济控制,中共在当地的文化政策也招致民族主义者的抗
议。他们指责北京政府在新疆大学中取消维吾尔语教育,加强同化。
中国官方反驳说,新疆大学只是强化汉语教学,并非取消维吾尔语教
学。

中共以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的大局为镇压民族主义异见人
士辩护;而实施暴力者则以民族自决和反抗压迫为理由证明暴力反抗
的正当性。

〔转载自《大纪元》2005.9.30 08:46;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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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亡维吾尔穆斯林指新疆已成定时炸弹

中央社


〔中央社北京30日法新电〕由流亡全球各地维吾尔穆斯林组成的团
体,今天批评中国压迫和剥削新疆地区人民,并警告说,新疆已成了
1颗“定时炸弹”。

世界维吾尔会议(WC)在10月1日中国共产党统治新疆50周年前
夕,发表这份声明。新疆在中国统治之前被称为东土耳其斯坦。

WUC说:“政治压迫、文化同化、经济剥削、生态破坏、种族歧视
等政策,已逐渐把东土耳其斯坦变成1颗定时炸弹。因此,整个东土
耳其斯坦弥漫着强烈反中国情绪。”

这份声明在解释新疆地区与环境建立的历史背景方面,也和中国当局
大相迳庭。

WUC表示,已故中国革命领袖毛泽东在1955年成立新疆省之前,曾
应允东土耳其斯坦人自治与完全独立的权利。

WUC说:“中国开国元勋毛泽东过世30年,但中国在东土耳其斯坦
的战略、政治与经济目标依旧不变。”

它说:“中国当今领导人仍延续相同政策,将东土耳其斯坦转变为完
完全全的中国殖民地,在文化上同化东土耳其斯坦人,并在经济上剥
削他们的天然资源。”

中国着眼于新疆靠近中亚地区的战略位置和富藏的石油与天然气,将
之视为无价的财产。过去10年,已有大批汉人移民到新疆地区。

〔转载自《大纪元》2005.9.30 21:57;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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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根底,前赵紫阳智囊赴台揭密

《大纪元》


〔《大纪元》记者蔡竺欣报导〕近来中共崩溃论有逐渐取代中国和平
崛起论的迹象,成为大家关注的议题。享誉盛名的中国宏观经济学
家,现任美国当代中国研究中心执行局副主席的程晓农博士,将分别
于10月2号、3号在台北市圆山饭店、中华经济研究院,针对中国经济
现况与前景、对台湾以及世界的影响,作精彩的分析及预言。

程晓农曾任中国前总理赵紫阳重要智囊“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
主任,多次参与赵紫阳召集的政策讨论和谘询。1988年至1997年间,
他曾陆续在西柏林、巴黎、及俄国做研究访问,是国际上公认的中国
经济问题专家。

根据1份美国智库的报告,台湾是投资中国最多的国家,约占中国所
接受海外投资(FDI)金额5,621亿美元的一半,即2,810亿美元,
折合新台币9兆2,700亿元。台湾经济对大陆的依存度已在不知不觉
中,达到令人忧心的地步。而香港经济更是与大陆唇齿相依。中国经
济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台港必将深受其害。

众所周知,中国经济存在着若干严重问题,如房市泡沫化、股票市场
频破底、人民币升值、贸易摩擦、国有银行坏帐、资本外逃、城乡差
距过大、地方财政困境、缺油、限水限电、滥用自然资源、环保问题
等。

究竟共产党对中国的经济控制还能持续多久?中国经济现状是否可以
持续?宏观调控究竟是软着路陆或硬着陆?中国是否能够对抗巨大的
人民币升值压力?以生产外销为导向的中国经济,能否应付世界性的
油荒?

程晓农博士将以宏观经济角度,逐一剖析中国经济问题,及世人因应
之道。

中国的经济问题是政治问题

程晓农曾经在美国的1场演讲中表示,只要中国的政治制度不变,经
济制度就不会改变,经济制度不变,中国银行什么问题也解决不了。
换句话说,中国的所有经济问题,其实都是政治问题。

整体而言,中国的每个经济问题环环相扣,牵一发而动全身。曾有西
方学者表示,若非中国共产党强力控制每个环节,中国经济早已崩溃
数次。而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中国经济现在会有这么多的问题,也是
因为政治力强力介入的关系。

中国政治没有“法治”只有“法制”

程晓农对中国的共产党政治文化亦有独到的见解。他曾说,中国目前
只存在rule by law的“法制”,而没有真正的rule of law的“法
治”。

他解释,这个“法制”实际上指的是执政者用法律去控制社会。换句
话讲,法律成为控制社会、控制老百姓的手段。

而“法治”指的是社会的一切活动都要在法律的范围内运作,统治者
和被统治者同样都受法律约束。

可是,这种法治在中国是不存在的。中国很多老百姓根本搞不清楚两
个法治(制)的区分,因为政府的刻意模糊这两个东西。

究竟中国的“法制”经济还能维持多久?若继续维持下去,所有投资
者付出的代价该当为何?仅从经济的角度检视中国经济的盲点又是如
何?这些盲点是不是目前大家对中国经济过于乐观的原因?程晓农将
在论坛中给大家1个明确的答案。

此次程晓农是应本报之邀请,专程飞来亚洲参加台湾及香港所举办的
《九评共产党》系列国际论坛之《透视中国解析中共》论坛。

他现在也是《当代中国研究》学术季刊主编。该刊除接受世界各国主
要大学图书馆的订阅外,也发行到中国各大学。

据了解,与程晓农同台演出的讲者将有,加拿大国会议员罗伯.安德
斯(Rob Anders),美国智库杰克.威尔勒博士(Jack Wheeler),
前中共公安局警司郝凤军,以及国内政要学者数人。

(程晓农博士:现任美国《当代中国研究》杂志主编)

〔转载自《大纪元》2005.9.27 20:40;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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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中共策略和如意算盘

程晓农


┌────────────────────────────┐
│ 程晓农1985年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先后在中国全国 │
│ 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工作, │
│ 曾任体改所综合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1989年起先后到德 │
│ 国经济研究所及哥廷根大学、普林斯顿大学作访问学者。在 │
│ 美国获得普林斯顿大学社会学博士,现任美国《当代中国研 │
│ 究》杂志主编。《大纪元》记者鹿青霜、郭若就中共当前策 │
│ 略和前景展望专访程博士。               │
└────────────────────────────┘

中共目前的国内外策略

中国过去10几年的基本国际关系策略,就是希望通过吸引国际资本来
延续它的统治,改善它的经济。同时,它又坚决抵制西方国家和世界
上绝大多数国家所推崇和实行的民主政治,抵御民主价值观对中国社
会的影响力。在中共看来,戈尔巴乔夫在苏联推行政治改革,是共产
党最大的叛徒,动摇了共产主义阵营。

表面上中国从80年代到现在都在进行经济改革,实际上经济改革的方
向和社会政策的方向在赵紫阳时代和赵紫阳之后的时代发生了180度
的转变。赵紫阳时代1个很重要的特点是,他基本考虑到了社会不同
利益群体的利益,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的利益他都兼顾到,
在政策上基本取1个比较平衡的做法,就是没有哪1个利益群体在80年
代的经济改革中受到过明显的伤害。

90年代开始,中国政府的社会政策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开始把占人口
绝大部分的工人农民当作了政府施政的牺牲品,换来的是经济和政治
精英,就是统治集团,占人口百分之几这批人的利益不断扩大,从此
腐败成了1个全面的糜烂的现象,几乎无官不腐败。因此中国出现了
严重的两极分化。这个两极分化严重得不仅威胁到社会的安定,而且
已经造成了经济的长期低縻不振。从今后来看,中国恐怕也不再会出
现经济正常的繁华。

中共筹划的退路

中共领导层现在实际上已经为自己、它的统治集团、他们官员群体和
官员的家属选择好了退路。这个退路和经济的国际化有密切关系。对
比其它共产党国家,所有的共产党国家,在共产党统治最后困难时期
的时候,一般来讲,其统治集团都没有外逃的出路。这样的话,它的
领导层必须面临1个现实问题:如果他们逃不掉,他们必须在这艘船
上过,挽救这艘将要沉没的船和他们自身的利益是一致的。所以苏联
共产党才会出现党内的改革派,要把苏联从困境中解脱出来。其他的
东欧国家也是一样。

但中国现在的情况完全不同,因为经济的国际化和中国与国际商界的
多年交往,中国的各级官僚已经在国外准备了大量的机会。他们大部
分人已经在国外存了巨额款项,准备好了外国护照。其子女早就在国
外定居了,房子买好了。用一些的人话来讲,他们只是缺1张飞机票
而已。一旦风吹草动,这些官宦子弟们搭上飞机走人就行了。所以中
国这艘船沉不沉、怎样沉,并不是中国统治集团真正关心的事情。他
们唯一关心的是在这个船沉之前怎么样把船上的财产多刮走一些,搬
到国外去。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中国政府从来不彻底对腐败进行真正的追究,从
来不愿意让官员的资产公开,从来不实行赵紫阳当年提出的所谓“阳
光法案”,让官员及其家属公布资产和财产来源,说明他们的收入是
如何来的,是否合法。象这样光明正大的措施,中共是绝对不采纳
的,因为那样一来党的全面腐化就昭然若揭了。

财产准备好了,正在迅速的转移。去年12月1日中国政府又公布了1个
世界上绝无仅有,令人震惊的规定。就是:所有中国人想要移民国
外,有财产要转移的话,第1不追查财产的来源,第二不设上限,第
三,没有严格的限制。换句话说,就是谁有钱想拿到外国去,你们拿
吧,能拿多少拿多少,而且政府保证两年内让你们拿个干净。这样的
做法实际上就是为各级官员转移资产到海外开了个大门。有了这个做
法之后,中国今后的政治局面可能会比其它的共产党国家的转型更加
糟糕。原因就是:现在的统治集团不再对中国负责,他们只是对自己
口袋负责,对自己的儿女怎么捞钱负责。他们关心的只是尽量延长在
中国的统治生命,在这个期间尽可能多的捞钱,然后尽可能多地把捞
来的钱转移到外国去。一旦转移完了,或者一旦中国被捞空了,他们
就把这个国家当作1条破船或者1个破房子,一扔了之,然后让逃不掉
的10几亿人在那片土地上无法生存。这就是将来中国面临的最危险的
局面。但是今天在中国,这层窗户纸并没有被捅破,很多人还对政府
和党抱有种种幻想。

〔转载自《大纪元》2005.2.22 06:41;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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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权力机关”黑色革命”的苗头不容忽视
──关于基层政权朝黑帮化和黑社会化
演进的趋势及其预防措施


亦忱、田奇庄


一、讨论问题的前提和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陆已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虽然目前的
法律体系因其“四项基本原则”特色,与世界公认的宪政有本质的区
别而备受质疑,但不容否认的事实是,中国正在大踏步地由人治走向
法制,并继续朝着法治国家的方向前行,中国今天的法治程度已经达
到了有史以来最高的水准。

中国共产党已经向中国人民和世界多次作出庄严承诺:把中国建设成
为现代化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是不可动摇的目标。这一治国方略
受到了党内外、国内处高度评价,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因而完全
有可能在共产党执政的条件下得以实现。

以上,就是本文立论的基础和前提。

二、问题的提起

法治与民主是相依为命的孪生兄弟,两者缺一不可。由于长期以来官
方一头沉地进行法治道德建设,忽视和淡化民主建设,导致权力失去
监督。基层权力机关,特别是一些县以下的基层政府及其执法机关人
员,理想破灭,信念动摇,利用手中的权力尽一切可能实现利益最大
化。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非法利益合法化,法律执行
随意化,已成为当今中国社会带有全局性的弊病。

在市场化的改革不到位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双重挤压的情况下,一些
不法商家只有与政府官员联手违法违规,靠掠夺弱势群体才可能实现
暴利,于是政府官员纷纷入股商家、替不法商家当保护伞,而且此类
政府部门已经不再是个别人的个别行为。由于内部利害相关,利益一
致,大家更娴熟的按既定的潜规则办事,这一趋势正在朝更普遍更广
泛的方向发展。

然而,随着法制建设深入人心,公众维权意识日益提高,不法商家和
渎职官员要想控制局面,必然需要使用黑社会的手段控制局面乃至取
得黑社会的暗中支持。形成这种局面后,被掠夺的弱势群体在本地就
无法获得公平和正义,于是便引发了两大中国特有的社会现象:一是
大规模群体性暴力事件层出不穷;二是潮水般的上访人员与日俱增。

三、基层权力机关黑帮化和黑社会化的定义

根据我国刑法第294条第1款的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特征为,以
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
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最高人
民法院对此的《司法解释》第1条进一步解释为,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一般应当具备以下特征:

1、组织结构紧密,人数较多,有比较明显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
  成员基本固定,有较为严格的组织纪律。
2、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
  实力。
3、通过贿赂、威胁等手段,引诱、逼迫国家工作人员参加黑社会性
  质组织活动,或者为其提供非法保护。
4、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范围内,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大肆
  进行敲诈勒索、欺行霸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
  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根据以上定义和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基层权力机关各种违法行政和司法
的现象,笔者为基层权力机关黑帮化和黑社会化给出的定义是:基层
政府和权力机关人员,违反中央政府政策法规,以非法或合法的司
法、行政手段,有组织地为权力机关小集团牟取非法利益而结成的黑
帮团伙。其具体特征为:

1、组织严密,核心层的成员是权力机关的一把手网罗来的死党,有
  严密的纪律,但这种纪律是由黑帮的核心成员约定俗成的不成文
  规矩,而不是上级权力机关或本级权力机关制定的规章制度。
2、追求小团体及其成员非法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是黑帮核心成
  员结为一体的纽带。
3、在上级权力机关有牢固的靠山和保护伞。
4、在管辖范围违反中央政府法律法规,为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使
  用司法和行政手段,欺骗上级机关,操控下级机关。
5、黑帮的成员完全失去了执政党的政治信仰和社会认同的道德操
  守。

四、如何判断基层权力机关正在朝黑帮化和黑社会化蜕变

就一般情况而论,基层政府和权力机关朝黑帮化和黑社会化蜕变,最
初都是由下级对上级有意识的欺瞒和谎报负面的信息开始。从这个角
度观察,凡报喜不报忧,对成绩有意夸大,对问题有意隐瞒的基层政
府和权力机关,都存在着潜在的黑帮化和黑社会化发展趋势。

基层政府和权力机关黑帮化完成的主要标志是:

1、是政府和权力机关内部不再发生向上告状和检举揭发的现象;
2、是政府和权力机关管治下的领域群体性事件不断,上访人群进行
  性增多;
3、是在政府和权力机关内部即使偶然出现乱子,也能迅速地大事化
  小,小事化了;
4、是围绕着权力机关一把手,形成针插不进、水泼不进、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的“独立王国”。
5、是此类政府和权力机关内部人均收入和福利远远高于正常水平。

五、基层政府和权力机关向黑帮化蜕变的原因

毋庸讳言,因为官员中广泛而又普遍地存在着贪污受贿、以权谋私、
虚报政绩、隐瞒责任等腐败问题和现象,每个官员都可能遭遇上级查
处、对手检举、媒体曝光、百姓上告等危及自己权力和地位的风险。
为了规避这种风险,仅靠每个官员单独防范不仅防不胜防,由于当官
被弱化监督的巨大权力和极低的收入之间存在巨大反差,如果必须做
到清正廉洁,勤政守责,则当官就会在那些失去理想的官员中,成为
1桩很不划算的买卖。而更大的风险是,如果不顺从官场的潜规则,
就有被逆向淘汰的极大可能性。

由于官员和常人一样,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官员面对监督,为防范
共同的风险,很自然会做出如下选择:建立1套内部认可的规则,约
定权利与义务,大家共同遵守。其权利是,确定各自的利益界线和分
配关系,如:划分势力范围,包括对批项目、分贷款等资源的处置,
对卖官、发包工程等可获利项目的分肥等;义务则是互不告发、彼此
庇护、相互配合、利益交换等;还有,就是建立一旦出现漏洞如何弥
补的机制,形成惩治所谓内奸叛徒的手段和力度等。从而,确保对上
能够瞒住上级,对下能够压住百姓,每人都能捞足好处,把风险降到
最小。在明面上,“党纪国法”只用于对付别人,其小圈子内部实行
的是“家法帮规”,即:作为执掌公权力的政权,演变为内部分赃和
官官相护的私利集团。

从目前的权力运作机制来看,上级权力机关为了防止下级出现黑帮化
蜕变的办法,一般是轮换当权者,以新人去破旧人之局,用掺沙子方
式防止下级结成铁板1块,然而,这种办法效果非常有限。虽然当权
者的任命取决于上级,但其立身基础却在下面。新上任的当权者若是
不接受已经形成的黑帮结构及通行的潜规则,就既不能做出博取上级
满意的政绩,其权力的行使将处处被同僚掣肘,也无法捞取个人利
益,其任何把柄都会被下级抓住而受到揭发,只能当1个被架空的光
杆司令,所以,只要是懂得为官之道或理想信念不是很坚定者,一般
不会真去做那种付出和回报极不相称的傻事。

由于基层权力机关掌权人的任命均来自于上级,在下级的黑帮化问题
没有完全暴露之前,上级与下级的利益有着高度的一致性,上级只会
对出了问题的下级提供保护,从而使黑帮化的下级权力机关变得更
黑,而上级也有意无意的参与对黑帮化了的下级权力机关的分肥,所
以,人们经常看到上级权力机关对下级权力机关胡作非为装聋作哑甚
至是暗中支持就不值得惊奇了。而在上级的庇护下,黑帮化的下级往
往更加有恃无恐,这就很容易形成权力机关的变质恶性循环。

在现实中,权力机关只有朝黑帮化演化,才会真正减弱当政集团内部
的人以“合法伤害权”互相伤害的烈度。基层政权的黑帮化,必然导
致如下局面:上级明知黑幕重重却抓不住把柄和漏洞,下级永远理由
充分、振振有辞、只有好事没有坏事。这种由大大小小黑帮构成的基
层政权平常可以显得相当牢固凶悍,但在危机出现时却是最靠不住
的。因为,既然是因为追逐利益而结合,一旦没有了利益可图,最合
理的逻辑就是一哄而散,或者是在新的利益引诱下群起叛卖2。

六、基层权力机关向黑帮化蜕变的势头为何难以遏止

任何黑帮化的统治都是靠强权。强权,说到底是组织起来的人,即:
掌握各种权力的人。这些人构成政权的“自己人”。黑帮化的政权能
否有效地统治1个地方或机构,取决于“自己人”的能力和效率。政
权是否牢固,也主要取决“自己人”是否忠诚。

促使“自己人”忠诚和效力的来源,一是信仰,一是利益。由于在黑
帮化的权力机关,官员普遍的失去理想,信仰沦丧,所以只能靠利益
换取“自己人”的忠诚与效力。尤其在社会矛盾日益激化之时,更得
优先保证“自己人”得到利益,才能靠他们增加统治“力度”,实现
稳定。

但是,中国共产党作为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执政党,为保留其合法
性源头,是不会也不可能放弃“三个代表”的主张。如共产党多年宣
传和倡导的,党的各级领导是人民公仆、不搞特权等,已成为中国民
众化为潜意识的衡量标准。这就形成1种看似无法解决的矛盾,即:
黑帮化了的权力机关若是直接给予“自己人”过高的利益,无法对人
民交待,而不给与黑帮化组织的成员丰厚的利益,又难以把“自己
人”笼络住。再说,当整个社会的绝大多数成员都以个人利益为基本
价值取向时,唯独要求官员“一心为公”,在逻辑上说不通,在现实
中也行不通。

就象明代朝廷给官员低微俸禄,虽能减轻财政负担,但也得同时默许
官员收索贿赂的陋规一样,黑帮化了的权力机关,只有用利益去“羁
縻”失去了意识形态忠诚性的“自己人”。而为了规避上级的监督,
又不能给其太多来自正规渠道的利益,就只有允许“自己人”利用权
力去寻利和逐利。否则,没有好处只有“奉献”,“自己人”凭什么
效忠?在中国,由于官本位文化的根深蒂固,能进官场者大都精明过
人,只要官场无利可图,自会去寻求另外道路,黑帮集团就将面临无
人可用和无人效忠的局面。这也正是今日中国官场不可能真正消灭腐
败的根本原因。

吸引“自己人”保持效忠的无疑不是工资和台面上的福利,而是附加
在权力之上的非法利益或灰色利益。那往往是工资的数十倍乃至上百
倍。其中有合法的(符合规定的各种待遇),有非法的(贪污受贿、
权钱交易等),也有介于合法非法之间的“灰色”部分,总之都是权
力带来。其中“灰色”和非法部分的比例远远大于合法部分。

实事求是地说,近年来,中央的确也为争取民心而加大了整肃吏治的
力度和深度。近年反腐立案的数量和规模都达到了历史空前的水平。
然而古代皇帝何尝不用力整肃吏治,朱元璋对贪官实施的“剥皮实
草”做法(以草充塞人皮挂在衙门警示后任),令人不寒而栗,“力
度”远非今日可比,又何尝阻止了明朝成为最腐败的王朝?究其根
源,一方面专制制度的反腐只能自上而下,以少制多,防不胜防;另
一方面则是官官腐败,牵扯广泛,若彻底查纠而不是投鼠忌器,无疑
会瓦解整个权力体系。因此,专制制度的反腐败就其常态而言大多只
是帮派之间为争夺权力资源的互相“合法伤害”,或是以惩治无后台
者表现反腐“政绩”而已。

除了专制制度本身反腐败不可能彻底外,实现了黑帮化的各级权力单
元为维持“自己人”效忠的长期稳定,对腐败利益的需求是没有止境
的。只有突发的偶然事件或内部出现不可调和的纷争,才会使黑帮的
劣迹暴露而走向瓦解。在权力机关的黑帮化关系中,不是反不反腐败
的问题,而是只有利用共同的腐败才能形成更加牢固的黑帮和保证黑
帮的长期稳定。

就一般情况而言,越腐败黑帮就会越牢固。因此,凡发育较为成熟的
黑帮内部,除了有防止内部检举和上级查办的功能和机制,还会随着
黑帮利益来源的多样性和总量的扩大,进一步扩大参与分赃和庇护的
腐败联盟,从而让不腐败的人变腐败,让腐败的人更腐败,进而把整
个权力机关全都绑在1个战车上。这种把单干腐败变成合作的腐败的
联盟,不仅可以让腐败利益大大增加,而且能够把黑帮翻船的风险大
大降低。

对中国2,000余年集权制度的研究表明,专制政体对付来自外部的反
叛可以做到雷霆万钧之势,把反对派扼杀在摇篮之中,把挑战消弭于
萌芽阶段,而对付“自己人”这种腐败的联盟却是苦无良策,拿不出
有效治理手段。这就如同人在两腿瘫痪后不能抓着自己的头发站起来
一样,靠集权体制自身来遏制腐败是永远也根治不了的。

当今中国反腐败的形势严峻性还在于,失去了信仰的支撑和道德的教
化,又没有把人民作为反腐败的基础性力量,腐败只会越反越多,越
反越大,越反越不可收拾,并最终迫使执政党在整个体制变成何种颜
色之间做出抉择:要么屈服于基层权力机器的全面黑帮化也变成黑
色,要么在人民的强大压力下回归立国精神和原则对现存体制推倒从
来,进行第2次红色革命。

七、防止和根治基层权力机关黑帮化演变的主要措施

防止和根治基层权力机关朝黑帮化和黑社会化蜕变,其措施必须在宪
法和法律的框架内选择,不能超越现行的宪法和法律,并依其难易程
度循序渐进。

(一)在县一级政府实行普选制,让人民来用选票来选择治理自己的
   领导人。县一级政府的首脑由人民来选举产生,是防止基层政
   权朝黑帮化蜕变的唯一治本之策。

   县一级政府首脑由上级任命改为人民普选,不仅仅是领导人产
   生方式的改变,而且最根本的是其施政理念和施政基础的改
   变。由人民选举产生的领导人,在任期内必须把对选民的负责
   置于首位,对上级负责只是履行法定义务,其围着上级打转的
   人为因素就会从根本上被排除。因而,官员在施政的过程中需
   要更多的看人民的脸色而不是看上级的脸色,也没有必要看上
   级的脸色。这就使其对权力机关搞黑帮化不仅失去了动力,也
   没有了必要。因为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当选者在任期内有任
   何的胡作非为,随时可能被罢免,或者在下个任期到来时被人
   民用选票抛弃。

   县一级的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作为执政党在基层的代表机
   构,其职能应转化为教育选民、引导选民,组织选举、监督选
   举,鼓励竞选,为选出人民代表组成权力机关和选出政府领导
   提供政治支持和选举的组织保证。在选举完成后,无论谁当
   选,中国共产党在基层的组织,作为执政党的代表,应监督当
   选者严格执行中央政府的法律和政策。当选者如果违法行政,
   则行使监督和纠察权,而不是越俎代庖。

   如果执政党在基层的组织做好了这项工作,执政党必将再1次
   获得人民衷心的拥戴,其组织也必然会得到净化和纯洁,并再
   1次焕发青春活力。

(二)给予人民舆论监督的权利。可分阶段把言论自由的权利交给人
   民,使媒体成为竞争企业,由社会各个阶层共同使用,而不是
   只成为执政党一家的喉舌。

   首先,从基层开始,向人民开放舆论,从根本上改变舆论工具
   从上到下都是掌握在各级权力机关手上的现象。如果一时不能
   放开平面媒体,政府也应在互连网上建立公众论坛,鼓励民众
   对政府监督批评。逐步使行政权力机关置于舆论监督之下。政
   府行政做到了公开透明,其偏离法律和民意的行为必将在民意
   的压力下得到及时纠正。而政府合法的行政行为,必然会赢得
   民众广泛支持顺利实施。

   当舆论掌握在人民手里的时候,那些涌向北京的上访人员,最
   先想到求助的对象,必然是公众舆论。而任何获得公众舆论压
   倒性支持的公民个人诉求,是没有1个基层政府敢于漠视的。
   由此而产生的1个必然结果是,成为世界笑柄的信访制度和各
   地群众涌向首都国家机关上访的现象将会成为历史。

(三)为非政府组织的发育创造条件,为公民社会的发育开辟通路,
   使社会的各个阶层在利益的表达上有正常的载体和途径。

   中国要成为1个政治制度现代化的国家,必须要有公民社会充
   分发育作为依托。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中国社会不同的群体
   其利益追求有的相同,有的交叉,而有的互相冲突。在表达各
   自利益的过程中,非政府组织的作用是政府所不能代替的,也
   是政府不可能代替的。

   基层政府面对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是与代表这些不同利益群
   体的非政府组织打交道还是面对众多单个的公民,不仅其行政
   效率会有天壤之别,而且,在作出重大施政决策时也极易引发
   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对抗,会对执政党建设和谐社会的努力造
   成难以估量的妨碍和伤害。通观世界实行市场经济和民主制度
   的法治国家,凡公民社会发育良好,非政府组织作用发挥正常
   的,其社会都比较和谐,不同利益群体在博弈中实现双赢的结
   局居多。而公民社会发育较差,非政府组织缺位或难以发挥作
   用的,则社会冲突激烈,政府施政效率较差。

(2005.9.23)

〔推荐者:(河北)俞梅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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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一些可供民间维权选择的新路径

王延效


民间维权已经越来越具有整体性要求,从实现和平转型、真正最终实
现稳定可供选择的新路径上进行整合。

现在一是重点对待“身陷囹圄的郭飞熊、冯秋盛等27位村民早日恢复
自由”的问题;二是需要对这一事件特别是其操作进行认真的反思、
总结。我还是那句话:其意义怎么说都不过分。俞兄也说了“其宪政
民主的伟大实践是永恒的!”其现实的意义则还要更具体、更深刻、
更现实。也就是说,其一,就事件本身而言,其也还没有结束;其
二,这事件体现着1个大格局的维权实践的开始,这一事件具有转折
点的特征,这1事件是整个民间维权运动中具有巨大影响的事件,它
对整个民间维权具有重要的意义。

也就是说,维权运动已经越来越具有整体性要求,现在的维权实践特
征及其社会基础越来越具有了这1特征。“最新1期《亚洲周刊》刊登
了冼岩的一篇题为《罢官事件暴露体制缺陷》的文章,写道:太石事
件引起中央政府的两大忧虑:1、农运恐惧令当局不能容忍知识分子
组织和发动民众,2、如果太石村民胜利了,不但意味着他们自己在
相当大程度上摆脱了政府控制,而且意味着当局承认了这种免于控制
的合法性。冼岩认为在现有体制下,执政当局只能依赖强制高压维持
稳定。《太石村民选罢免委员不复存在》”从另一方面讲,也就是维
权的要求、整体化要求和操作、运作、控制难度都已大大增加了。对
这1点大家应当开始有所认识。而这1事件,则是这种整体化运作的一
部分,或说开始,所以我说“就事件本身而言,其也还没有结束”。

面对整体性运作的要求,相应的也就需要有与此相适应的操作思路。

其一,“当前,中国已经由变革、改革阶段逐步转向了后改革阶段、
新的社会阶层推动阶段、公民社会推动阶段。”“接下来的主要是以
民间维权为主要形式的公民社会推动运动。”“实际真正有可能的,
就是在这权贵化的过程中艰难起步的公民社会推动路径、民间维
权。”只是“中国面对的公民社会推动阶段,是已经权贵、泥潭之路
了的民间维权、公民社会推动之路,这已经是1条复杂的多变的充满
种种变数的不归之路。”

其二,“中国正面临着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又特别是处于已
深陷权贵泥潭的灾难性边缘,实现由初级阶段向和谐社会、现代社会
的转型,任重而道远,需要集中全社会的智慧、意志和力量。”
‘互动’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过程中1种基本的思维方式。”“在社
会由改良、改革阶段向新兴公民社会推动阶段转折的过程中,‘互
动’,即新兴公民社会阶层的运作和政府的主动或被动改革这两者之
间的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相互推动,就是1个重要的概念,1个重要
的运行手段和重要的操作策略。在这1时期,‘互动’是非常必要
的,也是意义非常大的,需要认真对待。”“真正做到、做好‘互
动’,是需要冷静、理智的,是需要大智慧的。”

其三,也是最重要的,“当前专制民本主义的倾向,虽然更加控制自
由新兴公民社会阶层的发展,但却也为下层对上层的搏弈、维权提供
了某种空间,为首先是作为对资本主义的抗争及其进而共融、并存、
统一于一体的社会民主主义道路的发展,以及公民社会群体与地方掠
夺专权官僚之间进行民主博弈提供了某种契机。我们的现代民主政
治、现代民主社会的发展道路,就是基于当前既定新兴公民社会阶层
之上,借助于积极的‘互动’、‘联合’及‘妥协’,在最基层、最
基础层面上,通过民本主义对资本主义的抗争、搏弈,不断形成与资
本主义并存、统一的自由主义的现实的社会民主主义道路,以及公民
社会群体与地方掠夺专权官僚之间进行民主博弈,进而通过更广泛意
义的下层、民间对上层的抗争、搏弈、维权,逐步发展起我们的现代
民主政治、现代民主社会。”

当然,“现代民主发展的民间维权、社会民主主义道路并不、也不是
否定‘上层公民社会……民主程序模式’,‘上层公民社会民主程序
模式’我们称之为‘第1种路径’,民间维权、社会民主主义道路我
们称之为‘第2种路径’,具体重点发展那种路径,要根据具体的现
实情况、现实条件具体的现实的灵活的对待。更多情况下这2种路径
是相互结合、相互作用的。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是不可取的。”

“当前,民间社会主导的这艰难起步的公民社会推动路径、民间维
权,其进一步推进需要整合社会政治各阶层的智慧、意志和力量,特
别是要实现民间社会与社会政治各阶层的良好互动。总理这次亲自表
达出来的又1次积极的亲民声音,需要我们倍加重视、珍惜、积极回
应。……”

闲言则在《从问责番禺区民政局做起》提出:“‘社会底层─知识精
英─政府决策层’联手遏制官僚利益集团才有成功的可能,现行体制
下政府与民间的良性互动、共同推动社会进步也才有其可能;1种建
立在公正价值基础上的和谐社会,对于今天的中国也才真正是可以预
期的。”“执政者‘以人为本’、新三民主义等理念和政策取向,是
民间维权可资利用的最重要资源;没有这种资源,中国社会就是漆黑
一片,没有任何渐进的可能,只能等着断裂的1天;有了这种资源,
社会进步就有了依托与方向。当下,中国社会在事实上存在1种执政
者、官僚利益集团与民间社会‘三国演义’的格局,三方既有合作,
又有对抗。”

至于闲言的“社会底层─知识精英─政府决策层”联手遏制论,在多
大程度上受到上面提到的我前者反复提出的“社会民主主义的民间维
权道路”的启发不得而知,但这1立论确实是非常重要的,是值得重
视的。

我在上面特别是这“其三”中用了这么大篇幅来反复讨论,就是想强
调“面对整体性运作的要求,相应的也就需要有与此相适应的操作思
路”。概言之,其一,以公民社会、民间维权为主导;其二,重视新
兴公民社会阶层的运作和政府的主动或被动改革这两者之间的相互作
用、相互促进、相互推动,即“互动”;其三,“社会底层─知识精
英─政府决策层”联手遏制论的可行性、可能性、必要性、重要性。

所以在一开始就强调“2、一定要把时间、效率、速度放在第1位,
但求有实质性结果、能有突破性进展即可,切忌要求完美。夜长梦
多。4、对地方势力的疯狂抵抗要有充分的认识。”“领袖的最终安
全的问题,需要从事件向更深层次的发展中去解决”。

我很早就特别重视网友们的如下讨论“其实财务帐在手,是涉及到1
个极大的黑洞的。如果真是现在就来解决这1黑洞,操作难度反而很
大。现在财务帐没了,那就把目标先缩小,先进行罢免程序。”“对
民间方来说,一是村民深层次的发动,已做到了;二是舆论的哄托、
社会各界的支持,也已做到了。”“现在我们首先需要的是广泛转贴
有关消息,扩大舆论影响,争取社会政治各界的同情、支持。”“应
由点转向面,再仅仅着眼于点,已难有实质性突破,这是我看重
klaas兄的思考的原因。当然对klaas兄的‘放弃也是1种选择’我一
时不好判定,所以在前面加上了我的‘可以考虑再多从外围、从社会
政治各界上寻求支持’,以此供大家综合参考。”“下1步就应把争
取社会政治各界的支持作为重要任务。应多写、传递、转贴一些能够
争取社会政治各界支持的信息、评论。如事件的真相,地方实力的暴
行,村民的依法搏弈,社会政治各界的关注、同情、支持,太石事件
昭示的实现中国和平转型、构建和谐社会、真正最终实现稳定的新路
径的有益探索、尝试,等等文章。2005.9.18 20:25 另:要有进行艰
难的持久战,或进一步展开的准备,也就是说,下一步,不是更艰
难,就是会迅速得到突破。所以要做好上述事情。”。“这次太石村
罢免官员事件,广大网友高度关注并积极进行了参与。广泛撰写、传
递、转贴的各种信息、评论,主要包括这么几类:事件的真相,地方
实力的暴行,村民的依法搏弈,社会政治各界的关注、同情、支持,
太石村罢免官员对村民自治、农民维权、基层民主选举、和民主发展
的启示和开拓意义,还有的是在探讨太石事件昭示的实现和平转型、
构建和谐社会、真正最终实现稳定可供选择的新路径,等等。我在这
里主要是提示大家对最后一类探讨,即‘太石事件昭示的实现和平转
型、构建和谐社会、真正最终实现稳定可供选择的新路径’的关注。
一是因为这类探讨相对费解一些,大家关注的相对差一些;二是因为
这类探讨同样重要,并且是非常重要,确实是需要认真关注、对待
的”。等等

我一直就在努力尝试从执政者“以人为本”、新三民主义、构建和谐
社会、科学发展观等理念和政策取向上,以及“昭示的实现和平转
型、构建和谐社会、真正最终实现稳定可供选择的新路径”上整合这
1事件。这1点非常重要。及时写了《人民的好总理就是好总理,有感
于“如果中国人民能够管好一个村子”》、《太石村罢免官员事件昭
示的已不仅仅是村民自治的意义》以及《让民间维权、向现代社会的
转型由太石事件进一步推向深入吧(讨论稿)》等文,提出:

  “这次太石村在罢免官员事件中所表现出来的依法、非暴力、理
  性的进行搏弈、平衡、互动、妥协的诉求表达方式及内涵,其所
  昭示的,不正是我们面对当前已经实际存在的各种不同权利的复
  杂现实,进行和谐社会构建的1种很值得可供选择的新路子?!
  这次太石村罢免官员事件实质上是在探索1条构建和谐社会新的
  现实的选择。难怪这次太石村罢免官员事件受到了社会政治各界
  如此广泛的关注和支持。全社会都在关注和关心着中国的发展、
  未来和真正的稳定呀!”

我总觉得,这次我们对这些重视的并不够,我们现在需要对这一事件
特别是其操作进行认真的反思、总结,真正理解并重视起“面对整体
性运作的要求,相应的也就需要有与此相适应的操作思路”,特别是
对“社会底层─知识精英─政府决策层”联手遏制论的可行性、可能
性、必要性、重要性的真正理解并重视。

社会底层─知识精英─政府决策层“联手遏制官僚利益集团,包括
‘知识精英’的自觉,努力使‘社会底层’接受‘政府决策层’认
同,强使‘官僚利益集团’纳入这一法治的程序博弈的轨道上来。以
此逐步发展起现实的坚实的宪政程序、宪政构件,一至最终实现和平
转型,最终实现宪政,真正最终实现稳定。”

  “这次太石村在罢免官员事件中所表现出来的依法、非暴力、理
  性的进行搏弈、平衡、互动、妥协的诉求表达方式及内涵,其所
  昭示的,其最大的意义,就是通过依法、非暴力、理性的搏弈、
  平衡、互动、妥协的诉求表达方式,把权贵利益阶层、群体这真
  正影响中国当前稳定的最大的不稳定因素,把这群无法无天、肆
  无忌惮真正影响中国当前稳定的这最大的‘散民’、‘暴民’队
  伍,强使纳入法治、和谐、程序搏弈的和谐、稳定的轨道上
  来。”

(ywyx333@yahoo.com.cn)

(2005.9.24)

〔推荐者:(河北)俞梅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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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老先生
──一位自称在“民运舞台上跑龙套的人”


戚惠民


记得有部电影的片名叫《爱你没商量》。在现实生活中我不知道诸位
有没有碰到过这等幸运之事?反正我是没有碰到过。可在现实生活中
“抓你没商量”的倒霉事却让我碰上了。2001年年初,本人承蒙当局
的“抬举”“有幸”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劳教1年。送进
了浙江最大的劳教所“十里坪劳教所”。劳教的日子是在“炼狱”中
煎熬的日子。让我以前只能在电影、电视看到过的摧残人的玩意儿,
在那里都看到了。算是长眼了。什么电警棍、扁担拷、老虎凳、狭小
永不见阳光的禁闭室等等。你看到过把“犯人”脱光全身、浇透水再
用电警棍电击其生殖器的场面吗?你听到过那被击者发出的惨叫声让
魔鬼听了头皮都会发麻的声音吗?……许许多多的恐怖场面有时真的
难以用语言来表达。

不提这些了。一想到在“十里坪”的日日夜夜我的全身还会不寒而
栗。

我和范老就相识在“十里坪”。第1次见到范老是在2001年的2月份,
在“入教队”。这年的冬天特别的寒冷。这个所谓的“入教队”其实
是给刚进劳教所的“新牢囚”1个下马威的地方。“入教队”的“囚
犯”比其他队的“囚犯”要多干活,少吃饭,少睡觉,多挨揍、多惩
罚(尤其是笼头老大的惩罚)还有其它一些形形色色非人折磨……。
当时我看到1位满头白发的老人光着双脚站在冰冷冰冷的水泥地面上
被“罚站”。我听别的“难友”说,这老头是因“法轮功”进来的。
(当时许多“囚犯”不知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什么,只知道
“法轮功”)当时关押的“法轮功”有许多,所以我也没特别的在
意。只是觉得这位老先生与众不同,尽管这么大的年纪受着非人的折
磨但从老先生两眼中还是透出了坚定和不屈目光。这是范老给我的第
1个印象。之后在1次劳动放风之际相遇(我们不是一个队的)范老问
我“你认不认识王有才?”我愣了一下。再后来我知道了范老先生也
是和我一样的罪名被当局“抓你没商量”被判劳教(1年)的“民运
人士”。

随着与范老接触的时间的增多,我对范老的了解也越来越深刻,知道
他是个热爱“民主事业”的老人。1个谦和的老人、1个“血气方刚”
的老人。在劳教所我老是劝他不要与“牢头君子”对着干这样对自己
目前的处境不利。这帮子人什么事干不出来?养好身体最要紧。可范
老对劳教所的所作所为就是不买帐。不时在“难友”中针对当局,针
对劳教所种种非人道的行径加以抨击。其结果遭致“牢头君子”更多
的折磨,如不让他与别人交谈,延长其劳作时间,不时地用威胁、侮
辱的言语来刺激他。有时甚至对其加以拳脚。真是中共专制制度犹如
黑社会一点也不为过。

在劳教所的两年范老这么大把年纪在肉体上、精神上经受了常人难以
想象的磨难。说真的范老如果没有坚定的“民主信仰”、没有坚定的
意志品格是撑不下来的。

出狱后范老一直没有停止过对专制制度的斗争。范老在今年早些时候
才有电脑。在此以前范老是通过收听《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电
台等得来的“民运信息”用一手漂亮、整洁的好字,手抄誊写(不是
1份、两份而是数十份有时甚至上百份)与境内、外的“民运人士”
进行交流传播的。现在有了电脑老先生更是老当益壮活跃在“民运战
线”上。现在境内、外有许多热心和关注中国民运事业的各界人士从
网上认识了这位自称只是“为民运跑跑龙套的老朽”──范子良先
生。

范老先生今年快70多了。前些时间我去看过他老人家。范老看上去气
色不错,透过慈祥双眼深处我还是感觉到了范老那坚定不屈的眼神。

与范老告别时我在心里默默地为范老祝福愿老先生身体安康,长寿!
相信老先生一定会看到在中国大地实现民主社会的曙光。

(2005.9.30)

范老先生:

如有错的地方请指正。我是突然想到要写的。用在办公室午休1个小
时的时间写成的,难免有错。顺祝秋安。

〔提供者:(杭州)范子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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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每天发生多少起
“太石罢村官”这样的公共事件?


昝爱宗


中国有2,300多个县,每个县大大小小有上百个村,这些村庄的人口
加起来,占全国13亿人口的80%。温家宝说他大约到过全国1,700多个
县,甚至还为重庆的1名农妇追讨过欠薪。其实,这些都不太重要,
因为全国80%以上的人口遇到各种问题或困难,找温家宝根本无济于
事,100个、1,000个温家宝也没有这个能力。

我曾经写过1篇文章叫《“下访”之弊》,刊登在杂文报上。文章提
到唐德宗时期,德宗皇帝偶尔1次下访,接触到一户农民,听到关于
徭役太重的真实声音,遂亲口决定免除这家人的徭役。现在,拿温家
宝帮农妇讨工钱的例子相比,结果是一样的,温家宝也仅仅是解决农
妇1家人的问题,千家万户的问题仍然存在,指望谁来帮助解决呢?

我提到中国的问题在于法治,同时在于自治。国家的大事、大政方
针、基本原则需要有1个根本性的法律如宪法来管着,法治是对于国
家的、政府的法治,就是以法治国,而不是有了法制以后我们的国家
就是法治国家了。法治就是约束政府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不收官方侵
犯,而法制则是统治者奴役百姓的工具。早在1千多年前的秦始皇时
代,中华帝国就有法制了,但远不是法治国家。自治是人民自治组织
对于全社会的约束,所谓小政府、大社会就是这个道理。法治管的是
一切由法律说话,埋葬人治;自治管的是政府不管的所有事,广大自
治组织通过事先制定好的游戏规则充分行使自治权,在法制的范围内
行事,国家和政府无权干涉,从根本上避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
姓点灯”现象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

比如最近发生在广州市番禺区鱼窝头镇“太石村”的村民罢免村官事
件,就是典型的村民自治事件,完全由村民自治组织自行解决──用
鄢烈山的话讲,“不就是村民要罢免村委会主任嘛,芝麻大个事儿,
不会形成“公共事件”吧?”既然村官是村民依法选上的,村民也可
以依法选下。这也是宪法和村民组织法明确规定的合法程序。可是,
当地政府却不让村民自行解决──“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
灯”,1句话概括就是政府非法剥夺村民的自治权利,酿成了轰动全
球的“公共事件”。

这个地方政府不但剥夺村民自治权利,还在9月12日这天动用武力(
警察)抓捕坚持自治的村民48人。同时,帮助村民维权的郭飞熊(杨
茂东)先生也被当局抓捕,现生死不明。这事发生在中国改革开放最
前沿、也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广东地区,发生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
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的眼皮底下,发生在中国距离香港最近的省
份,至今10多天过去了,被抓捕进去的村民并没有得到完全释放,郭
飞熊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状况令人担忧。目前,法律界和知识界人士也
只能在网络上呼吁,声援快速放人,可事实上效果甚微──专制者是
顽固的,因为他们不是民选的,所以也不受民意所左右。

中国广东发生如此恶劣的事情,难道温家宝不知道吗?难道张德江不
知道吗?为什么不亲自过问一下?1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村民自治
事件,理应得到很完满的解决,偏偏在现实生活中遭受政府暴力的打
击。政府以权代法,还谈什么法治正义,还谈什么和谐社会?

换句话说,假如全国2,300多个县,每个县都有1个太石村,都碰到一
起这样的公共事件,每个县都象番禺区当局的暴力做法,政府岂不要
成为人民的敌人?官逼民反,中国岂不要四分五裂了吗?

首先,假如每个县都象番禺区当局那样,需要动用“上千警察、包括
公安警车、大巴小巴等公车60多辆在清晨包围了‘太石村’部路口,
防暴警拦住了闻讯赶来的村民,红色消防车水柱……”(9月12日《
南方都市报》太石罢免村官调查),再者就是这个政府的职能出现根
本性的问题,他们除了镇压便是“四处救火”,抛开法治追求所谓的
“社会稳定”,此外还能干什么?

政府自身的职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也就是帮助老百姓的权利不
受非法侵犯,受民众监督,而不是成为人民的敌人。如果当今每1个
地方政府,都象番禺区当局这种“官逼民反”的做法,法律成为一纸
空文,政府将成为非政府,村民自治将突变为反政府,国还有宁日
吗?民还有宁日吗?

所以说,这里面真正问题的核心是政府的权力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是小政府;民众的自治权利受法律保护,是大社会大自治;无论是言
论和出版自由,集会和游行示威的自由,既然法律明确了,就应该还
给民众,让国家落实宪政,让民众充分自治,这样的国家才能永享国
泰民安。

古人孟子说过,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今人胡适也说过,“现在有
人对你们说:‘牺牲你们个人的自由,去求国家的自由!’我对你们
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
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1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
(《介绍我自己的思想》,1930年)。现在,我们十分清楚地看到广
东当局是一直把太石村的村民当作奴才对待的,想打就打,想抓就
抓。今天,我们放大太石村事件,就是放大全中国的村民自治问题:
村民自治是假的,权力专制才是真的。

鲁迅说,“中国太难改变了,即使搬动1张桌子,改动1个火炉,几乎
也要流血;而且即使有了血,也未必一定能搬动,能改装。不是很大
的鞭子打在背上,中国自己是不肯动弹的。我想这鞭子总要来,好坏
是别一问题,然而总要打到的。”(《娜拉走后怎样》)。所以说,
中国没有自治,罢免1个太石村的村长都是艰难的,“几乎也要流
血”。用胡适的话说,当前的中国的现实“明明是男盗女娼的社会,
我们偏说是圣贤礼仪之邦;明明是赃官污吏的政治,我们偏要歌功颂
德;明明是不可救药的大病,我们偏说一点病都没有!”在专制社会
正是这样1个可悲的局面,独裁者为维护独裁统治,最毒辣、最阴
险、最狡猾的手法就是假借国家的名义,剥夺每个人的自由,摧残人
的个性,从而剪除异己。因此,在专制社会里,没有人格、没有个性
的谄媚拍马的小人、看风使舵的政客、曲学阿世的文侩,大都会青云
直上,官运亨通。反之就会被独裁者视为眼中钉、肉中刺,置之死地
而后快。明白这个道理,对于太石村村民来说,还指望官员同情和帮
助老百姓维权吗?还指望温家宝和张德江保障公民权利神圣不可侵犯
吗?或许他们自己对于太石村村民投票罢免村官这样的事件都慌了手
脚,无能为力。

太石村村民的问题,就是中国众多村庄村民遇到的问题;太石村村民
的命运,就是中国众多村庄村民遭遇的命运。权利不会从天下掉下
来,要靠我们自己努力争取,自己去保障自身权利神圣不可侵犯。让
我们每1个不愿意做奴才的追求自由和正义的公民,都睁大自己的眼
睛,看着广东番禺区非法当局怎样以人民为敌,怎样走上穷途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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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北油田事件”战况最新进展通报

高智晟


“这场战争将以投资者的胜利而告终。陕西省榆林市政府一开始即选
择了一场它自己永远不能获胜的战争。”

“这场战争中的榆林市及其上、下帮凶、实际上是在孤军奋战,它们
才是真正的一小撮。它们同时是与人性、与国家的法治目标价值、与
中国的宪法、法律与人类的法治共识价值、道德和道义共识价值、与
现代社会文明价值及与执政党的中央权威价值同时开战,它们焉有不
败之理”。

“但投资者的胜利将是有限的胜利,保守的胜利──投资者要求回收
油井的愿望不会实现”。

这是近1个月前我在1篇有涉陕北石油案文章中的基本结论。

在朱久虎被抓捕的第2天,即5月26日,我开始介入此案。当时为本案
确立了3大目标,即:一、释放朱久虎;二、释放其他被非法关押的
12名无辜者;三、是向投资者再行补偿。从目前态势看,第1个目标
已有限实现(由于律协的出现,使得第1个目标的实现留下后遗
症)。第2个目标目前已取得了相当的进展,其他12名被非法关押的
投资者中已有8人被陆续释放。而第3个目标的进展目前还无法量化于
公众面前,我们将继续为此作不懈的努力。作为这种努力的一部分,
我将于9月29日起,与楚望台先生一道再赴陕北进行实地调查。在国
庆期间,我们将努力工作,以每天向国内外公众予1份调查报告,以
为最终平息本次事件发挥我们可有的作用。

(2005年9月28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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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事实说话──陕北石油事件最新情况通报

曲建平


谁在扰乱社会治安?为什么民企会走到今天?──我们的党政官员是
否也该扪心自问?!

让事实说话!!

请各界富有良知的人关注陕北民企代表的命运,关注公民的物权、人
权,请为民企代表恢复自由重获尊严发出你们的正义之声!!

同时,也提请民企投资人注意,维护权益不是理想的构画,它是现实
的检验,期望值应该低一些才对!

一、陕北石油事件最新情况通报

1、2005年6月12日,流亡中的民企代表冯秉先在上海接受凤凰卫视
  中文台著名主持人曾子墨采访。7月14日,凤凰中文台2004年9月
  29日,陕北石油投资人给陕西省省长贾志邦写信。社会能见度
  2004年10月23日,贾志邦省长调任他职。栏目首播《陕北油田之
  争》,引起强烈反响。但次日重播迫于“有关部门”压力取消。
2、2005年7月26日,民企代表冯秉先经与央视2台2004年9月29日,
  陕北石油投资人给陕西省省长贾志邦写信。《经济与法》栏目刘
  波几经商讨(刘波使用《经济与法》栏目公共邮箱jjyf@mail.
  cctv.com与冯秉先联络),到武汉接受采访,被榆林市公安人员
  拘捕,当日批捕。
3、自2005年5月13日拘捕冯孝元始,至7月26日冯秉先被捕几天后另
  1名代表孔玉明自首,榆林市公安开始收网,7月26日后,开始了
  密集的提审,整个过程,不许投资人会见律师。
4、2005年9月初,陕北民企在博客网开办的网页,再次遭到封杀。
  该网页刊登的两篇重要文章是──应松年教授、张树义教授等10
  位学者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其中明确指出,陕西省三级政府
  强行低价征收民企油井是“超越职权的违法行政行为,应该予以
  究正”;另1篇是江平先生针对榆林市公安抓捕朱久虎律师和投
  资人代表所写的《行政强权在侵犯人权私权》(《中国改革》7
  月号)。
5、2005年9月19日,迫于国际国内舆论压力,释放了朱久虎律师
  (取保候审)。次日,病重的冯孝元(64岁,关押4个多月)、
  王世军、刘廷发,获准保外就医。后又有马启明、马成功、孔玉
  明等主要代表取保候审。
6、现还有5人在靖边县看守所关押,年龄最大的是冯秉先(60岁,
  内蒙籍),还有仝宗瑞(内蒙籍),还有任光明、袁佩祥、王志
  军。(投资人传言,人名或有不准之处)
7、现(2005年9月27日),保外与在押的投资人代表案卷,均已移
  交检察院,据传,意欲部分判刑,部分劳教。

二、《陕北民企维权大事记》(截止到2005年6月6日)

1、1986年9月21日,石油工业部办公厅转发《康世恩国务委员关于
  开发陕北浅油层的谈话》。
2、1990年6月7日,国务委员康世恩同志在听取延安地区石油生产情
  况汇报后发表讲话。
3、1994年4月3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和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签订
  《关于开发陕北地区石油资源的协议》(简称“4.13”协议)。
4、1999年12月,国经贸石化,《〔1999〕1239号,印发<关于陕北
  地区石油开采秩序情况调查的报告>的通知》。
5、2003年3月13日,延安市安塞县人民政府张贴《关于收回原联营
  单位个人投资油井收益权的通告》,宣布从3月16日至24日收回
  个人投资油井。
6、2003年3月14日,安塞县投资人委托北京广住律师事务所以李纲
  为首的七名律师向安塞县政府、榆林市政府递交《法律意见
  书》,未果。
7、2003年4月15日,延安200多名赴京上访者代表,经国家信访局组
  织与赴京6名延安官员座谈。
8、2003年5月12日,安塞县对民企投资人进行大镇压,1次抓捕48
  人。
9、2003年5月28日,安塞县将40几位石油投资人游街示众,召开批
  斗大会,同时宣布正式逮捕高智、高有等15人。
10、2003年6月7日,靖边县抽掉党政机关1,600名干部上山,由公检
  法人员保驾护航,全面接管民营油井。
11、2003年6月15日,靖边县政府镇压青岔反抗油农,抓捕油农15
  名。
12、2003年6月29日,在北京香格里拉饭店,全国民(私)营经济研
  究会和北京开达经济学家咨询中心针对“陕西石油事件”召开了
  “如何维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研讨会”,于光远、萧灼基、茅于
  轼等20多位著名经济学家出席会议并发言,与会的还有20多家媒
  体。
13、2003年7月10日,陕西省省长贾治邦在西安黄龙宾馆召集紧急会
  议,下达8点指示──加大油井回收力度,变无偿回收为给予适
  当补偿。
14、2003年7月1日,何伟、茅于轼、保育钧、晓亮、杜钢建、顾海兵
  6位教授联名给人大常委会首次上书。
15、2003年7月18日,6教授联名给人大常委会第2次上书。
16、2003年7月22日,研讨会组织者之一陕北民企代表冯秉先在北京
  贵宾楼被榆林市公安人员抓捕。
17、2003年8月19日,央视《经济半小时节目》播放《民企石油如何
  尴尬离境》。
18、2003年8月26日,民企代表冯秉先在刑事拘留1月、公安机关审
  查“偷税漏税”未果、被迫做出不上访承诺之后,取保候审。
19、2003年8月31日,何伟等6教授第3次上书人大常委会。
20、2004年5月,陕北民企5名企业家到北京向开达经济学家咨询中心
  9教授咨询。
21、2004年7月5日,何伟、晓亮、李成勋三位学者和北京博景泓律师
  事务所朱久虎等5名律师赴陕北靖边县考察。
22、2004年7月6日,靖边县300多名投资人参加法律咨询会,向专家
  和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23、2004年7月7日,专家和律师到靖边县青阳岔调查。
24、2004年7月13日,陕北民营石油网开通。
25、2004年8月20日,全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和北京开达经济学
  家咨询中心在人民大会堂河北厅针对“陕北石油事件”召开“依
  法行政学习研讨会”。
26、2004年8月27日,陕北民营石油网首次被封。
27、2004年9月29日,陕北石油投资人给陕西省省长贾志邦写信。
28、2004年10月23日,贾志邦省长调任他职。
29、2004年10月8日,靖边县投资人选举产生诉讼代表。
30、2004年10月18日,靖边县政府为巩固来之不易的“三权”回收成
  果,开始“息诉罢访”,发布“息诉罢访”工作文件,并派官员
  到北京活动。
31、2004年11月9日,迫于榆林市政府压力,朱久虎律师原供职的北
  京博景泓律师事务所毁约。
32、2004年11月16日,首都师范大学郭海燕教授到陕北做社会调查,
  在靖边县做《解读党的十六大精神》报告会,会场被靖边县公安
  局破坏,郭教授遭到盘查审问。
33、2004年11月21日,针对陕北石油事件,《司法公正与司法独立研
  讨会》在京召开,20多位法学家与会发表意见。
34、2004年11月23日,靖边县诉讼代表与北京杰通律师事务所签订委
  托协议书。
35、2005年3月5日,“两会”期间,陕北民企通过政协常委向温家宝
  总理递交《反映陕北石油事件的一封信》。
36、2005年3月29日,陕北石油民企代表15人在京参加全国民(私)
  营企业研究会组织主办的“36条”解读报告会。
37、2005年4月8日石油业商会副秘书长刘云喜到陕北考察并举行“36
  条”解读报告会。
38、2005年4月1日至11日期间,靖边县、定边县民企多次找县政府要
  求诉前对话,未果。同时,向县人大、县政协递交监督政府依法
  行政呼吁书。
39、2005年4月12日,200多名靖边、定边石油投资人到榆林市要求与
  市政府进行诉前对话,民企代表与王登记市长为首的榆林官员进
  行了4个小时的座谈。
40、2005年4月14日,靖边县20名诉讼代表与靖边县政府4套班子进行
  了诉前座谈。
41、2005年5月11日,陕北民企通过多种渠道向陕西省委及李建国书
  记、省政府及陈德铭德省长发出要求诉前对话的1封信。
42、2005年5月11日,陕北靖边、定边、子州、子长、横山、安塞6县
  约150名石油投资人到陕西省委要求诉前对话。9名代表与陕西省
  委30多名官员进行了4个多小时的座谈。会后,榆林市政府官员
  与9名诉讼代表共进午餐。
43、2005年5月12日上午,陕北民企代表在陕西省委与榆林市王登记
  市长为首的官员进行座谈,政府官员严令代表撤回。
44、2005年5月13日上午,陕北民企投资人离开西安返回各县。
45、2005年5月14日,靖边县诉讼总代表冯孝元、陕北民企律师办公
  室工作人员仝宗瑞被抓捕。
46、2005年5月20日,陕西省三级政府组织人员到京,向北京递交榆
  林市政府《汇报提纲》。
47、2005年5月20日和25日,陕北靖边县、定边县律师向陕西省高院
  递交《行政诉讼状》,陕西省高院拒绝受理。理由是,政府的行
  为是抽象行政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关于此项说法的不尽合
  理之处,江平先生在《行政强权在侵犯人权私权》(《中国改
  革》7月号)中有论述。
48、2005年5月26日,主办律师朱久虎在靖边县被榆林警方抓捕,此
  前,榆林警方还捣毁了律师办公室,拿走了材料和设备。
49、2005年5月27日,在北京友谊宾馆召开《陕北民营企业行政侵权
  救助策略研讨会》。行政法学权威应松年、张树义等10名学者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明确指出,陕西省三级政府强行低价征收
  民企油井是“超越职权的违法行政行为,应予以究正”。
50、2005年6月2日,陕北民营石油网第2次遭到破坏被关闭。

注:以上记录,出自《公民维权网》,由陕北投资人2005年6月整
  理。

三、陕北政府是怎样收井的?

  “他是1个勤劳朴实、充满活力的陕北汉子,他叫刘建云,他掌
  门的‘三盟公司‘曾经被县里评为‘先进石油管理者’,他曾经
  风光无限地在县政府召开的表彰大会上接过了由县政府领导亲自
  颁发的奖状。然而谁能想到形势竟能如此瞬息万变!几个月后,
  他突然成了被追捕的坏人!那天夜里两点,他和不计其数的石油
  投资者被当地公检法驱赶到山上,县政府使用他们熟悉的套路,
  断电断水,强行将所有公交车调离,迫使困在山上的群众无法离
  去,只能违心地在政府的不平等协议上签字。刘建云回忆起当时
  的情景,仍然心有余悸:‘真是恐怖啊!我们在山上挨着雨淋,
  想跑跑不了,因为到处都是警察,山下一片警灯闪烁。手铐子哗
  啦啦响成一片!公检法抓的抓、铐的铐,我们照井工人的铺盖都
  让警察和干部从工作间扔了出去!‘刘建云后来冒着巨大风险到
  北京上访,回来之后立即被追捕,不得已他逃到了银川,然而传
  票也追到了银川。最后,他不得不违心地在协议上签字。付出的
  代价是:投资近500万,只得到了不足80万的补偿。”

  “在定边的座谈会上,这些朴实得象红高梁一样的陕北汉子,竟
  然带着哭腔发出了这样的感慨:‘我们陕北为中国革命做出了贡
  献,没有陕北就没全国的解放!但是今天我们怎么觉得自己永远
  也解放不了!我们成天被围追堵截,就好象生活在白区!是不是
  我们这的政府也在搞一国两制?’”

注:以上两段,摘自首都师范大学教授郭海燕和她的研究生周丽新
  2004年11月15日至18日亲赴陕北调查的录像解说词。

四、收井后投资人的境况是怎样的?

  “这是1个挣扎在死亡线上的家庭!300万的巨额债务使他们叫天
  天不应、呼地地不灵!岌岌可危的工房、刚从菜摊上捡来备做午
  餐的烂菜叶、嗷嗷待哺的幼儿、重病在身的妻子、尚未成年就已
  辍学打工的孩子……这就是我们的农民兄弟啊!他们曾在党的正
  确路线的指引下走上了富裕之路,但今天,却又不明不白地堕入
  更加贫困的深渊。走进这挣扎在凄风苦雨中的家庭,谁能不为眼
  前的一切而备感辛酸?”

  “他叫张绥林,今年49岁,是定边县1位普通的下岗职工。投资
  500万经营了4口产油井。政府强行收井后,这个凭一把子力气和
  诚实的劳动刚改变了自己1家命运的陕北汉子,突然堕入了背负
  额债务的万丈深渊。他曾经割腕自杀,被家人夺下刀子保住了1
  条命。但是,他仍然时时觉得生不如死,一死了之的念头仍然时
  时在侵袭着他,因为他活得实在太艰难了!”

  “他是1位59岁的普通农民,他叫姚继明。他曾举债投资油井300
  多万,为打井几乎耗尽了自己生命的能量。他以为自己的付出一
  定会带来丰厚的回报,所以即使熬白了头发、累弯了脊背,他也
  在所不惜,因为他分明看到,党的好政策盘活了陕北千米地层下
  沉睡的石油资源,但是,万万没想到,当初以红头文件号召他和
   乡亲们投资油井开发的地方政府,竟然在一夜之间翻脸不认
  人,单方撕毁协议、废止合同,一下子把他们全家推入了万丈深
  渊!他所欠下的巨额债务,将象大山一样压着他已弯曲的脊背,
  可能使他和他的全家永远无法翻身!他用颤抖的嗓音大声疾呼:
  ‘我的心在滴血!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们的权利谁来
  保证?我们的公道到哪里去讨?’”

  “据统计,在陕北地方政府收井的行动中,将近95%的投资者没
  有得到合理补偿,近6成农民投资者背上了永远还不完的债
  务。”

注:以上各段,摘自首都师范大学教授郭海燕和她的研究生周丽新
  2004年11月15日至18日亲赴陕北调查的录像解说词。

五、是暴民,还是良民?

  “11月17日下午,当郭海燕教授准备前往宣讲党的16届4中全会
  精神的会场时,居然被靖边县县委宣传部长率人挡在住处,不许
  去会场。教授质问:我为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走遍
  全国,从来没有人出面阻挠,怎么你们这里就这么特殊?部长回
  答:‘我们这的老百姓聚到一起就要闹事,所以不能给他们提供
  任何聚众闹事的机会!别的地方我管不了,在这里,我不批准,
  谁也不能讲!’当时,几百名翘首以盼渴望了解党中央精神的油
  区群众,早已从四面八方汇集到报告地点。然而,政府人员竟然
  命令锁住会场大门。100多位先到的群众锁在里面出不来,200多
  位陆续赶到的群众被锁在门外,手足无措,他们当中还有不少是
  7、80岁的老党员、老干部。当主讲人在群众的护送下艰难地到
  达会场时,她被眼前这一切深深震怒了!她立即脱掉大衣,摘掉
  围巾,站在寒风嗖嗖的楼道里,面对或坐或站簇拥着她温暖着她
  的几百名老区群众开始宣讲。她精心准备的全部资料、图片、电
  脑课件都被锁在会场里,她只能这样开始她的演讲。这是怎样的
  1群百姓啊!他们在地方政府强行收井时蒙受了巨大的损失,他
  们当中有些人温饱都成了问题,而此刻,他们静静地坐在冰冷的
  楼梯上,从一层到三层,竟然鸦雀无声!他们为改革的伟大成就
  鼓掌,为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决心感慨,他们
  当中许多人,含着眼泪在倾听、在思索。这就是被公安人员污蔑
  为‘暴徒、刁民’、‘见人就打、见东西就砸’的1群人,这就
  是井然有序坐在地上聆听党中央精神的一群人!”

  “报告会结束后,公安对北京的教授进行了1个半小时的扣留审
  讯,强行要走了她的工作证、身分证和记者证,复印留作案底。
  局长毫不掩饰地问:‘谁派你来的!你收了他们多少钱!’”

注:以上各段,摘自首都师范大学教授郭海燕和她的研究生周丽新
  2004年11月15日至18日亲赴陕北调查的录像解说词。

六、谁在说谎?

  “大理河曾经是1条清澈见底的河流!她静静地流淌在靖边县大
  大小小的村庄,滋润着黄土高原这片干涸的土地,养育着在这块
  土地上生息的一代又一代村民。它是村民饮水的主要来源。然
  而,2003年6月,地方政府收井后,由于无人敢管官办油井的污
  染问题,大量污染物毫无阻挡地被排泄到这条河里。我们亲眼看
  到,厚厚的浮油漂满了河面,河水发出令人作呕的气味。山上的
  油井直接将污水残油排入河中,河流两岸有不少树木已枯死,靖
  边老百姓的生命之河──大理河,已经成了1条臭河、死河!村
  民饮水断了来源。在苦难中挣扎的他们,只能饮用10元1吨的高
  价水,这对于已经负债累累、衣食无着的他们来说,无异于雪上
  加霜。这就是被地方官员谎报军情说成山青了、水秀了的秃山、
  臭河!”

注:以上这段,摘自首都师范大学教授郭海燕和她的研究生周丽新
  2004年11月15日至18日亲赴陕北调查的录像解说词。

七、为什么不肯面对事实?

同样是采访调查,为什么民间的和政府的反差就那么大?同样是人
民,为什么在政府官员面前是刁民、暴民,在学者记者面前却是良
民?什么时候我们的政府开始与人民和社会舆论为敌了?

地方的公安人员和政府的工作人员很有意思,当投资人跟他辩论时,
他们总是避开群众的责问,说:“我们的任务就是执行命令、保一方
平安!”他们心里也有是非,但是他们的身分又容不得他们讲真话;
他们也知道自己做的事不够光彩,所以上级官员总要给他们“统一思
想认识”。

不肯面对事实,甚至是掩盖事实,更甚者,肆意歪曲事实,导致地方
政府信誉度急剧下降.不久前,政府主动提出增加一些补偿,投资人
竟然不很相信,他们不敢确定能否给补、不敢确定补来的是现金还是
变相的永远也纠缠不清的白条子,所以才坚持不要补偿要油井,他们
只相信自己的经营和劳动,不敢再把赌注押在政府身上。

地方政府执政信誉的降低,导致民企与政府的隔膜,形成了几谈不果
的局面。而接下来面临的就是──陕西省不接诉状,民企将直接告到
最高人民法院。绝不允许民企这样胡闹,阻止诉讼,是抓捕民企代表
和主办律师的直接原因。其间曾抓捕其它律师,鉴于对方的激烈反
抗,怕招致更大的社会压力,押解半途中,将那位律师又释放了。

什么时候,我们的公安机关抓人放人都成了儿戏了?国法何在?!

现在,榆林政府打着上级的幌子,大有揪着民企小辫子不放的意味,
要判这个要关那个,威风得很。可是,他忘记了,上访可以钳制,诉
讼可以阻止,表面上看,镇压使人敢怒不敢言、敢怒不敢行,但是生
存无以为继、债务缠身和心里极度不平衡导致的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
将会形成潜藏的火力,不知何时在哪里会又被点燃。

不那么容易压得下去的!陕油事件涉及15个县10多万人,地域广阔,
人数众多,人员构成复杂,错综复杂的债务关系就足以使社会极不稳
定。

一方封疆吏,苍生父母官。是当时政府无偿强行收井的举动激起了民
企的反抗。执政者总爱高看自己手里的权力,却往往忽视了这样1个
道理──整治1个人是容易的,但整治1群人是很难的,也几乎是不可
能的,如果做到了,那也必将背上沉重的道义包袱,难得安宁。(其
实,在走向法治和新闻监督的社会里,随便整治1个人也很难的,抵
抗社会舆论的压力要付出政治的代价。)

八、民企将何去何从?

首先,必须坚决地为维护自由和尊严而战!这是决不容退缩半步的抉
择!如果你不能保护自己的财产,那至少要保护你的自由和尊严!如
果任由践踏,任听迫害,那就不是人的选择,是猪狗的选择!只要你
们1天还在关押之中,你们就1天不要恐惧害怕,你们要不惜一切代
价,为自由和尊严斗争到底!只要你们的伙伴1天不能自由,你们就
1天不能停止抗议和呼吁,因为对别人的屠杀就是对你自己的屠
杀!!

然后,要立足实际,努力争取与政府和解谈判。油井已经不可能要回
来了,陕西省石油行业整顿已经完毕,油井已经国有,大势所趋,不
可逆转,不要再提无法实现的要求,不要过于为难政府,不要再做无
谓的牺牲。民企要实事求是,给自己的损失拿出个数据来,在不超越
地方政府所能拿出和争取到的财力范围内多争取一些补偿,早早结束
这场上下不安人人烦心的疲劳战吧。相信地方政府会对那些特困户给
以适当照顾,其它还能撑得住的人,早点转移精力,重新创业去吧!
我相信,重新开始的生活,肯定比这样纠缠下去要好得多!!

和为贵。我们陕北家家大门上,张贴最多的字样就是“家和万事兴
”。小家要和、大家也要和,和平和气、和衷共济,那才会繁荣靖
边、繁荣榆林,才会在安定和谐的环境中过好每个人的日子。

如果蒙受委屈,大局面前,就不要计较了。总有人要牺牲的,任何权
益的争得和社会的进步,都必须由先行者付出代价。扛起你的悲壮,
也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

我仍然相信未来!

(2005年9月27日18时于靖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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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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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者介绍:

陕北石油投资人、被关押诉讼代表亲属。在亲人被关押以前,不曾到
过陕北,未曾参与民企维权行动。

2005年7月26日被捕,7月28日至8月27日,因“涉嫌包庇”被陕西省
榆林市靖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关押在靖边县看守所。现处于“取保
候审”中。

二、特此声明:

1、为营救尚被关押年长体弱的亲人,为所有诉讼代表的前途,勉力
  为文,呼吁社会各界关注陕油事件,关注陕北民企代表,呼吁各
  界敦促政府民企双方和谈。
2、因先前未曾涉足陕油事件,故不敢自捏事实胡乱为文,特引用
  《公民维权网》和郭海燕教授的录像解说词说明问题。郭教授陕
  北之行3天,所见所感或许不能代表全局,但至少说明,这样的
  现象,是存在的!!
3、自觉有“无知小民、肆意狂言,竟敢妄评(污蔑)地方政府”之
  嫌,深感不安,但又不能不言。此文若有不妥之处,自愿承担全
  部罪责,即使“因言获罪”,再次被拘捕,也并无怨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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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导郑贻春案难产.家人质疑《时代》受压

《大纪元》


〔《大纪元》记者冯长乐采访报导〕美国《时代》周刊记者傅幕友
(音)写有1篇报导郑贻春被捕判刑的文章,但距法庭判决已经过去
近10天,他的报导仍然没有刊登出来。郑家人质疑,难道《时代》周
刊这个美国的自由媒体也受到中共恐怖威胁和压力吗?

据了解早在7月20日,美国《时代》周刊驻京记者曲卫特意从北京前
往辽宁营口打算参加营口中级法院对郑贻春的2次开庭的旁听和采
访。结果遭到营口国安和警方阻拦和拒绝。国安人员知道她的身分
后,出动几辆警车对其全程跟踪。甚至营口警方硬是把她从即将返回
北京的飞机上叫下来,连续盘问、纠缠了5~6个小时,直到逼其写了
所谓的“悔过书”后才放行。这种公然的绑架与胁迫,震惊美国《时
代》周刊社。

对此郑小春表示:1个国外记者采访新闻是她的责任。营口警方如此
紧张无理,不惜采取跟踪、威胁、恐吓、写什么悔过书的手段阻止记
者采访,他们太过份了。如果这个事情处理不好,而广大的新闻工作
者、新闻媒体都装聋作哑,邪恶就可以如法炮制、肆无忌惮。他们可
以把人毫不犹豫的肆意扔入黑牢。美国《时代》周刊迟迟不与刊登记
者作的郑贻春的报导,难道《时代》周刊这个美国的自由媒体也受到
来自中共恐怖威胁和压力吗?《时代》周刊不与报导郑贻春案,实在
令人费解,至少是不正常的。

“我们全家人都非常感谢郑贻春,他让我全都清醒了。”

郑小春表示:我是被奴化教育欺骗了几十年的知识分子,我原本不想
用最坏的角度去看待这些人和这些事情,但是对郑贻春诱供、欺骗、
违法、宪法、反人性的迫害让我认清了事实。平常我都不愿意相信和
证实这样的血淋淋的事实,仅仅是因为自己手里有权并且千万百计维
护他们的权利而不允许别人揭露他们的卑鄙阴险和罪恶,这是1个极
为惨无人道的怪现象。

郑贻春是按照1个国家宪法赋予1个公民的权利发表了自己的观点,而
遭到非人的对待,并且是以国家法律的名义出现的。他们暗箱操作加
害他以及和张林师涛等人,真是让人忍无可忍。这就是张志新案子的
再现。

指控郑贻春采取造谣诽谤方式攻击中国的政治制度,并鼓动“必须打
破任何形式的集权专制政体”,难道营口法院自己认为这个政权是集
权专制吗?

谈到张林最近的绝食抗议,郑小春说,他原本也要以绝食抗议,死不
足惜,少春劝他,要冷静还有很多事情需要他们完成,生命诚然是宝
贵的,但如果到了生命的临界点,我死不足惜。

我恳请国际社会、向所有的人呼吁,拯救郑贻春!入狱后他的身体精
神状态非常不好,看守所关押1年连药都吃不到,他患有严重的糖尿
病。还有在监狱中受到的非人的折磨是无法想象无以形容。跟他关在
一起的都是穷凶极恶的重大刑事犯罪分子。他的处境很悲惨。

郑小春表示:我们全家人都非常感谢郑贻春,他让我全都清醒了。

高律师与郑贻春交谈1个多小时

郑家人告:本周一北京高智晟律师在营口看守所会见郑贻春,二者交
谈1个多小时。高律师给予郑贻春关怀鼓舞,帮助他调整心态,他告
诉郑贻春:郑教授从你开始写作批判社会现实、评论时政那天起,实
际上您的工作就有两种工作形态,1个是写作,另1种状态就是进牢
房。

郑小春告诉记者:我跟高律师仅仅见过两次面,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他的年龄并不大,44岁,但从他的所言所行,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中
华民族的希望和什么叫中国人,人心向往。在这个世界上象郑贻春、
张林、师涛这些个真正的爱国、爱民、忧国忧民的好人,却被少数恶
意的人被认定为反革命分子,现在的名字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太邪恶了。

营口国保非法扣押郑贻春稿费

在郑贻春被判决的头1天,营口国保支队电话通知郑家人去取郑贻春
的钥匙和手机。29日下午郑晓春、郑少春到营口国保支队,接待他们
的人是岳姓副支队长。当郑家人拿出当初他们给出具的扣押物品清单
准备核对清点返还的郑贻春物品时,国保支队表示退还的只有手机和
钥匙。

而法院判决书上说只扣押没收两台电脑、打印机、移动光盘和16份手
稿。其他的物品还有郑贻春的稿费美圆人民币并没有在法院判决书提
及的没收之列。于是郑家人向其索要郑贻春的稿费美圆和人民币时,
得到的回答是:他的这些钱,都属于郑贻春非法写作获得,我们要没
收上缴国库。

郑晓春质问:你们根据什么这样做?

国保回答:我们根据办案的需要。

郑晓春说:既然是依法办案,你们必须把除判决书提及的扣押物品没
收以外的一切东西都归还我们。这是作为正常人常识性的问题。就这
个问题我已经请教过郑贻春的律师。郑贻春的个人所得稿费你们必须
归还。

最后郑晓春向营口国保提出:不允许公安、国安再继续窃听我的私人
手机电话,以及家庭和学校的任何电话。

国保支队以领导不在为由拒绝归还郑贻春的个人所得稿费并说这个问
题“10.1”后再答覆。

〔转载自《大纪元》2005.9.30 23:01;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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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樟旺〕刑事判决书
(〔2005〕龙刑初字第83号)

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林樟旺,男,1963年8月2日出生于浙江省遂昌县,汉族,初中
文化,农民,住遂昌县龙洋乡黄塔村23号。因本案于2005年4月20日
被龙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30日被逮捕,现羁押在龙泉市看
守所。

辩护人张星水,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周敏,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梅善良,男,1973年3月27日出生于浙江省遂昌县,汉族,小
学文化,农民,住遂昌县龙洋乡黄塔村55号。因本案于2005年4月20
日被龙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丹30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程瑞华,男,1968年5月29日出生,住遂昌县龙洋乡内龙口
村。

被告人林樟法,男,1976年8月26日出生于浙江省遂昌县,汉族,初
中文化,农民,住遂昌县龙洋乡黄塔村21号,因本案于2005年4月20
日被龙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30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陈冰,男,1964年1月25日出生,住广西省北海市海城区北京
路17号怡海新村泰苑10幢401号,

辩护人余樟法,男,1964年12月10日出生,住广西省南宁市新城区经
文街3-l号3单元601号。

被告人毛根寿,男,1970年8月21日出生于浙江省遂昌县,汉族,初
中文化,农民,住遂昌县龙洋乡黄塔村54号。因本案于2005年4月20
日被龙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30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郑俊伟,浙江君豪律师事务所律师。

龙泉市人民检察院以龙检刑诉字〔2005〕7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林樟
旺、梅善良、林樟法、毛根寿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于2005年8,月
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龙泉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吴新宇、助理检察员范红森出庭支持公
诉,上列被告人、辩护人及证人潘金荣、林爱华到庭参加诉讼,现已
审理终结。

龙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1月18日,被告人林樟旺、梅善良、
林樟法、毛根寿及林日松(另案处理)5人经过事先商量,由梅善
良、林日松出面作为乙方,与甲方龙泉市岩樟乡金源村姚坑自然村22
名村民签订了《关于修造黄塔至姚坑机耕路的合同》,合同规定由乙
方投资修路,甲方负责办理姚坑管辖范围内的林地审批等政策性事
项,并规定了道路修造通车后由乙方独立管理收费,期限从竣工之日
起36年,收费期内路权归乙方所有,从姚坑方向运出的林木及半成品
分别按3.5元/50kg和5元/50kg收费等条款。合同签定后,被告人林樟
旺等人在甲乙双方均未向林业主管部门办理造路林地审批手续的情况
下,即将该道路以36.8万的造价承包给遂昌县云峰镇下马头村村民潘
金荣修造,于2004年7月4日开工,至2005年3月29日建成通车并开始
收费。经丽水市秀山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所和遂昌县林业局作出鉴定,
被告人林樟旺等人修造的道路共非法占用林地37.27亩(其中龙泉市
界内32.32亩,遂昌县界内4.95亩)。据此,公诉机关认定被告人林
樟旺、梅善良、林樟法、毛根寿的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提请
本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2条之规定判处。公诉机关向
法庭举证的证据有4被告人供述及户籍证明;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
录及照片;鉴定报告及有关书证等。

被告人林樟旺、梅善良对起诉书指控的基本事实没有异议。被告人林
樟法辩解:1、修路是姚坑村人主动找我们协商的:2、鉴定报告在计
算占用林地面积时未扣除原有的泥路及荒地。被告人毛根寿辩解:在
修路过程中岩樟乡林业工作站并没有向我们发过停工通知。4被告人
的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l、起诉书指控4被告人违反土地管理法
规没有具体的法条依据,林樟旺等人修建的是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
运材道,不是建设工程,不适用《森林法》第18条和《森林法实施条
例》第16条的规定;2、本案所涉及的道路属于《土地法》确定的农
用地范畴,利用林地修建农村道路或运材道没有改变被占土地的用
途;3、被告人的行为没有造成林地大量毁坏,而是对林地资源进行
合理开发利用,公诉机关提供的鉴定报告对占用林地面积的认定存在
不实之处;4、本案路权的实际所有人为姚坑村村民,且根据合同规
定占用林地的审批手续由姚坑村村民办理,故本案主体应为姚坑村村
民。综上,辩护人认为,林樟旺等4被告人的行为不符合非法占用农
用地罪的构成要件,请求法院宣告4被告人无罪,经审理查明:2003
年下半年,遂昌县龙洋乡黄塔村村民林日松(另案处理)获悉龙泉市
岩樟乡金源村姚坑自然村村民想要修建1条出村道路而自身又无资金
建设之后,先后找到被告人林樟旺、梅善良、林樟法、毛根寿商议,
决定共同出资修建1条从黄塔村到姚坑自然村的农村道路,通过向姚
坑自然村村民收取出村方向货物的通行费获利。经过与姚坑自然村村
民多次协商之后,2004年1月18日,林樟旺等5人由梅善良、林日松出
面(乙方)与22名姚坑自然村村民(甲方)签订了《关于修造黄塔至
姚坑机耕路的合同》(2004年11月30日又签订了《关于修造黄塔至姚
坑机耕路的合同附件》),规定了道路由乙方投资修造,通车后由乙
方独立管理收费,期限从竣工之日起36年,收费期内路权归乙方所
有;姚坑管辖范围内的林地审批等政策性事项由甲方负责;从姚坑方
向运出的林木及半成品分别按3.5元/50kg和5元/50kg收费等条款,被
告人林樟旺等5人商定,由林樟旺占28%,梅善良、林樟法,毛根
寿、林日松各占18%的比例进行出资和收益。

2004年4、5月间,被告人林樟旺等五人自行雇人进行了道路工程测
量,在施工图纸出来后,于2004年6月15日由梅善良、林日松出面
(发包方)与遂昌县云峰镇下马头村村民潘金荣(承包方)签订了
《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由潘金荣承包修造上述道路,总价36.8万
元。2004年7月4日,被告人林樟旺等5人在未向林业主管部门办理造
路林地审批手续(亦未通知姚坑村人办理)的情况下,让潘佥荣开始
从黄塔村向姚坑自然村修建道路,2004年10月,在该路造至龙泉市境
内后,龙泉市岩樟乡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曾前往施工现场和黄塔村找
到被告人毛根寿等人调查情况,通知他们造路应当办理林地审批手
续,但毛根寿等人只是告知调查人员合同约定该手续由姚坑自然村村
民办理并未停工催促姚坑自然村村民办理手续,也未去办理龙泉市境
内其他村庄的造路林地审批手续,而是继续施工,造成林地的大量毁
坏。2005年3月29日,该路建成通车开始收费。截止2005年4月5日龙
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开始调查此事,各被告人共计收费近3千元人民
币。

据丽水市秀山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所和遂昌县林业局分别对龙泉市和遂
昌县行政界内的非法占用林地面积进行鉴定,被告人林樟旺等人修建
的道路共非法占用林地37.27亩(其中龙泉寺界内32.32亩,遂昌县界
内4.95亩)。

证明以上事实的证据有:1、被告人林樟旺,梅善良、林樟法、毛根
寿的供述及户籍证明;2、证人罗陈龙、罗陈根、王文根、龚树松、
陈启长等证言证实了修建黄塔村至姚坑自然村道路的起因、合同签订
经过及各农户山场占用情况;3、证人叶胡富、谢吉星、柳樟树、毛
庆华、潘荣生、林日寿等证言证实了本案道路经过的其他村庄农户山
场占用及补偿情况;4、证人潘金荣证言证实了黄塔村至姚坑自然村
道路工程承包情况及施工经过;5、证人王伟文、熊伟、刘荣松证言
证实2004年10月曾到黄塔村找到被告人毛根寿等人,通知他们造路应
当办理林地审批手续;6,龙泉市林业局证明,证人罗建明证言证实
黄塔村至姚坑自然村的道路未向龙泉市及遂昌县林业主管部门办理过
占用林地审批手续;7、丽水市秀山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所及遂昌县林
业局关于本案道路占用林地面积的鉴定报告;8、现场勘查笔录及照
片;9、《关于修造黄塔至姚坑机耕路的合同》及附件;10、《工程
承包合同》;11、有关农户林地被占用的补偿协议书等。

上述证据经庭审举证、质证,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人林樟旺、梅善良、林樟法、毛根寿违反森林法的规
定,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非法占用林地修建道路改变被占用林地
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巳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
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林樟等人修建的
是1条村与村之间用于交通的农村道路,而不是专门的运材道。修建
农村道路属于建设工程,依法应当办理占用林地的审批手续。其修建
后的道路虽然没有改变农用地的属性,但在农用地范畴内已经改变了
被占用林地的原用途,故被告人的行为符合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客观方
面的构成特征。同时被告人林樟旺等人作为道路工程的发包方,系占
用林地的组织者和实施者,亦符合本罪主体的构成条件。丽水市秀山
林业规划设计所和遂昌县林业局对本案占用林地面积的鉴定报告经审
查,已扣除原有老路和非林地面积,其鉴定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
实,本院予以采信,故对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本院均不
予采纳。鉴于本案4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可酌情共和国刑法》第
342条、第25条、第72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林樟旺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千元,上缴国库。(缓刑考验期从判决
  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缴付。)
二、被告人梅善良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
  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千元,上缴国库。(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
  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缴付。)
三、被告人林樟法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
  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千元,上缴国库。(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
  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缴付。)
四、被告人毛根寿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
  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千元,上缴国库。(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
  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缴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2日起10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
接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
本1份,副本2份。

审判长 王庆生
审判员 邱金海
审判员 杨 娟

2005年9月33日

代书记员 沈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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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长廷呼吁引导中国走向民主

《大纪元》


〔《大纪元》9月30日讯〕全球都关注中国崛起对于地区性和平与稳
定的影响,台湾也希望中国崛起是朝向正面发展。行政院长谢长更是
呼吁引导中国走向民主的重要性。

据中央社报导,《华尔街日报》29日刊出谢长廷的评论文章,评论指
出,今年是太平洋战争结束60周年。过去的60年来,包括台湾在内的
许多国家为了免于战祸及殖民统治,成为他们自己家园的主人。

亚洲存在地区安全上的危机,以朝鲜半岛为例,虽然在9月19日六边
谈判有初步的协议,北韩的核武问题尚未解决。南韩与美国及日本间
的关系也产生微妙的变化。日本自认作为1个“正常”国家应对地区
安全多负些责任并加强与美国的合作,而中国对于日本这方面的自我
期许却有负面的看法,甚至因而激发起高涨的反日情绪,中国与日本
之间的紧张情势也日益升高。

谢长廷指出,台海情势在东亚安全上扮演重要角色,两岸关系最近也
急速的发展。今年春节期间两岸包机直航,便利在大陆的台商返乡过
年,但3月间北京竟然通过了宣称可以用非和平手段解决台湾问题的
《反分裂法》。为了消弭批评,北京邀请两位台湾反对党的主席前往
访问,并且建议开放台湾农产品进入大陆市场及容许大陆观光客到台
湾游览。

他指出,台湾方面一直对中国表达善意,希望能以和平的方式解决两
岸问题,但北京却至今都没有放弃会用武力改变台海现状的威胁;甚
至还不断增加对准台湾城市的飞弹布署,现在已超过7百枚。美国国
防部最近对国会的报告,虽然措辞谨慎,也透露出中国武力扩张会影
响台海武力均势并威胁到亚洲的和平与安定。

全球都关注中国的崛起,以及它对于地区性和平及安全的影响。北京
也积极地想主导亚洲地区经济的统合,并瓦解美国与亚洲民主国家间
双边关系联结的安全体系。

中国崛起的方式关系着东亚地区的永续和平及繁荣,由于中国本身缺
乏民主的机制,所以协助其民主化的外在力量就非常关键。台湾关注
中国大陆的民主发展,也有义务协助推动中国的崛起朝向正面发展。

他指出,台湾也希望能加入国际民主社会,共同引导中国步向民主。
如果中国能和平崛起,台海两岸也一定能找出1个共存于安全及民主
的新亚洲的解决方案。

〔转载自《大纪元》2005.9.30 21:58;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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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观点〕浅论国际移工潮

中央广播电台


8月份台湾的高雄捷运1,700名泰国籍劳工,爆发了台湾劳工史上最大
宗抗争事件。至今过了1个多月,已有许多媒体完整报导,也导致两
颗官印落地(劳委会主委陈菊女士,高雄市代理市长陈其迈先生)。
而涉案的劳资双方的民刑事法律责任,也进入司法侦查程序。不过,
这个事件絶对不是如吕秀莲副总统对泰国记者所说的,只是个“意
外”,其实更有可能是个普遍现象。而隐藏于事件背后的,则反映出
台湾政府与人民对于国际人权基准的陌生,以及全球化浪潮导致的
“资本与劳动力之跨国流动”这个新趋势,已不再是过往以国家为单
位所设定的劳工保护法令所能处理。

对于泰劳的虐待,和台湾一味追求经济成长的神话互为表里。资本家
不愿诚恳面对本国劳工对自身权益的觉醒,吝于付出劳雇双方永续经
营的共生成本,因而将资金流窜到其他更弱势的国家,或是引进更廉
价的外劳。这种短视近利的经营策略,主要是吃定了世界上总有更
穷、更无选择权的国度与人民。

在中国方面,近年来以超廉价劳动力吸引外资,表面上是要让“一部
分人先富起来”,其实是牺牲绝大多数中国国民,来造就共产党高干
与少数特权中国资本家的暴富。在大陆投资的台商欣然就道,心态上
固然与高捷公司压榨外劳如出一辙,但是如果没有中国政府的“配
合”,又焉能如此轻易压榨劳动阶级呢?

全球化之下的移工潮,已突破昔日单纯的劳资二元对立,各国“政
府”的态度也成为关键──在台湾受到不公平对待的各国外劳,固然
受到仲介公司甚至雇主的欺负,但若深入追查,往往可以发现,外劳
的母国政府根本也是元凶祸首之一。过去的菲律宾政府,现在的中国
政府,都是明显的恶例。就这样,劳力输入国与输出国家的政府、仲
介者、雇主,共同形成1个坚强的人口贩卖共犯集团。这类人口贩子
的集团,神通广大,互为奥援,简直使得二次大战以来,人类对于社
会权、人性尊严的追求,以及对奴隶制的禁止等等所做的努力,几乎
尽归徒劳。

在国际人权公约中,有许多立意良善、保护劳动者的公约,例如《防
止人口贩运公约》、《禁止奴隶公约》、《禁止强制劳动公约》以及
《移民劳工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公约》等国际规范。可是全世界的资本
家显然不把这些国际公约放在眼里,上焉者,如欧、美各国至多做到
不在本国压榨劳工,但却把成本转嫁到贫穷国家;而下焉者则如菲律
宾、印尼、泰国、中国,主动“释放”劳动人力出口,甚至从中收取
高额回扣,把本国国民当成廉价猪仔。说来吊诡,中国使尽力气不让
台湾加入国际社会,结果台湾却可以此为藉口,不必主动认真遵守各
种国际人权公约。到头来,害惨许多外劳,其中包括了数以10万计台
资企业雇用的中国劳工与中国女性。难道中国大陆为了什么劳什子的
“统一大业”,就可以完全不顾自己人民的权利吗?这根本就是倒果
为因的愚蠢民族主义及邪恶的资本帝国。如果台湾和中国都不觉醒,
则中国广大的劳工人口将永成奴工,而台湾本国劳工沦为他国外劳的
日子,也就指日可待了。

(本文由中央广播电台《台湾观点》节目提供,节目首播时间为周一
至周五17时55分,网址为:http://203.66.167.129/)

〔转载自《大纪元》2005.9.30 22:09;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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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基督长老教会,盼与中国教会对话

李信仁


  ┌────────────────────────┐
  │    总会议长陈信良等人 期望美国教界    │
  │    关心并促成台、中教会平等双边对谈    │
  └────────────────────────┘

〔李信仁综合报导〕台湾基督长老教会期待且愿意与中国教会对话!
长老教会总会议长陈信良、总干事张德谦等干部9月中旬访问美国,
主动向美国教会界说明台湾基督长老教会愿意和中国教会对话,并呼
吁中国教会应效法台湾教会为公义自由而奋斗的精神,中国教会出于
信仰应勇敢对中国政府发出正义声音;这项诉求获得美方正面回应。

陈信良、张德谦以及助理总干事林芳仲、干事徐信得等人,美东时间
13日拜会美国长老教会后,15至17日分别拜会美国归正教会、美国基
督教会协会(National Council of the Churches of Christ in 
USA)、美国联合卫理公会等,除分享宣教事工,更进一步表示台湾
基督长老教会愿意与中国教会对话。

张德谦重申台湾立场并强调,台湾基督长老教会关心台湾民主、公义
和自由,对台湾走向民主有贡献,长老教会盼望将这项经验向中国教
会分享,并希望中国教会能对中国政府发出正义的声音。

至于,台湾基督长老教会和中国教会的关系,以及采取何种身分对
谈?林芳仲说,1991年普世教协接纳中国教会成为会员,而台湾基督
长老教会也是普世教协的会员,因此台湾基督长老教会与中国教会具
有对等的关系,长老教会不仅愿意,且具有平等身分和中国教会对
话。

美国基督教会协会总干事Bob Edgar十分关注台湾教会和中国教会的
关系,在陈信良等人到访时主动询问相关议题;联合卫理公会总干事
团执行长主教Sano对这项议题也表达关心,并进一步承诺将在2008年
全美联合卫理公会大会提案,为台湾加入国际组织遇到的阻碍提出解
决。

不过,即使台湾基督长老教会有意愿与中国教会对话,中国教会本身
的结构有其限制;Bob Edgar说,中国教会分成官方的三自爱国教
会,以及非官方的地下教会;中国官方控管的教会才是普世教协会
员,但每逢会议时总有官方人士随行,并做严密控制,形成对外接触
和对话的阻碍。

美国基督教会协会、归正教会、联合卫理公会等教团,相当肯定台湾
基督长老教会的想法;陈信良等人则恳请美国教界能关心且促成台湾
和中国教会双边对话,更呼吁中国教会能基于信仰,勇敢对中国政府
发声,使中国也能获得公义与自由。

此外,陈信良等人也恳请美国基督教会协会、归正教会、联合卫理公
会等支持台湾加入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等议题,并对美
国归正教会已经决议支持台湾加入WHO表示感谢;美国基督教会协
会、长老教会、归正教会、联合卫理公会对台湾的宣教事工表达高度
兴趣,皆主动表示希望来台湾访问,观摩事工。

〔原载《台湾教会公报》。提供者:(美国纽约)萧锡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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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刘保伸新闻获总统府肯定

《台湾教会公报》


〔本报讯〕本报2795期头版《刘保伸在发明中遇见神的计画》一文,
经披露后获各界热烈回响,除了询问如何购买“优乐笔”外,总统府
公共事务室更有感于刘保伸帮助更多在学习上有障碍的孩子的热忱,
于9月26日下午与本报联系,有意将刘保伸的故事刊登在《总统府电
子报》网站上。获悉这项殊荣,刘保伸直说很荣幸,也很感恩。

在《刘保伸在发明中遇见神的计画》一文中,刘保伸侃侃而谈自己1
对早产、患有脑性麻痹的女儿,没有任何自卑,反而有更多的骄傲。
刘保伸说,原本Yoyo及Roro被判定活不过5岁、7岁,不过他们不放弃
任何希望,甚至因为看见了女儿的需要,而决定为更多学习有障碍的
孩子发明更方便实用的书写工具,并且以女儿的名字,取名为“优乐
笔”。

得悉自己的故事受到总统府的重视,刘保伸将一切的荣耀归给上帝。
他说,很荣幸,也感谢总统府的关心,“若能因为女儿的故事,鼓励
更多可能还在苦难中的家庭能够有勇气站出来,我们夫妇俩及女儿都
会很开心。”

〔原载《台湾教会公报》。提供者:(美国纽约)萧锡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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