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通讯 2005.10.9 民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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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问题
◆黑社会横行地方………………………………………(南京)杨天水
◆我所认识的中共党员老黄……………………………(上海)何永全
探索道路
◆“保先”为“选先”才是正道!……………………(广西)薛振标
◆民主与效率的正关联曲线……………………………(武汉)乔新生
◆不可自我矮化公民行为!──访友纪实………………(重庆)火戈
◆我们可以谈话,没有仇恨……………………………(山东)车宏年
民主理论
◆社会主义国家:没有尊严的生命………………………(贵阳)陈西
运动留痕
◆王金波起诉书………………………………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
◆王金波刑事判决书………………………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同事轶事………………………………………………(北京)张晓平
◆我们有什么,我们没有什么?………………………(青岛)姜福祯
迫害实录
◆地方官权黑社会化的又一证据………………………(北京)刘晓波
他山之石
◆也说台湾修宪…………………………………………(河北)郭庆海
文艺春秋
◆颠覆者──声援郑贻春君…………………………(广西)东海一枭
◆盘古歌词《我们有生存权》等三首……………………(瑞典)敖博
◆盘古歌词《复仇》等三首………………………………(瑞典)敖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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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横行地方

杨天水


这里的“地方”与中央相对。中国历史任何1个王朝末世,中央对地
方各级政府的控制权,都大大削弱失控,法纪不能生效,公道荡然无
存,地方诸侯无法无天,不同级层的地方官僚们之间,官僚们与富人
之间,官僚、富人、依靠暴力充当打手的流氓黑势力3者之间,经常
相互勾结、相互利用、抱成一团,垄断地方利益,残害良民。目前的
中国大陆地方上已经黑社会横行了。

根据《联合早报》网络版9月28日李气虹(广州特派员)文章──

  “中外媒体高度关注的广州番禺太石村‘村民集体罢官’事件前
  天再次发生暴力事件。曾上书中国总理温家宝的中山大学教授艾
  晓明,陪同两名律师和1名记者进村走访被关押村民,遭到多名
  身分不明男子袭击。

  “艾晓明和律师郭艳、唐荆陵以及1名周刊记者前天下午4时左右
  到番禺区鱼窝头镇北部的太石村,准备拜访被关押的村民冯秋盛
  和冯伟南的家人。由10名外村人组成、身穿迷彩服的1支‘治安
  巡逻分队’,一直在跟踪监视,导致村民不敢和律师说话。

  “后来,他们被1名自称是‘村民’的男子轰赶,还被另外4名大
  汉泼出几桶脏水淋湿。郭艳、唐荆陵在村委会和派出所附近不断
  用随身电话报警,没有警察前来协助。

  “由于村口搭不到德士,郭艳决定先搭1辆当地的‘摩的’(即
  以电单车为工具的‘德士’)到村外找德士;不料两名男子骑另
  1辆电单车尾随而来追打她,她的小腿、头部和背部先后挨打。

  “曾在警校受过专业训练的郭艳,机警地逃向人多地方,接着跳
  上1辆路过的巴士后,坐了两站才转搭德士回去接艾晓明等人。4
  人在开往广州途中,又遭到多名男子在后追赶,结果在番禺沙湾
  大桥收费站被挡住去路,暴徒用钢制防盗锁打碎车德士挡风镜,
  打烂右车门玻璃,郭艳的右手因此被玻璃扎伤。

  “幸亏收费站人员后来出来搬走横躺在收费通道电单车,德士司
  乘机猛踩油门冲出包围,沿着华南新干线一直开到广州市公安局
  才停下来报警。

  “艾晓明昨天向本报叙述前天的凶险过程,仍然心有余悸。她回
  忆郭艳被电单车追打、德士在收费站被砸,暴徒意图制造交通事
  故的假象,认为‘这是1次有计划、有组织、针对人身目标进行
  的恐怖攻击’。”

这里的情节,简直比美国恐怖故事大片里的情节还要惊险。如果一些
不了解中国大陆国情的老外看到,说不定他会认为那里是在拍摄电影
电视。但是,那不是演戏,那是中国地方的黑恶势力、藐视国家法
律、蔑视人类尊严与权利、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突袭、追杀中华良
心公民的实况。《水浒》里的陆虞侯等,也算是地方黑恶势力。他们
报复林冲,也没敢于光天化日之下,而是偷偷摸摸于野猪林那里伺机
动手。可见,当今大陆的地方黑恶势力,比以往朝代的地方黑恶势,
更加胆大妄为,更加凶残卑劣。

受害者生命受到极大威胁,重伤害或者死亡随时可能来临。他们按照
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知识,立刻报警,但是没有得到丝毫反应,没有
任何1个警察予以过问。就在不久以前,那里的警察曾经成百上千,
抓捕、殴打、关押依法维权的村民。只要是遇到村民坚决维权,警方
暴力很快就会出现,而且雷厉风行。可是在维护法律、保护善良、打
击邪恶的时候,这样的雷厉风行无影无踪。

艾晓明教授等遭到暴力侵袭,不是一般的偶然性事件。不久前依靠暴
力殴打、拘禁太石村维权村民、并抢走他们村帐目的警方,达到了自
己目的后,就凯旋班师了。如果他们真的对这个村子治安负责,那么
会容忍那么多歹徒公然在村里行凶追杀其他公民吗?那些歹徒多身穿
迷彩服,名义还是所谓的治安巡逻分队队员。这是何等黑恶的地方社
会!

黑社会横行地方,是中国社会民主化的一大障碍。这样的事实,也暴
露了中共官方经常引为政改措施的村级选举,完全流于形式。多数村
民不是被剥夺了权利,就是生活在黑社会暴力威胁的恐怖之中。
(2005年9月29日于南京东山)

〔转载自《民主论坛》;http://asiademo.org/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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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认识的中共党员老黄

何永全


为了生计,我每天卖报。他天天来买,于是我们就熟了。他姓黄,已
经退休在家。从闲聊中,我得知他在未退休之前是位区局的副局长,
当然也是个中共党员。尽管我们之间年龄相差还有一些,他称我老
何,我称他老黄。

老黄因为没有什么个人爱好,所以晚年的生活过得有些无聊。一早出
门走走,买些点心和菜。在家,除去假寐之外,就是看报与电视,有
时也会上网。上超市是他1天生活中的要事。

今年春节之前,他告诉我:由于他是正处级的干部,所以区政府发给
他2,500元的过年费,而原属单位则给了他500元。他说,这种费用每
年都有,今年比去年多些。他甚至有些不满地说:如果是局级的话,
过年费还要多些。我问他:“你未退休时供职的单位不在区政府,为
何在退休之后,他们倒要发钱给你?”他说,“科级以上的干部在区
政府里都有名单。政府有笔资金,我们大家称它‘共享’,发给的对
象是干部,不管你是在职、还是退休。现在的政府就是要笼络我们这
些干部,因为我们最清楚它的弱点。”

我记起电视台播放的上海滩党政首脑们在春节来临之前、分别看望一
些贫苦人家、还送去钱物的新闻。翌日的报纸也在头版头条宣扬这些
大人物的善举。这是近几年来年年都有的事情。虽说我也知道这是摆
摆样子,但总认为有比没有好些,所以从未加以非议。但听了老黄的
这番话,我想能受这些大人物眷顾与恩赐的人,大概可以有百万分之
一吧,所得钱物也不见得能高于老黄。在上海滩的人群里是科级、处
级和局级的人大概没有上万,也有几千,年关所费应该是个很高很大
的数字。那些得到地方党政首脑恩赐的人,所拿到的与此数字相比实
在算不了什么。古人有小惠未遍之讥,今则可直斥为残羹剩饭了。

年初,老黄与我说,他要学习了,就是党员保持先进的学习。他这一
说,我自然明白他的话,因为报纸上已经在大谈特谈这件事情了。我
有些诧异地问:“你不是退休了吗?”老黄接过话说:“退休也要参
加的。真是不让安静!‘保先’应该是现在掌权的人。我们退休了,
就是想腐败,也没有条件。”我问:“这有多大作用呢?”老黄笑
笑,指着他手中的塑料袋子说:“我们称它为‘保鲜袋’。”我看这
塑料袋子里,装着1本红色的学习资料和1本红色的笔记本。

数月后,老黄告诉我,他们学习已告1个段落,进入评议阶段。他
说,他们这个小组共有7人。从他的话中我得知他可能还是这个小组
的组长。他说,这几天他又得忙了,因为要写评语。他说其中1个人
最难写,因为栏中有1条要写他的信仰问题。老黄说,这个人待人很
不错,人品也很好,起先相信气功,现在迷上菩萨。他见庙必烧香拜
佛,逢人必劝人虔信三宝。老黄叹了口气,说:“总不能照直写,也
不能写希望该同志加强思想学习。这样与照直写没有什么多大的区
别。”老黄为难了几天,终于拿出决定这么写:“该同志是个好同
志,有着崇高与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能贯彻党中央的工作精神,从
严要求自己。”

1天他未来。第2天他告诉我,他昨日与其他6人外出旅游了1天,到了
东方绿洲等地,一共用了1千多元。他满怀得意地告诉我,那些在职
的人‘保先’学习完毕,每人发了4、5千元,跑到贵州遵义,飞机来
回,说是红色之旅。老黄说,他实在看不下去,声称他们这些退休的
人也要红色之旅,跑不了贵州,跑跑上海总可以吧?在职的领导有些
吃惊地看着他,问他打算到什么地方?老黄胸有成竹地说,到陈云纪
念馆。领导无法,给了1千元钱。老黄扬了扬手中的单子,说是他今
天要去报销这笔旅游费。

回来的时候,老黄又弯到了我这里,告诉我,区政府的“共享”,发
给每人300元的高温费。我说,这不错啊。他说,这算什么!那些接
替他职位的人年终奖金也有10几万呢。

中秋与国庆来临之际,“共享”又发给每人500元。中共领导人很精
明,“保先”要搞,金钱享受也不能没有的。(2005年9月15日写于
上海)

〔转载自《民主论坛》;http://asiademo.org/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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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先”为“选先”才是正道!
──中共的出路在哪里?


薛振标


我在网上看到美国总统布什上台以来在自己的农场已经休假300多天
了──当美国总统真轻松!相比之下我们国家胡锦涛主席和温家宝总
理除了繁忙的国事之外,连1个农民工的工资还得他们去讨。学习
“三个代表”方兴未艾,现在又搞起什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
育”的所谓“保先”来了。胡锦涛温家宝也真忙得够苦的啦!

从古代至今整顿吏治方法颇多,有康有为的“整顿吏治、裁撤冗
员”;有金世宗下诏说:“第职官廉能、污滥、不职各为三等而黜陟
之。”分别优劣,进行升降;还有现代的香港政府,通过廉政公署来
实现吏治清明;吏治的案例可以说不计其数。但用“保先”之法整顿
吏治可以说是中共的1个创举。

目前全国各地都在轰轰烈烈搞“保先”了,成效又是如何呢?请看
──

◆在“林樟旺案”中的龙泉县森林公安分局长周光明居然公开敲诈勒
 索,滥用职权。而他的恶行竟然得到当地检察院和法院的支持,把
 有功而无罪的林樟旺等人判刑。这难道就是“保先”后的“成果”
 吗?
◆本人亲身经历的广西宾阳县的无赖法官卢玉泉,在开庭后明知被告
 败诉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当地人被告的利益,竟然使出下流无耻之
 招,把案件给撤诉了,把法律视同儿戏。
◆还有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腐败法官周艳萍竟然公然叫嚣:“我想给
 你提供证据就给你提供,我说不给提供就不给!”居然明目张胆地
 剥夺当事人依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权益,然后以证据不足让当事人败
 诉,枉法竟至如此之地步!天下竟有如此之黑的法官!这难道又是
 “保先”的成果吗?

司法腐败把我们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诉求公正的最后大门关死了,那我
们还有什么希望啊!

进行如此轰轰烈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运动,请听听老百姓
的意见吧!老百姓对这个要嘛理解成由于当前艾滋病已经泛滥,对党
员进行“性教育”,大概为的是防止艾滋病的进一步传播吧!要嘛把
“保先”理解成“保鲜”了!用他们的话说整箩筐果子全烂了,还
能“保鲜”吗?他们的语言很朴素,但富有哲理。我做过水果商知道
的:对于烂的水果怎么“保鲜”都是无济于事的,扔掉是唯一的选
择。所以,最重要的首先是“选鲜”,其次才是“保鲜”!“保
鲜”和“保先”事不同、理相通。看来胡锦涛主席的“保先”也得改
为“选先”了!面对整个干部队伍的“腐烂”,“保鲜”是解决不了
问题的。只有彻底地扔掉“烂货”,选“鲜货”才是正道!

从理上讲,“选”是主动的,在13亿的人口中选择贤能之士余地很
大,可以达到事半而功倍;而“保”是被动的,把希望寄托在已经很
不称职的1堆“烂货”身上,无论怎么“保”,都将无济于事。这等
于是纵容他们的腐败!这还会有什么好结果呢!

我记得恩师杨奔先生讲过一句话:“1件衣服最容易脏的是领袖,鱼
是从头烂起的!”古人说:“上梁不正下梁歪!”腐败之根源在中
央。象成克杰、陈希同之流,不就在中央吗?没有成克杰,哪有徐炳
松?没有陈希同,哪有王宝森?因此要整顿吏治,就得从胡锦涛和温
家宝自身过硬开始,然后从中央到地方,由上而下,则名正而言顺!
只有扔掉那些“烂货”,才能“选鲜”、“选先”、“选贤”!

那么“选鲜”、“选先”、“选贤”该由谁来选呢?古人说:“一人
之智有限,一国之智无穷”。记得毛泽东讲过1句话“人民群众的眼
睛是雪亮的”!因此“选鲜”、“选先”、“选贤”只能让一国之民
来选,由人民群众来选,那也就是民主选举。所以,只有实现民主,
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明白了吧?改“保先”为“选先”才是正
道!(2005年9月27日于广西南宁)

〔转载自《民主论坛》;http://asiademo.org/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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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效率的正关联曲线

乔新生


在美国路易斯安那州发生的飓风灾害面前,不少人指责美国联邦政府
和州政府工作效率低下。

这可能是1个规律:每当出现大的自然灾害,政府的工作效率总是备
受指责。纳税人总是希望政府抗灾工作效率更高一些,灾害所造成的
损失更小一些。政府作为公众的“受气包”,不得不承受公众的各种
责难。

但是,如果进行理性的分析就会发现,在非常时期,政府之所以成为
众矢之的,就在于政府具有提供公共服务的法定职能。如果在和平年
代或者正常时期,政府过多参与资源的配置、甚至越俎代庖、直接干
预地方的行政事务,它就有可能会面临更严厉的指责。每到关键时
刻,公众更愿意牺牲自己的决策权和主导权,让政府强力部门代为作
出紧急决定。

民主与效率之间的这种微妙的关系,在经济生活中表现得更加淋漓尽
致。每当经济处于平稳状态、各项经济指标正常的情况下,人们总是
希望政府能够远离经济生活,不再干预经济事务。可是,当经济出现
重大波动,或者由于外在力量导致经济发展难以持续的时候,政府的
作用就会凸现出来。为了强调效率,政府被赋予各种特殊权力。简单
地说,在平稳发展时期,政府应当退居二线;可是在经济发展的非常
时期,政府必须横刀立马,干预经济活动。

由此可见,民主与效率之间的关系不是1种简单的平行关系,而是1种
正关联曲线。每当经济自身的运行规律能够充分发挥作用、不需要政
府干预的时候,民主总是亦步亦趋,跟随着经济的发展,起着各种辅
助的作用;可是当经济出现大的波动、需要政府干预的时候,决策的
效率就会被提到重要的高度,民主就暂时被压制,权威领导的个人决
策取代了民主时代的集体决策。

在上个世纪的30年代,由于美国的经济遭遇了空前的危机,加上欧洲
上空战云密布,所以美国国会史无前例地赋予了罗斯福总统干预经济
的特别行政权力。行政权的扩张,意味着在美国国内民主暂时被搁
置;提高决策效率成为国家发展的优先目标。

中国经济的发展面临同样的问题。在上个世纪的80年代,为了尽快走
出经济困境,提高经济增长效率,决策者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的发展指导思想。在这个思想的引导下,各级行政机关行政权力被不
断放大,而公平乃至民主决策却相对迟缓,结果导致中国经济发展出
现了结构性失衡的现象。1个值得玩味的现象是:在中国国有企业改
革中,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权逐渐下放,但是,决策权却逐渐地集
中。从权力机关决定国有资产的命运,发展到行政部门左右国有企业
资产的配置,在具体操作中,又发展成为少数行政机关领导决定国有
企业的生死存亡。

这种强调效率、集中决策的改革思路,充分反映出中国改革的应急性
和紧迫性。但是在经过长达20多年的高效率改革之后,如果仍然搁置
民主的发展,或者将民主发展等同于法律的制定,那么,中国的改革
必然会回归到政府决定一切的时代。本来,改革的目标是实行市场经
济,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但是,如果改革决策权和主导
权牢牢掌握在行政机关的手中,那么改革必然会进一步扭曲市场经
济,甚至倒退到计划经济的时代。

所以,从改革自身规律出发,发展民主也有必要。如果没有政治上的
民主决策,那么,经济发展就没有出路,公民的权利就没有了依归。

如果不断强调改革的紧迫性,继续干预或者限制公民的权利,那么,
改革就失去了合法性。只有充分发扬民主,让来自不同阶层的代表在
人大代表大会畅所欲言,并且在公开辩论的基础上达成妥协性意见,
改革才会拥有群众基础。

当前我们所面临的特殊难题是: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一部分人在改革
中获得了大量的财富。这些既得利益者千方百计利用自己的经济影响
和政治影响力,促使不公正的制度规范出台。如果不及时扭转这种局
面,那么中国的社会必将会出现动荡局面。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
发,也必须大力发展民主,加快民主改革的步伐。

民主与效率之间不是你死我活的关系。在特殊时期,民主的发展会受
到压抑。但是如果始终强调社会发展的特殊性,从而阻碍民主的发
展,那么到头来,提高效率的改革必将会误入歧途,整个社会将会陷
入到民主革命的浪潮之中。

民主不是任何国家的“专利”,而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智慧结晶。虽然
各个国家在民主发展的过程中,进行了不同的制度设计,但从根本上
来说,民主体现多数人意志的灵魂始终存在。强调多数人决策,在某
些情况下可能会影响决策的效率,但是如果将多数人的决策让位于少
数领袖的专断,那么,社会的发展必然会出现重大波折。这是历史反
复验证过的颠扑不破的真理。

当年在延安,毛泽东在回答民主人士关于社会演变周期律的问题时,
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人已经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案,那就是通过民
主的方式,让老百姓自己当家作主。中国的经济改革为民主发展打下
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同时也为民主改革提供了催化剂。只要尊重民
意,顺势而行,中国的民主改革就一定能够大获成功。

〔转载自《民主论坛》;http://asiademo.org/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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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自我矮化公民行为!
──访友纪实


火戈


┌────────────────────────────┐
│ 关键词语:自我矮化公民行为,即不自觉地在自我感觉中把 │
│      公民行为“非法化”了。           │
└────────────────────────────┘

自7月下旬回老家私干之后,将近1月左右的时间里,走访了几个沿海
省市一些已有神交、但未曾谋面的友人。可惜因为多种缘由,未能见
到想见的所有朋友,如上海、泊头以及内陆的三门峡等地诸友人。不
过,所幸上帝的安排,不仅多数朋友见到了,还意外地认识了几位年
轻朋友,如刘俊君、叶明军等。

起先,一路走去,因不招风引雨,故没有惊动各地神爷;所以10多天
来,基本上相安无事。可后来抵达济南,投宿于车宏年先生家,正巧
这时杨天水君给车先生打来电话。于是,车在通话中顺便告诉杨,说
我正在他家,叫杨同我亦聊几句。当天晚上,又安排我们在QQ上同
王金波父子见面与聊了一阵子话。

对于这种社会阳光下的公民交往,我持赞成的态度,一向来,未有感
觉半点不妥。但这1次却因此惊扰了当地持冷战思维的“国保”爷
们!大概,他们感到有“敌情”出现了!

第2天,我们应约出去拜访友人,车家无人,即便“国保”来了,也
碰不上我们。可是第3天上午8点多钟,我等正在商议刘俊君找寻工作
事宜之际,突听门铃急速连响。这使我预感有“不速之客”登门。不
出所料,车去开门之后进来3个颇为标准的山东大汉,其中一高个子
的脸上,架着1付宽边墨镜,1个是稍稍矮点的大胖子与另1个无甚明
显特徵的中年人。我和他们彼此扫了一眼,便知来者不善。这分明是
冲着我和小刘而来的嘛。

车以主人身分招呼他们在隔间落座,同时相互寒暄着打哈哈。约莫过
了10多分钟,我从卫生间洗手后出来,觉得应当主动出击的机会到来
了。于是我走过去对着车宏年笑曰:“是否该替我们介绍一下?”同
时我把手指向坐在沙发上的3位。可是老车还是打哈哈,不作介绍。
倒是那3位见势忙让出位置,请我坐下,并道:“大家都是朋友,坐
……坐……”接看,他们简单作了自我介绍──戴墨镜的是“新调来
的X处长”;大胖子乃同老车“长打交道”的老国保;坐在我身旁的
无特徵者是派出所的。于是我问道:“你们该知道我吧?”

他们迟疑地相视一下道:“唔……不知道,不知道呀。”

“我叫邓焕武。是车宏年的朋友,浙江人……”

“哎……哎,远道而来,好……好,大家都是朋友……”。

“看样子,你们今天来是公干吧?”我追问。

“X处长刚调来,想同老车见个面,便于以后工作。”大胖子说着,
没有否认不是公干。

“既然是公干,大概不算是看朋友吧?”我带笑地注视着X处长与大
胖子,逼其回答。

“也应该算是看朋友。我同老车就是多年朋友嘛!哈哈……”大胖子
替X处长解围,众人跟着笑起来。气氛轻松了。大家七嘴八舌地说了
些闲话。这时,X处长又对车宏年说:“……比如1人家造房子,需
要亲友们来帮忙……;不过,黑社会老大干事,亦须一帮人一起干才
行……”。我听此话不善,便插言道:“此话怎讲?前者是人们解决
衣、食、住、行的事情,属合理合法的正当事;而后者,乃是犯罪行
为!这两者,岂可相提并论?”。于是,气氛又紧崩起来。这时车宏
年又打哈哈地笑起来。

“对,对,这两者不一样,性质不一样嘛。”还是X处长立刻自我纠
正了。因而,气氛没有爆炸。

3人免强又坐了几分钟,X处长起身告辞。我不得不乘着同他握手时
再言道:“X处长,我还想对你说一句话,好不好”?

“好的。请说,请说。”X处长客气地点头。

“我的意思就是,希望你们以后不要干涉公民行为。如果再那样,不
好!”我加重了语气。

“唔,自然……自然。公民行为是正当、合法的嘛。”3人急忙而
去,好象再不走,就怕走不了似的。

于是,小刘按原来安排,外出去找工作单位洽谈。我和宏年坐下聊
天。不想,他颇为担心地说:“老邓呀,我怕他们可能会把你遣送回
去!”此话令我颇觉意外与好笑!因为,这反映出他的底气不足与做
事欠深思熟虑!所以,我笑着问他:“那么,你前天要天水同我通电
话,晚上又同王金波父子在QQ上见面之时,就不曾考虑我会可能被
遣送?”

车宏年是位敦厚、热情的友人。从他身上可以看到山东汉子的许多可
贵的内在特徵。但作为现代民主运动者,还不很成熟!他于无意之
中,自我矮化(即“非法化”)了公民行为。故而老是在“国保”们
面前采取打哈哈的“办法”与态度,致使几年来“国保”们竟然100
多次随便登门“拜访”,而感觉无奈!

“我敢肯定,我不会被遣送。否则,前天我就不会同意在电话里和杨
天水通话,亦更不会在QQ上同王金波父子见面聊天。”我平常说话
的声音本来就很响,这时的话音就更重了:“打仗若不知己知彼,那
么,吃败仗就成了家常便饭!这可是要不得的。”

看得出,宏年是位要面子的大男子汉;而我的话,显然伤了他的自尊
心。大概他原本想不到会遇上1个口无遮拦的南方友人登门来,多次
伤他脸面。于是,他又无奈地哈哈笑起来。

午饭后,迟迟不见小刘回来。我们真的担心,这小鬼可能在路上被拦
劫了!还好,等到下午4点多钟,他终于回来了。一问,没发生什么
意外,是我俩多虑了。于是,我去火车站买车票,特地买了第2天晚
上9点多钟开往北京的车票。

次日1整天,我和宏年在家上网、聊天,一直待到吃过晚饭之后天黑
了,宏年、小刘2人送我至公共汽车停靠站,当我上了汽车,才互相
挥手告别。

让我遗憾的是,后来听说小刘辜负了老车对他的关心与照顾,竟然欠
了老车200块钱,不辞而去!至于他把如此丰富内容的经历,以简单
模糊的一句“邓焕武老先生也与他们聊了起来,说这是公民的权利,
云云”而一笔带过,显示他的认识上的肤浅。不过,这却不能苛求
他,因为,他毕竟还只是18岁的小青年嘛。然而,品行不佳,却非改
不可!不过,这是题外之语,借此一提罢了。(2005.9.23于重庆沙
坪坝大公村)

〔转载自《民主论坛》;http://asiademo.org/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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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谈话,没有仇恨
──评邓焕武(火戈)
《不可自我矮化公民行为!》


车宏年


我在南方某一城市,本不打算近期写东西了。可我看到火戈《不可自
我矮化公民行为!》。他也许找不到对手有些烦了!我是不喜欢写这
类文章的,可有人找上门来,你还咋的?

火戈文章的开头向人们展示了他的关键词语:自我矮化公民行为,即
不自觉地在自我感觉中把公民行为:“非法化”了。

米奇尼克说:争论的各方都不构成对民主的致命威胁。说到底这都是
些常规性的争论。而真正构成威胁的是:争论的各方强化自己的立
场,把自己的位置绝对化。

这两年我们看到火戈这类文章较多了起来。在他的骨子里和流淌血液
中,共产党所灌输的臭气仍可见在他身上散发!各项政治运动“大批
判”和文革的“大民主”,无不在他近两年的文章中体现。他又是怎
样行使他的公民行为的呢?

国内本有很多事要做,但他按其所好,做一些亲痛仇快的事。对海外
民运人士作不作公开表态,这是我的自由,由不得你来指手划脚。这
就是你的“合法化”!这就是你的公民行为?

在退党大潮的今天,你也搞起了退党。你也让大家都知道你在退党
(退出中国民主党)。你进入民主党也没那么轰轰烈烈嘛,干嘛要嚷
嚷退党呢?中国民主党进出自由。既然如此,何必当初?这就是你的
“合法化”!这就是你的公民行为?

许万平怎么啦?他有台电脑,也妨碍你了?许万平有电脑是他的自
由!难道你可以用你的自由标准来干扰他人的自由吗?你还把它写在
你的文章中,还公开发表。这就是你的成熟?这就是你的“合法
化”!这就是你的公民行为?

你在《不可自我矮化公民行为!》写道:“也应该算是看朋友。我同
老车就是多年朋友嘛!哈哈……大胖子替X处长解围,众人跟着笑起
来。气氛轻松了。大家七嘴八舌地说了些闲话。这时,X处长又对车
宏年说:‘……比如1人家造房子,需要亲友们来帮忙……;不过,
黑社会老大干事,亦须一帮人一起干才行……’。我听此话不善,便
插言道:‘此话怎讲?前者是人们解决衣、食、住、行的事情,属合
理合法的正当事;而后者,乃是犯罪行为!这两者,岂可相提并
论?’。于是,气氛又紧崩起来。这时车宏年又打哈哈地笑起来。”

与他们打交道,从不直接说来意。只有我和读过我的维权报导的人才
有可能想到他们说话的用意。最近,我正在做农民维权呼吁,所以我
听懂了他的用意。不知你火戈是否看到我的维权报导?这是不是公民
行为?

我们这一代人,都是追随自由民主走上革命道路的,但终其一生,也
没有体验到自由是什么感受。民主是什么东西?民主不是好东西。但
它又是现代社会最好的东西。胡适喜欢说民主是1种生活方式,而不
仅仅是1种统治方式。就象空气、水分和阳光都是生命赖以存在的要
素。农民维权正在进行时,你来了,我只好暂时放下维权活动。在这
维权火热中,所以,他们的也到来。我不能不为你担心!也许是多余
的!

你火戈不要把自己提得太高了。我根本就没有在乎你。不过你的这篇
文章倒让我分了精力,把国内要做事的精力放在你这边太不值得了!
你的文章并没有把到我家的时间写上,也许你也太看重自已了,你就
那么重要?你是何等人物?

国保人员到我家是2005年8月31日,正是国际人权高级专员阿尔布尔
来华之时。我与天水等常有电话联系。特别是张林、许万平等人入
狱,我们更是电话保持联系,了解案情,进行呼吁。难道这也是“非
法化”?!这是不是公民行为?

火戈你真成熟得很呀!刘俊君从我这里拿了200元人民币。这是我俩
之间的事,用不着你来公开呀!小刘从广东而来,帮助他是份内的
事。他要回家做自由撰稿人,这有什么不好?我们做父辈的理应支
持。这样的年轻人越多越好嘛。我看过他的文章,文笔也不错。这是
第1次见面,不过,还日久天长嘛。

火戈,你的这篇文章,并不妨碍我去做我要做的事。我根本没有把你
放在心上,也丝毫不会动摇我所要做的事──做1名又说又练的人。
你所指的公民行为又是什么呢?

你可以看看我写的《与公安交手记》。只要在“6.4”这天剥夺了我
的自由,我就会采取绝食,而不陪他们游山玩水(《三大互动》)。
国保他们也是人。他们也时常说是在执行上头的命令。我们不能用仇
恨的心理,去对待我们的“敌人”。有的时候需要魂魄,有的时候需
要头脑,有的时候需要表现倔强,有的时候需要显示仁慈。

火戈,我是1个乐观主义者,对前景充满乐观。你来我这里没有招待
好,抱歉。我很想象马晓明那样对你大嚎一声“滚”!但我没有那样
做。哈、哈、哈!

火戈,我不是打击你。你这人反反复复:今天这样做,明天那样做,
说不定你又加入民运的另一个党。你出尔反尔,谁还相信你呢?!民
运的确存在很多派,但也不为怪。

尤其在海外民运各派也都搭起各自的平台,在反对极权主义的同时,
也因认识和看法的不同存在相互攻击,而这一做法也在向国内渗透。
中国还没有达到社会转型,而这一形式过早地出现了。但我们还应看
到,在反对极权主义的时候,他们又组成了海内、外联盟团结起来。

中国的极权主义正处在衰败。而这一衰败过程充满着危险和陷阱:统
治失灵不能有效地治理;各级政府都不受政治理念和游戏规则的约
束;利益驱使各地政府黑社会化。此时,我们更应该为自由斗争和站
在弱者一边,义无反顾地成为人的权利的捍卫者──“捍卫那些在极
权主义统治下遭奴役、受屈辱的人,那些自由的却身陷囚牢的人,那
些健康被送入精神病院的人,那些因为被官方的谎言所笼罩而渴求真
话的人。”(2005年10月4日于南方某一城市)

〔转载自《民主论坛》;http://asiademo.org/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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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国家:没有尊严的生命

陈西


生命及其尊严永远居于首位

给人以尊严,就是承认生命重于一切。尊严是人的生命的保护神。如
果人失去了尊严,或者人没有得到尊重,他的生命就受到威胁了。出
于对人类生命普遍意义的尊重,我们必须给每1个生命无条件的尊
严。这种对自己、对人类的肯定,对生命的敬畏的意识,要求我们超
越阶级、党派、信仰、利益之争,穿越憎恨和反感,不因各种各样的
理由就可以恣意暴虐生命。

反之,对生命的任意杀戮或处置,是对人类生命的否定,是对人主体
地位的颠覆,是反人类的暴行。

◆纳粹德国打着“国家社会主义”的战旗,向其它的国家和民族拔出
 了屠刀。
◆日本帝国是在“大东亚共荣圈”的美好愿望中,向中国和其它国家
 的人民大开杀戒。
◆卢旺达是在本民族利益高于其他民族的生存权下展开种族大屠杀。
◆伊斯兰原教旨主义是在教义胜过生命、信仰否定生命的炒作中,制
 造和发射人体炸弹。
◆89“6.4”坦克和武装直升飞机占领了天安门,1个国家的首都充
 满了血腥和恐怖的污点。他们是在“稳定压倒一切”的理由上向学
 生、市民开枪。

显然,在这些国家和地方,生命还没有得到它应有的尊重,生命还没
有获得它正当的认知,生命还没有进入历史占据它主导的地位。生命
只是象可有可无的工具一样,可任意使用,也可任意抛弃。在这些国
家,生命还没有得到首肯的认识,有关生命是神圣的、不可侵犯的认
同,缺少1种文化的底蕴:就是,国家是否握有死刑权,也没有象国
际社会那样遭到普遍的否定。

我们当怎样看待生命?

1种文化视生命为熠熠发光的对象,是它照亮了世界,照亮了一切。
它是一切事物的核心,所有的事物都要在生命这里受到权衡和检验。
生命是一切行动的出发点,是一切行为基础性的评判标准。而另1种
文化则把生命看作为暗淡的、毫无价值、毫无意义的东西。有价值、
有意义的是金钱、权力。生命可以象玩物一样玩弄,象器皿一样替
换,象草芥一样弹压。

为什么1种文化敬畏生命、尊重生命,给予生命无条件的尊严、而另
1种文化则教育人轻视生命、贬损生命、捆绑生命、重压生命?

比如:在生命与真理之间,我们该怎样选择?该怎样做出恰当的判
断?

如果我们坚持给予生命无条件的尊严,坚持生命是一切行动的出发点
和基础性的评判标准,那么,我们就当选择生命,把生命摆在真理之
上。如果选择真理高于生命,循“杀身取义,不成功便成仁”,“为
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为了真理而抛头颅,洒热
血”,真理压倒了生命,生命便成了真理的“铺路石”。

在真理与生命之间到底什么更重要呢?当真为了“捍卫真理”就可以
开启杀人的机器?就可以乱揪“AB团”、把屠刀对准他人、对准自
己?就可以践踏生命、藐视生命、不给予生命足够的尊严?

真理究竟是什么、竟然做为了生命的主宰?真理不是因人而生、由人
而发现、发明的符号吗?真理不是为人的幸福服务的工具吗?真理不
是证明了人类有限的认识能力、是相对的知识吗?怎么在人与自己的
制造物之间,在人与为人服务的工具之间,在生命与知识之间,主体
与客体的位置竟被倒置了呢!

生命永远当是首位的。生命重于知识,生命重于食物、衣裳,生命重
于一切。凡以任何借口流人血的暴力都是在犯罪。在这里,我们不仅
要讨伐那种公开的、明目张胆的剥夺了生命的尊严的犯罪,我们还要
讨伐一种“隐形的暴力”犯罪。(2005年8月8日写于贵州)

社会主义不尊重人的尊严与生命

这种“隐形的暴力”同样也在极大地侵犯人的尊严、扼杀人的生命、
“污染”人类社会生存的环境、使人们在对待生命的问题上容易形成
冷漠、淡忘、麻木、视而不见的心理。

它视民众的生命“轻如鸿毛”。然而,老百姓的生命当真猪狗不如?

下面是1组真实材料的对照:

2004年1月6日,美国,纽约市政府做出了决定,同意给1名黑人移民
被害者家属赔偿300万美元。他是4年前被警察误杀而身亡的。与此相
比,在社会主义国家,同样冤死在军警的枪口之下,已经有16年了,
那些学生和成千上万的无辜者的冤魂,仍然在天安门上空飘荡不得安
顿。就在纽约市政府决定赔偿后的第2天,西安市纺织城的卫恭运被
火车撞死,其家属到铁路部门处理后事时,被告知: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给予死亡者家属的救助金最多只能给300元。国家有关部门规定
是什么呢?原来是上世纪50年代初由铁路部门制订的政策。该政策已
经颁布执行了50多年仍未修改!

那么,近期的死难者生命又值几许?

重庆井喷事故遇难者家属每1条生命获得8万元左右赔偿。在“宝马车
苏秀文交通肇事案”中,被害人家属获赔9.9万余元。某央视女主持
人在酒店不慎堕楼身亡,其家属获赔40万元。(参见《杂文月刊》
2004年第3期,王琳文。)

与生命相比,金钱会显得暗淡。但是,作为事故发生后不得不跟上的
补救措施,赔偿应当凸现出对生命的敬重。

就是与赔偿无涉的事故死亡,出于对生命普遍意义的敬重,我们也当
对死难者表示哀情。

2004年在希腊举行的全人类共享的残奥盛会,竟然因7名高中生在车
祸中遇难而取消了闭幕式的文艺演出,以表示对遇难者的悼念。

我们对生命的尊重意识、对人的尊严意识有几多呢?社会主义国家宣
传的是重国家利益、轻视个人的生命。这实质就是一种“隐形的暴
力”政策。

目前,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接近10万人,并且还以年均
10%的速度递增。煤矿事故死亡率在加强安全意识的口号中,还在节
节攀升,遥遥“领先”美国100倍(2004年上半年我国煤炭生产百万
吨死亡率为2.96。也就是说,每生产百万吨煤炭,平均就有近3名矿
工遇难。美国则仅为0.03,1年死亡仅30多人。参见《读者》2005年
第6期,石敬涛文)。

法国思想家福克在研究生命权利时,这样提问:什么样的国家对生命
会那么样的敏感、紧凑、赋予更多的力量、严谨的知识和给予生命如
此的尊严?显然,不是那些落后、贫穷、荒凉的国家,不是阿富汗、
伊拉克或卢旺达、中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福克把这些国家的生命
看作是停滞在基本生理学需求的层次:生命的全部目的就是维持肉体
功能的需要,政治学指向的是唯物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在这些国家
里,生命只是凭本能在喘息、蹒跚、挣扎。生命从来不会得到自身反
思性的知识。它既不邪恶,也不悲天悯人。生命没有注入别的意义。
无论是神学的意义、还是世俗的意义。这不是1种有权利和有份量的
生命,而是破坛子破摔的生命、虚无麻木的生命。因此,镇压、屠
杀、象动外科手术一样不是犯罪,而是游刃有余般的决策。死亡、流
血惨案既不悲哀,也不欢乐,就象例行公事一样。

但是,在那些对生命十分敏感的国家、那些成熟了的民主国家,福克
称为进入了“现代生物学阶段”,政治指向的就是“人口的生命政治
学”。这里的生命承载了太多的份量和意义。这是高贵的生命、绝对
尊严的生命。它总是在自我反思,证明自己,认识自己。围绕着生
命,1大堆医学知识和哲学知识建构起来。医学知识是为了促进生命
的健康,使它活得更持久、更有耐力、更有质量。哲学知识给予了生
命的价值、意义、品质,为生命的保健提供了依据,成为生命宝贵的
动力和充足的理由。两种知识的发达,促使生命永久地闪光。一切政
治学说都包围了生命,旨在增强生命的意识,看重生命的尊严,使之
日益强化、敏锐、警惕。

因为,生命一但没有赋予尊严和相关的知识,对生命的暴行和威胁将
随时出现。

要消除对生命的威胁,我们必须捍卫尊严;从社会主义国家跨入到民
主法治的国家。(2005年8月8日写于贵州)

从社会主义道德国家迈进民主法治国家

尊严所指的对象是个体。人格尊严不可能归属于国家、集体。尊严是
属于人个体的,是个体的人格地位的体现。人有了尊严也就意味着他
被当人看,拥有了做人的权利。

哪样的国家把人当人看,给人以绝对的尊重,即人权呢?

显然,不是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国家是1个把国家和集体的位置放于高于个人之上的社会。
个人的尊严被国家和集体逐级盘夺光了。尤其,社会主义实行以绝大
多数人的名义实施的对极少数人的暴政。正如执政的共产党说过的,
它只代表工人阶级对其它阶级实行阶级专政。如今,共产党继续解释
说,它只是绝大多数人的代表。也就是说,它不是极少数人的代表、
个体的代表,它不保护极少数人、个体。

谁是极少数人?谁不属于应被尊重的个体?

理性地说,人人都属极少数人,因为,人人都只是个体。这样一来,
在社会主义国家人人都是最容易受到贬损的人,都容易作为弱势群体
而遭到歧视,都容易成为“绝大多数人”“严惩运动”的对象。除非
1个人失去理性的判断力,没有看到人永远作为个体存在的单位、人
的脆弱、孤苦零丁生活的背影,而总是非理性地虚构自己永远属于
“绝大多数人”那一边,硬磨灭自己个体存在的单位,如同驼鸟的思
维一样。

难怪,在社会主义国家没有1户人家、1个阶层、1个人有安全感。上
至国家主席,下至普通农民工,他们自己、他们那个家庭、阶级,都
遭受过社会主义国家权力的伤害。如被扣上“地、富、反、坏、
右”、“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资产阶级自由化分子”、
“法轮功”、“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持不同政见者,等等。代表绝
大多数人的国家政府和政党,反而成为了危害绝大多数人的东西。

1个不尊重个体的国家,必然也是不尊重大多数人的国家。1个不认可
个体尊严的社会,必然也是不认可人类所普遍认同的人权的社会。

社会主义不是从人的尊严出发来关怀人、看待人,而是从人的素质高
低来苛刻人、侵害人。社会主义不是1个法治国家,而是1个道德国
家。它要教育改造社会所有的人成为“新人”、“合格的接班人”,
1种倍受称道的“模型”。这种强调人的素质高低、把人看作为工厂
里可随意锻造的工件、1个无生命意义的客体的观点,严重的侵害了
个人的尊严。它动辄以人的素质高低,或干涉私权领域,或拒绝你享
有参与民主政治的权利,或剥夺你的人权,对你实施歧视性政策。

那么,哪样的国家才会尊重人,把每1个人都当人看呢?

唯有民主法治的国家。

民主法治国家与社会主义道德国家不同。它把国家和集体置于个人之
下,决不允许以国家和集体的名义伤害个体。国家存在的理由正是为
了保障个人的自由和尊严。集体也是因其提供了对个人的服务而得以
存在。“细节决定成败,细胞决定全局”,个体就是整个社会的细
胞,唯有细胞的安康、自由、安全才能有整个社会的安康、自由、安
全。

民主法治的确立不是要完善人性、提高人的素质。反之,正是要证明
人性的不可完善、人的不可靠、人的素质不可能提高,才需要“分权
制衡”法律秩序的监督和制约。同时,民主法治国家的存在,还表现
了对不完善、素质不高、有罪的人的宽容,并且认可保护这些不可完
善、素质不高的人的自由和尊严。

社会主义在以1个圣人君子的腔调自夸:这里居住着“三个代表”。
民主法治国家却承认:这里居住着“无赖”。到底孰优、孰劣?

为了个人的自由和尊严,我们必须从社会主义道德国家迈进民主法治
国家。(2005年8月8日写于贵州)

〔转载自《民主论坛》;http://asiademo.org/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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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波起诉书
(〔2001〕临检刑诉字第126号)

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


(副本)(章)

被告人王金波,男,1972年10月25日出生,身分证号码:3728241972
10250211,汉族,山东省莒南县人,大学肄业文化,原系临沂市三株
药业公司职员,住该公司集体宿舍。2001年5月24日被拘留,同年6月
28日被逮捕。现押于莒南县看守所。

辩护人王清斌,男,山东三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王金波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由临沂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
送本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查明:

1989年,被告人王金波投寄声援信,积极支持“六四”暴乱活动,自
此对共产党产生恶感,一直想结束共产党的统治,实行多党制。1998
年9月,被告人王金波通过境外敌对分子与“中国民主党山东筹备委
员会”领导成员谢万军取得联系。后谢万军寄给王金波《中国民主党
公开宣言》、《中国民主党山东委员会注册申请书》、《致山东各地
朋友的公开信》、《中国民主党章程(草案)》(前半部分)等宣传
材料各100份。被告人王金波收到这些材料并在上面加注自己的姓
名、通讯地址后,分别寄给江西、山东、江苏、四川、陕西、浙江、
河南等10余省市的30余名同学、朋友,宣传民主党,诬蔑攻击我国国
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是“封建专制”、“政治独裁”等,明确提出
要“建立宪政民主政治体制,建立政治分权机制”。期间,被告人王
金波先后撰写了《组党运动与争取公民权利──纪念98组党运动1周
年》、《思想启蒙与当前的民运工作──纪念“六四”11周年暨98组
党运动2周年》等文章,并予以传播,继续诬蔑攻击我国国家政权和
社会主义制度是“独裁统治,本质上是极权主义的一种实现形式”,
“中共完全凌驾于法律、民众和其他党派、团体之上,成为不安定因
素的总根源,将不可避免地导致社会动荡和内战,导致国家分裂”,
明确提出要“保存实力,智慧地开展工作,传播思想,启蒙群众,待
机而发,选择适当的时机对现存秩序进行合理的冲击”。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金波出于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目
的,以传播宣传材料的方式,进行宣传煽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法》第105条第2款的规定,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应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
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

此致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员:曹卫军 刘思维
(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章)
2001年10月18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章)

附:1、证人名单、证据目录各一份;
  2、主要证据复印件一册。

〔转载自《民主论坛》;http://asiademo.org/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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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波刑事判决书
(〔2001〕临刑一初字第131号)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金波,男,1972年10月25日出生山东省莒南县,汉族,大学
肄业文化,临沂市三株药业公司职工,住该公司集体宿舍。2001年5
月24日被拘留,同年6月2日被逮捕。现押于莒南县看守所。

辩护人王清斌,山东三辰律师事务所律师。

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以〔2001〕临检刑诉字第126号起诉书指控
被告人王金波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01年10月29日向本院提起
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山东省临沂市人
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刘思维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金波及其辩护人
王清斌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89年,被告人王金波投寄声援信,积极支
持“六四”暴乱活动,自此对共产党产生恶感,一直想结束共产党的
统治,实行多党制。1998年9月,被告人王金波通过境外敌对分子与
“中国民主党山东筹委会”领导成员谢万军取得联系。后谢万军寄给
王金波《中国民主党公开宣言》、《中国民主党山东委员会注册申请
书》、《致山东各地朋友的公开信》、《中国民主党章程(草案)》
(前半部分)等宣传材料各100份。被告人王金波收到这些材料并在
上面加注自己的姓名、通讯地址后,分别寄给江西、山东、江苏、四
川、陕西、浙江、河南等10余省市的30余名同学、朋友,宣传民主
党,诬蔑攻击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是“封建专制”、“政治
独裁”等,明确提出要“建立宪政民主政治体制,建立政治分权机
制”。期间,被告人王金波先后撰写了《组党运动与争取公民权利
──纪念98组党运动1周年》、《思想启蒙与当前的民运工作──纪
念“六四”11周年暨98组党运动2周年》等文章,并予以传播,继续
诬蔑攻击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是“独裁统治,本质上是极权
主义的一种实现形式”,“中共完全凌驾于法律、民众和其他党派、
团体之上,成为不安定因素的总根源,将不可避免地导致社会动荡和
内战,导致国家分裂”,明确提出要“保存实力,智慧地开展工作,
传播思想,启蒙群众,待机而发,选择适当的时机对现存秩序进行合
理的冲击”。

为证明上述事实,公诉人当庭提供了下列证据:1、被告人王金波的
供述和自述材料;2、侦查机关关于谢万军情况的说明;3、接到被告
人王金波信件和宣传材料的证人徐晓雷、王芳、胡尊玉等40余人的证
言及其提供的信件、宣传材料等书证;4、被告人王金波撰写的文章
的原件或复印件;5、证人陆金芳、刘庆庆、冯守堂、诸葛守军的证
言;6、从范子良处起获的物证;7、搜查笔录;8、王金波的户籍证
明;9、王金波同党吴义龙、徐文立等人的判决书。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金波出于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的目的,通过印发宣传材料的方式,进行宣传煽动,其行为触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煽动颠覆
国家政权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王金波辩称,1989年向北京投寄声援信是在“六四”事件之
前,因此不属支持暴乱;起诉书引用我写的文章与原文不符;以邮寄
的方式传递材料,属于通信自由;我没有颠覆国家政权的目的。其辩
护人辩称,1、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撰写《组党运动与争取公民权利
──纪念98组党运动1周年》、《思想启蒙与当前的民运工作──纪
念“六四”11周年暨98组党运动2周年》等文章并予以传播的行为,
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不能成立。被告人将文章邮寄给同党范子
良、冷万宝,其目的仅是交流思想观点,属于思想范畴,而不是煽
动。2、被告人王金波有自首情节。3、被告人王金波的犯罪情节轻
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综上,被告人虽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罪,但应当免予刑事处罚。

经审理查明,1998年9月,被告人王金波收听外电关于谢万军(在
逃)等人向山东省民政厅申请注册“中国民主党山东委员会”的消息
后,通过境内外敌对分子与谢万军取得联系,向谢阐明对成立“中国
民主党”的看法并表明要积极参加。之后,谢万军寄给王金波《中国
民主党公开宣言》、《中国民主党山东委员会注册申请书》、《致山
东各地朋友的公开信》、《中国民主党章程(草案)》的前半部分等
宣传材料各100份。从此,被告人王金波便自称是中国民主党山东筹
备委员会成员,将上述材料后面加注自己的姓名、通讯地址后,分别
寄给江西、山东、江苏、四川、陕西、浙江、河南等10余省市的同
学、老师和朋友等40余人,宣传民主党,诬蔑攻击我国国家政权和社
会主义制度是“封建专制”、“政治独裁”等,明确提出要“建立宪
政民主政治体制,建立政治分权机制”。

被告人王金波还先后撰写了《组党运动与争取公民权利──纪念98组
党运动1周年》、《思想启蒙与当前的民运工作──纪念“六四”11
周年暨98组党运动2周年》等文章,继续诬蔑攻击我国国家政权和社
会主义制度是“独裁统治,本质上是极权主义的一种实现形式”,
“中共完全凌驾于法律、民众和其他党派、团体之上,成为不安定因
素的总根源,将不可避免地导致社会动荡和内战,导致国家分裂”,
明确提出要“保存实力,智慧地开展工作,传播思想,启蒙群众,待
机而发,选择适当的时机对现存秩序进行合理的冲击”。并将上述文
章寄给其同党浙江省的范子良(已另案处理)等人进行交流和传播。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1、被告人王金波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2、临
沂市公安局《关于谢万军情况的说明》,证实谢万军系“中国民主
党”骨干分子,已外逃。3、证人徐晓雷、王芳、胡尊玉、楼亨庞、
曾首元、李淑丽、李乃虎、吴龙鸣、杜以曼、王菲菲、陈兆京、庄会
波、杨荣娟、郭守俊、李军毅、乐长高、刘玉梅、张思学、宋西虎、
张传林、吴霞、刁艳萍、廖继伟、雷昌英及其夫周求烊、雷颖、范子
良及其妻杨明彩、胡文清及其妻朱凤琴、王强、耿磊、王伟、易炳
萍、路向阳、田蓁、鲁统群、韩波、王崇好、殷广文、靳新苗、曹际
华、朱解心、王明聚的证言,均证实收到被告人王金波的信件及随信
寄去的有关“中国民主党”的宣传材料。4、本案书证有,上述人员
交出的信件及《中国民主党山东委员会注册申请书》、《中国民主党
公开宣言》、《中国民主党章程(草案)》、《致各位朋友的公开
信》等宣传材料;在范子良的住处搜出的王金波寄给范子良的信件9
封及随信寄去的署名张名山的两篇文章《“六四”十年祭》、《浅议
新文明》,署名许良英的文章《“八九”十年感言》,王金波亲笔书
写的两篇文章《组党运动与争取公民权利──纪念98组党运动1周
年》、《思想启蒙与当前的民运工作──纪念“六四”11周年暨98组
党运动2周年》,非法刊物《在野党》第四、五、六期及正面印有
“中国民主党山东筹备员会王金波”字样的名片;被告人王金波向公
安机关交出其撰写的文稿及反思材料共13篇;从王金波家里搜出的王
金波抄录的四则外电消息及其同党的通讯录等。5、证人陆金芳、刘
庆庆(临沂市开阳路57号开阳文印村职员)证明,王金波曾经要打印
一些材料,因为内容违法,没给打印。6、诸葛守军(被治安拘留人
员)证明,拘留所墙上的字是王金波写的。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拍
照提取了这些字样,内容是宣传“中国民主党”及该党筹委会的联系
电话、地址等。7、王金波的户籍证明,证实王金波出生于1972年10
月25日。

上述证据均经过当庭质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未提出异议,本庭予
以确认。

关于被告人王金波辩解,1989年向北京寄信声援学生,是在“六四”
事件之前,不属于支持暴乱。经查,起诉书认定的这一情节,只有被
告人的供述而没有其他证据证实,本院不予认定。

被告人王金波辩称“起诉书引用我写的文章与原文不符”;经查,起
诉书引用的被告人的语言,在被告人撰写的文章中多次出现,并且有
提取的原件为证,应予认定。

被告人王金波关于“以邮寄的方式传播宣传材料,属于通信自由;通
信不能构成犯罪”的辩护观点。我们认为,在当今信息时代,信息传
递的方式具有多样性,不仅电话、电报、互联网可以传播信息,通信
亦能实现这一目的。被告人将以颠覆国家政权为目的的宣传材料,邮
寄给全国各地的40余人,传播的意图十分明显,已超出了通信自由的
范围,是有目的的宣传煽动行为。因此,被告人的这一辩护理由不能
成立,不予采纳。

被告人王金波还辩称,“我没有颠覆国家政权的目的”。本庭认为,
非法组织“中国民主党”的“章程”、“公开宣言”等材料,均反映
出该组织具有颠覆我国现行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被告人
王金波明知是非法组织“中国民主党”的宣传材料,而予以传播;在
其书信和撰写的文章中亦坚持“中国民主党”的反动立场,并且将书
信、文章广为传播,其颠覆国家政权的目的显而易见。因此,该辩护
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同样的道理,辩护人关于“被告人撰写《组党运动与争取公民权利
──纪念98组党运动1周年》、《思想启蒙与当前的民运工作──纪
念“六四”11周年暨98组党运动2周年》等文章给其同党范子良等
人,其目的仅是交流思想观点,属于主观范畴,而不是煽动”的辩护
理由亦不能成立。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王金波于1998年10月8日向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
局五里堡派出所交待了其向全国各地的同学、老师、朋友寄发有关材
料的情况,有自首情节。经查,早在1997年8月,国家安全机关发现
被告人王金波与境内外敌对分子联络,对王金波进行传唤教育,王金
波不思悔改,继续进行犯罪活动。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五里堡派出
所于1998年10月8日传唤了王金波,被告人王金波虽然交待了部分犯
罪事实,但之后仍然与“中国民主党”骨干分子吴义龙等人密切联
系,故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规定的自首条件。辩护
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辩护人还认为,被告人王金波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情节轻微,没
有造成严重后果,应当免予刑事处罚。本庭认为,被告人王金波犯煽
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时间长,波及面大,并且犯罪心理顽固,不属于
犯罪情节轻微的范畴;本罪并不以“造成严重后果”为构成要件,只
要实施了以造谣、诽谤或者其它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
义制度的行为,即构成本罪。因此,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不予采
纳。

综上所述,本院认为,被告人王金波出于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
义制度的目的,通过书信和印发宣传材料的方式,宣传“中国民主
党”的反动主张,其行为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应予惩处。公
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王金波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
二年。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
接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
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 徐明刚
审判员 王宝玉
审判员 丁邦永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章)
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章)

书记员 李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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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轶事

张晓平


我原在北京某干部学校工作,后病退多年。不过,单位一些同事的身
影还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因为对于那1989年“6.4”的大是大非,
他们曾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局大屠杀后的淫威肆虐之时,教师张女士在学校举行的会议上,公
开说道:“看来共产党仍在犯错误啊!”教师周君也在学校的会议上
说:“你们大家遵照邓小平的布置反省‘6.4’,都是在说假话!”
果然他始终也没有说假话,不久就逃到德国去了。

尤其是教师文君给我留下的印象更深。他本与我是同龄人,都经历了
文革的10年浩劫,在恢复高考后考上大学。但他比我更努力,在大学
毕业又工作了几年后,考上人大的研究生,毕业后到我校任教。1989
年,首都的大学生们掀起了轰轰烈烈的爱国民主运动,我们一起参加
声援。当时社会各界的声援势头十分巨大,致使许多人的头脑都在发
热。而我听其他同事讲,那时文君在给学校的学员讲课时,讲道:
“邓小平敢不敢镇压,我认为敢。拿破仑当年就曾把大炮架起来轰击
示威者。邓小平会比拿破仑更厉害!”这些话在北京数百万市民声援
学生的关头,谁听了都不会认同而一笑置之。然而,转眼“6.4”的
血案就扑面而来。这使我们其后都对文君不能不刮目相看,叹服他对
中国问题认识得比我们深刻得多。

接下来又1件文君的事情也值得一述。1991年底,文君在给学校学员
讲课中,谈到市场经济的许多优越性,谈到计划经济的许多弊端。不
想,在那些前来培训的干部学员中,1个要与党中央独裁者保持极端
一致的分子,跑到上级单位告了文君1状。那时,共产党的意识形态
性还十分强盛,顽固地坚持认为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计划经济才
是社会主义。结果,文君被定为犯了宣扬资本主义、反对社会主义的
严重错误。上级单位按此观念找下来,我单位领导暴跳如雷,立即组
织教研室每天开会帮助文君提高认识(实际上就是共产党文革那样的
批斗会)。

岂料,正在学校大整文君的1992年春季,当局独裁者南巡发表重要讲
话,公开定调今后要走市场经济的道路了。一时学校领导和整人之徒
们十分尴尬。我单位的小爬虫领导马上见风使舵,停止“帮助会”,
还提拔文君为教研室副主任。有些整人之徒还大言不惭地说:“其实
我们心里早就看出市场经济好了,只是没说出来而已。”

文君后来不愿再与这些人为伍,在在职读了博士学位后,调走了。听
说如今在北京师范大学任教。

虽然我和单位的同事们已分别数年,但我还时常在怀念着这些有个性
的同事。我祝愿他们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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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什么,我们没有什么?
──由一桩小案例惹起的反思


姜福祯


我们有什么?我们没有什么?有时候仔细想一想真的很悲哀。

最近我经历这样1件小事:有1位几乎一无所有的先生,找到我写1个
材料。他的事情不大,但很执着,多年来一直在讨说法,很象秋菊。
我欣赏他锲而不舍的精神。他反反复复找我多次,眼看在本地区已经
没有解决的可能了,我建议把他的材料发给省有关部门。没想到他嗫
嗫地说:“这样不要紧吗?”刹时,有1种透骨彻髓的寒冷和失望袭
击了我。我很生气,当场问他:“你现在还有什么?即想找,又害
怕!你没有乌纱帽可以丢,也没有岗位可以下。你也不会搞爆炸同归
于尽。可以肯定,你不会因为继续找而坐牢,而且,如果有结果,最
起码,你会办下1个低保,可以维持在城市的基本生存……”同时,
我也在想:我的说法到底对不对,即使1个一无所有的人,有时也仅
仅需要嗟来和赐予,我困惑了。

他走了,我还在想:其实岂止是他,我们的民运朋友和我们自己不也
常常这样吗?我们的空间有限,能做的事情本来不多,可我们还是患
得患失,在事情的本真之外搞出许多名堂的头盔和马甲来弄得到处乱
飞,以至于有时只是在道义上伸一下援手都很难、很难。民主与自
由、革命与改良、问题和主义,在形形色色的头盔底下你是谁?你在
干什么!

还有,我们有什么?没有什么?我们为什么澎湃?为什么沉默?唉
……

以下是我为这桩小案所写的文章的摘要:

------------------------------------------------------------

正视历史面对现实拨乱返正还我青岛户籍


我叫何立铭,原住青岛市市北区即墨路39号内1户。

在1958年深秋的1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正在上小学4年级的我,由于
父亲当过国民党部队军需副官的所谓“历史问题”和与原籍基层妇女
干部的1次纠纷就被判处管制两年,并累及全家一起被遣送回原籍济
墨县院上村劳动改造。

我父亲何丕禧为人和善,虽然曾经服务过旧军队,但完全是搞皮革技
术的。当时南法刑字第437号判决的主要罪状是阶级报复,即“殴打
妇女干部”问题。其实,这完全是当时“肃反”运动中的1个借口。

就在冤假错案得以纠正、右派得以平反的时候,可怜我老父身上还一
直带着“历史反革命”的沉重枷锁,就这样一直带到1986年,终于迎
来了一纸迟到的改判书。〔86〕改判南法刑字13号,改判书的2条主
要事项是:一、撤消〔58〕南法刑字437号判决的两年管制;二、宣
告无罪。

至此,我父亲的历史问题总算有了1个合乎实际的结论和相对人性化
的交代。可是,我本人的的问题却刚刚开始。由于历史久远,政策和
文件繁多,也由于当时有关部门没有及时通知我的不作为行为,以至
我的户口回迁问题至今没有解决。历史的残酷和现实的冷漠给我的心
灵带来极大的创伤,也给我的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从1998年开始,
我来到青岛边打工,边上访,先后找了父亲的所在单位皮件一厂、皮
革公司、二轻局和市统战部,也找过市公安局有关领导,均被以种种
借口推委,将球踢来踢去,忽悠了7年,问题至今还是没有解决的迹
象。

问题真的无法解决吗?显然不是。其实,早在1975年山东省革委
〔75〕鲁知办25号文件就开始纠正“成户下乡”(当时还不能提遣
返、疏散等字眼)问题,此外,《关于对文化大革命中遣送、疏散人
员随迁子女办理随迁手续的通知》中的第6条明确规定:“文化大革
命前遣送回农村右派人员的随迁子女按照〔78〕105号文件办理。”
可见,当年对待各种不同情况的遣返和强制回乡都是依据这些文件办
理的。我争取的是纠正错误、落实政策、户口回迁。这个过程是
“非”转是,而不是“农转非”。有关部门必须对无理拖延和不作为
行为承担责任

今夕何夕?可我已经在历史幽暗的黑巷中徘徊了几十年。我相信我应
该不会徘徊太久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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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官权黑社会化的又一证据
──抗议临沂当局
对李方平律师、许志永博士的殴打


刘晓波


自从山东临沂市的野蛮计划生育执法的暴行被民间维权人士披露后,
当地官权就开始了对民间维权人士的一系列迫害。目盲心亮的维权人
士陈光诚被从北京绑架回山东后,一直被软禁在家,数十人轮流监
控,他家还被安装了干扰器,阻断电话、手机通讯。

在中共政权庆祝夺权成功日的期间,10月4日凌晨,许志永博士、李
方平律师以及李苏宾律师前往临沂市沂南县双堠镇东师古村,探望陈
光诚先生。行前,许志永在互联网上发布帖子,题目是《今晚出发去
临沂──会遭遇什么?》。他已经对此行可能遭遇的阻力有了心理准
备:“据说,我们可能无法进村,因为除了陈光诚家有30多人围堵
外,各路口也有人阻拦。……我们无意制造什么麻烦,如果临沂有关
部门不再野蛮执法,回到法治的轨道上来,我们会客观讲述。希望各
方都依法办事,相安无事。但是,我们也得做好准备,怕万一有流氓
官僚发疯。如果我们遇到了麻烦,先在这里感谢朋友们关心和支
持!”

果然不出许志永所料,当3人于4日中午12点到达东师古村时,受到守
候在那里的人员阻拦。护送3人的村民与当局的工作人员发生肢体冲
突。陈光诚冲出家门,在村头与许志永等人见面。但他们只说了几句
活,陈光诚就被沂南县司法局的人带走。许志永等希望缓和矛盾,但
与当局的谈判没有结果。

下午4点半左右,3人返回村子,在村头的大马路边,被1群不明身分
的人阻拦和殴打。李方平律师险些被推到河里,还被按在地上打。许
志永也被推倒和殴打。围殴者中有人刚刚喝过酒。下午17点28分,3
人被带到双堠镇派出所。

在3人发给朋友的信息中,他们感到村中有不少很象黑社会的人。

近年来,在频发的官民冲突中,民间人士不断遭到黑社会的恫吓与围
殴。就在此前的广东番禺区窝头镇“太石村事件”中,当地官权也曾
动用了从政府暴力到黑社会暴力的卑鄙手段,不仅是警察抓人打人、
抢劫村财务室,而且是黑社会人员的暴力恫吓和围殴。9月26日,一
直关注和帮助太石村维权的中山大学艾晓明教授,唐荆陵、郭艳两位
律师和1位凤凰周刊记者,曾遭到1群不明身分者的围殴。车辆被砸
坏,挡风玻璃破碎。4人报警后,番禺区派警车护送离开现场。行至
半途,警车却调头而去。艾晓明等人旋即遭到数辆车的围追堵截。车
内的歹徒挥舞棍棒和匕首。

当官权不惜动用黑社会来“平事儿”时,幕后肯定有大腐败,否则的
话,地方官员不会如此疯狂──践踏法律、不顾面子、甚至完全不计
政治成本。近年来,官匪勾结的腐败大案不断出现。最著名的案例当
属东北沈阳的“慕马案”和“刘涌案”。黑社会头子刘涌在当地横行
霸道,却当上了市人大代表。刘涌团伙仅仅被法院核实的犯罪事实就
达42起,致死致伤42人,其中1人死亡,16人重伤。刘涌一案,居然
牵连出沈阳市市长慕绥新、副市长马向东等10多个正局级干部,几乎
就是沈阳官府的从头烂到脚。

现在,番禺和临沂也发生黑社会分子对维权人士的恫吓和围殴,不过
是地方官权黑社会化的又一例证而已。

毛泽东的极权时代,我们经历过暴君的极度疯狂,那是1个饿死几千
万人、却还要高唱“社会主义就是好”的癫狂时代。邓小平以来的后
极权时代,权力依然不断地癫狂。我们经历过屠杀孩子、却不准母亲
们哭泣的冷血;经历了镇压法轮功的权力恐怖;经历过数不清的官匪
勾结镇压民间维权的黑社会式野蛮。

不同的仅仅在于:现在的权力癫狂,不再是对极权者毛泽东的狂热崇
拜,而是权贵们对既得利益的无限贪婪和疯狂的权力性掠夺。贪婪使
人变得不可理喻。走向贪婪的权力尤其疯狂。而邪恶的制度却让权力
疯狂畅通无阻。地方官员的无法无天、滥用权力、穷凶极恶,得到了
来自独裁兼黑箱的制度的保护、甚至鼓励。所以,极端贪婪且无法无
天的官权,已经使中国进入最为可怕的状态──官匪一家。

黑社会以贿赂收买官府。官府利用黑道力量摆平麻烦。公权力变成私
权力。官府也必然变成黑社会。这意味中国已经步入了末世的分裂和
疯狂。(2005年10月5日于北京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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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台湾修宪

郭庆海


身为中国大陆的1个公民,现实中在太多太多事情上是无奈的。因
此,对同为中华的台湾也就有着许多的期待。希望她有1个更美好的
社会,有1个更民主的政府,当然,也希望她有1个更好的宪法。正是
因此,在读了吴昆财先生发表于10月2日《民主论坛》的《台湾修宪
之沉思》之后,觉得有一些话要说。

笔者以为,吴先生对台湾修宪形势的分析是非常客观的。但是,如何
来修宪,吴先生之言却大有值得商榷处。

吴先生认为,台湾修宪第1要是政治人物的“无私心”,并分析:
“孟子曾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读者如果稍稍涉及
中华民国立宪史当知,太多数宪政学者再三劝戒国人,宪法之所以不
能行的根本原因,并不在于宪法滞碍难行之处,问题核心乃是政治人
物,或其随追者是否愿意忠实履行宪法。换言之,宪法究竟是谋权的
手段、还是最终目的,全凭政治人物一念之仁罢了!亦即政治人物摒
除私心与私欲,才是台湾宪政能否永续经营的关键。否则任何良善的
宪政大法,那些政客仍可从中找到窍门”。

但是,如果1个社会的宪法需要政治人物的“无私心”来保障它的施
行,那无论如何都不能说是1个优秀的宪法。在这种情况下,宪法也
就无所谓宪法,而只不过是政治人物手中的1个工具而已。所以,笔
者以为,台湾修宪的第1要应该是保障新的宪法不会受到任何1个政治
人物的干扰,而无论他是有私心、还是无私心。这里涉及到立法的1
个原则问题,即:是立足于相信人、还是立足于不相信人。美国作家
林达女士在她的《总统是靠不住的》一书中介绍美国的宪法正是立足
于这样1个最根本的前提:立法者认为人是不能相信的!只有根据这
样的原则,台湾才会产生1部能够有效保障民主的宪法。

吴先生还认为,台湾社会缺乏那种形而上学的宪政学养,“唯有在全
国进行有系统的宪政教育,强化人民的宪政意识,让宪政概念成为台
湾政治文化的一环,方是永固宪政大业之计”。

然而笔者以为,从不会有哪1个民族有宪政的社会生活,人民却无形
而上学的宪政学养──如现在的西方社会。但是反过来,人民有形而
上学的宪政学养,却并不一定便有宪政的社会生活──如曾经出现在
德国的法西斯时代。所以,建立宪政社会的必要基础只能是确定一套
能够有效保障施行宪政的宪法,而不是进行什么宪政教育──这其实
是中国大陆面临的更为迫切的1个问题。无论是台湾、还是中国大
陆,如果说人民的所谓宪政学养还不如200多年前的美国,似乎怎么
说也说不过去。

吴先生另认为,台湾再修宪应由1位“素孚众望、且具深厚宪政学养
的专家主导领修”,理由是“宪法犹如1幅图画,几人持笔画之是1种
气象,1人领修之又是另1图案。但后者较能整体贯穿宪政精神,例
如,美国宪法主要就是由麦迪逊(James Madison)起草。”

然而笔者认为,1个好的宪法,应该是社会各阶层、甚至是国家各地
区利益均衡的1种妥协,需要的是所有这些利益代表者的讨论、甚至
是争吵。美国的宪法又何尝不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呢?麦迪逊所起
的作用,不过是在他起草的文件中原封不动地体现了上述妥协而已。

台湾的确应该修宪,因为正如吴先生所言,宪法问题已经导致台湾社
会诸多的政治、社会乱象。但如何修呢?笔者以为,最重要的一点是
应该重新明确中华民国的国体──即从中央集权制过渡为联邦制。为
什么要将国体转变为联邦制呢?因为真正的民主基础其实并不在于什
么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权分立”,而是联邦制下地方对中央政府
权力的制约。只当有了地方权力对中央政府的权力的制约,才会有所
谓“三权分立”的基础,也才会造就1个健康的宪政民主社会。
(2005年10月4日于河北)

〔转载自《民主论坛》;http://asiademo.org/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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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者
──声援郑贻春君


东海一枭


         我来了,我颠覆
         把毒草颠覆成香花
         把严冬颠覆成阳春
         把垃圾颠覆成珍宝
         把黑暗颠覆成光明

         我来了,我颠覆
         把盗贼颠覆成正人
         把流氓颠覆成君子
         把奴隶颠覆成主人
         把奴才颠覆成公民

         我来了,我颠覆
         把不平颠覆成平等
         把禁锢颠覆成自由
         把人治颠覆成法治
         把野蛮颠覆成文明

         我来了,我颠覆
         把欺骗颠覆成诚信
         把邪恶颠覆成善良
         把仇恨颠覆成仁爱
         把愚昧颠覆成智慧

         我来了,我颠覆
         把噩梦颠覆成美梦
         把蜀道颠覆成坦途
         把监狱颠覆成花园
         把泪水颠覆成欢笑

         对于开倒车者,我是反动分子
         对于专制主义特权阶级黑恶势力
         我是坏分子捣乱分子汉奸卖国贼
         对于所有肮脏黑暗假恶丑的事物,
          我是颠覆者

         我的历史责任和命定义务是
         把共产党颠覆成
          民主进步的现代文明政党
         把颠倒的黑白、颠倒的是非、
          颠倒的功罪、颠倒的世界
         颠倒的一切,重新颠覆过来

         我自豪,我是颠覆者!

【注】郑贻春案中,公诉人以郑贻春写有“我的颠覆只是想把流氓颠
   覆成不流氓,只是想把黑暗颠覆成光明,只是想把丑恶颠覆成
   美丽”之语,证实郑贻春确实作了“颠覆”──望文生义,恶
   意诬陷。老枭乃据郑君语意推衍成篇。中共如果只抓郑贻春不
   抓我,就是抓小放大,就是欺软怕硬,就是做贼心虚,就是自
   打耳光,就是侮我辱我!为此,我强烈要求:要嘛迅速无罪释
   放郑贻春君,要嘛就快点把我这个大颠覆者也抓起来,与郑贻
   春们一起关进你们的监狱里去!!!(2005.9.28)

〔转载自《民主论坛》;http://asiademo.org/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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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古歌词《我们有生存权》等三首

敖博


       我们有生存权(1995)

       你吃了吗 我没饿死
       你现在忙什么 我忙着去死
       我闻到你身上有股狗的味道
       我的鼻子嗅觉那么灵敏
       原来我们都是同一类人
       很高兴 我们能生存在一起

       我们有生存权
       好象我们象畜牲一样活着不被宰杀就够了
       我们有生存权
       这一点无比重要 好象爱情自由全可抛
       跟贫苦的非洲比 我们是天堂
       跟死去的人们比 我们都活着

       我们有生存权 有监狱般的安全
       我们有生存权 有其它绝种动物所没有的特权
       我们有生存权 只要我们有钱
       我们有生存权 蚂蚁也有
       我们有生存权 奴隶们要的就是这个
       我们有生存权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骄傲

       张志新是谁(2003)

       张志新是谁?
       现在有很多人问我这个问题
       这是个多么无知的问题
       这是个多么耻辱的问题
       连张志新 你都不知道
       你是个人吗?
       你是狗哇!

       生的渺小 活的可耻 死不足惜(2001)

       我们生的渺小
       跟死的没两样
       我们活的可耻
       跟白痴没两样
       我们一贫如洗
       我们被人看不起
       我们总是朝不保夕
       我们总是虽生犹死
       我们生的渺小 活的可耻 死不足惜

〔转载自《民主论坛》;http://asiademo.org/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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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古歌词《复仇》等三首

敖博


      复仇(2003)

      我们的心底有没有仇恨
      问一问自己是不是人
      我们为什么要忍气吞声
      看一看自己象不象人

      如此社会 如此国家
      如此环境 如此人生
      我们活着的唯一目的
      就是要报仇雪耻 报仇雪恨

      不是我们踩着共产党的尸体走过去
      就是共产党踩着我们的尸体走过去

      我才不当蒋介石(2003)

      如果我是蒋介石 就在重庆谈判
      不用别人动手 亲手我就枪毙了毛泽东
      就算不能带枪 拿刀我也捅死他了
      哪怕没有刀 用手也要掐死他

      如果要我当蒋介石 就当重庆谈判时的蒋介石
      马上就让毛泽东去死 该可耻时就可耻
      想想当时的蒋介石 没有自知之明的蒋介石
      又不是毛泽东的对手 又不敢当场动手
      心不够狠 手不够毒 脸不够厚 结果自作自受
      蒋介石就是蒋介石 我才不当蒋介石

      我真希望你们这些人是特务(2003)

      做特务的就要让他有做特务的的下场
      做特务没有好坏 只有活该
      我们让特务不得好死
      死得可怜 死得可耻
      死得绝望 死得老婆孩子也跟着死
      为你们做特务的信仰 付出代价
      是给你们的最高奖赏
      要不然就不要做特务
      我真希望你们这些人是特务


〔转载自《民主论坛》;http://asiademo.org/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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