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起真维权摔伤请大家给予帮忙
28日上午,我到沧州第二医院骨科病房看望了郭起真,也大致了解了
郭起真出事的一些细节。26日,郭起真到沧州市委请愿,并向行人散
发传单,遭到公安人员的粗暴对待,传单被抢,并被追至沧州市计算
机中心,郭起真愤而爬上电视塔,结果在约20米高处摔下,追郭起真
的公安人员见到郭起真从塔上摔下,不予救治而离去。
郭起真的家属对有关部门在这一事件中的表现非常愤慨,遂将郭起真
用担架抬到沧州市委请愿。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沧州市有关部门初
步表示出解决问题的诚意。当天下午,郭起真被安排到沧州市第二医
院治院治疗,沧州市有关部门为此预付了15,000元的治疗费。沧州市
第二医院是1家骨专科医院,医疗条件较好。27日,郭起真进行了手
术,手术3个多小时,比较成功,如果恢复顺利,10天后可出院回家
疗养。
但是,现在看,郭起真遇到比较严重的经济问题。沧州市有关部门虽
代缴了15,000元的治疗费用,但27日手术即用去13,000元,28日已经
把剩下的2,000元花得差不多。后续治疗费用如何解决,沧州市有关
部门还并没有给家属1个明确的说法。而在治疗费用之外,一家人的
生活当然也面临着更大的问题。由于郭起真致力于维权活动,他的工
作一直得不到恢复和落实,他夫人也没有工作,所以,我在此呼吁所
有朋友能在此时刻给予郭起真及他的家庭以经济上的一点帮助。同
时,我也希望沧州市有关部门能继续在郭起真腿伤治疗过程中相对理
性的表现,彻底解决郭起真提出的问题。
联系郭起真
家庭电话:817-317-3077580(目前暂无人接听。)
小灵通:8950065(郭起真带在身边,可打此电话。)
(200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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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郑恩宠名誉权受侵害案致函上海媒体
(律师) 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解放日报》、《文汇报》暨
新华社上海分社记者杨金志先生、
《解放日报》记者陈斌先生:
受郑恩宠及其夫人蒋美丽委托,本律师就《解放日报》、《文汇报》
于2003年10月29日分别刊登新华社上海分社记者杨金志、《解放日
报》记者陈斌撰写的题为《“桂冠”背后的真相──郑恩宠其人其
事》一文,侵害郑恩宠名誉权事宜发出本律师函,要求你们立即停止
侵害、消除影响,在《解放日报》和《文汇报》上刊登道歉声明,并
向郑恩宠夫妇赔偿精神损失。
2003年10月29日,《解放日报》在第2版、《文汇报》在第8版分别刊
登了由《解放日报》记者陈斌和新华社上海分社记者杨金志撰写的
《“桂冠”背后的真相──郑恩宠其人其事》一文。该文在引述上海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郑恩宠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案
一审判决书主要内容之余,捏造事实并恶意使用侮辱性言词贬低郑恩
宠的人格,导致后者的社会评价降低,对其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并
给其本人和亲属带来了精神痛苦。
一、报道内容严重失实,致使郑恩宠的社会评价降低。
文章作者杨金志和陈斌,以新华社记者和《解放日报》记者身分,在
未对上海市拆迁诉讼状况进行起码调查的情况下,无视郑恩宠为数以
百计的上海拆迁户艰难维权的事实,撰文指称郑恩宠头上的“动迁维
权斗士”、“反腐败英雄”、“著名大律师”等“桂冠”,都是“被
境外一些媒体和组织别有用心”地戴上的;作者对郑恩宠依法维护弱
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正当性过于迟钝,对升斗小民在大资本重压下蒙受
的苦难熟视无睹,即对其维权行为肆意歪曲,指其是为了“谋取不当
利益”;作者本应轻易了解到郑恩宠编印散发的,不过是国家和上海
市有关拆迁安置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目的是普及法律知识以便
拆迁户能理性处置自身权利,却在文中以“擅自编印、散发非法小册
子误导群众”的行文混淆视听;作者本应敏锐地意识到,上海地方公
安检察当局对周正毅事件的养痈成患负有失察责任,却轻率地以未曾
在上述机关见到郑恩宠有关举报文件为由,否认其人尽皆知的抗争行
为;文章还称郑恩宠在上海天山内衣厂期间曾“因违反劳动纪律、长
期无故旷工而被工厂除名”,但实际情况也并非如此。
二、文章有意使用了大量侮辱性言词,
对郑恩宠的人格造成了贬损。
报道中使用了大量侮辱性言词,对郑恩宠的人格进行贬损。报道称郑
恩宠对头上的诸多“桂冠”“得意洋洋”,但“其实在人才济济的上
海”郑恩宠“不过是无名之辈”,只是“因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被
公安机关逮捕、经众多新闻媒体曝光才得以‘扬名’”;更有甚者,
称郑恩宠是“申城律师界违法乱纪且屡教不改的败类”、说他“自
称‘精通法律’却知法犯法”,说他“自称为民请命却巧立名目索取
费用”、说他“自称反不正之风却自身道德败坏”,说“大庭广众面
前,郑恩宠以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招摇撞骗;在阴暗角落里,他却从
事着坑、蒙、骗的勾当”等等。上述侮辱性言词贬损了郑恩宠的人
格,损害了郑恩宠的名誉。
三、报道构成对郑恩宠名誉的损害,
侵犯了郑恩宠的名誉权。
公民的名誉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我国法律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
损害公民的名誉,郑恩宠捍卫自身名誉的民事权利,不因其眼下在押
犯的处境而有所变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精神,
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或者文章有侮辱他人人格的
内容,并造成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均属构成侵害他人名誉权;对于
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也应按照侵害他人
名誉权处理。《“桂冠”背后的真相──郑恩宠其人其事》一文的作
者新华社记者杨金志和《解放日报》记者陈斌,显然构成了对郑恩宠
名誉权的侵犯并应承担责任;《解放日报》、《文汇报》在刊登上述
文章时,对其行文中的众多不实之辞和侮辱性言词,未尽到应有的核
实与审查义务,同样构成对郑恩宠名誉权的侵犯;解放日报报业集团
和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对下属媒体所实施的侵权行为,应依法承
担责任。
众所周知,《解放日报》是中共上海市委机关报,对国内政局有着深
远影响,近年来更成为中国政治气候的晴雨表,其地位举足轻重;
《文汇报》的发行,则主要面向知识界,该报对人物臧否一向为人瞩
目;两报的共同之处在于,都对受众有着较大的影响。上述文章发表
并在各自网站发布后,经过了其他媒体和网站的转载,影响力即侵权
后果进一步放大,对郑恩宠名誉的损害程度大大加深。
本律师受托向各位公证发出本律师函,期待着你们能从新闻从业者的
良知底线出发,谨守新闻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以对事实、法律、公
众和郑恩宠夫妇负责的态度,于2005年11月20日前作出明确的回复,
否则我们将通过司法程序寻求救济。
所有的回复敬请寄至: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97号3层307-308室
邮政编码:100025
电话:010-85869176
传真:010-85869163
〔转载自《新世纪网》2005.10.28 12:20;http://www.ncn.org/。
推荐者:(美国北加州)张伟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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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烂路,捐血也要修起来
──我对村民们的动议请求 各位村民:
银波这次回来,看见这个村漫山遍野的花草树木,也看见朴实而又艰
辛的百姓,时时探访到疾苦不已的民情现实,说实话,心中真不是个
滋味。你们许多人都是看着我成长起来的,我与大家的感情很深很
深,在外面跑江湖就更深感家乡的万事万物都是那样地令人牵挂。想
到这些年的成长历史,追溯祖辈们的奋斗根源,家乡的人民从那样1
个水深火热的境况下,一步又一步艰难地走到今天,这当中实在有太
多的血汗和情感。然而,试问我们这个村真的进步了吗?若是确实进
步了,那么现实为什么常常令人沮丧、伤感?我带着眼泪追问大家这
个问题,你们肯定会告诉我:“哎,银波,山还是那座山,水还是那
条水,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
我们要追寻答案,要找到十万个为什么的答案。银波在这里不用把话
说得太高深,就说:如果你的孩子得了疾病,这疾病有危险,你从你
的家中出发走到新岸山商店,再等摩托车送到朱沱医院,等你把病人
送到医院的抢救室里,需要多长时间?半个小时够吗?1个小时够
吗?或者只因1、2分钟,你的爷爷,你的父亲,或者你还来不及送到
医院生育孩子的妻子,突然断气了,到那时,你要哭泣些什么?是哭
泣“你怎么忍心就这样把我抛弃”,还是追问为什么要用这么长的时
间送到医院?如果你家中修房造屋,你要拉材料,几万几千块砖,还
有水泥、石灰、石子、瓷砖、门窗、木材,你还要每天走路到新岸山
商店,再等摩托车去买菜,然后又回来,又背着沉重的菜走一段烂路
回到家中,连续2、3个月甚至半年都如此,你受得了吗?
对了,你的孩子在上学,这里的新建小学仅有小学一、二年级,他们
读书必须起早,擦着朦胧的眼睛,走着路都在睡觉,趁天还没亮走到
5、6里甚至8、9里之外的学校上课,然后又从学校回来,除了寒暑假
和周六、周日,他们天天如此,作为父母,你作何感想?农村里面人
情客往,走个人户,穿着崭新的鞋子,走到主人家中已是泥巴满脚,
那时你会有怎样的尴尬?你要到稍远的地方进些货品,此时你心急如
焚,然而你还是要看老天爷的眼色,如果突然下雨,你只能再次望天
兴叹:怎么又下雨了?你家中7、80岁的老人,他们呆在家中觉得苦
闷,可是蹒跚的脚步行走在崎岖、溜滑的山路中,他们撑着拐杖,喘
了一口又一口气,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走到新岸山商店,那种场面对
于1个老人而言,无异于伤筋动骨,作为晚辈,你难道不觉得亏欠他
们什么吗?
我们这个村,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和少年外出打工,故乡的贫穷和家
庭的窘迫把他们逼到了这一步,同时也使他们形成1种惯性,有的甚
至还在学校读书就“身在曹营心在汉”了,他们那么小的年纪就想奔
出去打工,结果怎么样?一出去就遭遇重重压力。外乡的生活真的就
那么轻松吗?绝不是。我是做过许许多多的农民工和农民调查的,我
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他们差不多都在充当廉价劳动力,建筑、进
厂,这些过程充满了血汗、眼泪,甚至危险。有的外出受了工伤,有
的外出被拖欠工资,有的讨工资被打,有的亡命天涯……。然而,他
们为什么还是要外出打工?他们这种冲动1年又1年地延续,从来都没
有停止过,即使在外干得累了,想歇歇了,可是他们能那样做吗?贫
穷与落后,这才是这一切悲剧的根源!
好,你说你要发展经济,怎么发展呢?最起码的,第一,你必须要有
好的交通条件;第二,你必须要有好的通讯设施。连1条可以通车的
路都没有,没有人来开工厂,没有人来发展业务。在这个村里,我发
现一些青年是相当有见识的,他们在外面跑的时间多,接触的社会领
域相对广一些,然而他们毕竟还是屈指可数的少数,他们的理想只能
被现实条件紧紧地捆绑,犹如被套住翅膀的飞鸟,再如何展翅,也无
法腾空。大家难道不觉得这是个遗憾吗?他们这些有抱负、有志气的
青年,从泥巴里长大起来的踏踏实实的人,没有1个条件为他们开辟
长远的道路。他们还有后代,后代还有后代,难道这个责任还要寄希
望于他们后代的后代的后代吗?各位村民,我们要对我们的将来负
责,这个责任是今天的事情,现实已经迫在眉睫,我们绝不要逃避。
这条烂路究竟伤了多少人的心?我没有做过统计。但是大家睁开自己
的眼睛看看周围的邻居,想想自己的艰难,数一数那些破烂的茅草
屋、颠跛的扁担,要摸着胸口问自己1个负责的问题:难道我们就一
直这样穷下去吗?大家的眼光不要放得太短,要往前面看,如果人人
都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1位,想到这条路跟自己究竟有多大关系,说
“反正这么多年都走过来了”,谁也不想去改变些什么,甚至象我这
样全心全意关注村民利益的人也被称为“多管闲事”、“吃饱了,撑
的”,那么还有谁愿意站出来呢?我们都是有血有肉的人,是讲感情
的,生活在这样艰难的环境之下,大家就更应该互相帮助,不要每个
人都抱着自己的算盘在那里算计,这些算计不是从大局出发。所以,
我希望大家都勇敢地站出来,为修这条路鼓掌!为修这条路出力!为
修这条路加油!
我们贫穷,就要敢于承认自己贫穷,我这个人不喜欢打肿脸充胖子。
各位村民,包括政府、村委会,都要实事求是地看待这种贫穷的现
状。我们被穷怕了,不要再穷下去了!眼前的这个村,尽管还看不到
1个伟大的蓝图,但是这毕竟是基础啊,而且是基础当中的基础!如
同人要穿衣吃饭一样,这条路对于我们来说就有如此普遍的意义。其
实,我是非常明白大家现在的心情的,如果真的要修路,反对者少得
可怜,而且那些反对者的理由也不一定站得住脚。这在官方辞汇来
讲,是真正的“民心工程”,谁不愿意呢?但是最大的问题来了,谁
出钱?有钱好办事,没钱就什么也不要谈。有的人相对而言很富裕,
但是他们连给自己父母最起码的赡养费都吝啬起来,按我们的土话来
说就是“抠得很”,那么谁还愿意出钱去修看似跟自己毫无关系的路
呢?难道真的是“为富不仁”吗?还是真的有其他别的原因?
我可以告诉大家1个原因,这个原因别人不敢公开讲,而我敢公开
讲,因为这些想出钱的人怕这条路是个无底洞,怕被那些官拿去腐败
掉、贪污掉。民众憎恨腐败,更讨厌那些一看到有钱可赚就想凑合进
来浑水摸鱼的官员。我也是憎恨腐败的人,如果大家对这种腐败的憎
恨有10倍,那么杨银波对这种腐败的憎恨就有100倍!我们是真心诚
意地想把事情办好,所以就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监督,不然到时候把我
们这种人的热情也消灭了,那么这个村还有谁值得信任呢?我这样
讲,不是抬高自己的可信任度,而是在呼唤对我们这次工程的监督的
必要性。严格地说,这是1次民间行动,而不是政府行动或者村委行
动,政府和村委是主要起协调作用的,比如出现村民纠纷或者征地的
问题,在谈判、交涉上,他们就应当负起这个责。
对于资金的预算,如果从新岸山商店修到灯岗坪,可能需要5万元;
如果从新岸山商店修到灯岗坪,再经过蓝篙儿,再到12队下去,可能
需要10万元。我说的这个预算,是粗略预算,真实的数位还需要进行
1个细致的、专业的估评。我们要先召开村民会议,进行1个意向性的
介绍和商讨。然后,再考虑资金的来源。依我看,资金的来源一是来
自村民募捐,这包括居住在本村的人和外出打工的人,不管是普通民
工还是包工头、老板,我们都会写信给他们;二是来自社会捐助,尤
其是网上捐助,我们会有详细的文字、图片说明;三是来自政府财政
的支持。这些过程,都需要村民们签字附议。我们届时会在中国农业
银行和邮政储蓄所开1个联名户头,也就是说,起码要3个人共同签字
才能取到款。涉及到300元或者500元以上的开支,必须要3个人共同
签字才能支出。接收到的款,支出的款,都需要隔日细致公布。这笔
资金的3个监督者以及其中1位保管者,最好由大家用选票选出来,选
票超过投票者半数的那个人,就负责保管资金。
这些天我还要和干部、村民做进一步的商讨。我注意到我们村的青年
在意识上还是很激进的,我很欢迎这样的激进思想在行动当中去检验
其成败。如果有人觉得我可以自始至终为这个工程牵头,钱财紧缺、
能力有限但意识强烈的我,愿意站出来!我说过,即使我自己欠债,
即使捐血才可成事,即使因之而遭到非议和盯防,我也要把这条烂路
修起来!
〔转载自《大纪元》2005.10.29 13:46;http://www.dajiyuan.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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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的屁股摸不得?
在过去,老虎的屁股是摸不得的,这乃人所共知;皇帝的屁股也是摸
不得的,这同样人所共知,都不足为奇。可今天,由于人类社会的高
速发展,尤其在21世纪的今天,当人类社会迈入1个更高、更崭新的
文明层面上时,人类不但可以随意摸老虎的屁股,而且在所有民主的
国家里,普通老百姓随意指责如同皇帝一般的总统或总理的事情也屡
见不鲜随处可见比比皆是,已经非常家常便饭平常事一般了。
但是,当世界大潮不断向人性化以及人人平等的最高社会阶段迅速迈
进时,在拥有世界1/5人口的中国,13亿中国人民却还依然生活在一
党专制的樊笼里,享受不到真正的自由、民主和人权等。当然,在我
们这样性质的1个国度里,所谓主席的屁股固然是轻易摸不得的。在
此,我们且不说其他所谓言论自由了,就看看《新华网》和《人民
网》,如网友一旦发表一些深层次探讨民主和根除腐败的言论时,立
刻就会导致被删贴。当然在这里,那些所谓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屁股固
然万万是不可摸得的。也许作为党的喉舌的网站如此这倒也罢了,可
由于党执政国家,便把所有企业个人网站全部变成如同这些网站一样
性质的网站了。
一党的总书记就是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也许这也无可厚非,可一
党专制的领袖,在作为国家最高领导人时,不受任何监督和制约,这
难道不正是历史的倒退,封建王权的再次复辟吗?自“5.4”以来,
中国人民就一直都在反封建专制,反皇权体制的,可这种腐朽统治却
始终盘桓在中国人民头上,阴魂经久难散,就仿佛屡清不散的恶性肿
瘤,而深深毒害着国家和属于这个国家的所有无助的平头百姓们。尤
其当这些人遭受来自某领导的坑害和凌辱时,他们全部都投告无门,
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
正是由于这种腐朽的封建专制制度作为现代统治者的传统文明坚实地
存活着,官场腐败才在今天的中国始终根深蒂固、盘根错节,而极其
顽固地枝繁叶茂茁壮成长着。而顽固不化的所谓党和国家最英明伟大
的领导人们,他们却在制定一系列法规和制度时,总是只想着如何更
高效地监督和制约好下级官员,而对他们自己本身的监督和约束就根
本置之不理了。当然,这种监督制约无背景、无靠山、无后台的小官
的举措,便导致了被这些所谓党和国家领导人所庇护的腐败官员们更
加张狂和恣肆。因为大树底下能乘凉,于是,无论他们犯有多么严重
过失和错误,都总是能逃脱这类法律法规的惩处。在专制国家,再怎
么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在这些丝毫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最高领导人面前
全部都是废纸一堆,完全失效的。恰这也正是为什么有很多大案要案
在基层查着查着,由于背后突然浮出这类大鱼来,便不得已而打道回
府,让这个案子不了了之自消自灭了。
作为今天的中国人,有多少人已经完全明白这些道理了呢?尤其在大
陆,由于所有国民全部都受的一党专制的强制愚昧教化和培养,大多
数国民便根本看不出这个道理来。于是,专制者们便都这样说,“你
看,中国大多数民众就是这等素质,你让他们怎样才能自己给自己作
主啊。假若全部都作主了,那还不完全乱套了。”于是,他们便公然
地堂而皇之地且极其理直气壮地给所有他们以为素质极其低下的大多
数国民当家作主着。这难道不正是当年袁世凯在复辟帝制的最佳借口
吗?
说中国人素质低,这是自袁世凯以来,凡是想搞专制统治的所有统治
者同一的借口,比如在蒋介石时代,蒋就是以此为借口坚决不给人民
民主的权力的,相反,他还极其残酷野蛮地清洗和镇压着一大批素质
极高的人士,比如对当时共产党所有成员的全部清洗和镇压。
可是,历史总爱开玩笑,并总是这样三番五次不厌其烦地轮回着,那
在当年曾高喊自由民主口号,并信誓旦旦承诺决不搞一党专制的中
共,在今天,当政权完全控制在自己手中之时,他们便还是复制以前
了,其承诺固然便不攻自灭了。
由此我们可以这样发问,中国人,难道你们都如此嗜权霸道专横野蛮
成本性了吗?也许毛泽东是从封建专制社会的大熔炉里陶冶出来的,
其秉性难改,或许可以原谅。但作为新时代的今天的领导人们,他们
怎么也一再顽固不化地坚持这种腐朽的制度呢?而真正属于中国人民
永恒福祉的民主和谐政体在中国确实会有指望吗?国家的最高领导人
真的就永远也不受任何监督和制约?胡锦涛等人确实有为所有中国人
民的子子孙孙永恒造福的大良心、大善意和大气魄建设相互制约相互
监督的民主和谐政体吗?我们只好再次拭目以待,因为最近刚颁发的
所谓《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确实并不咋的,相反,倒使很倒胃
口,极其人大失所望啊!
(200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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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间地狱
美国国会行政中国委员会,2005年10月12日公布报告指出,“去年1
年中国政府加紧控制宗教、言论、媒体与集会,中国的人权纪录毫无
改善。”
国际人权团体也指出,近几个月来,中国民众对于政府广泛贪污与非
法土地征收感到不满,当局也努力镇压民间的大规模抗议与暴动。据
中共官方的统计,中国境内,去年有高达7万4千多件的人民抗暴事
件。
许多人并不了解,“人权问题”关系到文化发展、社会道德、社会风
俗、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的可能性;没有真正的人权,就无法建立
“人的文化、人的道德、人的政治、人的社会与人的经济”。
以现代的中国为例,中国社会,充满了人心腐败、道德堕落、贫富严
重不均、城乡巨大差距、失业率高涨、贪污腐败等问题。整个中国,
正在全面黑社会化,中国的官员,就是黑社会的头子;中国的人民,
就是黑社会的成员,这还是人的社会吗?
中国的官员,为了取得权力,不惜一切手段,实行残酷的斗争与结党
为私;为了取得金钱,不惜一切手段,偷盗国有资产或剥削人民。例
如,中国各地官员,各种圈人、圈路、圈地、圈厂、圈工程、圈水、
圈电、圈钱等行为;近期陕北油田事件,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地方官
员,竟然变成强盗,公然抢夺人民的财产,使数万农民财产严重损失
与濒临破产。
在1个普遍缺乏道德信仰与资源匮乏的社会,人民为了求生存与追求
利益,什么样昧良心的事,都有可能干得出来。例如,农民为了争取
农作生产的美观与利润,使用过量的农药;菜贩为了菜的美观与利
润,使用有毒的化学物质,处理所卖的菜;商人为了赚取利润,在食
品加工的过程中,添加有毒物质。
中国社会,到处卖的,都是各种类型的毒米、毒油、毒盐、毒肉、毒
汤、毒茶、毒菜、毒酒、毒水、毒筷子、毒鸡蛋、毒调味品、毒蜜
枣、毒饮料、毒奶粉、毒棉被、毒尿布、毒香肠、毒泡面、毒衣服
(含铅过量)、假药与假货等商品。
即使人民每天必须使用与接触的东西,也无法逃过厄运,例如,蔬菜
与米,大都含有过量的农药;鸡蛋大都含有有毒添加剂(如土霉素、
青霉素、金霉素、四环素、激素等);方便筷子,大都泡过硫磺熏药
水;茶叶,大都含有过量的农药与有毒色素;禽肉,大都含有过量的
抗生素;许多猪肉,曾被双氧水漂白过,其饲养过程,大都是吃不卫
生的馊水等。
上述的事情,说明了统治者与人民,利益对立与互相伤害的普遍事
实。这样的国家,还能住人吗?这样的国家,与地狱有什么差别?中
国到底是什么样的国家?中国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中国人到底是什么
样的人类?这难道不是1个很严重的问题吗?
在佛教《地藏菩萨本愿经》,记载了“无间地狱”的事情,所谓无间
地狱,就是众恶鬼居住的地方,恶鬼由于生前作恶多端,因此必须受
“热铁烧身、饥吞铁丸、渴饮铁汁”之刑罚;这些凄惨的刑罚,由于
“从年竟劫(指如此年复一年,劫复一劫)、苦楚相连、永无间断”
因此这个受刑的地方,被称为“无间地狱”。
现在的中国,就是名副其实的无间地狱,为什么中国会变成,这样1
个可怕的无间地狱?
因为,中国承接了两千多年的政治,又引进了违反人性的共产主义,
因此,必然会发展成为可怕的无间地狱;这绝对不是中国人永远的宿
命,中国人可以改变这种命运,并且争取追求自由与幸福的权利。
所谓的专制政治,就是违反人权的政治,就是将人变成奴隶的政治;
所谓的共产主义,包含了无神论(否定宗教的绝对道德)、唯物论
(否定人的道德与精神价值)、阶级斗争(鼓励人的仇恨意识)、无
产阶级专政(实行一党专制)等思想,这种结合中国传统专制与外来
共产恶道思想的政治,就是促使中国成为无间地狱的根本原因。
地藏王曾说,“地狱未空,誓不成佛!”。这种伟大的道德思想,这
么伟大的救世愿望,多么令人感动!在中国这种可怕的地狱世界之
中,就必须有类似地藏王的人,才能够拯救中国人的道德与灵魂。
中国最大的问题,不是没饭吃的问题,而是没有“道德信仰”。1个
没有道德信仰的人,就算拥有巨大的财富、地位或名声,也是没有意
义的;1个没有道德信仰的人,只能成为1个行尸走肉的人,并没有
任何存在的价值。
如果全中国的人民,都能够信仰类似地藏王的道德思想,充分发挥佛
家“大菩提心”、“同体大悲”、“舍己救人”、“拯救恶人”、
“改变恶道”与“拯救世界”的决心,那么东亚大陆,才有可能成为
真正“无忧的净土”。
真正“无忧净土”的国家,绝对是建立在高度道德与信仰的基础上。
唯有人民拥有高度道德与信仰的思想,这个国家,才有真正爱、正
义、自由、平等、人权、平安、喜乐、幸福与和平的价值可言。
为了中国人民,能够尽快摆脱无穷久远的大劫,能够彻底离开沉溺于
生死的苦海,能够有效摆脱六道轮回流转的苦难,中国人民应该认真
地忏悔与改过,并且积极学习地藏王伟大的“入世精神”,以便能够
及时,拯救自己的灵魂、拯救人民的灵魂与拯救国家的命运!
佛家的观点,任何作恶与随意杀生的人,在未来死亡后的六道轮回
中,一定会变成恶鬼或畜牲;唯有坚定地信仰道德、积极修德与行善
的人,才能获得福报。那么中国人如何才能够获得福报?就从信仰地
藏王的道德思想、推翻中共、重建人的文明与道德开始吧!
每天太阳升起的时候,地藏王的微笑,都会向中国人民招手;只要中
国人民,心存慈悲、诚信向善与勇于救世,那么地藏王的灵魂与神
力,就会进入到中国人民的心中,发挥不可思议的力量。你相信吗?
地藏王已经来到了中国!
(200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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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满玄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职业资格证行政许可第一案 案发
2004年7月19日,我向杭州市司法局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8月中
旬,取得准考证(准考证号:0433010102254)。9月18、19日参加
考试,取得(96+86+99+102)=383分的总成绩,超过当年合格分数线
360分。12月21日,我向杭州市司法局提出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申请。
2005年2月1日下午1点多,杭州市司法局电话(057185174276)叫我
去一趟,下午2点左右,我赶到司法局。我问他们叫我什么事,1位工
作人员拿出1个信封给我,我取出信封里的《浙江省司法厅不予行政
许可决定书》(浙司许考决字〔2005〕第1号)看,吃了一惊,愤怒
道:“岂有此理,太过分了!”。另一位工作人员热情地泡茶1杯,
说道:“不要激动,一切按程序来”。我说:“凭什么作出这样的决
定?《法律职业资格证管理办法》第3条是什么内容?”。他们说:
“去普法网上查一下,就可知道了”。接着我在决定书回证上签了
字,就回家了。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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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司许考决字〔2005〕第1号)
浙江省司法厅
陈树庆:
你于2004年12月21日经杭州市司法局向本机关提出的法律职业资格申
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认为你提交的该项申请不符合《法律
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3条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
法》第3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浙江省
人民政府或司法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依法向杭州市西
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05年1月31日
〔盖“浙江省司法厅行政许可专用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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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2日上午我去网吧查了《法律职业资格证管理办法》,第3条
这样写着:“符合《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规
定,经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申
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我再查《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
行)》,第13条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司法考
试:(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学历,专
业条件;(五)品行良好”。嘿嘿!我全符合,而且是“拥护《中华
人民共和国宪法》”做得最好!
因为我始终认为:1个真正的“共和国”或称“人民共和国”,其最
基本的原则就应该是“主权在民,公民权利平等,依法治国”。任何
与这3条基本原则相抵触的内容,比如规定一部分人或某一集团拥有
凌驾于法律和人民自由选举权以上的特权(尤其是政治特权),其本
质就是将“共和国”颠覆成“假共和国”、将“人民的共和国”颠覆
成“特权腐败分子的专制国”。所以任何人,要是真正拥戴《中华人
民共和国宪法》,不得谋取凌驾于法律和人民自由选举权以上的特
权;要真正护卫《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就必须与那些违背“主权
在民,公民权利平等,依法治国”的封建主义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司
法行政机关不授予我法律职业资格证,什么意思,难道说我拥护共和
国真正的宪法基本原则“主权在民,公民权利平等,依法治国”还不
够坚定吗?难道怪我对凌驾于法律和人民自由选举权以上的特权腐败
分子斗争还显得太温和不成?看来本案充满玄机,表面上看是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行政许可第1案,实质上却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荒唐的违宪审查第1案。这是1出好戏,唱下去一定大有看头!那就
让我登台开唱吧。
复议
2005年2月2日下午理了理思路,晚上起草好了《行政复议申请书》初
稿,以被申请人浙江省司法厅“超越职权;剥夺了申请人依法定程序
所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没有事实依据或事实认定上的重大误解,
导致法律适用的错误。”为由,要求浙江省人民政府撤消《浙江省司
法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司许考决字〔2005〕第1号)。2月3
日上午到打印店打印好了正式《行政复议申请书》,当天用挂号信寄
出了复议申请书,并附复议申请书副本1份、《浙江省司法厅不予行
政许可决定书》(浙司许考决字〔2005〕第1号)1份。
2005年5月19日下午,我外出回家后收到了维持司法厅决定的行政复
议决定书(浙政复决字〔2005〕11号)。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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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决定书(浙政复决字〔2005〕11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申请人:陈树庆,男,汉族,1965年9月26日出生,住杭州市拱墅区
大关苑东九苑22幢1单元601室。
被申请人:浙江省司法厅。
法定代表人:胡虎林,厅长。
委托代理人:潘广俊,浙江省司法厅法规处处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司许考决字
〔2005〕第1号),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受理并进行
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称:申请人参加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取得383分的总成绩,
超过360分的合格分数线,于2004年12月21日经杭州市司法局向被申
请人提出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申请材料。被申请人经审查认为申请人
的该项申请不符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3条的规定,遂
于2005年1月31日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于2005年2月1日由杭州
市司法局代送达申请人。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无权就是否授予申请
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作出决定,剥夺了申请人依法定程序所享有
的陈述和申辩权利,且没有事实依据或事实认定上的重大误解,导致
法律适用的错误。申请人请求撤消《浙江省司法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书》(浙司许考决字〔2005〕第1号),责令被申请人尽快履行其审
核与向司法部报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书和有关材料的职责。
被申请人答复称:2004年7月19日,申请人向杭州市司法局报名参加
国家司法考试。8月中旬,被申请人核发申请人准考证。9月,申请人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达到合格分数线。12月21日,申请人向杭州市司
法局提出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2005年1月4日,杭州市司法
局向被申请人提交“关于对陈树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问题的初
审意见”,建议对申请人不予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5年1月31
日,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以下简称决
定)。2月1日,被申请人通过杭州市司法局将该决定送达申请人。根
据有关证据表明,申请人不符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3
条、《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13条规定的申领法律资格
证书的条件,被申请人遂作出决定。该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
申请人依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的权限作出决
定,没有违背《行政许可法》的精神。《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
法》是司法部就实施法律设定的法律职业资格认可事项制定的部门规
章,符合《行政许可法》第16条“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
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的精神。被申请人依
据现行有效的部门规章作出决定,并无超越职权。被申请人经审核认
定申请人不符合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遂依照《行政许可法》
第38条第2款规定作出决定,并在决定中明确告知申请人不符合申领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依据、理由以及救济权利。因此,被申请人
作出决定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申请人申辩权利的情形。
经审理查明:2004年7月19日,申请人向杭州市司法局报名参加国家
司法考试。8月中旬,被申请人核发给申请人准考证。9月,申请人参
加国家司法考试并达到合格分数线。12月21日,申请人向杭州市司法
局提出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2005年1月4日,杭州市司法局
向被申请人提交“关于对陈树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初审意
见”,建议对申请人不予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经审查,被申请人
根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3条、《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
法(试行)》第13条规定,认为申请人不符合申领法律资格证书的条
件。2005年1月31日,被申请人依据《行政许可法》第38条第2款规定
对申请人作出《浙江省司法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司许考决字
〔2005〕第1号)。2月1日,被申请人通过杭州市司法局将该决定书
送达给申请人。
本机关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
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28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浙江省司法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司许
考决字〔2005〕第1号)。
申请人如不服本行政复议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浙江省人民政府(章)
2005年5月13日
将政府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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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起诉状
陈树庆
原告:陈树庆,男,汉族,1965年9月26日出生,住杭州市拱墅区大
关苑东九苑22幢1单元601室。邮编:310014,联系电话:0571-8831
0920,13958012964。
被告:浙江省司法厅。
地址:杭州市省府路11号,邮编:310007。
法定代表人:胡虎林。
职务:司法厅中共党委书记、厅长。
原告因不服被告“浙司许考决字〔2005〕第1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书,现提起行政诉讼。
诉讼请求:
一、请求撤消被告“浙司许考决字〔2005〕第1号”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事实与经过:
原告参加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取得383分的总成绩,超过360分的合
格分数线,于2004年12月21日经杭州市司法局向被告提出法律职业资
格申请及申请材料。被告经审查认为原告提交的该项申请不符合《法
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3条的规定,遂于2005年1月31日作出了
“浙司许考决字〔2005〕第1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于2005年2
月1日由杭州市司法局代送达原告。
由于不服被告作出的本案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原告于2005年2月3日
向浙江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提出
复议申请,2005年5月19日原告收到“浙政复决字〔2005〕11号”行
政复议决定书,复议决定书维持了被告作出的本案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书。
由于在行政程序中,被告、杭州市司法局、浙江省人民政府各自的行
政行为从不同角度或层次对本案有直接的牵连性,2005年5月23日,
原告将他们共同作为被告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材料
先被移送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后被移送至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
院。2005年6月16日下午,西湖区人民法院负责处理本案的法官对原
告行使释明权,说明提起1个行政诉讼只能针对1个具体行政行为,作
出谈话笔录后将前述全部起诉材料退还原告。针对本案核心问题(主
要纠纷),原告现决定对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向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诉请理由:
原告认为,被告实施的“浙司许考决字〔2005〕第1号”不予行政许
可行为存在“超越职权;剥夺了原告依法定程序所享有的陈述和申辩
权利;没有事实依据或事实认定上的重大误解,导致法律适用的错
误。”3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由,基于该3项事由之任何一项,都足
以导致被告实施的该项行政许可行为被认定无效,故对被告提出本案
诉讼请求。
一、超越职权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16条“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的人员,由司法部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第17条“违反本
办法规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由司法部确认无效”的规
定,以及司法部2004年12月1日就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合
格分数线及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项发出的公告第3项“法律
职业资格申领”内容中明确“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
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都肯定了实
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行政许可的最终决定机关是司法部。所以原告认
为,被告无权就是否授予申请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作出最终决定。
被告在本案的复议中曾辩称其依据司法部的部门规章《法律职业资格
证书管理办法》(2002年7月8日发布施行)第8条的规定“省(区、
市)司法厅(局)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申请材料完
整、符合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报司法部审核颁发证书。对
不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省(区、市)司法厅(局)作出不予
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并报司法部备案”,来主张其有权作
出本案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行为。
原告认为,司法部的部门规章《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8条
规定的后半部分,即“对不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省(区、
市)司法厅(局)作出不予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决定”,是授予
了省(区、市)司法厅(局)在法律职业资格证行政许可程序中1项
新的、上位法所没有规定的权力,是对上位法权限规定的1种突破。
在行政法上,因为外部行政行为的每一项权力都对应着行政相对人的
权利或义务,所以在行政许可法领域设定某一行政机关上位法所没有
设定的新权力或者突破上位法所设定的权限,从严格意义上讲就是1
种行政许可的设定行为。但必须注意的是,在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2章行政许可的设定”中已经取
消了部门规章设定行政许可的效力,所以说,司法部的部门规章《法
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的后半部分即设定省(区、
市)司法厅(局)有权“作出不予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决定”,
因与《行政许可法》相抵触而归于失效。被告依据失效的规章条款所
设定的权力作出本案不予行政许可行的行为,实属超越职权的行为。
如果说,对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后半部分
即省(区、市)司法厅(局)有权“作出不予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的决定”是否属于行政许可设定权(创设权)范畴尚存争议,那么将
其视为规定权(执行权)范畴,对于认定本案被告是否超越职权,结
论又会如何呢?《行政许可法》第35条规定“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
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法
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
关。”,注意“应当”两字,从法理上说是法律规则对其行为模式的
1种表示方法,具体说属于应为模式而不是可为模式,用之于行政法
领域也就是羁束行政行为而非自由裁量行政行为。羁束行政行为是指
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形式、权限、程序、方法
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余地而作出的行政行为,其主要意义(或
称“精神”)是为了确保相对人对法律及行政行为具有安定的信赖利
益。被告曾在行政复议中故意回避对本案直接影响的具体条款即《法
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八条的后半部分与《行政许可法》第35
条规定的羁束行政行为相抵触情形,而笼统地辩称“《法律职业资格
证书管理办法》是司法部就实施法律设定的法律职业资格认可事项制
定的部门规章,符合《行政许可法》第16条‘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
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的精神,
被申请人(本案被告)依据现行有效的部门规章作出决定,并无超越
职权”,原告认为是对《行政许可法》立法精神的曲解。更何况,
《行政许可法》第51条明确规定“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本节有规定
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其他有关规定(注:
当然包括《行政许可法》中与第51条同一章的第35条)”。所以说根
据《行政许可法》第35条的规定,《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
8条的规定的前半部分即省(区、市)司法厅(局)的复审权,可以
继续保留,后半部分即省(区、市)司法厅(局)有权“作出不予颁
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应该失效。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
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中只确定省(区、市)司法厅(局)有权填写
审核机关意见栏,就充分反映了《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法律职业资
格证书》行政许可政策的这种新变化。在此情况下,被告继续根据《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八条的后半部分来认定其有权作出本
案的政许可行为,实际上犯了超越职权的错误。
当然,被告也许还会主张《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8条的规
定是司法部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委托省(区、市)司法厅(局)实施法
律职业资格证书行政许可。但《行政许可法》第24条第3款规定“受
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许
可”。本案被告并没有以司法部的名义,而是用自己的名义作出“不
予行政许可决定”,所以说如果被告想要用“委托行政许可”进行辩
述,也是不能成立的。
根据现代法治理念,行政行为应该是1项严格责任行为。所以说,被
告依据违反《行政许可法》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8条
后半部分规定作出了超越职权的本案行政行为,其过错虽不能完全归
结于被告,但不能以此否定被告超越职权行为的事实。原告希望通过
审判,被告能够及时承担起有错必纠的完全责任来,而不能继续将错
就错下去。
二、剥夺了原告依法定程序所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行政许可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
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本案申请事项关系到原告谋取
生计的重大利害,被告在作出不利于原告的具体行政行为前,应当依
法告知原告拟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以
确保原告陈述权、申辩权的充分行使。但本案被告在作出不予原告法
律职业资格许可决定前,既没有向原告告知被告拟作出该具体行政行
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也没有通知原告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违反了法定程序。程序的正当性不仅在行政行为中有其自身的法
治价值,也是正确认定事实和确保实体正义的前提,本案被告剥夺了
原告依法定程序所享有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有违于依法行政的基本
原则和精神。
被告在行政复议中曾辩称其“在决定中明确告知原告不符合申领法律
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依据、理由及救济权利。因此,被告作出决定程
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原告申辩权利的情形”。
对此,原告认为被告的此种辩称是经不起仔细推敲的。
首先,所谓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应包括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两个方
面。事实依据即是指有充分证据证明的法律事实,这是适用法律依据
的前提。本案被告在所作出的“浙司许考决字〔2005〕第1号”不予
行政许可决定书没有只字提到其所依据的是何事实,能说被告“在决
定中明确告知原告不符合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依据”吗?
其次,离开了事实依据这一基础,处理具体案件运用法律的理由就犹
如无根之木,也是站不住脚的,所以说,本案被告既然在决定中没有
告知原告不符合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事实依据,也就不能说
是完整和全面地告知了不予原告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决定的理由。
最后,被告在复议中混淆陈述权、申辩权和救济权利之间的区别。原
告认为,在行政程序上,陈述权、申辩权是在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也
即在行政主体作出生效行政决定前行政相对人的参与性权利,而包括
复议、诉讼和行政赔偿在内的救济权利是具体行政行为结束后维护行
政相对人合法权利的补救性权利。实际上单从字面上和标点符号上详
细分析《行政许可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
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
诉讼;……”中,也可以明显地看出这种不同权利之间的区别,被告
岂能熟视无睹之?所以说被告在本案行政决定中告知原告不服其决定
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提起诉讼,只能说明被告告知了原告救济权利,
并不能否定其损害了原告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行政许可法》之所以规定行政相对人拥有陈述权、申辩权,其目的
不仅是为了保证行政机关掌握情况、辨明真伪,防止先入为主、以偏
概全,从而准确地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而且还有现代
民主法治以权利制约权力的监督权功效(尽管这种权利与强大的、有
些情况下甚至是专横的行政权力相比,显得非常弱小),从而尽可能
地使法制的集体主义价值取向与个人主义价值取向实现统一,使公共
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保持平衡与和谐。所以说,根据《行政许可法》
的立法精神,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做到在实施行政许可的各
个环节,无论是申请的提出、申请受理或者审查,还是在决定的作出
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都应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陈述
权、申辩权。本案被告侵害了原告法定的陈述权、申辩权,而在复议
中辩称其“作出决定程序合法”,岂非笑语?
三、没有事实依据或事实认定上的重大误解,
导致法律适用的错误
本案被告作出的不予许可决定书认定原告提交的申请不符合《法律职
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3条的规定,到底是什么事实、有何证据来
加以支持呢?即使有证据,是否经得起按人们正常的理性思维和法治
理念进行充分质证呢?到目前为止,作为本案行政相对人的原告却对
此仍一无所知,有1种被“暗箱操作”愚弄的感觉。行政公开作为现
代法治行政的基本原则之一,《行政许可法》第5条就规定行政许可
的“实施和结果”应当依法公开,在被告向原告告知拟作出该具体行
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并予以书面确认前,被告先作出
了决定,原告就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已经作出的行政行为没有事实依据
或事实认定上的有重大误解,导致法律适用的错误。
至于被告在复议程序中援引了:杭州市司法局2005年1月4日向被告提
交“关于对陈树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问题的初审意见,”建议对
原告不予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只能算是杭州市司法局自己对于本
案处理结果的“主观判断”,该判断是否以事实为基础、是否以法律
为准绳?一旦他人提出异议,就存在有待考证的问题而负有证明责
任,不能由此来代替或掩盖之前客观存在的事实。由于杭州市司法局
的该项“意见”对整个行政许可行为有重大影响,也属不利于原告的
具体行政行为,应当依法告知原告拟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
据和其他有关材料,以确保原告陈述权、申辩权的充分行使。但杭州
市司法局在作出“关于对陈树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问题的初审意
见”前,同样既没有向原告告知拟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
和其他有关材料,也没有通知原告享有陈述权、申辩权,违反了法定
程序,不能排除没有事实依据或适用法律错误可能。所以原告视情况
再决定是否有必要另案提起对杭州市司法局的行政诉讼。
被告所作出的本案具体行政行为到底有何事实依据和相关证据?鉴于
被告及行政复议机关在诉讼前的行政程序中都没有依法告知原告,在
此,原告也请求法院在本案法庭调查前能够先交换证据,或者在法庭
调查举证质证后给原告充分与合理的陈述准备期,以便原告在法庭辩
论中能够对本案实体问题作出完整深入的陈述。
综上所述,被告剥夺原告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行为,在实体上缺乏充
分的事实依据,在程序上损害了原告的法定知情权、陈述权和申辩
权,还犯有超越了职权的错误。所以请求人民法院能够排除任何非法
干扰,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作出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不
仅有效地维护原告的正当公民权利,而且通过审判过程中详细的辨法
析理来促进被告依法行政的能力。
此致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陈树庆
2005年6月20日
附:
1、本诉状副本1份;
2、原告身分证复印件2份;
3、被告作出的“浙司许考决字〔2005〕第1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书复印件2份;
4、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浙政复决字〔2005〕11号”行政复议决定
书复印件2份;
5、原告2005年5月19日收到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浙政复决字
〔2005〕1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的信封表面(包含邮戳)复印件
2份。
|
徐晓女士和她的《半生为人》
┌────────────────────────────┐
│ 2005年8月27下午,徐晓女士在三味书屋主讲《个人经历在 │
│ 什么意义上才有价值?》。笔者专程听讲并做了简单笔录。 │
│ 现根据颇为凌乱的笔录整理成文,为了行文的方便,个别话 │
│ 语的前后顺序也稍有调整。本文已经在《社会科学论坛》 │
│ 2005年第10期正式发表,特此说明。 │
└────────────────────────────┘
一、个人写作与历史使命
徐晓的讲演是围绕着自己的新书《半生为人》展开的。在这本书的扉
页上,徐晓写道:“我愿将此书当作1束野菊花,献给爱过我和我爱
着的亲人和朋友,他们是──周(眉邑)英、赵一凡、刘羽……”
赵一凡的父亲是1名被打成“托派”的老共产党员。赵一凡上小学时
被压塌了脊梁骨,从此成为用双拐活动的残疾人。行动不便的赵一凡
自学成才且知识渊博,家里成为各路精英聚会的沙龙和各种地下手抄
本的中转站。徐浩渊、王好立、章立凡等人都曾是这里的常客。徐晓
17岁时走进大自己20多岁的赵一凡家中,等待她的是1975年1月28日
的牢狱之灾,罪名是“莫须有”的“第四国际反革命集团”。同案犯
中有北京的赵一凡、徐晓、郑红丹,太原的郭海、朱长胜、赵普光、
赵凤歧、张珉,东海舰队的安晓峰、杨建新等数百人。
出狱之后,赵一凡为了让徐晓走出精神困境,给她介绍了地下文坛的
赵振开即北岛等人。1978年冬天1个周末的晚上,已经是北京师范大
学中文系一年级学生的徐晓,按照惯例到朝阳门前拐棒胡同看望赵一
凡,在人民文学出版社门口见到了正在张贴《今天》创刊号的北岛、
芒克、陆焕兴。随后,徐晓在三不老胡同的北岛家中,认识了加盟《
今天》的志愿者周(眉邑)英、王捷、李南、程玉、陈彬彬等人。在
短短的两年多时间里,《今天》相继推出了北岛、郭路生、芒克、钟
阿城、顾城、史铁生、蔡其矫、舒婷、黄锐、严力、曲磊磊、马德志
等文学家和艺术家。随着西单民主墙被封杀,《今天》也被迫停刊。
几年后,周(眉邑)英成为徐晓的丈夫。1988年,赵一凡去世。1994
年,周(眉邑)英去世。2004年,作为《今天》发起人之一的刘羽去
世。
关于《半生为人》,徐晓介绍说:这部书首先是个人写作。近来以个
人经历写作的著名作家,主要是章诒和、高尔泰等人。高尔泰到美国
10多年,一共才写了30多万字。他的《寻找家园》用很简洁的文字书
写了几十年的往事。章诒和从1980年回到北京就开始写作《往事并不
如烟》中的几篇文章,先后写了20多年。写小说遇到过不去的“坎”
可以虚构,写纪实的东西遇到过不去的坎,是不能够虚构的。
我们为什么要写个人经历呢?章诒和在《序言》里说过,写作的动机
是寻找继续生存的理由。高尔泰也说“我把石头放在地上,总比我扛
着推着要好一些”。我正在编《高尔泰文存》,这是他写在序言里的
话。我的《半生为人》前后写了10年,10年当中1年写1篇或两篇,不
可能连续写作,写得比较慢。《最后的五月》是我先生周(眉邑)英
去世后写下的第1篇。我不梳理过去的生活就不能面对未来,当时甚
至没有拿出去发表的想法。这样的写作动因是个人的需要,而不是出
于外在的原因。对于我自己来说,不写是不行的。进入历史的需要是
很靠后的因素,事后才意识到这一点,这才有了使命感。
二、绝对是很重要的
在谈到自己的写作态度,徐晓表示说:我现在的态度是对别人要相对
一些,对自己尽可能用绝对的观点,绝对对我是很重要的。
我当时并没有想到要写与《今天》有关的历史。10年以后我发现我所
写的人物都是和《今天》有关的。今后若干年我也将不断重复这样的
精神体验,我愿意称之为我自己的精神生活。有人问我:“你们的生
活为什么那么有趣,我们今天的生活怎么就这么简单啊?”我说:
“让你去选择坐牢,你会觉得有趣吗?”不过当他说到我所写的东西
有意义的时候,我还是挺感动的。
事实上没有什么样的生活可以评价为好的和值得的。比如赵一凡,我
认识他时才17岁。我儿子现在也是17岁。如果他认识这样1个朋友,
我会急死的。两年以前,我儿子认识1个理发师傅,他被对方迷住
了,他跑到离家很远的地方去理发,而且还赠送礼物。我不同意他这
么做,我觉得社会上的这些人怎么可以放心呢?赵一凡是1个瘸子,
没有工作,我整天跑他那里聊天,我父母当时要是知道是不会同意
的。
前不久有1个研究文革的美国博士采访我,他总想从我嘴里得到文革
比现在更好的结论。他问我:别人都说文革是荒漠,你们能够写出这
么多文章,怎么能说是荒漠呢?我说那个时代我们能读到的书,不会
超过100本,我个人读过的书不超过30本。有很多人因为读书和传递
手抄本坐了牢,我自己就是因为读书坐了牢。
从绝对意义上,现在什么都有丰富了。我们同时又觉得是物欲横流,
生活得很浮躁,这也是绝对的。我小时候不可能说自己要嫁1个大
款,现在的女孩子就可以有这样的想法。有人问我,你们出版《今
天》就没有想到营利吗?那时候连摆摊卖花生米都不允许,出版《今
天》怎么会想到赢利呢?
你不能说《今天》的这几个人就是先知先觉。我希望将来能写1本
书,把横向的、这一小撮人生长的土壤写出来。我不仅要还原事件,
还要还原背景、还原氛围。我的书中有1篇《精神流浪者的重访》,
我实际上是想通过这篇文章写出《今天》的潜意识。象陈加明、多
多、芒克都会唱歌,北岛是练男高音的。他们就是这样玩起来的。高
干子弟家里有西方的唱片,接着又接触到了西方的诗歌,这些人都是
到了农村又从农村跑回来,读读书听听音乐,然后才开始搞创作的。
当时民主墙上有很多杂志,其中有3个文学刊物,《今天》第1期出
来,马上就引起大家的注意,还在当工人的田晓青从第2期就开始投
稿,这说明《今天》还是有实力的。《今天》中的很多人现在都不写
诗了,田晓青现在还在写。
三、文学界这10多年是最堕落的
有人说我很乐观,其实我是1个很悲观的人。孙郁的文章我觉得特别
好,其中他提到,我们这些人的影响越来越小。《南方周末》上止庵
借我说的“新人的故事”对我进行置疑,说《今天》的朋友们抛弃了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去学习车尔尼雪夫斯基也还不够,我们是面具
或者符号式的新人。他对我们这一代或一群人提出置疑,我觉得特别
好。包括北岛最近几年在国内出的3本书,让人们重新关注北岛,这
些东西特别引起我的兴趣。用顾城的话说,《今天》是不可思议的事
件。它2、3年就迅速瓦解,80年代末纷纷出国。大部分人沉寂了,只
有几个人在坚持写作。其中最棒的是北岛。他在海外脱离母语的孤独
中坚持写作。国内的大部分人都改变了生活方式,还在坚持写作的只
有田晓青和刘自立。
文学界这10多年是最堕落的。日本的诺贝尔奖作家大江健三郎,是有
人类关怀的。我编过他的文集,感受最深的就是这一点。中国作家在
社会现实面前全部失声了。有1个很著名的诗人对我说:“蒋彦永很
好,木子美也很好。我既支持蒋彦永也支持木子美。”
我认为文学终究是要走向边缘化的。北岛比较倒霉,那时候没有人给
他出诗集。《诗刊》当时可以发行上百万份,现在连2万份都到不
了。《今天》在海外复刊后,我也帮他们组过稿子,现在已经很难找
到好稿子了。
四、要坚持就要付出代价
我认为从来没有完整的真实。1个杯子,这一边画了1个图案,另一边
画了1只兔子,我不能透过杯子看到那一边的兔子。关键要有真诚的
心态。
比如我写的刘羽这个人,他和我们一起办《今天》,文革期间他说过
“所有的人都会犯错误,毛主席也是人,毛主席也会犯错误”的三段
论,因此被关了3年牢。由于恐惧,他退出了这个群体。他生活得非
常失意孤独,出国去过得非常艰难。后来发现得了癌症,他把所有钱
用在几个月的治疗上,然后就去世了。他最后什么也没有了。
李南也是当年参加《今天》的人物。20多年到今天,一直没有改变,
现在穿的衣服还是20年前的,只是汽车月票由原来的4块钱换成了40
块钱。朋友们送她衣服,她说你送我10年前的,不要送我两年前的。
对我来说,书写回忆是特别现实的事情。这些事情标志着现在也标志
着未来。我不是当成职业写作,我特别害怕职业写作,我写得很少也
很慢。所有这些写作都面临着真实的问题,一方面是客观的真实,白
的就是白的,黑的就是黑的,发生在北京还是上海,是冬天还是夏
天,这是不能改动的。另1个是内心的真实或者是本质的真实。
有人写过1本《文化大革命的地下文学》,我看了特别震惊,里面说
我在监狱里听说“四人帮”倒台了,振臂高呼“打倒四人帮”。……
纪实类的文字第1要做到准确,做到准确并不难,第1是诚实,第2要
有责任心。
我比较一根筋。我17岁时肯定不知道这样走的结果是坐牢。别人告诉
我被盯上了,我当时觉得盯上就是要办学习班,因为我在学校里也给
别人办过学习班。我没有想到被盯上是要和公安人员打交道而且要坐
监狱的。到了办《今天》的时候,只有我是清楚的,因为我已经走过
1次了。
人一辈子可以自己选择的很少,更多的是迫使你不得不面对的生活。
从另外1个意义上说,你义无反顾地选择了与众不同的生活,既有年
轻人的激情,又带有很大的盲目性,从这个意义上说还是有选择的。
只是我们没有象12月党人和职业革命家那样,自觉地选择清教徒式的
生活。
我坐监狱的结果,是给我自己带来了正面的思想资源,有很多人坐牢
后沉沦消极了。
前些年我当编辑做得还不错,出版社给我1个副主编。对于我来说一
切都没有改变,也没有多上班,只是收入多了一些,但是我内心很不
舒服。辞掉副主编以后就自由多了。人总会有1个个人角色和社会角
色,如果不太在乎社会角色,就有可能在另1个地方生长出一些东西
来。
我写作是为了给自己1个合理的心态,这个问题一直在解决着。我觉
得我还是1个能够接受新东西的人,超级女声我可以和年轻人一起
看。不能说那个时代好还是这个时代好,关键是如何面对现实和如何
认识自己。那个时代真的比现在困惑多了,我们整天都在写信写日
记,现在骗骗自己能够混过去就行了。要坚持就要付出代价,那人时
代是要坐牢的,这个时代一般是没有人理你,你要能够忍受孤独和寂
寞。
五、周国平和曹天予的案子
不知道是什么由头,让徐晓谈到了周国平和曹天予的案子。她说:我
很希望有更多的人关注周国平和曹天予的案子。我觉得周国平与我的
写作基本上是一样的。他在文章中写到了郭世英。郭世英这个人物很
值得写,还没有人作为专著写过他。郭路生作为诗人出现与郭世英就
有关系。张郎郎听说郭世英被捕后开始逃跑,逃跑前写下“相信未
来”4个字。郭路生接着写了1首诗《相信未来》,后来就发表在《今
天》上。
曹天予的夫人给我打电话,说是“我们回北京了,请你来聊一聊”。
见面一聊,谈的是告状的事情。我说我可以约一些记者采访你们,通
过媒体逼迫有关方面拿出当年的档案来,但是我不赞成告状。
象这样的1个案子,法院竟然就给立案了。法院要是证明确实是曹天
予陷害了郭世英,那么他就是杀人犯,应该怎么处理他呢?我们内心
是应该有1个标准的,谁是1个坏人,谁是1个无聊的人,看了相关的
回忆就清楚了。用个人经历写作,是1个特别危险的事情,你可以随
时面临尴尬。如果你是真实的人,你就不能回避这些事情。我说个人
书写是个人的精神生活,自给自足,自己满足自己的精神需要。如果
他同时得到了别人的承认,自己也就有了1种使命感。
六、笔录之余的一点感想
关于周国平和曹天予的事情,笔者2004年在美国期间,曾经听过张郎
郎和丁东老师的相关议论,后来也在网上看到过一些文字记录。
现为美国波士顿大学哲学系副教授的曹天予,就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哲
学研究所研究员、畅销书作家周国平在《岁月与性情──我的心灵自
传》中“不得不提及”的曹秋池。周国平、曹天予都是郭世英在北大
读书时的亲密学友,周国平在自己的“心灵自传”中指控曹天予是利
用和出卖了郭世英的“告密者”。曹天予得知后奋笔写下《周国平
“自传”与往事解读》,指责周国平“对涉曹往事一心造假,并对曹
使用多重标准:一会儿从左指控他反动,一会儿从右谩骂其出卖,怎
么杀伤力大怎么来,完全不顾起码的逻辑,更谈不上道德良心”。
然而,在曹天予本人的笔下,竟然可以看到如下宣言:“毕竟,2004
年不是1964年,曹天予也不再是当年那个被侮辱与被损害、任凭‘社
会怪胎’们任意剿杀的另册分子了。不仅我自己已经彻底平反,父亲
的冤案也已昭雪近20年。这一次,周国平必须为他被‘岁月’彻底腐
蚀了的‘性情’付出法律和舆论的代价。”
自己原本就是“社会怪胎”的曹天予,不针对制造“社会怪胎”进而
又制造一轮又一轮冤案的变态“社会”提出抗议,反而于“彻底平
反”之后,重新站在“制造”并“平反”冤案的“社会”一边,要求
同为“社会怪胎”又同样付出过血腥代价的周国平,再一次“付出法
律和舆论的代价”。其所作所为,难道不同样是“一会儿从左指控他
反动,一会儿从右谩骂其出卖,怎么杀伤力大怎么来,完全不顾起码
的逻辑,更谈不上道德良心”吗?!既然自己被无辜关押、自己的父
亲被冤枉20年都可以一笔勾销,曹天予还有什么必要和理由为周国平
已经代出青春代价的“告密”指控而大发雷霆之威呢?
周国平、曹天予都是研究和讲授“哲学”的哲学人,面对中国社会依
然在持续制造的诸如孙志刚、李思怡、黄静之类的血腥惨案,从来没
有发出过抗议的声音。周国平倒是为自己的女儿妞妞之死写下1本名
利双收的畅销书,曹天予又在为自己并不光明磊落的前尘往事磨刀霍
霍。在笔者看来,比起以道义担当为死难者招魂立传的高尔泰、章诒
和、徐晓,周国平和曹天予最应该做的,首先是把自己从“社会怪
胎”还原成为人,并且基于健康的人性最大限度地还原历史事实以告
慰郭世英冤死的灵魂,而不是在40年之后依然纠缠于“完全不顾起码
的逻辑,更谈不上道德良心”的个人恩怨,却偏偏放过了40年前制造
出无数血腥冤案的那个“社会”和那个“时代”。
《半生为人》,同心出版社2005年出版,定价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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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尔曼.拉什迪──悲剧命运的旋风
萨尔曼.拉什迪(Salman Rushdie)这个名字首先让我想到印度,这
不仅因为他的出生地是印度孟买,而且因为在我的感觉里,他是印度
3位举世闻名的最杰出的人物之一。这3个与印度相关的名字就是圣雄
甘地(Mahatma Gandhi)、著名诗人、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泰戈尔
(Rabindranath Tagore)、以1本书《撒旦诗篇》(The Satanic
Verses )引发世界性的精神骚动的拉什迪。拉什迪应该是兼有多重
国藉的人,如印度、巴基斯坦、英国和美国。他成名于英国、并曾获
英国著名的“布克奖”,一般人提到他,都通常称他为英藉印度裔作
家。
我最早知道这个名字及《撒旦诗篇》是上个世纪的1989年,那时候我
因“诗歌的梦幻和热情”第5次被人无端投入监狱,在贵州省贵阳市
郊王武劳改支队劳改。他的故事是我的有“碧眼金发”生理特征并具
有“百科全书”式知识的弟弟黄杰告诉我的。当时,我很奇怪,在信
息受到严密封锁的现实情况下,他从何获得这么些奇特新闻?后来我
才知道,我这弟弟有1台破收音机,长期收听海外“敌台广播”,是1
个传播“反动思想”的反革命“专业户”。他来探监时以幽默的口气
秘密告诉我,有1个英国作家萨尔曼.拉什迪,是个外国的“反革
命”,他写了1部名为《撒旦诗篇》的书,亵读人家伊斯兰教“红太
阳”先知,玷污了《古兰经》。为这件事情,伊朗宗教领袖霍梅尼对
他下了追杀令,全球10亿穆斯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现他,都可
以将他“就地蒸发”。悬赏他的首级高达几百万美元!由此我才知道
有1个胆敢以文字挑衅穆罕默德的人,他以独特的行为书写方式揭开
了全球穆斯林和基督教徒文化政治几千年对立的新的1页,在全球范
围和整个世界文学史上引起强烈的地震般的反响。这让我不无震惊,
言论自由问题,不仅在中国、在所有极权主义制度国家,而且在全世
界广大地区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拉什迪是1个因行使言论自由权利
生命受到精神暴虐恐吓和威慑的人!
我再1次接触“拉什迪”这1名字,是今年4月应邀参加“世界笔者之
声纽约国际文学节”,这是拉什迪出任国际笔会美国中心主席以来,
第1次大规模的文学盛会,其目的是为把笔会组织的注意力更多地集
中到美国国内来。我参加的是“受禁之声”朗诵会,未参加更多其他
项目,有机会见到索因卡(Wole Soyinka),未有缘同拉什迪一会。
但怎么也没有想到,10余年前天海茫茫、纽约文学节也未能相识,后
来却竟有缘与这个漫长逃亡生活中的幸存者,在我的客居地匹兹堡
(Pittsburgh)相聚。此时他早已被命名为国际笔会美国笔会主席。
此前的1998年,伊朗政府虽然已经正式宣布它不再支持追杀令,但伊
朗领导人并未主动废除它,因为按照伊斯兰的法律,这个权利只有宣
布者拥有,而霍梅尼已于1989年6月去世。但是,不管怎样,拉什迪
不再东躲西藏了,开始在人群中露面,并回到国际舞台的聚光灯中。
拉什迪除了他的不朽名著《撒旦诗篇》外,还创作有《午夜的孩子》
《摩尔人最后的叹息》等。最近,他又由兰登书屋出版了1部新著
《Shalinar the Clown》,因此,今年9月14日由匹兹堡同出版方双
方商定,特邀请他专程来到匹兹堡。安排他此行的主要目的,是为他
的新书作宣传。为此,这里分别为他举行了招待会和演讲会。招待会
是由北美避难城联盟匹兹堡作家避难城主持,他的新书宣传演讲会是
由匹兹堡Cultural Trust主办。拉什迪是当天下午1时左右由纽约飞
抵匹兹堡的。
此行活动开始前,在匹兹堡避难城主席亨瑞.若弗.瑞士(Henry
Ralph Reese)的陪同下,拉什迪特意来参观了我在匹兹堡的“房子
诗歌”,也即“诗人之家—梦巢”。这位风尘仆仆的叩访者,看去比
我还年轻,但头发却已经完全秃顶。虽然9月的匹兹堡还不见秋凉,
奔波途中的他身上却包裹厚重,大热天中也舍不得脱下一身铠甲,仿
佛随时准备应付天有不测风云。此人一脸和善的微笑,样子显得极为
普通、平凡。然而正是这么1个貌似平凡的人,却有着极不平凡、也
极不寻常的传奇人生。虽然相见恨晚,却似曾相识,大家一起在“房
子诗歌”前合了影,在同我与雨兰一起合影留念时,拉什迪很礼貌地
请女士站在我们中间,很优雅地向雨兰一鞠躬,此举颇有绅士风度。
一地阳光很好,大家笑得很灿烂。
其实,拉什迪骨子里是个悲剧人物,他的厄运如静穆的旋风,曾一度
引发全球性的微颤。正因为如此,也使他有幸成为当今世界上最受瞩
目和最重要的作家之一。他是个命运奇特的人,也是个堪称“伟大”
的人。构成他伟大的,不仅是他的文学创造成果,同时也是他的人生
经历、精神特质和人格力量。他身上有1种极为朴素、平易近人的东
西,1种艺术家与生俱来的本真与纯粹,却绝无中国犬儒式的那份老
滑、世故、懦弱与城府,更不屑于以世俗功利为人生根本的追逐目
标,钻头觅缝地在暴虐的缝隙中,寻求一己之欲的满足和安身立命之
地。今天的拉什迪已经是个头顶光环的、名闻遐迩的人物,但他却仍
然没有忘怀对他人命运的关怀,也从没有放弃过对这个世界苦难的自
觉精神担当。以中国人的眼光和心态来审视拉什迪,那么,他既不是
那种“站着说话腰不痛”的人,也不是那种“好了伤疤忘了痛”的
人。人类言论自由问题始终是他关注的焦点,也注定是他永远的心灵
之痛!在逃避追杀的漫长年月完结、终于回到正常的生活环境之后,
他表示,他一定要倾尽全力帮助那些与他经历同一命运的人,受到死
亡威胁和监禁危险的人,失去言论表达和出版自由的人。为此,他曾
创立全球最早的避难城组织,并出任该组织第1任主席长达4年。他倡
导并创办避难城,就是为了保护受迫害的作家,为他们提供安全的生
活环境和创作的自由。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为了“保存世界上最
重要最自由的声音”,也就是保存人类自由精神的不熄的圣火,并视
此为人类社会最具普世价值的大事!
拉什迪来匹兹堡宣传的新书,写的是1个名叫麦克斯(Maximilian
Opnuls)的人和杀死他的人和他的私生女的故事。书中的第4个人
物,是1个连接他们最终暴露出来并讲述他们全部瓜葛的女人。这是1
部展开在不同场境中的叙述性的史诗,这些场境包括美国加利福尼
亚、印度克什米尔、法国、英国,最后又回到加利福尼亚。有评论家
认为,拉什迪的作品,从《撒旦诗篇》到他的新著,都有类似加西
亚.马尔克斯式的现实与幻想相交融的魔幻手法和艺术风格。一般来
说,无论经典作家还是现代作家,都无不习惯于对人讲故事,而读者
也无不热衷于听人说故事,这是世界由来已久的普遍迷恋。作为1个
生命精神之根饱受东方经典和人文浸染、渗透和熏陶者,我个人对玄
妙宇宙生命精神世界的窥探更胜于对具体的人和事经纬编织的线索的
求索,因此也更偏重耽于对人类心理和内在生命辽阔空间的“倾听”
和“阅读”。也许,对我而言,一切人类的艺术和精神形式表达,诸
于传奇、诗歌、小说、音乐、舞踏乃至哲学、宗教都无不是“诗”,
拉什迪的书对我也如此。
作为1个备受世人注意的作家和美国笔会现任主席,拉什迪无论走到
哪里,都行色匆匆。这是他第2次来到匹兹堡,第1次可以说是为创建
避难城各处游说而普遍撒种,几年后这里终于盛开了1朵北美避难城
之花。为欢迎拉什迪的到来,匹兹堡表现了足够的热情,招待会和演
讲会都在他抵达匹兹堡当天紧锣密鼓地举行。招待会上全城各界精英
云集,凭票入场,每张票高达250美元,许多人都慕拉什迪的名气而
来。亨瑞向与会者介绍了这位大名鼎鼎的风云人物,同时也向大家介
绍了客居匹兹堡的我和雨兰,并请拉什迪就避难城问题向公众发表讲
话。
拉什迪面对匹兹堡人,首先谈到自己的经历,他说霍梅尼的追杀令迫
使他在逃亡状态中东躲西藏。他以不无调侃的语气说:“追杀令使他
我的幽默感更好了。”他表示,写作是11个真正有危险的职业,并
且名声并不能保护你。1986年索因卡获诺贝尔文学奖,甚至这样巨大
的荣誉也不能够保护他。索因卡被监禁了许多次,直到他不得不逃离
尼日利亚(Nigeria)。甚至在流亡中,他仍然受到威胁。1997年,
军人政府缺席判处了他的死刑。“有些人认为诺贝尔文学奖给你穿上
了防弹衣,我从来没有这种幻觉。”拉什迪告诉亲爱的匹兹堡人,这
是当初索因卡说过的话。拉什迪在漫长的逃亡年月中,与别的国家受
到迫害的诗人和作家不同的是,他不是在本国受到政治或宗教的任何
迫害,相反的是,拉什迪在这个国家行使自己言论自由的权利,却一
直受到这个国家的正常保护;而当这1神圣权利受到来自外部的侵害
和威胁时,不列颠的警察就挺身而出、长期对他负起了保护的神圣职
责。为此,英国政府每年要为他的人身安全付出100万英磅。在长达9
年时间内,英国为严密保护他的生命安全付出的费用高达1,100万英
磅,折合美元计算,将近2,000万美元的巨资。对个人生命存在价值
和对言论自由的高度保护和珍视,这样的事只能发生在1个民主国家
里,这是生活在无视个人自由和生命价值的专制体制下的人们所难以
想象的!
如最近死于非命的中国异议诗人和杰出的诗歌理论家杨春光,因勇于
维护和大胆行使自己作为1个国家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甚至在病中
也未能逃脱警察登门恐吓、威胁和骚扰,并随时面临被突然逮捕的威
胁。在这种无形的心理重负和人为的精神高压下,1个当初脑部神经
系统莫名其妙患病而尚未痊愈的病人,哪能经受得起如此直接和强烈
的刺激?!杨春光病情因此发生恶化并突然加剧,最后终于引起脑冲
血,紧急送医院医治无效,结果活生生导致1个正常的人不正常死亡
的悲剧。在这个意义上说,作为敢于自由表达的杨春光的死亡,其中
隐藏着看不见的杀手!那就是在精神领域任意对异议知识分子施暴的
中国警察!也可以说,1个无视人权和言论自由的极权社会,借助警
察精神施暴之手,对杨春光进行了无形的“不流血的处决”!并对无
数的“杨春光”正在进行和继读进行着从未终止过的流血和不流血的
“处决”!!!我敢说,杨春光的死亡是不正常的死亡!这样的事情
发生在我们面前,深藏于这1事件深层的本来性质和真象却为非本质
的虚幻表象所人为遮掩!中国人,中国的“不犬儒”的诗人们,一切
有良知或良知尚未完全泯灭的知识分子和所有的人们,这种精神乃至
肉体的看得见和看不见的“谋杀”难道还不足以引起我们的警觉、质
疑、深思乃至追究吗?!这里所揭示的是“谋杀”杨春光的政治意义
的隐形因素,还有经济意义乃至其他方面的因素也同时存在。因为在
中国大陆,坚守自由写作的诗人杨春光同所有的“持异议者”一样,
政治和经济层面都是几近赤贫阶层,作为社会的一员,这些人在这两
方面理应享有的人生“财富”和正常权利,都被这个社会的执政者和
这个极权体制剥夺得一干二净!比如说,杨春光的作品几近一生遭受
封杀、不能出版,这种情况下,他不仅无从自由表达,也无从把他的
心血、他的精神财富通过正常的途径转换成物质财富。这种把无形资
产转换为有形资产的资格和权利,只为御用文人和文化犬类和鼠辈所
拥有,其中也包括大批随波逐流的“文学丐帮”和“文学妓女”们,
任何报利和出版社都绝不为“独立的思想”和“自由的精神”表达提
供可能!任何真正“独立”和“自由”的作家和诗人一代又一代都被
他们拒之门外!所以,中国所面临的是1个没有“杨春光”的时代!1
个没有“黄翔”的时代!1个没有具有普世价值的“自由文学”和“
自由精神”的时代!不同年龄段的一轮一轮的人生活在这样的时代
中,头顶没有“辽阔的天空”、脚下失去“辽阔的大地”!事实上,
生活在今天中国的人,是心灵和身体都失去自己理应拥有的属于自己
的“国度”的人……
拉什迪说:“在许多地方,作为1个行使言论自由的作家,每天都有
被监禁甚至死亡的危险。”他这里所指出的,显然是事情的1个方
面,也即它的主要方面。事实上,这1类作家所面对的,是人的精神
生存和物质生存的双重困厄,这就是拉什迪宣称他为什么要创办避难
城这个项目和为什么它是如此必要的主要原因。避难城创立之初,美
国政府内部因多种不同观点比较复杂,表示不以政府的角度契入,所
以,这个项目纯属民间性质并且分别由城市来做。美国现在包括匹兹
堡在内共有4个向全球开放的避难城,其中拉斯维加斯(Las Vegas)
的主持人是个很富有的人,思想观点很独立,也就是说,其思想立场
的独立,既是民间的、也是个人的。既相异于美国政府,也相异于中
国政府。是否成立避难城,决定于民间、个人和不同城市,不决定于
政府。
匹兹堡作家避难城成立于2004年11月,它对在自己国家受到迫害、监
禁和死亡威胁的诗人和小说家提供庇护所,提供“和平、自由与安
全”,让饱受政治迫害的作家能在安全和稳定的生活环境中,得以继
续他们的写作。拉什迪最后向全体匹兹堡精英们发出呼吁:“作为读
者,作为有关的匹兹堡人,我极力主张你们支持避难城。因为你们的
支持,也许,新的作品会产生,自由之声将永存。”
招待会散场后,由避难城给每个人发了1本拉什迪的新书,上面有他
的签名,这些书全是由避难城买来赠送本城全体与会的精英和名流
的,我与雨兰作为匹兹堡的客人也各获赠1本。接下来是拉什迪的演
讲会,地点在Byham剧院,我们是乘了避难城专门承包的1部大巴士
去。车上的人大家几乎都认识,我发现其中有许多熟悉的面孔。《匹
兹堡邮报》的1位编辑把他买来的两本拉什迪的新书递给我,请我在
上面留下我的中文签名,经他一带动,又有几个人把书递过来,有的
是艺术馆的义工,有的是素不相识者。匹兹堡大学英语系主任恰克.
铿德(Chuck Kinder)亲切地对雨兰说,过两个礼拜要请我们去他
家,商量明年我在大学讲课的事。
拉什迪静静地来到匹兹堡,引起了这个城市1阵微颤,1阵隐秘的旋
风。这“微颤”和“旋风”是以往的“拉什迪现象”的新的延伸……
拉什迪演讲的Byham剧院,比上次另1位美国著名作家、现北美避难城
联盟主席拉瑟·班克斯(Russell Banks)朗诵的卡内基音乐厅空间
更大,同样是楼下主厅和楼上包厢全部坐满。拉什迪出现在舞台上,
全场立即爆发长久的掌声。他终于脱去了那件臃肿的乃至多余的黑外
衣,只穿了件浅色衬衣,人似乎一下子显得很轻松。他侧着身子站在
讲台边,并且始终保持这一姿势,仿佛他不是面对整个大厅的听众进
行1场演说,而是在同1个看不见的人商量1件什么事情。他说话的声
音很快,声音象浮出水面的1串气泡,转瞬就消失,这使我想到他象
汪洋中的1条鱼,只是整个巨大的身躯此时还隐于水下。在演说的中
途,他说他要念1段关于性的描写,全场1阵压抑的笑声,在无数眼光
充满期待的注视中,他仿佛1条浮出深水的鲸,整个形象水光淋漓并
且轮廓分明。此时,灯光似乎也突然变得明亮,映出昏暗的拱顶上1
群手拉手的半裸的裸女,仿佛她们先前根本不存在似的。拉什迪的朗
读激情而奇妙,整个剧场似乎都为他屏住呼吸,只偶尔听到有人发出
浅笑。他的最后1遍阅读,使全场听众特别感动,那是1段描述印度克
什米尔(Kashmiri)村庄被毁灭的文字。他在朗读中声调变化不定、
快速起伏,后来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响亮,直至缓缓消失。听众从
中感受到1种尖锐的痛楚。在美国人听来,拉什迪的口音有印度英语
的语音和欧洲语言背景的混杂,却有1种无可替代的拉什迪式的内在
生命的灼热与纯净。
演说结束后,为方便提问,大厅过道两边都安有麦克风,1位棕色皮
肤的印度女士早守候在一边,她后面站着另1位身着红衣黑裙的白人
女士,手里却拿着1份我的“房子诗歌”的彩色图片,那是人手1份夹
在拉什迪的节目单中的。另一边有个穆斯林就中东问题向拉什迪提
问,内容敏感而尖刻,拉什迪巧妙地回避了他,以幽默的语言风格作
了漂亮的回答,引得听众席上的笑声象开闸的水。掌声中,台上的拉
什迪朝听众双掌一拍,意味着演讲终结,有人开始起身离座。1位在
大学任教的教授在人群中发现我,挤过来要我为他留个签名,他说得
一口漂亮的中文。那位红衣黑裙的女士也朝我走来请我签名,当她微
笑着把脸凑近我时,我感到她竟美丽得使人目眩。走出剧院大门时,
大街路边上还有人站着流连不去。我想到应该去向拉什迪告别一声,
雨兰以为好,我们又一起回头进了剧院。里面拉什迪正坐在长桌边签
名售书,排起了长长的队伍,1位女摄影家正站在一边准备为他拍
照,突然发现了我,请我站到桌后去,她想要为我与拉什迪照1张合
影。拉什迪马上停下签名,伸出1只手搭在我的一边肩膀上。
拉什迪曾遭受到霍梅尼的追杀令,差点死于宗教判决,他是1个从死
中逃生的人。我猜想,象他这样的人,如果生活在极权制度的政治体
制下,也决不可能安然无恙,甚至受到这个体制的容纳。无论拉什迪
还是索因卡均莫不如此。他们是真正名符其实的当代最重要的作家和
诗人,是不失有伟大理念和精神坚守的人类的天才,绝非欺诈世人和
混迹人类精神世界的犬类和鼠辈可同日而语。有1位记者是这样描述
拉什迪的演讲会的:“场内和场外都没有抗议。”相信对他及其“言
论自由”的追杀令已经成为过去;而这位精神圣徒所卷起的旋风却仍
然在人类心灵中颤动不止。
(2005年9月19日午夜于匹兹堡“梦巢”)
〔转载自《观察》2005.9.28;http://www.guanch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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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范方平
共产党里的贪官、赃官、瘟官多的是,为什么偏偏要说司法部副部长
范方平?原因有二:
1、2002年夏天,这位副部长大人到十里坪劳教所搞什么“视察”,
我作为他管辖下的阶下囚,亲眼见到了他那耀武扬威、张牙舞
爪、不可一世的瞎折腾,我的印象太深刻了;
2、我和范方平可以说是“五百年前同一家”,尽管我现在是他的专
政对象,也许他可以在肉体上将我消灭,但他不能将我开除出范
氏家族。
范方平来十里坪前1个多星期,劳教所就命令全体劳教人员大搞清洁
卫生,连旮旯逢里的灰尘都不许放过。范方平来的那天,是1个非常
炎热、太阳毒辣辣的中午,劳教所将全体劳教人员赶到操场上去晒太
阳,不许呆在室内。他的车队在空无1人的马路上拉响警笛,威风凛
凛招摇过市。
我们常常对那种装模作样、花腔十足的所谓“视察”用“走马观花”
“蜻蜓点水”来形容,可是范方平的“视察”与这两个词沾不上边。
“走马”,起码骑着马让人看到他的尊容,而他生怕露出丑相躲在高
级空调轿车里还要拉上窗帘;“蜻蜓点水”,也要装模作样地看一
看、摸一摸。范方平却什么也不干,耍了一通威风兜了一圈后带着他
的庞大车队扬长而去,至于十里坪那些见不得人的地方他根本1分钟
也不停留。
食堂饭菜里有虫子、钉子、铁丝、头发,带鱼肚子里有苦胆、肠子、
鱼腮……所谓“炒菜”,炒1大锅分做小碗,价格贵得吓人,比市价
多出好多倍。
小卖部的商品,少则比市价高50%,多则高出好几倍。入教队的小卖
部掌握在一些贪得无厌的警察和品质极端恶劣的劳教手里。浙江永康
籍的黄学进,他自称大专毕业,永康拖拉机厂的董事长,这个老鸨兼
嫖客,操控小卖部为所欲为中饱私囊。每当劳教人员押到后必先搜
身,带来的现金必须交给黄学进,然后将他的商品强行卖给新来的劳
教人员,不管你是否需要、愿不愿买,“斩你没商量”。1支铝合金
水笔批发价仅2、3元,黄学进收我80元,也有人卖120元的。后来在
七大队我请在杭州经营文具批发商的基督徒潘上飞鉴定,这种笔比原
价高出5、60倍。
3包感冒药(1板白加黑,1板阿莫西林,1小包牛黄解毒丸)卖68元
(这个劳教所的代用券最小票面为5元,不找零,实际卖70元)。
这个无耻之徒在外面从妓女身上搜刮,在劳教所从劳教人员身上搜
刮,搜刮来的钱除孝敬个别主管警察外其余占为己有,利用他老婆来
同居的机会将赃款带回家。据黄学进的永康同乡告诉我,被他贪污的
钱多达2、30万。这儿的劳教人员绝大多数是农民、打工崽,本来家
境很穷,进了劳教所更是雪上加霜,很多人倾家荡产,而这个黄学进
却大发不义之财。
十里坪警察索贿都有1套办法。温州地区吸毒劳教家庭急于让子女摆
脱毒魔,又生怕他们在劳教所吃苦,都千方百计在警察中找“关系
户”为子女“铺路”。温州乐清雁荡镇吸毒劳教施孝杰,2001年春节
前进劳教所时带来4,000元钱,送给该所七大队一中队警察袁乐皋
3,000元,自己留1,000元零花钱,谁知这个袁乐皋贪心不足,一定要
把4,000元照单全收,还对他们说:这件事不准讲出去,否则给你们
加期(刑)(当时在场的还有施孝杰的本镇同乡林良标)。同是温州
乐清的吸毒劳教林冲,是我所在小组的组长,他在3年劳教期间花了
13万多,极大部分钱都花在警察身上。这些警察平时抽大中华香烟,
个别还抽200元1包的大熊猫,连晚上值班的夜宵都由劳教人员提供。
这真是1桩又肥又美的差使。
这个劳教所每个中队墙上挂的所谓“政务公开栏”中,恬不知耻地写
着对行贿者的惩罚措施,而实际上该所却对强行索贿的警察极尽纵容
包庇之能事!
上梁不正下梁歪。基层警察一团漆黑、乌烟瘴气,是因为其上级、直
至范方平等部级官员也是如此。
要说“五百年前同一家”,不知道范方平是何方人士?〔注〕据我的
考证,如果他是宁波人,至少和我在878年内不是同一家;如果他是
苏州人,和我相差更远了,在1,016年内不是同一家;不过苏州倒是
北宋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范仲淹的出生地,范方平他的遗传因子里
那怕有一丁点儿范仲淹的影子──范老先生那句脍炙人口的“先天下
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名句在范方平身上却找不到半丁点儿
──即使今天活在世上的共产党员中也找不到1个。上世纪60年代,
刘少奇那本《论共产党员修养》中引用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
天下之乐而乐”试图装点共产党腐败堕落的门面,却恰恰成了对这个
党的莫大讽刺而贻笑大方。
我可以断定,范方平只能做共产党的孝子贤孙、范氏家族的不肖子
孙、中华民族的败类!只要看一看司法部掌管的全国各地的监狱、劳
改农场、劳教所、直至法院中的法警,就知道天下乌鸦一般黑!
〔注〕写完后才知,范方平是山东泰安人。
(2002年底腹稿;2005年10月28日整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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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了真话?
新中国作家协会主席兼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巴金去世,国内外响起一
片巴金颂。作家王蒙说:“巴金是中国作家一面旗帜,提倡说真
话。”余秋雨说:“‘说真话’是巴金的世纪留言。”《新浪网》、
《搜狐网》的民意调查报告说:“巴金最大的贡献,是说了真话。”
生逢新中国,我有时实在不知道甚么叫做真话。
1984年,香港中文大学颁赠巴金荣誉博士学位,表扬他“说真话的道
德勇气”。我于是以《写真话》为题,撰文指出新中国大跃进期间巴
金有《大欢乐的日子》、《我们要在地上建立天堂》、《最大的幸
福》、《无上的光荣》等等著作为中共欢呼,指出文革后他没有停止
颂歌,反而再接再厉为《第二次解放》鼓舞:“8亿人民齐声歌唱,8
亿颗心齐向我们的首都北京。伟大领袖和导师毛主席的纪念堂在那
里,华主席和党中央在那里,全国人民衷心爱戴华主席。”
巴金对拙文的回应,显示了他对真话的真态度:“《写真话》作者引
用我自己的话来批判我,挖苦我……象隔岸观火似地对自己国家、民
族的大悲剧毫不关心,他即使没有进过牛棚,没有坐过喷气式,也不
是甚么光彩的事。他的文章不过是向下一代人勾画出自己的嘴脸罢
了。”(《无题集.从心所欲》)他不能否定我说的事实,就凭“好
象”来笔诛我的用心,以词藻来墨伐我的嘴脸。
1949年以来,巴金究竟说过哪一句真话忤逆当权者,我希望那千千万
万为巴金真话击节者赐告。巴金曾经批评四人帮,那是在华国锋拘捕
四人帮之后;他曾经批评文革,那是在邓小平推翻文革之后。“6.
4”之前他的确写过公开信说“学生们的要求是完全合理的”,但
“6.4”之后他的真话就是继续做中共政协副主席。把国难当作隔岸
火的人是谁,下一代也许能够评定吧。我已经不能寄望这一代。
明末清初,词客吴伟业变节投清,上京做官前夕,士大夫齐集虎邱饯
行,有少年飘然而来,投赠绝句:“千人石上坐千人,一半清朝一半
明。寄语娄东吴学士,两朝天子一朝臣。”二十八字字字斧钺,千人
石上举座默然。那时候,士大夫还懂得一点羞耻(《广阳杂记》卷
一)。吴伟业做贰臣不过几年,但死前仍然写《贺新郎》自责:“为
当年沉吟不断,草间偷活……竟一钱不值何须说。”他没有怀恨那投
诗少年。
巴金为中共效力56年,死后赢得一片喝彩声,可以含笑九泉了。他反
反复复说自己“说真话”,天下果然就相信他说了真话。中共正需要
这样的真话作家。
所以,眼看巴金老得不能说话不能动弹,中共就送他进华东医院豪华
病房,由国务院颁赠“人民作家”头衔,教这位作家协会主席在僵上
躺了6年,整天张吁嘴说不出话,成为新中国作家的象征。
巴金一生作为是功是罪,他应该心里有数。他说“长寿是1种惩罚”
他活到101岁。
〔原载《苹果日报》2005.10.29。提供者:(美国纽约)凌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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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哲男疑涉高捷案,陈水扁正式向国人道歉
┌────────────────────────────┐
│ 几时中国国家主席会向中国人民道歉? │
│ │
│ 朋友,看完这篇报道,你就知道:在民主国家,人民是总统 │
│ 的老板,在总统的心目中理应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
│ │
│ 几时中国人民象台湾人民那样真正坐实了国家主权者的金铰 │
│ 椅,可以选举国家主席,也可让国家主席下台,几时中国人 │
│ 民就可以看到他们的国家主席象台湾的阿扁总统那样低声下 │
│ 气地向他们道歉,保证会“反省、检讨、改进,绝对不会让 │
│ 大家失望。”多爽啊!──中国人民,加油! │
│ │
│ ──洪哲胜 编按 │
└────────────────────────────┘
〔中央社记者沈如峰宜兰29日电〕针对台湾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陈哲男
疑涉高捷弊案,陈水扁总统今天下午正式向全体国人道歉,强调若他
个人有涉入高捷弊案,他愿意下台,并表示民进党将会反省、检讨、
改进,绝对不会让大家失望,盼望继续支持民进党完成改革。
陈总统今天下午在宜兰进行希望卡车行程时,针对陈哲男疑涉高雄捷
运弊案的操守问题,他感到非常抱歉,他要向全体国人道歉,也要向
前民进党主席林义雄致歉,同时也非常对不起长期对民进党抱持期待
的支持者。
陈总统指出,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陈哲男利用周休2日前的周五中午,
搭机前往韩国,既未打报告,也未请假,他实在是不知情,因此,他
也为此感到抱歉、羞愧,同时要再次表达歉意。
他说,若自己有涉及高雄捷运弊案,愿意下台,针对相关的不法,只
要有证据,绝对严办到底,此点外界不必有所质疑。陈总统同时表
示,民进党一定会面对问题,进行反省、检讨及改进,绝对不会让大
家失望,希望大家继续支持民进党完成改革。
〔转载自《大纪元》2005.10.29 19:31;http://www.dajiyuan.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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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主义诗人的呐喊:蒋品超《呼唤英雄》
很高兴,蒋品超的诗集发表了。今天主要想谈谈对于他的诗歌的一些
认识。从本质上来说,我对于诗歌的写作,和品超之间有着很大的区
别。我们为此也有过争论,但恰恰是从1个不同的流派的方向,更可
以发现他的诗歌作品中的耀眼的光芒。
在我的小说《天安门情人》发表以后,品超来email跟我探讨诗歌的
问题。当时并没有以为怎么样,只是一般的讨论。但从此就知道有了
这么1位孤独地在海外为了中国的新诗发展而默默耕耘的诗人。从那
以后,我对于他的作品有了更多的关注。在他的诗作中,我看到的是
对现实主义写作的继承和发扬光大。
每1个成名的诗人,必然有一首成功的代表作。这样的作品,体现出
的是诗人娴熟的技法,成熟的思想,以及自己世界观的淋漓尽致的表
达。在我的心目中,品超的《呼唤英雄》无疑是他成功的代表作。这
首发表于2002年1月的作品,是针对在大庆的石油工人游行反对中共
特权的剥削而写的。我被这首诗吸引,出于偶然。因为同业的另一位
作家,出了1本书:《呼唤英雄》,我在Google上搜寻,竟然发现了
品超的同名的诗。
这首诗的第1句,就把我的眼球吸引住了:
人不站起来
怎么会有崇高
很难想到,今天这个世界还有追求崇高的人吧?但是诗作中诗人这样
的质问正是诗眼所在:英雄只有英雄才会做出与众不同的选择。而诗
人在这首诗的后面一连串的反问句,排山倒海一半,发出了对今日中
国社会的质疑:
是什么造成大批大批的官僚
为所欲为
明目张胆
东倒西倒
是什么招惹城乡遍地的百姓
呼天抢地
泪水滔滔
无依无靠
是什么致使那么多思乡念亲的国人
甘愿避开生他养他的国土
去做1个偷渡客
象无头的苍蝇
即使没有目标
也要在异国的土地上
忍受军警的缉拿
颠沛流离东躲西逃
不惜将宝贵的性命丢掉
是什么招致成千上万的学子
学问满抱
却象乞丐一样
宿路边
住街角
衣食无讨
工作难找
是什么让那么多在岗的职员
身在曹营
心在楚汉
苦闷不安
人心涣散
这山望着那山高
诗句如刀,品超的这首诗无异是现实主义诗歌的典范。他以现实主义
写法的锋利刀刃,把中国社会悲凉现实展现得淋漓尽致。
提到现实主义写作,许多人不会陌生“源于生活高于生活”这样的
话。所谓现实主义,所表达的是对人的生存状态的研究,是对社会真
实的表现,决不是跟从现实政治的糊弄粉饰太平,制造矫揉造作的幻
觉。1个现实主义艺术家,如果没有犀利的眼光,看不穿社会的本
质,就不可能在批判现实时迸发出掷地有声的力量。而品超的《呼唤
英雄》,就象1块金刚钻扎在1块顽固的钢上。喜欢音乐的人,没有不
知道重金属摇滚的,品超这一首诗,无疑就是现实主义诗歌中的重金
属摇滚,从见到的第1天,我就非常喜欢。
这样的感觉不仅仅来自于他的内容,更来自于他的音乐一样的节韵。
在这一点上,我和品超有着强烈的共识:诗歌,决不是散文短句。反
观当今中国诗坛,把散文短句当作诗的人多如牛毛。而真正能够把诗
歌写出音乐的美感,才是真正的诗人。对此,我和品超是绝对的同
盟。而品超的《呼唤英雄》,在音律上也是非常成功。不仅仅有着琅
琅上口的韵律,而在韵律的转换上也极其自然,没有人工填做的痕
迹。从这点上就可以看出,诗人的写作技法在2002年已经完全成熟。
所以,到今天,品超能够在中国的诗坛有这样的地位,也就毫不奇怪
了。
品超坚持现实主义的写法,无疑与他的经历有关。“6.4”时,作为
1名大学讲师,品超因为支持学生而被中共关押经年。这样的经历,
许多人都曾经有过,但并不是每1个人都不遗忘。好了疮疤忘了痛,
正是中国文化中的垃圾之一。而品超无疑属于不愿忘却的一员。如果
说“6.4”到今天,还有遗产,品超的诗无异是其中之一。当品超在
狱中的时候,为自己的经历写下了《傻事》,当时的警察们肯定想不
到这个被他们打得头破血流的讲师会成为中国诗坛的一道风景。但即
使在这样恶劣的环境里,诗人还不忘了告诉自己的女友:
梅,他们打了我的难友
是打他的嘴巴
他的血殷红的从嘴角滴出
诗歌告诉我们,“6.4”后,中共的司法系统就是这样的对待学生
的。根据我的了解,这样的情况在北京以外的地区非常普遍。
我曾经以为现实主义的诗人,是后天培养的。而象浪漫主义者是天
生。但在品超的这首诗里,我看到的是1个天生的现实主义者。具有
先天下之忧而忧的中国古代文人的一贯传统。即使在那样恶劣的监牢
里,诗人也忘不了其他人。这也是为什么,诗人在最后会说:
梅,我知道自己错了
可是我禁不住
我知道那是傻事
可是摆不脱它的引力
如果说,这首诗的写作技法多少还不尽完美,有些直白,但到了后来
品超的关于“6.4”的作品里,已经完全地成熟起来。比如,《六
月》,在这里,品超并没有仅仅停留在浅层次的现实主义写作中。他
用大量的意向,充分地调动着读者的想象力:
游动的鱼群
在海底揭示船只颠覆的真相
诡秘的海盗
用钢叉扼守暗夜掠夺的隐情
看看诗人笔下,“六月”之后,中国社会就是这样一幅画面,如此抽
象而真实!紧接着作者禁不住以极其精炼而概括的言辞饱含愤怒的
问:
是谁的铁掌遮蔽了满天满地的繁星
是谁的断臂撬动着老朽僵滞的车轮
是谁的尸首压垮了草长莺飞的早春
是谁的骨灰喂养着苟延残喘的性灵
诗写到这样的境界,才是站在了现实主义的制高点。诗人已经不再满
足仅仅告诉读者真相,而是引发读者更深层次的思考。
有人说,现实主义是1种容器,什么东西都可以装进去。如果仅仅这
样,任何人的写作都是现实主义的了。显然,1个真正的现实主义诗
人,不仅仅是容器也不仅仅是摄像机。对现实的思考,才是他的作品
的生命力所在。在诗人关于“6.4”的诗作《“六.四”是一座围
城》里,诗人感叹道:
我的智慧是喑哑的铃声
没能敲响这没落时代腐朽的文明
真的这样吗?至少,我已经从诗人的作品中得到了许多的有益的启
发。
蒋品超被誉为“6.4”诗人。而我的《天安门情人》是唯一写
“6.4”的长篇小说。“6.4”对我们个人的人生造成了极其巨大的
影响。可以说,“6.4”改变了我们生命的轨迹。但是作为1个作
者,1个作家,写作绝不应该被1起事件限制住──即使是“6.4”
──这也是为什么我计划写作其他主题的原因。而品超的诗集,无疑
已经超脱了“6.4”题材。
在后来他给我的介绍中,我对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早在2001年,网
络在中国的诗坛刚刚流行起来,品超就从洛杉矶登陆大陆的诗歌网
站,引爆了1场关于“是语言创造了什么,还是什么创造了语言”的
诗歌理论的争论。牵涉其中的许多人,现在都已经成了中国大陆诗坛
的佼佼者,比如沈浩波、于坚等。品超对此描述说,那是一场“灵与
肉”的争论。在中国大陆那样的环境下,虽然有杨春光这样的后现实
主义的诗人坚守着良知和道德阵地,但更多的是故意或者无意麻木了
自己的诗人,落入虚无主义的境地。比如韩冬的《大雁塔》,成一时
之咏,但本质上宣传的却是人生无常,虚无实用主义。在那里,除了
对于崇高的嘲讽,再也没有其他的价值。这就是品超和他们发生“灵
与肉”的争论的大背景。实际上这已经超越了诗歌的争论,这是
“6.4”精神的继承与否的争论。在这本诗集中,品超对此有专门的
文章介绍。
得悉他这样的经历以后,我比较感动的是他能够如此地坚持自己的理
想。而正是这份理念的支撑,才让诗人发出了“关注民生”的呐喊!
这场历时1年多的诗坛大讨论,引发中国诗歌在一定程度上的变革。
但品超的努力注定是悲剧的结局。在中国目前的大环境下,他所作的
如同蚍蜉撼树。但他宁愿做1个有雄心的蚍蜉。
在这本诗集里,我们还可以见到许多关注民生的作品,比如:《姐,
那不是人民币增值,那是经济危机啊》,《农家女》,《我的心如此
难安》。这一系列的作品,无一不是对于社会现实的关注。现在中国
大陆当局总说“关心弱势群体”,作为诗人,品超在几年前就已经写
出了许多这方面的作品。我们不能不说他是1个有远见的诗人,这也
是1个现实主义的大诗人所必然具备的素养。
纵观品超的诗集,无处不体现着1个现实主义诗人对于人类社会的深
刻的理解以及反思。显然,他是继承了杜甫一脉的中国现实主义写作
的诗人。而难能可贵的,是他在远离中国大陆10年的美国,依然有着
这样敏锐的触觉,能够及时抓住中国社会的脉搏。而今天,他的诗集
终于发行,这是洛杉矶中文写作圈的1件幸事,我也相信,以品超的
才华,他必将成为中国现实主义诗歌流派的一面旗帜,他的写作观
点,也一定会成为中国诗歌界的一面风向标。
(2005.7.23)
〔提供者:(美国洛杉矶)蒋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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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行舟:
六合孕丹心,叹怀瑾握瑜安邦定国沐雨栉风任重道远;
十年磨铁笔,誓扬清激浊推陈出新拨乱反正继往开来!
真韵入诗,真心交友,真经念佛,真相示人,真情真意真话真言,
斯世堪称真君子;
大碗喝酒,大步走路,大笔为文,大刀抗敌,大仁大义大勇大智,
此生无愧大丈夫!
养奇花,赏奇观,读奇书,作奇文,友奇士,发奇谈,蕴奇谋,
怀奇志,真卧龙也;
种妙草,悟妙境,求妙剑,鞭妙马,撰妙联,敲妙韵,玩妙女,
戏妙言,乃浪子哉!
梅傲兰雅:
植异草,查异象,绘异画,吟异诗,交异人,吐异语,藏异智,
展异才,实凤雏耳
养奇花,赏奇观,读奇书,作奇文,友奇士,发奇谈,蕴奇谋,
怀奇志,真卧龙也
枭评:上下联意思多有重复。
最爱桃花庵:
小袖遮面,小脚登楼,小手抚琴,小曲怡人,小羞小怒小情小怀,
来世还做小女子!
大碗喝酒,大步走路,大笔为文,大刀抗敌,大仁大义大勇大智,
此生无愧大丈夫!
百年树新人,应尊老爱幼惩恶行善博古通今承前启后!
十年磨铁笔,誓扬清激浊推陈出新拨乱反正继往开来!
养奇花,赏奇观,读奇书,作奇文,友奇士,发奇谈,蕴奇谋,
怀奇志,真卧龙也;
隐贤所,娶贤妻,养贤情,藏贤志,辅贤君,行贤礼,为贤臣,
用贤人,教贤子,是孔明兮(哉还是兮)!
养奇花,赏奇观,读奇书,作奇文,友奇士,发奇谈,蕴奇谋,
怀奇志,真卧龙也;
生怪相,怀怪才,出怪招,斗怪人,破怪棋,结怪缘,行怪事,
留怪传,乃罗锅哉!
依旧如故:
一刻就金文,该博古通今去朽成奇扬长避短承前启后
十年磨铁笔,誓扬清激浊推陈出新拨乱反正继往开来!
诗坛浪子:
养奇花,赏奇观,读奇书,作奇文,友奇士,发奇谈,蕴奇谋,
怀奇志,真卧龙也;
慕名山,仰名水,览名胜,咏名诗,交名人,道名言,播名声,
享名盛,乃酒仙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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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诸君对得不错,谢谢,请通过电邮donhai5@hotmail.com告知地址
以便寄呈拙着求教。
一枭 200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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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一枭自对:
养奇花,玩奇石,赏奇观,登奇峰,读奇书,作奇文,友奇士,
纵奇谈,蕴奇谋,怀奇志,真乃卧龙也;
迈大步,弄大潮,发大愿,做大梦,亮大节,进大德,说大政,
解大惑,抱大仁,逞大勇,其唯老枭乎!
附:向联坛高手求偶
征上联:
十年磨铁笔,誓扬清激浊推陈出新拨乱反正继往开来!
征上联:
大碗喝酒,大步走路,大笔为文,大刀抗敌,大仁大义大勇大智,
此生无愧大丈夫!
征下联:
自题联
养奇花,玩奇石,赏奇观,登奇峰,读奇书,作奇文,友奇士,
纵奇谈,蕴奇谋,怀奇志,真乃卧龙也;
闲得大言妙语数句,尚未觅得佳偶,特向联坛高手求援。应征联请惠
寄:donhai5@hotmail.com入选者寄赠老枭(萧瑶)诗集1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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